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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调研范文1
关键词:特殊教育 医教结合 制度建设
分类号:G762.2
1 问题提出
特殊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每一个残疾学生的全面发展,使之融入主流社会,适应社会生活。实践证明,如果对残疾孩子仅仅施以单纯的教育,而没有医学方面的介入,残疾学生的发展便难以取得最理想的效果。在改革开放初期,上海的聋校已开始探索利用中医针灸技术提高听力训练效果。1993年上海低视力学校还编写出版了我国的第一套《低视力康复训练图谱》。然而,仅靠学校联合若干医生之力,虽能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但由于缺乏足够的制度、资金、人力保障,很难完成从点上探索到面上普及的过渡。更何况这类由学校驱动的工作,往往还未对医教结合的内涵作全面、深入的思考,便急于着手开发操作模式,致使各校医教结合工作的目标、框架并不相同。2009年,上海市教委正式颁布了以实施“医教结合、按需施教、开发潜能、人人有所发展”为目标的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年,上海市教委和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的通知》,并申报了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从而转变了医教结合工作以往的发展模式。项目明确了特殊教育中的医教结合是指教育、康复、保健三个领域的结合。课程内容、教学手段的有机融合固然需要,工作理念、工作流程、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制度整合更为重要。为更好地掌握几年来上海市各区县在“跨部门整合资源、建设长效机制”方面推进特教医教结合工作的情况,特进行本次调研。
2 研究方法
2.1 对象
本研究采用区县全样本调查,即不仅包含参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的10个实验区(卢湾、徐汇、虹口、杨浦、闸北、宝山、闵行、嘉定、青浦、崇明),也包括其它8个区县,以便更全面地掌握全市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的推进情况。
2.2 工具
本研究采用自编的《区县推进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问卷》。该问卷由上海市教委基教处、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部的项目组成员联合编制。内容涉及区域医教结合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情况、队伍建设、保障系统等方面。
2.3 施测
问卷由各区县教育局的特殊教育专干填写,并经分管科室领导审核、盖章。问卷的有效回收率达100%。问卷提交时,要求同时提交与题目相对应的附件,包括三年来各区县制定的相关政策、制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等。
3 研究结果
3.1 制度建设情况
3.1.1 区县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区县特殊教育联席会议是联合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共同商议、决策、落实特殊教育相关问题(含医教结合工作)的机构。目前,上海市88.89%(实验区10个,非实验区6个)的区县建立了该项会议制度。其中,68.75%(实验区7个,非实验区4个)定期召开会议(6个区一学期召开一次,5个区一年召开一次),31.25%(实验区3个,非实验区2个)不定期召开。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2个区均为非实验区。
在成员组成方面,87.5%的区县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包括了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和区残联。部分区县的民政局(62.50%)、财政局(43.75%)、人保局(31.25%)也参加了联席会议。其中,实验区的闸北、宝山、嘉定及非实验区的奉贤成员组成比较齐全(还包括区计生委、区编制办、区发改委、区政府),基本兼顾了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的各个方面。1个非实验区未将区卫生局纳席会议成员单位,只是将医院作为成员单位,反映出对联席会议性质的把握不准。这种做法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区域卫生资源的充分利用。
3.1.2 医教结合专项工作制度
50%的区县(实验区7个,非实验区2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区县跨部门“医教结合”工作制度。另有22.22%的区县(实验区3个,非实验区1个)已经在组织框架、职责分工、合作方式、政策制度等若干方面取得了一些共识,但制度设计还不够完整。
(1)组织框架
11个区县(实验区9个,非实验区2个,共计61.11%)明确医教结合工作由区县教育局牵头。另有1个非实验区由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牵头。由于该中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管理部门,这种模式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医教结合工作的全面推进。
在这12个区县中,9个区县(实验区7个,非实验区2个,共计50%)明确医教结合工作参与部门包括区卫生局和区残联。1个区县的民政局也参与了医教结合工作。个别实验区将特教指导中心、医院作为一个独立的参与部门。这与项目组在“落实政府职责、改革工作机制”理念下提出的工作机制构建要求不符,反映出各实验区对该项目工作重点与推进方式的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差异。
目前上海市还有6个区县(实验区1个,非实验区5个。共计33.33%)仍未明确该项工作的组织框架。
(2)职责分工
50%的区县(实验区7个,非试验区2个)明确了参与特教医教结合工作的各部门职责。根据这9个区县实际提交的材料来看,教育局的主要职责集中在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100%);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88.89%)和提供硬件与经费的基本保障(66.67%)三个方面。还有区县提到社会宣传与课程改革、残疾学生信息管理等方面。卫生局的主要职责集中在对教师与家长开展康复知识技能的培训与指导(100%),组建多专业的指导医生队伍(88.89%),筛查、确诊、上报残疾儿童信息并提出相关建议(88.89%)三个方面。还有区县提到要对学生的后续发展开展跟踪评估(含健康体检和康复评估)、共享相关医学康复设备资源等。残联部门的职责为对相关康复项目提供设备或经费上的支持(100%)、协助通报残疾学生信息(88.89%)等。另有1个区县明确民政局的职责为提供资金支持。
(3)合作方式
72.22%的区县(实验区9个,非试验区4个)已开展运行部门间的日常合作,主要方式为工作例会(实验区7个,非实验区2个,共计69.23%)、专题研讨(实验区7个,非实验区2个,共计69.23%)、项目委托(实验区5,非实验区2个,共计53.85%)和课题研究(实验区5个,非实验区1个,共计46.15%)。其中,工作例会召开的频率为1学期1—2次。总体而言,实验区较非实验区采用了更多的合作方式,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的比例更高。全市尚有5个区县(27.78%)还没有
开展具体的医教结合部门合作。
(4)政策制度
全市50%的区县(实验区7个,非实验区2个)出台了与特教医教结合工作相关的文件。其中,4个实验区的教育局和卫生局联合下发了特教医教结合专项工作意见。工作意见主要规定了残疾儿童“发现一诊断一安置”工作的流程与方法,确立了“定向转诊一定点确诊一回访上报”,及“医教结合综合鉴定一科学安置一统筹实施康复与保健”的工作模式(100%)。明确了特教医教结合的工作对象为0-18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工作内容为整合实施个性化的教育、康复与保健服务(75%)。建立多科室的特殊教育指导医生制度,匹配需求与专长,建立医教结合工作的合作单位(75%)。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稳步提升专职康复教师、指导医生等专业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75%)。还有些区县提到了改善硬件、保障经费、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等方面的内容。另有2个实验区和2个非实验区将医教结合工作要求纳入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如三年行动计划、“十二五”发展规划)之中。1个实验区的教育局自行或与区残联联合下发了4项具体的工作意见(如成立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组建区自闭症康复训练中心等)。
另有11.11%的区县(2个非实验区)虽未正式发文,但内部已经形成了一些具体的工作制度,如特殊教育指导医生制度、高校、医院与特教机构的项目合作制度等。
3.2 工作情况
3.2.1 服务流程
10个实验区和6个非实验区已经建立了残疾儿童“发现一诊断一安置”的医教结合服务流程。即各级各类医疗部门(或教育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疑似残疾儿童时,定向转介到市级指定医院接受统一标准的医学诊断和检测。综合定点医院医生的诊断意见和康复建议,区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儿童最适宜的教育安置形式。
今年所有残疾学生入学前均接受了医学检测。但还有27.78%的区县(实验区2个,非实验区3个)的残疾学生未全部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医学检测。3个非试验区(16.67%)未成立跨学科的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不能对残疾学生进行专业的综合鉴定与科学安置。50%的区县(实验区3个,非试验区6个)未对就读幼儿园的残疾儿童进行入学鉴定。可见,工作流程的规范性有待提高。
3.2.2 服务对象
各区县应为各类安置形式中的各类残疾儿童提供医教结合服务,但具体落实程度并不一致。具体而言,各区县的幼儿园及小学阶段都已开展特教医教结合工作。在0-3岁(16.67%)、初中阶段(83.33%)和高中(22.22%)阶段开展工作的区县相对较少。各区县广泛开展了对脑瘫(100%)、自闭症(94.44%)、弱智(94.44%)及多重障碍(88.89%)儿童的相关工作,对盲(27.78%)、聋(55.56%)儿童提供相关服务的区县较少。全市所有的特教学校(幼儿园)、特教班、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点、学前特教点已开展医教结合工作,但在送教上门(61.11%)、0-3岁儿童早教中心(16.67%)及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33.33%)中开展相关工作的区县数量相对较少。
3.2.3 服务内容
所有区县的相关教育机构都对残疾学生开展了康复训练。既有通过康复课程实施的集体训练,也有个训时开展的个别康复,主要内容包括认知训练(实验区7个,非实验7个,共计77.78%)、运动康复(实验区7个,非实验6个,共计72.22%)、感知觉训练(实验区6个,非实验6个,66.67%)、行为情绪辅导(实验区7个,非实验5个,共计66.67%)、听觉言语康复(实验区5个,非实验5个,共计55.56%),有2个区县还开展针对自闭症儿童的综合康复训练。但开展视功能康复的区县数量较少(11.11%)。
66.67%的区县(8个实验区,4个非实验区)为残疾儿童提供特殊的保健服务。在这些区县中,绝大部分(96.28%)开展的是卫生保健专题教育,内容主要集中于疾病预防与紧急情况处理,还未涉及针对残疾学生特点的营养搭配、运动计划、服药指导等方面。而为残疾儿童制定并实施个别化保健计划的区县更加有限,只占3.67%。
3.3 队伍建设
3.3.1 结构与数量
表1显示,上海市83.33%的区县(10个实验区,5个非实验区)成立了特教专职康复教师队伍,共计65人。大多具有特殊教育专业本科以上学历(88.28%),有相关医学背景的人较少(7.36%)_9]。上海市有专兼职的特教保健教师,共计31人。大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83.89%),其中5人(16.67%)有医学背景,其他以学科教育背景为主(36.67%)。
50%的区县(7个实验区,2个非实验区)有专职的巡回教师队伍,共计23人。其中6个实验区和2个非实验区还同时配有兼职巡回指导教师。44.44%的区县(3个实验区,5个非实验区)只有兼职巡回教师。1个区县(非实验区)至今没有巡回教师。33.33%的区县(4个实验区,2个非实验区)有专职资源教师队伍,共计39人。其中,2个实验区和1个非实验区还同时配有兼职资源教师。50%的区县(4个实验区,5个非实验区)只有兼职资源教师。3个区县(2个实验区,1个非实验区)至今没有资源教师。具体人数配备情况见表1。
61.11%的区县(7个实验区,4个非实验区)成立了指导医生队伍,共计63人,以康复科、精神心理科、儿科的医生为主,部分区县还配备了儿保科、五官科和外科的医生(详见表2)。
总体而言,实验区指导医生的种类和数量均优于非实验区。其中,闸北、徐汇的指导医生涉及的种类最多(5类),更能兼顾特殊学生多方面的医学需求。
3.3.2 工作领域
一般而言,特教康复、保健教师负责所处特教机构内学生的康复、保健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巡回教师和资源教师除常规工作之外,也需要涉及康复、保健工作。特教指导医生主要负责指导合作教育机构内的康复、保健教师开展相关工作,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医学评估,并参与个别化干预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为残疾学生家长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38.89%区县(实验区6个,非实验区1个)的特教指导医生还参与了送教上门工作,对残疾程度较为严重的学生进行康复。72.22%区县(实验区8个,非实验区5个)的指导医生参与到特教康复指导中心的工作中。参与残疾学生的综合评估与入学鉴定,指导中心教师开展随班就读学生的康复训练,开展区域性的教师培训与家长咨询。
3.4 工作经费
调查显示,区县之间特教医教结合的经费投入不平衡。22.22%的区县(4个实验区)已发文设立了专项经费。以教育局的专项经费为主,数量从10万到30万不等。其中1个区县还同时有残联每年8万的专项经费。此外,44.44%的区县(实验区5个,非试验区3个)虽无专项经费,但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项目经费。
以2011年实际立项投入的经费情况来看,以教育局的项目投入为主,部分区县残联也提供相应的补贴。33.3%区县(实验区1个,非实验5个)至今未设专项经费,也没有正式批准相关项目的经费申请,实际工作缺乏经费保障。
3.5 困难与需求
94.4%的区县(实验区10个,非实验区1个)在调查问卷中列举了当前开展特教医教结合工作的主要困难与需求。涉及人才稀缺、专家紧张、培训不足、资金设备及人事等保障不充分,以及工作要求不明确、部门之间协调困难、家长不配合等几个方面。
为进一步推进工作,各区县比较集中的需求是出台市级特教医教结合工作指南(实验区3个,非试验区6个,共计52.94%)、组织系统的专业培训(实验区5个、非试验区3个,共计47.06%)、提供更多工作经费(实验区4个、非试验区4个,共计47.06%)。还有2个实验区提出了对专业指导医生的需求。
4 讨论
4.1 区县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基本建立,但作用发挥有待提升
由于特殊教育的医教结合工作需要教育、卫生、残联、民政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建立跨部门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是此项工作开展的基础。目前,上海市该项制度的建立率虽已达88.89%,但还有2个区未成立联席会议,且有5个区不能定期召开会议,两者比例相加已近40%。这极大地削弱了它在搭建与特殊教育相关部门长效协同工作平台中所能起到基石作用,另外,各区县提交的材料中基本没有如何运作这一会议制度的具体内容。从高质量的议案产生、提交、审议、落实这个角度来说,该项制度的作用发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4.2 区县特教跨部门医教结合工作制度开始形成。但具体内涵差异较大
全市已有半数的区县着手架构区域性的医教结合工作制度。但实验区之间对牵头与参与此项工作的部门都未达成统一意见,出台文件的规格参差不齐,这都反映出各区县对特教医教结合具体内涵及运作方式的理解差异较大。医教结合绝不是一项新加出的工作,而是伴随着教育体制改革显现出一种特殊教育特点。医教结合作为上海特教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建立跨部门的合作工作机制是核心。区教育局牵头,区卫生局参与是该项制度必然的主体架构,区残联、区民政能对多项工作提供具体支持,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当前的医疗水平下,残疾学生多元的医疗需求决不是一、两家综合医院就能全面、充分满足的。及时、准确的残疾学生信息通报更不可能离开区卫生局的网络化管理。
由于特教医教结合制度还处于初创时间,为确实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具体负责处室十分重要。在局领导达成共识后,日常工作可由各负责处室联合发起、组织。区县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由于承担了一定的区域指导、服务功能,可以作为区县教育局基教科的重要助手参与进来。而制度保障等方面的协商工作可以通过原有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得到落实和解决,相关单位不一定要加入。理顺各相关机构、组织之间的关系既是建设医教结合工作机制的需要,也是完善、强化原有各机构功能的重要抓手。
总之,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系统性强、专业性高的工作。决不是零星几个工作通知就能涵盖。应在综合建构的基础上,由教育、卫生、残联、民政等部门联合出台工作指南,对各条线上的工作提出全面的要求。加以法律保障,促进残疾儿童医教结合工作的长效化、规范化和法律化。
4.3 医教结合工作已广泛启动,切实推进要靠跨部门长效工作机制建设
各学龄段、各类教育安置形式、各类残疾儿童的各类医教结合工作都有区县在尝试开展。康复与教育工作的整合已初具雏形,基本保健服务普遍开展。由于跨区县的盲、聋教育指导中心目前未能和服务区内的区县教育局建起有效的合作模式,很少有区县将盲、聋学生的医教结合工作统筹到自己的全局工作中来。这既增加了盲、聋中心跨区工作的不便,也极大地限制了此类医教结合工作的落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机制建设问题。
从残疾儿童发现到进入适合的教育机构接受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保健,整条医教结合的服务流程已初步建立。但各个节点工作的规范性仍需加强,特别是要保证定点诊断与多学科参与的综合性入学鉴定。各类专业队伍的建设已受到关注,不少区县配备了专职的教师、组建了特教指导医生队伍,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特别是要重视指导医生科室的多元化和匹配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提升卫生部门对各项工作的参与度。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两点上,实验区都有明显的优势。参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促进区县对医教结合问题的系统思考。构建的工作规范和保障体系可以持续性地推动医教结合具体工作的不断深入,最终带动区域特殊教育综合优势的提升。因此,切实推进医教结合工作离不开专家、医生与一线教师的深入互动,需要搭建跨部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保障合作的持续、深化。
5 结论
综合本次调研的结果可见,特教医教结合工作已在上海全市各区县普遍展开,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实验区在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明显优于非实验区,且卫生部门对于这项工作的参与度更高,部门间的沟通合作更为深入。搭建跨部门的长效工作机制,才能全面保障医生、教师、专家持续、深入的合作互动,从而在切实推进医教结合的过程中,提高特殊教育的适切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6 建议
6.1 医教结合工作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首先,上海全市各区县均要成立跨部门的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切实搭建起教育、卫生、民政、残联、财政、人保等部门问的沟通、合作平台。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医教结合专项工作制度。不仅明确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更要理顺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组织框架和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和完善部门工作制度,形成并联合有地区特点的区县特教医教结合工作指导意见。
6.2 重视和加强医教结合专业队伍建设
首先,要配齐配足医教结合工作所需的各类工作人员,特别是专职康复教师、专职巡回指导教师与专职资源教师。
其次,要十分重视区县特教指导医生队伍的建立,不仅要逐步增加指导医生的人数,更要增加医生的种类,提高指导医生专长与残疾儿童需求的匹配度。同时要关注各类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开展医教结合工作的水平。
6.3 加强对医教结合工作的经费保障
首先,各区县要加大对特教医教结合工作的经费投入。区县教育局和卫生局都应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的整体预算之中。可按生均方式制定工作经费,保障日常医教结合工作的运转。
其次,在残疾儿童辅具、特殊规格书簿等物资的适配方面,可与区县民政、残联部门原有的资助政策整合。在医教结合的背景下,用好每一笔经费,为残疾儿童提供最需要的设施设备。
同时,各区县可在特殊教育联席会议的协调下,由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针对年度重点工作、特色研究项目等的经费。整合各部门资源,多渠道筹措经费。
6.4 进一步完善特教医教结合工作实践
特殊教育调研范文2
本次行动调查中,通过走访江苏省内的几所特殊教育中小学校,了解了此类特殊学校对英语教师的需求并观察英语教师的工作状况,展开小组讨论,并将调查内容及范围拓展,再次以访谈形式进一步地询问了学校相关的工作人员,根据几次访查结果作出总结和进一步分析。
二、特殊教育院校英语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
1.关于就业单位的调查调查显示,除3.1%的学生继续升学、1.3%的学生选择出国留学外,其他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不再只是语言类工作岗位,就业岗位各不相同,其中3%就职于政府机关;2%从事特殊教育行业;40%从事普通教育行业;0.6%选择自主创业;50%在三资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工作。2.关于能力的调查数据显示,很多英语专业的学生对本专业所开课程不十分认同,认为学校所学知识和社会需要存在一定偏差,学校里学的技能不能适应职场需要,所以希望开设更多实务型课程;80%的学生意识到自身就业竞争力不强,存在知识结构缺陷和实际能力不足,与本科专业学生竞争存在很大的压力;20%的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就业形势和未来职业定位不明确的问题。3.关于未来就业前景的调查应届毕业生对未来的就业前景并不乐观,未来就业将受到巨大的挑战,约80%的被调查对象对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缺乏信心,很大程度上对能否顺利就业表示担忧。改革开放初期,随着我国逐渐走向国际,需要越来越多的英语人才,而当时精通英语的人才却少之又少,因此,国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英语人才的培养,其中就包括加大对英语类专业学生的招生幅度[1]。这项政策导致近年来各大高校英语专业招生过热,英语类毕业生总体上趋于饱和状态,出现了供过于求的局面,大量的英语专业毕业生就业困难。4.关于专业就业状况调查调查数据显示,师范类英语专业毕业生中只有40%从事英语教学工作,这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各学校的英语教师需求量接近饱和,教师编制考试难度逐年增加,对英语教师要求日益严苛。特殊教育院校英语专业毕业生只有2%选择特殊教育行业,90%以上的学生从来没有想过利用身在特殊院校的优势进入特校工作,而且很多学生认为只有不够优秀的师范生才会去特殊学校工作,由此可见,毕业生的就业观念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影响特殊教育院校英语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因素
1.毕业生缺乏就业能力,专业水平不高由于受传统办学模式的影响,学校对英语专业学生的培养和课程设置一直偏重语言、文学等理论知识的教授,忽略了市场的需求,不能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英语专业课程的设置,也没有真正满足用人单位对英语专业学生除英语以外的职业技能的需求,最终导致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色不够明显,使得在这个急需复合型人才的社会里,特殊教育院校英语专业的毕业生难以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2.毕业生对自我能力的认识不正确,对就业的期待值过高根据调查,50%的学生对留在大城市工作抱有极大兴趣,7%的学生会选择留在小城市或乡镇工作。很大一部分毕业生被大城市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经济收入、发展机会以及信息资源丰富等优越的条件所吸引,不愿意到英语人才缺乏的落后的中小城市就业。面对各种诱惑和选择时无所适从,究其原因主要是学生缺乏对自身正确的认识和定位,甚至觉得不用付出太多的努力就能获得待遇不错的工作,却忽视了自己没有能力去胜任一个好的工作岗位,眼高手低,宁愿在家里待业也不愿意从事待遇较低的职业。3.非英语专业毕业生的加入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英语专业与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水平的差距正在缩小,有些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水平甚至已超过了英语专业的学生。因此,熟练掌握英语,又有自身专业的学生更加受到就业单位的青睐[2]。
四、提高特殊教育院校英语专业毕业生就业率的对策
针对特殊教育院校英语专业毕业生就业的问题,应该从多个角度考虑、分析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这需要社会、学校和学生共同努力。当然,最重要的是毕业生应该正确地进行自我定位,转变传统的就业求职观念,以更积极主动的姿态去适应社会,迎接就业的挑战。1.社会需要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就业制度,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重中之重。因此,政府要加强相关就业政策及制度的建设,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或去贫困偏远地区就业,政府也应出台相应的扶持奖励政策,引导他们正确就业,拓宽其就业渠道。2.学校要加强就业指导(1)提供就业指导,树立正确就业观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应把就业指导和就业心理咨询有机结合起来,设立专门的就业咨询机构,定期向毕业生就业信息,做好就业指导,使毕业生在求职期间能够保持积极乐观、奋发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更好地帮助他们顺利就业。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学校一定要鼓励和引导英语专业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合理的就业目标,积极参与竞争,努力抓住机遇,降低职业期望值,珍惜就业机会。(2)以就业为导向,对英语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改革学校应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英语人才,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不断改革课程设置,将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进行组合,整个教学过程要突出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理论与实践一齐抓,夯实基础专业知识。学生在大学初期教育阶段,可以注重培养其基础英语学习能力,进入高年级后,要细分出更适合社会和市场需要的专业方向,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践学习。(3)准确定位,发展学校特色特殊教育院校应当发挥其特色,引导学生在学习英语专业知识的同时加强特殊教育知识的学习,包括手语学习,使自己掌握一技之长。特殊教育学院英语专业的学生接受过特殊教育知识和教学技能训练,具有专业素养,所以应该利用特殊教育院校的特点,让毕业生更有就业优势。
五、结语
特殊教育调研范文3
关键词:自闭症儿童 家庭教育 社会支持
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4-0027-02
“关爱自闭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良好的家庭教育有利于特殊儿童最大程度实现补缺挖潜,扬长避短。对于每一位特殊儿童来说,家庭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直以来,有关社会支持的问题得到了W者们深入而细致的探究。韦伯斯特《新大学字典》中将支持定义为一种能够促进扶持、帮助或支撑事物的行为或过程。Cohen和Mckay(1984)指出,社会支持是指保护人们免受压力事件不良影响的有益人际交往。这几位学者的观点均认为,社会支持是个体经历被爱、有价值感和他人所需要的一种信息,是一种在社会环境中促进人类发展的力量或因素。
有研究表明:“家庭应付特殊儿童带来的影响的能力与其得到的社会支持有极大关系”,“社会支持越大,父母的压力越小”。可见,如果提供充分的社会支持,就能有效缓解特殊儿童父母的压力,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和提高其家庭教育的质量。本研究探究其所受的社会支持情况以及所需要的支持,从而为自闭症儿童家庭教育提供更高质量更好的各方面支持,这不仅仅有利于自闭症儿童的家庭教育质量的提高,更有利于政府将残疾人事业及相关福利政策落到实处、有利于全社会营造关爱自闭症儿童的友爱氛围。
一、相关概念
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是儿童成长的摇篮。家庭教育是“人之初”的教育,也是“养成”教育。教育好孩子是家长的天职,也是历史和社会赋予家长的重任。家长在特殊儿童的一生当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特殊儿童比普通儿童更需要温暖的家庭和良好的家庭教育。
家庭社会支持:指特殊儿童家庭(包括特殊儿童及其家长)所受到的社会支持。它强调自闭症家庭所受的经济物质支持、对自闭症儿童父母个人精神的减压和对社会的减压。
(一)家长对子女的支持
在调查问卷分析的结果中发现: 78%的家庭为独生子女家庭,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自闭症儿童接受更好的家庭教育。当然也有非独生子女家庭中两名男童都为自闭症儿童的个例,最终结果是家长必须放弃一方的康复训练。
在调查结果中,293%的家庭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414%家庭月收入在2000―3999之间,172%家庭月收入在4000-5999元之间,121%家庭月收入在6000元以上。70%的家庭教育主要负责人是母亲,20%的家庭教育负责人是爷爷奶奶,8%的家庭教育主要负责人是外公外婆,10%的家庭由父亲担任家庭教育负责人。由此可见,在训的自闭症儿童家庭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这为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康复提供了微观的经济支持。带养人主要为母亲,父亲工作,或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带养自闭症患儿,父母工作,这体现了家庭内部对自闭症儿童教育的全力支持。
家庭教育主要负责人中,小学及以下学历占375%,初中占188%,高中占218%,中专占62%,大专占62%,本科占62%;研究生及以上占31%。
从家长对孩子的家庭教育注重情况看,大部分家长对于孩子的家庭教育是一般注重的,较少部分家庭很重视家庭教育,占375%。大多数在训儿童家长在经历过挫败和灰心感之后,都对孩子进步的期望有所降低,仅有少部分家长还能一直坚持不懈地开展家庭教育,大部分家长有忽略家庭教育的倾向。
在从家庭成员得到的支持和照顾的量表一题中,主要家庭教育的负责人提供的家庭支持量最多并且是全力支持,其次为第二照顾人,如配偶或主要负责人的父母亲。一般视家庭成员的亲疏程度而定,随疏远程度的递减,家庭支持量相应递减。大多数的兄弟姐妹的关心程度最弱。自闭症儿童家长由于孩子特殊性而烦恼时,如果受到较好的人际情感支持是很有利于家长减压的。
家庭内部的支持还表现在家长对自己教育精力投入的期望情况。家长认为自己还应该在以下五个方面做出努力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对孩子的家庭教育投入最多的是康复训练,其次是益智玩具、生活用品,较少的是教育辅导和求医问药。
(二)儿童对家长的影响
有375%的家长表示:虽然孩子进步慢,但是自己不会放弃家庭教育。有2835%的家长坦言自己曾经有过放弃家庭教育的想法。也有家长无奈表示,自己已经放弃家庭教育。在孩子总是闯祸时,有4686%的家长表示自己的情绪和行为表现是愤怒甚至有过体罚的,也有家长在后标注,自己不能自控地体罚自己的孩子。3438%的家长反应平和,会帮孩子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有625%的家长会很焦虑但是从未体罚过孩子。约1875%的家长已经厌倦并且对其置之不理。
二、 中观支持
(一)家庭与学校合作
调查结果表示:有7825%的家长会主动请教同类患儿父母康复的相关技能并将其应用在孩子的日常生活中,1713%的家长偶尔会主动请教,625%的家长不会主动请教。同类患儿父母对自闭症家庭的社会支持主要是技术支持,情感支持较少。
特殊教育调研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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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EB/OL].http://202.205.177.9/edoas/website18/18/info25218.htm,2007-07-02.
[3]黄昭鸣,杜晓新,孙喜斌,卢红云,周红省.“多重障碍・多重干预”综合康复体系的构建[J].中国特殊教育,2007(10).
[4]杜晓新,黄昭鸣,宋永宁,季佩玉,陈茜.聋儿康复教育中的HSL理论及其操作模式[J].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2006(01).
特殊教育调研范文5
在教师类型方面,调查显示,2l所学校的教师,其中专任教师710人,专职行政人员40人,其他类型(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等)的教师94人(见表1)。在专任教师性别分布方面,女性教师接近八成。710位专任教师中有女性教师558人,占78.6%;男性教师152人,男性教师比例为21.4%。在专任教师年龄分布方面,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是特殊教育专任教师的主力,29岁以下、30—39岁两个年龄段教师合计占到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71.4%(见表2)。
专任教师学历情况
1专任教师初始学历分布:本专科合计占65.6%。研究样本中,高中及以下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23人,占3.2%;中专中师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200人,占28.2%;大专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155人,占21.8%;本科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311人,占43.8%;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21人,占3%。教师初始学历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足5成(见表3)。2专任教师目前学历分布:本科及以上学历超过七成。本研究样本中,教师目前学历状况为:高中及以下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8人,占I.1%;中专中师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47人,占6.6%;大专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105人,占14.8%;本科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519人,占73.1%;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31人,占4.4%。数据表明,教师学历有所提高(见表3)。
专任教师专业类型
1专任教师初始学历专业类型。本研究样本中,初始学历专业为特殊教育的教师166人,占23.4%;非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教师414人,占58.3%;其它非师范教育专业的教师130人,占18.3%。菲特殊教育师范专业超过7成(见表4)。2专任教师目前学历专业类型。本研究样本中,目前学历专业为特殊教育的教师193人,占27.2%;非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教师408人,占56.8%;其它专业的教师114人,占16.0%。非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占到5成以上(见表4)。
专任教师的专业素质
1专业知识。在本研究的样本中,有2%的教师认为自己对特殊教育知识的掌握程度较低,69.3%的教师认为自己的掌握水平为中,另外有28.7%的教师认为自己很好地掌握了特殊教育相关知识(见表5)。2专业技能。调查中有2.7%的教师认为自己对专业技能掌握较差,有66.5%的教师认为掌握程度中等,掌握得非常好的有30.8%(见表5)。3专业态度。本研究样本中有62.2%的教师的专业态度非常积极,34.8%的教师处于中等水平,另有3.0%的教师认为自己的专业态度比较消极(见表5)。从调查看,当前特殊教育教师总体上具有比较积极的专业态度,但对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有所欠缺。
专任教师职后培训情况
1专任教师接受职后特殊教育相关培训次数。本研究样本中,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相关培训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20人,占2.8%;接受过1—5次培训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185人,占26.1%;接受过6—10次培训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145人,占20.4%;接受过11次以上培训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360人,占50.7%(见表6)。2专任教师认为培训最应关注的内容。本研究中56.0%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认为培训最应该关注的内容是特定专业技能,30.4%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认为培训最应该关注的内容是一般专业技能,13.6%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认为培训最应该关注的内容是特教理论。特殊教育教师认为特殊教育培训最应关注的内容集中在专业技能上,体现了教师在教学中的现实需求(见表8)。3专任教师接受特殊教育相关培训内容。本研究的有效样本中,接受过专业理论培训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288入,占40.6%;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特殊教育专任教师83人,占11.7%;接受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的教师339人,占47。7%(见表7)。
北京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的类型、性别与年龄结构
有研究发现,2010年度特殊教育学校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达7.05%,东部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均值为7.48%,北京地区为11.82%(行政人员142人,教职工人数1201人)[6]。本次调研显示,北京市特殊教育教师中专任教师占到84.3%,专职行政人员及其他类型教师仍占有一定比例。行政人员比例较高可能与许多特殊教育学校包含了小学与中学阶段,甚至还包括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阶段及职业中专阶段(例如北京盲校)有关。虽然在校残疾人数不多,但工作复杂,这可能是导致北京地区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占教职工人数比例较高的原因。有研究发现,2010年度全国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全国均值为67.67%,东部地区均值为68.28%,北京市的比例是71.44%(女教师858人,教职工1201人)【7J。本次调研显示,北京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中女性教师比例占到有效样本的78.6%,性别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未来应适当加大招聘男性教师的比例。从教师年龄结构来看,师资队伍以中青年教师为主力,40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占71.4%,可见,后备力量充足,能够保证师资队伍持续发展。截至2011年11月,北京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2所,在校生3325名;特教教师1228人,师生比例为l:2.7。而陕西省特殊教育学校的师生比约为1:4.3,日本特殊学校的师生比为1:1.7[8J,可见,北京市特教教师数量就国内而言相对充足,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显匮乏。
北京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的学历、专业背景与专业素质
1学历。我国特教教师专业标准规定:准备成为特教教师或获得特教教师专业资格证者需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9j。而世界许多国家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至少必须具备本科学历。本研究的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原始学历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到将近7成。而通过在职进修和继续教育,目前学历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超过七成,与全国58.4%的本科比例相比f10],已经具有较高的学历水平。但仍有22.5%的人为大专及以下学历,和许多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2专业背景。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特殊教育较之普通教育而言,更为复杂。作为一个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除了应掌握教师所共同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之外,还应掌握关于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医学、康复、社会等多方面的知识,也就是说,特殊教育职业是一个对教师专业化要求更高的专门职业,需要从业者接受特殊教育专业训练[11]。本研究样本中初始学历专业中非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占了七成以上,目前学历专业中非特殊教育师范专业人员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仍超过三分之二比例,说明学习特殊教育专业的专任教师所占比例不大,我国从事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无论是职前还是职后教育多是普通师范教育培养模式,缺少特殊教育专业素质的教育。3专业素质。通常来讲,教师专业素质的内容包含: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态度[12|。数据显示,只有28.7%的教师认为自己很好地掌握了特殊教育相关知识,30.8%的教师认为自己很好地掌握了相关专业技能,62.2%教师认为自己的专业态度为积极。总体而言,北京市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有着较积极的专业态度,但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掌握尚有欠缺,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北京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职后培训情况
特殊教育调研范文6
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个体专业不断发展的历程,是教师不断接受新知识,增加专业能力的过程。特殊教育教师与普通教师一样,也是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他们与普通教育教师相比,除了具备普通教师的专业性知识和技能之外,还有着更多的自己独特的专业性要求。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教师专业化是指高等特殊教育院校的教师的专业化,包括这些教师的专业素质、专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直接关系到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特殊教育的质量,是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是指一个师范生通过专门训练,实现培养目标及规格标准要求、形成合格特殊教育教师所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资格的培养和成长过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不仅包括教师所应有的共同素质,还包括特殊教育职业所特别需要的专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主要涵盖两个方面的内容:(1)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点不仅在于学习特殊教育专业知识,还在于提高特殊教育专业能力,打造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品质。(2)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始终要服务特殊教育教学和培育残疾儿童成人成才。
二、全纳教育视野下的高等特殊教育院校专任教师专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全纳教育是以西方的自由、平等、多元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为基础,倡导“零拒绝”的原则,认为所有的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应该接纳所有的儿童,而不考虑其身体的、智力的、社会的、情感的、语言的或其他任何条件,学校不能只为一部分普通儿童服务,而将另一部分儿童拒之门外。所有的儿童都应在邻近学校内的高质量、年龄适合的班级平等地接受教育。学校必须成为适应所有儿童多样学习需要的场所。全纳教育是接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和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的一种持续的教育过程。全纳教育的目的在于解决所有儿童、青少年和成年人的学习和教育需要,是一种理想化的,极端平等主义的教育追求。在实践中,全纳教育无法得到有效兼顾特殊学生与普通学生之间不同的课程需要;普通班级里部分特殊儿童的特殊需要无法得到充分满足。这就要求高等特殊教育院校专任教师专业化发展,但是,在社会发展历程中,由于受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我国的高等特殊教育院校专任教师专业化发展还不够充分,尚存许多问题,成了制约我国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发展的“瓶颈”。目前,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在专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特殊教育法规还不完善,缺乏专门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标准,缺乏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培养模式,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职业生活质量不容乐观,有些特殊教育教师在角色定位上存在模糊认识,自我评价消极,对工作缺乏认同和投入,特殊教育教师在专业发展意识上滞后等。此外,还存在特殊教育教师的数量严重缺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培训制度不完善、专业化程度偏低、角色认同感不高等问题。通过对全国十几所培养特殊教育教师的师范院校(系、专业)进行调研分析,研究结果显示,我国高等特殊教育院校专任教师专业化发展中尚存不足。主要表现在:(1)师资来源渠道单一。高等特殊教育院校专任教师是特殊教育专业科班出身的比例不高,教师队伍中仅有25%是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毕业生,绝大部分教师来源于普通学校和毕业于普通师范院校。(2)师资结构不合理。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与普通教育学、心理学等交叉学科毕业的教师的比例偏少,教师队伍学位和职称结构偏低,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比例,讲师占的比例偏高。(3)科研成果少,专业特色不显著,师范专业视野的局限。(4)师资培训脱离社会需求。(5)教师专业化发展与高等特殊教育发展失衡等。
三、思考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