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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范文1
1.成本法转向权益法转换
单从会计实务和会计分录的处理过程来看,还是具有较大差别的,具体表现如下:
(1)采取成本法计价的会计核算方法。投资者如果追加投资比例,和被投资者的关系将发生变化,进而能对被投资者施以重大的影响和控制,会计核算方法需要变更为权益法,会计核算上对于原来持股的部分和新增加的部分也需要区别对待,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对于新增加的股权投资部分,需要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新增比例计算投资单位新增的投资份额,并与取得这部分新增投资耗费的成本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需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即所耗费的成本大于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份额,对此不需要做会计核算调整,超出的投资作价部分体现为商誉,其会计核算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营业外收入对于原持有股份的账面余额部分,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按持股比例进行计算的金额,两者的计算结果并非完全一致,往往存在一定的差额。对此,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无需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直接按投资者所耗费投资成本的价值计算。反之,则需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同时调增留存收益。对于差额部分的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为了能够更好的适应和体现会计准则的一贯性原则,使得不同时期的会计核算能够更好的进行纵向比较,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商誉和留存收益部分的计量和核算也应保持前后一致,对于原持股比例对应的商誉与新增股权投资对应的商誉部分,应加以综合考虑,留存收益的核算与处理也应如此,需要能够从整体上把握与整体投资相关联的商誉及留存收益,并随着交易的不断进行而动态的调整和整合。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原来持股的部分,由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可辨认公允价值是动态变化的,原持股的部分对应的份额的会计核算处理也需要进行调整。
在对应的会计核算区间,如果被投资单位实现了净损益,则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属于初始投资到新增投资区间的净损益部分,则需按持股比例对应的净损益部分调整留存收益。产生于新增加投资部分的投资期初至新增投资日之间,则应将对应损益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其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除上述两种原因之外导致股权投资所占份额对应公允价值变动的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对于减少投资引起成本法向权益法转变,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向权益法的转变,除了追加投资外,处置股权投资也会导致核算方式的转变,当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力由控制转变为一起控制或者具有重大影响时,按会计核算准则--长期股权投资部分条例的规定,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针对减少投资引起的核算方法的转变,在合并报表和个别报表上的会计处理也是不同的,本文以个别报表为主要研究对象,简单介绍相关的会计处理过程。处置部分股权后,剩余股权仍然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以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则需将核算方法调整为权益法,同时计算剩余比例股权份额对应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与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的结果进行不同的会计核算。
原取得投资后到权益法核算这段时间,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净损益份额部分,对于原来取得的股权投资以后,到处置股权份额这段期间,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净损益(扣除现金股利和利润)对应股权份额应享有的份额。投资者由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若该份额产生于处置当期期初至处置日之间,其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除上述原因外,由其他原因导致的对被投资单位所享份额对应的的所有权益变动,其会计核算处理,应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资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权益法向成本法转换
同成本法向权益法的转换相似,由权益法向成本法核算方法的变更也是基于两种情况,分别是增加股权投资和减少股权投资。为了同上文的讨论相一致,本文研究和讨论的对象也是个别财务报表,对于因企业合并引起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讨论不是本章的讨论的重点。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因追加投资,应按如下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处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应由两部分组成:购买日前持有的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购买日新增加的投资成本。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的计算,针对三种不同的情况,应区别对待处理。这三种情况分别是,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和合并前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要在处置的时候将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转到当期投资收益里,初始投资成本,则是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新增投资成本之和计算。因收回部分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股权投资后,该长期股权投资采取权益法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单位处置股权投资,导致上述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条件不在成立时,则需要调整为成本法进行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变更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不合理之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即会计追溯调整不合理和会计处理不具有可比性原则。首先,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不符合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则,会计政策变更是指对同样的会计业务采纳不同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的变更需要符合以下两个原则,即符合法律的需要,同时体现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会计政策的变更能更加准确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投资单位因追加或减少投资,而导致控制权的变更,进而影响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不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同时权益法的核算,视同一直以来就采纳的会计处理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也不符合权益法的核算原则。伴随持股比例的增减变化,会计核算方法在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不断变化,采纳的是不同的核算思想和核算方法,在同一周期的前后逻辑也不一致,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可比性原则。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采纳是不断的进行动态调整和变化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现代企业经营过程中会计核算的需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无法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核算不具有纵向的可比性。在此笔者的建议是,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有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追加(出售)投资前采纳成本法,追加(出售)投资后采纳权益法,无需进行追溯调整,简单便于操作,也符合会计核算的可比性原则,当然,在具体的会计实务操作过程中还会不断涌现出新的问题,需在以后的时间中进行不断的完善。
结语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范文2
【关键词】权益法; 成本法;转换
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和核算思路
1.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或者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两种极端情况;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两种中间情况。
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思路
无论哪种方法,整个核算过程中都需先确定其成本再进行后续计量。
成本法在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以后,遵循保守确定收益的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才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后续计量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无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实际上删减了投资成本的收回处理,简化了会计工作。
权益法在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以后,体现与被投资企业同甘共苦的原则,不仅需要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而且需要随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步调一致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调整相关损益和资本公积。
可见,成本法和权益法有着完全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核算理念。但是,由于投资企业持股比例的增减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其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加强或者减弱,从而核算方法从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核算方法的转换不仅涉及原有投资的调整还涉及新增投资的核算,核算方法的转换过程中及后续计量,需要始终秉承述成本法和权益法各自的核算理念。但是,尽管是会计政策的变换,按照最新准则解释,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不涉及追朔调整法仅适用未来适用法。
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两种情况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从中间水平向两个极端靠拢两种情况都可能导致核算方法从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1.由于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使得持股比例上升等原因可能导致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由原来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变为控制,从而核算方法从权益法变为成本法;
2.由于投资企业处置投资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可能导致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由原来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变为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投资,从而核算方法从权益法变为成本法。
三、减少投资持股比例下降导致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由于减少投资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从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根据《准则》规定,应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由于成本法不存在对初始成本的调整问题,因此,转换过程不需要对原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适用未来适用法,不进行追朔调整,处理步骤如下:
1.按比例减少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收益
2.确认剩余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按照成本法保守确认收益的原则进行后续核算,不再区分被投资单位的收益产生的时间。
例:A公司持有B公司30%表决权股份,由于对公司经营具有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2010年9月1日,A公司出售了其持有股份的一半,由于不再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故而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出售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40000000元,其中成本30000000元,损益调整5000000元,其他权益变动5000000元,出售该部分股份取得价款22000000元。2010年10月1日,B公司宣告分配利润1000000元。
2010年9月1日,按比例减少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收益,同时确认剩余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借:银行存款2200000
长期股权投资2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5000000
投资收益2000000
2010年10月1日,按照成本法保守确认收益的原则进行后续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时确认投资收益1000000*15%=100000元。
借:应收股利 10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0
四、追加投资导致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由于追加投资持股比例上升导致对原联营企业的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的投资,核算方法从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实质上是企业合并,应按照分步取得股权实现合并的方法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明确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加上购买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
同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一)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例:A公司于2008年3月以12000万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并能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股权投资,当年度确认对B公司的投资收益450万元。2009年4月,A公司又斥资15000万元取得B公司另外40%的股权,从而实现对B公司的合并。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09年12月,B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000万。
个别财务报表中:
2008年3月,确认权益法下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0万
贷:银行存款12000万
2008年12月确认投资收益450万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50万
贷:投资收益450万
2009年4,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按照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新增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15000万
贷:银行存款15000万
从而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2000+450+15000=27450万元,占有股份比例为60%。
2009年12月,B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A公司享有1 000*60%=600万
借:应收股利600万
贷:投资收益600万
参考文献:
[1]罗素清.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转换的解读[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6.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范文3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会计核算
随着新会计原则的施行,对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自然存在不同的会计核算途径但是很多企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是不能直接兑现成股份流通的,所以这些企业要通过置换股份获得利润一般都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进行核算。由于现在对上市公司股份置换的顺利实行,使企业掌握的股权变为能够流通的股份了,那么新会计原则中所确定的资产成本核算方法则更多更繁复了,因此如何正确调整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便成了当下必须之行。
1、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成本法
股权投资通常是指通过投资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或者以别的形式投资其他企业,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这种经济效益一般是以控制被投资企业相应的股份实现的。
1.1成本法的概念
成本法,是指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下,根据已掌握的股份评估被投资企业的价值预测其再次投资的成本,同时考虑各种贬值因素,将附带损失从成本中扣除后而得到的商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1.2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一方面体现了会计原则中的重要性原则,一方面很恰当的符合了控制型的股权投资的经济本质。这种核算方式一般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控制力强弱的两种不同情况。
2、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权益法
2.1权益法的概念
权益法是指以投资时支付的资产价值计价,然后依靠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利益的变动对投资的价值范围进行调整的方法。
2.2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权益法适用于长期股权投资,选用这种核算方式主要取决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当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掌控越多,控制力越大,影响越大时,一般选用权益法核算。可是,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没有影响力、控制力时,这种方法则不适用,此时应该改用成本法来核算。
3、股权投资中核算方法的相互转换
3.1成本法向权益法转化
当成本法向权益法转化时,成本法下核算的股权投资的所有价值则要作为最初的投资成本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
其一,原持有公司对被投资企业失去控制力、影响力,长期股权投资在市场中没有得到报价和经济价值不能很准确的核算的出来的,又因为此时不断地投资最后导致公司持股的比例上升,从而公司对被投资企业能够产生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将原持有的股权部分和新增的股权部分作分别处理:
(1)通过投资比较表现的商誉形式,利用应得利润的比例衡量被投资企业持有的净资产的价值份额与原持有的股份价值余额间的差额,如果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价值份额超过了原持有股份的余额,就不用调整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而当原获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超出了被投资企业可识别净资产价值份额时,公司则会出现亏损的状况,此时理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作出调整,并对损亏与盈利进行仔细清算。
(2)对于新获得的股权部分,将之后新增的投资成本与持有的股份价值做比较,股权投资成本多于在所投资的企业中持有的可识别的净资产价值的份额的,就不需要调整投资成本了;相反,如果公司的股权投资成本超出了在所投资的企业中持有的可识别的资产价值的份额,没有给公司带来正面的经济效益,反而会亏损,则应该立刻对投资成本作出调整,同时应合理计算考虑来取得别的地方的收益。
(3)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可识别净资产价值的波动影响到原持股比例的部分的调整,必须是在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日子起到新进行投资的日期之间。在此期间所持有的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价值份额,应在调整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调整其他收益;对于新增的股权投资,也应从投资日起到另一投资日截止,对这一时期公司的利润效益进行核算,应记清亏损及收益,以及合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其二,对因长期投资导致对被投资企业从无影响力和控制力到有很大的控制能力和及重大影响时,应该按照投资比例的转变重新确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2权益法向成本法转化
第一,由于投资期间,对投资企业新增投资金额或其他缘故追加投资,是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相应股权掌控转移到对它的子公司或隶属公司的,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合法的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出相应调整。
第二,除此以外,因为投资期间削减投资,导致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开始的权益法改成成本法的,应当以改变核算法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基本数据。
4、新会计准则下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利与弊
其一,新会计准则下选用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有利之处是:简化了长期股权核算方法,提高了它的简便性程度,有利会计人员的工作;细化了相关科目的规范对象;充分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更提高和保证了会计工作的质量。
其二,它的弊端是:核算办法太过注重表决权的比例;处理多重持股和交叉持股时准确度不够,会引发资产泡沫;过度重视清算性股分利润,违背了会计原则的重要性原则;
总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和发展,各个地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日趋呈现出多元化。股权投资核算规则的优劣,直接就影响着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所以,选择适合有效的核算方法是一个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重中之重,必需要正确处理与调整好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之间的关系与适用范围。
参考文献:
[1]刘玉芝.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比较探讨[J].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上海.立信出版社.2006.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范文4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权,作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投资者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责任的一项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期限一般较长,不准备随时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可以通过企业合并形成,也可以通过支付现金、发行权益性证券、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持有的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合营企业;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联营企业。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及核算方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按照投资前后是否形成一个新的会计报告主体,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可以划分为合并取得、非合并取得,在此前提下,可以进一步进行分类。按照投资形式,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划分为三类:按照定性标准,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分为四类;按照定量标准,可以分为三类;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两类。而且,这些不同分类方式之间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企业合并根据法律形式可以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涉及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报表时,通常是指控股合并,控股合并的主要特征是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比例大于50%。
本文对合并取得和非合并取得进行详细说明。合并取得根据“投资形式”可以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类,“定性标准”都是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具有实质控制权,“定量标准”都是持股比例大于50%,后续核算方法为成本法。非合并取得,即“投资形式”为合并方式以外取得。按“定性标准”非合并取得的投资可以划分为:1.投资方和其他方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合营);2.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联营);3.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对于1没有“定量标准”;对于2的“定量标准”是持股比例大于等于20%且小于等于50%;对于3的“定量标准”是持股比例小于20%。当第1种情况投资方和其他方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合营)或者第2种情况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联营)时,核算方法采用权益法,当第3种情况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核算方法采用成本法。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核算的方法。在成本法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其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持有期间,除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即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一经入账,无论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何,是赢利还是亏损,净资产是增加还是减少,投资企业均不改变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仍以初始投资成本反映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是指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后,持有期间则根据所享有的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一种核算方法。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额度账面价值反映的不是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而是企业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
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二是初始投资成本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如何处理。
(一)合并取得
1.当“投资形式”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按合并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与付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当“投资形式”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按投出资产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直接费用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与付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非合并取得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范文5
关键词:核算方法 公允价值 商誉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过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来实现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实施重大影响或者是建立密切合作为目的的一项投资活动。长期股权投资是公司实现公司发展战略部署的重要手段,最终的目的仍旧是获取较大的企业利益。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分为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一)成本法
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原始的投资成本即为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不随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增减而调整。成本法考虑的是企业在初始时,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的实际支出,而获得收益考察的方法是实际获得的收益与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投资单位对自身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以初始的投入陈本来进行确认,而收到的股利或者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用成本法确认的长期股权收益与获得股利或者现金的时间基本吻合,但是仅能反映初试或者追加投资时的成本,不能放映企业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并且计量的时候容易出错。
(二)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在初始投资确定后,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会根据其持有期间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一种方法。权益法在核算的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是将长期股权投资理解为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的净资产量,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出现亏损、分派现金股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都会引起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相应变动的同时,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三)使用范围
1、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企业能对被投资的企业实施控制或者共同控制时,就可以使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并且,投资企业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可以被视为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并且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使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
使用成本法核算的另一种情况是:当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或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而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活跃市场中又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应该使用成本法来进行核算。
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企业通过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应该使用权益法核算。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变化
(一)初始成本的计量变化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也发生了相应变化。根据投资单位进行产期股权投资后,与被投资单位的形成的关系,可以分为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两种。对于企业合并又可以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的所有权权益的账面价值对于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计量非常重要,其成本最后会用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份额来进行确定。而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投资企业在合并的过程中投入的资产或者背负的债务都需要按照公允价值来进行计量,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会计入投资企业当期损益。新的会计准则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另一个变化是关于商誉的核算。在合并日,当合并的成本大于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两者之间的差额会计入到商誉。
(二)后续计量的变化
通过新准则中适用范围可以看到的是当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时,核算的方法由原来的采用权益法变为成本法。此时将被投资公司被视为投资公司的子公司,纳入投资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并且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相应进行调整。同时,改为成本法,可以使得报表更加具有相关性,而权益法所反映的损益信息都已然放映在主体财务报表中。
(三)公允价值的引入
公允价值是指在买卖双方在自愿,公平和对市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进行结算的价格。
1、成本法下引入公允价值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对于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进行的核算采用成本法。对于被投资企业没有被控制或者投资单位能实施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不做改变;而当投资单位通过长期股权投资能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情况下,应该引入公允价值。在合并时,用成本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后,当被投资单位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小于初始成本的时候,差额应该计入商誉,反之,则计入当期损益。
2、权益法下引入公允价值
使用权益法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确定初始的投资成本后,投资单位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小于初始确认的成本时,不改变初始的投资成本;反之,则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并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商誉的引入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誉属于其无形资产,没有实物特征,不能脱离企业而存在,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当一个投资企业的购买成本超过被收购单位的公允价值时,就应该就计入商誉。在合并时,用成本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后,当被投资单位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小于初始成本的时候,差额应该计入商誉,反之,则计入当期损益。在新的成本法中,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时,商誉才会被引入。
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变化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一)计量变化对公司财务影响
通过会计准则变化可以看出,变化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被投资企业被控制的情况下,计量方法由原来的权益法变更外成本法来进行核算。投资的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该将控制的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应该按照权益法进行相应调整。B省A企业由于战略布局的需要,决定对本省的另外一家企业C进行投资控股,于是在 2007年 9 月购入C企业司股份 200万股,A企业投资C企业时,以每股价格 17元,所购股份占C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57%。在A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C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3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5300万元。由于长期股权的投资成本大于享有的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故差额部分应该计入商誉。
故在新的准则下,投资企业A 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 210 000
商誉 3 790 000
贷:银行存款 34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对企业合并的最终结果没有很大的影响。新准则下,核算方法的改变主要是为报表使用者能够提供企业的损益信息。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是按照应享有部分确定投资收益,而权益法下,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应该按照所有者权益份额来进行确定。新准则使用后,由于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由权益法变为成本法后,在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获得收益后,投资企业能够按照所有者权益份额来确定收益,而在成本法下,仅仅只是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利润或者股利,因而,在合并财务报表时,投资公司的资产和权益将会减少。
(二)引入公允价值对公司财务影响
1、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引入公允价值,会使得企业的资产结构发生变化。于原来旧的核算方法相比,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公允价值相对减少,商誉增加。同时在有当期损益的情况下,长期股权的超出额会成为公允价值和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另外,成本法核算情况下,公允价值的引入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当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收购企业的净资产公允价值时,会将差额进入到投资企业的当期损益中,从而会使得投资企业的利润增加。
2、权益法下引入公允价值
在新的会计准则下,权益法和成本法相同,也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后,对于初始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差额应当计入投资企业的当期损益,从而在合并报表时体现出利润增加。另外,在新的会计准则下,权益法会使得股权投资差额追溯调整,使得导致投资企业的留存收益可能会减少的情况。
(三)引入商誉对公司财务影响
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在期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对于投资企业的损益影响并不确定。当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大于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时,应该将减值计入当期损益,当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小于企业投资成本时,则不作处理。对于已经确认的摊余成本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下,应该全额进行冲销,并且改变留存收益,另外商誉的不改变会使得企业的利润增加。《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下,对于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商誉在第一个执行日的摊余价值被确定后,不需要进行再摊销,同时对于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一旦被投资企业的业绩较差时,商誉会减值较多。在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的时,当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较差时,商誉会大幅减值,且当期利润可能会减低;当业绩较好时,企业的利润会得到提高,同时商誉不会减值。当商誉发生减值后,应当在计提减值准备,同时调整留存收益,这些都会使得企业净资产减少。
新会计准则采用商誉减值损失不许转回的规定,这将会改善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转回来改善财务状况的现象,从而使得报表信息能够更加的真实客观。
参考文献: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范文6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核算 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指利用投资方式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并长期持有。企业实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了控制被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达到分散企业经营风险的目的。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更加注重于形式,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效的降低了企业财务风险。然而相对于这些优势来讲,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也存在许多弊端和缺陷,需要进行修正和改进,这也是本文分析的重点问题。
一、新准则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改进意义
对比新旧会计准则来看,新会计准则在初始投资成本、核算方法、投资分类等方面都进行了改进,这一改进是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的一大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来说:
(一)反映了经济交易或事项的本质
新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的,其反映的是经济交易或事项的本质,确保了会计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符合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也让会计信息使用者更直观、更清晰的抓住有用信息,做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经济决策。
(二)简化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工作
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方式下,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额度大小的不同,会计处理方式也不同,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反之,差额需要计入当期损益,且要相应调整初始投资成本。这一改进方式简化了权益法核算。与此同时,在权益法核算过程中,取消了减值准备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会计科目,这样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利用上述原则操作本企业利润问题的出现。尤其是在第3号解释出台以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在可操作性上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也方便了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理解,更降低了其在账务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率。
(三)提高及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
新会计准则提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来讲,新会计准则更符合会计实务的处理要求。而且,新准则中对于调整子公司投资核算方法以及取缔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做法,有效的减少了企业利用会计计量漏洞随意进行企业盈余管理的现象出现,从而保证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四)加快了国际趋同进程
2008年,IASB了《对子公司、共同控制或联营投资的成本》,删除了成本法,且简化了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出台以后,虽然并没有与国际要求完全同步,并未删除成本法,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国企业首次采用新会计准则的负担,减少了新旧准则之间的矛盾冲突,从而使我国会计准则在未来发展当中,不断的趋同于国际惯例。
二、新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分析
(一)集团公司A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实例分析
以笔者所在的集团公司A为例,该公司共计投资有五家子公司、一家参股公司,现就其参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问题做如下分析:
A公司在2010年1月1日以3000万元购入B公司持有的C公司的45%的股权,且在购入前C公司是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购买日该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7000万元,在该年度C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00万元,且其他项目如下表所示:
利用新准则进行长期股权核算,可知,A公司2010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产品项下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调减利润为400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A公司取得投资后剩余使用年限中,设备为6年,无形资产为8年,则设备项下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应调整的增加折扣额为2400/6-(2800-1140)/6=123万元,无形资产项下两者的摊销额为1140/8-850-(850-180)/8=58.75万元,通过上述调整以后,净利润为1018.25万元(1600-400-123-58.75),且A公司享有的份额为458.21万元(1018.25*45%)。到了2011年, C公司净亏损9000万元,则该公司调整后净亏损为-9000-123-40= -9163万元且A公司需要承担的亏损部分为4123.35万元(9163*45%),由于亏损总额已经超过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此,需要确认减记至0的亏损为限。
(二)集团公司A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缺陷
1、公允价值
在新准则颁布以后,我国开始正式引入了国际上通行的一个计量理念——“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在许多国家都已经开始大量使用,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公允价值”的应用已经成为了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然而,“公允价值”的使用也给当前会计从业人员以及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职业技能要求,加之,目前我国产权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都处于发展阶段,“公允价值”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否具有公允性还不能定性。如果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出现问题,则会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产生影响。就A公司而言,该公司由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较多,关联交易也较多,从而导致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受到影响。
2、关联方之间可能会出现粉饰报表的现象出现
理论上来讲,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可以大幅的减少购买成本和销售费用,然而,就实际来看,部分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盈余管理,以粉饰公司业绩或侵占小股东的权益。就A公司的盈余管理方式来看,其主要使用两种方式:第一,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利用高低价的手段相互之间输送经济利益;第二,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相遇提供担保来融通资金,以转嫁债务风险。而且,A公司是上市公司,其会计信息需要对外披露,企业使用关联交易给信息使用者带来了极大的误导。
3、关联交易披露透明度低
由于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需要每年定期向公众披露会计信息,但是就其披露现状来看,该公司关联交易披露透明度较低,披露信息质量不高。具体来说:第一,披露信息不完整。在实际披露过程中,A公司会针对自身形式故意隐瞒某些关联交易,或没有披露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金及变化、持股比例等;第二,披露语言表述含糊其辞。尤其是对于交易内容等重要信息避而不谈,从而使信息使用者根本无法真正了解企业的真实运营情况,也无法确认A公司与其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否会对总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影响,或造成怎样程度的影响。
4、核算方式较混乱
在采用新准则过程中,A公司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合并报表和个别方法在方法上有很大的差别。例如,该公司在合并报表按权益法核算子公司投资收益,而在个别报表中按成本法核算子公司投资收益,导致分配红利时要用母公司个别报表,而在反映集团经营成果时以需要以合并报表反映。这种核算方式的使用,使得A公司在信息使用过程中,数据无法完全统一,甚至造成重大的信息误差,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三)改进策略及注意事项
1、在企业内部建立公允价值内部规范流程
会计准则的推行是针对整个市场大趋势的,在对于个别企业来说,辐射范围可能会出现问题。因此,A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处理过程中,需要针对公允价值做出内部规范和调整,并反复实践调整的合理性,将其确定成为公司内部会计制度流程。在规范过程中,企业首先要明确公允价值的方法依据,做好公允价值确定过程的记录,以使有据可依。而且,要聘请行业资质较高的中介机构对被投资对象进行审计和评估,审计结果确定以后也需要有专门的部门进行跟进,对结果进行审查,待审查通过以后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批示,然后才能进行会计处理。
2、完善关联交易披露的会计准则
通过上述问题可知,目前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可能会导致关联方粉饰报表的现象出现。对此,笔者认为,我国有关部门需要针对关联易增加内容的披露范围,而且要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
3、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
投资者及其他信息使用者对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的了解大多是通过公司定期的信息披露。因此,信息质量十分重要。对于A公司而言,除了自身加强约束力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外部监管力度。具体来说,第一,应加强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最好能够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以及奖惩机制,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第二,相关部门要对A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进行监督与核实,并要督促A公司聘请独立的财务顾问,从而确保A公司经营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总结
新准则的颁布标志了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开始逐步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总而言之,新准则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反映了经济交易或事项的本质,简化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工作,提高及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加快了国际趋同进程。但是需要注意,目前我国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式依然存在一些弊端,需要不断的予以修正和改进。
参考文献:
[1]杨双全. 关于新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思考[J].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3(1).
[2]范姝. 我国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对企业的财务影响[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