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税收调研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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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税收调研报告

行业税收调研报告范文1

一、医药行业存在的主要涉税问题

(一)医药行业税负明显偏低

由于人们存在对医药行业日益增长的巨大需求,使得医药行业高增长和高收益性非常突出,据调查医药销售行业经营中实际进销差价率在20%左右,粗略推算整体增值税税负不低于XX%,而医药销售行业实际平均税负仅为XX%左右,其中有的企业几百万的销售额应纳税额仅为几千元,税负水平明显偏低,与医药行业市场潜力大,利润可观等特点不相应,存在明显疑点。

(二)医药行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

医药零售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还比较规范,税务机关基本能核定月销售额。但医药零售业大多属定期定额户,不能提品进销存登记簿,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核定月销售额。即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存在帐外经营、有意隐瞒销售收入等现象,如现金收取货款不申报纳税、购进货物用于促销奖励应视同销售未申报纳税等。这些情况说明医药行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

(三)医药行业发票管理混乱

医药行业发票管理混乱,普遍存在未按规定领购发票,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明显违反了《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不开发票拒开发票,消费者购买药品通常不索要发票,就不开发票;消费者有时索要发票,找各种理由拒绝开具;二是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有的只填写名称和总金额,名称一栏只填写“药品”,无具体品名,数量和金额,很难从普通销售发票上看出具体商品的销售价格;三是滥开发票,有些单位购买的药品与收费单据上开具的药品品目不相符,有些明明销售的是日用品和护肤护发品,而在发票上开具的却是医药品。

(四)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税务部门对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少数税收管理员长期没有更换,造成与医药行业关系逐渐密切,在管户过程中,存在巡而不查、查而不严、知情不报、以补代罚现象,极个别税收管理员甚至与医药行业互通信息,应付和蒙蔽税收检查。

二、医药行业存在涉税问题的原因

(一)医药行业经营者缺乏依法纳税意识

由于医药行业一直没有纳入规范化轨道管理,税法宣传力度不够,为数众多的医药行业经营者了解、掌握税法知识了解不多,不清楚如何计算税款和申报纳税。同时,部分医药行业经营者缺乏依法纳税意识,为利益驱动,产生偷逃税心理,钻税收管理空子,采取非法手段偷逃税款,给国家带来损失。

(二)医药行业税收管理滞后

医药行业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和经营渠道的复杂化,给税务管理不断带来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医药管理体制未理顺。医药与卫生职能重叠,政策打架,医药市场竞争无序,引发管理混乱,给税收管理带来困难;同时税制也没理顺,医药经营征收增值税,医疗卫生征收营业税,对大量既经营医药又有卫生诊治的业户如何征税,标准不好掌握,国、地两税部门都可管可不管,不仅造成管理权矛盾,也极易发生漏征漏管现象。二是医药行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少数医药行业财务核算不严,帐务不实,造成对实际经营、现金、库存难以有效控制,其应缴增值税计算很不规范,很不准确,增加税收管理困难。三是医药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进货不易控管,销货无法掌握,直接影响到增值税的核算,从而造成税款核定数额普遍偏低、税收负担率低的现象。

(三)医药行业的经营特性增加税收管理难度

一是各医药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较多,许多是个体经营者挂靠在其名下,名为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是自主经营、自行核算、自负盈亏。多数个体医药经营者不办理税务登记,不申报纳税。二是医药公司与大多数商品零售企业一样,生产商或上级经销商会在销售额之外按销售数量给予经营者一定比例的平销返利,这部分返利就直接导致了税款流失。三是收款形式多样化,既有现金、银行卡,又有医保卡,各种收入形式存在不同特点,对税务部门来说不利于控管,税收管理难度比较大。

(四)监管部门职能协调不够

医药行业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药品监管是药监局,行政管理卫生局,税款征收是国、地税部门,虽然这些监管部门的职能没有交叉,但在职能行使过程中协调不够,尤其是医药与卫生之间政策不统一,各医疗机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造成事实上的征管困难。

三、解决医药行业涉税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税收法治建设,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

税务部门要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念,真正做到依法治税、依法征管。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医药行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引导和规范医药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要加强财务和纳税辅导,不断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督促有条件建帐的医药企业及时建帐,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要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增强为医药行业纳税人服务意识,规范纳税服务内容,完善纳税服务措施,简化办税程序,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要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增进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广泛开展综合治税活动,提高税收执法力度。

(二)加大税收控管力度,建立税收监管长效机制

加大医药行业税收控管力度,建立医药行业税收监管长效机制,税务部门要着重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医药行业发票使用的管理。从药品经营企业“进、销”两个环节入手,抓住“发票”这一切入点,对使用发票、取得发票的程序进行控管,有效堵塞税收漏洞。要完善以票控税的制度,医药品在一级、二级销售过程中许多环节可能都不需要发票,有一部分直接收取现金交易,经营者收取现金后不开票也不入帐,财会信息具有更大的隐蔽性。税务部门在“以票控税”的基础上要完善财会制度,建立健全严谨的金融监管制度,压缩现金交易空间,管住医药企业经营的资金流。二是加强对医药行业零售环节收款形式的税收监管,协调医保监管部门,调取纳税人的刷卡销售信息,获取医药企业及批零业户的经营情况,按一定比例测算纳税人的销售收入。

(三)严厉打击医药行业税收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税收秩序

税务部门对医药行业比较普遍的管理性违法行为,要及时提醒,使其做到管理规范。经提醒,长期不规范管理,拒不改正的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医药行业偷、抗、骗税行为一经发生就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让违法者得不偿失;要对医药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实行公开处理,真正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大片。长期的实践证明:对医药行业违法行为一味偏袒、迁就、放纵,甚至对应缴的税款还要打折扣,就会使税务部门的执法处于被动,执法质量永远不高,难以形成医药行业自觉守法的氛围。

行业税收调研报告范文2

该报告调研工作于今年5-12月进行,是湖北省工商联联合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和武汉现代创新经济研究所等单位专家教授,对全省近300家民营中小企业进行一次系统调研。其中发达地区相对较多,但湖北14个地级行政区都有企业入围。武汉75家,占企业总数的34%,襄阳、宜昌、荆门、黄石、荆州和恩施分别有19、14、17、14、16和12家。制造业企业最多,有63家,占企业总数额45%,第一产业28家,农业和制造业的优势比较明显。高新技术企业57家,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调研样本中,企业经营情况总体良好。最近3年来销售额增加25%以上、增

加15%以上、增加10%以上和增加5%以上的分别有39、26、28、20家,销售额负增长10%以上仅有4家。

民营企业 创新发展 从量到质

“创业创新是增强国家实力的必然选择,是推动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迎接诸多挑战的根本性举措,也是广大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郭跃进指出,“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湖北“黄金十年”跨越发展的时代脉搏和巨大商机,增强企业实力,共同营造湖北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释放全社会的创业创新潜能,促进湖北经济转型升级。”

郭跃进指出,我省民营企业整体呈现“竞进提质”的良好态势。2012年,全省民营经济共实现增加值11805.95亿元,比上年增加1815.04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3.1%;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对全省GDP增长贡献率达到60.6%。民营经济持续创造就业岗位,大量吸纳新增劳动就业,全省民营企业人员人数达到565.49万人,增长8.8%。2012年全省民营经济完成税收收入2004.61亿元,比上年增收534.77亿元,增长19.3%,占全省税收的74.5%。

“抓住了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就是抓住了民营经济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高的关键。”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蒋大国。“鼓励广大民营中小企业利用资金、人才、科技等各种优势资源,大力培育和发展更多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精、专、特、新的“小型巨人”和行业的隐形冠军。”

民企创新模式 产学研一体化

调研报告显示,82%以上的中小民营企业合作参与了“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通过产学研合作,企业的产业链条进一步拉长,产品的附加值进一步增加,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企业拥有或申请的专利数量平均每家3项以上。

以湖北长江石化设备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坚持“投产一代,储存一代,科研一代”的研发模式,近三年先后拿出销售收入的3%以上来投资公司的研发。是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湖北省博士后产业基地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稀土合金钢强化传热换热器”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拥有发明专利和新型专利32项,先后开发出金属填料、化工填料、塔内牛、换热器、空冷器和稀土合金钢系列产品等50多项新产品。

湖北天瑞电子有限公司与国家非晶微晶研究中心、华中科技大学、首钢研究院、武汉高压研究所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搭建了公司研发体系。2012年底研发成功的“5A/IMA-5A/500MA工频电流比例自校准系统”填补了微电流互感器件及其他同类器件的量值溯源技术领域国内外空白,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资源循环利用创新模式以最大限度实现废物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率,破解经济发展环境瓶颈约束。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资源循环产业经历了20多年的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已经从弱势产业发展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据推测我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速15%,“十二五”末将达到1.8万亿元规模。

武汉千里马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内首家以“产品销售、维修服务、配件供应、二手机交易、租赁、类金融、机手培训、再制造”为理念的绿色连锁服务商,在多年前就预见了工程机械再制造的巨大潜力以及对资源节约的重要意义。2010年首台再制造挖掘机成功下线并成功销售,拥有直营连锁店100余家,连锁网络已覆盖7个省市,2012年企业销售额已突破20亿,纳税额达5670万。

金融创新降低融资难度

调研报告指出,尽管湖北民营企业在创业创新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发展速度十分迅猛,与沿海地区相比,湖北民营企业主要以中小型为主,大型民营企业相对不多。全省户均注册资金约89万元,而内资民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只有43万元,还不到全省户均注册的一半。而同期浙江省民营企业占内资企业比重达到87%。

此外,湖北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距离较远,关于市场动向、产品、技术上信息获取滞后,对国家经济形势和政策的信息获取不充分。

同时,融资困难也困扰着湖北中小民企的发展。调研报告显示,年销售在2000-4000万以下的民营企业融资比较困难;从事实业生产、特别是传统制造业且没有技术创新的企业融资尤为困难;企业固定资产较少的企业融资也比较困难。国有企业的融资在没有取消浮动上下限以前,一般都是下浮30%,而民营企业一般都上浮30%。

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在近年来宏观经济下滑的同时,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并未减轻反而加重。从科研投入看,民营企业与科研院所的产学研结合程度整体水平比价低,处于一种松散的产学研联盟形式。从品牌整合看,农产品加工特别是茶叶、酒业等一个地区多种品牌,但是缺乏整合和共同开发,导致市场占有率低。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湖北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行业税收调研报告范文3

税收政策是调整和振兴物流业最重要的政策杠杆,也是企业最为关心的政策问题。为全面落实《规划》,促进物流业平稳较快发展,必须理顺税收政策思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国家应该加大对物流业税收政策的支持力度。

物流企业的支持政策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物流市场需求萎缩,服务价格下跌,物流企业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该报告建议:一是给予物流企业营业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帮助物流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对物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照一定比例先征后返的政策,返还税金作为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三是对购置物流设施设备的进项增值税予以返还,对国内急需的进口大型物流设备给予关税减免;四是允许物流设施设备加速折旧并予以税前列支;五是简化国有大型物流企业(企业集团)内部资产调拨、股权转让、重组并购等行为的审批程序,免除相关环节税金。

以上政策如普遍实行不便界定,建议首先在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经评审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实行。

营业税税率统一调整为3%

现行的营业税税目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与服务(包括仓储、等)两大类。运输、装卸、搬运的营业税税率为3%,仓储、配送、等的营业税税率为5%。在实际经营中,综合型物流企业各项业务上下关联,很难区分运输与服务收入。各类业务税率不同,不仅有碍于物流业“一体化”运作,也不利于税收征管。此外,仓储业属于微利行业。据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仓储业平均业务利润率只有2.6%,资产利润率只有0.92%,而营业税税率却高于运输业。

统一物流业各环节业务营业税适用税率,仓储等业务参照现行运输业3%税率征收。

物流税收试点存在的问题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到目前,已有4批、394家物流企业进入试点范围。对试点中遇到的问题也需要抓紧解决,报告建议:

一是将“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界定为试点企业及其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参股公司。这些“所属企业”不论是否具有“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均可享受试点企业总部的相关政策。“所属企业”名单由试点企业总部提供,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汇总后,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确认。

二是将物流企业在“库存分拨管理”环节完成的装卸、盘点、搬运、分拣、加工、包装、信息服务等解释为试点政策中“仓储业务”的内涵;在“库存分拨管理”所发生的费用,比如仓库租赁费用、营运、管理、维护费用等,视同“仓储费”,允许执行相应的抵扣政策。

三是推行试点企业对个体车辆营业税代扣代缴并代开发票的政策。由税务部门认定的物流税收试点单位在实际支付给个体运输户运费时代开发票,并按照税务部门确定的征收比例扣缴应纳税额,同时接受税务部门监管。为防止物流企业为外雇车辆代开发票时,虚开给一般纳税人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运输发票,建议在代开的普通运输发票上加注“一般纳税人不能抵扣”字样。从根本上解决试点企业有效扣除凭证“取得难”问题,又从源头上堵住个体运输经营户营业税款流失的“黑洞”。

四是应该研究改进“自开票纳税人”的相关政策规定。首先,对于按照国家标准,经过评审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放宽限制,只要规范运作,加强管理,即使没有自备运输工具,也可以视同“自开票纳税人”对待。

五是铁路、航空货运发票自成体系,种类繁多,部分铁路、航空业务发票,不能作为允许扣除的凭证。对于试点企业使用铁路、民航专业公司运力,所产生的重复纳税问题,应该允许抵扣。

六是积极扩大物流税收试点。建议将按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经评审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自动纳入物流税收试点企业范围。

七是从长远来看,建议将物流业营业税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从根本上解决重复纳税问题。

仓储用地执行2006年土地使用税率

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及仓储与分拨、配送基地,是保证城市正常运转、居民消费需求以及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议凡物流企业为公共服务的仓储设施占地仍执行2006年底的土地使用税税率,以维持物流企业的正常经营,使它们能够继续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取消物业库房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物流基础设施以长期持有、专业经营为目的,具有基础性和公益性,应该获得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依照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适用税率12%:自用部分,以房产余值计算缴纳,适用税率1.2%。此外,物流企业出租仓库的租金收入,还要缴纳5%的营业税,总体税负高达17%,并存在重复纳税问题。

报告建议取消物流企业库房租金收入12%的适用税率。物流企业所属仓库,不论是否出租,均以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允许统一计算与缴纳所得税

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取消了对物流企业所得税统一缴纳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经营,设置分支机构的物流企业执行《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该政策规定,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就地预缴”,是指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比例分别就地按月或者按季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网络化经营、一体化运作是物流企业基本的运行模式,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割裂了物流企业的网络关系,严重制约了物流企业做强做大。

针对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的特点,应实行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统一申报缴纳,取消对跨省市总分机构物流企业实行“就地预缴”的政策。

享受增值税转型政策

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物流业虽然需要大量的设施设备,但其主要业务均属于营业税纳税范畴,享受不到增值税转型的优惠政策。

报告认为:物流企业在新购固定资产时,享受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同的税收政策,即允许用新购进固定资产(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所含增值税,扣抵当期应纳营业税,当期未抵扣完的可结转到下期继续抵扣。

调整国际业务的境内劳务判定

2009年1月1日前,发生在境外的劳务收入,无须缴纳营业税。新的《营业税实施细则》将境内劳务的认定标准由“劳务发生在境内”调整为“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在境内”。这就意味着,将未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劳务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对国际物流业务造成巨大冲击,如国际租船、国际海运、国际快递等。

报告建议:对营业税应税劳务认定标准再进行调整,仍然以“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为应税劳务认定标准,凡发生在境外的劳务收入免缴营业税。

加快推进物流税收试点改革

已经纳入税收试点的物流企业都是物流业的龙头企业,应把物流税收试点作为培育企业做强做大的“孵化器”。建议把现有试点物流企业扩展为物流税收综合改革的试点单位,提供全方位的财税支持政策。

研究使用全国统一的物流业专用发票

行业税收调研报告范文4

[关键词]中西部;小微企业;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0-0026-02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2012年4月,宜信公司在京了《2011小微企业调研报告——经营与融资》,该报告是目前为止国内首份涵盖全国范围小微企业调研的报告。报告指出了传统金融渠道难解小微企业融资之渴,应该改进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服务。2012年5月,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巴巴集团《中西部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报告对中西部区域内1407家小微企业进行了网上调研,并对3个核心城市的73家小微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根据其报告显示,中西部小微企业近6个月开工率仅为六成,4904%的小微企业净利润出现下滑。原材料价格上涨、员工工资上涨对小微企业经营压迫明显,近6个月员工工资上涨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的企业高达4925%,相比2010年绝对值比例上升幅度达11.73。员工工资上涨对加工定制这类人力资源密集型行业影响最大,比例高达73.48%。而资金不足对小微企业经营的制约表现更趋强烈,但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压力的渠道却极为狭窄。税费负担更加重了小微企业生存的压力。困境之下,小微企业极度渴望改善自身生存环境,降低融资门槛和减免税负成为他们最急迫的需求。由此可见,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中西部地区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仍然是值得引起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

1中西部地区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企业融资困难,资金不足

小微企业发展迅速,企业规模的扩张导致其资金需要旺盛。然而,中西部地区小微企业固有的特性是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和信用程度不高。这些原因均会导致其融资困难。目前,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常用的融资渠道仍为债权融资和企业内部融资。近年来,虽然我国政府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已经做出了相当的努力,我们仍然看到,对于迅猛发展的众多小微企业来说,这些措施仍然稍显不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方面表现在其自身的规模上。以工业企业为例,依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要求: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对于规模小,实力薄弱的小微企业来说,在目前的金融体制下,小微企业根本不具备对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企业内部融资也由于其自身规模所制约。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信用担保体系尚未完全分立也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之一。由于小微企业资产实力弱,多数融资机构由于没有完全掌握其日常经营状况、企业不良信息等,不敢轻易发放贷款。

1.2企业税费负担重

一方面,小微企业沉重的税收负担已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部分职能部门为了相关经济利益常把小微企业作为摊派各种费用的对象。这些名目众多的税费把本来就资金短缺的小微企业压得喘不过气来。2011年10月12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简称“国九条”,重点包含了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六大金融支持”。2011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再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国四条”,从财税、金融、技术改造和服务管理四方面支持其健康发展。这些对于小微企业有利的举措,各地政府仍需落到实处,保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1.3企业人才缺乏,管理水平落后

在人力资源方面,小微企业也面临着相应的困境。由于规模小,小微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势必要依靠大量的优秀人才。但是小微企业对于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远不如大中型企业。部分小微企业的管理者由于自身管理水平有限,管理制度落后,不能采取有效的人才激励措施,致使人才流失严重。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这样的情况更是突出。由于地域经济的差异,多数人宁愿到东部等沿海发达地区务工,也不愿留在当地。这其中的部分原因是因为沿海发达地区普遍经济较发达,工资水平较高,而同样的工作很可能在中西部地区的工资就会少得多。目前,部分中西部地区的企业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开始相应提高员工工资,但是这样一来,会给本来就资金紧张的企业造成更加困难的局面。另外,管理水平的落后也会给小微企业带来诸如竞争力缺乏、发展困难、销售水平低下等一系列问题。

2解决中西部地区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对于以上问题的分析,我们认为有以下措施可以缓解小微企业目前面临的这些困难。

2.1加强政府对于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注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拥有中小微企业高达420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8%,中小微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根据银监会测算,目前中国大企业贷款覆盖率为100%,中型企业为90%,小企业仅为20%。目前,虽然各级各地政府已经出台了多项对于小微企业的融资优惠政策和措施,但是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使其落到实处。小微企业也需要抓住机遇,很好的利用这些政策和措施来改善自身的发展问题。首先,政府需要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面向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次,银行等金融机构也需要探索适用于小微企业的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最后,政府还需要协助小微企业探索直接融资渠道,规范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

2.2小微企业应做好税收管理和筹划

很多小微企业并不太重视税收筹划,认为这应该是大中型企业考虑的问题。其实,税务成本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尤其重要,税收管理和筹划对于小微企业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一方面,小微企业应该及时了解国家和各地政府出台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能够熟知并会使用;另一方面,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税收筹划问题,如果企业内部不具备相应的专业人才,可以适当利用外部相应的专门税收筹划机构,帮助企业做好自身的税收筹划。从短时期来看,这一举措可能会加大企业的成本开支,但是从长远来看,对于企业节省开支一定会起到不小的作用。

2.3引导小微企业提升自身实力和管理水平

有了国家和政策的扶持,小微企业自身也需要提升竞争实力和管理水平。只有把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了,小微企业才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才有可能把经营成本降低到一个合理的水平。首先,小微企业应该重视产品和服务定位,打造自身特色,注重先进技术的引入,提升市场竞争力。中西部地区的小微企业有着东部地区小微企业没有的一些独特区位优势,所以应该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来发展壮大,而不可盲目跟风。其次,小微企业应该完善内控制度,注重人员的选用和岗位设置,采取适当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措施。最后,小微企业的管理者应该重视自身管理素质的提升,明确企业的成长目标和方向,只有这样,才能在发展壮大的路上走得更远。

参考文献:

[1]王辉,赵岚岚“十二五”时期如何加快小微企业发展[J].中国经贸导刊,2010(21)

行业税收调研报告范文5

(1)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负效应分析

营业税改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税负”有可能增加。按照11%的税率来算,运输类企业和仓储类企业需要抵扣的成本必须达到营业收入的73%和55%。如果达不到这个数字,可能企业的税负是不“降”反“增”的。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了近期对上海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物流企业的调研报告。报告指出,货物运输服务是物流企业最基本的服务,且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导致试点后企业实际税负大幅增加。同时报告指出,物流业务各环节税率不统一问题仍未解决。物流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各项物流业务上下关联,很难区分运输服务与物流辅助服务。人为划分不仅不适应现代物流一体化运作需要,也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目前快递企业适用税率仍不明确,物流企业集团及其分、子公司无法合并缴纳增值税等方面的问题。

对于交通运输企业来说,那些重资产的企业,比如有大量汽车的运输企业。因为抵扣少,税负会增加。而那些轻资产的企业,税负将降低。从试点方案来看,整体会降低企业的税负,但是对每个行业每个公司的影响可能会不一样,有些企业税收会降低,有些则会增加。

对此,此次改革明确提出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

(2)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正效应分析

也许,在进行具体的操作时,还有一些具体问题出现,但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都有解释,坚持的最基本原则就是所有试点企业不会增加负担。如交通运输业中一项特殊的业务,即:管道运输。管道运输不耗用油品,且其维修费用属于不动产维修,也不能取得进项发票,因此如果按照11%的税率,其税负明显提高,因此根据相关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从而,解决了该特殊问题。

总之,现如今,我们希望的是结构性减税,不是着眼于试点行业。其本质是针对下游企业,减少重复纳税的目的。通过对下游环节减税,反过来会扩大经营业务。从而达到促进交通运输业发展的目的。

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效应分析

(1)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负效应分析

从目前的实施办法看,对于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企业,由于外购货物含增值税税额较多,将获得更多的抵扣,税负减幅较大;而资本有机构成较低、人力成本较高的企业,进项税抵扣较少,税负减幅较小。而现代服务业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其人力资本密集型的特点,劳动力成本无法进行抵扣会使部分现代服务业(如文化创意、鉴证咨询行业等)负担加重,这将有违改革的初衷。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防止改革对服务业投资行为的不利影响。税收是影响投资偏好的重要因素,大多数服务业对税收政策的调整非常敏感。税收政策何去何从直接影响着企业家对现代服务业的投资行为。

现代服务业脑力化、技术化、知识产权化及占地少、能源需求少等特点,决定了其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在上海实施改革试点后,涉及的绝大部分纳税人税负将普遍下降,形成“政策洼地”。优势十分明显。这必然导致其他地区。尤其是上海周边地区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转移到上海。

(2)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正效应分析

现代服务业,如会计师鉴证等行业取得进项税额的比例很小,因此试点方案采取了6%的税率,比较起原来5%的营业税税率,税率提高了1个百分点,但由于其设备、费用等能够得到一定的抵扣,其税负不会提高。虽然其他现代服务业的税负不一定降低,但是由于下游环节支付的税款可以得到抵扣,从而可能会大大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推进现代服务业大发展的重要途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有助于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减轻税收负担,优化税制结构,也有利于促进产业分工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结构调整。

三、总结

(1)“营改增”不等于完全减税,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可能轻税不会惠及所有企业。多重利好:多项减负政策陆续展开。比如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来,在实际实施阶段依然存在着许多不明朗的地方,亟待相关部门公布进一步实施细则。某些试点行业具体范围不甚明确。如出口服务适用零税率和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财税[2011]131号文件,对出口服务适用的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服务项目及条件做出了规定。但是对零税率和免税服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并没有做出规定。此方面还有待相关部门出台进一步规定。

(3)此外,也需要企业根据目前的运营模式测算税改前后对公司流转税税负和现金流的变化情况,对业务流程、会计系统、税务申报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必要的改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Z].2011(11)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Z].2011(11)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Z].2011(12)

[4]胡根荣.展望北京“营改增”试点[J].首席财务官.2012(04)

行业税收调研报告范文6

一、以组织征收为中心,狠抓征收管理。

一年来,我局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放松,发扬"四铁"精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采取了一切措施,确保了应收尽收。共组织收入XXX万元,其中省级收入XXX万元,占年计划的XXX%;县级收入完成XXX万元,占年计划的XXX%,以上任务的完成,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员抓收入,实行目标管理。我局省级收入任务为XXX万元,县、乡两级税收计划为XXX万元。我县是个农业县,一些人纳税意识淡薄,税收环境差;全县形成规模效益的企业几乎没有,税源主要是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工商业。要完成州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十分艰巨。面对困难,我局干部职工没有退缩,再次对全县税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征管力度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年初,县局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强化目标管理,实行"局长包片,股室包所,连带责任追究制";定任务,定目标,实行奖优罚劣;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指标,千斤重担众人挑的局面。

2、加强税源监控,严格税源管理。在组织征收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牢固地树立了全方位税收观,抓大不放小,对重点税源与零星税源、大税种与小税种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限制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年纳税额在XXX万元以上的企业,我局领导进行了分户定责,跟踪管理,做到对重点税源心中有数。同时,乘今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之东风,加强了对集贸市场的综合治理,合理调整了个体税负,调整面不低于XXX%,税负调整率不低于XXX%;加大了对加油站、砖瓦场、建筑市场、房屋租赁、医疗机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有效地防止了税源的流失。仅对加油站的专项检查就查补税款XXX万元,罚款XXX万元。

3、加大稽查力度,打击涉税犯罪 。 今年,加大了稽查和打击涉税抗税行为的力度,进行了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的检查和发票使用检查,坚持向征收管理要收入,向稽查要收入。

4、全面细致地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全县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户进行了XXX年的企业所得税清缴,共检查企业XXX户,查补税款XXX万元,罚款XXX万元。

5、 加强教育,依法行政。在征收工作中,教育和要求干部职工遵照"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

二、凝聚人心,转变作风,文明办税

1、局领导班子在工作上给职工关心、支持和爱护;在生活上,尽最大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千方百计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改造了XXX个基层所和XXX个办公楼,并为基层所协调交通工具。领导处处关心同志,同志时时支持领导工作,全局上下凝聚在了一起,紧紧地团结在领导班子周围,形成了一个风正人和、人人爱岗敬业、个个奋进争先的合力局面,使地税队伍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

2、今年,我局按照省局、州局的要求,在全局深入持久的开展了"转变作风,优质服务,文明办税"活动。采取了内外结合,广开言路,查找剖析本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行业风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我们还广泛征求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和纳税人的意见,主动接受他们的评议和监督,以完善规章制度和改进工作作风。

3、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今年,我局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重新讨论制定了《县地税局考勤及值班制度》、《加强临时人员管理若干规定》和《干部职工违反工作制度经济处罚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对于制定的制度,局领导都能够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规范着装,带头参加点名和夜间值班,形成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干部职工互相监督、形成共同治局的可喜局面。

4、合理轮岗,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针对我局临时人员较多,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知识层次参差不齐、多数工作在征收一线等特点,我局于上半年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对全系统临时人员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对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超过三年的,全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从而促使了临时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爱岗敬业的自觉性。

5、建立文明办税社会监督网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今年,我局遵照省局《关于文明办税 "八公开"实施办法》和州局相关要求,我局在机关大院设置了公示专栏,在县城主要大街公示"八公开"内容,各基层所也在各辖区设置了公示专栏。同时,县局聘请县、乡两级企业界和社会知名人士为文明办税社会监督员,建立了文明办税社会监督网络,有效的促进了文明办税的开展和质量。

三、与时俱进,加强信息化建设。

新《征管法》自去年正式实施和今年《新征管法实施细则》颁布以来,我局把认真宣传和贯彻《新征管法》、加强信息化建设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的基础上,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纳税人了解了新税法,增强了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今年,我局共编印《地税信息》 期,在《XXX》、《XXX》等报刊发表稿件XXX篇,被省局采用信息XXX条、调研材料XXX篇。其中,长篇调研报告《XXX》被《中国税务报》全文刊发。

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大力整顿纳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