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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巢老人调查报告总结范文1
但很多人对“以房养老”并不看好。与传统养老观念的冲突,加上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权的70年大限以及子女的遗产继承权等复杂问题,人们质疑,这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方式,是否真的能给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切实保障?
巨大的养老需求
这份《意见》的出台是对去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落地回应,也是指导“以房养老”保险的首份全国性文件。
之所以选择这四座城市进行试点,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人士透露,主要考虑这几个城市房地产市场容量较大、老龄化步伐快等原因,而与此同时,以房养老是新生事物,还需要不断探索、总结、完善。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办、上海市统计局在4月联合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上海市1432万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87万人,占总人口的27.1%。
另据统计,上海市户籍以老年人为户主的家庭,84%拥有自己的住房。在老龄化严重的上海,“以房养老”若得以推广,将极大缓解政府的公共治理压力。
如何让适合的老年群体能够实现“以房养老”,在上海,其统计部门之前也做过一些调研。
2013年9月,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称:67.3%的受访者倾向于“传统家庭养老”,21.2%倾向“社区居家养老”,仅有11.1%和0.4%分别倾向“机构养老”和“其他方式养老”。
但出人意料的是,调查报告显示有73.1%的受访者表示“赞同”或“较赞同”“以房养老”,仅26.9%表示“不赞同”。
在上海,拥有自己住房的老年人是一个很高的比例,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上海84%拥有自己住房的老年人,53%是自建或从市场购置的,31%是房改房或保障房。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陈杰表示,通过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可以推算出,2010年上海户籍老年人住房面积1.4亿平方米以上,市场总值约为2万亿元,占上海住房总价值的18%,到2013年上海房产单价平均升值20%,有房老年人家庭比重增加,这个总价值将在2.5万亿元左右。
另外,上海老年人为户主的家庭80%依靠养老金为主要收入来源,仅有6%依靠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3.8%依靠家庭成员赡养为主,而依靠财产性收入为主的基本为零。所以,这是个巨大的市场。
从全国来看,六普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占8.87%,中国已经是老龄化社会。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年后,“4+2+1”模式已经成为主流的中国家庭结构。单靠家庭力量养老,负担太重,因此必须探索新的方法。
与传统养老方式的博弈
缓解独生子女一代压力、将不动产变身可支配财产,增加老人积蓄……“以房养老”看上去很美,但推行起来却任重道远。
暨南大学舆情研究中心近日开展的关于“广州市居民养老现状”的民意调查发现,广州市民对最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的认知度和认同度都是最高的,机构养老的认知度次之,其次是社区养老、“以房养老”和“候鸟式”养老。
搜狐网近日发起“以房养老”意愿调查显示,79%的网友不会选择“以房养老”;74%的网友不支持父母选择“以房养老”。这一结果与羊城晚报今年4月发起的同题调查不谋而合。在羊城晚报的调查中,八成投票网友不愿“以房养老”。这部分人群中,55.4%的网友认为,房子应该作为遗产留给下一代,而27.7%的人担忧“以房养老的法律并不完善”。
财经评论员余丰慧认为,现阶段在中国推行以房养老模式有一定困难。从传统观念特别是老年人的观念来说,将恒产、家业留给子孙后代观念浓重,也是在儿女面前成就性的体现之一。如果一辈子的产业――住房,最后被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收走,最终一无所有,与传统思想观念碰撞较为激烈,大多数老人难以接受。
陈杰表示,“以房养老,尤其是反向按揭模式,面临着与传统养老方式的博弈、房价不确定因素的风险等,难以适用大多数老年人,只能是对公共养老的补充,美国发展了20多年,选择‘反向住房按揭’也就50多万户。”
“所以,这更是一项房地产政策创新,其次是一项金融政策创新,第三是刺激经济增长政策创新,最后才是养老政策创新。”陈杰说。
在美国,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只是针对老年人的一种特殊的住房净值抵押贷款形式,是在国家养老体系之外一种自愿选择的养老方式。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养老方式,因为风险高、老年人缺乏足够的金融知识,经常遇到欺诈、贷款交易的费用高、借款合同条款严苛等因素,并不受美国老人待见。据统计,自1989年实施以来,截止到2010年5月,参与者仅有49万人,只占符合“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对象总数的1%左右。
房产是重要的公民财产,而“以房养老”在国内又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公众接受必然有一个漫长过程。这次试点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两年时间内,金融机构能否设计出合理的产品,能否改变公众尤其是老人的观念,还是一个未知数。
保险公司的顾虑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孟晓苏表示,“以房养老”被搁置lO年,其障碍并不在于老人不愿意,而是保险公司有顾虑。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最担心的就是房价下跌,其次就是房屋70年产权问题。
与孟晓苏有类似观点的业内人士不在少数,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说:“产权到了70年后如何处理,在政策和法律上并不明朗。此类住宅可能用当下眼光看是香饽饽,但未来却变成了烫手山芋。”
房价的起伏波动难以预料,的确是“以房养老”模式的最大麻烦。2008年,美国爆发金融危机后,房地产市场在多年的泡沫虚高后一片萧条,抵押房产价值大幅缩水,机构面临的流动性短缺等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面临的风险加大。2008年后,部分金融机构不再提供“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而一度流行的“财务自由计划”也因开发商倒闭而退出市场。
不确定因素多、总体市场份额不高,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以房养老这块市场有些鸡肋。“‘以房养老’保险业务对保险公司来说吸引力不大。”长期研究以房养老模式的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柴效武认为,“房地产价格、利率、国家政策等因素推高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如果发放的养老金总和超过了房产价格,那风险将完全由保险公司承担。”
《意见》规定,只要满足了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硬性条件,保险公司就能开展这项业务。不过,即使符合条件,保险公司对于开展这项新业务仍然保持谨慎态度。
今年年初,保监会曾召集业内人士召开了关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研讨会。据一位与会人员透露,有七家寿险公司参加了会议,保监会向他们征求意见,并提出可以先行先试,但大家对这项保险产品的设计并无太大兴趣。“大家虽然关注,但确实有诸多问题还需明确,不过这是国务院分配下来的任务,还必须要做。”上述与会人员透露,“因为这个业务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比较高,时间拉得相当长,另外这和养老保障相关的业务,利润相对要低,所以吸引力不大。”
孟晓苏也参加了上述由保监会组织的内部研讨会,据上述与会人员透露,幸福人寿是会上为数不多的对“倒按揭”饶有兴趣的保险公司。
一位幸福人寿内部人士透露,幸福人寿专门成立了一个项目研究组来承担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不过,幸福人寿的这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并未确定面世时间。
孟晓苏一直坚持倡导“以房养老”,他透露,“我们的产品已经设计出来了,需要和实践相磨合再推出。”孟晓苏认为,这部分市场份额很小,主要适合于无子女的孤寡老人,“我们一直在积极开展这方面工作,而且已经有老年人来咨询我们的产品了”。
据了解,多家保险公司目前均没有推出相关产品的打算。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陶孟华表示,“中国人没有这种习惯,不太适合中国市场,市场份额也太小了,我们目前没有开展这项业务的打算。”“以房养老的内容覆盖很广,‘倒按揭’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中国公益研究院养老研究中心主任高云霞说,“未来的风险包括房产估值、70年产权后续问题、房产市场波动、配套政策等,是不可预计的,所以银行、保险公司可能不是很愿意推这个产品。”
亟须“中国式养老”
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钟晓慧日前撰文表示,的确需要更多方法应对老龄化浪潮,但是方法应该来自于中国老年人群体内部。将房屋倒按揭的这种养老方式与房地产市场、金融系统紧密联系,说到底是舶来品。中国建立起房地产市场、金融体系只有短短20年,中国老百姓对“房子”建立起产权和财富的概念,不超过一代人的时间。即使在美国、欧洲等地,以房养老的实施过程中也出现许多矛盾和问题。移植到中国,肯定会遇到制度、政策和文化观念的水土不服。
钟晓慧认为,与其花大力气去引进所谓的先进技术和成熟经验,不如挖掘和扶持中国老年人自己已经在尝试的养老办法。第一个已经出现的方法就是父母给成年子女买房子。早在10年前,当时尚处中年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就已经开始行动了,他们对晚年的忧患意识以及规划能力远高于许多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许多父母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通过付首期的方式,帮助子女在距离自己较近的地方购得极具价值的一套住房,实现两代人“一碗汤距离”的居住安排。父母们比谁都明白,传统的“养儿防老”已经不切合实际,可是完全脱离儿女心里又没底。于是,父母们用一套房子不远不近地把两代人拴在一起,为两代人的生活提供保障。现代经济条件下的房地产市场,与传统的孝道文化相糅合,这是中国父母们共同选择的“以房养老”方式。
第二个方法是最近几年出现的微趋势,越来越多的父母在想方设法结伴找乐子。老年生活要有质量,光有日常生活的协助和患病住院时的照顾还不够,还得找对同路人结伴唱歌、跳舞、旅游、看球,甚至自己种菜养鱼。许多中国父母希望走出家门,获得一种集体生活的氛围。“上老年大学”、“跳广场舞”、“去星光老年之家打麻将”都是活生生的例子。只是因为这种养老方式,以一个个小群体的形式出现,一直没有被纳入到养老的议题中作认真讨论。随着老年人逐渐开始使用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应用,线上连接、线下结伴的情况相信会越来越普遍,形式也会越来越多样化。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宇嘉则认为,国家之所以力推“以房养老”,其真正目的在于挖掘住房的养老功能,这个出发点是正确的。社会保障越不完善,住房替代社会保障的功能就越突出。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一般不够,靠房子来养老是普遍现象。我国传统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和“养儿防老、房产传儿”,体现的就是住房的养老功能。
自古以来,我国老百姓热衷于买房置业,目前城镇居民80%的财产是房产,之所以出现这种倾向,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社会保障不健全,老百姓未来在教育、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支出不确定性很大,买房就变相等于抵御未来的不确定性。2012年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显示,房产占我国家庭总资产的70%,而美国只有30%。在我国社会保障存在历史欠账、社保“空账”还没有补足的情况下,不管大家承不承认,住房在未来必然还会主动或被动地承载社会保障功能,特别是养老保障的功能。
因此,“以房养老”只是住房养老功能的一种体现形式、自主选择的形式,这种产品在我国只适用于部分老龄化人群,特别是“空巢”老人、“三无老人”和子女无力照顾的老人。在子女及老人同意、老人又拥有独立产权住房、且急需医疗护理而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以房养老”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李宇嘉认为,尽管“以房养老”在我国不服水土、只适用于少数人群,但这并不能否认住房的养老功能,恰恰是住房的养老功能挖掘得还不够。从古到今,我国90%以上的老百姓都选择居家养老的模式,对自己长期居住和生活的环境有一种难以割舍的依恋,这事实上是住房养老功能的体现。因此,对大多数老年人来说,顺应中国老年人传统的养老习俗,以住房和居住社区为载体,围绕居家来设计养老政策是一种可行的、能为最大部分老年人群接受的养老选择。
资深媒体人倪金节则认为,以房养老要想顺利推进,至少需要满足“独立住房、房价稳定和永久产权”三个因素。就目前的中国养老所面临的形势而言,与其纠结于如何推进以房养老真正落地,不如让中国养老保障体系更加趋于合理。目前,以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而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发展严重滞后。完善好补充养老的体系,比目前纠结于以房养老如何破局更有价值。国
(本刊综合《经济观察报》、《每日经济新闻》、《南方都市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报道)
“以房养老”首倡者 孟晓苏:以房养老不会取代政府养老
“以房养老”被搁置10年,其障碍并不在于老人不愿意,而是保险公司有顾虑。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最担心的就是房价下跌,其次就是房屋70年产权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去年房价处于高烧状态,虽然目前全国平均房价较去年同比有所回落,但整体趋势依旧是在上涨。并且,保险企业不应该因为担心房价下跌,而拒绝为有“以房养老”需求的老人提供服务。
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从法律上保障了住宅的长期物权。因此,保险公司已经不再担心房屋70年产权的问题。
根据老龄委的数据,中国2亿老年人口中,有10%的无子女老人。这20007万元子女老人和一些失独老人、空巢老人,对“以房养老”产品是有需求的。但是,“以房养老”目前并不适用于所有老年人。所以,我宁可说它是小众金融消费产品。
我曾经计算,中国老人有7种养老方式,而以保险为主的“以房养老”,只是诸多养老方式中的一种。
外界对“以房养老”有很多不同的声音,认为“以房养老”会取代国家基本养老,事实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以房养老”只是为老人提供了更多一种养老方式选择,并不会取代政府养老。
实际上,国外的“以房养老”产品都是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我认为在中国也应该是这样。因为富人不需要抵押房产,而真正需要这一产品的是拥有房屋却无资金的老年人。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总结范文2
2016年调查报告范例一:
为学习先进经验,推进我县养老体系建设,近期县委副书记、县长xxxx,副县长xxxx带领有关部门赴xxxx市进行了参观学习。先后参观学习了xxxx市xxxx区福利中心(公建公营)、xxxx区89000民生服务平台、xxxx区福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xxxx乐天养老中心、招远市社会福利中心。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单位的经验
参观学习的养老服务机构,目前在全省养老服务方面,从建设规模、运营模式、经营理念、服务标准、专业程度、产业运作等方面都有很强的代表性,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是建设规模大。xxxx乐天养老中心项目,由企业集团承建,由省发改委立项规划建设集公益事业、养老产业为一体的社会公益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规划占地40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近300万平方米,建成后可以满足3万名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一期项目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7000张养老床位,年均接待老年人9000人。xxxx市xxxx区民生信息服务平台,把89000民生服务中心作为民生领域一号工程。中心呼叫大厅设有49个坐席,点对点承接群众电话、短信、网站、微信等服务诉求;民生大厅设有25个窗口,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同时,借助国内领先的智慧民生社区项目,将智慧移动理念植入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远程医疗、数字养生和居家养老等个性化服务,首批2万部一键通手机已免费发放到全区70岁以上老年人手中。
二是经营主体活。招远市社会福利中心,是招远市政府投资由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招远市金都医院租赁经营,集养老、医疗为一体的现代化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总投资3.1亿元,占地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设计床位620张。该中心的建设,政府给予政策扶持,要求其发挥托底保障作用,发展成为招远市集护养、休闲、医疗为一体的大型公益性养老机构。考察公办民营的单位是非政府组织在运营,他们的危机感、紧迫感强,管理、研发、服务团队精干高效、有事业心。
三是产业链条长。xxxx乐天养老中心项目在做好养老服务业的同时,重点打造养老服务产业,在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加强残障老人专业化服务。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娱乐等需要,开发老年产品用品,真正把老年服务业办成了老年产业。涉足院舍养老、医疗卫生、居家照料、老年餐饮、清洁管家、护理教育、老年用品等领域。
四是服务标准高。考察的几处养老机构都结合实际探索出一套成熟的服务标准。xxxx市xxxx区老年人护理中心的智慧养老模式,启用老年人服务热线12349,将服务细化为基础服务、候鸟养生、异地养老、居家养老、精神慰藉、养老护理、特殊订制服务等板块,进行量化、细化、标准化服务。参观学习的养老机构均有自己的专业培训机构和团队,从具备国家职业鉴定证书护士资格的人员中招募专业服务人员,并经过养老专业护理师培训,进行全责护理训练,同时面向社会对相关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如失能老人房间无异味、服务人员工作时间无空隙安排等现象,充分体现了团队管理专业化水平。所参观养老机构均实现的医养结合,如乐天养老的医养结合模式,目前医疗康复中心已与省立医院达成合作协议,将建设综合性三甲医院。乐天养老中心推进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复合养老的服务模式,其亮点在于将养老服务标准化、模块化,便于复制和推广,为解决社会养老难题做了有益尝试。
二、我县养老体系建设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县养老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助养需求多。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7.1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8%,高于全国水平(14.8%)5个百分点,其中农村老年人4.6万人,约占全县老龄人口的70%,而且每年还在递增,高龄比重逐步上升,单独居住、独自生活的老年人也越来越多,需要照顾的失能老人和半失能老人随着高龄比例增多而增加,养老需求日益增长。
二是全面推动养老体系建设。自2014年以来,我县将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惠民举措之一来实施,制定了《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在县镇村各个层面推动养老体系建设。目前,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场所)50处,其中公办养老机构8处(7处镇(街道)敬老院,1处光荣院),床位1153张,集中供养了74.5%的农村五保对象和24名孤老优抚对象。建成农村幸福院36处,床位720张,已运营22处;建成运营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处床位80张;民办养老机构2处(玫苑老年公寓、红枫叶老人养护院),床位252张。目前全县共有养老床位1851张,每千名老年人26 张,年底可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的目标。
三是开展多方面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博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为符合条件的52名(其中8名城市三无老人)特困老人每人每月提供20个小时的无偿上门送时服务。为336名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发放了高龄津贴。采取物质配送、生活照料及家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为老人上门医疗巡诊,春节前送食用油、面粉、贴春联等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构方面。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进展缓慢,7处镇街敬老院,已经运行多年,但未按要求对敬老院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人员现在只能由政府从其他岗位上调用。没有成立社会福利中心,导致部分孤儿和城市三无人员无法集中供养。
二是人员方面。养老服务队伍不专业,缺少专职护理人员。敬老院除镇街委派的管理人员外,没有专职护理人员。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大多年老、体弱、多病,对医疗、康复、护理的需求十分迫切,缺乏相应的医疗设施,缺少专业的医生进行值班。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由村(居)管理,运营不规范。
三是经费方面。建设运营资金不足,镇街存在对敬老院的建设资金和运营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部分农村敬老院从五保老人供养经费中列支2013年以来陆续成立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因村级经济基础薄弱,建设标准较低,达不到标准化运作的要求。
四是管理方面。养老场所隐患较多。由于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处于探索阶段,体制和政策上还不完善,大部分都是在原有闲置场所的基础上因陋就简进行改扩建,建设手续并不健全,没有通过验收或审查,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养老机构(场所)管理服务缺乏规范,目前运营的农村幸福院和日间照料中心,在管理服务上处于粗放式管理阶段,距离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的现代养老服务管理水平还有很大差距。村(居)干部对养老工作的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村两委干部认为做养老事业无利可图、担心老人在养老场所发生意外,不愿意让老年人入住养老场所,直接影响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我县仅停留在养老服务业方面,没有形成养老产业,社会资金投入养老产业的积极性不高。
三、推动养老体系建设工作的建议
(一)建设完善养老机构(场所),实现县镇村养老服务全覆盖。根据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科学编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规划,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建议成立我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将老年公寓、县光荣院、县救助站(未成年人养护中心)及失能半失能老人养护院等纳入中心统一管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进医疗机构建设康复中心,实行医养结合,集中供养城市三无人员、孤儿、流浪乞讨人员、孤老优抚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及社会化养老服务对象,提高入住率、盘活国有资产。二是整合资源,通过改善提升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转型。重点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生活困难老人、高龄老人及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同时向居家老人、留守老人提供寄养代养、日间托养、家庭护理、配送餐等服务。探索打破镇街行政区域界线,建设县级综合性五保供养中心,将全县五保对象纳入县级财政供养范围。三是继续加强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规划建设。将农村养老房建设与美丽乡村、危房改造、幸福院建设和基层服务机构建设相结合,科学规划、分批建设,形成具备居住、医疗、娱乐、日间照料等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一批公寓式(一室一厅一卫)养老房,实现医养结合、老残托养、产权集中、循环使用等多种服务功能,解决农村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养老难问题。四是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养老事业中来,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
(二)积极推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解决包括日间照料中心在内的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紧张问题,在城市建设中将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建设纳入强制性规划审批序列:由规划部门牵头负责城市社区综合用房建设工作,国土、建设、房管、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在县城和各镇新建房地产项目的社区,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社区用房面积每百户(套)2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其中不少于5平方米用于社区养老设施),并按每平方米不低于400元的标准进行装修,无偿提供给社区居委会。规划建设部门在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施工图)中明确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具体类别、建筑规模、设置位置。二是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同步建立社区家庭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教育和文化活动、助餐、保健康复、日间托老等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体娱乐、老年教育、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社会化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三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民政服务对象信息平台,将民政各类服务对象信息录入信息数据库,根据不同业务划分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救灾应急、城乡低保、各类救助、优抚对象、社区建设等不同板块。依托民政服务对象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完善老年人救助服务系统功能,建立包括老年人健康档案、子女联系方式、居家呼叫服务等功能的信息系统,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求助和信息沟通等服务。
(三)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实现对养老行业的科学监管。一是完善制度。制定我县养老服务设施管理章程流程,推动我县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台《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条例》、《农村幸福院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养老机构的基本规范,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和服务管理规范。二是加强养老机构管理。明确的机构建设、设计规范,行业准入、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完善收费机制、护理技术、食品卫生安全、医疗保障、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具体实施细则,形成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各农村幸福院成立幸福院监督委员会,做到定期公示公开幸福院账目。
(四)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规范化养老服务水平。一是明确公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配备标准。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的等级,实施分级护理服务。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服务对象生活能自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0;需要半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需要全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3。护理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购买,资金全额列入镇街财政预算。二是开展专业培训。全面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评定制度,加大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开展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评,同时分期分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市、省两级进行中级、高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实现全县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场所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均能够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三是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工专业、护理专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工作,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提升养老机构专业化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的考评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检查督办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二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协调工作制度,积极整合资源,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民政、发改、住建、财政、编制、人社、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应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三无、五保等老人的供养标准,更好地保障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完善政策扶持体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推进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2016年调查报告范例二:
项目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途径,大项目大发展,小项目小发展,无项目不发展。在新的历史机遇期,只有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建设,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才能带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我县项目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通过县四家班子领导、项目业主单位班子领导分组负责、分点联系服务项目并月报告季总结工作情况,不断优化政务环境,积极谋划项目落地,倾情服务项目建设,不断开展项目督查,强力推动项目进度。从近几年的项目建设来看,全县投资50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118个,其中计划新开工51个,续建13个,竣工23个,开展前期工作31个,总投资108.42亿元,年内计划投资12.24亿元。今年16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5亿元,全市排名靠后,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排全市第10位,折射出我县项目工作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项目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高。部分领导和部门对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对项目工作缺乏足够的关心和支持。近期,我县正在开展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时,已就项目谋划进行了详细说明,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就各单位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解释。但最后报到项目办的项目却很不理想。部分切块组没有集中研究涉及本组工作范围内的项目工作;部分单位上报的项目只需要一年就可实施完毕,部分单位报送的材料只有标题没有内容,部分单位报送材料未经主要领导审核,有些单位只字未报。甚至,当项目办催问材料时,个别单位答复:业务人员下乡了,报送不了材料。还有些单位负责人思想上存在误区,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事的思想,认为谋划项目累人累已,担心后期争取项目难、筹措资金难、推进建设进度难,影响绩效考评,所以不愿意谋划项目。
二是新项目大项目策划不够足。个别部门对项目谋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谋划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等、靠思想严重;部分职能部门对国家政策和市场预期分析研究不到位,在灵活运用国家政策和我县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一些主要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旧因循守旧,跳不出传统的思维定式、办事方法,过多的重视部门利益而忽视了大局利益,谋划项目的眼界不够开阔,缺乏深度。有些职能部门办事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互相推诿、拖拉扯皮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当前,我县在建的重大项目中,一部分是因工作需要或上级要求而谋划的,还有一部分是中央预算内项目,实际主动策划并实施或引进企业实施的项目不多。且从总体上看,多为小项目;投资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很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具有创新性、开拓性的项目少,特别是缺乏重大产业项目支撑。
三是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不够实。我县的项目前期工作被动滞后,项目申报和建设处于两难境地。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技术、人才等必备要素严重不足,相关部门技术力量薄弱、工作经费极度紧缺,不少行业主管部门不愿开展或无法开展前期工作,牵头部门发改局只有1名工作人员且非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项目工作,县里虽成立有项目办,但没有独立的编制和工作人员,项目策划、编制等工作开展艰难。部门沟通不畅,缺乏一站式服务平台,项目前期工作涉及的土地、林地、水保、环评等多个环节,手续难以审批,打消了不少业主的积极性。部分单位对项目前期工作重视不够、业务不熟,报送项目材料不齐、质量不高,反复修改完善报批材料耗时过长,影响全县项目申报成功率。目前,我县前期工作完善的项目几乎没有,没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导致项目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差,往往是临时抱佛脚,耽误了项目前期准备的宝贵时间,使项目对上不能申报、对外不能招商,进不了上级项目库。如国家有资金安排,我县却没有成熟的项目可以申报。另外,近年来国家实行了严格的土地政策,部分项目土地审批权上收中央,对项目土地征用审批的管理更加严格,用地指标问题成为制约项目推进的首要因素。
四是项目征地拆迁办法不够灵。征地拆迁困难是制约项目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县部分项目因征地拆迁未落实而一直难以动工;还有部分项目受征地拆迁的影响进展缓慢,不能按建设工期顺利完工。
五是项目建设服务意识不够强。缺乏有效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外吸引力不足。部分项目存在重招商重争取、轻服务轻建设的现象。有些项目引进来了,因跟踪不到位,服务不到位,影响了业主的积极性,甚至有的中途退出了。另外,我县缺乏完善的项目招投标平台,现有的项目招投标制度不科学,程序繁杂,历时长,严重影响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进度。
六是项目资金筹措渠道不够广。由于我县地处偏僻,交通不发达,融资实施大项目难度大。而我县财力有限,自筹资金开展项目建设难度也大。在现有建设项目中有的项目靠贷款实施,有的靠财政拨款,有的靠上级补助,真正通过多方筹资实施的项目极少。
七是项目建设管理力量不够力。部分单位对招标机构的资质审查不严,加之我县确定招标机构的制度不科学,有时出现选择的招标机构不称职,造成有的项目投标书主要条款不严格响应招标文件也能中标,造成工程建设中存在较大争议,影响工程进度;有的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条款不全,过后又在不具备法定变更事由的前提下,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等形式,对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加以修改;部分业主单位对监理的选择把关不严,选择的监理资质不够,责任心不强,存在不记监理日记,或者是为了应付检查敷衍记录的现象,在工程联系单上只签 情况属实,没有具体意见,使很多隐蔽的工程量在结算审计时无法准确核定。甚至对施工单位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工程量、使用不达标材料等问题不加阻止,严重影响工程投资控制和工程质量问题;部分业主部门一但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就放松了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一些施工方存在转包工程或同时承包多个工程现象,致使有些项目迟迟未开工,有些虽开工了但却在磨洋工,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大部分业主单位缺乏真正熟悉项目建设的专业人才,虽安排有专人负责,但因缺乏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心有余而力不足,造成工程监管不到位,严重影响了政府对工程质量及投资的管理。
二、几点思考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切实强化项目工作力度,有效改变对项目建设不够重视、项目工作长期被动的现状,促使项目建设一业兴、百业旺。
一是要解决不受重视的问题。要营造一个全县上下人人关心项目工作,共同参与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首先,要从提升思想认识入手,切实提升广大领导干部对项目工作的重视程度。要通过广泛举办政策学习会、项目工作培训班等办法,把做好项目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必要性给大家讲清,让大家吃透,增强大家对项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大家把重视项目工作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其次,要从宣传动员入手,创造条件让老百姓也重视项目建设。要加大项目建设对利民便民惠民、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用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热烈拥护项目建设,关注关心项目工作,共同参与项目推进,齐心监督项目运行。再次,要从体制机制入手,开创人人重视项目建设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包括招商引资、项目争取、项目策划、项目推进、项目服务、项目监管等内容的奖惩机制,增强重视项目建设的内生动力,从制度上保障项目工作受重视,把项目建设引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是要抓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基础。国家和自治区围绕国计民生不断出台新的稳增长、促发展政策和措施,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些机遇,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项目对接,认真分析研究国家、自治区、市相关政策,掌握现阶段国家的投资方向和扶持重点,以超前5至10年的战略思路谋划和储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优势、有前景、效益好、质量高且符合我县实际的好项目,以便今后在我们需要上报项目争取上级支持或拿出项目争取企业投资的时候能够及时拿得出、有效果。谋划项目时要听取方方面面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做好可行性研究,增强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成功率,进一步避免因项目论证不充分造成投资损失、时间浪费和机遇丧失。
三是要破解项目筹资瓶颈。筹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合力推进。因此,我们要从发展的大局出发,找准自身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搭建信息沟通平台,畅通上下、内外对接协作渠道,努力引导上下同心、目标同向、干群同力开展项目建设。加强重点建设项目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做好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牵线搭桥,主动与金融单位衔接、推介项目,为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保证建设资金到位,实现银企双赢。加大市场融资力度,扩大融资渠道,大力促进和引导民间资金合理、合法投入项目建设,拓宽项目资金来源。完善多方筹资机制。可参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机制,突破体制束缚,探索研究一些项目建设多方筹资机制,改变个别地方项目建设等、靠、要现状,形成项目建设工作合力。
四是要强化项目服务和保障。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转变工作思路,加大服务力度,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以筑巢引得凤凰来的思路,建立健全有效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促进项目落地、投资增长。除现有的服务项目工作措施外,还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出台一些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具体措施,从税收、土地、融资、规划等方面为企业和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要进一步加快现有园区可发展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园区规划实施,着力夯实硬件服务平台和载体。相关审批部门要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压缩项目审批时限,能开绿色通道的要容缺预审,能不通过串联审批的要改为并联审批。发改部门要积极研究,借鉴自治区经验,定期或不定期牵头组织开展联合审批活动,尽最大限度为各单位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特别是要解决好招投村工作程序繁杂、历时长的问题。国土部门要主动帮助破解各项目建设用地难题,健全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搞好土地现状调查,摸清底数,尽快拿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利用土地办法,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五是要及时推进征地拆迁。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言而喻。要定期召开征地问题协调会,同项目业主、有关部门一起寻求突破口,解决用地问题。要加强征地拆迁宣传动员,把政策法规、项目内容、项目意义及拆迁措施等讲深讲透,争取涉及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兼顾各方利益,协调好与被征地群众及被征地群众之间的关系,及时理清补偿手续、社保手续,及时兑现补偿资金,促进和谐拆迁。拆迁补偿过程中,群众普遍存在怕吃亏的心理,相互攀比,等待观望,客观上对工作进度造成不利影响。所以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做到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不搞优亲厚友、不搞独断专行、不搞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