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法治宣传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法治宣传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围绕统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联网直报、贯彻落实数据质量保障体系等中心工作,坚持统计普法与统计行政指导相结合,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稳步推进全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进程,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县统计局依法治统等有关会议精神。
三、工作安排
(一)抓好统计人员学法工作。要把法律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同时要坚持抓好其他从业人员的学法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知识竞赛及征文评选等形式,深入开展统计法制知识、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活动,做到学法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形式多样地抓好本地区的统计普法教育并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从业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二)搞好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抓住时机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三)做好统计普法基础工作。根据当前统计工作及新形势下统计普法工作需要,围绕宣传重点,组织编印针对不同宣传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手册,提高统计宣传效果。加强统计普法工作痕迹化管理,认真记载、收集整理各类普法宣传教育资料。同时,加强统计普法工作动态的报送工作。
四、工作要求
法治宣传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全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为内容,以日常统计工作为载体,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大力开展制度化、经常化、立体化、重点化、多样化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工作。
二、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1—7月份)
根据《关于印发<县统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统计〔2017〕65号)的要求,主动作为,抓住重点,全力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1、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1—5月份)
继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的落实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开展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并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的培训形成制度化,确保常态化,力争上档次,上水平。
2、抓好对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6—7月份)
将《统计法》纳入各级统计机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统计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营造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择机邀请国家、省局政策法规专家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和剖析统计违法案例,组织发放相关统计法律学习资料,组织开展统计普法考试等活动。
3、抓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工作。(常规工作)
把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列为重要议事议程,突出抓好“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使统计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常规工作)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短讯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制度方法、生产流程的理解和支持。要结合全国经济普查、联网直报等时机,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手段、方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和统计失信企业的信息公示,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精心组织重要时点系列纪念宣传活动(8—12月份)
充分利用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本着“讲求实效、隆重俭朴,结合实际、重点突出,立足系统、面向社会”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做到“四结合”,即:与“依法治统年”活动相结合,与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确保统计普法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筹划。根据全县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台账,注重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原始材料的收集和保存,促进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法治宣传方案范文3
一、宣传活动主题
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速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简称“三提三服务一营造”)。
二、宣传活动时间
此次宣传活动从月份开始到月底结束。
三、活动宣传内容
(一)学习宣传法治办〔2012〕8号文件指定的学习宣传内容。主要包括胡总书记讲话、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中央、省、市“六五”普法规划、国家基本法律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所取得的成果等。
(二)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章程》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土地承包经营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调解、依法仲裁的能力。
(三)学习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内容为《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经管业务水平和指导基层进行农村财务管理的能力。
(四)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系列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内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考评办法》等,通过深入学习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指导水平。
四、宣传活动形式
(一)专题学习。固定每周四为理论学习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理论学习。
(二)推荐培训。组织由各镇(街办)经管站推荐的土地纠纷仲裁员参加宜昌市组织的土地纠纷仲裁员培训班。
(三)现场观摩。组织各镇(街办)土地纠纷仲裁员现场观摩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的各项案件。
(四)现场指导。结合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适时到创建点开展检查指导工作,重点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系和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
(五)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镇(街办)村级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进行检查指导,重点对各镇(街办)“三资”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六)媒介宣传。通过网、农经网、市经管局官网、经管局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媒介广泛地宣传经管业务法规和办事程序。
五、宣传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承担有关日常工作。
法治宣传方案范文4
为进一步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好地为打好“六大攻坚战”提供服务和保障,按照市综治办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委综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3月份在全委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为切实开展好此次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平安稳定的机关事务管理环境。
二、宣传重点
1、党的十以来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各地、各单位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
3、各地、各单位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管理、救治帮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政策措施和成功做法;
4、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
5、依法惩治“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传销、网络电信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6、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有关做法,抑郁症、焦虑症等人们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疏导缓解办法;
7、物流寄递、公共交通运输、危爆物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8、介绍危害、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规,传播禁毒观念,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9、公众安全感与zd单位满意度提升工作;
10、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三、工作措施
1、多种形式宣传。一是在家属小区开展综治工作宣传教育或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在机关组织学习、讨论,开展集中宣讲、座谈等活动。三是属(管)单位要联系实际,结合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宣传活动。四是由委”精准扶贫”工作队在驻点村悬挂综治宣传标语、制作法治宣传长廊,走访重点WW户等。
2、开展排查工作。集中开展治安隐患大清查、矛盾纠纷大排查,逐个解决,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有效开展。通过多方位的排查,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切实加强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结合活动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月各项活动,把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法治宣传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抓转型、重民生、迎大庆”这条主线,以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为重心,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宣传全国、自治区、市和我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以“普及安全常识、全民共创平安”为主题,按照区委确定的“继续推进‘两大战略’、‘四大工程’和‘三(来源:文秘站 )个区’建设步伐”的总体部署,确保建市五十周年大庆顺利开展,推动政法综治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抓好综治宣传月工作,我局决定成立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区司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副组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
具体宣传活动的开展由副组长李贞负责组织协调。
三、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自治区、市和我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部署。
2、宣传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综治政治责任,大力开展平安建设,狠抓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水平所取得的成效;宣传政法机关、综治各部门充分发挥在平安创建中的作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
3、宣传党政部门在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中所采取的各项新思路、新举措及探索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
4、宣传社会各界、各部门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齐抓共管的情况;宣传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的经验和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5、宣传司法局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突出宣传司法局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稳工作方面良好做法。
四、活动内容
1、宣传月期间,要深入乡村、学校、企业、市场、宗教场所、军营、机关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按照区综治委统一安排,3月13日、14日分别在文景广场、红果子集贸市场参与集中宣传。
2、组织召开一次以平安创建为主题的学习座谈会,认真研究分析探索平安创建的经验和教训。
3、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热情接待来人来访,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4、认真落实司法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做好隐患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的稳定。
5、发放《__区城乡居民法律意识法律服务需求调查问卷》《__区法律援助调查问卷》《__区法制宣传 教育情况调查问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把抓好平安建设和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要按照宣传月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局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宣传活动。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方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治安防范意识,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平安__” 创建活动。
法治宣传方案范文6
按照“摸清底数、集中服务、促进全年”的总体要求,抓住春节期间大量流动人口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以信息核查为基础,以入户走访、扶贫帮困、婚育新风宣传、节日慰问、生殖健康服务为手段,集中开展综合服务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孕环情监测质量,确保“人人见面,服务到位”,在全区掀起抓孕检、带四术、促规范的计划生育工作热潮,力争达到“孕情检出早、四术落实快、清理排查准、责任追究狠、指标转化优”的工作目标,为实现2012年人口计划生育年度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三查”工作。做到对所有孕环检对象人人见面、个个参检,力争参检率达到100%,政策内孕情检出率达到6.0‰以上;对新婚夫妇首次参加孕检的和连续两次未参检的或未见面的,全面妇检一次,查看最近有无怀孕史和生育史。一要摸清底数。全面清理清查暗婚、暗育对象,做到孕环检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对所有待育对象要认真摸排,坚持每月随访一次,认真做好随访记录,随时发现孕情,并随时上报。二要确保到位。要明确分工、任务到人,对所有上环对象进行一次查环,尤其对独男户上环对象必须重点查环,严防意外妊娠造成政策外生育。三要提高质量。特别是要提高早孕检出率,确保政策内孕情早发现、早上报、早跟踪,政策外孕情早补救。四要严明责任。建立孕检质量逆向责任追究制度,狠抓性别比治理的源头性工作,对发现孕情隐瞒不报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社居委联组包户干部对孕检对象的真实性负责,社居委计生专干对孕检的取样、检查和孕检结果负责,区服务所联系社居委人员要加强对社居委孕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和社居委计生专干共同对孕检的检出结果负责。五要跟踪问效。对已掌握的政策内孕情,特别是政策内二孩孕情,要严格落实孕情包保责任制,确保政策内孕情有出生;对政策内孕情丢失的,要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及时落实“两补”措施。在认真开展“两检”工作的基础上,要对非婚怀孕、二多孩政策外怀孕及上环多年对象进行一次重点排查,对不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怀孕对象,及时予以补救,对脱环及节育环移位的要及时予以补环。对政策外怀孕补救对象,要发现一例补救一例。对上次未返乡的流出人口要跟踪外出服务,确保人人见面、个个参检。
(三)全面落实“六到位”
1、计划生育信息清理上报到位。开展出生人口瞒、错、漏、虚报清理,重点清理二、多孩瞒报、漏报,特别是要做好二女户漏报的清理工作,解决政策内二多孩偏差较大问题。继续开展育龄妇女底数清理,核查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重点清理18周岁以上未婚男女青年和登记新婚、流出(入)、人户分离等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次以暗婚暗孕暗育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清理,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管理上报,从根本上解决漏管、漏报问题。
2、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到位。各社居委要将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对流出人口要采取逐户核对的方法进行拉网式排查,务必做到一户不漏。对各居民小区流入人口、暂住人口要采取以房找人的办法进行细致的排查,务必做到不漏房、不漏人,不漏项。要通过各种方法,想尽一切办法搞清流动人口特别是全家外出户流出人口的流向、地址、联系方式和婚、孕、生育、节育等重要信息。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地将流动人口信息上报区计生办录入全员系统,及时掌握、变更流动人口全员信息。
3、平台信息核查到位。区计生办要对信息平台所反馈的各种信息均进行认真核实,对每一条信息都要采取“放射性”排查,在本区查不到的要扩大至全县范围内核查,全县内查不到的要在全市、全省范围内核查。凡是平台提交的出生、怀孕、孕检、手术等信息,均要认真登记,若属本区的,必须立即上报,属省内县外的要履行通报程序。出生实名制登记上报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医院必须继续做好身份查验,及时(24小时内)网上提交、及时通报、准确录入信息、资料登记规范有序等工作。
4、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到位。各社居委要下大力气落实以“两女扎”为突破口的长效节育措施。一是任务明确。将历年新老手术欠账个案打印成册,逐人分解,同时明确手术落实时限,确保任务完成。二是责任到位。实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责任捆绑制度,明确社居委干部在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中的职责,制定奖惩办法,确保责任兑现。三是打假加强。严肃查处假手术、假证明、假鉴定行为,进一步加大长效节育措施“三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凡属“三假”行为的必须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区对此次活动的督查、抽查,将各种手术证明的核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各社居委务必要从严把关。
5、“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位。我区将按照县委提出的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把各社居委计生工作根据社居委和管理服务对象划块成网,形成网格,网格到人,责任到人,解决管理服务不到位,责任追究不能到人的问题。
6、全程服务规范到位。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尽可能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要把集中服务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五级书记大走访”活动紧密结合;与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紧密结合;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与开展“阳光计生”、创建“两无一满意”示范村(居)紧密结合。对已婚育龄妇女上门开展孕情、术后访视服务和术后随访、产后随访、药具随访服务,为孕产期妇女提供围产期保键服务,积极开展避孕节育和孕妇服用叶酸服务;为全区不孕不育育龄妇女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不孕不育症诊疗活动。同时,在“两节”期间为计生户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手拉手、一帮一”互助服务活动,开展送生育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送证上门服务;对流出在外孕检对象,组织人员,到流入地进行孕环检服务。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召开动员会部署,广泛深入发动。根据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本区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方式,把新《条例》、省、市、县计划生育政策以及本次生殖健康集中宣传服务的内容交给群众,努力使群众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各社居委要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和摄像头,安装村级孕环情监测服务系统,由区计生办组织村专干培训。
(二)全面清理核查和生殖健康服务活动阶段(2011年12月下旬—2012年元月上旬)。区计生办组织社区、社居委对全员人口信息、全员流动人口信息、2011年元月份以来出生、手术信息和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情况进行核查,对孕情环情监测对象进行核查登记。区办所包社居委干部要深入到所联系社居委、参与并监督社居委计划生育清理核查工作,彻底把家底搞清。
孕环检工作由区统一组织,分社居委进行;参检人员的组织和身份确定由社居委负责,监测质量由区所技术人员或社居委专干负责。社居委专干负责将监测情况及时录入孕环情监测服务系统。
(三)规范完善和跟踪服务阶段(2012年元月中旬—2月上旬)。对清理出的全员人口信息错、漏、重、虚报的,育龄妇女特别是已婚育龄妇女错漏管,要及时修正WIS和全员数据库,纳入管理;对清理出的2011年元月以来出生错漏报的要认真核实,及时纠错补报,并落实相应的长效节育措施;对清理出的新婚漏管,要纳入管理,补办有关手续,并全面核实核准其生育史;对清理出的孕情,系政策内孕情的要确定监护人,全程监护至正常出生,若孕情非正常丢失要深挖细找,并作为“两非“案件立案查处;清理出的手术欠帐要把任务分解到人,限期落实到位;清理出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错、漏、虚档、地址不详细的,要及时完善流动人口全员数据。
各社居委要充分利用春节外流人口返乡见面的良机,补缺补差,对在检查实施阶段没有参检的人员,各社居委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严格的包保责任制,落实到相关的社居委包组干部,实行个案销号,全面落实孕环情监测工作。
(四)上报进度和总结阶段(2012年元月中旬—2月下旬)。在整个活动期间,各社居委对工作结果实行旬报制,区要严格把关,准确汇总,逢10、20、30号上报县计生委规统科,确保数字真实可信,经得起各级检验。活动结束后各社区、社居委要将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并上报。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
(一)各社居委要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对要求清理的内容认真细致地摸底、排查、登记,规范填写各种表格,保质保量按时上报。
(二)各社居委要严把孕检质量关,对证件查验、大龄访视、重点问题督查及逆向追责等作出明确规定,凡发现一例替检、假检现象的,直接对责任人予以免职。
(三)清理期间实行边清理边完善,清理出问题将不予追究责任。清理结束以后若发现清理时间段的出生错漏报、暗婚暗育、育龄妇女错漏管、流动人口漏管等,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社居主要负责人、包联干部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集中精力。为确保这次集中服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区计生领导组将统一调度、督查这次活动全过程。各单位务必要加强对集中服务活动的领导,要排除一切干扰,集中一切精力,抓紧关键时机,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化调度,经常督导。区计生领导组将经常组织督查,对活动氛围不浓、工作力度不大的社居委进行深入解剖和重点指导,对工作进展不快及工作效果不理想的社居委适时开展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