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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权质押融资模式范文1
一、动产质押融资的含义。所谓动产质押融资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在实践中,动产质押融资是指贷款企业以商业银行认可的企业生产或销售的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要求的产品作为质押物,由专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监管,据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办理承兑汇票的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
二、动产质押融资的特点。
第一,就中小企业而言,动产质押融资拓宽了贷款企业的融资渠道。使中小企业在扩大经营模式的同时,降低了企业因增加存货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既能融资又能进行市场扩张。
第二,就商业银行而言,动产质押融资扩大了商业银行的业务空间,同时有效的降低贷款风险。
第三,就物流企业而言,通过动产质押融资,拓宽了企业的业务领域,增加业务量的同时使物流企业增值,大大提高物流企业的收入。另外,第三方物流企业成为贷款企业和商业银行等市场主体的桥梁与纽带,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者集成的创新型服务平台。
动产质押融资模式
一、按监管模式不同可以分为动产质押逐笔控制和动产质押监管总量控制。动产质押逐笔控制:指出质人以银行认可的合法动产作为质押担保,银行给予融资,且在授信期内可以分阶段还款,并通过银行审批更换所质押的动产的授信业务,监管人的控货方式为逐笔控制。
动产质押总量控制:指出质人以银行认可的合法的动产作为质押担保,银行给予融资。且在授信期内可以分阶段还款,并在满足银行核定的最低库存基础上可更换所质押的动产的授信业务。质押的标的为监管人仓储保管的货物,银行委托监管人不间断的占有质物。但监管的质物是不断更换的,在不同的时间表现为不同批次、种类,故称为动产质押总量控制。
二、按监管方式不同可以分为本地监管、输出监管、综合监管。本地监管是指物流公司利用全国各地的自营仓库,存放各融资企业的质押产品;输出监管是指物流公司直接派驻专业监管人员进驻监管企业仓库或场地,对其质押给银行的质押产品执行现场监管;综合监管是指物流公司对质押产品的整个运输和仓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监管,实现全程无缝动态监管。
具体项目的方案设计
现假设银行要为某钢铁贸易加工企业A提供融资贷款,企业以进口原材料铁矿石、半成品、产成品进行质押担保,物流企业则履行监管职责。
一、监管模式:企业以其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为质押担保,为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故采用总量控制。
二、监管场所:由物流企业收到货物装船通知后的港口监装、协调理货开始,跟踪海上货物运输,到货物抵达卸港后一直到原材料入企业的货物堆场、运输载体,此外,还包括企业厂区内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区域。
三、监管范围:在银行开出信用证,并告知物流企业装货港发货人装船通知信息后,物流企业通知人进行现场监装、理货,第三方物流对该信用证下的质押物开始履行监管职责,待货物抵达卸货港口,物流企业收到银行转交的全套海运提单并签收确认后,货物转为国内综合监管,监管职责在该票货物完全出库或获得银行下达的解除质押通知书时止。主要环节有:(银行开证)――装货港监装、质检服务――海上船舶、货物信息跟踪――货物抵港后的船舶、货运――卸货港货物存储――运输――原材料仓库监管――半成品仓库监管――成品仓库监管――(银行下达放货指令)――解除质押。
项目的风险控制与防范
动产质押融资的主要风险有法律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为系统性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押品的产权归属和真实性问题,场地租赁有效性问题等,直接涉及质押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市场风险由于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变现能力等原因所引起。操作风险主要为技术风险,变现为管理流程混乱、不按流程违规作业等。道德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信贷道德风险和监管员在监管过程中的职业道德风险。因此可以从质押物的选择、价格、质押率等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第一,审慎选择押品。用作质押的商品必须为适销、适用的商品,易于变现。商品标准化程度较高,便于计量,计量方法确定且押品易于保管,不易变质、损毁,质量稳定。商品价格相对稳定,价格易于确定,在授信期限内价格大幅度下跌的可能性不大,或者价格易于合理预测。
第二,合理定价,引入价格调整机制。在确定押品的价格时,可以按照购入价与市场价孰低的原则或者购入价按照发票价确定。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就押品价格做向下调整。质押物的市场价格跌幅大于与约定幅度时,企业应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市价跌幅的比率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物。建立逐日盯市制度,跟踪押品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经常性地分析商品价格的变动趋势,防止质押物贬值。
第三,合理确定质押率,转移风险。根据客户的还款能力、质押物种类、历史价格波动、市场的供求关系等实际业务情况确定质押率。同时按照商品的物理、化学性质特点,确定是否办理质押物的保险,以此来转移风险。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范文2
面对利差的不断缩小,商业银行不得不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利润来源,大中商业银行最先意识到小微金融的价值,为解决其融资困境,纷纷建立了自己的供应链金融专门品牌及专业化运营体系,在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开发走在了前沿。新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在被不断推出,而城商银行受到规模、实力、网络、地域品牌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制约,仅凭传统的“散、单”贷款模式定位于小微金融服务已经很难满足自身发展要求。因而,城商银行需要凭借更为丰富灵活的金融产品来维系住原有客户群体并深度挖潜,提供更加全面的、符合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供应链金融一词是商业银行在传统信贷业务及各类中间业务基础之上延伸出来的,深发展银行在国内商业银行领域内较早尝试供应链金融服务,他们在与中欧工商国际学院共同编写的一书《供应链金融---新经济下的金融》中对供应链金融这一概念的定义是: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商品贸易融资的自偿性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单个节点企业乃至整个供应链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这一定义重点强调了基于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的紧密联系,上下游企业基于供应链既是关联企业又负有连带责任;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
三、城市商业银行供应链产品和风险机理分析
整理国内城商行供应链金融产品,我们发现各家银行均做了很多努力,扩大自己的供应链信贷业务,如下表1。可以看到,一方面城商行根据自身情况,开发了基于行业供应链符合小微企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产品数量丰富;另一方面产品同质性很强,基本上是传统贸易融资的扩展,缺乏实质意义上的创新。
表1 国内部分城商行供应链金融产品
为了对城商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有更清晰的认识,我们将各类产品按其不同特点可归纳为预付账款融资、存货融资及应收账款融资这三种模式,然后分别分析其主要产品和风险形成机理。
(一)预付账款融资
预付款融资是依托核心企业为下游提供融资渠道的商业模式,银行通过控制融资企业对其上游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提货权为手段,向融资企业提供融资的行为。具体运作模式如下图1此种模式下商业银行具体的产品包括:先票后货、保兑仓(亦称为厂商银)、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国内信用证。
注:(1)签订合同(2)获取贷款(3)银行审查(4)仓储监管协议(5)卖方发货(6)买方缴款(7)开立银行承兑汇票(8)买方缴存保证金(9)买方提货(10)卖方回购。
1、产品分析
(1)先票后货
先票后货是指授信客户依据核心企业与其签订的销售协议,在取得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下,银行向卖方支付全额货款,卖方按照销售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安排货物的生产和备货,同时,银行取得该批货物的抵质押权,作为授信担保。
(2)保兑仓
保兑仓模式为先票后货模式的变形,仍为授信客户交纳保证金,银行据此将全额款项付给与其签订购销合同的上游核心企业,客户分批次向银行还款,银行通知核心企业放货的一种预付融资方式。
(3)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在国内企业的各项交易中,由银行根据申请人要求,银行按照信用证的条款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国内信用证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是一种的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但必须依赖于真实贸易背景下的货物单据。
(4)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
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是国际贸易项下预付融资的一种形式,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在进口商交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后,为其开立出口信用证,由于企业授信评级资质无法达到开证要求,因此,银行通过控制信用证项下单据所代表的货权作为还款的保障。
2、风险分析
预付账款融资解决了供应链链条上的采购阶段的资金短缺问题,为经销商或生产商取得上游企业的产品或原材料融资。但其存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通过分析预付账款融资模式运作原理可得出预付账款的风险有以下方面:
(1)核心企业风险
核心企业这里指的是供应链链条上的生产商,为下游企业融资承担着担保和连带责任。核心企业对供应链金融业务影响体现在其生产能力突然变化对履行赊销合同的影响。生产者到期交不出商品的风险,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工人罢工、企业管理层人化、设备重大损坏等,都会影响商品生产。因此,核心企业生产能力的变化可能使银行无法及时取得质押物,质押权落空,银行面临授信风险。
(2)融资企业风险
融资企业风险是指由融资需求方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即融资企业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还款义务或信用质量的变化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融资企业是银行预付账款的第一还款人,客户的规模、运营状况都对预付融资业务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另一方面,当融资企业面对产品价格下降,而预付账款融资锁定的价格高出了现有的市场价格时,将大大提高其违约的可能性。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预付账款融资业务的操作环节相对较多,人为的因素占比较重,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由银行内部控制不到位和外部信息不对称引发。在银行对于供应链上企业进行整体授信时,须对借款人的过往经营状况、借款原因、行业状况、所处产业政策等进行详细审查,还必须对其核心企业状况进行审查及考察整个贸易合同的真实性,谨防借款人、担保方虚构贸易合同,诈欺贷款的行为。
(二)存货融资模式
存货融资指授信企业将其自身拥有的生产、流通环节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作为抵质押物,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具体运作模式如下图如2,其具体产品包括静态质押、动态抵质押及仓单质押。
1、产品分析
(1)静态质押
静态质押是授信企业将其自身拥有的生产、流通环节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作为抵质押物,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银行审核通过后,委托第三方监管公司作为货物实时动态的监管人履行对货物的监管职责,进而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企业若想提货,必须打款赎货,不支持以货易货。
(2)动态抵质押
相较于静态抵质押业务,动态抵质押突出特点就是更为灵活,银行根据企业提供存货的价值为其核定一个授信额度,同时设定一个最低限额,在这一限额基础上,企业可以自由提货,到达临界值或低于限额则需要补充保证金,同时也允许补货。动态模式也支持企业以货易货。
(3)仓单质押
仓单质押分为标准仓单质押和非标准仓单质押,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通常质押标的为在期交所注册并生效的标准仓单,该仓单为有效的物权凭证,仓单作为有价证券,具有很强的流动性,银行一旦面临风险,标准仓单具有很强的变现能力。而非标仓单的质押则是银行凭借授信客户提交由第三方物流公司或仓储企业出具的用于表明质押物信息的仓单为质押物,客户对仓单进行背书后,向银行申请融资。
注:(1)签订协议(2)交付质押物(3)货物验收、监管及评估(4)贷款申请(5)出具证明(6)发放贷款(7)偿还贷款(8)通知发放货物(9)取得货物。
2、风险分析
基于存货的供应链融资可以充分利用上下游企业的存货资产融资,与此同时也面临风险,与预防账款融资模式不同,其风险围绕存货产生。
(1)供应链系统风险
存货融资的授信是基于整个供应链系统、单个企业状况已经不再是重点的考察对象,整个供应链链条的行业状况、运营绩效、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协调能力都对存货融资产生影响,因此要建立对整个供应链系统的风险控制。
(2)存货风险
存货风险是指由存货状况变化带来的损失可能性。在存货融资中起着关键作用的就是作为质押物的存货,存货的货权归属、变现能力、价格波动情况、易存储程度都是开展业务必须考虑的因素。
(3)信用风险
存货融资的信用风险包括核心企业信用风险和融资企业信用风险。对于融资企业,必须考虑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规模和行业发展情况等。此外,还必须考察核心企业的实力、对供应链的信用扩散程度,供应链整体协调能力。这些都可能影响履约还款义务,对银行整体授信产生影响。
(4)操作风险
存货融资也面临包括银行人员操作的流程风险以及合同制定的疏漏,例如,在以货易货时,必须重估货物的属性(包括货权、价格波动情况、变现能力、易储存状况),这方面的错误会带来风险。
(三)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其实主要针对授信企业实现产品或服务销售后的应收账款及各种对应的权益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保理、福费廷、商票保贴业务,其运作模式如图3。
1、产品分析
(1)保理
保理即保付、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融资企业为了规避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银行)承担风险的做法,包括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
(2)应收账款质押授信
应收账款质押授信是指在销售阶段,基于卖方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贷款支持的质押标的而进行的融资。
(3)商票保贴
商票保贴是对符合一些商业银行指定条件的企业,以书函的形式承诺为其签发并承兑或背书转让或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的一种授信行为。
注:(1)货物交易(2)应收账款单据发出(3)单据质押(4)付款担保(5)信用贷款(6)购买生产要素(7)销货收款(8)支付账款(9)合同注销。
2、风险分析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的风险要点在于应收账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融资企业风险
应收账款融资的交易对象是应收账款,融资企业作为其债权企业,其转让或者质押的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都对业务开展有重要的影响。
(下转第275页)
(上接第273页)
(2)债务企业风险
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债务企业是第一还款人,债务企业的实力影响到最后应收账款的收回,例如福费廷产品中银行买断应收账款票据,放弃了对融资企业贴现款项的追索权,一旦债务方破产,银行将面临资金损失风险。
(3)法律风险
应收账款转让的确认及合同条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将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一旦应收账款合同无效,银行资金就可能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
(4)应收账款风险
应收账款风险来源主要是财务报表欺诈、应收账款产品和价格欺诈等人为操作风险。例如,应收账款的债权和债务企业可能为了获得更高的授信额度,两者联合,共同虚构交易行为或者交易价格、数量,导致应收账款的不真实或实际应收账款的数额远远低于银行的授信额度,造成银行差额损失的风险。
(5)管理风险
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管理风险是指业务运作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管理不善、判断失误等带来银行损失的可能。例如,如果银行未能及时有效地管理应收账款融资下应收账款使得债务企业未到期还款,或银行工作人员审查企业出错,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只能由银行自己承担。
四、城市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控制
三种模式风险控制要点各有不同,存货类融资最关键的风险来源于存货,存货属性的变化对风险的产生有至关重要的关系。预付账款融资风险管理要点在供应链上企业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而应收账款融风险要点是融资方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及后续的现金流追踪问题。针对三类融资模式风险分析,可总结出城商行以下措施以控制业务开展的风险。
1、严格市场准入,慎重选择核心企业
核心企业负有还款的连带责任,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收回。因此,应该建立科学的合理的市场准入原则及其标准,并且要求核心企业有严格的上下游企业进入、推出机制。
2、完善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减少不必要的操作风险
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机制,实现银行内部控制目标,减少供应链金融产品带来的风险。
3、加强与物流企业合作,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物流企业在供应链融资模式中起着第三方监管作用,对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或存货价值评估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4、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范文3
关键词:物流金融;海陆仓;探析
物流金融,也称供应链金融,是物流企业与银行共同合作开展的新型物流增值业务。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结算、融资以及保险等增值服务。常见的货物质押监管业务模式有仓单质押业务、保兑仓业务及融通仓业务。但是,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仓单质押、保兑仓和融通仓三种业务模式已无法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和银行的放贷需求,海陆仓模式开始进入众人的视线。
一、海陆仓业务的涵义
在国内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有着强劲的资金需求,银行也瞄准了这一市场。然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要将商机转化为生意,融资“造血”尤为重要。由于缺乏传统抵押、担保手段,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融资,即使寻求有效的第三方担保(如担保公司)贷款也往往因合作方多、作业链长、实效性差,好不容易拿到资金,但也“时过境迁”,融资瓶颈令他们一再错失机遇。为解决这一问题,银行和物流公司也从中看到了发展空间和盈利机会,从而孕育了海陆仓这一新型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银行联合第三方物流企业,实现商品的货权控制,将未来物权与银行操作成熟的现货质押、现金流控制等手段相联系起来,通过内部作业组织重组、流程优化来替代企业的重复作业环节,通过对贸易背景的把握和对大宗商品的未来货权的有效控制。货物未到前,提供将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服务;货物到港后,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报关、报检、物流等服务,进一步转为“现货监管”方式继续提供融资;货物进入仓库直至销售,仍可提供融资。全流程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直到该笔货物销售款项回笼,打破了单个业务环节融资的局限,极大地便利了客户。海陆仓业务模式所提供的授信可以覆盖客户的开证(信用证方式)、到单、通知、报关、报检、货物运至仓库直至销售的全过程,将未来货权质押开证、进口代收项下货权质押授信、进口现货质押授信集合在一起,极大地延伸了银行对企业融资需求的服务周期。
二、海陆仓业务操作模式
海陆仓模式在国外运用得比较广,且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操作流程。但是在我国现阶段,该模式还处于讨论之中。本文仅从海陆仓进口业务――未来货权质押(信用证下的货权质押)模式进行分析。该模式是指签订进出口合同,以资金需求方的仓单、动产或货权为质押品,银行向其提供用于满足其流动资金需求的融资业务。银行与进口商以及符合银行要求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第三方物流企业接受银行委托对货物进行有效监管,从而实现银行对质押存货的转移占有。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进口商与出口商签订进出口购销合同,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进口商签订《进口货物监管和质押协议书》,确定三方权利及义务,第三方物流接受银行委托,根据协议内容承担监管责任。第二,进口商向银行提交相关资料,申请授信额度。经银行有关审批部门核定授信额度,与进口商签订《授信协议》,同时进口商提交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申请开立信用证。第三,进口商银行向出口商开立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第四,国内第三方物流企业需与其国外装货港公司联系,国内银行也该与国外通知行保持联系。第五,国外出口商将货送至港口,按信用证要求发货,国外物流公司进行装货,装完船后,出口商并向进口商银行寄送全套单据,第三方物流企业便开始进行在途监管。第六,进口商银行收到并持有全套单据,经进口商确认后,银行签发《单据交接通知》并第三方物流企业签收,信用证项下,银行办理付款。第七,货物在途监管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需确保货物的安全。在船舶抵港前,船代需进行船舶进港申报,等船舶靠岸后由货代安排船舶卸货、换单、进口清关商检等事宜。第八,进口商银行可在进口商需要时,向其提供一定量的贷款,以作为通关缴税的费用。第九,收到货物后,第三方物流企业履行货物报检及通关手续,将货物运至指定仓储地点。第十,第三方物流企业签发以银行作为质权人的《进仓单》,银行与进口商共同在第三方物流企业办理交接登记,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监管质押货物,进入现货质押流程。第十一,进口商根据其生产/销售计划安排提货,在提货前都必须归还银行相对应的货款,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审核银行签发的《出库单》无误后,放行相应货物。整个业务在进口商还清贷款后结束。
由此可见,海陆仓模式既结合了银行的押汇业务,又结合了物流金融的固定仓库静态质押模式,并在前两种模式的基础上对物流金融的质押模式进行了创新与结合。首先,实现了在途货物质押的过程。其次,根据贸易条款的不同实现了海陆空运输过程、船舶、货运、卸货运输存储到仓库监管的供应链运作全过程。最后,较押汇业务相比,延长了银行规定的信用证下的最后还款期限。
三、海陆仓业务分析
如图1,进口商A与国外出口商D签订100万美元的购销合同,但A公司担心货款占用太多资金,影响整个公司的资金运作。于是A公司向C银行申请开立100万美元的信用证。C银行通过评估调查,同意给A公司授信,但A公司需将30万美元的保证金打入C银行指定账号,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B公司全程监管货物,并负责相应的船代、货代、装卸运输等服务。国外出口商D收到信用证后,联系第三方物流企业B公司在国外的海外公司E订舱,发100万美元货值的货物给进口商A公司。发货后B公司全程质押货物。当货物抵港停泊后,B公司提供卸货、堆场、拖车、运输、监管等服务,而后将货物运至指定仓库。A公司可以据经营状况还清贷款,B公司根据银行指令将货物放行给A公司。
假设货物运输时间为1个月,A公司货物的销售时间为2个月,账款回收为1个月,即A公司的销售周期(货物销售到回款)为3个月,A公司的毛利率为10%。开具的信用证为即期信用证。
(一)银行收益分析
我国信用证手续费标准约为:信用证通知费:人民币200元/次;信用证修改通知费:人民币100元/次;议付费:0.125%;议付快邮费:约人民币200元/票;海外费用:0.3%;不符点扣费:USD80/票。
结合上述流程,A公司应支付给银行的费用最少为:1000000×(0.125%+0.3%)+(200+200)/8=4300美元。
(二)第三方物流公司收益分析
第三方物流公司除了正常物流环节如海运、陆运、报关等产生收益外,稳固了客户关系。还可以得到相应的监管费用,按每次融资融度的0.5%来计算的话,那么第三方物流每次还可额外获得1000000×0.5%=5000美元的收益。
(三)进口商收益分析
如果进口商不使用本业务模式,需投入100万的自有资金,每年的周转次数为12/(3+1)=3次,即A公司的每年的毛利为100×10%×3=30万美元。年毛利率为30/100×100%=30%。
采用海陆仓业务模式,A公司事先需投入30万的自有资金,再加上47万元周转资金,合计77万元。在10个月内即可完成3次周转,在扣除支付给银行的融资费用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管费用后,其10个月的毛利润仍有104-77=27万美元,年毛利润为27×1.2=32.4万元,年毛利率为32.4/77×100%=42%,较之前的毛利率提高了12%。通过调整周转资金,A公司还可以得到最优收益(见表1)。
我们可以发现,采用海陆仓业务模式,可以帮助融资企业快速回笼资金,加快资金的周转,并以较少资金量完成贸易;同时进口商可以通过批量购买获得商品和物流服务的优惠价格,冲抵部分贷款成本。对银行而言,更重要的是引入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监管方,有效地降低了放贷过程中的风险。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海陆仓模式作为新型物流金融融资模式,是其利润的新来源,通过这一业务模式他们不仅能赚取监管费用,还能稳定供应链上的物流服务利润。
随着物流金融实践的不断积累和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可以预见海陆仓作为一种整合了所有环节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黄永春.物流融资――质押监管业务综合分析[J].物流科技,2007(9).
2、谢鹏.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探讨[J].福建金融,2007(2).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范文4
论文摘要:物流金融是物流业和金融业相结合而形成的新兴金融服务产品, 对提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能力及效益、提升贷款企业的融资效率和提升银行的利润空间都有重大意义, 可以实现利益在物流企业、贷款企业和银行三方的“三赢”, 甚至“多赢”, 近年来得到了国内外的普遍关注。本文对融资物流的业务模式、融资物流项目管理与风险控制进行了探讨,为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提供借鉴。
随着现代金融和现代物流的不断发展,物流金融服务日益成为物流服务的一个主要利润来源。不管是世界最大的船运公司马士基,还是世界最大的快递物流公司UPS,其第一位的利润来源都已经是物流金融服务。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除了要提供现代物流服务外,还要跟金融机构合作一起提供部分金融服务,业务更加复杂,探讨融资物流的业务模式,有效地实施融资物流项目管理与风险控制,是未来物流业的决胜点。
1.融资物流的业务模式
物流金融是以物流活动和金融活动为基础,包括物流融资、物流结算与物流保险。目前讨论较多的是物流融资,它是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由物流企业对物流过程中的相关动产进行监管,建立信用关系,并有效控制风险,共同满足动产所有方融资需求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仓单质押(实物仓)、保兑仓、融通仓以及信用证下货权质押四种业务模式。
第一,仓单质押是指出质人把质押物存储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向银行申请授信,银行根据质押货物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
第二,保兑仓即银行在收到出质人(经销商)交纳的保证金后向上游生产商开出承兑汇票,生产商在收到银承后(前)向银行指定的物流企业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模式。若银承到期后,出质人无法按时偿还银行敞口,则由生产商回购质物补足银行敞口。
第三,融通仓是指在上述操作模式的基础上,若出质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融资,则由物流企业负责处置、变现质押物,补足银行融资敞口。
第四,信用证下货权质押是指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购买货物,进口商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货押业务。
上述四种融资物流业务打破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传统思维,拓宽了贷款抵押担保的范围,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时也为银行开辟了一个新的业务领域。
2.融资物流项目管理
融资物流通过物流与资金流的集成管理,使相关企业、物流公司和金融服务机构实现多方共赢。融资物流项目的活动千差万别,很难找到两个完全相同的融资物流项目,但是,融资物流项目的管理和运作程序大致相同,包括融资物流项目前期调研、融资物流项目谈判、融资物流项目首次盘点、融资物流项目执行四个方面。
2.1融资物流项目前期调研
对于任何一个融资物流项目,决策之前都需要经过相当周密的调研和考察。第一,对融资企业性质(生产型、贸易型),经营状况,相关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对融资监管业务的认知程度,银行对企业的授信模式和额度以及是否有其他监管公司等方面情况进行调研和考察。第二,对质押物的监管模式(静态、动态),所有权归属,型号、规格,安全库存,每天/每月的平均出入库量,盘点的难易程度,以及质押物特性(易保存、市场价格波动小、变现能力强、 抗跌性好)进行调研和考察。第三,对监管区域是否与非监管区区分开来,是否相对封闭, 货物出入口情况,消防设施是否齐备,监管区域货位的划分情况,监管区域货物出入库流程,监管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考察,绘制监管区域平面图。
2.2融资物流项目谈判
融资物流项目谈判是在进行前期调研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物流公司客户经理初步判断项目监管可行时,与出质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进行商务洽谈,要求:首先,根据公司报价原则和地区价格政策报价;其次,低于地区价格政策线必须取得公司主管副总的价格让步许可。最后,与之进一步协商各方面的条款,形成法律文件,签订合同。
2.3融资物流项目首次盘点
根据出质人提供的库存报表,对监管区域的质押物进行盘点核实,为下一步出具仓单做好准备。银行和监管方(物流公司)共同盘点,盘点完后由监管方在《核库报告》上签字确认。但是有时银行会全权委托监管方自行盘点。在盘点过程中监管方负责质押物的数量或重量确认,银行负责质押物价值的审核确认。
2.4融资物流项目执行
在融资物流项目中,物流公司、银行及相关企业之间通常需要签署“项目协议”、“仓库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协议”、“保证函”等一系列的融资文件及其信用担保协议,一旦正式签署了融资物流项目的法律文件之后,融资物流项目将进人执行阶段。物流公司、银行及相关企业按照合同分别完成监管、贷款和还款等职能。
3.融资物流风险控制
融资物流是发展第三方物流的新形式,对业务管理要求极其严格,业务管理得好,能够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能带动仓储、运输、配送及其他多项业务的发展;业务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出现经营风险,甚至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风险控制。 3.1质押物风险控制
其一,注意质押物产权风险。首先,必须正确地规定承担质押物产权界定的责任人,即由谁来承担相关的产权界定工作。界定责任人应该是有能力调查用户贸易渠道、结算方式、往来账目的专业人才。其次,在合约中还必须正确地确定审核产权的方式。通常选择审核产权的方式应该充分地考虑质押物的性质和上下游的贸易关系,审核人可以直接审核相关法律证明材料,也可通过审核出质货物的发票、购销合同、质检证明、上游企业的出售证明、运输发票等方式来间接界定产权。对于进出口货物,还可以审核海关通关单、关税证明、结算证明、进口许可证等来间接界定产权。
其二,注意质押物品种选择风险。应选择资源型物资、热销产品、通用产品及价格稳定的产品。
其三,注意质押物动态价格监控风险。可通过质押率、平仓线、警戒线等进行风险控制。
其四,注意质押物品存放安全风险。可通过用户保险进行风险控制。
3.2监管方风险控制
监管方风险是来自物流企业的风险。一方面是由于物流企业的仓储能力较低,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持,从而使在物流企业仓储过程中所质押的动产发生了质量变化,进一步使动产的价值发生了变化。这就给银行带来了风险。因此,质押物品种应选择易于计量、监管,无形损耗少,不易变质的产品;通过用户保险进行质押物品存放安全风险控制。另一方面是由于物流企业员工的道德问题,其开具的仓单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仓库中现存动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情况。因此,应严格按要求审核数据,由第三方协助核对数据,控制质押物初始数据风险。并通过落实监管制度进行质押物库存差异风险控制。通过联合反担保、加强抽查等方式,控制出质人和监管人员道德风险。
3.3借款企业风险控制
借款企业用于质押的货物的合法性以及向银行提供的虚假报表都给物流融资带来了风险。控制由质押物不具合法性而产生的风险需要物流企业利用其专业的知识与经验对质押物的情况进行考察和判断。而控制借款企业的信用风险则可以通过信用评级的手段。银行可以根据企业的行业地位、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交易能力等指标来评判其信用等级。针对由于借款企业所分布的行业广泛,而给银行带来的考核困难,国内一些银行设立了行业分析员和产品经理等职位,对所涉及的各个行业进行分析研究。
3.4其他风险控制
融资物流业务中,对于特定货物应通过制定三方协议来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并要求企业办理相应的商业保险。另外,项目小组严格按照质权人设立的库存价值警戒线办理出入库手续,一旦库存量到达价值警戒线,停止办理出库手续并报告质权人及公司物流业务部;在其货物未解押的情况下,需要突破货物质押总量风险控制线提货时,必须由出资企业出具加盖公章的通知函。严格审查入库实物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并记载相关事项。
4.结束语
融资物流作为一项涉及银行、企业、物流企业等多主体、多流程且不断发展的新型金融服务业务,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推动了物流企业的业务领域拓展,而且为银行业的金融创新提供了条件,但是这种新型业务的兴起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与以往不同的风险。认识和控制这些风险是融资物流金开展得好坏的关键。
参考文献:
[1]于洋.冯耕中,物资银行业务运作模式及风险控制研究[J].管理评论.2003,(9)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范文5
应收账款融资是最基本的担保支持性商业贷款,它是担保贷款和短期商业贷款的融合[1]。商业银行、债权企业、债务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都要参与其中,且债权企业为中小企业,债务企业为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债权和债务企业提供运输等服务。对商业银行来讲,尽管信用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但风险的识别仍然是银行所需要关注的。
图1应收账款模式中潜在违约风险点
Figure1 Accounts receivable mode potential default risk
如图1,应收账款融资过程中债权企业有可能出现违约点或影响因素相关要点如下:①中债权企业与债务企业双方贸易背景的真实可靠性。②中质押票据的可实现性、是否易转让、是否己经转让。③中债务企业的付款承诺书里回款账户是否锁定贷款银行。⑤中商业银行给债权企业授信后,对债权企业的资金用途很难把握。银行和核心企业是合作关系,其合作紧密程度是商业银行对违约风险控制的关键。
二、预付账款模式信用风险识别
预付账款模式下,商业银行、融资企业、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四方签署业务协议书,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核心企业提供回购担保,商业银行为融资企业开出银行承兑汇票[2]。融资企业在银行资金扶持下可以大批量采购,从核心企业处争取到较大的商业折扣,甚至提前锁定商品采购价格,预防涨价风险,实现了中小企业的杠杆采购。基于核心企业的承诺回购和第三方物流的评估监控,使得信用风险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图2预付账款模式中潜在违约风险点
Figure2 Prepayment model potential default risk
如图2,预付账款模式中中小企业潜在违约点或影响因素相关要点如下:①中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双方贸易背景的真实可靠性。②中中小企业的业务能力、业务量及采购货物来源的合法性,采购货物是否适合仓单质押。③中一方面核心企业的回购能力是考察的重点,如果中小企业由于某种原因中断向银行提货,而核心企业缺乏回购能力,那么商业银行就存在的潜在违约风险损失。另一方面核心企业对商品质量要有保证,因为中小企业在提货时是滚动的,即提好补坏,如果有坏货,坏货的部分由商业银行承担损失。④和⑤中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管是重点。一方面合作物流监管方的选择是风险管理的重点,若选择不当会使得银行承担更大的风险隐患。若第三方物流与融资企业合谋诈骗或存在利益纠纷等,都可能造成违约。另一方面合作物流监管方还对核心企业的仓单进行评估监管。另外,由于物流公司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或信息滞后都会导致任何一方决策的失误,也很有可能导致银行遭受融资企业违约损失。
三、存货质押模式信用风险识别
存货质押模式区别于传统商业抵押贷款之处在第三方信誉担保或不动产质押,该项业务专门针对融资企业以自身项目采用动产质押来获得金融贷款[3]。存货质押融资操作的基本流程是:融资企业以其原材料或产成品作为质押物,或者反担保品存入第三方物流企业开设的“融通仓”,据此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质押物的仓储保管、价值评估、信用担保、去向监督等服务,从而搭建了银企间资金融通的桥梁;供应链核心企业能够通过担保、提供出质物或承诺回购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担保困难,从而保证供应链良好的合作关系、稳定的供货来源、良好的分销渠道。存货质押模式的实质是将商业银行不太乐意接受的动产转变为其乐意接受的担保动产,中小企业以此作为质押担保品或反担保品进行质押融资。
图3存货质押模式中潜在违约风险点
货权质押融资模式范文6
大宗商品一般是工业原料类、能源类或农副产品类商品,以其生产资料的特殊性,在全球资源再分配和国民经济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我国已是大宗商品消费的第一大国。大宗商品贸易具有标准化、大批量、易变现、易控货、整船运输的特点,大都通过在银行开立远期信用证结算。
自2012年上半年以来,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欧债危机继续深化,国际贸易环境不断恶化,国内则由于宏观经济调控,经济增速放缓,内需下降,企业资金紧张。在国内外经济形式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大宗商品贸易身处国内外经济的接点,价格持续剧烈波动,由于大宗商品进口通常涉及的金额巨大,因此,无论是进口方还是提供融资的银行,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另外,随着企业风险管理和财务精细化意识的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银行需有效甄别风险,加强风险管理,以贸易融资各个环节为突破点,以产品构建防火墙,形成独特的贸易融资产品链,以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企业的大宗商品贸易继续保驾护航。
一、大宗商品进口的结算和融资
1.信用证结算是大宗商品进口的主要结算工具
大宗商品一般作为原料、能源,进口数量很大,涉及金额巨大,履行合同时间较长,企业为防止信息不对称风险,通常采用90天以上180天以下远期信用证方式结算,很少采用T/ T或预付款结算。同时,为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减少初期对资金的大量占压,银行会针对性的给予开证申请人即进口方一定的授信额度,采用保证、担保、质押或者少量保证金相结合的方式开立信用证。某种意义上说,变相的给予企业信用证融资。同时,银行在信用证付款阶段还提供进口押汇、海外进口代付等一系列融资产品,进一步延长强企业的付款期限。
2.标准仓单等货权质押融资方式的应用
大宗商品贸易具有标准化、大批量、易变现、易控货、信用证结算、整船运输的特点。大宗货物可以放在标准仓库里,并获取标准仓单获得货权。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中的基本使用模式为标准仓单质押下的贸易融资。所以通常在大宗货物的仓储阶段,为保证银行能控制大宗商品的货权,可能采用的融资方式有存货质押融资、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等。银行质押仓单后,在出库阶段,可以不断通过企业自有资金、增加保证金、承兑汇票质押或者其他有效担保或质押来释放仓单,满足了企业可以提前获取融资以及延长融资期限的作用。
3.金融属性和价格风险促使大宗商品套期保值的发展和应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市场出现了现货交易和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一体化操作的趋势。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在国内发展迅速,目前已经建立了200余家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涉及石油、化工、钢材、粮食等诸多商品领域。众多大宗商品都建立了完善的国内外市场交易体系。
大宗商品极易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政治甚至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例如,粮食类通常除了买方市场外会受到主产区自然灾害的影响,铁矿石、钢材等则与国内固定资产投资有密切关系,而原油的影响因素则更加复杂,原产国的政治、动向、全球库存、新能源的开发甚至国际炒家的一些操作都会对原油市场价格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就我国大宗商品进口而言,主要有原油、大豆、铁矿石、成品油、煤炭、钢材、铜、橡胶等商品。这些商品通常数量巨大,涉及金额巨大,对价格波动极为敏感,一旦价格下跌,销售不畅,则商业银行面临企业无法归还融资款的风险,这样在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的情况下,质押融资存在较大风险,在期货市场做套期保值成为规避价格下跌风险的必要手段。
二、商业银行大宗商品融资的风险所在
大宗商品涉及的金额较大,价格波动较为频繁,涉及的交易环节和交易主体也较多,且大宗商品具有较强的融资功能,还为融资套现提供了机会。在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中,一方面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下跌,另一方面企业资金也处于紧张之中,因此进口大宗商品的融资风险也在不断上升。就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的商业银行而言,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货物风险
(1)价格风险。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年的环境下,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剧烈波动。价格风险表现在价格浮动或是合同价格与销售价格差距浮动导致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如果是价格大幅下跌,有可能导致企业将来的回款不能完全覆盖信用证金额,如果企业无力偿还信用证下货款,银行凭借处理物权也无法全部弥补损失。
(2)仓储物流风险。在仓储阶段,银行为了控制大宗商品的货权,可能会采用存货质押或标准仓单质押等融资方式,需要委托专业仓储公司对抵押货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如果监管方的资质差、管理不规范、导致存储货物发生混杂、变质或损失,再或者由于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造成帐实不符等,会造成银行质权遭到损害,无法保障银行对货权的控制。另外,仓单的流通性风险、货权风险也是银行需要直接面对的。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指银行信用支持的债务人到期不能按时偿还本息的风险。主要分为融资和流动性风险以及套现风险。
(1)融资和流动性风险。此类风险主要源于客户自身的生产和销售能力不足,致使资金回笼不畅;或是客户将资金回笼挪作他用,致使客户无法偿还融资。这种风险主要是由客户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状况决定的。
(2)套现风险。此种风险是指利用虚假交易套取银行信用,利用大宗商品套现。大宗商品金融属性高、交易金额大、流通变现快等特点,部分企业通过保税区贸易、转口贸易等特殊贸易开立远期信用证,套取银行资金并将其挪用在房地产等、民间借贷等高风险领域,形成套利和重复融资,从而放大了进口融资的风险。
3.操作风险
此种风险是指由于不当或者失败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因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交易金额巨大,如果因为不当的操作发生纠纷,所付出的成本将会很大。主要有单证条款风险和外部欺诈风险。
(1)单证条款问题导致的操作风险。大宗商品贸易,几乎都使用信用证结算。大宗商品信用证的操作、条款往往相对复杂。每一项都关系着贸易方的利益。如价格条款、质量条款、检验证出具、付款日期,若操作疏忽,每一项都会给贸易方带来利益风险。根据国际惯例“单单一致、单证相符”管单不管货及“货物质量不属欺诈范畴”的规定,如果遭遇条款类陷阱或是单据和货物实际不符,申请人必须遭受巨额损失。
(2)外部欺诈。近年来,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中的诈骗案件急剧增加,跨国追讨被骗资金十分困难,给进口企业和银行带来很大损失。常见的欺诈手段主要有伪造信用证、单据,倒签预借提单以及无真实背景的信用证等。
三、银行风险防控措施
1.强化风险意识,防范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
大宗商品受宏观政策影响较大,应高度关注商品的行业属性、整体风险、国际走向,还要密切注意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大宗商品相关的产业走向,进行分析研究,进行提前预警并形成相对预案。建立行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适时调整银行的融资策略。谨慎办理转口贸易下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或者通过转让信用证或开立背对背信用证方式办理此类业务,以此降低风险。
2.提高客户准入门槛,关注客户的经营风险
针对大宗商品贸易客户,要建立相应的评估和准入标准评估。除了考察融资企业的财务状况,更要注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情况、业务历史、资质情况、信誉情况以及违规行为、骗贷、虚假融资行为等方方面面。同时,应加强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甄别,防止套现融资和重复融资。关注企业上下游履约情况,作为信用评估的重要依据。
3.构建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产品链,实现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大宗商品进口主体一般是大型企业,按照进口用途大体分为直接转手销售的贸易型企业和进一步生产加工的生产型企业两种。银行可结合不同类型企业的交易模式和贸易融资各个环节为业务切入点,设置不同的融资方案,量体裁衣构建贸易融资产品链。
针对贸易型企业直接转手销售采购货物的主要特点,可将所购货物用标准仓单形式存储,采用单笔融资、单笔质押的模式,将其资金回笼周期与货物质押周期匹配,既有助于企业融资,又方便银行把控风险。而生产型企业需求模式与贸易型企业不同,所采购的货物需要用于进一步加工,在释放质物的时间并不能实现资金的回笼,单笔融资,单笔质押的模式无法适用。但生产型企业有大量待加工或代售的同质半成品和产成品,可以用质物滚动替换的模式,保证质物充足,使融资期限延长至产品销售后的资金回笼时点。另外,生产型企业由于所购货物均为自用的特性,一般不会以标仓形式存储货物,所以更多的采用实物质押模式。
贸易融资产品链的主要特点是把企业、银行、期货业务机构等方面结合起来,利用期货交易中标准仓单,使企业可以利用银行资金实现杠杆交易;同时,企业还可以利用期货交易的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对采购或销售价格的锁定,以达到满足企业需求并且释放银行风险的要求。
4.交易风险管理,严控第一还款来源,切实把握货权,防范价格风险
对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风险的控制必须建立在对贸易融资链的资金流、货物流和信息流的充分把握上,即在严格审核贸易真实性的基础上,通过有效控制物流以及资金流,合理匹配贸易融资期限,密切监控贸易流程等资金封闭化运作,实现对风险的控制或对冲。
针对质物价格风险,即在融资期间质物价格大幅下跌,致使销售回笼资金不足以偿还银行融资。可以要求客户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在为客户规避价格风险的同时,也为银行规避了大部分质物价格风险。此外,信用证融资时,可以要求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缴存或是提供较好的第二还款来源,以进一步保证融资的偿还。再者,对一些价格下跌风险较大的商品融资,还可要求实施风险保证金补仓制度。另外对每笔贸易融资项下款项的支出去向,货物购销流程,资金回笼进行全程监督,以控制风险。另外,银行还要做好仓储管理工作,对仓储企业和监管仓库进行定期检查,落实质押,切实把握货权。
5.加强对信用证条款风险评估,减少操作风险
信用证条款每项都关系着贸易方的利益,做好对信用证的付款条件、价格条款、期限匹配、物权凭证及检验报告等条款和基础单据的审核至关重要。另外,银行相关从业人员需要加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判断能力,不能单纯为了完成经营指标,而忽视潜在的风险,以自身的专业素质促进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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