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资产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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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资产管理办法

工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1

一、加强会计监督和会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为了适应新的管理体制的要求,保证各项

工作任务的完成,我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务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收支、往来及各项资产的管理细则,划分了职责,规范了行为,建立了财务分析长效机制,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字依据,使财务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为规范会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行为,我制定了《××市劳动局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和《××市劳动局会计人员行为规范》,为我局财务管理创立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我完善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资产购置、使用和报废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与管理,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全方位监控管理。我完善制定了《××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细化支出预算,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计划,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我着手制定了《定额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随着一批财务管理制度的施行,进一步规范了我局会计基础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使财务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市政府关于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针对我局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我着手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资产购置、使用和报废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按要求设计了《固定资产清查表》和《往来款项清查登记表》,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统一的固定资产代码,设计了固定资产登记表和卡片,实行

“一物一卡,账卡物相符”的管理模式,带领相关人员采取实地盘点的方式对全局各类资产进行了详细的登记,核准了物品的名称、型号、存放地点,对固定资产分类编码,建立了固定资产台帐。对于往来款项的清查核实,我在调阅帐薄的基础上,追溯有关当事人,了解详情,查明原因,限期清理。在详细清查的基础上,我组织有关人员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研制开发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软件,由静态管理发展为动态管理,有效监控了资产的使用状态。

工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2

关键词:财务审计;工会经费;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26(C)-0005-01

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是工会组织赖以生存以及开展各项工作和组织职工活动的经济基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是代表职工会员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经费审计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对合肥市部分基层工会的走访抽查结果,基层工会经审会或相应的经审机构的组建率已经达到95%以上,其中经审委员中具有财会、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占60%,具有大专学历的占90%,在组织建设、制度制订、业务培训和实务审计方面都做了较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工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建设还不够完备、人员配备参差不齐,经审制度不够健全。首先在组织建立上,部分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及经审组织的目的只是为了完成建会任务,至于如何开展工作等方面领导关心得较少。个别基层工会经审会长期不换届选举,经审委员几经变动,工会经审工作也就不能正常开展。其次在人员配备上,基层工会经审主任和经审干部兼职的较多,驻会的专职干部就更少。再次,不少工会经审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也不到位;有的不按规定在全委会上作报告,即便作了报告,但在内容上和质量上与经审工作的要求都存在一定差距。(二)经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会经审人员难以适应工作需要。1、各单位经审机构工作人员兼职过多,在调研的一些单位中,专职干部所占的比例仅60%,而兼职干部工作重心不在工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审工作的开展。2、工会经审干部没有定期进行培训,经审人员自身也忽视业务能力上的提高,甚至有少数单位的经审干部不具备会计、审计等专业技能,难以胜任审计工作。3、部分经审人员主观思想上对经审工作不够热情,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会经审工作。(三)工会经费拨缴不足,经审工作缺乏经费保障。目前,大多数基层工会都存在工会经费不足现象,因而工会组织很难按照省总工会《经审专用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取经审工作专用经费,经审人员一些必要的培训学习及审计工作的开展都受到制约影响。另外工会经费拨缴不及时,不能按月计拨、收缴;虽然《工会法》赋予工会组织依法取得工会经费的权利,但对未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的行为缺乏刚性措施,对企业的实际约束力不强。(四)务实审计开展不力,工会经审组织监督、审查效果不明显。基层工会经审会建立了一些相关的内审制度,但审计程序不够完善,以审查代替审计的情况带有一定普遍性,大多以召开经审会宣读会计报表,委员们举手通过的方式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有些经审委员甚至对财务收支状况都不清楚,有的单位不经过经审会讨论,随意变动年初预算;审计方式方法单一,缺乏必要的审计证据和审计资料,从而也影响了一些部门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力度不够。这些问题都制约了审计监督、服务职能的全面履行和发挥。

二、进一步促进工会经审工作快步发展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视。首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领导对经审工作的认识。消除“经审工作可有可无,经审会就是专门挑毛病”的偏见,让领导真正认识到经审会履行审查监督职责是对工会干部的爱护,是避免工会干部滋生腐败的有力措施。其次,工会领导及工会经审委员要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了解工会经费在收、管、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更有力的、更充分地开展经审工作。再者,基层经审人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争取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克服“怕得罪领导、不敢审”的心理,对经费开支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抓好机制的建立,促进组织、制度建设。抓好机制的建立务必力求达到五个规范:规范基层工会审计程序,规范依法计拨工会经费,规范工会依法上解经费,规范工会独立管理经费,规范工会正确使用经费。加强经审组织建设,一是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建立经审组织,形成“工会组织建到哪里,经审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良好氛围;二是配齐、配强经审委员,完善工会经费预、决算审查制度、对下属工会经审制度、工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行政计拨经审,建立并实行互审制度,从而确保审计结果的落实,促进工会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工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3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首先,为了激发基层工会的积极性和活力、发挥基层工会的功能和作用,我国很多地区调整了工会经费分成比例。很多地方针对工会经费增长速度过快的情况,采取了适当增加基层工会经费的留成比例的措施。这样做,不仅能增加工会的经费,缓解工会的经济压力,还有利于充分调动基层工会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其次,有的地方按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要求,更新了工会财务会计工作竞赛评比办法,使评比办法更加符合工会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更加有利于调动工会组织及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加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最后,我国一些地区按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的要求,修订了《市总机关会议及专项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总机关公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总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总机关经费支出结算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市总机关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力地推动了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二)开展软件建设,不断提高工会财务管理效率

我国一些地区为了有效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的效率、解决税务代收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开发了总工会经费收缴管理系统软件体系,工会经费收缴数据库信息化管理,改善了以往混库混级等情况,实现了控制和管理经费收缴的夙愿。

(三)规范建设工作,加强财务会计检查的力度

首先,我国的一些地区要求各级工会成立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每一个人的具体责任,重点整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其次,我国一些地区严格检查了各单位的工会财务会计情况,要求不规范的企业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不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予以纠正。大大促进了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相关制度的完善。

二、对进一步加强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一)完善工会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建立完善的制度是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工作的保障。好的制度需要严格贯彻和落实才能发挥其效用,因此工会要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好每一步基础工作。例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制度做好每一笔经济业务合法性审核、会计账簿登记和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严防出现纰漏,给单位带来损失。

(二)完善工会内部管理制度

工会可以借鉴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控制思想,完善工会内部管理制度。比如:结合企业创先争优的号召,拟定和完善岗位责任制;结合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我们在制定出制度之后一定要注重制度的落实,还要根据制度执行状况和执行效果不断更新和完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实行经费独立

工会的经费完全归工会所有,工会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经费和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自利。一方面,这是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法》中的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要求;另一方面,工会的性质决定了工会需要实行经费独立,以保证工会可以独立自主的开展活动。工会需要独立的经费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保证,以使工会可以更好地表达职工的意愿,按照职工的意愿办事,为职工排除困扰。

三、总结

工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4

工会组织是一个独立的社会法人,因此,这也决定了其在财务核算方面的独立性。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会管理的水平,也关系到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因此,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对促进工会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们来研究如何加强工会的财务管理[1]。

1 企业工会财务管理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工会自身改革的深入和工作领域的扩大,工会财务工作如何发挥其管理职能,为工会全面工作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奠定基础,是摆在工会财务工作者面前的重要问题。当前很多企业工会还没有适应这种变化,改革求变滞后,财务管理水平不仅停留在原有模式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这不仅影响工会工作的效率,还损害了工会组织在职工心目中的形象。

1.1 意识方面的问题

现在企业工会组织经费来源主要依靠行政拨款,绝大多数工会组织就是一味的等钱,错误地认为内部财务管理就是从行政“要钱”,对有科学、合理的管钱、用钱认识不足,意识不强,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在当前企业资金形势较为严竣的情况下,给企业行政带来很大压力。转变观念,增强生财的理念。职工技协,在工会组织和人力资源共同合作下,有偿培训职工技能,组织技术革新,小发明,小创造,有偿技术转让,既对企业技术进步有益,又可能创收。工会组织的公益福利事业,有的如疗养等活动可以个人少负担一点,就可以减少一些公费支出。总之,开动脑筋想办法,生财之道还是有的。

1.2 管理方面的问题

企业工会组织的财务岗位设置不尽合理,人员配置较乱。很多单位的会计、出纳不相容职位没有严格分离,经常出现串岗、混岗作业;业务之间的互相推脱,不清楚自己的职责。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不明细,财务报表数字不准确、真实,内容不完整,致使总账与明细账不相符、帐面资产与实际资产失真。管理上的“松、散、乱”,致使有限的资金不能发挥最大的效益,甚至有的入不敷出,形成恶性循环。

1.3 监督方面的问题

企业工会组织内外部监督机构没有很好地对工会财务收支进行强有力的监督,致使工会财务管理混乱,乱支滥用,缺乏约束机制,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有的支出没有标准可循,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监督,财务收支无透明度可言,缺乏舆论压力。因此,在缺乏强有力的监督的情况下,导致企业资金既紧张又浪费,假公济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时有发生[2]。

2 企业工会财务应该达到的目标

2.1 强化企业工会基层财务管理

工会财务管理是工会组织保障工会事业发展的基础性管理工作。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工会预算,它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保证。根据《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工会资金管理方面,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遵守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做到各类票据的规范化。

2.2 独立运行、制度化、规范化

该按照《企业法》的要求,工会应该设立单独的帐户管理经费;经费的管理,应该设有专职的工会负责人和专兼职人员;设有专门的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查;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和工会财务公开有关的制定,并通过种种措施,让工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和结存等情况更加地透明,并能随时接受职工的审议[3]。通过以上措施,让围绕工会经费管理的有关制度更加地完善并具有可操作性,使相关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它和企业的其他经营活动既相互独立,又互为补充。

2.3 推进企业工会财务电算化

和企业的行政财务电算化相比,企业工会使用财务电算化的时间较晚,这样直接导致了目前多数的企业对于工会财务电算化的概念较弱。实现工会财务电算化,其实质就是在服务企业工会的前提下,为工会的主管领导(如工会主席)提供详尽、真实的财务电子数据。而当前的财务管理方式,导致了总工会或是主管工会工作的领导对基层工会财务情况无法进行深入了解,同时,本级工会和税务以及银行之间的数据信息传递、沟通或是核对都造成了严重的滞后性,从而影响了工会工作的开展。

3 强化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几项措施

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法人,工会组织理应独立开展其业务工作,包括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会活动的正常开展,也影响到工会管理的水平。

3.1 工会干部需要熟悉财务管理。

只有当工会干部掌握了一定的财务知识,才可以增强干部在财务问题上明辨是非的能力,才能用专业的眼光来处理和管理工会工作,也会对财务人员的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工会干部只有懂得财务知识,才能引导具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进行相关的财务活动。如。设置合理的会计科目,建立账簿,分设工会会计和出纳。分管钱、账、印章和支票等等。

3.2 工会财务工作要加强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规范操作。

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工作关系着工会的正常运行与发展,是提高工会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风险抵御能力以及保证工会资产安全的有效手段。企业工会必须强化财务管理,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会财务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

3.3 加大监督力度,多角度、多层次保证工会财务工作的规范开展

强化公开监督,充分发挥经审委员会的作用,对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和使用的合理性进行监督,确保工作经费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开支。同时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每季度的经费收支情况都对职工群众公开,提高了工会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乱开支行为发生。

工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

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收益、接受馈赠形成的,或者凭借国家权力取得的,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类财产和财产权利。国有资产管理法是调整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过程中因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大致包括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制度、产权界定制度、产权登记制度、评估制度等。

一、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制度

清产核资,是指依据一定的程序、方法和制度,在既定的范围内,组织各部门、地区、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界定、估价、核实、核销、核定等各项活动的总称。这是为摸清国有资产的“家底”而进行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

(一)清产核资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关于清产核资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正如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1992年印发的《清产核资总体方案》中指出的,在新旧体制转换期间,由于原有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已不完全适应新的情况。因而在经济管理方面存在着国有资产“家底”不清,管理不善,资产价值不实,企业经济效益较低等问题,国有资产闲置、损失和浪费以及被侵占流失等较为严重。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必将制约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开展此项工作,不仅能够摸清“家底”,促进解决占有使用最大化和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而且有利于深化改革,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促进提高国有资产经营使用效益,同时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更有利于解决经济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二)清产核资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通过清产核资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是:国有资产“家底”清楚,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资产所有权界定明确,把应归国家所有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轨道;初步进行占有使用土地的清查,为今后将土地纳入企业资产管理创造条件;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大体相符,努力解决国有资本补偿不足问题;国有资产价值总量真实,为按资本金效益考核企业经营成果提供依据;推动资产优化组合,促进闲置资产有效利用;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建立健全各项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扎扎实实地提高国有资产经营使用效益。

(三)清产核资的范围和内容

1、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各地区、部门所属的各类国有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国有企业、单位以国有资产为主体投资举办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国内联营、合资等企业和单位;各类国有金融企业,含银行机构和各级政府、各业务部门及企业所举办的信托投资公司、投资担保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各地区、部门和各级国有企业、单位投资举办的境外企业和开设的各类境外机构;各地区、部门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投资举办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各种经济实体;军队、武警及其所举办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2、清产核资的主要内容是:清查资产,摸清“家底”;界定资产所有权,明确国有资产界限;进行资产价值重估,解决价值不实问题;对企业占用的国有土地进行清查估价入账;核实各种国有资金占用量,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建立健全必要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制度

(一)产权界定的含义

产权界定,系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此处所谓产权,系指财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经营权、使用权等财产权,但不包括债权。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即界定哪些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二是与国有资产所有权相关的,由国有资产所有权权能分离产生的其他产权的界定,即界定国有资产各类经营、使用、管辖主体行使资产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及依法处分权的界限、范围和关系。

界定国有资产产权的意义主要表现为:维护国有资产产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便于实现“两权分离”;为搞好国有资产管理奠定基础。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应当贯彻“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以及“国有资产依法划转”的原则。

(二)国有企业中的产权界定的办法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有企业中的产权界定依下列办法处理:

1、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和机构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等所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批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界定为国有资产;

3、以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全民单位)名义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或完全由其他单位借款创办的国有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4、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5、在实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前,国有企业从留利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两则”实行后用公益金购建的集体福利设施而相应增加的所有者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6、国有企业中党、团、工会组织等占用企业的财产,不包括以个人缴纳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按国家规定由企业拨付的活动经费等结余购建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三)集体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办法

1、全民单位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独资(或全民单位合资合同)创办的以集体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其资产所有权界定按照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规定办理,但属于无偿资助的除外;

2、全民单位用国有资产在非全民单位独资创办的集体企业(以下简称集体企业)中的投资及按投资份额应取得的资产收益留给集体企业发展生产的资本资金及其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3、集体企业享受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其中属于应收未收的税款部分,界定为扶持性国有资产;集体企业享受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其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扶持性国有资产,经核定数额后,继续留给集体企业使用,由国家收取资产占用费;

4、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国家借款等借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全民单位只提供担保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但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全民单位应予追索清偿或经协商转为投资;

5、对供销、手工业、信用等合作社中由国家拨入的资本金(含实物)界定为国有资产;

6、集体企业和合作社无偿占用国有土地的,应核定其占用土地的面积和价值量,并依法收取土地占用费;集体企业和合作社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国有土地折价部分形成的国家股份或其他所有者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办法

1、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投入的资本总额,包括场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等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企业注册资本增加,双方协议由中方以分得利润向企业再投资或优先购买另一方股份的投资活动中所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可分配利润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各项基金中中方按投资比例所占的相应份额,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职工奖励、福利等分配给个人消费的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4、中方职工的工资差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5、企业根据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按中方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中方职工的住房补贴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6、企业清算或完全解散时,馈赠或无偿留给中方继续使用的各项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五)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办法

1、国家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现有已投入企业的国有资产折成的股份,构成股份制企业中的国家股,界定为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构成国有法人股,界定为国有资产;

3、国有股份制企业公积金、公益金中,全民单位按照投资应占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4、股份制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全民单位按照投资比例所占的相应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参照中外合资企业的界定原则办理。联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参照股份制企业的界定原则办理。

此外,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以及政党;人民团体中占用国家拨款等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六)全民单位之间的产权界定

1、各个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应按分级分工管理的原则,分别明确其与中央、地方、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并经有权管理其所有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或双方约定。并办理产权划转手续,不得变更资产的管理关系;

2、全民单位对国家授予其使用或经营的资产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在全民单位之间无偿调拨其资产;

3、国有企业之间可以相互投资入股,按照“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企业法人的对外长期投资或入股,属于企业法人的权益,不得非法干预或侵占;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之间可以实行联营,并享有联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权利;

5、国家机关投资创办的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应与国家机关脱钩,其产权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有关机构管理;

6、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以其占用的国有资产出资创办的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其产权归该单位拥有。

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法律行为。

(一)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分类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分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两类。前者的法律依据是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的《关于1992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请示》的通知,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三部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以及1996年1月国务院正式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后者的法律依据是1995年2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应当依照规定,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分为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同时,实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制度。占有产权登记适用于所有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变动产权登记适用于:企业发生名称、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改变的;国有资产占企业实收资产比例发生变化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改变经营形式的;等等。注销产权登记适用于企业发生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

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制度适用于办理了占有产权登记的企业,其主要内容是:出资人的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企业国有资产的结构变化,包括企业对外投资情况、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等。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组织实施。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企业单位的产权登记。对极少数特殊类别的国有资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可委托有关机关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也可分为设立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撤销产权登记。同时,实行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制度。其各自的含义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各类型含义相差不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和资产状况两个部分,前者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单位负责人、开户银行及账号、成立日期、编制人数、单位性质等;后者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国有资产总额、主要财产情况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等。

四、国有资产评估制度

国有资产评估是由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的目的,按照法定的原则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国有资产的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独立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国有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一)国有资产的评估项目

1、法定评估情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即法定评估情形:(1)资产拍卖、转让;(2)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3)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企业清算;(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2、自愿评估情形。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发生下列情形,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即自愿评估情形:(1)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2)企业租赁(整体租赁除外);(3)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此处所谓可以进行资产评估,是指发生上述情形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不评估,但属于以下行为时则必须进行资产评估:(1)企业整体资产的租赁;(2)国有资产租赁给外商或非国有单位;(3)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4)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当评估的其他情形。

对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没有进行评估,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立项、确认的,该经济行为无效。

(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评估组织工作,按照占有单位的隶属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国家对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资产评估工作。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定,负责管理本级的资产评估工作。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下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中不符合规定的做法,有权进行纠正。

国有资产评估组织工作,具体由各级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资产评估立项和评估结果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对本行业的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

(三)国有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单位。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单位,才能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是社会公正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受地区、行业限制,实行有偿服务。

国家对资产评估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并直接管理中央级的资产评估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经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的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和监督本级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3年修订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资产评估资格: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固定的办公地点;

2、具备一定数量能胜任工作的专业评估专职人员,其中会计经济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不少于10人(其中土地、建筑、机电设备、会计、经济等各类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占50%以上;专职的评估人员不得少于40%,最低不少于8人;资产评估专职人员只能在一家评估机构专职从业;

3、直接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必须有30%以上经过省以上国有资产管理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等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应在机构内设立专职的资产评估机构,配备专职评估人员;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以上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其所属关系向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资产评估的资格,申请时须提交规定的文件资料。国家或者省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单位报来的以上文件资料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其自身的条件认真组织审查,通过审查进一步确认申请单位是否具备资产评估工作的条件,对具备条件的机构,发给《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四)资产评估的规则及程序

1、资产评估的规则。根据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业务,应遵守以下规则:(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1)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3)按规定的期限完成评估工作并及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4)对委托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以及评估结果负有保密责任,并应有完善的评估档案保管制度;(5)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如与委托单位或其他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单位或其他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6)资产评估机构在执业中发现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反映,否则,视同评估机构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7)资产评估机构应以良好的服务质量赢得客户,不得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承揽业务;(8)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其他有关规定和行业自律性的其他规则。

2、资产评估的程序。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资产评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立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发生依法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情形时,应于该经济行为发生之前,按隶属关系申请评估立项。资产评估立项原则上由被评估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申报。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应经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应由申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并附该项经济行为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文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资产评估立项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资产评估立项的决定,通知申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超过10日不批复的自动生效,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补办批准手续,国家决定对全国或者特定行业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视为已准予资产评估立项。

(2)资产清查。申请单位收到准予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后,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资产。评估机构依据批准的评估立项通知书接受评估委托,按其规定的范围进行评估,对占有单位整体资产评估时,应在资产占有单位全面进行资产和债权、债务清查的基础上,对其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核实。

(3)评定估算。评估机构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在核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和对象,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考虑影响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选择适当的评估参数,独立、公正、合理地评估出资产的价值。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后应向委托单位提交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

(4)验证确认。委托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报告书后,提出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申请报告,连同评估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报其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批准立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结果的确认工作,分为审核验证和确认两个步骤,即先对资产评估是否独立公正、科学合理进行审核验证,然后提出审核意见,并下达资产评估结果确认书。资产评估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分别情况作出修改、重评或不予确认的决定。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资产经营和产权变动的底价或作价的依据。

(五)国有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无论被评估单位、资产评估机构,还是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宣布评估结果无效,可根据情节轻重,单处或者并处下列处罚:(1)通报批评;(2)限制改正,并处以相当于评估费用以下的罚款;(3)提请有关部门对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可处以相当于本人3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

2、资产评估机构作弊或者,致使评估结果失实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该评估机构给予下列处罚:(1)警告;(2)停业整顿;(3)吊销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利用职权牟取私利,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并可以处以相当于本人3个月基本工资以下的罚款。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由有查处权的部门依法追缴其非法所得。

上述机构和人员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谢次昌著:《国有资产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吕建永主编:《国有资产管理学》,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

[3]黄达著:《宏观调控与货币供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工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6

领导重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保证

工会领导要真正把经审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起责任。切实解决经审工作面临的问题,经予经审工作以大力支持,经审工作才能真正得到加强。工会领导要主动接受经审监督,支持经审会依法履行审查监督职责,通过领导的带头表率作用,使强化经审监督成为全会的共识和行动。其次。领导要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经费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重大事项,要事先征求经审会意见,研究制定工会财务、企业事业管理制度等,要有经审人员参加。领导要支持和尊重经审会作出的审查审计结果。

经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标准。虽是考核经审工作。但实际上是对各级工会组织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评价体制。它衡量了各级工会对经审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会审计工作的任务更重,审计工作领域将不断拓宽,审计队伍建设和人员培养已经成为工会审计职能发挥的瓶颈问题。没有各级工会的重视,没有整个领导班子的支持,特别是工会主要领导的支持,以上种种都是难以实现的。所以我们工会组织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后的重要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进一步推进我工会工作的全面发展。处理好审计与服务的关系。从审计实质来讲,审计是监督,是通过对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监督来规范经济行为,保证工会的经济工作正常运转,这监督中又同时体现了服务。审计要为工会服务,要以工会的全局为重,当好领导的参谋。为工会事业出谋划策。这一点我们深有感触。我们的经审委员来自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预决算审查审计中,他们从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等各方面。为工会出了很多点子。得到了工会领导的肯定。

加强审查监督力度是做好工会经审工作的基础

工会经审会工作的职责是审查监督,充分发挥经审组织的作用,发挥审计手段的优势,开展计拨工会经费审计,协助工会财力部门把应收的工会经费尽力收上来,这是工会经审组织为工会全局服务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之一。工会经审会开展计拨工会经费审计。是把审查监督工作落实到基层,改变工会经费收缴难的状况,增强基层工会履行工会各项职能的财力。为基层工会工作提供物质保证的重要措施。

工会经审千部要履行好审查监督职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一是要努力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在工作中要把法规、政策、制度的学习摆在重要的位置,要学法、懂法、用法,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实际工作能力,把维护工会组织和会员群众的权益落到实处。预决算审查审计,必须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不能认为既然是审本级。在内部审就可以省略某些程度,相反本级审计更需要规范。为次,我们要以下几个环节或要素上作了规范和考虑。(1)确定合理的时间和合适的审计人员,在审计前。要与财务部门主动沟通。了解财务决算完成的时间,确定合理的审计时间。在确定合适的审计人员上。我们要求必须是本届经审委员。这是因为经审委员有监督本级经费开支的权利,也有为单位经济保密的义务,审计必须是经审委员。同时在经审委员中要确定主审并进行合理的分工。(2)规定时间内下达审计通知书。在确定了时间和人员之后。在审计的前三天向财务部门下达书面和审计通知书,附送要求提供准备的相关财务资料清单。(3)签署审计承诺书。为了规避审计风险。在审计实施前应该要求财务部门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作出必要的书面承诺。这一点我们在执行上还没到位。总觉得一个单位是不是太认真了。但这实质上是把风险完全转移到审计方,今年我将在决算审计中按规定执行。(4)审计实施中的规定程序必须执行。对规定程序的执行不仅仅代表着审计的严密。而且也防范了风险。(5)及时撰写审计报告。审计实施结束后,要在第一时间内撰写审计报告,预决算审查审计的时效性特别强,财务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将附有审计报告的预决算上报上级工会。审计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最后才能形成正式审计报告。

选准审计参照物是做好工会经审工作的重要措施

在撰写审计报告时,一定要选准审计参照物。一个单位经费开支合不合理。第一参照的标准是预算,因为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它对一年的经费收支起着指导和约束的作用。所以首先必须以预算为审计标准。经审工作服务于全局的主要手段是审计,主要任务是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及经济活动的审查监督,主要职责是审查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深化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王作,把重点放在事关工会资产安全的重大问题的审计监督上,放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上。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费年度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促进预算支出结构合理,保证工会重点工作的开展和职能的履行,要加强对本级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把着力点放在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责任的完成上。要加强对下级工会经费收支和经费计拨上解的审计,把该收的经费收上来,切实促进工会经费收入的增长,为工会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经审过程中问题发生,只能从制定上创新,加强会计和审计两方面的责任,并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才能提高审计监督实效。推行审计结果实名公告制度,实行审计工作的公开化,增强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也对审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业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做审计项目时要控制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只有在取证、引用法规上做到百分之百的准确,审计结果才能得到上级单位、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认可。

将县级工会经费审计纳入日常审计范围,维护供电体系整体安全性

河南省电力公司于2011年制定文件“河南省电力公司县级供电企业工会经审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豫电公司工会[2011]23号),目的旨在加强河南省电力系统内县级工会经费审计,完善经审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强化对县级供电企业工会经审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市供电工会经审工作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