资产评估主要内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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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主要内容

资产评估主要内容范文1

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森林的生态建设与保护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新形式下传统森林资产评估工作无法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这就要求相关工作者不断创新森林资产的评估工作,切实应用好核查方法来实现森林资产评估工作的效率提升。

【关键词】

森林资产;评估;资产核查;内容;方法

随着我国林业体制的改革深入,如何更好的实现森林资产的评估核查也成为工作人员面对的重要课题之一。森林资源不同于其他矿产资源、可再生资源,其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在新时期市场化进程中积极开展森林资源评估工作会有助于深化经济体制的改革,进而反作用推动我国林业的优化可持续发展。笔者结合工作实践,简要探讨森林资产核查内容,并探讨资产核查方法,希望能够促进森林资产评估核查工作进步。

1、森林资产核查的内容

第一,传统森林资源核查的内容。在传统森林资源核查的内容中通常是具有一定价值的林业,如林地、湿地等。若采用全面核查的方法,资产评估一般采用小班的方式制成表格全面反映评估的内容,其中包括:资产明细统计表、实物产量预测表、以及森林资源样地因子调查表等。实物产量是传统资产评估工作成败的主要因素,其包括的内容主要是木材、林产品以及林果等。主伐树木可以通过森林资源样地因子调查表进行调查,而林果与其他农产品是林木产量的一部分,其产量的预测可以使用林木资源预测的模式。

第二,新形势下森林资源核查的主要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文明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生态问题。森林具有吸碳、放氧、调蓄等功能,尤其是近年来,旅游业的兴起,将会使有关森林资产评估的项目越来越多。森林资产核查的内容,除了商品效能之外,还应当增加生态效能和社会效能。若采用全面核查的方法,新增资产可以采用小班方式制定表达综合反映其内容,同时按照对象的属性科学增加样地调查因子、资产明细统计等部分考虑;景区森林风景的等级评价则主要考虑森林生态景观综合调查因子、森林生态景观综合得分与等级等内容。

首先,要依据工作开展对象设定好森林资产评估的效益指标。由于进行森林资产评估,会有很多内容包括其中,如年度吸碳量、年度土壤流失量、以及森林调蓄率等。笔者结合工作经验,总结出效益指标有以下:(1)涵养水源。森林能够有效蓄水,这也是涵养水源能力的重要体现。对于森林涵养水分能力的影响因素包括:森林内植物的覆盖面积、森林植被的覆盖度、年度总降水量以及研究地区的产流降雨量等。相关具体的数据可以参照近几年的研究结果,得出森林涵养水源的的总量后,应科学采用分析方法来讨论价值估算,常用的方法是机会成本法。机会成本指的是不考了市场价格调节,采用牺牲替代收入方式对其进行估算。结合实践,我们为了保护土地往往会放弃土地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森林涵养水源其所消耗的经济成本来估算其经济效益。(2)水土保持。土壤效益评估的方法有两种:机会成本法、影子价格法。主要是从土壤的废弃、有机碳、肥力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其经济效益。关于土壤废弃的价值估算通常简单用土壤保持量同单位土壤的年均收益做乘法;而土壤有机碳的核查工作是需要参考土壤保持总量、土壤中平均有机碳的含量、以及碳税率;土壤肥力的保持效益应当结合土壤保持量、土壤中个元素如N、P、K的含量等,并与化肥的效力进行对比,通过估算和参考近几年的研究结果,可以得出土壤肥力的价值。

其次,生态景观综合因子调查。影响生态景观综合因子的因素大致是当地环境质量、开发条件和景观质量等。开发条件其内容具有多样化,如天文、水文、天象、生物及人文资源的评价及其等级,相关组合和旅游特色的评价,同时还要考虑到基础设施是否完善、交通是否完善、是否处于适游期等多方面因素。对森林固碳效益的测度根据部分的不同可以从年积累量和先存储量考虑,将这两个评估值相加,得出结果就是森林固碳的总经济效益。其次,生态景观综合评分及分级。评估森林对当地气候的影响,需要从蒸发量、森林固碳量、以及水土保持等方面进行测定。当然,也可以采用机会成本法,指的是利用为保持地区森林环境所消耗的成本来进行森林对应产生的经济效益。对各项指标进行数据化和数量化,根据数据评估生态资源质量的等级,从而调节气候,维持生物的多样性。

2、森林资产的核查方法

第一,传统资产核查方法。根据我国颁布施行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核查中要做到依据规划进行调查,查阅林业部门的历年档案资料及编制好森林资产清单。同时,在森林资产核查中的方法应用可以选择抽样控制法、小班抽查法及全面核查法等。随着林权制度改革完成以后,资产评估的主体将以农林为主体,并在生产实践中全面使用这种核查方法。

第二,新形势下森林资产的核查方法。新的森林资产核查方法以传统核查方法为基础,主要针对生态和社会效能的核查。例如:土壤侵蚀情况、森林调蓄情况和森林旅游等相关情况,还包括风景等级评定的相关内容。针对上述特点,资产核查的方法也做出了相应的变动,除了传统的核查方法之外,还根据核查的特点相应增加了调查的样点和踏查路线。样点设置要按照森林的地势形态,同时样点核查的内容要做到全面准确,主要内容是:大气、地面水、负离子、空气细菌、土壤厚度、落叶厚度等数据。线路踏查的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景观资源质量、土壤侵蚀类型及环境质量等。无论是传统核查方法,还是新形势下的核查方法,归根到底还要告诉我们森林的重要性,我们不能为了经济的发展,而放弃森林,因此从现在开始必须重视森林的保护,支持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并努力实践落实到实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在物质水平提高的基础上,开始重视生态的保护,尤其是森林资源的保护,森林资源除了可以为我们带来经济效益外,还可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作用,同时森林还可以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给我们带来健康的生活,因此森林的保护非常必要。

参考文献

[1]刘国才.新形势下资产评估核查内容与方法[J].广东科技,2015,(07):192-193.

[2]余松柏,梁思明.新形势下的森林资产评估核查内容与方法[J].中南林业调查规划,2012,(08):49-52.

资产评估主要内容范文2

关键词: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机构 执业质量

资产评估机构是以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资产价值估算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通过向社会提供资产评估活动,在促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以及保证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资产评估队伍的不断扩大,资产评估机构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了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业质量低

从近三年评估项目抽查结果来看,在执业质量问题中,排在前三位的问题依次为评估工作底稿基本内容不完备,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不完整或不规范、现场核查程序不规范问题,分别占执业质量问题总数的26.33%、23.56%和21.6%。此外,从出现这些问题的评估机构数量来看,上述三个问题分别占3169家被查评估机构的34.27%、30.67%和28.12%,也就是说,有1/3左右的评估机构被查出存在上述执业质量问题,可见该问题的普遍性。

基本条件差

按照我国目前资产评估机构管理规范的要求,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数量,专营和兼营评估机构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分别为8名和5名。但通过检查发现,有565家机构没有达到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条件,其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数不足的就有352家,占本类问题的62.3%,占被查机构总数的11.11%。可见,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不足仍然是资产评估机构不可忽视的问题。

内部管理不规范

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是保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重要方面。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国资产评估机构中普遍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具体表现为缺乏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或虽有制度但未有效实施,该问题是评估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的主要问题,有176家,占本类问题的40%,占被查机构总数的5.55%。

我国资产评估机构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外部原因

竞争环境激烈无序 我国目前的评估环境不是十分理想,评估机构数量过多过滥,竞争环境十分恶劣。激烈且无序的竞争使得一些评估机构为了生存往往采取非常手段争客户、抢市场,相互压价、无条件满足客户要求,必然造成执业质量的低下。

行业管理和行业缺乏自律 资产评估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种中介服务行业,对资产评估业的管理应以行业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为主,但由于过去长期采取部门管理模式,导致资产评估协会这一行业自律组织的权威性不强,影响力不大,再加上行业自律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法律规范的缺乏,使得行业协会对评估机构的制约机制不够,奖惩力度不强,造成一些评估机构我行我素,没有规范执业的概念。

委托方的负面影响 客户所提供的被评估资产的信息是评估师做出价值判断的重要依据,有时客户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就有可能出现利用信息权利对评估师施加影响,对提供的信息加以选择,甚至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有的客户则利用其专业、付费等权利,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施加压力,迫使评估机构迎合客户的不当要求,违规执业。

内部原因

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一些评估机构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一味地追求低成本,则会在执业过程为了节约成本而抢时间、比速度的现象,人力投入少、评估程序简化,致使一些项目粗制滥造,执业质量难以保证。

风险意识淡薄 从全国来看,评估机构的显著特点是小机构太多,规模小、收入低、人员少的机构占了机构的绝大多数,目前我国少于8名评估师的机构多达2960家,占总机构数的74.27%,平均收入10万元以下的机构有965家,占机构总数的28.76%,20万元以下的机构占43.7%。这些机构更多关注的是自身生存问题,无暇顾及内部管理,造成了内部管理不规范,风险控制不严等问题。一些评估机构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风险意识淡漠,对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建立的意义缺乏充分认识而没有制定或者虽然有制度,却并没有按照执行,使制度成为一种摆设。

评估人员素质不高 资产评估在我国是一门新兴的行业,执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一些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较低,工作缺少责任感,风险意识不高,不严格按照评估操作规范和评估准则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等。一些评估人员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采取不正当手段拉客户,甚至弄虚作假。

完善我国资产评估机构的建议

加强统一管理

统一资产评估机构的审批和监管,严格机构设立条件 在管理工作中,要坚持资产评估行业统一管理、统一政策,坚持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统一审批确认,对于由不同部门管理的评估机构在设立条件等方面政策要一致,以利于评估机构间的公平竞争。各有关部门应严把机构审批关,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实际数量,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坚决不能进入评估行业。

完善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建立退出机制 应按照市场运作的规则,按照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要求,加强质量监管力度,实行准入和退出双重机制。通过质量监管和对资产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年检,剔除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不断改善执业质量。

加强内部质量控制

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是保证资产评估机构健康持久发展的重要措施。

严格项目承接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在承接业务前,应与客户充分沟通,掌握和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分析确定客户和相关方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和期望,对项目风险做出合理的判断,据此来谨慎的选择客户。在经过充分有效的合同评审后,签订或修订业务约定书,并保存评审记录,明确有关项目的具体质量目标,确保将有关信息传达到与项目相关的每个人。

注重评估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展开针对特定业务项目的质量策划活动,编制质量计划,包括达到质量目标所必需的过程和职责,确定和提供在评估过程中所必需的资源条件。只有把整个过程置于完全监督与控制之下,才能确保其有效运行。所以,应针对与质量相关的每个过程,应用科学的测量方法以确定其有效性,制定防止不合格服务产生的措施。

强化规范执业意识

注重评估工作底稿的编制 评估工作底稿是反映评估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方面,评估人员要重视评估工作底稿的编制。首先,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评估人员认真记录填写评估工作底稿的要求,并且制定本所工作底稿指南,使评估人员能够对所作评估项目的整个过程进行清晰的描述。其次,评估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要将注重底稿的收集,要将对资产价值的判断过程全部记录在工作底稿上,特别是询价、分析、判断的过程与结果,更不能忽视。此外,应注重对工作底稿的整理,对评估人员收集和编制的底稿及时进行归集、分析、审核、整理,并按项目归档,以利于日后查询。

提高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质量 财政部《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是资产评估机构编制评估报告的重要依据,一定要按此规定的要求来编写。首先,评估机构应据此制订本所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指南,对报告书的各项具体内容与格式做出明确规定与要求,避免出现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不完整或不规范的问题。其次,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制度,通过三级审核,把好评估报告质量关。

规范现场核查程序 首先,评估机构要制定现场核查程序操作指南,对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操作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其次,对人员的岗位、任务、职责要求要具体明确,以便在执行现场核查时能做到有条不紊,按部就班,并确立责任追究制,对违规操作人员进行惩罚,确保核查的每一个环节自始至终都符合准则和程序的要求。此外,项目负责人还要注意和被评估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创造一种和谐的合作氛围,以便评估人员能积极配合,完成核查的每一个程序。

参考文献:

1.资产评估行业全面检查数据汇总分析报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4

2.林扉,顾西涛.执业质量控制刍议.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资产评估主要内容范文3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权、商誉、商(字)号、专利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著作权(版权)、软件、网站域名、企业家价值、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资源性资产等。

1.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企业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70%,货币占30%。与旧《公司法》的规定相比,国家相关的限制有所放松,但科技成果到底值多少钱?技术价值能否得到合资方的认可,在注册资本中能占多少比例,这就需要对其技术无形资产进行权威的价值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是吸引风险投资的需要。风险投资公司不会让自己的钱去打水漂,他们对项目的筛选极其慎重,对技术项目的科技含量、新颖性、成长性、成熟性、风险性等都很关注,然而他们更关注的是技术项目的市场获得能力。一个处于初试、中试阶段的项目如果没有风险投资的注入,往往会前功尽弃,但如果拿着权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其技术无形资产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去找投资机构,一定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无形资产评估可以增加注册资本金。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较小,在经营过程中就不能体现企业的形象和实力,可能会失去一些很好的合作和发展机会。注册资金50万元与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公司给人的印象截然不同。如果企业把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增加注册资金,就能巧妙、真实地展示公司形象,迎来更多发展机遇。

4.以无形资产质押贷款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担保法》第79条规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可以质押贷款。产权人及银行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同是否统一,这就需要权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为其评估客观的公允价值。

5.无形资产评估可以为侵权索赔提供价值依据。中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在今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涉及到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官司会越来越多,对知识产权损失的价值如何计算,这也需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介入。

二、当前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和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在我国,现行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是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最高统一领导者,以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客体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为分级管理者,以评估协会与自律性管理为辅助,以各类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为管理对象,以资产评估资格、过程与结果为管理的主要内容。在这种体制下,严重影响了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目前,虽然已经设立了有关无形资产评估管理部门,但是有些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职能并未完全行使,也有些部门在明确职能、权限、责任范围上模糊不清,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评估业务,或为了收费而一味地迎合企业,只象征性地到企业走走过场,使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评估机构不健全,自然会影响到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使其无偿被合资企业使用。据统计,我国有90%的合资企业在合资初期未将其商标权、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二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一些企业即使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忽略不计。此外,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以及兼并、联合过程中亦是如此。另一方面是,有的地方、有的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对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

3.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道德失范。近几年资产评估业务需求的激增,资产评估机构的数量也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增加,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也随之增加,少数评估人员在评估中无视国家法规和职业道德,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方法和客观事实,而是按照被评估单位的某种需要去做,导致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4.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发育不成熟,无形资产成交案例较少,无形资产评估所需要的许多参数很难取得。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较适合的方法是市场法和收益法。市场法要求有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大量公开的成交案例,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尚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并且有限的无形资产交易情况的有关资料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取得。收益法评估中需要收益、成本、折现率、无形资产寿命期限等重要数据,这些数据从目前市场上公开的资料中也很难正确分析出来。

5.缺乏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涉及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工程技术学、市场学、法学等多门学科,要求评估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丰富的评估理论和经验、熟练的评估技巧。但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综合性的资产评估执业资格,只要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其执业范围就不受资产类型的限制。这种“万金油”式的评估师很难保证有足够的经验和技巧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

三、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对策

1.改革现行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实际,今后资产评估业的取向应该是政府监督下的行业自律与行业自我管理模式。因此,有两项工作是当务之急:一是要尽量减少政府部门对评估的多头管理以及行政干预,确保评估机构及人员的超然、独立,还资产评估业本来面目,使之真正成为客观、公证、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坚决落实评估机构与行政管理部门彻底脱钩的要求,从制度上和体制上解决资产评估业中存在的严重缺陷,发挥资产评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应有作用;二是要强化行业协会职能,改革管理方式。建立起具有高度权威和高超管理芝术的行业自律性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的管理是在为管理对象提供服务基础上的管理,与一般行政部门的直接管理有着很大的区别。资产评估协会必须强化服务意识,明确自身职责,科学定位,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依托社会需要,高效开展行业服务与管理。

2.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无形资产评估业有法可依。现代管理应该是法制化的管理,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法规体系,使无形资产评估走上法制化的道路,是搞好无形资产评估的根本保证。为了尽快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些省、市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或行业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地方性法规在评估标准、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致使无形资产产权交易缺乏统一的客观依据。为此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就迫在眉睫。具体内容应该包括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法、单项无形资产评估原则、无形资产评估操作规则、无形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守则等。

资产评估主要内容范文4

一、国有公交企业改制流程

根据《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以及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相关法规要求,国有企业的改制必须经过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一系列程序。国有公交企业的改制、重组也不例外,必须遵照这些规定。

1、可行性方案论证

首先要进行改制可行性方案论证或前期论证,方可行性方案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现状,改制的宗旨,股权构成(股权结构),改制后的经济效益预测,企业发展规划,措施以及改制的具体实施步骤以及改制预案等。可行性方案要经过公司内部论证、决策以及征求律师、会计等中介机构、职工意见后,向主管公司递交申请报告和可行性方案后,经主管公司同意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2、产权界定

从本质上说,市场经济是产权经济,市场经济的根基是整个法律与经济制度,特别是其中与产权的界定、交换、与保护直接相关的制度。产权界定,系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产权界定是企业改制、重组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国家、合资方、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通过查阅账簿、原始凭证以及到工商查档等方法,了解企业的全面、详细的历史状况,确定企业资产的来源与形成,确定投资人对企业投入的现金、银行存款或实物等资本。同时,对于存在产权不清,存在纠纷的事项,要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

3、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益,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企业清产核资的目的是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为科学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企业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

4、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相关帐务衔接工作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并且,改制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核损后的存量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确认国有资产价值量。此外,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企业改制中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范围及结果都应当进行公示。

5、改制方案指定、审批

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企业改制还必须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拟改革方式、债权债务的情况、人员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应先提交企业决策层通过,有独资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经董事会通过;《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最后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另外,《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等信息都应该向职工公示。

二、国有公交企业改制、重组中的相关资产与财务处置

国有公交企业改制、重组,资产和财务处置贯穿于整个改制过程始终,如线路经营权、职工住宅、站场、政府技改资金补贴的财务处理、职工安置、遗留事故费用等资产与财务处理,是公交企业改制、重组的核心问题。

1、线路经营权的处置

公交企业线路经营权属于政府资源,企业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在公交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这部分资产的处置比较特殊。首先是线路经营权资产权属问题,特别是对引入外部投资者的改制、重组模式,由于企业没有所有权,并且政府可以根据公共管理需要随时可以收回线路经营权,这就造成了这部分资产的权属不清晰。在合资谈判中,这部资产的处理就常常是合资双方争论的焦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这部分资产应该在合资中作价,不能由合资双方无偿使用,而另一方认为,既然所有权都不在企业,收益得不到保障,这部分资产不应该作价。鉴于线路经营权客观存在的权属不清问题,笔者建议可以采取线路经营权不作价入股,由改制、重组后的新公司向原公交企业的投资方承租的租赁模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其次是资产评估问题,由于公交要执行政府的公益事业职能,公交实行的是低票价,政府补贴的运营模式,若按无形资产收益法评估,线路经营权价值评估结果可能为负值,但这个结果这很难为公交企业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所接受。由于票价政策的调整与政府补贴的多少,在时间跨度上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对线路经营权的收益很难准确测定,笔者建议按照重置成本法评估者部分资产的收益。

2、政府技改资金补贴的财务处理

国有公交企业的改制、重组有的模式是引入外部投资者参与合资,财政资金的处置也是合资双方谈判的焦点。由于财政资金属于政府公益投入,它的主要形包括支持企业运营的收入性补贴和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前者包括各类形式的成本收入补贴,如燃油补贴、成人月票补贴、学生月票补贴、免费人群乘车补贴等,对于这部分资金按照会计准则处理,反映在报表年度损益上,一般而言,合资双方对此没有争议。后者包括各种资本性投入,例如车辆技改补贴、车辆更新补贴、站场建设资金补贴等,由于是国有资本性投入,且企业本身承担了公益事业职能,这部分资金是由国有投资者独享,还是由投资双方共享,在合资公司成立谈判的时候,合资双方应达成一致。若等公司已经正式成立后,双方再来处理这个问题,通常难度会较大。

3、员工安置

与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一样,国有公交企业的改制、重组中,职工安置也是核心问题,其改制成本一般包括职工经济补偿金、长病假和精神病及因工致残等特殊人员费用、企业离退休职工费用、职工遗属赡养等费用。

按照《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在改制时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这部分费用可从可从改建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以改建企业剥离资产的出售收入优先支付。其中涉及的财务问题主要是支付方式、标准确定和资金来源。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原劳动部印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执行。当然对于离退休职工改制成本的财务安排还不明确,一是标准如何确定,即对已经离退休职工应负担哪些项目,医疗费等非固定支出如何预测,余命如何估计等问题还没有一致认识。二是费用能否在改制中一次性从净资产中计提也没有明确规定。对于第一个问题,可以不降低离退休职工实际收入水平为基本原则,借鉴人寿保险计算方法确定。对于第二个问题,要考虑改制后由谁承接离退休职工并继续支付。如果由改制企业承接,则需要从净资产中计提,可使责任清晰,避免改制后企业净资产还承担隐性负债;如果由母体企业承接,可以不计提,并入母体企业的离退休职工,仍表现为一项隐性负债;如果由第三方承接,如信托、基金、保险等理财机构,则需要从净资产中计提并建立一个规定特殊用途的偿债基金。离退休社会化管理是趋势,计提离退休基金可使改制各方财务关系清晰明确。对于企业内部退养人员应清理安置,其安置费用也应按现行规定计算。

4、职工住宅、站场等房产与土地是的处理

有些国有公交企业拥有一些历史存量资产,如职工租住的住宅、宿舍,和其他单位混用的站场、土地等资产。对于这些资产的处理,首先应进行确权,然后设计处置方案,处置方案既要符合改制、重组各方的利益,有利于新公司的经营发展,也要符合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在改制谈判中这也是一个重点、难点。这些资产的处置方式有多种方式,例如资产的出售、转租、委托经营、联合经营、租赁等。

5、改制重组后的账务调整

公司改制重组经批准后,新公司在建账基准日要进行账务调整。首先应确立建账基准日,建账基准日应以公司成立日即营业执照签发日或营业执照变更日为准,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公司成立当月月末或下月初为基准日。建立新账的依据应以经合法中介机构审验评估的审计报告、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为基础,通过评估调整(即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并经有关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与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资产处置意见)和会计调整(即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会计建账基准日之间的会计账项调整)后的财务账项作为建账依据。具体工作主要包括:期间损益调整、资产评估结果调整、会计政策变更调整等。这些会计处理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

资产评估主要内容范文5

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以明晰产权、确权发证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自年开始,我市进入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阶段。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和深化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到年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现就切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重要性的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市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市已完成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进入以林权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林权抵押贷款、科技咨询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阶段。切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措施,对巩固阶段性改革成果、全面完成改革目标具有重要保障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工作开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确保实现“生态受保护,群众得实惠”的林改目标,推动生态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明确任务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一)任务目标。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任务目标是:建设和完善集体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林农提供林木交易、林业法律与科技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探索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强林农融资能力,加快林业资源资本化进程;规范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组建与运作,推进林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展一批高效林下经济示范区,引领全市现代林业发展。

(二)工作重点。

1.规范集体林权流转。明确集体林权流转方式,对已明晰产权、完成登记发证的林地、林木,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可采取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要严格集体林权流转程序,凡是自愿流转的,要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办理林权变更手续,已经流转但手续不完备的应当补充完善。要从严把握集体林权流转去向,对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林木不得进行流转,在不破坏生态功能、不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发展林下种养业或森林旅游业;未明晰产权、未勘界发证、权属不清或者存在争议的林权不得流转;集体林权不得流转给没有林业经营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期限剩余期限。林业部门要搞好林权流转服务,依法做好集体林权的登记、变更、注销、管理、存档、信息、政策指导等服务工作。

2.进一步拓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权抵押贷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林权抵押贷款意识。积极拓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鼓励林业产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农自主联合体等参加林权抵押贷款,争取更多资本流向林业生产领域,增加林业发展活力。金融部门要创新机制体制,积极探索开发长周期、低利息、小额度金融产品,放宽林权抵押贷款条件,简化贷款审批发放手续,积极搞好林权抵押贷款系列服务。

3.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建设,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完善林权评估准入机制,市县两级要建立森林资源资产专业评估机构。积极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专业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培养壮大市、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队伍,不断适应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需要。

4.完善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各地要积极推进森林资源流转有形市场建设,依托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镇街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林权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构建林权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市、县、镇三级联网管理。2013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都要建立起功能完备的林权管理服务平台。需要进行集体林权流转的单位、个人均可在平台上或获取信息,有关林权流转、交易、贷款实现联网办理,便民利民。

5.加强林农合作组织和科技咨询网络建设。引导林农组建各类林农合作组织,提高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各类林业专业协会,加强对协会的监管和扶持,充分发挥协会在政策咨询、科技服务、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林业科技咨询网络建设,建立专家网络咨询服务平台,有效开展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和技术推广,加大林业科技知识普及和培训力度,解决林农技术不足、信息不畅等难题。

资产评估主要内容范文6

关键词:公交  改制  重组  会计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是指根据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的要求,将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公司制度。资产重组是指通过不同国有企业法人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出资人所有权及债权人债权进行符合资本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调整与改变,对实业资本、金融资本、产权资本和无形资本的重新组合。对于国有公交企业的改制重组来说,不但要在企业内部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造,相关工作流程也要遵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法规要求。在改制、重组中,财务处置处于关键步骤、重中之重的地位,不但涉及资产产权界定、评估、财务重处理,也涉及企业人员安置、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等问题。

一、国有公交企业改制流程

根据《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以及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相关法规要求,国有企业的改制必须经过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一系列程序。国有公交企业的改制、重组也不例外,必须遵照这些规定。

1、可行性方案论证

首先要进行改制可行性方案论证或前期论证,方可行性方案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现状,改制的宗旨,股权构成(股权结构),改制后的经济效益预测,企业发展规划,措施以及改制的具体实施步骤以及改制预案等。可行性方案要经过公司内部论证、决策以及征求律师、会计等中介机构、职工意见后,向主管公司递交申请报告和可行性方案后,经主管公司同意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2、产权界定

从本质上说,市场经济是产权经济,市场经济的根基是整个法律与经济制度,特别是其中与产权的界定、交换、与保护直接相关的制度。产权界定,系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产权界定是企业改制、重组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国家、合资方、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通过查阅账簿、原始凭证以及到工商查档等方法,了解企业的全面、详细的历史状况,确定企业资产的来源与形成,确定投资人对企业投入的现金、银行存款或实物等资本。同时,对于存在产权不清,存在纠纷的事项,要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

3、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益,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企业清产核资的目的是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为科学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企业清产核资的内容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

4、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相关帐务衔接工作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并且,改制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核损后的存量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确认国有资产价值量。此外,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企业改制中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范围及结果都应当进行公示。

5、改制方案指定、审批

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企业改制还必须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拟改革方式、债权债务的情况、人员安置要求、所需享受政策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应先提交企业决策层通过,有独资企业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经董事会通过;《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最后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另外,《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等信息都应该向职工公示。

二、国有公交企业改制、重组中的相关资产与财务处置 

国有公交企业改制、重组,资产和财务处置贯穿于整个改制过程始终,如线路经营权、职工住宅、站场、政府技改资金补贴的财务处理、职工安置、遗留事故费用等资产与财务处理,是公交企业改制、重组的核心问题。

1、线路经营权的处置

   公交企业线路经营权属于政府资源,企业一般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在公交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这部分资产的处置比较特殊。首先是线路经营权资产权属问题,特别是对引入外部投资者的改制、重组模式,由于企业没有所有权,并且政府可以根据公共管理需要随时可以收回线路经营权,这就造成了这部分资产的权属不清晰。在合资谈判中,这部资产的处理就常常是合资双方争论的焦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这部分资产应该在合资中作价,不能由合资双方无偿使用,而另一方认为,既然所有权都不在企业,收益得不到保障,这部分资产不应该作价。鉴于线路经营权客观存在的权属不清问题,笔者建议可以采取线路经营权不作价入股,由改制、重组后的新公司向原公交企业的投资方承租的租赁模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其次是资产评估问题,由于公交要执行政府的公益事业职能,公交实行的是低票价,政府补贴的运营模式,若按无形资产收益法评估,线路经营权价值评估结果可能为负值,但这个结果这很难为公交企业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所接受。由于票价政策的调整与政府补贴的多少,在时间跨度上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对线路经营权的收益很难准确测定,笔者建议按照重置成本法评估者部分资产的收益。

2、政府技改资金补贴的财务处理

   国有公交企业的改制、重组有的模式是引入外部投资者参与合资,财政资金的处置也是合资双方谈判的焦点。由于财政资金属于政府公益投入,它的主要形包括支持企业运营的收入性补贴和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前者包括各类形式的成本收入补贴,如燃油补贴、成人月票补贴、学生月票补贴、免费人群乘车补贴等,对于这部分资金按照会计准则处理,反映在报表年度损益上,一般而言,合资双方对此没有争议。后者包括各种资本性投入,例如车辆技改补贴、车辆更新补贴、站场建设资金补贴等,由于是国有资本性投入,且企业本身承担了公益事业职能,这部分资金是由国有投资者独享,还是由投资双方共享,在合资公司成立谈判的时候,合资双方应达成一致。若等公司已经正式成立后,双方再来处理这个问题,通常难度会较大。

3、员工安置

与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一样,国有公交企业的改制、重组中,职工安置也是核心问题,其改制成本一般包括职工经济补偿金、长病假和精神病及因工致残等特殊人员费用、企业离退休职工费用、职工遗属赡养等费用。

按照《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在改制时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这部分费用可从可从改建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以改建企业剥离资产的出售收入优先支付。其中涉及的财务问题主要是支付方式、标准确定和资金来源。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原劳动部印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执行。当然对于离退休职工改制成本的财务安排还不明确,一是标准如何确定,即对已经离退休职工应负担哪些项目,医疗费等非固定支出如何预测,余命如何估计等问题还没有一致认识。二是费用能否在改制中一次性从净资产中计提也没有明确规定。对于第一个问题,可以不降低离退休职工实际收入水平为基本原则,借鉴人寿保险计算方法确定。对于第二个问题,要考虑改制后由谁承接离退休职工并继续支付。如果由改制企业承接,则需要从净资产中计提,可使责任清晰,避免改制后企业净资产还承担隐性负债;如果由母体企业承接,可以不计提,并入母体企业的离退休职工,仍表现为一项隐性负债;如果由第三方承接,如信托、基金、保险等理财机构,则需要从净资产中计 提并建立一个规定特殊用途的偿债基金。离退休社会化管理是趋势,计提离退休基金可使改制各方财务关系清晰明确。对于企业内部退养人员应清理安置,其安置费用也应按现行规定计算。

4、职工住宅、站场等房产与土地是的处理

    有些国有公交企业拥有一些历史存量资产,如职工租住的住宅、宿舍,和其他单位混用的站场、土地等资产。对于这些资产的处理,首先应进行确权,然后设计处置方案,处置方案既要符合改制、重组各方的利益,有利于新公司的经营发展,也要符合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在改制谈判中这也是一个重点、难点。这些资产的处置方式有多种方式,例如资产的出售、转租、委托经营、联合经营、租赁等。

5、改制重组后的账务调整

公司改制重组经批准后,新公司在建账基准日要进行账务调整。首先应确立建账基准日,建账基准日应以公司成立日即营业执照签发日或营业执照变更日为准,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公司成立当月月末或下月初为基准日。建立新账的依据应以经合法中介机构审验评估的审计报告、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为基础,通过评估调整(即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并经有关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与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资产处置意见)和会计调整(即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会计建账基准日之间的会计账项调整)后的财务账项作为建账依据。具体工作主要包括:期间损益调整、资产评估结果调整、会计政策变更调整等。这些会计处理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

6、其他账务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国有公交企业的改制、重组有其行业特性。车辆使用权、线路经营权、土地房产、站场、职工住宅、职工安置等系列资产和财务处理既涉及到国有资产的保全,也涉及到职工的利益,合资方的利益。本文在遵循国家有关国有企业改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国有公交企业的改制流程、改制方案、资产处置、账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参考文献:

 [1] 何志勇.资产重组[m].四川: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 杨瑞龙.我国企业治理结构的改变—由“股东至上”到“共同治理”[n].光明日报,20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