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收费标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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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融资担保公司收费标准范文1

关键词: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体系 制度创新 风险分散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191-02

当前,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在金融领域内占重要位置,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促进金融公平,为焕发金融担保市场多元主体活力,增加就业岗位,推动经济整体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从信用担保机构在资金来源、经营管理和作用功能上等方面分析其存在的缺陷,在此基础上探索其主要成因,从而提出弥补缺陷的途径,寻求扩大行业规模和提高行业绩效、保持信用担保体系可持续发展。

一、现阶段信用担保机构的缺陷所在及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来源短缺,整体实力较弱。目前构成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基本框架的主要是这样三类担保机构:一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属于政府为间接支持中小企业设立的政策性扶植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由中小企业自愿组成、由会员企业出资、以会员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是民间投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担保机构。

在上述三类担保机构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占到全部担保机构的90%。从其出资情况来看,据初步统计,地方性财政预算拨款占45%,经贸、科技、计划及主管部门等出资30%左右,会员企业及个人出资等占15%,资产划拨等占10%。

不可否认,目前这种政府一肩挑起几乎全部重任的格局有其形成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尤其是在信用担保体系的导入阶段和推广时期,这一点就显得尤为突出。可以这样说,政府的积极态势是担保事业迅速推开并初步形成体系化的关键力量,另一方面,也正是这样强有力的背景支持,使得我国的担保机构先天地继承了最难具备但又是必须具备的资产——担保机构的信用度。

目前政府对担保体系建设的不遗余力,显然也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希望能够通过建立一套完备的体系和框架,以吸引各种所有制形式特别是民营担保公司的后来居上,但至少从目前来看,这种设想很难在短期里实现。

从现状来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来源短缺,整体实力较弱,表现在:一是总资本金小,实力弱。截止2011年底,纵观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高,大多的在1亿元至2亿元之间。以这种资金规模,即使全部按1∶5的放大比例最多也只能够办理担保业务10亿元,远远不能适应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二是担保放大倍数小,担保能力未能充分发挥。三是保费收入较低。担保机构自我积累主要来源于保费收入,与担保收费标准直接相关。以担保公司担保收费标准0.8‰~3‰/月计算,按5倍放大系数,最大年收益率一般在5%~15%左右。但是,在目前各银行机构普遍提高中小企业、个私贷款利率的情况下,担保公司盈利空间受到挤压,但提高收费标准则意味着企业贷款成本支出增加及客户对象的减少,因此担保机构收益率普遍较低。受低收益的影响,工商企业也对介入这一领域持审慎态度。四是商业银行对开展担保合作意愿不强。据调查,主要有如下原因:作为银行体系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行信用担保贷款控制从严,一般基层机构无权与担保机构合作;近年来新成立的担保机构以民营资本为主,资本金实力不强,影响了银行对其的认可度;部分银行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有了明晰的市场定位和客户群,可贷的优质对象较多,担保公司的参予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银行利润。因此,银行机构对与担保公司合作意愿不强,即使合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及相关管理要求,在准入条件、承保比率、风险负担比例等方面也规定了较为苛刻的条件。

所以说,目前担保体系的主体——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先天地带有种种弊端,它决不应该成为担保体系今后发展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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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全球性问题

郭圣哲称,韩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同样面临着困难:一是信用质量欠缺,二是没有充足的抵押品取得正式的融资,三是信息收集和交易的成本都比较高,四是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用评估能力有待提高。基于上述现实,韩国于1961年成立了信用担保储备基金系统,1974年了韩国信用担保基金法。KCGF始建于1976年,是一家公立的金融机构,现有资本金28亿美元,其中政府出资65%,金融机构出资35%。2003年担保额达270亿美元,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起了一定作用。

担保业重在创新和务实

“将资产支持证券的机制和信用担保的机制结合起来是KCGF的首创。”郭圣哲说,这是一种特殊的信用担保,其基本原理是由担保公司向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发债担保。这样可起到双重作用:一方面是企业融得了资金,另一方面又可以使投资者买到无风险的债券,重建债券市场的信心。

信用担保的本质是信用“抵押”

当记者问及担保是否很强调抵押时,郭圣哲说:“既然是信用担保,就应该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担保,即以企业的信用作为提供担保的‘抵质押品’,否则就不叫信用担保了。”

郭圣哲介绍说,韩国担保业对下列范围内的企业不会提供担保:一是担保公司为借款人给予了代偿,但借款企业尚未偿付的;二是虽然企业没有不良记录,但是经营者管理过其他有违约记录的机构;三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四是提供虚假信息的。

信用高低与交易成本成反比

郭所供职的韩国KCGF在对客户担保费的收取上充分体现了唯“信用”是瞻的理念。他说,他们根据对公司的信用评级,每年收取0.5%~2%不等的担保费。为何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他说:“这是因为企业信用等级的高低与担保公司承担风险系数的高低成反比例关系,企业信用度高,他们收费就低,反之则高。如信用评级为AAA级企业,年担保费率仅为0.5%;而信用评级为C级和D级的,则年担保费高达2%,是前者的4倍,这类企业的融资成本自然高得多。”

“KCGF在提供担保时,一般不要求提供抵押品。”郭圣哲说,他们接受抵押的情况十分有限。信用在韩国企业中越来越受到关注,信用担保与贷款比例最高的达1∶20,而最低的仅为1∶2.3。不过,为了防范风险,他们一般以1∶10.5为高限。

再担保体系是担保业的“救生圈”

韩国信用担保基金联盟为地方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当后者出现代偿时,前者提供50%~60%的补偿,地方担保机构每年要向再担保机构交纳再担保额0.8%的再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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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着重重难关,加之银行贷款门槛不断提高的现状,使得那些资信状况并不占优势的小微企业从银行分到的信贷之“羹”越来越少。在资金瓶颈中生存,不少小微企业只好转向民间借贷,从而造就了民间借贷利率的暴涨。在当下的民间借贷市场上,月息10%是最常见的利率标准,有的地下钱庄年息居然达到了180%。根据国家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基准利率4倍,那按一年期利率计,4倍基准利率为26.24%;而月息10%,折合年息就是120%,已超过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18倍。民间借贷利率的暴涨,还形成了一个火爆的高利贷产业链。这个产业链,囊括了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典当行、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及个人,整个链条环环相扣,共同造就了活跃的民间高利贷。在高利贷链条中,担保公司是个重要角色,通过担保获取银行资金,然后用于放贷,最终成为民间高利贷的积极推动者。而这场火爆的高利借贷中的可怕之处就是,由于民间借贷行为存在交易隐蔽、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控制等特征,有些甚至以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行为充斥其间。一旦民间资本借贷出现问题便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引发一连串的问题。有媒体报道称,因资金链断裂而“跑路”甚至跳楼的温州企业主仅9月以来就高达25人。他们要么借了高利贷,但营业利润抵不上所需偿还的高额利息;或者自己担保的巨额资金连本带息难以收回。还有,不少中小企业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一旦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上游下游都会随之出现不良运转。

目前,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通知的下发为小微企业发展带来机遇,为此具体建议如下:

首先,相关部门应积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九项措施办事,紧密与商业银行加强沟通与联谊,并提请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提供信贷支持。要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以及进行结构性减税。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

其次,资本市场要为小微企业股权融资创造有利条件。逐步扩大小微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积极稳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包括中小板和创业板以及三板市场建设。拥有符合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兴业态项目的

小企业应将陆续成为上市公司中的一员,以改善小微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环境,进而远离高利贷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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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贷款。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在20*年内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实现达产的工业项目发生的银行贷款,按项目贷款实际发生息金的70%给予贴息,贴息期不超过一年,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重点产业(集群)中起龙头带动作用的企业以及关键环节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对税收解缴关系在*市行政区域内,且在证券市场融资投资本地的工业企业,20*年内在国内外(含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给予500万元补贴;对再次发行股票的,给予400万元补贴;对通过重组方式取得市外上市公司控股权且上市公司注册地变更到我市的,给予300万元补贴;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券的,给予200万元补贴。

四、支持担保机构发展。在20*年内,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所产生的代偿损失,给予20%的补贴;担保机构为工业企业新增贷款担保且担保费率低于3%(不含3%)的,按新增担保额的1%给予补贴,补贴资金进入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

在20*年内,对区(市)县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出资比例,一、二圈层达到市担保引导资金4倍以上、三圈层达到市担保引导资金2倍以上,且担保放大倍数5倍以上的,经评估符合条件,市上追加500万元,区(市)县按上述出资比例配套出资,用于补充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

五、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20*年内,对设立了中小企业专营机构的分行一级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机构,且中小企业贷款比例在60%以上、年度增幅在25%以上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对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单笔8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贷款所发生的风险损失,给予20%的补贴。

六、解决中小企业应急资金。成立市中小企业紧急贷款协调小组,协调解决中小企业紧急贷款问题。设立5000万元特别担保,专项用于中小企业应急贷款。对有订单、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期间,可给予最高限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拆借。获得中小企业应急周转金的企业可享受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

七、支持诚信中小企业融资。对在保中小企业,经信用评级并符合条件,政策性担保公司对担保贷款增量部分给予100万元以下的免反担保措施的信用担保支持。

八、支持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在20*年内,对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增一年期以上银行贷款,按贷款实际发生息金的20%给予贴息,单个工业集中发展区贴息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九、支持工业项目建设。在20*年内,对竣工验收的工业项目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对工业企业房地产抵押手续费按当地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对新引进的自有资金投资在2亿元以上(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工业项目,按当年实际固定资产投入资金的5‰给予项目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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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成因分析

(一)宏观经济环境欠佳小微企业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已举足轻重,但其拥有的真实地位和所能获得的资源与政策待遇并不与之匹配,更与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不可同日而语。现实中,政府看重的、要扶持的仍然是国企、央企和大中型企业。每当遇到国家宏观政策调整、银根紧缩时,首先受到冲击和挤压的是处于弱势的小微企业,从历次宏观调控的情况来看也的确如此。虽然2011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国九条”、“银十条”等政策,浙江也相继推出了一些优惠政策,但是落实情况不理想,使企业难以感受到政府的“善意”和政策的实惠。同时,政府对小微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小微企业对政府的产业扶持政策了解不多、不深,他们急切希望在税费减负、政策信息和申请等方面得到帮助。政府对小微企业这个庞大群体的信息掌握不多,现行的企业统计监测系统也没有覆盖到所有小微企业,人员配置和可以动用的资源与手段十分有限。

(二)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1.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小微企业很难从资本市场来为自己筹措资金。总的来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为迟缓,结构比较单一,产品种类不多,中小板和创业板虽然已创立运行,但总体规模较小、门槛高,同时对小微企业上市审核较为严格,程序繁琐,能够上市募集到资金的企业极其有限,小微企业能够通过发行债券获得融资的也只是少数。民间借贷在浙江有一定的市场和规模,但其融资成本过高,易演化为高利贷行为,风险较高。2.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制度体系和金融服务主要还是按照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来设置的,“门槛”较高,不符合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使其贷款成功率大大降低。此外,小微企业贷款笔数多、单笔金额小,导致为小微企业服务的经营成本高,不如大中型企业般能为银行带去大量存款和中间业务收益,加上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低,风险大且回报不稳定,所以银行总是“抓大弃小”、“嫌贫爱富”,对小微企业表现出明显的“惜贷”甚至“压贷”倾向。3.担保、评估等信贷中介服务跟不上。小微企业融资离不开担保、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但目前浙江省内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数量少,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不强,与银行分担风险的机制不完善,普遍既设有苛刻的条件和要求,又收取高额的担保费用,所以小微企业寻求担保成功的几率不是很高。目前,民营担保公司费用收取率一般为2到3个百分点,高的甚至达到5个百分点。据调查,2013年只有12%左右的小微企业是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得到贷款的。

(三)企业与银行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可以说一直是小微企业和银行双方都感到头疼的一个问题。一方面,我国缺少银行与小微企业信息沟通的平台,人民银行、税务、海关等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之间不能共享信息,社会上也缺乏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和机构,加上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完整、不透明,银行很难通过企业以外的渠道去了解获得企业生产经营、资信等方面的情况;另一方面,多数小微企业由于没有专业的财务顾问,对银行推出的信贷产品缺乏了解,不清楚产品的内容,不熟悉申请的流程和审批的过程,不知道申请要提交哪些材料,加之银行也不知该如何有针对性地提供咨询服务,如此就大大降低了银企双方信贷合作成功的几率。

(四)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浙江小微企业大多起步于农村家庭工业,以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为主。企业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员工基本没有接受过专门的培训。企业经营者大多缺少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却过于依赖自身的经验和常识,在管理决策中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往往不太重视企业内部建章立制工作,管理松懈薄弱,尤其是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费用开支和现金管控不严格,缺少必要的财务预测、决策、控制、监管、分析等程序和环节,较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收入、成本、利润等进行有效分析,往往财务报表不齐、不细,财务信息不完整、不透明,对外披露不及时。可以说,企业财务管理薄弱是影响企业融资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五)税负重、成本高、利润低影响企业融资还贷能力,又缺少抵押担保小微企业的税负种类繁多,有资料显示,2012年浙江小微企业缴纳税费共计14项,平均每家小微企业缴纳8.2种税。《中国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摘要)》显示,自2013年8月1日国家出台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起,仍有56.9%的受访企业表示没有享受到优惠。浙江省近年来减税优惠政策涉及更多的是出口和高新技术企业,大部分企业没有真正享受到此类政策,很多企业反映税收的减少还跟不上企业生产经营中成本的增加。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4年一季度调查显示,样本企业中认为生产总成本增加的小微企业占37.09%,认为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占23.08%,认为人工费上涨的占49.55%。人工费用和原材料价格的刚性上涨,严重挤压了企业的盈利空间,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和还贷能力,加剧了融资难。还有更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小微企业普遍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少有符合抵押条件的物品,又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合格的担保人,导致银行不予融资。缺少抵押担保成为小微企业融资路上的一只“拦路虎”。

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

(一)优化政策环境,改进政府公共服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问题取决于小微企业地位的确定和提升并做出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以切实改善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首先,政府应对小微企业从信贷、财政、税收、收费及服务等全方位给予支持,制定出实质性、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可以为小微企业划定合理的信贷比例,让更多小微企业能获得贷款支持。对有条件的、成熟的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以及具有转型升级潜力的企业,政府可以出台特殊的政策鼓励其在国内或者海外上市融资,推动和扩大其股权融资。可以按照中央“推进结构性减税”的要求,为小微型企业制定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要进一步清理和缩减涉企收费,对于行政性收费可以取消或者降低收费标准。其次,政府应更多地担当起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责任,特别是为初创企业、成长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改变重大企业、轻小微企业的倾向。①加大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让小微企业经营者能主动发出申请或获得政策优惠,防止政策被架空。②积极搭建政、银、企三方合作平台,让小微企业了解帮扶政策的内容、申请及操作方式。通过项目推荐、融资对接会和开设小微企业金融超市等形式,帮助银企双方沟通信息,找到双方的对接点,增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对接几率。③建立一套科学的、涵盖面广的小微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创立符合浙江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逐渐形成小微企业的信息库,供金融机构参考,增加企业财务信息透明度。

(二)加快企业改革创新,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固然需要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双方的努力,但小微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在一定时期内很难有大的改变,而能变或者说需要改变的更多的是金融机构。所以,加快金融创新改革势在必行。1.督促各大商业银行建立小微金融专营机构并投入实质性运作,严格执行两个“不低于”的政策规定,保证有足够的信贷资金投向小微企业。银行应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降低贷款门槛,取消与贷款有关的各种不合理的“搭车”收费等。同时,要建立一套银行监管和考核制度,对银行小微金融机构设立情况、信贷金额、服务满意度、收费项目等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督促和鼓励银行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放下身段”为小微企业服务。2.大力发展地方中小银行。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在为小微企业服务方面有天然优势,能更好地为其服务。国家应适当放松金融管制力度,允许和鼓励地方金融创新,放宽地方创立发展中小银行的条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地方银行。也可由政府财政出资,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政策性银行,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3.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和服务。银行金融机构应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和融资需求,量身打造一些信贷产品,并改进服务方式和方法。近年来,浙江省先后推出了以林权、商标权、海域使用权等为抵押品的信贷产品;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为网商创业者们批量发放具有“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特点的小额贷款。这些创新的小微信贷产品和服务,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4.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及体系,突破融资“担保难”。可由政府建立政策性的融资担保机构,或政府部分出资并吸收社会资本共同创立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融资实行担保或再担保,以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对现有的担保公司,要支持其扩充资本、做大规模,提高担保实力,并规范运营。要加快建立和发展独立的、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企业的财务、产权、团队进行评估,提供第三方更具公信力的评估报告,帮助小微企业融资。5.规范民间借贷使其健康发展。浙江民间资本丰厚,对民间资本要给予“出路”,宜疏不宜堵,堵只会激发更多问题和矛盾。政府应尽快出台规范民间借贷的政策性意见,确立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经济实体、重大项目建设和参与地方金融发展。

融资担保公司收费标准范文6

在持续收紧的货币政策之下,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小微企业已经感受到了寒冬来临的气息。一些小微企业,因资金链紧张处于倒闭、停产、半停产状态。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稳定经济的重要力量,其生存发展关系到就业等民生大计,近期金融资源向大型企业集聚的现象虽有所改变,但广大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仍十分突出,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融资难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老问题,一是小微企业融资主要靠自筹。长期以来小微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不是银行,而是自筹。二是民间融资成本增加。由于银根收紧,信贷资源的稀缺迫使众多小微企业不得不转向民间借贷资金。投资机构从社会融资的年利率一般不低于24%,个别短期借款月息达到0.1元,高利贷现象比较普遍,合理的融资难度加大。三是宏观调控效果不明显。目前的融资环境,普遍加大了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让本来就承受多重压力的小微企业,更加喘不过气来。

但是,从石家庄市金融办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份全市全部企业贷款余额2259.8亿元。其中,大型企业贷款余额904.88亿元,占40.04%;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贷款余额1354.92亿元,占59.96%。1-4月新增企业贷款81.02亿元。其中,新增大型企业贷款15.02亿元,占比18.54;新增中小企业贷款66亿元,占比81.46%。这说明今年以来小微企业贷款在全部企业贷款余额中所占比例还是比较高的,金融机构扶持小微企业的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截止到4月末,石家庄市人民币存量存贷比为54.12%,证明银行并不缺少资金,而是主要缺少好的项目,银行存在有钱贷不出去的困境,大量存款被总行拆借到沿海发达地区。

二、融资难的原因

一是商业银行都以企业抵、质押物为贷款条件,银行承认的抵押物只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而小微企业可用作担保的土地、房屋多数无使用证,无法进行抵押担保。

二是部分小微企业自身创新能力、人力资本等方面的竞争力不强,银行从评级标准、风险分类、抵押条件、收费标准等均较少考虑小微企业及其融资特点。

三是小微企业信用缺失,诚信系统不完善,容易产生拖欠和不还贷等问题。

四是小微企业单笔贷款额度小,银行经营成本高,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五是大量的社会资金在金融机构外部运行,银行收储能力降低,放贷能力减弱。

三、措施

1、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台帐”

将有资金需求的小微企业登记备案,并根据小微企业自身的融资条件划分为符合融资条件的小微企业、需进一步完善融资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暂时不具备融资条件的小微企业三类。即有电子文档,又有纸制台帐。全面掌握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为企业融资奠定坚实基础。

2、做大做强担保行业

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国家七部委3号令《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工信企业【2010】199号)精神,加强担保机构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意识,逐步完善担保体系建设,截止目前,石家庄市获得行政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共有163家,注册资本金共计143.4亿元,形成了超过700亿元的担保能力,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3、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奖励力度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设有完善的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机构,且年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贷款金额、企业个数前五名的,市政府要列专项基金予以奖励。

4、建立市级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激励机制

根据国务院出台支持小微企业的九条措施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促进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石字(2010)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每年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对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单笔500万元以下,而且担保笔数、担保额度、担保企业个数排名列前的优质融资性担保机构可按当年实际担保金额给予0.5-2%的风险补偿。同时,对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的自主创新型企业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优先获得国家、省、市风险补偿,并免征三年营业税,以此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

5、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

积极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开展银、企、保对接会、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等多种形式的对接活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平台。根据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时间紧、时效强的特点,金融机构应根据其资金需求特点,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贷款投放效率和资金周转率,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6、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积极引导其从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商业银行等多家金融部门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小微企业抵押担保融资环境,积极发展专利、有价证券、承兑票据、信用保证、企业之间互保、联保等多种抵押担保形式的融资环境。

7、采取多种形式的银、企、保对接活动

相关部门应在每年召开2-3次全市性的大型银、企、保对接会的基础上,还要不定期的联合部分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采取分期、分批、分片等形式,深入到产业聚集区、创业辅导基地、部分小微企业开展帮扶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8、规范管理,确保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具有高科技、高成长性的小微企业直接投资,简化小微企业融资手续,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四、小微企业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融资能力

1、教育小微企业通过自身的合法合规经营来营造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企业形象,增强社会信誉度,进而取得金融机构及担保公司的信任与支持。

2、引导小微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