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产价值评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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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价值评估

公司资产价值评估范文1

当前,在一般的企业股权价值评估中,市场价值法和收益现值法的运用较为普遍。然而,在担保公司的股权价值评估中,这两种常用的评估方法是否适用?本文将结合担保行业的特征,对评估方法的运用进行综合分析,旨在找到担保公司股权价值评估的适用手段。

一、担保公司与普通企业的比较分析

与普通企业相比,担保公司在经营形式、负债结构、资产结构等方面有很大特殊性,要选择合适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首先要了解担保公司的运行规律。

1.经营形式的特殊性。首先,经营对象特殊。担保公司经营的是特殊的商品--信用,提供的是基于借贷关系的衍生金融服务,普通企业则以实体经济(商品、货物或劳务)为经营对象。其次,经营基础不同。担保公司赖以生存的经营基础,除了国家信用,还包括个人、家庭、各种经济和社会组织的信用,而商业信用对普通企业虽然重要,但其主要的经营基础仍是商品或劳务等有形资产。

2.负债结构的特殊性。普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控制在50%以内,当资产负债率超过75%时,一般认为企业面临破产风险。然而,实践中担保公司的或有负债水平却远远高于净资产,有的甚至达到净资产的5倍-10倍。这并不意味着担保公司已濒临破产,担保公司特殊的资产负债结构是与其特殊的经营形式紧密联系的。普通企业举债的目的在于为项目或设备筹资,而担保公司负债的形成并非为了筹资,其本身就是创造价值的过程,即担保公司利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或有负债的经营。

3.资产结构的特殊性。从担保公司资产构成来看,固定资产占比较小,大量资产以有价证券、担保物权、商誉等形式存在。在股权价值评估中,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以及担保物权,特别是商誉,其质量都难于确定。

二、常用估值法在担保公司股权价值评估中的局限

1.市场价值法评估担保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价

市场价值法能够较为便捷地进行价值评估,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水平却制约这一方法的运用,对于担保公司该方法的局限性更为明显。

(1)资本市场信息反馈可靠性问题。以市场价值法进行价值评估,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存在活跃、成熟的交易市场。在这一前提下,即便个别企业价格走势出现偏差,从整个行业来看市场信息仍能正确反映价值。若交易市场有效性低,价格就难以正确反映企业市场价值,在这种条件下采用市场价值法,将导致估值错误。

大量研究表明,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效率较低的阶段,政府及政策对资本市场干预较多,市场信息反馈不够灵敏、不够准确,价格与价值偏离较大,故使用市场价值法就必须谨慎。

(2)担保公司可比企业选择的局限性。采用市场价值法的另一关键点是找到与目标企业具有可比性的企业。实践中,可比企业与目标企业通常业务组合不尽相同,企业的成长性与经营风险度方面也存在差异,尽管如此,若同类可比企业数量足够多,这种估值方法仍然可用。

然而,对于担保公司而言,同类公司在证券市场交易的数量少,目前A股、H股上市公司中,仅有香溢融通、鲈乡小贷、集成金融、瀚华金控4家涉及担保业务,且股票交易的时间都不长,股价市场波动性也较大。因此,如若采用市场价值法,将会影响估值的准确性。

2.收益现值法评估担保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价

收益现值法依据未来现金流进行价值判断的思想具有科学性,将其运用于担保公司这一特殊行业,既有一定的适用性,但更主要的还是局限性。

(1)适用性方面。对担保体系成熟的国家,采用收益现值法是适用的。在担保体系成熟的国家,担保的监管体系较为健全,政府干预较少,担保市场化程度较高,担保公司经营较为稳健,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较小,担保公司经营的不确定性较小,担保公司经营的可预测性较强,具备采用收益现值法的有利前提。

(2)局限性方面。首先,许多因素对担保公司的影响是长期、潜在的,短期内难以预见和预测,没有结合这些潜在的因素,对未来收益所做的预测很可能就存在较大的偏差。这是收益现值法本身的局限性。其次,对担保公司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往往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形势的调整而变化,甚至发生决定性的逆转,从而导致对担保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相当困难。再次,影响担保公司经营风险的因素多且复杂,且大部分风险源于公司外部,在系统风险爆发期,任何担保公司都难以独善其身。而经营风险的不确定性使得担保公司资本成本的估计更为困难。最后,商誉是担保公司极为重要的风险资产,对于担保公司而言,商誉的重要性可以提升到决定企业经营成败的程度,担保公司的业务和担保体系的完善都建立在市场信心的基础上。然而,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商誉只有在担保公司发生股权并购重组的过程中才会被估值入账,这就导致担保公司商誉的价值,常常不会体现在其会计报表中,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也将产生复杂的影响。

综上,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与担保公司行业的特殊性,采用常用的价值评估法--市场价值法、收益现值法--对我国担保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需要结合担保公司的经营的特性,探索更为合理的方法,用以评估担保公司的股权价值。

三、商誉及净资产评估法在担保公司股权价值评估中的运用

公司资产价值评估范文2

股票价值评估无论在经营管理学领域还是在财务会计领域都是重要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绝大部分研究是基于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进行的,因而,不能解决非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和增资时对其股票价值评估的需要。基于此,近年来产生了许多经营学者和财务会计学者所关心的股票价格评估模型,企业价值评估的剩余收益模型(Residual Income Model)就是其中之一。以该模型为基础的股票价值评估,试图利用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提供的会计核心信息,计算得出各个企业的理论上的股价。本文通过对股票价值评估的主要方法进行了整理和对比,发现和探讨剩余收益模型所具有的优点的根本所在,以期为实际工作中关于非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评估的需要提供参考。

二、股票价值评估的主要方式

包括股票在内的所有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三种方法。在股票价值评估方式上存在股票本身价值评估方式和以企业整体价值评估为基础的评估方式。

在股票价值评估时,成本法是对持有的股票按照包括取得该股票时所发生的手续费等必要费用在内的实际支出额进行评估;市场法按照股票市场的实际价格进行评估;收益法是以持有的股票未来产生的红利等收益,给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作为资本成本,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得到的现值作为股票价值。

上述评估方法,都是对评价对象――股票本身的直接评估方法,股价代表其发行企业的所有权,以股票发行企业的整体评估价值为基础,除以其发行的股票股数的值,就可以认为是该股票的价值。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几乎没有其市场价格形成的基础,因此,利用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推导出股票价值的方法的使用范围就更广些。

现将股票价值评估方式和方法相结合的结果整理如表1所示。

三、各股票评估方式的特征及其与会计指标的关系

其一,成本法。利用成本法对股票本身价值进行评估时,是按照持有股票取得时的支出额进行评估的,由此,会产生较早取得股票的历史成本与现行市价相差较大,同样,利用成本法计算得出的公司现在时点上的净资产额作为股票估值的净资产价格方式会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公司的资产、负债是经常变动的,因此净资产价值评估方式至少反映了自股票取得时点到评估时点的净资产变动,避免了利用股票本身取得的历史成本方式的许多弊端。

净资产价值评估方式又可以进一步分为账面净资产价值方式和以市价进行计量的净资产两大方式。虽然是账面净资产价值方式,但绝不是所有的资产和负债都是利用取得时的历史成本计量评估得到的净资产。这是因为,现行的会计制度下,资产用于经营投资和金融投资两大类投资的大部分和经营投资的一部分是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的。因此,在公司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主要包含:实收资本、价值变动和换算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还包括少数股权。

采用账面净资产价值评估方式时,以最近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利用实收资本和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公允价值价值变动损益、汇兑差额之和作为净资产价值,除以已发行的股票数量,就可以取得每股价值的估值。

其二,市场法。以股票市场的实际交易价格,作为股票评估价值的方法是公认的最值得信赖的方法。但是,市场法却不适用于评价对象是非上市公司股票。在这种情况下,以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某上市公司股票的平均价值为比较基准,把影响该股票价值形成的因素进行加权计算,得出被评估对象股票价值的方法,也是市场法的一种(即比照同行业价值的方式)。如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A)作为比较基准,选取每股收益额、每股红利分配额、每股净资产额账面价值为比较的加权因素,同时考虑到企业规模等综合因素,可以将被评价企业股票的价值计算公式表达如下:

式中:A表示表示比较基准企业的股价;EPS、DPS、NPPS表示被评价企业的每股收益、每股红利、每股净资产账面价值;AEPS、ADPS、ANPPS表示比较基准企业的每股收益、每股红利、每股净资产账面价值;f1、f2、f3分别表示各要素所占的比重;SIAF表示企业规模等综合影响倍率。

一般情况下,非流通股因流通性低是需要进行折价的,企业规模与企业股票价格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同时考虑到同类上市公司平均股票价值信息比非上市公司股票价值更可信,因此,也更能受到投资者的青睐,非上市企业股票价格应不超过同类规模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反映不同规模的非上市公司对股价影响倍数应小于1。大、中、小型企业的具体影响倍数可以通过测算得到。

利用类似行业因素比较方式可以计算被评价对象企业的股票价值,构成了市场法的另一个特征。

其三,收益法。成本法以被评估企业期末资产负债表为依据,评估客观性较好,但是存在不能反映一个企业的资产作为一个整体创造收益的能力的问题,即成本法不具有一个公司以清算价格为基础的评估价值的性质。把反映收益能力的指标引入股票评估之中的方法就是收益法。收益法按照反映收益能力的财务指标的不同,可以进一步进行细分类。

作为企业经营业绩指标得到广泛认可的当属净利润,以资本成本为折现率计算得到的未来所创造的净利润的折现值作为股票的评估价值的方法,称之为收益还原法或简称为收益法

以净利润为基础的模型中,净利润指标容易受到会计政策和方法变更的影响,该指标存在容易被人为操纵的缺点。为此,将净利润指标更改为不易纵的现金流量,主张利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作为股票价值的评估方法,称之为DCF法。

另外,为了维持企业向股东红利分配的稳定性,当红利分配额与企业的收益能力具有某种程度的相互联系时,就可以利用红利分配额来代替收益能力指标。于是,用未来的红利额的折现价值作为股票的价值评估的方法,就是广为人知的红利还原方式。

作为衡量业绩折现对象的红利、利润、现金流量等反映收益能力的收益法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在传统的企业经营中,不论是商业还是制造业,先进的设备投资是重要的经营战略,但是,在资本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中,不能直接计入资产价值中的研究开发活动费用不断提高,特别是以风险投资型企业为代表的知识型企业数量和规模增加,其自行创造的无形资产的持有量左右着企业业绩,但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只有企业能够证明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确认条件,才可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不是所有开发阶段支出都可以资本化的,研究费用和部分开发费用只能费用化处理,不能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由此可以认为,在股票价值评估三种方法中,收益法比成本法和市场法会适合更多评价对象企业。

三、红利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剩余收益模型的一致性分析

假设企业第i期的红利分配为DIVi,ri表示第i期资本成本,则本期期初的股票内在价值VE0为:

假设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为BVEi,净利润为NIi,则存在如下关系式:

BVEi=BVEi-1+NIi-DIVi (3)

根据剩余收益AEi的定义,其表达式为:

AEi=NIi-ri*BVEi-1(4)

即剩余收益是从净利润中扣除期初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与资本成本后的余额。因此,

NIi=AEi+ri*BVEi-1(5)

将(5)式代入(3)式可以得到(6)式。

DIVi=ri*BVEi-1+AEi+BVEi-1-BVEi

=(1+ri)BVEi+AEi-BVEi(6)

将(6)式代入(2)式的展开式可以得到:

红利折现模型与剩余收益模型是等价的,将红利分配额用自由现金流表示,可见红利折现模型与DCF模型的等价性。因此,在不考虑数据取得难易程度和数据预测估计差额所引起的误差,在理论上三个模型的股票价值评估结果是一致的。

四、收益评价模型的定性判断与比较

其一,红利折现模型的定性判断。红利模型以红利分配额作为被评价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即企业股票价值指标,只要红利分配比例达不到100%,那么,红利分配就只是企业价值的一部分,对分配额进行折现就是不充分的,这是红利分配模型与其他收益模型相比较存在的最大缺陷之一。由此,该模型存在许多无意义或不能使用的情形。例如,对那些长期采用不分配红利战略的企业来说,就不能使用红利模型。另外,对于红利分配比例较低的企业会过低估计企业的股票价值,特别是采取与每股业绩无关的定额分配政策的企业,显然不能采取这种方法。为克服这一缺陷,折现金额应包含未来企业清算时支付给股东的预测金额。但是,准确地预测清算时剩余财产的分配以及未来长期的红利分配额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企业获得的收益何时向股东分配存在着很大的自由裁量。相对于其他收益模型,红利折现模型预测对象的终值较大。企业留存收益形成企业的未来的红利或净资产,增大了预测对象的终值,通常情况下,该数值越大伴随其产生的预测误差就越大。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红利分配模型的未来分配额和终值的精确度比其他模型要低。

其二,DCF模型的定性判断。DCF模型也存在不适用和无意义的情况。即预测折现对象的自由现金流量时很可能出现负值,这种情况往往产生在企业的成长期,处于成长期的企业,会需要大量的新设备投资,新投资超过当期收益时就会出现负数。当然,现金净流出是不会长期持续下去的,不然会使得企业面临破产。

对出未来长期自由现金流量的准确预测的难度和对红利的预测存在着同样的难度。其精确程度受到以利润表为出发点的自由现金流量的构成项的直接影响,自由现金流量的主要构成项可以用其计算公式来表示为:

自由现金流量=营业利润*(1-所得税税率)+折旧-设备投资额-营业成本的增加额

另外,在计算包含在负债中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必须考虑到带息的外部资本成本的融资与返还等问题。

企业设备投资和带息的资本成本的融资与返还,是与企业的经营战略和经营方针等多种因素紧密相连的,因此,各年度波动幅度很大,对其作出准确的预测是很困难的。为提高DCF模型预测的准确度,可以结合未来5年经营计划的设备投资和资金的筹措方式,预测相对可信的未来5年左右的现金流和未来5年的股票终值。在这里仍然存在终值预测精度的影响问题,其对DCF模型的影响远小于对红利模型的影响,但是,大于对剩余利润模型的影响。

其三,剩余收益模型的定性判断。如前所述,红利折现模型和DCF模型都存在以下不足:模型不适应的情况;模型所需要的未来数据的预测困难;预测对象有限期间内对终值的过度依赖等问题。

剩余收益模型却能够较好地解决上述不足,首先,无论企业收益是负数或为零,不影响剩余收益模型的合理性,模型几乎不存在不能使用或者无意义的情形。其次,剩余收益模型所必须的对未来收益的预测数据,要比未来红利分配或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数据可信度高。这是因为现行的利润核算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对企业的现金流出与流入采取的是期间配比的处理方式,收益和费用的预计波动幅度较小。例如退休金支付问题,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从业人员未来退休时的支出额已经事先分配到了各期,只要没有大的结构变化,以本期的退休金支付的费用为起点对未来进行预测,就不会造成很大的预测差额。但是,要对从业人员退休时所支付的现金流进行直接预测是十分困难的。概括的说就是利润要比现金流的期间变化小,所以。预测的可靠性程度就提高。另外,剩余利润模型在限定的时期内对终值的依存度明显比其他模型要小。红利折现模型终值预测,必须首先对未来各期红利分配进行预测。DCF模型终值的预测,必须首先对以后各期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预测。但是,剩余收益模型本身不需要对未来期间的净利润进行预测,而需要的是从净利润中扣除自有资本成本的差额,这个差额的绝对值会小于红利和现金流量的值,由此,对剩余利润预测误差会小些,其可信度就会提高。剩余利润模型在实践方面优于其他模型的根本原因是由权责发生制的特性所引起的。将三个模型的优劣对比见表2所示。

五、结论

非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和增资及其相关的税务实践,都要求对公司股票价值进行作出科学的评估,本文通过主要的股票价值评估模型的对比分析,得出了以下主要结论:第一,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等股票价值评估方法中,收益法的重要性将进一步提高。第二,在收益法中,剩余收益折现模型是对净利润扣除权益性资本成本差额后的折现,其结果是股票价值由企业期初资产负债表中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和未来超额利润的折现值构成,因此,这种评估方法就自然将账面净资产方式和收益还原方式结合到了一起,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第三,收益法中的红利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剩余收益模型在理论上是一致性。第四,剩余收益模型与红利折现模型和DCF模型相比较具有以下优势:模型不存在不适应的情况;模型所需要的未来数据的预测精度相对较高;预测对象有限期间内对终值的依赖度较低。

参考文献:

[1]王燕、王煦:《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比较与选择》,《现代管理科学》2010年第3期。

公司资产价值评估范文3

摘 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数量不断增多,形式日趋多样,涉及金额也越来越大,逐渐成为我国产业结构战略调整、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而资产评估在并购重组中的定价功能和应用效果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和关注,资产评估在并购重组中的应用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评估方法也灵活多变。本文首先介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基本情况,以及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作用,并详细介绍了资产评估的方法及其应用。

关键词 并购重组 资产评估 评估方法

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消退,上市公司的资产注入掀起了新一轮的热潮,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规模化增长迎来了新的机遇,而资产评估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核心要件之一,是交易定价的重要基础。资产评估因其有着客观、公允的立场,往往成为交易双方确定交易价格的主要依据。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概况

并购重组是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主要包括控制权的转让(收购)、资产重组(购买、出售或者置换等)、股份回购、合并、分立等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资产和负债结构、主营业务及利润构成产生较大影响的活动。

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在我国证券市场特定制度和政策环境及其变迁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1993年―1997年):该阶段经历了从直接在二级市场收购“三无概念”股到更为现实的以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协议转让为主,其主要特点是以市场自发探索为主。

2.快速发展阶段(1997年―1999年):该阶段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规模越来越大,并购重组次数大量增加,新的并购手段不断涌现,控股权的变化成为并购重组的一种普遍现象。

3.调整规范阶段(2000年―2005年):随着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市场逐步规范。交易数量未再有显著增加,但实质性的“借壳”重组开始流行起来。

4.规范与创新阶段(2005年―至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确立了追求市值最大化的行为模式,要约收购、吸收合并、定向发行等创新不断出现。

随着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日益增多,并购重组在方式创新、效率提高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作用

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评估机构和专门的评估人员,依据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有关的资料数据,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适用的评估原则、评估范围、评估程序和评估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统一的货币单位,对被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过程。

我国资产评估业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成长,经历了一个从不规范到逐步建立规范,从仅规范国有资产到规范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的发展历程,资产评估对于完善我国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健康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在上市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中,除财政部强制性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资产转让、置换、拍卖、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行为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外,非国有资产的定价往往也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来确定,因此,资产评估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2000年以来证券市场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绝大部分都是以资产评估值作为交易定价的主要依据。以2009年为例,沪深两市共有95家上市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交易规模总计达3,205.96亿元。

三、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方法及应用

从近年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看,采用的资产评估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重置成本法:是在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功能变化、成新率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

但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运用成本法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成本法是以企业要素资产的再建为出发点,无法把握持续经营企业价值的整体性和各单项资产的整合效应。

2.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经营中的预期收益,并按社会基准收益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据以确定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此方法运用的前提是:资产必须继续使用,且资产与收益之间存在稳定比例关系,并可以计算;未来的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与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估算计量。

此方法,国外用的最普遍,在国内也是技术型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它的出发点是资产的价值由使用所产生的效益大小决定,不考虑其成本。但并购重组外部环境的不成熟影响了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收益法的准确性。收益现值标准基于被并购企业现有资产必定有未来收益的潜能,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投资体制、价格体系,企业资产重组、市场环境等方面也正发生较大变化,企业未来收益额及其与资产额之间的比例关系尚不能合理确定。

3.现行市价法:指在市场上选择近期内交易的若干相同或近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将被评估资产分别与参照物逐个进行价格差异的比较调整,然后综合分析各项调整结果,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此方法的适用条件是:市场上存在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相似的三个以上的资产交易案例,并可作为参照物;资产市场发达有充分参照物可取;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并且可以量化。

类似资产成交价格等可比数据的缺乏限制了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时市场法的运用:被评估企业与参照企业之间的“可比”性和个体差异问题、企业交易案例的差异、不存在一个可以共享的企业交易案例资料库、案例和交易的发生时间、市场条件和宏观环境又各不相同。评估人员对这些影响因素的分析也会存在主观和客观条件上的障碍。

2009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调查显示,并购重组中购买、出售资产的评估方法仍以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结合为主,评估结果以成本法结果为主,但收益法结果定价的比例显著提高。在进行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方法的运用时多种多样的,评估机构需要根据不同评估对象的特点和所处的市场条件选择最能客观反映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有利于提高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有助于客观地发现价值。随着评估方法逐步与国际接轨,评估方法的技术含量逐步提高,方法运用更为合理。

资产评估作为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个重要的中介服务行业,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家对包括资产评估在内的市场中介行业高度重视,为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我们相信在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的共同研究和推动下,评估行业以及上市公司的治理,会有更好的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4.

[2]徐玉德.公允价值计量理论与实务.商务印书馆.2009.1.

公司资产价值评估范文4

关键词:信用风险预测;上市公司;KMV模型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92(2008)06-0039-05

A Forecast Method of Credit Risk Evaluation of Listed CompaniesBased KMV Model

XIA Hong-fang,MA Jun-hai

( College of Finance,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Hangzhou 310012, China)

Abstract:In this paper, a forecast method of credit risk evaluation of listed companies is presented based KMV model. The default distances are analyzed about four listed companies for five years based KMV model. Results indicate that sensitive and forecasting ability of KMV model are very good, And it can be used to predict and exposit credit risk of listed agricultural companies for bank and investor.

Key words:credit risk forecast; listed companies; KMV model

1 引言

传统的上市公司信用风险预测方法侧重于利用公司历史财务数据,比如Altman的Zeta等单元判别模型和Logstic多元判别模型,这些模型最致命的缺陷是只能以过去预测未来,不能用未来本身说话[1]。目前最新的信用评价方法是KMV模型,其对信用风险的预测是基于股票市场,利用B-S股票期权定价思想求出公司未来违约发生的概率,而股票市场的价格包含了投资者对股票未来信息判断的因素,因此具有前瞻性和灵敏性,更加客观和准确[2]。

KMV模型由Kealhofer,McQuown和Vasick三人创立的信用风险分析专业公司提出,为保持其核心竞争力,KMV公司并未公布信用风险评价中违约距离、违约概率的求解细节。国内学者对该模型的研究和应用大都只局限于对其框架的借鉴,对于如何将其应用于我国上市公司的风险预测尚未见报道[3]。

本文提出了基于KMV模型的上市公司信用风险预测方法,通过4家上市公司5年信用风险的实证预测分析表明,KMV模型可以应用于我国上市公司的信用预测。

2 KMV模型理论基础

KMV模型是将公司股票价值具有的期权特征思想推广到公司信用风险预测中。它将公司股权看作是买入一份欧式看涨期权,即公司所有者持有一份以公司债务面值为执行价格,以公司资产市场价值为标的欧式看涨期权。如果负债到期时公司资产市场价值高于其债务,公司偿还债务;当公司资产市场价值小于其债务时,公司选择违约[4]。因此,KMV模型预测公司信用风险的基本思路是:以违约距离DD表示公司资产市场价值期望值距离违约点DPT的远近,距离越远,公司发生违约的可能性越小,反之越大。违约距离常以资产市场价值标准差的倍数表示。违约点DPT通常处于流动负债与总负债面值之间的某一点。基于公司违约数据库,模型可依据公司的违约距离得出一个期望违约频率EDF,这个期望违约频率是公司未来某一时期的违约概率[5]。

KMV模型有两个关键步骤,一是根据公司股票价值的期权特征,利用期权定价模型可以倒推出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及其波动率。二是依据公司的违约距离得出一个期望违约频率EDF[6]。

(1)计算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波动率

KMV公司计算预期违约频率采用的是将违约距离与公司的历史违约频率相匹配完成的。由于需要大量的历史数据,这一点在我们国家条件还不具备,所以本文暂且采用理论上的预期违约频率来代替。假设公司资产价值服从对数正态分布,那么理论上公司的期望违约率EDF为

EDF=N(-DD)=1-N(DD)(11)

其中N(•)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

3 预测过程

本文的预测方法做了如下假定:

(1)假定公司股票价格服从对数正态分布。

(2)利率使用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我国的银行体制决定了银行存款的相对风险较低特点,可以视存款利率为无风险收益率。

(3)股票波动率采取我国股票市场上的历史数据进行计算估计。

(4)上市公司的股权市场价值由流通股市场价值和非流通股市场价值两部分组成,基于股权分置改革的陆续到位和大小非的成功解禁,本文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有同样的市场价值。

(5)不考虑公司具体的债务结构,将公司债务等于短期债务(流动负债)加长期债务的一半。

(6)假定未来时段的收益率的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资产的连续回报与本年度相同。

本文以每年的年末为观察日期,预测其未来一年末或几年末的违约距离DD和期望违约率EDF。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由CCER金融经济数据库,下载个股标的数据。

(2)计算个股标的本年度收益率的日波动率和年波动率,并将其作为预测年度的个股波动率。

假设某股票在第i天的价格为Si,第i+1天的价格为Si+1,则其日收益率定义为

Ri=Si+1-SiSi(12)

日收益率的均值为

R=1n∑ni=1Ri

S2=1n-1∑n1(Ri-R)2(13)

T年波动率为

T年波动率=T×250×S2 ,T为需要预测的年份(14)

(3)计算公司的股权市场价值和违约触发点。

DPT(总负债)=STD(短期债务)+0.5•LTD(长期债务)(15)

(4)将本年度的存款利率视为预测年份的无风险收益率,计算本年度的资产连续回报,并将其视为预测年份的资产连续回报。

(5)联解非线性方程(1)和(2),获得未来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波动率。

(6)由(10)式计算违约距离DD。

(7)由(11)式计算理论违约率EDF。

4 实证分析

由于ST公司比一般正常的上市公司具有较高的信用风险(违约风险),为了便于说明问题和对比,本文选取了有代表意义的ST公司和正常的上市公司这两类样本进行研究。样本数据取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农业类上市公司,随机选取两家被ST的公司,ST天香和ST秦丰,业绩相对较好的两家公司,伊利股份和赤天化。

股价数据来自于CCER金融经济数据库。农业类上市公司信用风险是一定时期积累的结果,判断其是否违约应放大到一段时期内考察。故本文选择2001年1月到2006年12月的市场和财务数据,股价走势如图1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两个业绩相对较好的公司,伊利股份和赤天化股价平稳且有上涨;两个ST的公司,ST天香和ST秦丰股价日趋低落,信用风险日趋增大,但是否会违约,尚需将股价转化为资产价值并结合债务,并考虑其波动性而定。

按照上一节所列方法,本文进行了这4家上市公司2002年至2006年连续5年的信用风险的实证分析和1~4年的预测分析。为节省篇幅本文列出了采用天香集团实际数据的违约距离和违约概率的计算结果,见表1;图2给出了4家上市公司(从左向右为天香集团、赤天化、秦丰农业、伊利股份)5年违约距离的实际值与1年的预测值;表2 列出了 4家上市公司违约距离的实际值与1至4年的预测结果,以及预测的平均误差和方差。

计算结果表明:

(1)通过4家上市公司5年违约距离的1年预测值与实际值的对比表明(图2),基于KMV的1年预测模型与实际值较为接近,趋势基本相同,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

(2)随着预测年份的增多,预测的精度下降,误差加大。

(3)违约距离的结果表明,伊利股份和赤天化的违约距离明显大于ST天香和ST秦丰,与实际情况相符。两家ST公司均在2006年第二季度被特别处理,从表2中可以看出,ST天香有5年的违约距离在2以下,ST秦丰则有4年的违约距离在2以下,而伊利股份和赤天化几乎一次也没有,两个ST公司在2002年没有出现亏损时违约距离就下降到2以下。违约距离2似乎可用于预测公司未来被ST的依据,有待更多的实证检验。

5 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4个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连续5年的信用风险的预测分析,证明KMV模型可用于我国上市公司风险预测。

在我国现行条件下,违约距离和违约概率可以作为银行监控上市公司贷款的预警指标。还可以使用参数调整后的KMV模型对上市公司进行信用评级,以简单的数字直观地表现上市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方便投资者决策。但由于我国目前股票市场的种种不成熟和不规范,资产价值波动率在短期内有相当多的非理性因素干扰,企业负债只是计算其账面价值而不是实际价值,因此,要更加精确地度量信用风险必须对期权定价公式进一步改进,比如考虑资产价值的跳跃和考虑利率变动对负债实际价值影响的度量模型。

参 考 文 献:

[1]程鹏.上市公司信用状况分析分析新方法[J].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2002,(2):89-93.

[2]鲁炜,赵恒珩,等.KMV模型在公司价值评估中的应用[J].管理科学,2003,(3):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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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若微.KMV模型运用于中国上市公司财务困境预警的实证检验[J].数理统计与管理,2006,(9):593-600.

[5]都红雯,杨威.我国KMV模型实证研究中存在若干问题及对策思考[J].国际金融研究,2004,(11):21-27.

[6]McOuown J A. A connent on market vs. accounting-based measures of default risk[EB/OL].省略/,2006-12-09.

公司资产价值评估范文5

[摘要]目前,欧美金融业的并购风潮方兴未艾,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保险业未来必定面临类似的经营策略。因此,寿险公司的价值评估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课题。当前,国外保险公司的价值评估主要采取四种方法,即有效保单价值法;净值调整数法;业务体系价值法;无形资产或负债法。

寿险公司价值的认定较其它行业困难,其主要原因在于寿险负债的长期性及整个业务体系价值估计的复杂性。目前,欧美金融业的并购风潮方兴未艾,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保险业未来必定面临类似的经营策略,因此,寿险公司的价值评估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课题。

一、寿险公司的价值认定

寿险公司的价值评估在财务上有其基本的理论。虽然在企业的并购行为中,公司价值的认定通常是以该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或其财务报表上所有者权益值为依据的,但本文首先理论性地计算公司价值(称为精算估价),使公司的买卖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判断基础。另外,精算估价尚有一重要功能,即透过该估价方法可以对公司的一些隐藏问题有较完整而深入的了解,这对买方而言是极重要的信息。

二、估价方法

目前,国外对保险公司价值的评估,并没有统一公认的方法。事实上,不同精算师对同一保险公司的评估结果也经常有很大的差异。精算估价的方式目前共有四类:

(一)有效保单价值法

有效保单价值法的思路,是将每类有效保单未来每年的利润进行逐年折现。计算的步骤包括:

1.利润的认定

保险商品的利润较其它行业的商品利润更难认定,原因是除非保单的承保终止,否则无法确知真实的成本,因此也无法得知正确的利润。这是保险经营,尤其是保单分红中都会经常遇到的问题。然而实务上的做法,就是确定法规所认定的利润,法规所认可的利润便可以由股东自由使用或分配。

2.有效保单的预测

预测的基础是一系列的精算假设,包括:

(1)经验退保率、经验死亡率、经验意外伤害或失能率。在此要特别说明的是,一般商品定价或准备金计算所采用的精算假设均包含安全系数。但有效保单的估价并不需要安全系数,因为这种估价的目的是为了向买卖双方的决策者提供有效的参考。

(2)给付费用、管理费用、自留再保费比率、税率、通货膨胀率。此部分大多是费用率的假设。它并非套用寿险产品定价时的附加费用率假设,而且依据实际费用分析结果,并考虑未来可能变化(如通货膨胀率上升,将导致费用增加)的最佳估计值。

依上述模型,将当前所有有效保单逐一模拟,到所有保单都终止为止。

3.利润的折现

在模拟结束后,产生了各年度的利润。传统上对利润的折现方式有两种做法:

(1)最末年度折现。把所有有效保单视为投资标的,投资重视的是实际的现金流量,因此有效保单为一有价证券,它代表着一连串的现金流量,将这些现金流量折现至今即为利润现值。这种做法存在的问题是,现金流量的利润现值与实际财务报表的利润现值不同。

(2)各年度折现。如前文所述,利润的认定是以法规认定方式为宜。因此,将每年的利润(损失)分别折现即为总利润现值。折现率一般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依各年度有效保单所产生的盈余,按其风险程度,产生风险保费,风险保费再加上无风险利率即为折现率;另外一种则是以各保单设计的预定利率加权平均后的值为折现率。前者为市场利率的反应,后者是资金成本的概念。理论上,两者的值在预期上是相同的,但实际上常有差异。在实务中应综合考虑两者的数值。

(二)净值调整数法

法定的净值是认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或者叫做偿付能力额度。净值加上若干调整,包括非认可资产、资产帐面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及特别准备金,即为公司价值。

需要调整的项目有:

1.非认可资产。法定净值的计算并没有将寿险公司的所有资产计算在内,而只是包含了那些可以立即变现的资产,也就是说,对资产中不能立即变现的那部分打一定的折扣。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3月颁布了《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这部法规所附的《保险公司资产认可表》中明确规定了各类资产的认可比例,对不同风险和不同流动性的资产规定了不同的认可比例。而在计算公司价值的时候则应该将没有计算在内的非认可资产包括进来。

2.资产帐面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包括股票、不动产及债券等的调整,在时间及成本足够时,可取得评估机构的报告作为调整的依据。

3.特别准备金。特别准备金主要包括特别责任准备金和保费不足准备金等。

(三)业务体系价值法

这种方法的思路在于:因公司未来展业的发展,公司能不断签发新的保单,而新保单又变为新的有效保单,成为未来利润的来源。这种方法的计算,与有效保单的计算有共同之处。

基本做法是,首先需对未来的业务进行预测,由于业务的不确定性,一般都预测未来20年或25年的年销售量,将每年新保单初始年度的亏损视为投资资金,与后续年度的利润共同视为未来的现金流量。而后续年度的利润现值,一般是由运用前面所求得的有效保单值得出。

有两点值得注意:

1.折现率。由于业务系统的组织结构变化风险较大,以及寿险产品型态的转变,使得所采用的折现率比新保单折现率更高。在寿险市场或社会经济变化较大的环境中,折现率可高达25%。

2.未来利润的现值。由于各险种所产生的利润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若新保单业务量的预测可以细分,则利润的计算也应当细分。

(四)无形资产或负债法

无形资产如商誉、经营许可证或自行研发的计算机软件;无形负债如公司对业务员或职员的书面或口头承诺,都应加以考虑。

这种方法在判断或查证上都特别困难。然而当一家公司要进行并购交易之前,部分原因是经营不善所导致,而这种特别状况常使得这一部分的重要性增加。往往由于这一部分的疏忽而提供了不真实的公司价值,使得估价的报告严重地偏离了真实价格。

三、其它估价方法

从财务管理角度来看,标的的价值经常是股东的投资可获得未来报酬的现值。例如股票的价值,是把股票的股利视为永久年金折算而得。因此,保险公司的估价亦可经下列步骤求得。

(一)法定自有资金

法定要求的所有者权益是公司在估价日时的自有资金,通常它要求为公司所有责任准备金的一定比例,而此资金是为避免公司发生偿付问题的缓冲器。因此每一年的法定自有资金便可以根据这一比例求得。至于股东权益超过此法定自有资金的部分,则依公司对盈余处理的原则,分配给保户、股东或作为新业务的支持资金。

(二)盈余的预测

每年的有效保单所产生的利润,以及签发新保单所需投入的资金,以及纳税的考虑,都要纳入盈余的预测中。每年所决定的盈余,同样根据公司红利分配等决策,分配给保户及股东,且保留部分盈余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

公司的价值,则是税后保留的盈余现值加上股东权益超出法定资金的部分。

四、保险公司估价的最新发展

由于近来各国保险公司并购案不断,而且面对环境的迅速变化,各方面的经营决策阶层对公司价值评估的了解越来越迫切。随着公司财务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陆续出现新的看法。虽然各种理论方法并陈,尚无统一的看法,但某些研究的角度值得我们密切注意。

近几年来,学者们对公司价值的研究,大致起源于1993年美国财务准则会计公报(StatementofFinaneiMAccountingStandards,SFAS)第115号的出现。由于该公报对某些资产决定采用公平价值,但对所有的负债仍延用帐面价值,这与一般会计对资产及负债均采用同一认定方式的原则不同,使得各方对于负债的公平价值的统一认定方法有明显的需要。

对于公司负债公平价值的计算,大致分为两种方向:

(一)直接估计

除了上文所介绍的精算评估方法,近来则引用了投资学上的期权技术。即把保单视为一种有价证券,而保险公司或保户则处于拥有某些内嵌期权的地位,那么就可以引用期权的估价技术对公司价值进行计算。然而,保单的内含选择多种多样,比一般证券更为复杂,因此运用这种方法,应先了解以下几方面内容:

1.股票及债券的期权估价方式运用于保单负债的期权估价。

2.各项保单的风险,如解约或部分解约,保险公司倒闭等的差值估计。

3.各类寿险产品的保户行为。

(二)间接估计

这是在知道公司资产的公平价值及公司的卖价后,以公式:负债公平价值(FVL)二资产公平价值(FVA)—公司价值(AV)来求得,它表示买方在买得公司后,再把该公司的资产卖掉,剩下的则是公司的负债。

当然,公司的卖价实际上可能不只一个,因此会造成FVL也不只一个的情形。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是,有经验的买方可以卖掉该公司的原资产,换成一个更恰当的资产组合,来匹配其负债,使得AV增加。理论上可以找到一个最佳的资产组合,使得AV值最大。由此,造成唯一的FVL.在投资的技术上,这种最佳组合正是投资学的主要课题。

另外,我们可以就AV本身研究,找出理论性的AV值。一个公司的AV值应该是可分配的利得(Distributableearning),它是公司的税后利润,再根据投资损益及风险资金调整后而得,代表买方前期投资后的回收。此利得的估价可采用类似直接估价负债的模式,只不过后者是讨论负债的现金流量,而前者是讨论可分配利得。

(三)两种方式的比较

通过对直接法与间接法进行比较,直接法的优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财务理论健全。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分析,都是采用现资技术。易为其它金融机构人员所接受。其次,不需分析资产部分。第三,各项参数直接依市场状况而定,贴近现实。

直接法的缺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需要具备财务分析知识,与一般精算方法不同。其次,采用期货调整值,而该值通常得参考市场类似产业及商品而定,但保险负债尚无同类可比。第三,由于参数引用市场状况值,因此负债之公平价值的变动较大。第四,不计人责任准备金或法定资金的需求。.

间接法的优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此法主要引用精算估价技术。其次,计人资金成本及责任准备金,能与普通财务报表匹配。第三,连结资产及负债状况,较有一致,哇。

间接法的缺点体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折现值的采用并无明确的方法,将随着公司的不同而调整。其次,负债的公平价值随资产价值的变化而变化,并受法令变动的影响。

五、从公司理财观点看公司价值

我们可以由公司理财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的价值。假定保险公司是股份公司,公司的价值就是股票的总价值:

公司价值=未来利润+清偿价值+保证价值

未来利润是指公司未来的利润,这包括了一些无形的价值,如有效保单利润现值、经营许可证、商誉、销售系统、人力资源等。这些项目和公司风险有关,当公司风险愈小,证明其愈具有继续经营的能力,因此未来利润愈高。

清偿价值是公司资产的市值减去负债的现值而得。它与无形资产的内容无关,而只是公司立刻变卖的价格。

保证价格是由于保险公司具备有保险保证基金等机制,在某种程度上保证其清偿能力而体现的价值。因此,就债权而言,保险公司可以出售较市场利率低的保单,就股权而言,股东在赚取高报酬利润时,较不必担心违约成本。这在财务上,是一种看跌期权价值,也就是说当保险公司本身的风险愈高,保证价值就愈高。因此,它和上文所述的未来利润呈负相关关系。

从这三项价值来看,清偿价值是不随公司风险而变动的,而当公司风险降低,则未来利润降低,但保证价值升高。因此公司的风险和它的价值,并非呈现绝对的负相关关系。这一点是公司理财学的一种理论:对一个公司而言,如果它把公司的资产内容调整,采用高风险但市值不变的资产,则公司的风险当然增高;所以此时市场就将公司已出售的债券(保单)之市值折价,因此公司的负债市值就下降。但因资产市值不变,因此公司的价值(股价)反而升高。金融工程上的几种技术,如杠杆收购,就是使用这种原理。当保险公司采用高风险的资产,就使得未来利润价值降低,但保证价值则升高;如果保证价值上升得较未来利润上升得大,则公司的价值反而增加。

公司资产价值评估范文6

【关键词】 自创品牌;资本化;公允价值;记录;报告

一、研究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这种竞争除了发生在产品质量、服务等传统领域,正越来越多地通过品牌之间的竞争反映出来。一个好的品牌可以为企业带来超出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丰厚利润,能够为企业的未来收益作出巨大的贡献,因此现代企业往往不惜重金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品牌的价值在各种经济活动中得到集中体现: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的并购重组潮中,收购方往往愿意为一些著名品牌支付更多的代价,直接导致成交价格远远大于账面资产价值的现象在并购中大量出现;近年来银行业开始允许企业以品牌作为质押物向银行要求贷款,如2010年1月,天津市南洋胡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其多年经营的著名商标“南洋胡氏”进行质押,成功地从天津银行获得了1 000万元贷款;很多企业开始以拥有的著名品牌作为投资与其他企业进行合资等。

品牌是有价值的资产已成为社会共识,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产物的会计,自然应该顺应潮流,考虑如何将企业拥有的品牌价值在会计信息系统中合理反映。然而囿于传统会计理论,在对品牌会计进行了多年研究探讨之后,虽然一些国家的会计准则已经允许企业可以把外购的品牌资本化,纳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却没有提及对企业自创品牌的处理。企业的自创品牌不入账,导致了企业的整体价值大大被低估,降低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并且会使企业在并购、重组中处于不利地位。在此背景下不少会计学者和会计职业组织提出,不能继续忽略对自创品牌的确认,自创品牌如何资本化问题逐渐引起会计学界的重视。

二、自创品牌资本化的突破和争论

自创品牌的资本化问题是在并购活动最激烈的英国首先取得突破的:1988年,英国生产销售食品的Ranks Hovis Mcdougall(RHM)公司为了抵制敌意收购变更了企业品牌会计政策,通过世界上最早研究品牌评价的机构――英国国际品牌集团(Interbrand group)对公司所拥有的50多个品牌进行品牌价值评估,将外购的和内部创造的品牌都确认为资产纳入了资产负债表,使公司资产价值由1987年的£426 000 000猛增为£1 142 000 000,从而避免了被低价收购的命运。RHM公司认为将品牌纳入资产负债表,可以:1.更真实地反映股东的资产情况;2.解决将外购品牌作为商誉处理时给企业账面财务状况所造成的负面冲击问题(英国当时的会计准则规定外购商誉直接冲减留存收益);3.使相似市场条件下不同企业的经营情况能够相互比较;4.有助于对外筹资;5.为股票交易所进行股票评级提供参考依据。RHM公司对自创品牌资本化的做法引起许多英国企业效仿,永道公司1992年的一份报告中显示:自创品牌的估价得到了11家居于领导地位的英国公司(包括RHM公司)的支持,还得到了主要由英国上市公司的财务董事们组成的团体的认可,这些公司中许多将品牌资产包括在了财务报表中,一些仅限于外购品牌的确认,另外一些也包括了自创品牌的确认。

确认自创品牌的做法引起了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争论,反对自创品牌资本化的业内人士提出,这种做法违反了传统会计惯例,是“创造性会计”(Griffiths,1986)和“短期行为”(Doyle,1992)的一部分,认为自创品牌不具备可计量性,对其加以确认与稳健原则、历史成本的会计基础相悖。但是这种做法受到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投资者的欢迎,他们认为,当外购品牌可以列入资产项目时,那些依靠自身努力培育出巨大品牌资产价值的企业不能把自创品牌列入资产项目,不利于企业自创名牌,对社会经济发展十分不利;另一方面将自创品牌资本化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状况,还可以降低资本与负债的比率而更有利于筹集资本。

三、自创品牌资本化的难点和解决

自创品牌是否能够通过会计确认,进入会计信息系统,关键在于自创品牌能否满足相关确认标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SFAC No.5中提出了会计确认的四项标准,指出一个经济事项必须同时符合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可靠性四条基本确认标准,而且应在效益大于成本和重要性这两个前提下予以确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也指出:“满足要素定义的项目,如果满足了以下标准,就应当加以确认:1.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会流入或流出企业。2.对该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IASC的两项确认标准与FASB提出的四项会计确认标准有相重合之处。我国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的无形资产确认条件与IASC一致。

毋庸置疑,自创品牌的本质在于它是有价值的经济资源,当它单独或与其他资产结合起来,就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且是超额经济利益,因此符合现代资产未来收益观的定义,具有可定义性。随着品牌资产在现代企业整体价值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采用适当方式将它作为资产确认入账,可以更合理地反映企业整体价值,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债权人等与企业有利益关系的各方利用会计信息进行科学合理经济决策的需要,也满足了相关性标准。因此,自创品牌能否顺利资本化的关键也是难点就集中在了能否满足“可靠地计量”标准上。

长期以来,在财务会计中,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计量属性。自创品牌是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积累、培育形成的,虽然是企业过去的若干交易与事项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每项交易与事项的确定份额难以具体辨别,所以无法提供充分、可靠的原始记录作为依据,因而在传统会计模式下,自创品牌面临着“可计量性”难题,这也是自创品牌资本化的争论中反对方的重要理由。但随着客观经济环境的改变,新的会计领域不断涌现,历史成本计量基础已不能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要求,会计界不得不引进其他计量属性为补充,形成了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局面。例如在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会计确认时,FASB和IASC,以及IASB都强调“未来经济利益或损失”而避开了以往强调的“过去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并且纷纷宣布:公允价值是计量金融工具最佳的计量属性。衍生金融工具计量属性的突破为自创品牌提供了借鉴,自创品牌虽然不能从形成品牌的各种交易与事项的投入成本计量,但可以通过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随着现代计量技术的成熟以及相关人员职业能力的提高,自创品牌所能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可以根据企业未来面临的不同经济环境得到较准确的预测。在实务上,国内外已经提出了许多评估企业自创品牌价值的方法,如法国提出的七项标准和英国Interbrand公司估算提出的品牌评估方法等,为可靠地计量自创品牌的价值,开展自创品牌资本化提供了技术支持,从而解决了自创品牌可计量性难题。

四、自创品牌的记录和报告:相关设想

(一)自创品牌的初始确认与计量

虽然我国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是从本质上讲,不论是外购品牌还是自创品牌,都是企业拥有的一项无形资产,因此建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合理的方法将企业自创品牌确认入账。具体来说外购品牌和自创品牌都可以通过“无形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但考虑到品牌与一般的无形资产相比价值比较大,不确定性程度较高,同时为了避免自创品牌的确认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一项工具,自创品牌可以采用不同于专利权、商标权等其他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

首先可以专设“品牌”账户,以与其他无形资产区分,并下设“自创品牌”明细账户,采用公允价值作为内部自创品牌价值的计量属性,专门核算企业自创品牌价值的确认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由于自创品牌是企业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积累、培育形成的,在品牌创立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如为提高产品质量发生的研发支出、售后服务支出、广告费、为宣传品牌形象进行的公益活动支出等很难与其他业务成本区分开来,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都已作为费用在发生当期计入了损益,为了避免重复入账,可以使用“资本公积”账户作为对应账户,核算企业由于确认自创品牌所带来的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二)自创品牌的后续确认与计量

品牌的价值在于能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收益,只要这种超额收益存在,品牌也就相应存在,因此将企业自创品牌列为永久性资产,不进行摊销更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同时可以通过逐年重估或减值测试反映自创品牌入账后价值的变动情况,这样提供的会计信息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其投资决策作出更准确的判断。

在会计账户设置上,由于品牌不仅会发生减值,而且还会发生增值的情况,因此对于品牌价值的变动可以不通过传统的“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另设“品牌重估差异”会计科目,反映品牌重估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当品牌重估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重估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的增加;反之当重估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重估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的减少。这样“品牌重估差异”账户就成为“品牌”账户的调整账户,两账户的余额共同反映该项品牌的价值。

(三)自创品牌的终止确认

当发生以下两种情况时,自创品牌应该终止确认:1.转让品牌的所有权,此时根据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会计处理的惯例,应在账面上核销该项自创品牌,将取得的转让收入与其账面金额和相关支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品牌重估价值为零,品牌估价是建立在未来收益基础上的,因此当品牌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时,品牌估价将为0,此时品牌也应终止确认。由于“品牌重估差异”账户被设置为“品牌”账户的调整账户,两账户的余额共同反映该项品牌的价值。当重估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重估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品牌重估差异”,抵减“品牌”账户的账面余额,反映该项自创品牌重估减值后的价值。当自创品牌继续减值,重估价值为零时,“品牌重估差异”账户余额应该等于“品牌”账户余额,此时可以将上述两个账户对转从而对该品牌进行核销。

(四)自创品牌的披露

自创品牌信息的披露可以借助财务会计报告体系来实现,应在充分披露、重要性、成本效益等原则的基础上考虑自创品牌在会计报表表内的列报和表外的披露或表述。

自创品牌的表内列报主要涉及到在资产负债表中按照公认会计原则,以文字和货币金额的方式对其进行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披露,可以将品牌作为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单独列示于无形资产项目下,还可以将品牌进一步细分为自创品牌和外购品牌分别列示,自创品牌的价值以每年年末专业机构的评估价列示。

借鉴国内外相关准则、制度的规定,自创品牌会计信息的表外披露主要应包含以下方面信息:企业拥有自创品牌的构成情况;自创品牌重估价值的变动情况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自创品牌的评估机构、评估时间及评估方法;自创品牌的评估机构及评估方法如有变更,应披露变更的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自创品牌的转让、出售情况;以自创品牌为基础进行的融资活动;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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