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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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管理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范文1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

(一)市政府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为保证项目的依法、规范、有序实施,确保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纪委(监察)、检察、审计、国土、财政等部门以及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协调以及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督查。

(二)市国土资源局成立项目日常管理机构。市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管理的牵头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建项目日常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包干到人,在市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承担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根据“省级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各环节的规范性要求,加强对全市项目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和指导督查。

(三)项目所在镇政府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各项目所在镇政府切实履行项目实施的“属地主体”责任,精心组织人员,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土地权属调整、各类矛盾协调处理、项目组织实施以及项目所在村组农户的社会稳定工作,并做好与市国土资源局的沟通对接工作,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二、规范项目实施,细化过程监管

进一步强化、规范制度建设,以制度推进项目实施,实施项目全过程制度化监管。项目实施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合同制等各项制度。

(一)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为市土地复垦整理中心,项目法人可以委托项目所在镇政府或具有资质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咨询机构共同管理。项目法人应履行以下职责:组织编制项目方案;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管理制度;项目公告,包括项目建设情况、补偿安置方案等;组织招投标;签订相关合同;组织项目实施;组织完工结算,编制项目财务决算,申请项目验收;办理工程移交等。

(二)严格招投标管理。项目实施招投标工作由项目法人具体组织实施。项目法人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并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市招投标中心加强项目招投标各个环节审查与指导,项目所在镇政府、市财政局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项目法人的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合法、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理管理。一是选择确定监理单位。批复文件指定监理单位的,项目法人应与批复文件指定的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批复文件未指定监理单位的,由市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国土、财政等部门从省国土资源厅招标的监理库中选择确定,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二是实行监理人员压证制。根据项目监理工作量合理确定监理人数,确保每个项目不少于3名监理人员(总监1人,现场监理不少于2人)。现场总监与监理要具备相应的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监理期间,监理人员须将监理证书原件上交项目法人进行压证管理。三是加强监理人员管理。对监理人员不按规范履行监理职责的,项目法人要及时向监理单位出具书面整改通知,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监理资格。

(四)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各项目所在镇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插手工程施工,确保“谁中标,谁实施”。一是对项目经理实行考勤制。施工单位要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名单报项目法人,施工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将执业资格证书交由项目法人保存。项目法人以及项目所在镇负责对项目经理出勤率进行考核,项目经理每月要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22天。二是严禁违规转分包。严禁施工单位擅自转分包,施工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五)强化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法人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实施进度、质量等内容进行跟踪检查。

1、检查规划执行情况。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减规划工程内容,不得随意变更,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项目决算审计和验收不予通过。确需变更的,要严格按照程序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履行变更报批手续,不得“先上车后买票”。

2、检查新增耕地到位情况。新增耕地是项目验收的一项关键性指标,必须按照规划新增耕地内容全面实施到位,项目法人和项目所在镇政府负责跟踪检查,确保新增耕数量、质量达标。

3、检查工程到位情况。项目法人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跟踪管理,检查闸、站、桥、涵等各项工程到位情况,确保按规划实施到位。

4、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职情况。项目法人在项目监管过程中要及时对监理、施工等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

5、检查收集档案资料。项目法人督促项目建设各方及时记载、收集、整理项目资料,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要与项目实施进度同步进行,按照业主、监理和施工三类分别整理成册归档。

6、项目延期与撤销。项目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按期完成或继续实施的,可按规定申请延期实施或撤销。申请延期的,应在项目计划完成之日3个月前提出,延期不超过1年且只能申请1次;申请撤销的,应全额退回已下达资金。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无法继续实施的,可申请审计清算,结余资金按原渠道返还。凡未申请延期、撤销、清算而逾期实施的,将作注销处理。

(六)耕地质量评定。市农委负责对实施后土地整治项目区耕地质量、新增耕地质量进行监测评定,并出具耕地质量监测评定报告,对监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法人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直至质量达标为准。

三、严格资金管理,执行专款专用

(一)实行项目资金报账制。设立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专户,土地复垦整理中心为项目核算单位。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法人根据项目进度填写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财政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意见,拨付项目资金,各相关部门和主体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二)工程计量审定。工程量计量支付分四步:第一,监理单位审查已完成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审核已完成工程数量及价格,确定已完成工程款支付数额,并对应付工程支付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二,由项目法人联合项目所在镇政府对上报的工程计量进行现场抽查核对,确定支付工程款;第三,财政部门审核拨付项目资金。工程计量支付要确保工程量真实准确,严禁多报、虚报工程量,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执行质保金制度。项目验收后,财政部门应预留不少于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根据工程质量情况拨付。工程质量保证期原则上不少于5年。项目节余资金应在验收后3个月内按原渠道返还。

(四)加强项目跟踪审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预算、资金使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等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杜绝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

(五)其他。资金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四、项目竣工验收与后续管护工作

(一)竣工验收:

1、初验。项目法人应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竣工测量、土地权属调整、耕地质量评定、决算审计、档案资料整理、实施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向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提请初验。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受理申请7个工作日内会同市纪委、审计、农委、水利等部门组织初验,并形成初验报告后报请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验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验收认定为不合格:(1)未完成规划设计确定的建设任务;(2)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设备使用困难或无法使用;(3)耕地质量不符合要求;(4)存在资金截留、挪用等现象且未及时整改到位;(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终验。省国土资源厅受理申请1个月内会同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和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结果。验收结果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公示有异议的,开展调查与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二)后期管护。项目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市国土资源局与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办理移交手续,签订移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项目所在镇国土资源所(分局)负责项目后续管护督查工作,跟踪督查的年限不少于5年。

五、强化监督跟进,严肃责任追究

(一)建立项目纪检督查跟进机制。由市纪委(监察)牵头,市审计、公安、国土、财政等部门以及项目所在镇政府全力支持与配合,建立项目管理督查跟进机制,将项目实施与管理过程中的廉政、履职、社会稳定风险点列入重点督查范围,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持续跟进,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的规范、保质、按时、顺利实施。

(二)严格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市政府与项目所在镇签订项目建设目标责任状,市纪委加大对项目所在镇履职情况的督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工程进度缓慢、群众矛盾激化、项目实施不到位或项目验收不合格,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因项目所在镇直接责任造成项目超期实施或影响项目竣工验收的,三年内停止安排所在镇新上项目。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范文2

1重数量轻质量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有大量的劳动人民生活在农村,较为难以管理,使得我国在农村开展相关工作会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提高农民的经济收益,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当前我国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陷入了一定的误区。一般来说,地方政府对土地进行开发和整理工作时采用的方法大多是增加耕地,保证耕地总量规模,甚至是只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盲目的扩大耕地面积,而忽略了耕地质量的提高,导致许多优质的土地资源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在当前这一环节,我国的土地开发管理工作对于如何提高已开发土地的质量并没有足够的重视,降低了土壤开发利用工作的整体效益。

2质量管理乏力

除了在大体开发方向上的误区,监管力度的缺乏也是影响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的因素之一。由于我国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还并没有发展完善,因此在某些部分的法律法规还并不十分明确和全面。这就导致目前的土地开发整理在工程质量上出现问题,那么相关的施工单位会运用各种说辞来推卸责任甚至是逃避责任,我们缺乏有效的处罚方式和足够的处罚力度。对于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我们也缺乏相应的监管,对于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也就难以掌握,使得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质量普遍不高。

3监理职能不到位

在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施工相关工作时,通常会设置一个或几个专门的监理职位,用以委托方掌握整个大致的施工过程和施工进展,并可以详细了解到具体的施工状况,用作对于施工单位工作状况的考察。但由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量一般较大,工作范围一般较广,因此经常发生监理人员并没有及时到位,行使监理职能的情况;甚至有的监理人员被施工单位所收买,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故意隐瞒不报,或是虚报、假报等,影响到整个监理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人才素质不高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内容较为复杂,涉及范围较广,其主要包括有农业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农业设施工程、林业工程、环境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等,具有多学科和多技术的特点。因此土地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程,需要用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专门性的人才资源。但是由于目前国家还并未加强土地开发管理专门人才的培养,目前从事土地开发管理行业的人大多专业素质不高,质量良莠不齐,十分不利于土地开发管理工作的发展。因此,建立一支业务素质高、技术能力过硬、综合素质强的专业土地开发整理机构和队伍是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质量的关键。

二、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管理对策

1实行项目合同制、总监制和项目监理制

在管理机制上,应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流程,实行项目合同制、总监制和项目监理制。在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施工的监管工作之前,必须首先明确工程监理与项目法人之间的关系,确定两者各自的责任、权力和管理范围,并制定相应的合同,将这些信息明确写在合同书上,并要求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生效,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才能正式开始施工。并需要由监理公司委派一名总监理,负责整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料的收集。总监理对于整个项目有着决定权,若是发现某一区域的施工存在问题或是纰漏,可以随时叫停这一区域的施工。监理本身也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以提高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为己任,不得谋取私利,或是在工作中对于施工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行为存在包庇现象。而监理也应承担工程质量一定的法律责任,若是工程质量不过关,则应追求监理的部分责任。

2注重土地开发整理数量、质量、生态一体化

在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时,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土地除了被用作耕地之外,还具有社会和生态两大功能。而生态功能是土地最基础的功能,它是土地价值的根本体现。因此,在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之前,我们应该提前制定好详细的、合理的规划,保证在项目完成后,当地的各种用途土地面积比例合理,既提高当地居民的种植收益,也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首先,我们应该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当地的交通、地理位置、气候环境等具体的环境因素制定好大致的发展方向,并提出相应的开发措施,规划好土地的利用方式;其次,我们应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已开发耕地的质量,提高耕地的生产效率,尽量用最小的耕地获得更高的产量,这样可以减少耕地的开发,保护其他用地;然后,在开发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根据当地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开发方案,尽量的控制施工方式方法,注重工作细节,降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对当地原有生态的破坏性,尽量维持当地原有的生态环境。使当地土壤资源的生产功能、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这三者实现和谐统一。

3培养高素质的土地开发整理专业技术队伍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范文3

关键词:土地整治推进工程

中图分类号: DF45 文献标识码: A

为使土地整治更有效地服务于中国图们江地区合作开发——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国家战略,助力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食能力建设规划,2010年5月,吉林省向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报送了《吉林省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总体方案》,国家确定吉林省为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省。

2010年7月末8月初,吉林省遭受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造成我省300多万亩耕地遭到不同程度损毁,受灾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 8月26日上午,吉林省政府在永吉县口前镇官马山村,召开了吉林省灾后重建水毁耕地恢复整治工程现场会,吉林省副省长王守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做好水毁耕地核实工作,强化市、县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积极组织灾区农民参与恢复整治工作,简化项目管理程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因此,加快水毁耕地恢复整治是灾后重建各项任务的重中之重。

一、示范建设助力灾后重建,为灾区稳定、确保粮食增收提供了坚实保障

结合吉林省实际,经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国家同意将我省水毁耕地恢复整治纳入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范畴,并下达我省灾后重建水毁耕地复垦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吉林省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原有规划做出调整,建设期由原规划的3年调整为4年,吉林省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总规模525万亩,预计新增耕地23.6万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02万亩,实现提高粮食产能5亿斤,总投资56亿元。

永吉县等15个县市区水毁耕地恢复整治工程纳入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中,总规模8.63万亩,实现新增耕地8.26万亩,共投入资金4.43亿元。在国家政策和资金强有力支持下,到2011年春耕前,通过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形式完成复垦工作的重度水毁耕地全部恢复耕种条件,及时交给农民耕种,为灾区稳定、我省粮食产量再创新高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主要经验和成效

一是全面下放项目管理权,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开展推进项目建设。将项目的建设管理权全部移交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明确市县政府的职责,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有效推进项目建设。为简化项目管理程序,安图县县委、县政府采取“三边”方式,即:边施工、边设计、边招投标。项目实施后,有效治理了水土流失问题,让受灾农民及时种上地、种好地。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有效地推进项目建设。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配合的方式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市县政府组织各部门协力服务项目建设,积极抽调各部门专业技术力量,全面推动了项目建设。

三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始至终按照向农民、农业、农村倾斜的原则明确受益主体。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到土地整治项目中来。尊重民意,认真对待农民提出的建议,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切实保证农民的土地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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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文昌禄. 土地整治要坚持科学发展观[R]. 2010-06-30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范文4

1.土地整治及土地质量的概述

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将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的重大战略。

土壤质量是指维持生态系统生产力和动植物健康而不发生土壤退化及其它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包括与人类需求有关的土壤、水及生物特性,关系到以生产、保护及环境管理为目的的土地环境条件。由此可见,土地质量不仅仅涉及到土地的自然属性,还涉及到土地的社会经济属性。

2.影响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的原因

由于项目施工也是一种物质生产活动,因此,在项目工程全过程中,影响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的有五大因素,即:

人的因素:主要是施工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技术能力和工艺水平,施工管理人员的经验和管理能力。

方法因素: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技术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先进性。

材料因素: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品质和质量。

机械因素:指设备的性能和效率。

环境因素:主要是指工程技术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和劳动环境。

对这些因素进行严格的事前控制是保证项目施工阶段质量的关键。

3.影响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措施

3.1施工单位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响控制

当前许多不负责任的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后,继续以不同形式进行转包、分包,一旦转包或多次分包,责任不明确,质量难以保证。为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必须严禁施工总承包单位继续转包、分包。承包单位是施工质量的直接实施者和责任者。

3.2施工人员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的影响控制

施工人员是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质量的最为重要、最为灵活的因素,施工人员经审查认可后才能上岗,对于不合格的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撤换。

3.3施工方案等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的影响控制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技术文件,通常分为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两类,前者是针对工程项目总体施工的组织设计,后者是针对单位工程施工的局部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3.4施工材料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的影响控制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建筑材料报验单》,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

3.5工程监理工作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的影响控制

工质量的影响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建立在施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之上的,没有一个健全的、运转良好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或人员职责不明,监理工程师很难有所作为。

3.6工程质量验收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的影响控制

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是鉴定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提交工程实体、提交技术资料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工程质量问题分析、处理和进一步改进提高的过程。当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按相应的质量评定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程序及方法,并依据合同授权范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

4.保障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的措施

4.1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将质量控制落实到具体的实施者

人是工程建设的主体,也是项目实施的决策者、管理者、操作者,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实施全过程都是通过人来完成的,所以人员的素质直接成间接的影响项目的质量;要保证项目质量,就必须将项目的质量落实到具体的实施者。

4.2明确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的程序和权利

土地整治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和权利由合同、规范和项目管理规范来规定的,通常在合同中要明确质量控制的权利和责任的划分,对每一项检查要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地点,检查人员及检查制度。要实行有效的质量控制,必须与合同规定等规范结合起来。

4.3质量控制要有防范于未然的意识

土地整治项目控制的目标不是发现质量问题,而是要提前发现项目质量问题,尽量避免问题的发生,影响项目质量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所以,要保证和提高项目质量,就必须重视项目开展的每一个环节,而不能仅仅局限于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注意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尽最大可能实现质量零缺陷管理,真正做到将质量控制防范于未然。

4.4运用新技术监测工程质量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的监测是尤为重要的,运用新技术监测工程质量不但效率大大提高,而且可以实时、准确和较全面的得到一些监测数据。如地质雷达技术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的监测,航拍技术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的监测等。

4.5质量控制要充分考虑其外部影响因素

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范文5

【关键词】统计学 土地整治 框架体系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发展迅猛,使我国逐步跻身世界级大国行列。为了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将生态文明建设也加入到国家的发展战略中,全面推进资源的科学开发和合理配置。其中,土地资源一直是我国资源管理的重中之重。我国的土地资源具有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占有量少的特点。近年来,由于人口负荷加重和土地的不合理开发,我国的土地资源污染与退化严重,土地整治改革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统计学是一门通过搜索、整理、分析数据进而挖掘对象本质的学科,可以有效提高土地整治的工作效率。因此,将统计学理论知识加入到土地整治过程中,建立一个完善与高效的土地整治框架体系,对于推动我国土地的管理与保护,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土地整治体系现状

中国的土地整治起步较晚,直到2012年颁发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才真正明确了土地整治的工作任务,开始注重对土地数量、土地质量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目前,我国土地整治的研究工作还较为滞后,没有开发出一套完备、科学和高效的土地整治框架体系。

传统的土地整治体系中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已不能满足当前土地整治工作的要求。首先,当前的土地整治的理论研究还处于摸索阶段,还没有构建出针对我国土地整治特色的独创性的理论框架,没有产生独立的学科,因此无法指导土地整治实践活动。其次,在土地整治的方法设计、具体项目实施和最终的项目评价方面还存在很多缺陷,没有完备的技术体系进行支撑,无法对土地整治的全部生命周期进行监管,影响了土地整治的效率和质量。另外,土地整治的管理体系不够成熟,对项目实施主体的管理方式不够科学和规范,无法充分发他们的有效能动性,对主体的职责和权限也没有明确说明,造成土地整治活动整体效率低下。因此,我们需要对现有土地整治的方式方法进行凝练,将其归纳总结为科学的理论,并最终抽象为框架体系。

二、基于统计学构建土地整治框架体系

(一)基于统计学的理论体系

土地整治的实践活动是基于理论体系之上的,充分理解相关的理论知识,能够帮助我们指导具体的项目工作,并随着项目的不断开展深化理论研究。例如,我国学者邓聚龙教授提出的灰色系统理论,主要研究的是信息不完全和不确定时的系统。土地整治体系就是一个灰色系统,它涉及到自然环境、整治技术、经济效益、人员管理以及法律等方方面面,具有复杂多变的特性。我们将灰色系统理论引入到土地整治过程中,通过分析当前已有的信息,可以降低内部因素和外部信息的不确定性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构建科学的整治框架体系。

此外,博弈论也是一种解决土地整治问题有效的理论方法。博弈论由美国学者冯.诺依曼提出的,主要研究在冲突和对抗的情况下如何提出科学有效的决策。在土地整治过程中经常牵扯到政府、农民个体以及集体等多方利益,其中包含复杂的经济关系。一个科学有效的土地整治体系必须考虑到这种复杂多变的利益关系,要善于利用博弈论理论,在坚持国家利益的根本前提下,力求保证个人利益的公平实现。

(二)基于统计学的技术体系

土地整治是一项大型的系统工程,其中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需要分析大量的数据资料,统计学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有效地对各项数据进行分析和归纳整理,以数据的形式直观地反映土地整治工作的有效性,科学地评价土地整治带来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指导我们合理地进行土地整治工作。

我们首先使用全面分析法对土地整治工程进行体系划分,找出工程问题解决的最优方案。具体来说,我们针对土地整治体系的不同属性和功能将其细分为多个子体系,同时使用统计方法统计当前各个子体系的现状,分析出他们的属性特征,理清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针对每个子体系,我们再使用聚类分析法,按照他们的性质、特征和功能分类,并对符合相同评价标准的体系进行聚类,确定各个子体系的共同特性和个性特征,来确保不同体系的个性化实施。在子体系的具体项目实施上,我们针对项目不同的阶段,使用不同的数理统计方法,对土地整治中包含的社会、经济、文化、学科等多个方面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预测,最终评价项目实施的效益,并总结土地整治过程中的项目经验,用以完善整个土地整治的框架体系。

(三)基于统计学的管理体系

土地整治的管理体系是其他土地整治实施的基础,高效的土地整治体系离不开科学管理的保障,从项目的实地考察、规划设计到具体的实施和评估阶段,一个科学的管理体系都至关重要,它可以提高土地整治的工程效率,有助于增加项目的效益。

我们使用统计学方法分析了现有的土地整治管理体系资料,将土地管理体系划分为3个部分,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和制度管理。在项目管理上,针对项目的不同阶段和功能,又细分为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评价、资金管理、资料数据管理。具体来说,在项目规划阶段,我们可以使用典型相关分析和数理统计方法对项目的结果进行分析、预测。在项目实施阶段,我们可以GIS等空间数据分析方法,通过个性化分析研究土地整治的方法。在项目评价阶段,我们可以使用层次分析法,建立土地整治效益的评价模型,对整个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进行综合的评价。

总得来说,我国目前的土地整治体系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中,我们针对当前土地整治体系的不足,基于统计学理论探究了中国土地整治框架体系的具体构建方法。具体来说,我们将土地整治体系划分为3个层次,包括理论体系、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并依据统计学原理对不同层次的体系进行了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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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范文6

关键词: 农民联户;农村土地整治;农民主体地位

中图分类号:F30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23-0292-02

0 引言

随着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不断推进实施,农民主体地位未充分体现、施工质量差、土地利用率低、耕地后期管护难等问题逐渐显现。为有效解决此类问题,2009年,重庆市垫江县白家镇湖滨村四社村民率先开展了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有益探索,开创了全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模式创新的先河。

1 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试点运行概况

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是在传统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难、群众参与力度不够、规划设计未与未来产业规划相结合、片面追求新增耕地数量、施工质量不高、后期管护不到位、农民撂荒现象严重的背景下试点运行的,其运行原则为:联户申请、统一规划、群众投劳、产业支撑、联合经营、基金统一管理、封闭运行。

项目运行两年多来,共整治白家镇湖滨村四社土地面积33.3公顷,涉及承包农户78户,累计资金投入153.7万元,其中110多万元为县国土局投入,其余为承包商自筹资金,实现新增耕地5.563公顷,复种指数由以前的不足1变为整治实施后的3,农民年人均收入由以前的不足1000元变为实施后的5000多元,研究形成了《垫江县统筹城乡发展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垫江县统筹城乡发展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2 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试点主要做法

一是在项目申请前,找好承包商,进行产业定位。白家镇湖滨村四社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前,由村支书叶书记与返乡创业老板黄总达成协议,共同整治四社土地,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将其建成蔬菜瓜果基地。

二是农民自愿申请整治,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回收承包地予以流转,并组建专业合作社。四社在申请土地整治前,召开村民大会,按照自愿整治并交出承包地使用权原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回收的承包地打包统一流转并组建滨江果蔬专业合作社,确定黄正文为合作社负责人,将回收的承包地统一承包给滨江果蔬专业合作社,并签定合同。合作社对四社土地统一经营管理,按照田350斤/亩、土200斤/亩及最新粮食市场价格确定每年支付给农民的补偿费用。若合作社退出承包,整治后的耕地按照“同增同减”的原则及承包时的台账,重新确定权属分配给农民。

三是土地整治设计充分考虑产业发展需求。项目区拟打造为现代农业园区,建成蔬菜瓜果基地,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蔬菜瓜果基地特点,力争使设计方案满足机械化耕种、机械化运输、灌排方便等需求。

四是农民联户实施,政府与社会资金共同注入土地整治项目。四社土地整治项目打破了传统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的模式,专业合作社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当地村民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自己实施,合作社支付一定的工资,并聘请村社威望高的村民予以监管,县国土房管局土地整治中心提供技术指导。资金上充分整合了社会资金,县国土房管局与合作社负责人共同投入。

3 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试点主要成效

一是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改善了耕作条件。项目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进行田块、土坎归并、降坡等工程措施,将细碎、零散的地块,改造成连片适宜机械作业的地块,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通过配套蓄水池、沉沙凼、灌溉引水管、排水沟等农田水利设施,改善了耕作条件。

二是激发了群众主动性,改变了土地整治被动局面。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既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又根据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引导农民发展农业产业,调动了农民群众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改过去政府统管的局面,实现了政府要求土地整治转变为农民群众自愿开展土地整治的新局面。

三是降低了建设成本,提高了资金效能。项目建设不实行公开投标,直接由群众自行施工,工程质量由其自行监管,减少了项目管理、监理、中介、工程施工利润等费用,使资金直接投入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提高了资金使用效能。

四是提高了项目规划设计的实用性,针对性。群众从项目规划设计到施工阶段全程介入,广泛关注并参与监管,提高了工程规划设计的实用性,规划设计按照产业发展特点有针对性的设计,使得设计方案更切合产业发展需求。

五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增加了农民收入。项目实施后,土地由专业合作社统一利用管护,形成了“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联合生产模式,复种指数由以前的不足1变为整治实施后的3,防止了耕地闲置撂荒现象,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农民年人均收入由以前的不足1000元变为实施后的5000多元,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

4 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试点存在的问题

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系统理论还须完善创新。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虽取得一定突破,但仍处于实验探索阶段,面临一些突出问题,理论上还须进一步改革创新。如项目工程不公开招投标,直接由农民联户建设,与现行政策相悖,应研究出台专项政策予与扶持。相关项目运行管理制度、试点的深度和广度、项目所需资金、政策支持力度等都需进一步加强完善。

二是工程施工建设进度较慢。一方面由于农民联户实施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时间观念不强,作息无规律,机械化施工水平较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期。另一方面,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施工走弯路或碰到施工技术难题往往花很长时间才能解决,造成施工建设进度缓慢。

三是资金投入力度不够,资金筹措难。农民自己施工更注重工程的质量,对工程的要求更高,按照传统土地整治项目投资标准难以满足农民需求,而目前还未探索建立针对该整治模式的融资方法和融资平台,导致资金筹措难。

5 建议

5.1 深入调研,完善制度创新。建议加强对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深度调研,完善的操作办法和基金运转模式,探索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5.2 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土地、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政策上进一步予以扶持,技术上予以指导,切实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农民联户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

5.3 以产业发展为引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统筹考虑选择项目,结合项目区当地自然、生态情况,引导适应市场、具有竞争力的农业产业项目与施工项目配套建设,使整治后的土地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得以充分合理利用。

5.4 整合项目资源资金,加大经费投入。政府主导介入,政策强力支撑,将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巴渝新居、农村危旧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和土地整治等项目资源、资金整合,将田、水、路、林、村等项目资金整合配套使用,统筹规划,统一实施,最大化激发资金使用效能,加大试点项目经费投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参考文献:

[1]贺国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践与思考[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1:35-36.

[2]乌拉.农民参与土地整理问题研究——以鄂尔多斯市土地整理实践为例[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0,3(141):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