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范文1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问题的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与税收、基金等收入一样,同属于国家财政收入,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由于事业单位可获得的收益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较少,国家对这一部分收益的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事业单位自行支配收入,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单位内部分配不公现象长期存在。2006年5月,财政部公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2006年7月起施行。这是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完善收入管理的重要举措。但是,对于事业单位的收益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国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29条);而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却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第23条)。把对外投资、担保、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获得的收入纳入单位预算,实则规定为由单位享有,并由单位自行分配。本文认为这一规定不符合国家所有者的权益,违背了国家作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产权利益要求,把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割裂的规定及实施,无助于从根源上解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归属界定及分配现状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包括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及通过对外投资、担保、出租、出借国有资产获得的收入。其产生的根源在于:为了缓解改革开放之初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的问题,国家从政策上允许各事业单位通过经营单位国有资产组织收入。目前,通过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行为在各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从产权关系上讲,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单位享有对这部分资产的使用权、管理权,其享有的收益权要通过财政预算程序和财政分配的方式来获得。事业单位要对外投资、担保、出租、出借单位国有资产活动,首先要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在这些活动产生之后,无论其使用方向发生什么样的变动,这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关系并未发生改变,国家依旧享有对这部分资产的收益权以及对这部分收益的分配权。
从实质上看,在这部分资产国家所有的性质并未改变的情况下,事业单位无论采取何种方式从事经营活动,也不论使用方向变动之后产权关系如何变动,都是由事业单位代表国家对这部分资产行使相应产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有资产的收益权及其它相关权利。事业单位并不是该资产的所有者而仅仅是该资产的管理者。这部分资产的收益,应视为国有产权利益,国家作为所有者享有对这部分收益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分配权。
明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归属,有助于解决当前事业单位对于使用国有资产获得收益的管理及分配问题。如前所述,国家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国家对这些资产享有所有权、监督管理权和收益权,事业单位享有具体的监督管理权、占有权及使用权。而在现实中,国家对事业单位使用国有资产的情况以及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收益管理一直处于空缺状态,产权单位在收益分配中也未体现国家所有者的权益。相反,事业单位把通过投资、出租、担保等各种形式获得的收益,在单位内部以“小金库”、“账外账”的方式实现集体占有。而且,在单位内部的分配也出现严重失衡现象,或者以职工福利、津贴、奖金形式在单位内分配使用,或者成为单位内部某个部门或某几个人的“小金库”,并以各种方式对这些国有资产的产权收益私自瓜分。这种由国家向集体再向个人倾斜的收益分配方式,使事业单位正常工作及社会经济秩序出现严重混乱局面。从国有产权关系看,集体完全占有资产收益本身就是对资产所有者权益的侵蚀,直接导致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在单位内部分配的失衡,又使追求个人私利成为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主要目标,因此,有必要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及收益分配秩序进行规范治理。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策略
鉴于目前国家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对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使用、分配去向还是需要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需要充分考虑到国家与产权单位双方的利益,做到既要维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国有产权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要照顾到产权单位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根据事业单位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如下两种基本思路以供探讨。
(一)将收益纳入单位预算应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使用实行相应监管
根据《办法》的规定,将收益纳入单位预算,国家要补充完善相关条文内容,强化事业单位收益管理、使用及分配制度和监管制度,以利于对事业单位收益管理的具体操作和监管。将收益纳入单位预算之后,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只能弥补事业单位经费的不足,杜绝将其用于各项消费性支出或私设小金库截留国有资产收益。这就需要对事业单位收益使用状况进行严格监管。
一般来说,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是一种委托关系,并形成了由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三级分管格局,事业单位自然是直接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进行监管的主体。这种监管方式使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管成为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一个内容,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监管职能的弱化,为国有资产收益的流失留下空隙。同时,由于事业单位专业资产管理人员缺乏,难以判断和杜绝单位财务核算过程中的真实性问题,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部分国有资产流失。
如果由国家授权与主管部门作为这部分资产收益的监管主体直接监管,则减少了一个监管环节,无疑加大了监管力度。主管部门通过向单位派驻人格化主体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进行实时监督,检查并监督其使用、分配国有资产收益行为的有效性、合理性,以便更好的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的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按道理说,这种监管方式应该比由事业单位直接监管更有效率,能更好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但这样做增大了监管的复杂性,也加大了财政上的投入,造成了无意义的国有资产流失。
(二)将收益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应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管
修改《办法》相关条文内容的规定,将收益纳入政府国有资产预算,进入政府财政预算程序重新分配使用,是体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国家所有权权益,促进国有资产合理、合法使用的有效举措。鉴于目前国家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鼓励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就要照顾事业单位利益,科学制定一定的分配比例,使国有资产收益在国家与事业单位之间合理分配使用。据此,首先要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事业单位收益专户,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按国家非税收入政策全额上缴财政,由财政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其次,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审计、核算,保证收益全额上缴;再次,收益上缴之后,由财政局以35%的比例返还原单位,进入事业单位经费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余收入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统一分配使用。
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是一种严格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在这种监管方式下,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收益监管,有效保证了国有资产收益的上缴,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收益在国家与事业单位之间按比例分成,不仅可以将其主要投资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活动,而且保障了单位履行职能及政府批准的其它支出。
参考文献:
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范文2
一、在监管范围上,实行全方位管理。基于本市国有资产分布状况,国有资产监管范围确定为经营性、行政事业单位等非经营性、公益性和资源性资产四个方面。市直国有资产总量为193.3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为25.3亿元,占13.1%;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为14.5亿元,占7.5%,资源性资产为136.8亿元,占70%;公益性资产为16.7亿元,占8.6%。如果只将市直国有经营性资产作为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组建新的国资委实际上只相当于一个资产经营公司,无法解决其他领域的国有资产运行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对国有资产实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不是对部门权限的剥夺,而是贯彻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依法监管,是为了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行政事业单位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是为了更有效地配置行政资源;对公益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服务与公共管理的职能;对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是为了使矿藏与土地等自然资源通过市场公开交易,更好地转换和优化配置,提高附加值与回报率。
二、在监管体系上,实行分类管理。针对市直国有资产上述分布状况,通过建立“三级架构”来实施“四类监管”。所谓“三级构架”,是指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由三个层次构成,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一一资产经营公司一一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市国资委作为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特设机构,主要承担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依法监管国有资产的运营;资产经营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在市场上科学配置资源,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本收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国有资产经营业绩最大化为目的。所谓“四类监管”,就是按照“整体规划、分类规范,统一要求、分步到位”的原则,由市国资委对市直经营性、行政事业.单位等非经营性、公益性、资源性等四类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统计、产权登记和变动审批以及纠纷调处,并负责资产收益的监缴。具体来说,一是对经营性资产进行业绩管理。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对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管资产、管人、管事;对国有参股企业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产权收益监缴。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等非经营性资产,坚持所有权属政府,有关单位拥有使用权,并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资产的完整性;一旦其转化为经营性资产,则由市国资委负责对其收益进行预算管理。三是对公益性资产实行委托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公益性资产进行合理规划、开发、使用和管理;市国资委负责监管和收益的监缴。四是对资源性国有资产实行主管部门营运,国资委监管,由市有关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作为实物形态的资源性资产进行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而作为价值形态,其所有权属市国资委,形成的收益由市国资委负责监缴。在国有资产监管过程中,国有资产收益归财政,日常监管为国资委。
在运作方式上,实行制度管理。有效的运作方式,需要严格的监管制度来保证。为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我们在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上狠下功夫。制定了《市直国有资产快报制度》,规定资产经营公司、,国有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必须按时将国有资产变动、经营、收益等情况上报市国资委;制定了《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对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和奖惩兑现;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投资管理的办法》,对国资委所出资企业的投资行为、投资规划,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等进行规定;出台了《国有资产评估委托制度》、《国有资产损失核销公示制度趴《国有资产处置招投标拍卖制度》等,明确规定国有资产评估由市国资委指派具有评估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负责评估,企业不得随意选择评估机构;国有资产损失,必须先审计、后报批,再核销;国有资产的处置必须向社会公开招标,实行阳光操作、公开公正拍卖,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不得随意处置、私下交易、暗箱操作。
四、在产权交易上,实行规范管理。针对本市过去产权交易机构过多、各自为政的弊端,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整合,成立了荆门市产权中心(湖北省产权交易分中心),负责全市国有产权的交易。重点对产权交易管理原则、交易范围、操作办法、保障措施等进行规范。规定凡属国有资产交易,必须向市国资委先报告,经审批后,再进行资产评估,确定交易价格,向社会进行公告,在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然后由市产权交易中心按产权交易原则进行公开拍卖。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对保证产权的公开、公正、合法交易,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在“非转经”收益上,实行预算管理。长期以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在转为经营性资产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招租、自收自支、财务混乱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今年初,由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组建专班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核查。调查表明,2004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转经营性的资产总额为12578万元,资产收益为1312.4万元。按省政府有关规定,独立经营实体按资产总额4%、出租门店按收益的20%征收资产收益,市财政应征收309万元,实际仅收缴入库192万元。根据市国资委建议,市政府决定对市直“非转经”资产收益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即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将其“非转经”资产收益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随部门预算一并下达。今年,根据市实际,上调了征收比例(分别为5%、30%),财政全年可以征收资产占用费400万元,较去年增加208万元。不仅增加了财政收入,同时也避免了资金的体外循环。
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范文3
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营体系
(一)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市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办),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逐步构建权利、责任和义务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市国资办作为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依法对企业的国有(集体)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市政府其他部门、机构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二)完善国有资产运营体系。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市国资办)——国有资产运营机构(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经营主体(国有出资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运营体系,实行市国资办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两种形式,实现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企业出资人职能的分离,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与运营职能的分离,国有资产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三)确定国有资产监管范围。市国资办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范围具体包括:
1、市属国有(集体)独资、国有(集体)控股和国有(集体)参股企业的国有(集体)资产;
2、市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3、市本级财政和上级财政及政府其他部门对市属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所形成的国有资产;
4、市直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尚未脱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体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5、市属企业改制剥离的国有(集体)资产;
6、市政府授权监管的其他国有(集体)资产。
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目标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规划,力争用2-3年的时间形成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提升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一)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体系。在对重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企业统计信息数据库。制定《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规则》,实行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报告制度,制定科学的国有资产经营统计评价指标,定期对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营状况进行分析评价,通过及时监控和预警,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为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提供依据。
(二)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科学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制定《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按照程序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规范考核,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建立对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监管体系。按照理顺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体制的要求,制定《市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对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国有资产运营机构投资项目、产权转让、资产收益和资产运营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工作。明确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
(四)建立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市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所出资企业之间在重大事项管理方面的责权界限,对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加大对企业重大投融资决策、重大法律纠纷、重大经营亏损、对外担保以及利益分配等重大事项的监管力度。建立出资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三、建立推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方式
(一)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及省、市的具体要求,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按照“分类、分级、分步”的原则,逐步对所出资企业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形成国有资本金自我积累、结构优化、保值增值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建立外派监督机制。为加强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运营及其收益的安全,将逐步向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监事或财务总监机构和人员,建立外派监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外派监督的作用,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加强对监督监察结果的运用,建立督查整改制度,提高对监管企业的财务监控能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产权管理。切实做好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股权管理、产权转让、产权纠纷调处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产权转让及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管,严把审批、评估、定价和进场交易等关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产权转让行为的合法化、规范化。
(四)加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力度。完善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收益收缴行为。对企业欠缴的各项国有资产收益和无偿占用的各类国有资产进行清理,研究国有资产收益清缴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加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力度,落实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责任,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
(五)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认真贯彻“优化布局、调整结构、突出发展、增强活力”的指导方针,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购并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对经营业绩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实施国有资本的再投入,扶持其做大做强,以此推动国有经济向优势主导产业集中,向重点品牌企业集中,向城市公共事业领域集中,推进国有资本战略性结构调整。
四、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国资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好国有资产,国资监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范文4
关键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
国有资产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即国家以各种形式进行的投资及其收益、拨款、接收的馈赠、凭借国家权利取得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和财产权利。国有资产分为三大类: (1)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经营等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经营和使用的,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3)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在人们现有的知识、科技水平条件下,通过开发使用能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自然资源。在国家正在全面进行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的背景形式下,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快现代化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步伐。
一、当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资产管理体制并不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存在很多缺陷,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有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较为混乱,财务核算工作缺乏规范性,而且并没有认真、全面落实年终清理结算工作。部分单位仅仅设置了一个固定资产总账,但是明细账没做,在财务登记时并没有严格根据固定资产的单价、数量、商品名称、类别等信息进行详细填写,这样很难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而部分单位尚未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账卡管理制度,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关于资产的处置、使用等缺乏规范性,导致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不高,固定资产闲置、浪费等现象严重。另外,一些单位或者部门在对外投资、出借、出租国有资产的过程中,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手续执行,对于国有资产形成的收益随意处置,“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并没有严格执行,造成资金体外循环。
二、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任何管理活动都必须配置有效的制约机制,否则很容易出现贪污、腐败的现象,对于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也是如此,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制约机制,明确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动态的监督、管理。单位应全面统筹管理单位内使用、占有的所有国有资产,而资产管理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定及要求明确资产管理体制,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使国有资产管理在公共财政体制下,资产的产权较为明确,国有资产得到科学、充分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
(二)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具有情况复杂、涉及范围较广、政策性较强等特点,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也需要采用相应的管理办法。因此,各事业单位应根据立足于当前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国有资产配置、评估、使用、保养、处置等各环节的制度,形成统一的管理依据准则,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避免或者资产损失等问题出现。
(三)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机结合全面管理、重点管理两种方式
针对目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我们应严格要求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处置及使用等基础管理业务,慢慢地实现固有资产的全面管理。同时,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应做好实物资产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做好非实物资产管理工作。不仅要关注固定资产管理,也要注重其他形态资产管理,如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流动资产等。应该按照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使用、评估等各环节对资产管理的要求,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在规律,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做到以点带面,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其次,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应充分展现出资产共用共享、高效整合的观念,定期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实现国有资产的最优化配置,尽可能提高国有资源的利用效率。
(四)应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监管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应严格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监管工作:
(1)资产配置。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配置,可以充分地利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想要实现这一目标,在资产配置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关于资产配置的基本原则,同时应严格按照想要的审批程序执行。由当地政府统一负责资产的购置,实现资产购置的透明化、规范化。而且应制定合理的实物费用定额制度,将资产管理和财务预算管理相结合,控制国有资产的流向和使用。
(2)资产使用。关于国有资产的使用,首先应制定规范、严谨的资产使用制度,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应加强相应的监督、管理,动态掌握资产的使用情况。同时,应执行合理的资产调剂机制,能够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灵活的调用资产,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使资产发挥出最大的使用效益。
(3)资产处置。资产处置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应对资产处置进行严格把关。在对国有资产进行报废、报损、转换、出售、转让等处理时,必须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如果没有经过批准,则相关人员不可以自行处理国有资产。
(4)资产收益。对于国有资产进行出借、出租、对外投资经营等活动形成的资产收益,应如实反映,不得刻意规避或者隐瞒,并且应如数缴纳相应的国有资产收益。对于国有资产收益发放的开支招待费用、福利、津贴补贴等费用不可以私自挪用、挤占、截留。而且也不可以以承担费用、发放福利或者奖金等方式代为缴纳国有资产收益,确保国有资产收益的安全。
(五)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应积极引进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管理手段,实现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系统化,对国有资产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具体而言,应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对国有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整体规划资产信息化系统建设,并且分步骤实施,确保资产信息系统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实际的国有资产存量、资产使用及资产处置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繁杂的工程,必须遵守一切以国有利益为先,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原则,执行科学、完善的管理体制及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办法,加强资产监管力度,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参考文献:
[1] 唐宜祥.浅析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J].管理世界,2010.
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范文5
四个新特点
事业单位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其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管好这部分资产,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及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按照现代管理的内在逻辑,结合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特点和规律,构建了事业资产从投入、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共9章60条。主要特点是:
一是管理机构及职责更为明确。《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三个管理主体在资产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即分别对事业资产实施综合管理、监督管理和具体管理。考虑到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办法》还特别规定“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工作交由有关单位完成”,这就为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增加了灵活性;
二是资产管理范围更为宽泛。《办法》既包括实物资产管理,也包括非实物资产管理;既包括固定资产管理,也包括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形态的资产管理,管理范围更宽泛;
三是资产管理内容更加全面。《办法》明确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强化了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并对产权登记、纠纷处理、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和资产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四是资产使用的表述更为科学。过去习惯上将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进行投资、出租、出借的行为称为“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实际上这种提法不够科学,因为“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往较难界定,且存在相互转化而不是单向转化的问题,另外部分资产虽然已用于投资或出租、出借、担保,但在事业单位的会计账面上仍然反映为事业单位占有的资产,只是资产的使用方向发生了变化。从国家或财政的角度看,这部分资产还是在事业领域的投入,本质上还是非经营性质,有别于国资委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因此《办法》不再采用“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概念,而是采用“资产使用”的表述,这样更为准确。
三个新理念
我理解新的《办法》主要体现了以下三个新的管理理念:
一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新理念。以前的资产管理存在一个突出弊病,就是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脱节,这既不利于资产管理的规范,也限制了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办法》在“总则”部分突出强调了资产管理应坚持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且在多个条款都有具体体现;
二是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的新理念。目前事业单位普遍存在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办法》强调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积极推动事业资产的有效整合和共享共用,明确了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权;
三是以信息化带动资产管理水平提升的新理念。《办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事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体现了信息化时代资产管理的新特点、新要求。
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范文6
【关键词】绩效 产权 市场竞争
一、国有企业产权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占据了国民经济命脉,其地位十分重要。它们对增强我国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目前我国国有经济对国家经济增长所做的贡献与其所占用的国家资源却不能够成正比。经过十余年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原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新问题却不断涌现出来。这引发大范围的学术争论。
针对国有资产产权是否缺位问题,有的学者认为,导致国有企业目前效率低下等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真正的所有者被虚化,所有者缺位。国有资产的产权属于全民所有、国家所有,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营者应该对谁负责不明确,这就造成了国有资产产权缺位的现象。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特别是竞争性行业的发展,使国有企业丧失了竞争能力(徐剑锋,2004;靳景玉,2004);而一些学者却认为,说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是一种误导,他表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理所当然是国家,而国有企业的老总是代国家管理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在我国企业改革过程中,过分强调缺乏对国有企业管理者的激励措施,却忘记了他们本身应承担的对股东的信托责任(秦晖,1993;郎咸平,2004;秦晖,2004)。
针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是否应该继续的问题,有的学者反对“国退民进”,应停止以民营化为导向的产权改革(郎咸平,2004;左大培,2004);而一些学者认为,产权改革不能因噎废食,停滞不前,应继续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规范政府行为(张维迎,2004;吴敬琏,2004;周其仁、华生,2004;周天勇,2005;黄琦,2005)。
针对产权转让途径及方式的选择问题,有学者认为,MBO能带来显著的规模效应、财富效应和分红效应,从而能够提高上市公司的总体业绩水平和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对MBO的态度应当是导,而不是堵(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2004;麻彦春、巫威威,2006);而一些学者对此持反对态度,认为由于监管不到位等原因,管理层收购有着很容易形成“管理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并同时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杨帆,2004;黄湘源、李曙光,2004;于维英、张文昌,2005)。
二、企业产权与企业绩效
企业产权是决定企业绩效的惟一因素吗?或者说,与国有企业比较,民营企业产权明确,是典型的由管理层收购(MBO),经营绩效一定比国有企业好吗?为此,我们可以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绩效对比中得到验证。
1、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经营绩效按行业对比分析
通过对中国上市公司企业按行业分类进行的行业平均每股收益、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行业平均亏损率的数据指标显示,我国企业绩效较好的10大行业分别是煤炭行业、制笔行业、发电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农药化肥行业、交通运输行业、钢铁行业、供水供电行业,公路桥梁行业、机械行业,这10大行业都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和垄断性。此次统计的对象是2005年在沪市、深市上市的1362家企业进行了绩效分析,国有企业858家,民营企业为504家。结果表明,贵州茅台、小商品城、杭轮胎B、G玉天化、苏宁电器、扬子石化、东方锅炉、中华集团、G海工、G兰花位居最佳绩效企业前10位。在前10位里,国有企业占据了7席。
全国上市国有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是0.137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3.43%,亏损率为0.141;全国上市民营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是0.092,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0.735%,亏损率为0.220;全国上市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是0.119,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2.416%,亏损率为0.170。全国上市国有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和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都高于全国上市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和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亏损率低于全国上市企业。全国上市民营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和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都低于全国上市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和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亏损率要高于全国上市企业。数据显示,国有企业绩效优于民营企业。在绩效排名前50强企业中,国有企业为42家,占84%;在绩效排名前百强企业中,有78家为国有企业,占78%。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平均每股收益是0.171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5.025%,均高于全国的国有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0.137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3%,也明显高于上市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0.119,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16%。可以看出,垄断对上市企业绩效影响依然显著。
目前,是中国经济的转型时期,中国经济的转型就是一个市场竞争性不断增强和市场竞争领域不断扩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变化就是与计划经济相伴随的国有所有权从工业中逐步退出,代表市场经济体制的民营企业的所有权的进入和迅速成长。但是所有权结构的这一变化在不同行业又表现出较强的渐进性和不平衡性。到2005年9月,上市国有企业比重保持在90%以上的只有公路桥梁行业和农药化肥行业;在煤炭行业、电力行业、传媒娱乐行业、摩托车行业、开发区行业、造纸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和供水供电行业这10个行业占80%以上的份额比重;在钢铁行业、物资外贸行业、化工行业和机械行业这4个行业占70%以上的比例份额;在其他行业中民营企业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由于渐进改革当中产业开放的渐进性和不平衡性,尽管民营企业已进入许多行业,但在某些行业由于政府的进入限制,国有所有权仍保持绝对的垄断优势。由于国有所有权垄断往往是依赖于部门和政府的行政保护,过高的行政性进入壁垒往往排斥了民营企业所有权的进入。在国有所有权垄断的行业,尽管也存在多家企业,但由于相同的所有权结构和部门与地方主导的行政管理体制,往往是“多家并存,但彼此不竞争”。因此,中国工业产业存在巨大的国有所有权垄断。在某些行业尽管国有所有权工业企业的效率低下,但是其经济效率却很高。
在中国经济转型当中,仅仅进行产权改革并不能带来市场绩效的改善,影响市场绩效的因素有很多,像市场竞争因素,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的规模等等,市场竞争因素是关键。由于市场竞争不完全和国有所有权的垄断,国有企业的财务绩效要优于民营企业。对于一些竞争性行业,民营企业的绩效并不比国有企业差,完全竞争行业的绩效甚至要比国有企业好。比如纺织行业,生物制药行业,电子器件行业,造纸行业,陶瓷行业,制笔行业,塑料制品行业等行业,民营平均每股收益,平均净资产收益要高于国有企业,亏损率要低于国有企业。
2、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经营绩效按地区对比分析
上面已经提到,全国上市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为0.119元,净资产收益率为2.42%,经统计有11个地区的地区平均每股收益和地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都高与全国的上市企业的地区平均每股收益和地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而且亏损率低,这11个地区为:北京、广西、河南、山东、上海、山西、深圳、安徽、江苏、浙江和贵州。广西、河南、山西,安徽,贵州等省的上市公司的快速发展与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政策是分不开的,同时,西部地区的企业主要以能源,资源开发为主,这些能源、资源都是稀缺的,加上国际能源和资源的价格上涨,西部地区的上市企业的绩效高就不足为怪了;沿海地区上市公司的绩效比较好,沿海地区是由于国家的优惠政策,较宽松的行政管制,还有沿海先天的地理优势,沿海地区的上市企业的绩效好就理所当然了,中部地区的上市公司的绩效一般。
在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制度比较健全的地区,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地区,国家政策放得比较开的地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势头较好,除上海和深圳外,民营企业有超越之势,民营企业的绩效要比国有企业要好一些,像北京地区,民营企业的平均股收益是0.176元,要高于国有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0.16元;江苏地区的民营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是0.163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4.57%,而国有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为0.153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68%;浙江地区的民营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是0.157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5.20%,而国有企业的平均每股收益为0.149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58%。为什么上海和深圳例外呢?不是说这两个地区的经济不发达,这其中有很多的原因,主要原因是这两个地区有政府的背景太浓,像上海的国有企业数量是95,而民营企业的数量是46,国有企业是民营企业的两倍还多,深圳地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差不多,但有政府的支持,国有企业想不比民营企业的绩效不好都不行。在经济落后,经济体制不健全,市场结构还不合理、还不开放的地区,民营企业无法与国有企业相提并论,比如,黑龙江地区,辽宁地区,湖北地区,湖南地区,四川地区,重庆地区,海南地区,西藏地区等等。
三、结论
在中国渐进式经济转型过程中,不同行业的国有所有权集中度对市场绩效产生重大的影响,影响市场的绩效的因素有很多,主要还有市场竞争,企业的治理机制,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等等,其中市场竞争是关键,因为市场竞争激烈会有效的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的治理机制。只有加强市场竞争,抛开政策限制和地区限制,产权改革才能真正有效的促进市场绩效。企业治理机制也是提高市场绩效很重要的因素,其次,从结构和行为因素来看,目前影响中国工业产业财务绩效的主要因素是产业市场集中度和销售费用密度,从动态的技术效率来看,市场竞争和所有权改革都对工业总量的增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产生积极的影响,充分的竞争和有效的所有权的结合对促进生产率的提高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建立一个有效的市场体制、企业的治理机制和深化所有权改革,是提高中国工业产业市场绩效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涂春辉、李双杰:中国电子行业上市公司绩效分析[J].世界经济,2002,(1)
[2] 王晋:进一步探索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路径[N].光明日报,2005-1
[3] 田敏:企业绩效评估显示我国垄断行业绩效更佳[N].中国工商时报,2006-1
[4] 黄琦: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现状及途径[J].审计与理财,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