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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教育的基本理念范文1
[关键词]特殊教育研究 本质主义 后现代主义 范式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1)06―0032―04
[作者简介]王培峰,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特殊教育研究所副教授(江苏南京 210038)
一、特殊教育研究的范式
对特殊教育研究的描述和分析不单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而是一个总体性的范式问题。托马斯・库恩指出,范式是“一个特定社团的成员共同接受的信仰、公认的价值和技术的总和”。“科学发展是新范式取代旧范式的过程”。可见,范式作为一个研究共同体所共同遵循的理论体系、价值信念、思维方式和技术规范的总和,为研究者提供了一种观察世界的视野与理论参照的体系。借鉴他的范式概念和理论,特殊教育研究不但涉及特殊教育研究者共同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程序,还涉及共同的教育研究信念、价值观点。以此反观,特殊教育研究先后出现了以下三种研究范式:
(一)经验一分析为主的实证主义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基督教和医学/心理学为主的前现代特殊教育阶段,即特殊教育尚未向教育学领域转移以前。这时期,是特殊教育及其研究的自发和萌芽时期。特殊教育与研究表现为传教士个体自发行为的“传教士教育”或医生自发的“医疗训练教育”及其研究。这时期的研究是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主要针对“特殊儿童的残疾是怎样的”、“如何针对残疾进行康复训练和学习”,揭示残疾和教育训练之间的因果联系,重视对特殊儿童进行感官训练,提高感官机能。在研究者的学术信念和假设上,特殊教育视为朴素的上帝博爱、仁慈,是救赎的工具;或者认为特殊儿童可以诊断并通过经验论的感官训练能提高生存技能。形成的基本研究规范主要是从基督教/医学为基本视野看待特殊教育,把特殊儿童作为身体病态的患者,并以教育帮助作为救赎特殊儿童以及自己原罪的途径,运用简单归纳和形式演绎来研究特殊教育理论和问题。特别是基于医学视角的特殊教育,表现出鲜明的实证/经验主义倾向,认为残疾缺陷能通过医学来测量和诊断,确信对特殊儿童的医疗训练、康复补偿能提高特殊儿童生存能力。这一时期,特殊教育研究尽管不具备现代教育研究意义上的实质,但开辟了特殊教育本质主义研究起点,为特殊教育研究成为一个教育学概念设下了逻辑必然。
(二)归纳一演绎为主的教育学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特殊教育融人教育学体系的现代特殊教育阶段。这是特殊教育及其研究自觉走向科学化的黄金时期。这时期,由于基督教/医学(心理学)的实证研究范式面向身体器官机能的“医疗训练教育”,无法对增强人的主体理性能力作出回答(如对创造能力、实践与生产能力、认识能力及道德、意志、审美等)。如阿曼“把聋人教学缩小为单纯的发音教学,对智力发展不重视,形成了机械训练和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在文艺复兴运动后,上帝、教会本身已成为批判的对象,于是特殊教育研究开始向教育学转移;同时,随着西方工业化大生产和人权思想的推进,出现了特殊学校教育,特殊教育具有了完全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形式。这时期,特殊教育对象、目标等教育思想理论已超出了17世纪以来少数医生、教士等基于特殊儿童个体意义上的个体教育行为,用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描述揭示特殊儿童与教育的内在逻辑和规律,成为人们的追求和目的。特别是现代科学主义以来,随着特殊儿童从上帝的恩惠和救赎中解蔽出来,特殊教育研究也开始超越简单的上帝仁慈、博爱,走向以人的理性为基础的、以特殊儿童教育为主的、涉及康复、医学、社会学等知识的专业领域。这时期的特殊教育研究基本成为教育学的分支,主要以教育学范式开展研究。在研究者的共同信念和假设上,特殊教育成为了一个教育学概念的存在,媾和了教育的功能特点和属性要求,开始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外在工具价值和促进自身全面自由发展的内在价值出发进行研究。社会化要求和个性化成长是特殊教育研究的大前提。在研究规范上,认为特殊教育本质、规律是人的理性的“客观发现”,是人的理性能力的投射,坚信人们对揭示和把握特殊教育本质、规律、特殊儿童成长规律的可能。坚持特殊教育的本质必须在理性面前接受检验、证明自己的存在。注重从科学理性出发运用归纳一演绎的方法论研究特殊教育问题,体现出鲜明的现代性特征。这直接为扩张隔离制的特殊学校和班级授课制提供了基础和依据。这时期特殊教育及其研究开始成为一个日趋完整的学科体系。一是特殊学校不断增多,特殊学校教育形式不断被国家确立,且不断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使得特殊教育研究开始专门化、体制化,有了自己的专业领域,成为一种专业活动,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有了相对固定和完整的体系、范畴和基本根据。自1789年法国承认莱佩建立的第一个残疾人教育机构至19世纪末和20世纪中叶,世界各国都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先后确立了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制度,且在20世纪中叶前一直是主流的教育组织形式,即使在今天的许多国家仍占据特殊教育的大半壁江山。二是随着经验科学分化、独立,如心理学、生物学及其他与残疾人相关的病理学等逐步加入到特殊教育研究中,为认识特殊儿童和进行科学主义的特殊教育提供了支持,特殊教育研究得以运用经验科学的新成果进行假设和检验,进而以盲、聋哑、智力落后、肢体残疾、问题行为等更精细的分类、更专业化的学科理论建设、更相对分离的专门教育实践等,将特殊教育及其研究予以专门化、精细化、常态化。这时期的研究主要围绕确立特殊教育逻辑分析的总体性结构,总结归纳了特殊儿童教育与训练的经验,提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特殊教育理论、内容和方法,许多著作奠基了特殊教育学科发展,使特殊教育逐渐形成了现对独立的交叉和边缘学科,为人类文明增添了新的内容。
(三)批判一理解为主的社会学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全纳教育为主的后现代特殊教育阶段。这时期,由于教育学研究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囿于科学理性的狭隘视野内,用统一的、唯一的本质主义发现和描述特殊教育,所以面临全球高涨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的质疑和颠覆。一方面,复杂多样的教育实践、丰富多样的特殊儿童差异质疑着统一的教育规律和本质的合法存在,特殊教育研究解释和指导能力变得力不从心(特别是普遍意义的宏大理论对解决多重残疾、重度残疾等特殊儿童的无能),面临压制个性、遗忘多样、抑制创造、扼杀活力的“现代性暴力”的指责。另一方面,基于教育学和医学科学主义精细描述的残疾缺陷的差异不断被隔离的安置形态、教学
组织形态及其课程等强化和夸大,差异成为特殊儿童与其他健全儿童的本质不同。特别在安置形态上,隔离制特殊学校教育加大了特殊儿童的社会分层、隔离和歧视,使得教育学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开始与教育学分离而转向社会学研究范式。20世纪中叶在北欧出现“正常化”(normali―zation)运动,开启了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全纳教育的序幕。这时期,特殊教育研究者的共同信念是,从后现代主义视角,反思现代性特殊教育理念给特殊儿童权利、尊严等带来的问题,指责特殊教育给特殊儿童带来的人本关怀的疏离,认为特殊儿童生存境遇的窘迫及其生命意义的失落是特殊教育现代性的恶果,是以健全人为主导的社会群体的价值选择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压迫,是普通教育话语权对特殊教育地位的遮蔽。先后主张用融合、回归主流、全纳教育的理念重建特殊教育之于特殊儿童价值秩序的位移,防止特殊儿童生命价值被剥夺或篡越。特别是全纳教育明显将特殊教育作为一个社会学体系的概念,侧重用社会学的方法解决特殊儿童的发展问题。这时期,确保特殊儿童的权利和尊严及其价值的实现是特殊教育研究的大前提。在研究规范上,面对教育学对解决歧视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无能,特别是对回答平等问题、人的尊严问题、社会适应等问题的无能为力,注重人本主义的社会批判研究,唤起人们对特殊儿童的理解关注,伸张特殊教育研究的社会学视野。在20世纪90年代后,全纳教育思潮迅速蔓延到整个教育领域,主张用民主、群体、合作的价值理念和方法论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并提出构建全纳社区和全纳文化,将博爱、仁慈、平等、人权、尊严、价值空前张扬到极致,以期望通过社会资源和力量进行特殊儿童教育。这时期主要围绕“什么是好特殊教育”、“特殊儿童怎样才更有尊严、更有权利”、“如何推进全纳教育”、“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实施”等问题展开研究。一是将全纳教育作为“好特殊教育”的解释框架,并研究探索了“个别化教育计划”等实践模式。
二、特殊教育研究的困境
(一)全纳教育与传统教育的纠结
自20世纪中叶产生融合教育后,国际上逐步形成了隔离制特殊学校教育与融合教育(后为全纳教育)制度并存的两种教育体制。特殊学校教育也称为传统教育。是现代性思维特征的教育方式,以客观主义和实证为特点,遵循的是现性,“诉诸科学的、精确的方法,强调理性、权威、同一性、整体性、确定性和终极价值观,遵循实证科学研究的程序一。它一方面怀有工具理性至上的价值崇尚,淡忘了特殊儿童个体的目的性价值,注重的是统一化、体制化、模式化和效率化的社会本位价值观,桎梏了特殊儿童的独立自主发展空间,淹没了特殊儿童的尊严和权利。另一方面,基于教育学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在追求学科化建设的过程中,借鉴甚至移植了普通教育和自然科学研究的一些科学实证主义的方法体系,建立概念、范畴和理论,尽管“制造”了一些特殊教育知识,但疏离了特殊儿童及其教育的实际,将特殊儿童客体化而抽空了鲜活独特的内容后,研究成果无法与丰富的实践对话,且难有独特的创新。
传统特殊教育研究忘却了特殊教育自身根基与个性,其存在合理性不足的重要缺陷,为后现代思维的全纳教育进行批判和否定设置了空间和依据。但全纳教育激扬高涨的后现代话语和思维,决定了它在很长历史时期内只能是后现代主义的激情和义愤,是带有浓厚主观臆想色彩的“乌托邦”。一是在价值层面具有高度的理想性质。全纳教育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为理由否定特殊儿童客观存在的“差异”,简单地认为“差异是正常的”存而不论,且反对传统的特殊教育分类、诊断和教学体系,遗忘了基于客观事实的实证就是反对科学理性,从而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二是在方法论方面具有忽视或超越科学实证理性的方法论缺陷。它强调将民主、平等、群体合作这些价值性质的应然之物作为实然的方法论,如通过民主、平等、合作建构全纳学校、全纳社区、全纳文化等,以民主、合作等价值论代替方法论或超越实证经验方法论,来解决客观存在的“差异”,存有方法论不足的致命缺陷,对解决特殊儿童教育问题毫无益处。三是在教育对象上具有高度张扬虚妄的激进性质。它追求实质平等和关注每一个特殊需要个体生存的境遇和命运,提出“满足所有儿童特殊教育需要”、“每个儿童获得成功”等,忽视了特殊儿童生理、心理及认知等差异对成长的制约,以及特殊儿童社会生存的现实,使得全纳教育方式和质量备受人们的质疑。四是全纳教育实践本身就是对其自身存在的否定过程。因为全纳教育一旦实施,必然要运用实证的方法对特殊教育需要者的残疾缺陷进行鉴定、分类,而这些分类、鉴别本身就是全纳教育所反对的歧视和隔离;另外,对特殊需要的满足必然涉及个别教育方案的制定实施,无法绕开残疾缺陷的差异及其建立在这一客观实在基础上的实证理性,且难以保证满足所有特殊需要儿童特殊需要及其成功。可见,全纳教育存在本身极易被其理想性所否定,全纳教育就只能是这样一个悖论的存在――它自身充满矛盾对立性,又激发人们的理想张力。因此,如同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彻底的颠覆与反叛,全纳教育也仅仅是在彻底反思与批判传统的隔离式特殊教育模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一个社会批判的解构概念,而不是建构性的概念。
全纳教育与传统教育的纠结,反映了后现代主义与现代性的抵牾。传统教育的教育方式和思维以及传统教育研究的本质主义宏大叙事,有利于大面积快速普及特殊教育,但它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后现代主义的全纳教育则有利于对弱势的被边缘化的特殊儿童个体的保护和关注,有利于他们教育实质平等的实现,但是全纳教育极具理想性质,而且在本体存在上,全纳教育既然无法被一个本质所涵盖、为一个总体性所总结,其研究也就无法为其学科地位的存在而辩护。
(二)多学科的参与对特殊教育学科地位的质疑
特殊教育本身源起于基督教、医学/心理学、人权的进步与发展,具有医学/心理学的医疗、康复、训练以及基督教和人权思想的平等、博爱、仁慈等蕴涵。也就说,自其诞生起就在心理学、医学等多学科的交叉中缺失着自己自主的学科地位和意识。当前,随着经验学科的分化,医学、康复学、心理学等多学科渗入特殊教育研究,使得特殊教育单一的教育学研究范式或社会学研究范式面临新的挑战,甚至连特殊教育的学科性质和地位也面临质疑。
首先,多学科的参与使特殊教育的学科边界越来越模糊和不确定,教育研究的对象不再为教育学所独有,而是已经被其他学科所涵盖,成为具有多学科性公共学科。特殊教育究竟是何种类型的知识?在学科分化日益加剧、学科边界日益森严的今天,特殊教育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边界”在哪里?特殊教育及其研究的独立性已遭到边缘化,与其说是一个学科倒不如说更是一个专业领域。其次,在多学科参与下的特殊教育领域,特殊教育逐渐失去了作为一个独立学科与相关学科对话而应有的基础性的语言、
概念系统,身陷心理学、医学、康复等学科之中。当前,尽管特殊教育已从教育中分化出独特的社会活动方式、组织形式和人群,形成了一个建立在教育学、心理学、病理学等诸学科基础上的相对独立的分支研究领域,但一方面由于特殊教育研究者对价值研究的疏离,对实证主义的事实研究的偏执,使得特殊教育范畴、概念等根本性问题尚不明晰,特殊教育不能真正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获得独立。另一方面,由于研究人员缺少学科独立的主体意识,丧失了坚守和捍卫特殊教育话语规则的决心和信念。
在我国特殊教育作为一个事实的专业领域,特殊教育研究正处于内在的学科焦虑之中。一方面,特殊教育作为一个教育事实的存在,特别是近20年来,一系列愈来愈深入、愈来愈专业化的基于事实的研究,使得特殊教育日趋独立于普通教育,展现出一种学科分化的趋向;可另一方面,特殊教育仅仅立足于“事实”存在的研究,面对一系列新的实践问题和反身性的追问,显得局促不安,惶恐无奈。如:特殊教育属于教育学概念,可为什么心理学、医学和康复在特殊教育中占据相当大的空间和份额呢?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可为什么仅凭教育的专业支持解决不了特殊儿童教育问题呢?这直接引发了对“特殊教育是什么”、“特殊教育应当是什么”、“特殊教育何以可能”、“什么才是更好的特殊教育”等根本性问题的思考。同时,由于本土化主体研究意识的丧失,使得我国特殊教育失去了话语权和自主能动性,特别是在西方移植来的“特殊教育需要”概念啃噬下,特殊教育对象也不再确定、独特,成了无所不包、无所不容的“收容所”。这种仅仅以移植、搬运为手段复制西方的特殊教育话语,不但难以满足我国特殊教育成长发展的渴望,而且使我国特殊教育产生身份的忘却和迷失。我国特殊教育的根基在哪里,何处是我国特殊教育的家园?这些无疑是特殊教育研究学科化、专门化研究亟待回答的问题。也许研究者的“学科情结”会被讥讽为象牙塔的自娱自乐,可缺少学科研究的独立性也就失去了特殊教育研究存在的合理性基础。
(三)丰富多样的特殊教育实践对特殊教育研究回应能力的质疑
这主要体现在现代性思维的传统教育及其研究的矛盾在实践领域的显现。本质主义的特殊教育理论宏大叙事一直占据权威地位,但面对纷杂的教育实践和教育对象却无法有力回应特殊教育实践的多样性、特殊儿童的差异性等问题,许多理论失去了对实践的解释力、指导力、辩护力,引发着人们对本质主义特殊教育理论宏大叙事的合法地位的质疑:特殊教育有基本理论吗?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研究为什么不受重视?现有的特殊教育教科书经典理论为什么难以指导重度残疾儿童教育?特殊教育研究中为什么充斥着大量的心理学、医学、康复学的研究而鲜有教育研究呢?面对一系列疑问,人们开始怀疑穷尽真理的“绝对本质”,并呼唤真正的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研究的重建。特殊教育宏大理论对复杂教育现象和多学科参与的教育研究的统帅日觉无能为力。
其实,这些疑问揭示了特殊教育研究现代性思维面向复杂多样的特殊儿童教育实践的困境。一是它把复杂的教育现象、身心差异巨大、残疾程度差异显著的特殊儿童,抽象为一套本质主义的简明概念、教育原则和方法模式,甚至脱离实践和特殊儿童开始书斋式的教育研究,理论自然也就开始僵化,失去生机。如把特殊儿童定义为“与正常儿童在各方面有显著差异的各类儿童(广义)”和“身心发展上有各种缺陷的儿童(狭义)”,把特殊教育定义为“运用一般或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组织形式和设备对特殊儿童所进行的达到一般和特殊的培养目标的教育”。在特殊儿童概念中,由于缺少对“正常儿童”以及“缺陷”的界定,使得特殊儿童概念因无具体所指而失去相应对象的实在意义;在特殊教育概念中,由于对教育媒介和培养目标中的两个“一般”和“特别”,使得特殊教育在失去特殊儿童这一教育对象的逻辑起点后,又失去了教育活动的范畴和边界,难以说明什么是特殊儿童,什么是特殊教育,自然也就失去了自身的独立地位和生命活力。二是在方法论上,特殊教育研究对实践的归纳和抽象,是建立在对多数基础上的抽象逻辑。其在归纳过程中,对宏大叙事和普遍规律的追求,本身就剔除了不具统计意义的少数个体,将之作为偶然因素排斥在必然性之外。归纳法是有缺点的。休漠早就指出,归纳法是建立在未来与过去相似的假定上,而这假定是靠不住的。教育研究不是预言,归纳法的最大缺点是,“所得结论都是单称命题,难以概括全体”,它虽可用概率论方法做些补救,但难适用于教育中的所有特殊儿童。这样,少数特殊儿童特别是重度的、多重残疾的特殊儿童,由于他们具体的独特性不符合宏大、普遍的逻辑结构,被排斥在外,难以归纳到总体性、宏大性、普遍性叙事预设的逻辑结构。少数特殊儿童个体成了宏大叙事的本质主义“剩余”,他们的教育得不到教育研究的回应和关怀。例如,特殊学校中的重度智力落后儿童总是被作为可憎的、偶然因素剔除在现有的弱智儿童教育理论之外,随班就读中的智力落后儿童也常常被有意无意地遗忘而“随班混读”;多重残疾的盲童在盲校中也常常被作为“例外”,难以适用现有盲童教育的教育原则、教学方法和课程等。三是特殊教育宏大叙事逻辑对特殊儿童教育的理论“歪曲”。由于一切具体现象要进入理论总体性结构中必须服从总体性的逻辑。也就说,实践或现象仅仅是宏大理论叙事的注脚和佐证,只有符合理论需要的、一致性的材料,才能安排到理论结构中。因此,哪些特殊教育实践和对象值得研究,以及能不能进入逻辑结构,放在逻辑结构哪个位置等,都与特殊教育宏大叙事的本质主义需要紧密联系。那些不具普遍性的少数特殊儿童要么无法进入到宏大叙事中,要么被宏大叙事所胁迫,接受了不符合他们需要的教育方法原则,扭曲或制约了他们的成长发展。当前,特殊学校教学模式研究,很多就忽视了特殊儿童身心结构的不同,一方面被统一的班级授课制束缚在一定的班级中,另一方面被迫适用一个统一的教育原则或模式,使得他们不但可能成为本质主义的“剩余”,更可怕的是在本质主义整体划一的裁剪下贻误了他们的健康成长,扭曲了他们的个性发育。
注释:
①瞿葆奎.教育学文集(教育研究方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178.
②张应强.中国教育研究的范式和范式转换――兼论教育研究的文化学范式[J].教育研究,2010,(10).
③④朴永馨.特殊教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2000:51,18,34.
⑤王培峰,于炳霞.教育公平是全纳教育的核心内涵[J].中国特殊教育,2004,(1);3.
⑥邓猛,肖非.全纳教育的哲学基础[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8,(5):18.
⑦王培峰.马克思人学视域中的残疾儿童少年与教育[J].教育学报,2010,(6):29.
⑧朴永馨.特殊教育词典[M].华夏出版社,2006.
特殊儿童教育的基本理念范文2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tends to explore the special children’s medical education in the innovation mod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gration system of construction and implementation.Through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education combined with empirical research,the formation of the path of development,strengthening education and medicine combination of the theoretical basis,and further explore the diversified development mode combination of education and medicine.Fully discussed through the improvement of school evaluation mechanism,optimize the rehabilitation and special teachers,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mbined feature classes to teach medicine, and establish a long-term mechanism to explore and promote the effective integration of multidisciplinary penetration; bridge rehabilitation medicine and special education.To elaborate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tegration mode with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basic education for children with special medicine, is full of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can promote the full range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medical rehabilitation in children with special education and fusion development plays an irreplaceable role.
【Key words】 Combination of medical education;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Working mode; Construction; Implementation
First-author’s address:Ji’nan Hospital,Ji’nan 250013,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7.09.040
特殊?和?是指在生理和心理发展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明显偏离普通儿童发展水平,有特别的学习或适应困难的儿童,他们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和受教育权。特殊儿童教育是为有身心障碍、在学习和生活中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实施的教育,他们的成长需要医学、教育、心理、社会等多学科的共同协作,配套相应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依靠优质的专业资源、先进的设备设施以及社会力量的支持参与,使之得到较好的医疗、康复和教育服务,切实改善孩子们的生命质量,并促进他们的成长与发展。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共同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明确提出,将“继续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指出建立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是今后重要的发展途径[1]。
国内外诸多实践证明,早期进行康复及教育干预,能最大限度的培养和提高特殊儿童各方面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家庭负担,降低社会成本,对于特殊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有极其深远的意义。那么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如何有效结合已成为摆在社会面前的新课题[2]。
2013年济南医院以“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架构,成功转型成为济南市唯一一所公立二级康复医院,2014年3月成立“历下区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致力于拓展医教专业交叉发展,重点在于关爱特殊儿童的康复和教育诊疗,从而全方位地探讨建立特殊儿童身心康复阵地的建设模式。2014年12月成立济南市历下区特殊儿童康复训练培训学校,该学校的建立,填补了山东省特殊儿童医疗康复与教育无交叉专业合作的空白。培训学校利用现代医疗技术和综合康复手段,对学龄前期(0~6岁)的特殊儿童进行评估诊疗,通过特殊教育、综合训练、现代康复相结合手段,减轻功能障碍,弥补功能缺失,运用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创设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的教育和康复训练环境,构建和推进“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工作模式。
1 创新“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
构建和推进“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工作模式,就要完善管理制度,创新运行机制。
1.1 多种形式发展特殊儿童康复训练服务机构 对综合医院的康复中心、社区的康复训练机构、学校的康复训练室进行规范化建设,并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构建社区、家庭为依托的康复训练体系;对特殊儿童教育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院等机构,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开办特殊儿童康复特教班;同时,按照新形势下医改方案并参照社会力量办学有关规定,制定卓有成效的激励政策,支持和鼓励团体、个人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创办特殊儿童康复教育培训机构,以满足特殊儿童发展需求。
1.2 建立医教结合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医疗机构殊儿童特殊教育与康复手段的有机整合 发挥医疗机构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对辖区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的指导作用,特教老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三位一体”协同合作;医疗机构指派专业医学康复人员,帮助特教学校及培训中心开展康复与医学评估,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教育方案,指导特教老师开展康复工作,并对特教老师和特殊儿童家长开展康复知识技能的培训与咨询。
1.3 发挥市级及各区县特殊儿童康复指导中心的作用 充分利用社区康复设施设备及技术特长为特殊儿童及其家长、教师及各类残疾人教育与管理机构提供专业化的指导与服务。
2 建立“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工作机构
对特殊儿童的康复需要进行医学康复、教育康复、心理康复、社会康复以及职业康复等多重干预,但核心是医学康复和教育康复。教育康复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与康复学结合的产物,是两门学科交叉的边缘学科,是大康复学的组成部分”[3]。“医教结合”广义上是指由特殊教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社会工作者、家长及志愿者共同搭建综合康复平台,共同对特殊儿童进行综合康复、智能锻炼、身心多重干预、生活能力培养、潜能开发的教育教学过程。
3 完善“?t教结合”融合发展的评估机制
3.1 建立适合特殊儿童身心特点的康复教育评价体系 医教结合综合评估可以短时间内了解学习障碍儿童的神经心理功能,增强其自信心和环境适应能力,提高综合素质[4]。实践证明,早期对特殊儿童进行评估训练和教育干预,能促使已经发生损伤的大脑结构和神经功能产生代偿性改变。其中,0~3岁是实施早期干预的最佳年龄,4~6岁效果稍差。王雁等[5]的研究表明,早期评估干预可以让身心障碍儿童节省康复时间,减轻对社会的依赖。
3.2 建立多学科跨专业的综合评估团队 建立由特教教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及社会工作者组成跨专业评估团队,建立评估团队和儿童家长共同参与的特殊教育家校联合会,由特教教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护士及社会工作者共同参与特殊儿童康复和教学的评估效果,开发并细化学生的各种功能障碍评估量表,客观公正并具有针对性的定期讨论分析评价[6]。专家组对特殊儿童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估,提出个性化教育与康复建议,制定康复训练目标并建立档案,跟踪检查、诊断评估和康复治疗,同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动态调整教学方案和课程设置,兼顾儿童的心理疏导和营养干预,让每位特殊儿童都能得到最优化的身心发展。
3.3 制定特殊教育与医学康复相结合的综合康复计划 针对每个特殊儿童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学科交叉训练方法,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综合康复培训计划。在训练中,既要注重增强儿童的肌体功能,提高他们的运动能力,补偿身体缺陷,又要重视矫正儿童的行为缺陷,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为将来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奠定基础。
4 优化“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师资队伍
现在,特殊教育的研究领域已从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三类传统专业,逐渐拓展到脑瘫、自闭症、情绪与情感、心理与行为问题等多个领域。这要求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要具备更加专业、更为精深的教育理论和业务技能[7],同时特殊教师的岗位分工趋于越来越精细,合作施教,以便其教学能力和服务特长相互补充,建立相应的不同层次的班级上课的“走班教学”模式或将成为“十三五”特殊教育的潮流[8]。
特殊儿童“医教结合”扎实有效的推进离不开专业的师资队伍。如何做到教中有康、康里融医、医为教用、教需医辅、医教结合融合发展?一是要多途径加强特殊儿童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首先要建立教师保障机制。培训学校的教师应为事业单位编制,隶属残联的外聘人员应由残联拨款,应为他们提供公平的考编机会,通过基础理论和实践考核获得事业单位定岗。其次是推进康复医师和特教教师的“轮岗”,期望培养出“双师型”的教师[9]。通过轮岗制度,促使特教教师全面掌握入学评估和个性化康复的知识与技能,康复医师则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流程,充分把握能力和教学的基本规范水平,从而打下扎实的教学基本功。三是进一步加强特教老师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有计划分阶段、分批分类培训特殊儿童康复专业人才;同时,积极整合各康复培训机构的康复专业人才资源,形成优势互补,加强同行业间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辐射及带动作用。四是引进专家支持,做好带教和人才队伍建设。强调“医”对特殊教育的重要性[10],提高开展筛查、检测、评估、康复指导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加强日常医学护理的规范指导,从根本上提高为特殊儿童服务的水平。
5 实施“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特色课程
“医教结合”融合发展并非“医”与“教”的简单结合与堆砌,如何让“医”与“教”进行有机结合,相互渗透,充分有效地服务于特殊儿童的成长发展?
5.1 加强特殊儿童教育康复课程建设,实行个性化教育 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要以残疾儿童的多元发展需要为基础,重视教育与康复的有机结合,承认儿童间需求存在差异性、多元化,用不同层次、个性化教育服务来满足特殊需要儿童的个性发展,努力提高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11]。开设课堂内外紧密结合的“学科大综合”课程[12],致力于研究开发适合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不同年龄阶段和盲、聋、弱智、自闭症、脑瘫等不同残疾类型学生发展需求的相关康复课程指南,编排特殊儿童教育与康复课程表,编制相关的教师指导用书,充分发挥专用训练室功能,统筹实施走班制课堂教学和康复训练[13]。
5.2 改进科学的教学方法,开发特殊儿童潜能 专业人员应针对特殊儿童的不同身心点,制定个性化教育指导方案,科学调整和充分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努力提高特殊儿童教育教学与康复质量,为残疾儿童提供最适宜的教育与康复服务。
5.3 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和社团活动,着重培养孩子兴趣和创造力 尝试开设不同年龄阶段特殊儿童的社会生活适应性特色课程,以及为儿童量身定制丰富多彩的特色社团活动,让孩子们在活动中学习生存技能、发掘自身潜能,提高社会人际交往能力,培养适应社会的一技之长。
6 构建“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共享平台
6.1 建立特殊儿童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加强特殊儿童早期诊断,完善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的运行机制,建设特殊儿童筛查、首诊报告信息平台,建立特殊儿童健康档案资料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6.2 确定医学诊断定点单位 进一步统一规范特殊儿童的检查标准和评估体系,贯穿每个特殊儿童不同教育阶段的全员及全程服务[14]。
6.3 建设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 实现教育、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信息整合与共享,为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与康复培训机构、特殊教育教师与相关专业人员、特殊儿童及家长提供教育与康复的专业支持。
7 开展“医教结合”融合发展的家校结合
家庭教育是当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的参与作用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教育培养有极其重要的意义[15],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现代教育发展的一大趋势。
家长是儿童家庭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对特殊儿童的训练,与其说是在训练儿童,还不如说是在训练父母。这在很大程度上因为家长掌握的特殊教育理论有限与薄弱,得不到专业的、系统的咨询和指导。社区、特殊教育培训学校也很少开展针对家长的专业化培训。促使家长学习科学的特殊教育理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教育自己有残疾的孩子,使更多的残疾儿童能够接受符合其身心特点的家庭教育,能加速儿童认知的发展,促进儿童的社会化以及性格的平衡发展,使缺陷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16]。
“家校结合”的终极目标,是将家庭与培训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联合起来,共同促进特殊儿童健康成长。家长可以利用各种方式,探讨适合孩子的教育方法、创设适合孩子的教育环境,让孩子尽早接受专业的治疗与安排,多方面、多途径、多角度采取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措施。特殊教育培训学校要加大对家长进行专业化培训力度,使家长明确家庭教育的意义和作用,帮助家长系统学习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从而用正确的态度和适合的方法对待自己的子女教育,使其能够科学有效的实施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可以定期举办家长见面会、联谊会,定期进行家访,通过有效的家庭教育,使特殊儿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成为促进特殊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石。
特殊儿童教育的基本理念范文3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环境空间;特殊性
一、特殊教育学校建筑空间的发展现状
特殊教育学校,包括智力障碍类特殊学校、聋哑类特殊学校、综合性特殊学校等,是我国实现特殊教育的主要形式。而目前来看,我国的特殊教育起步晚,与国外同类学校相比数量少,学生的入学率低。与此同时,由于经济水平不够发达,学校缺乏符合残疾儿童需求的各种设计。因此现有的各类特殊学校的建筑空间环境并不能完全满足残疾儿童在学习、康复和训练等诸方面的要求。但伴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思想理念也紧跟世界的步伐,接受并开始实施了全纳教育。这对我们特殊学校的建筑空间环境设计也提出来新的要求。总结来说,在新的形势下,特殊教育学校不单单只是为特殊儿童提供一个教学场所,而是应该要为他们构筑一个像家一样温暖的地方,让他们能感受到爱和公平。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多样、开放校园空间,真正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成为特殊教育建筑设计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性要求
1.学生的特殊性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与正常的学生相比,感官能力与智商都可能在某一方面相对较低下。对不同程度、不同类别的特殊儿童教育要采取不同特殊的设备和措施,所以打造特殊教育学校的建筑空间环境首先要研究特殊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他们正常儿童相比,在感官能力、智力、适应具有不同于正常儿童的特点,所以特教学校与普通学校建筑空间环境在构成要素上有很大的差别。
2.教育的特殊要求
特教学校在教育任务、学年和班级学额等方面的要求与规定上与普通中小学大不相同。首先,特殊学校的学生依然要进行德、智、体、美、劳的基础教育,但要求与教学方法与普通学校大相径庭。其次十分重要的是要要对残疾儿童进行必要的生活技能与劳动技能的训练及康复工作等。在新时代的要求下,对特殊儿童的职业化教育成为一个重要趋势。这就要求在建造特殊教育学校的建筑空间环境时比之普通的中小学校需要增加满足残疾儿童特殊需要的功能用房。其次,我国的特殊教育学校一般招收的学生的年龄跨度比较大,为9到18岁,有些学校还招收学前儿童就读。从特教学校的教学要求与规定上来看,特教学校相比之普通学校相比除了必备的教学房间、图书室、计算机室、办公用房等基本空间,还需要增加比如语言训练室、情景教室、职业训练用房、康复治疗用房、职业教育教育用房等特殊要求的空间。另外,特殊学校教育作为一种隔离式的教育,容易造成智力障碍儿童与社会生活的脱节,不利于对他们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这群特殊的孩子需要多亲近自然、多让社区和家长参与到学校的教学活动中来,以此来培养孩子具备一定的社交能力,因此校园内的配备有一定大小的游戏空间和交往空间等丰富的各个类别空间是十分必要的。
3.无障碍设施
与普通的中小学不同,无障碍设施在特殊教育学校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系统。无障碍设施不仅是对特殊儿童安全性的一道保证,它是为了消除和减弱残疾儿童在学习、生活环境中肯能会遇到的各种障碍,同时建立适合特殊学校使用的无障碍系统,对于配合特教学校的教育教学起着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帮助残疾儿童独立完成校园内的各种行动,为特殊儿童提供有一种安全感,增强自信心和参与意识。因此,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筑空间环境中,要充分掌握各类特殊儿童形成障碍的特点,以及使用辅助器材的尺寸及特性等,从人机工程学的角度有针对性地设计出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无障碍系统。
三、特殊教育学校建筑空间环境的创造原则
1.开放性和多样性原则
特教学校由于特殊儿童的独特性,在以往刻板的思想的影响下,许多学校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采取了封闭式的教学管理模式。这固然有其便利之处,但在如今全纳教育理念的指导下,我们不能一味的让他们封闭起来,保护起来,而应让他们在这个环境空间中找到归属感,感受到爱和尊重。因此在设计上在保障基本安全的同时,要注意空间的开放性和多样性。比如校园内部活动空间、交往空间的连接要有序连接,同时要考虑到校园内外的绿色庭院空间等的丰富性等。
2.空间的可识别性原则
特殊儿童往往在知觉和认知上不够敏感,因此我们在设计的时候需要比普通学校更加注重加强空间的识别度。在设计的过程中使用不同质感的材料和明快鲜艳的色彩来强化学生对空间的区分与辨识。与此同时,在特教学校中注入鲜明的色彩导向,也能吸引特殊儿童的注意力,为整个校园增添活力与朝气。
3.安全性原则
在进行建筑空间的构筑时候,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安全性,是特教学校设计的第一原则。通过安全无障碍设计为特殊儿童流出便捷、通畅的移动路线;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的合理过度;避免在校园类种植一些对特殊儿童身体和心理不利植物;在各类特教学校,要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类别障碍的学生所可能遇到的障碍进行方方面面全面细致的考虑设计,真正做到人性化的关怀。
4.环境工程学因素的考虑
特殊儿童往往对环境工程学也就是声音、光线、热度、空气、色彩十分敏感,同时,他们可能伴随着有这其中某一项的感知障碍,因此我们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将这些因素都进行仔细考量。
参考文献:
[1]杨晓川.詹建林.汤朝晖.王竹.由“特殊行为”到“特殊设计”——基于残疾儿童行为需求的教学空间设计探讨[J].城市建筑,2008.
[2]陈丽江.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的建设[J].中国特殊教育,2009.
[3]马仁海.办好特殊教育学校的几个问题[J].中国特殊教育,2001.
特殊儿童教育的基本理念范文4
关键词:实践;增强;特殊儿童;自信心
中图分类号:G62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24―0091-02
随班就读作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形式,已走过了25年的发展历程。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公报,截止2009年底,在校特殊学生中,全国有超过62%的特殊学生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习或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随班就读已经成为了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格局的主体,这使得社会对随班就读的问题愈加重视。作为一线教育工作者,怎样才能使班上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享受到学习的快乐?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就是培养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远离自卑,最终成为集体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一、树立平等意识,尊重每一位学生
在某些科目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为此,教师要贯彻教育精神,尊重他们,树立平等对待的意识。对于特殊儿童,教师常常只看到他们的特殊性,对他们特殊要求、特殊待遇、特殊照顾,而忽略了培养他们的普遍性,使之越来越“特殊”,与班级中正常学生的距离越来越大。要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就应变“特殊”为“一般”,即在班级学习生活中,对特殊儿童废除特殊待遇,将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同等看待,在班级中树立“平等”观念,使特殊儿童融入到正常儿童中。
二、做好随班就读评估,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每个班主任接收残疾儿童入学后,也承担起了在学习和生活上对他们特殊照顾的职责,在学校要详细收集、记录每个特殊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在教学过程中,对特殊儿童掌握知识文化的要求可适当降低,并注重对他们人格的培养,通过随班就读让这些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自信地步入社会。1988年《中国残疾人五年工作纲要》正式确认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办学模式,在接收残疾儿童入学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随班就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班主任应该应对这种情况,学会对随班就读学生评估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依靠分析结果,改变教学方式,来达到优质的教学结果。在评估中,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评估工具的问题。评估工具的缺乏与陈旧是制约评估准确性的关键。就随班就读学生入学前评估来说,尽管法律法规中有关于评估的规定,但对于使用什么评估工具却没有做出解释,这就为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埋下了隐患。目前国内进行智力测试的工具大都从外国引进,且版本较落后,不符合实际情况。目前,应用较多的智力测验有瑞文推理测验、韦氏量表、斯坦福-比纳量表,等等,这些量表进入中国多年,但是却没有及时进行修订,并且我国目前最缺乏的就是属于自己的标准化测试量表及专业测试人员,这些因素都阻碍了对残疾学生评估的准确性。
2.评估观念问题。在国家教委颁布的法规中明确规定,对于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估要采取多种形式,不能局限于学业成绩评估,各地方的法规也做出了相应的解释。但实际情况是文化成绩仍然是评估学生的唯一标准。
3.评估方法的问题。现有评估方法主要是量表测量,而要准确地评估学生的能力及水平,就必须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学习环境,并且要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进行动态评估。而目前所做的大都是静态评估,这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水平,也不能反映随班就读的成效。所谓动态评估,是指通过施测者的提示和反馈,使儿童在一系列难度和复杂性逐渐增加的测试中发生行为改变,从而了解儿童学习潜能的过程。也就是说,对于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估应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学习过程中的评估应该随时进行,而不能仅仅在学期中或学期末进行一次学业测试。只有这样,评估出的结论对于随班就读的开展才具有指导意义,对于学生的发展才能准确地评价。
4.评估标签化。在各种关于特殊儿童教育的文献中都提到过标签化这个问题。我们为残疾儿童进行必要的评估是为了了解儿童的实际情况,为设计教学方案做准备,并作为前后对比的依据。各级的法律法规也都有规定,“对于残疾儿童的智力或其他测试都要存入档案,仅作为入学的依据,不做它用。”但在评估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为学生贴上这样或那样的标签,导致残疾学生产生自卑或者对正常学生的排斥心理。同时,由于保密工作不到位,使得很多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遭到教师的忽视和正常学生的排挤,一段时间后,这些学生就会与正常的环境脱节,最后只能回到特殊学校中继续学习。如何在评估过程中避免标签化是一个正待解决的问题,它不仅出现在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估中,在其它领域也同样存在这一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学校、社会等外部问题教师无法改变,但是内部的班级问题,却可以以教师为主导。引导特殊儿童享受学习的最根本问题,就是要让他们充满自信。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并敢于生活,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和根本,是重中之重。因此,教师就有必要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让他们充满自信心,肯动手,敢动手。同时,还要以身作则,给正常的学生做榜样,从心里接纳随班就读的学生,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创造和谐的环境,从而保证随班就读的质量。
三、抓住学生闪亮的瞬间,树立班级模范
每个学生都有某一方面的特长,如果教师能努力挖掘他们身上的闪光点,给予及时的鼓励与表扬,使特殊儿童感觉到来自教师和同学的关心和尊重,点燃自信之灯,他们就会更好地融入社会中,以后的路也会走得更稳。
四、开展小组合作,寻找学生在团体中的价值
小组合作学习为体育课堂创设了愉快的学习情境和和谐的人际关系,因为在小组合作学习中,学生不只是学习知识、技能,而且还参与小组合作,学会关心、帮助他人。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抓住随班就读学生的优点,让他们为团队提供有效价值,从而使班级内的其他学生能更好地接纳和认同他们。
随班就读作为中国融合教育的一种方式,是中国走向融合教育的实践。融合教育的基本理念和目标,就是满足每个学生特殊的教育需要,在解决残疾儿童入学难问题上做出的贡献是值得肯定的,这种满足必然不能用“一刀切”的教育模式。每个学生的教育都应具有独特性,每个学生的学习都有差异,因此必然不能用一种学习形式去满足。而在这一切之上的基础,就是让学生真正树立起自信,只有这样,他才能融入班级,乐享学习;融入社会,乐享生活。
参考文献:
[1]刘磊.开展“融合教育”实践和探索[M].北京:中国教育出版社,2011,(5).
[2]胡雨松.培养随班就读学生自信心的思索[J].现代教学,2011,(Z1).
[3]周玲玲.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估的现状分析及问题探讨[J].新课程研究,2011(3):96-98.
[4]邓猛,朱志勇.随班就读与融合教育[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6(4):125-129.
特殊儿童教育的基本理念范文5
近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努力为特殊儿童提供满足其多元需求的综合服务。英国教育部分别于2011年、2012年了绿皮书《支持与期待:针对特殊教育需求与残疾儿童的咨询提案》和《支持与期待:特殊教育需求与残疾儿童的新方法———进展与下一步计划》,以着手改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改革将建立包含早期教育、健康服务和儿童保育在内的全覆盖式服务总览体系,融合教育、健康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分离式支持服务体系,向所有儿童提供支持,社区系统可以借助多方资源来支持融合教育的实施。以色列则在《特殊教育法》中规定,保障每个3—21岁有特殊需求学生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权利,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其提供专业化的支持,专业化的团队为有特殊需求学生接受教育和治疗康复提供保障。借鉴国外的先进理念,上海市长宁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采取“一校一医”“、一校多医”、“多校一医”等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建立多层次互动的医教结合专业服务机制,为各类特殊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康复和保健服务,从医学健康普查、专科会诊、转介就诊三个层面,为区域内特殊儿童提供个性化特殊教育服务。他们以“全纳教育视野下特殊教育支持团队”的辐射为着力点,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特殊教育课程,创新课程内容与实施方式,实现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另外,还为区域内特殊青少年开设丰富多彩的校外特殊课程,包括区域课程、社团课程和特制课程。为建设区域课程,长宁区特教指导中心为特殊青少年搭建展示平台,举办了近20场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大中型全国展示活动,得到全国特教学校、指导中心以及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为建设社团课程,中心开设了园艺、西餐、摄影、美术等社团,提升了特殊青少年各方面能力及家庭生活品质;为建设特制课程,中心开设个别康复训练课程,一方面加强残疾儿童早期干预与个别训练,促进学前早期干预,另一方面为成年残疾人提供声乐、文学、油画等特制课程,为成年残疾人士提供展示的舞台。
二、搭建专业培训平台支持教师
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是开展医教结合的重要保障。借鉴新西兰通过《固定课程规范》来确保教师教学内容和学生学习计划皆能适合特殊学生的需求,要求所有教师都必须拥有基本技能、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特殊教育相关培训计划等做法,长宁区建立了医学和教育专业人员深入合作的协同机制,开展基于康复训练实践的特教教师医教结合实训工作。实训中医生、治疗师、教师发挥各自特长,医生开展医学诊断,帮助教师了解特殊儿童病因、干预关键点和重要影响因素,并提供教育干预的建议;治疗师为教师提供训练技术与方法;特教教师设计各种游戏和训练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在医教结合实训中了解医学和康复领域的知识与技能,与医生和治疗师建立共同的话语系统,让特殊儿童康复训练更加有效。与此同时,整体设计区域推进医教结合的目标、实施路径与方法,每年举行医教结合学术年会,开展医教结合工作各项评选,推进区域医教结合多样化发展;改革特教教师职后培训方式,争取成为全国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师资培训基地,与医院和康复机构联手合办康复医学研修班;委派教师前往医院和康复机构做助理,通过实习增强实践操作能力。
三、提供高端公益服务支持家庭
在特殊儿童教育干预方面,家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为家长提供针对性干预策略,指导他们学会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进行行为功能分析,并采取恰当、有效的处理方法,在改善幼儿情绪行为问题方面起至关重要的作用。长宁区特教指导中心整合高端医学专家资源,搭设医教结合服务平台,就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家长困惑开展医教结合家长沙龙,邀请医生与家长交流,提供干预建议,帮助孩子更好地成长。同时,按需提供中医义诊,拓展书写障碍学生家长培训。同时,积极寻找医学专家资源,组织来自市级7所三甲医院和区级中心医院的近30名专业医生及其团队,每周安排1位名医与家长、孩子面对面进行公益咨询,每次为5对孩子及家长提供高于特需门诊待遇的服务。
四、整合多方专家资源支持学校
特殊儿童教育的基本理念范文6
(一)被试。选取黑龙江省八所特殊教育学校,包括哈尔滨市两所,绥化市两所,鸡西市、鹤岗市、七台河市和佳木斯市各一所。在选取特殊教育学校时适当考虑学校所在区域等特征变量。
(二)研究工具。本研究的测量工具采用自编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情况调查问卷。问卷共分为四个维度:在校生总体规模情况、在校生性别情况、在校生障碍类别情况和在校生城乡差别情况。为确保调查问卷具有良好的结构和内容效度,调查问卷的编制严格按照一般问卷的编制过程进行。
(三)数据的整理与分析。研究者对回收的问卷进行审核,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ForWindows(18.0)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结果
(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及性别情况(见表1)表1数据显示,八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在校生862名,其中男生511名,女生351名,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59.28%和40.72%。八所特殊教育学校中,在校生人数最多的达216人,最少的只有35人。
(二)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障碍类别情况(见表2)。表2数据显示,八所特殊教育学校中自闭症、智障、听障学生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14.39%、58.70%、12.99%。
(三)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城乡来源情况(见表3)。表3数据显示,八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在校生862名,其中城市学生419名,占在校生总数的48.61%,农村学生443名,占在校生总数的51.39%。
三、结论与分析
(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差别较大。从调查结果来看,黑龙江省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平均约为107人,在校生人数最多的达216人,最少的只有35人,分别占所调查在校生总数的25.04%和4.06%。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差异如此之大与学校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大城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较多,如哈尔滨市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乡镇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较少,如绥化地区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教育部特殊教育专家组2010年对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的调查数据也反映了这一特点。该调查表明,省市级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都远远高于100人,而县镇特别是农村的特殊教育学校则规模偏小,有的特殊教育学校就仅招收二三十个残疾学生[7]。尽管特殊教育学校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其在校生规模的重要影响因素,但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水平,教师的工作态度等因素也不容忽视。
(二)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障碍类别多样化。此次调查表明,特殊教育学校主要有听障、视障、智障、自闭症、脑瘫和多动症等六类残疾儿童。其中,智障学生比例最高,占所有被调查学生的58.70%。201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也显示智障学生最多。该统计公报中,智障学生为18.67万人,在所有障碍学生中列在首位。自闭症学生占第二位。这与我国自闭症儿童数量增多有关。“全国残疾人普查情况表明,儿童自闭症已占我国精神残疾首位,发病率逐年上升且速度惊人,已由原来的万分之三上升到千分之六(即203名儿童中就有1位自闭症儿童)”[8]。同时,调查也表明,特殊教育服务对象的类别更细,而且有进一步扩大[9]的趋势。特殊教育学校以三类残疾儿童(智障、听障、视障)为主要教育对象的局面已被打破。
(三)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男生多,女生少。此次调查表明,在校的男生占被调查对象总数的59.28%,女生占40.72%。男女生之比约为1.46:1。残疾学生男多女少的情况反映在多项统计数据中。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特殊教育学校女生占学生总数的比例为35.38%[10],由此推算,特殊教育学校男女生之比为1.83:1。尤其是自闭症儿童,相关调查结果表明,自闭病男女发病率差异显著,在我国男女患病率比例约为5∶1[8]。(四)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农村生比城市生稍多。调查显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城市学生与农村学生占被调查学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8.61%和51.39%。城市与农村学生之比为0.95:1。依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全国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为2071万人,占24.96%;农村残疾人口为6225万人,占75.04%[11]。农村残疾人口为城市残疾人口的3倍多。黑龙江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比重较大,为什么特殊教育学校中农村生只比城市生稍多呢?可能原因有三:一是部分适龄农村残疾儿童到普校随班就读。黑龙江省是较早开展随班就读实验的省份之一。1987年就已经开始在部分小学进行随班就读实验,2011年全省设立了40个随班就读实验区,80所义务教育阶段实验学校。随班就读实验学校多设在农业区,使可以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进入普通学校学习。二是部分适龄残疾儿童已进入教育康复机构,上文已有论述。三是有些边远农村地区的适龄残疾儿童,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入学。根据2012年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通报(残联厅〔2013〕37号)[12],农业户口的残疾儿童63258名,约占未入学残疾儿童总数的80.62%。其中黑龙江省就有314名农村残疾儿童未入学。
四、建议
(一)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适当扩大招生规模。特殊教育学校在我国特殊教育体系中起着骨干作用,但目前普遍存在生源不足的问题。国内学者王辉对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的调查表明,半数以上的特殊学校生源不足,尤其是聋校[13]。在校生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学校能否正常运转。特殊教育学校与普校相比,投入大,成本高,如何充分调动特殊教育学校的积极性,适当扩大招生规模是当务之急[7]。目前,这一问题已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七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明确提出,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支援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1]。现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扩大招生类别,招收各种障碍类别的残疾学生。本次调查表明,虽然特殊教育学校已在招收各种类别的残疾儿童,但除了三种障碍及自闭症外,脑瘫、多动、其他障碍类别所占比例都较低。二是增开非义务教育学段,招收学前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儿童。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特殊教育学校由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两头延伸是必然趋势。
(二)强化特殊教育学校多元服务功能,提高残疾儿童教育质量。1.服务普校。在国际融合教育的理念下,尤其是,我国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教育实践下,特殊教育学校正面临功能的重新定位,特校对普校的多重服务功能是其新的功能之一。具体表现为,特殊教育学校要对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提供教育咨询、为普通教育学校提供指导、接受特殊教育相关问题咨询、开展教师培训等[14],进而保证和提高普校随班就读的质量。2.服务康复机构。近年来,各种特殊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学前残疾儿童及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纷纷进入特教机构,这一方面反映了家长对特殊儿童康复训练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说明正规的特殊教育机构对于特殊儿童的康复训练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问题是,特殊教育康复机构的康复训练质量良莠不齐,多数特殊教育康复机构教师的专业技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所以,如何建立有效的机制,既能保证中重度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又能使特殊儿童较好的接受康复训练,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台湾特殊教育发展的早期,也曾面临同样的问题,他们的成功经验是在康复机构中设置特教班。针对程度较重的,必须进行长期康复训练的义务教育适龄特殊儿童,单独编班,使这些适龄特殊儿童纳入到义务教育体系中,进行学籍管理。我省可以借鉴台湾早期的经验,选派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到康复机构进行授课,一方面使特殊儿童接受国家教育体系内的规范教育,另一方面对机构教师的教学起到示范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