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风险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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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风险点

会计核算风险点范文1

1 会计电算化对审计的影响

1.1 审计线索的影响

根据传统的老式手工记账法,所有记账、做账、报账等工作都是由会计人员手工填制完成,一些较多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只能通过工作人员手动进行汇总编制,虽然方法比较繁琐,但是提供信息的线索还是清晰明了的,由于都是纸质而审计人员只能根据部分资料进行审查或抽样调查。会计电算化就相对不同,它取代了传统的做账方法,将数据具体化完整明了的方式呈现,但电算化都运用计算机网络等方式进行,而现在的审计人员还停留在以前的工作模式,所以导致其没有适应这种信息化管理,这样就影响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内部控制的影响

由于电算化的诞生,一些老式做账的方式方法就逐渐失去了存在价值,原来的科目汇总表或汇总记账凭证一些较为浪费功夫的工作也都需要纸质手工编制,而现在电算化的运用使这些问题都轻松得以解决,但因为传统的手工做账已被习惯使用,如今转移到电算化网络中来,使传统与现在的内部控制也发生变化,这就需要把原来的财务部门转移到信息化数据处理部门,这样一来财务人员的工作的监督就逐渐减少。如果不对内部体系进行控制,会计电算化就无法真正取代传统的老式手工记账,这样一来电算化带给人们的方便快捷就无法实现。

2 电算化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会计是企业运行或持续经营必不可少的重要岗位,它的主要职能是货币资金的收、付、转,商品经销的供应、生产、销售的过程。会计电算化作为现阶段比较流行方便的一项新技术,它的主要组成就是计算机与当前电子信息技术的结合。电算化出现在财务领域是跨越时代的转折,它使财务人员轻松完成工作,将财务信息准确有实效性的呈现,也因此大大提高了社会经济企业房展的信息管理水平等。

会计电算化虽然给企业带来很大便利,但面对审计也存在一定风险性,我们常说的审计风险就是审计人员对有问题或是有纰漏的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漏洞发现原因,有时审计人员并不做出正确严格的评判,而是发表些与事实不符的意见。审计方面出现漏洞一般由两种情况构成,首先是我们通过会计电算化的应用,就完全的依赖网络,计算机也有出现事故的时候,而这中途很容易出现的错报与漏报的可能。其次,我们审计人员自身也是一部分重要因素,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对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指出和处理。

随着会计电算化的不断发展推动适用范围也不断扩大,技术应用也随之发展。对财务管理审计环境、方法、内容也有变化,这样就使审计工作者在这方面面临很大的挑战,因为由于电算化不断发展,审计也相对应有所变化,同时也会有风险。实际上会计电算化的审计程序比较简单,都是简单易学的,首先会计审计之前要有准备阶段,然后审计过程中有实施阶段,最后通过工程中完成情况作出审计结论。

3 会计电算化下的审计分析及对策

会计电算化本有的特点就为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与风险, 因此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有利可行的电算化下审计工作的办法。

3.1 完善审计准则, 加强人才培养

因为会计电算化对审计方面的方式方法专业技能都有较大的改变,因此我们可以从审计本身出发,根据原有基础上的审计标准和准则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提升,通过实际工作的结合建立新标准新准则,但在编制新标准准则时,也需对电算化应用进行考虑,人才培养方面要考虑周全,对有潜力懂技术可发展的人才一定不要漏失,现有工作人员也要定期进行培训与审核,要保证人才与科技是相互提升共同进步的。

3.2 新建审计内部控制制度

应该根据电算化本身的特点,建立全新制度有针对性的为会计电算化下审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能够保证新环境下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在操控方面编制一套完整规范的操作流程,使审计人员无机可乘,能够认真对待以防通过计算机网络的问题实行造假或有隐瞒等现象。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及技能,管理层也不得忽视,企业或部门间有称职的管理人员也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审计是对财务部门的再监督,但审计部门的本身也是  []需要监督控制的,例如任职人员的身份要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人员管理等方面。

3.3 开发审计市场

对于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不断完善,审计工作也要随之发展,根据具体工作,开发新型审计软件。从审计角度来看,增加一些对信息系统化的格式,不断创新才能够做得更好,同时要监管部门也要做好辅助,双方协助没有问题对更新生产都是极大的帮助。

4 结 语

随着会计信息化技术逐渐成熟,电算化的未来发展趋势还是很良好的,目前我国会计行业的改革已经做出了有效成绩,成功地迈出传统化的操作时代,有了稳定的技术与超强的耐力。但想要这种情况持续发展下去或者有更高的晋升空间还是要不断努力,从本职工作做起,将实践理论相结合进行下一步研究与探讨。

主要参考文献

会计核算风险点范文2

会计核算质量的提升,促使事后监督重心转移。近年来,人民银行通过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并重的核算管理,实施安全、效率、效益的核算改革,会计核算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会计核算质量稳步提高。一是会计核算差错明显减少。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下称“福州中支”)为例,辖内会计核算业务差错数量和差错率始终保持在极低水平,并整体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09~2013年,辖内会计核算差错数量分别为20笔、17笔、14笔、10笔和6笔,差错率分别为万分之0.28、0.27、0.24、0.23和0.21。二是会计核算差错程度较轻。福州中支辖内近年会计核算差错均属规范性问题和账务处理差错,未发生资金损失或性质严重的核算事故。如会计凭证填制不规范、会计资料要素不完整、记账串户或重复记账等,此类差错都可通过纠偏或账务调整整改,对会计核算资金安全影响程度低。会计核算质量的不断提高,促使事后监督重心转移,不能局限于单一的合规性监督,停留在单纯的查错纠偏上,事后监督重心应转移到防控核算风险、防止资金损失上,应加强对日常监督结果的分析应用,通过开展会计核算风险评估和预警,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完善会计核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深化事后监督工作内涵,提升监督工作层次。

二、事后监督转型实践

事后监督转型是顺应会计核算快速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提升事后监督效能的必要途径。近年来,福州中支坚持以风险控制为导向,以绩效提升为根本,在事后监督转型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一)探索监督工作机制

针对事后监督部门未实行条线管理、业务指导分散于不同部门的现状,建立福建省人民银行系统事后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是加强协作、交流经验、共享信息的议事组织。确定联席会议学习培训、风险防范和发展规划等十个方面的议题,充分发挥省会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业务指导和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事后监督联席会议,组织省内各事后监督部门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履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全省事后监督工作的建议及措施。开展全省事后监督业务竞赛,将把好核算质量关、加强资金风险防范作为竞赛目标,以监督水平提升为根本,鼓励事后监督管理及手段创新,通过竞赛推动全省监督水平的整体提升。不定期举办事后监督专题业务培训,邀请支付结算、国库等业务主管部门介绍会计核算业务发展及风险防控重点,增强事后监督部门对核算业务及相关规章制度的理解和认识,适应会计核算业务变化后监督工作需要。

(二)创新风险监督手段

以防控会计核算资金风险为核心,探索构建风险导向型监督模式。按季发出事后监督风险提示,收集省内事后监督中发现的核算问题,通过分析问题的性质、发生频率及对资金安全的影响程度,将问题分为事故、核算差错和规范性问题三类,分别以红、橙、蓝三色标识风险等级,向省内各中心支行分管领导、核算与监督部门发出风险提示,提高事后监督风险管理水平。每半年开展事后监督业务分析,总结监督情况,分析核算差错特点,探讨差错产生的原因,运用同期对比、发展趋势预测等方式,加强对监督结果的统计和分析,排查核算风险隐患。推动核算业务分类监督,将监督对象按办理的业务范围、业务量大小分类,将监督内容按资金风险程度划分,将监督时点按月(年)末、节假日前后、一般工作日区分,明确监督标准;对重点账户、特殊业务和重要时点实施监督与再监督,对资金风险较小的业务进行合规监督,促进监督工作由合规监督向风险监督转化。开发国库支付业务监督软件,对国库会计核算风险较大的拨款、退库等资金出口环节实施电子监督,并将EX-CEL应用于国库核算平衡关系及操作日志的监督,防范国库资金风险,提升事后监督效率。

(三)促进监督成果运用

加强横向部门间业务交流,定期召开福州中支事后监督联系协调会议,业务管理部门、核算部门和事后监督部门参加。通报事后监督情况,并就监督中发现的风险性、制度性、操作性问题进行探讨。近年来,通过联系协调会议提出50余条完善会计规章制度、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建议,大多数被业务管理部门采纳,或据此明确相关制度规定,或及时向总行反映,有力地推动会计核算规范、安全开展。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结合当前事后监督工作特点,依托福州中支内联网,建立《事后监督业务工作平台》,及时登载工作动态、分析报告、会议纪要和风险提示等信息,促进全省事后监督资源共享。建立会计核算差错案例库,收集2009~2013年全省事后监督发现的差错,界定差错类型,描述差错情况,形成电子监督成果,供全省监督部门与核算部门借鉴参考,提高监督信息转化运用的效果,有效地发挥了事后监督的综合反映作用。

三、新形势下事后监督转型探讨

近期,人民银行总行下发了关于地(市)中心支行内设机构调整的意见,地(市)中心支行不再保留事后监督中心,事后监督职责按业务条线分别交由相关核算部门履行,即由跨部门监督改由部门内监督。无论事后监督部门如何调整,事后监督职责仍将履行。面对会计核算和监督机制的发展变化,事后监督只有通过转型才能适应更高的新要求。

(一)监督机制转型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将“会计核算事后监督”改为“会计核算监督”,体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监督理念。目前事前、事中监督由核算部门负责,事后监督职责由事后监督部门履行,会计核算风险控制相互关联的整体被人为分割,易形成重复监督和监督不到位的格局。应通过顶层设计和底层推动,建立起适应会计核算业务发展,符合资金风险防控需要的监督机制。一要理顺事后监督管理机制。将各级分支机构事后监督职责回归营业、国库、货币金银等核算部门,在管理机制上实行自上而下的条线统一管理,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于一体,统筹规划会计核算各环节风险防控,避免管理协调不畅、信息沟通脱节,重复且无效劳动等现象,有效整合监督资源。二要构建大监督机制。会计核算事后监督要与业务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内审部门内控检查实现信息共享,职责互补,加强监督交流、沟通、反馈力度,发挥事后监督成果独立性、及时性、全面性等特点,为业务管理部门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提供决策支持。要运用事后监督结果,确定会计核算检查方案,突出检查的针对性;要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调整日常监督重点,促进现场检查与日常监督互动互补,切实发挥监督合力。

(二)监督模式转型

目前,事后监督仍停留在合规监督层面,较多注重微观差错的检查,忽视对会计核算业务的风险评估与判断,以及对潜在风险的监测与预警。要在合规监督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系统的会计核算风险管理模式,建立风险识别、评价、预警和处置办法,充分发挥事后监督防控会计核算风险的作用。一是日常监督与风险分析相结合。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关键业务、特殊时点和要害岗位的监督,坚持从动态、全面的角度出发,分析核算过程、内部控制、资金流动等风险防控环节,开展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二是差错纠正与管控措施相结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核算差错要从管理层面、制度层面分析,及时反馈和落实整改,促进会计核算规范操作;对会计核算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问题,要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堵塞漏洞,排除隐患。三是监督结果与质量评价相结合。依据日常监督结果,对核算过程、核算结果和核算管理持续跟踪、监测,定期评价会计核算状况,针对人员配备、岗位设置、核算操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要提出加强管理的具体建议,实现由真实性、合规性为主的监督向以资金风险防控为重点的监督方向转变。

(三)监督手段转型

相对于不断升级完善的会计核算系统,事后监督手段滞后,特别是占整个事后监督业务量70%以上的国库会计核算,仍以手工监督为主,缺乏层级控制、自动识别和全面涵盖。借助科技力量,改进事后监督手段,提升监督效能是推进事后监督转型的必然选择。一是开发监督系统。改变目前国库、货币发行会计核算手工式、粗放式监督状况,探索监督系统与核算系统的有效对接,从核算系统提取原始数据,将人工核对、计算、校验等基础监督功能以监督系统替代;依托系统功能,从日常业务监督、风险环节监控、重要事项审批等不同角度,实施重点、实时、动态监督,并对各类核算数据进行监测与统计分析。二是优化监督系统功能。ACS监督子系统,不仅具备对特定业务的实时监督功能,还通过设定监督条件对一般业务比例监督,前移监督关口、突出监督重点,相比原有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复核式比对的监督模式前进了一大步。但仍存在优化空间,如ACS凭证受理与账务处理前后台分离,营业网点与总行业务处理中心各负其责,该模式下核算资金风险隐患理论上只存在于凭证影像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地(市)中心支行监督职责调整后,凭证从核算到监督环节的即时传递成为可能,应将凭证影像监督由事后监督调整为实时监督,避免监督时效滞后在风险防控上的局限。同时,对核算系统能自动校验、核算环节已实施控制的业务,如商业银行通过ACS前置系统办理的财政存款、电子对账业务等,可调整事后监督频率,将按旬、按日监督改为按月监督,避免重复劳动,提高监督效率。

(四)监督队伍转型

会计核算风险点范文3

(一)业务处理流程进一步优化

ACS对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改造,从设计理念到核算模式均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营业网点作为会计核算的前台,只负责业务受理审核、凭证扫描等基础工作,会计核算信息录入、账务处理被剥离至全国业务处理中心;所有在人民银行开户的单位之间的账务往来均变为内部转账,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系统自动校验功能增强,减少了核算差错的发生;账务处理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如同城票据交换轧差净额清算以电子信息格式导入ACS后自动记账,交存款业务由银行机构通过综合前置系统提交电子信息后系统自动处理等,核算流程再造减少了凭证填制和业务处理环节,业务处理时间大大缩短,业务处理效率显著提高。

(二)基层核算岗位配置进一步精简

按业务处理需要和内控管理的要求,ACS模式下地市核算主体设置市级运管中心主管岗、参数管理岗、营业网点主管岗、业务受理岗4个岗位,较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模式下岗位设置大为减少,有效地化解了基层央行因会计核算人员数量不足、岗位业务量不均衡等原因所致的兼岗过多、违规兼岗等问题,有力保障了会计人员轮岗、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

(三)业务风险减少且控制难度降低

ABS模式下,基层央行营业部门承担业务处理中的会计核算、联行往来和综合管理等风险。ACS模式下,营业部门的会计核算风险、联行风险上移至业务处理中心,核算处理流程的变革大大减少了营业部门业务风险,且风险性质变得较为单一,风险点主要集中于外来凭证审查及凭证编制。风险控制难度有效降低,在日常核算业务处理过程中,ACS通过账务集中处理、流程参数化控制等措施,使得基层央行的操作风险、系统风险得以有效降低或规避。

(四)会计核算监督控制进一步强化

会计监督是提高会计核算质量的重要手段。传统的会计核算监督基本上是事后监督,由于人为因素和监督的滞后性,会计核算监督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ACS通过重塑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机制,利用影像信息和会计核算档案数据库,采用预警、控制等方式强化过程监督,使得整个会计核算过程成为“阳光操作”,实现业务流程与风险监控同步化。通过事先设定监督条件,对开销户、参数维护和非工作时间操作等业务进行实时监督(T+0监督),将风险控制关口充分前移,对会计风险的控制贯穿于会计核算的全过程。

(五)会计信息决策价值进一步提升

ACS运行后,实现了人民银行会计数据等信息的纵向集中和横向整合,将以往因地域和部门限制而形成的“信息孤岛”有效连接,克服了会计数据分散、采集环节过多、逐级汇总延时等弊端,会计报表的汇总时间由原来的一个月缩短至次日,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大大增强。基层央行的会计核算工作重点也随着系统功能的变化而进行了适时调整,由业务操作型向管理型转变,由注重会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向提高会计核算数据的分析利用转变,通过从海量会计数据中甄选出有价值的会计信息并进行深度挖掘,为中央银行政策制定实施提供信息支持和决策参考。

二、ACS运行对基层会计核算的挑战

(一)全新账务处理模式使得传统内控制度不再适用

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运行操作和内控管理都必须依靠制度的约束才能完成。ACS运行后,原有的会计核算制度已经滞后于业务的发展,在业务处理方式已完成转变、新旧制度交替期内,基层会计核算人员对原有部分制度的执行存在偏差。同时,在账务处理集中模式下,核算业务系统已将凭证接柜、业务受理与会计记账、账务核算相分离,营业网点不参与记账和核算,这使得营业网点的核算人员变成了办理柜面业务的操作人员,而非传统意义的会计核算人员。随着基层核算主体岗位职责的变化,新的会计核算内控要求与传统会计核算内控制度存在脱节现象,使得传统会计核算内控制度的很多制约性内容失去了针对性、适用性,易产生新的内控风险。

(二)会计核算业务风险点发生转移

在ACS中一些传统的会计核算控制措施被省略或内置到会计核算应用系统中,如各种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账号户名的一致性等均可在系统中进行自动校验和控制,克服了以往核算模式下操作弹性管理的弊端。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由系统自动完成,现行的以不相容岗位职责相互分离为重点的风险控制措施已不再适用,ACS模式下会计核算业务风险点与传统会计核算模式下的风险点存在显著差异,这就需要基层央行重新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如ACS中会计信息和报表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完全取决于原始凭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这使得对原始凭证的业务受理、审核、账务处理和监督成为风险控制的重点;营业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编制凭证的业务、同城票据交换业务等都是资金案件易发区,因此,确保对每笔存在风险隐患的业务进行授权控制尤为关键。

(三)应急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随着ACS业务处理和数据存储的集中,原来分散的风险也随之集中,但目前基层央行对集中风险的处理能力不强,仍停留在对单个系统的应急流程处置和故障恢复的风险防范阶段。同时,目前ACS日常应急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ABS已无法作为ACS的日常应急备份。由于ACS与ABS系统运行平全不同,数据格式不同,导致两者之间数据衔接难以实现,同时ABS设备老化严重、业务人员对ABS的操作技能渐缺等问题的存在,使得ACS回退到ABS的可行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二是ACS业务处理模式下,基层会计核算人员只负责凭证受理扫描、审核和上传,不参与真正的账务处理,随着时间推移,基层会计核算人员将慢慢变成熟练的扫描员,渐渐不明白真正的账务处理原理,如遇突发事件须启动手工处理账务时,可能出现无法应对的局面。

(四)安全管理作为业务系统的支撑变得尤为重要

数据大集中后,业务处理和风险控制对计算机程序、软硬件设施、通信网络的依赖性增强,技术性风险成为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重要风险,且风险的突发性、传染性更大,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管理是数据大集中模式下面临的最为严峻的挑战之一。ACS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通信技术,管理效率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务系统和网络的稳定与否。目前,ACS正处于上线运行磨合期,系统与网络安全管理须进一步完善,有效防范和化解因网络、技术等故障导致错账、统计错误甚至业务无法正常处理的风险尤为重要。

(五)对基层会计核算人员综合素质要求提高

一是基层央行营业部门会计核算人员老化,从业务操作型向管理分析型转变难度较大。二是基层会计核算人员长期从事单一会计岗位,从事程序化、重复性业务操作,容易产生“操作定势”和“经验做法”这些不合规的“习惯性操作”,导致业务人员形成惯性思维,容易在进行重要风险岗位业务操作时增加风险的机会。三是ACS模式下,基层会计核算人员从事的业务看似简单,但事关业务的真实性、凭证的合规性,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会计核算质量的高低和核算风险能否有效规避。四是ACS打破了原有会计核算模式,通过流程再造将会计人员从简单的操作工作中解放出来,从事会计管理相关工作,这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ACS模式下完善会计核算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ACS内控制度,提高内控管理能力

ACS上线运行后,全国341个核算主体均依据相同的标准,采取统一的方式进行会计核算业务的处理,营业网点的业务种类趋同,区域差异缩小。在新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模式下,加强顶层设计,由总行考虑在会计核算整体管理职责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具有前瞻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会计核算内控制度;各分行、省会中支细化和制定针对ACS内控制度具体措施,确保《中国人民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对原有会计核算不实用、过时的核算制度,尤其涉及岗位衔接、岗位职责划分等事项的内部控制,应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尽可能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防范资金风险的措施,确保会计核算制度的严谨有效。

(二)全面分析业务流程,加强风险防范能力

基层营业部门根据新的业务流程和内控管理需要重新进行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从业务受理,凭证填制,数据录入、处理、输出等环节加以控制。加强业务受理和凭证要素审核,从源头上控制凭证填写要素错误或凭证使用错误等问题,避免上传未经审核的数据影像信息。加强录入控制,确保经审核后的数据能完整、正确地录入并转换为系统可识别的形式。完善处理过程控制,确保已录入数据完整、准确地传输和处理,防止数据丢失、重复或出错。强化输出控制,保证为有权限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确、完整的数据信息。

(三)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为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各核算主体应根据总行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演练效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会计核算人员能及时、快速做出准确应对。二是建议通过开发单机版ACS应急处理程序的方式满足应急管理需要,一旦ACS出现瘫痪,各营业网点可临时使用该系统完成简单的账务处理,待ACS恢复运行后,可将数据导出后迁入ACS继续使用。三是储备会计核算人才,加强会计基本技能锻炼,如会计核算应用系统突遇特殊情况宕机,不得不启用手工操作时,核算人员应具备会计业务手工处置基本能力。四是根据会计核算业务纵向集中的特点,强化条线管理,密切上下级沟通联系,拓宽交流渠道,构建纵向风险联防机制。

(四)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会计核算安全意识

为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要形成有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通过强化生产安全和信息安全,将集中风险控制到最低点。从技术和管理上防止计算机软硬件出现故障导致信息丢失或系统瘫痪。采用先进的网络安全控制技术和有效的计算机病毒防范体系、网络漏洞检测和攻击防御系统,防止病毒和黑客的入侵,确保会计信息安全。建立数据备份和数据档案管理制度,保持会计核算业务连续和稳定运行。同时,进一步提高基层央行会计核算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对日常业务处理中发现的网络异常导致的苗头性问题,如上传文件异常、待启动业务处理流程等情况要高度重视,及时有效地开展风险排查,强化日常运维管理。

(五)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提高核算队伍综合素质

会计核算风险点范文4

关键词:国库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监督效能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3(3)-0090-04

国库会计风险作为中央银行的高风险区域,是资金风险控制的重中之重。随着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的推广运行,国库会计组织体系和会计核算模式发生了重大变革,导致会计核算和风险分布呈现诸多变化。国库会计数据集中核算监督的意义在于对国库会计核算过程和环节加以预测分析,是实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检验的有效手段。本文以国库资金风险在国库会计核算过程中的表现作为切入点,提出在国库会计数据集中核算新形势下,由单纯针对核算结果的事后监督到面向核算过程的全面监督转变的整体思路,并给出有效提升国库会计核算监督效能、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相关建议。

一、国库会计核算过程风险分析

(一)内部流程的操作风险往往与资金损失事件构成共同体。内部流程的操作风险是指操作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工作疏漏、不规范的业务操作、对核算系统功能不熟悉或风险意识不强等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基层人民银行国库人员如果主观上对操作风险认识不足,没有充分意识到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员参与的过程,就可能出现内部控制松懈、制度执行不严,从而引发资金案件。某支行员工挪用公款7000万元一案,经办人员在审核时发现原始凭证有三处明显瑕疵的情况下,依然受理了该业务,最终导致挪用公款事件的发生,这正是相关业务人员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引发资金损失的教训实例。目前,在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的大环境下,国库数据在实现集中化的同时,也逐渐实现了网络化和无纸化管理,国库人员只需打开系统菜单,做相应的点击操作即可完成某项国库业务的处理。这样一来,在减轻国库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产生了国库人员对计算机及网络的依赖性,如果不注重学习新知识新业务,可能导致国库人员对国库业务的理解把握能力、灵活处置能力和应急控制能力的弱化,那么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国库人员不能及时正确处理,就可能导致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同时,如果国库操作人员的素质跟不上国库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对新推广的硬件设备、软件程序和服务功能不熟悉,极易因操作失误引发风险。

(二)制度性问题将成为核算业务操作风险防控的基本着力点。制度是所有业务活动的基础。从国库现存的相关制度看,核算业务还存在着部分制度与业务发展不协调及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这也是诱发操作风险引起资金损失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体现在:国库现有制度及规定不能涵盖国库各类业务的全部过程,使部分业务环节可能存在无法有效监督的状态。如国库预留印鉴方面,国库预留印鉴用于国库库款支拨、更正、退库和对账等相关业务凭证及报表上,随着财政部门、征收机关和银行业务的细化以及内设部门增加或变更,新旧预留印鉴变更情况时有发生。目前指导国库会计业务行为的重要规章制度中,对预留印鉴的启用、变更、遗失及注销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对预留印鉴中印章的种类是行政公章、财务公章还是业务公章,以及印鉴的形状、大小、字体及是否可以带日期等并未进行统一规定。在国库业务实际监督工作中发现,留存在国库部门或监督部门的预留印鉴种类繁多,有行政、财务、业务和柜台印章,而且有的印章带有核算日期,有的印章没有带核算日期,这给国库部门和监督部门核对印鉴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时常会因预留印鉴问题产生疑问,给国库的资金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三)业务核算集中和系统设计的缺失可能形成新的核算监督风险。由于国库核算系统的更新及业务模式的改变而产生的新的风险点,使得核算监督进一步复杂化,如果监督水平跟不上,容易造成因监督缺位而产生的风险。一是集中支付业务先支付后清算的方式使资金出口监管处于被动地位。由于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较多,办理清算时间集中,因此对于大量的明细支付信息难以进行审核。目前对该业务的审核主要集中在支付申请划款凭证票面要素的完整和合规方面,对于资金支付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资金用途及科目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则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二是业务处理差错及风险的可控性有待提高。TCBS是一个扁平化伞状结构的业务系统,地方各级国库在拓扑结构上均为相互平行的远程客户端与TCBS中心相连接,因此省分库对地市中心支库及区县支库进行有效监管的能力有所削弱,下级国库的业务处理差错和业务操作中的风险上级国库无法直接控制。三是系统参数设置规则和程序较为复杂,不利于基层业务人员掌握。TCBS参数设置规则复杂,而且需要各级国库之间联动,某县支库的参数设置错误可能会导致全省所有国库的参数设置无法生效。根据对陕西辖内县级国库现状的分析,目前普遍存在人员老化、业务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因此TCBS参数设置工作对人员素质的较高要求是基层国库面临的严重挑战。

二、现行会计核算监督模式存在的弊端

(一)受传统监督模式制约,国库会计核算的风险点依然存在一定的隐蔽性。目前,事后监督工作的定位是在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实施全面监督的同时,对涉及国库资金风险的业务和操作环节实施重点监督。从当前事后监督部门的监督实践看,全面监督至少要完成“一折角”、“二审核”、“五核对”等一系列工作,以保证原始凭证和印章印鉴的真实性、各类凭证要素的合规性,以及各类会计资料账证、账表、账账相符;此外还要承担会计资料的排序整理、装订编码、入档保管等大量辅工作,在业务高峰期更是埋头于大量的会计核算资料中。如果完全靠手工处理,事后监督人员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无暇对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进行深层次监督分析,难以发现隐藏其中的一些风险隐患。因此受这种传统监督模式制约,事后监督工作很难向纵深发展,导致国库会计核算的风险点依然存在一定的隐蔽性。

(二)实施非现场监督,难以全方位把控会计核算风险。目前事后监督部门单独承担会计核算监督工作,其实施对象是对国库会计核算结果而非国库会计核算过程的监督,这种监督模式只是依据国库部门提供的静态核算资料,根据监督人员对被监督资料可能存在的问题来审视业务操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目前,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从受理会计资料开始到记账凭证、账表以及系统相关凭证输出打印是一个动态过程,事后监督人员要从核算后台角度来全方位分析和判断国库会计核算过程是否存在作案动机和违规操作的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如前台会计核算人员是否违规兼岗、操作人员离岗是否及时退出操作界面、操作人员名章、预留印鉴及重要空白凭证是否按规定妥善保管等,这些情况仅站在事后角度实施非现场监督是难以判断和发现的。从近年来人民银行通报的会计核算中发生的经济案件来看,发案过程主要是在核算过程中,如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管理、以情面代替纪律,有章不循,随意减少必要的操作环节等等,都是产生风险的重要因素。而事后仅靠静态的会计资料实施非现场监督,在相关会计资料中是很难发现问题的,因此现行事后监督模式难以全方位控制国库会计核算风险。

(三)部分县(市)支行国库会计核算监督机制有待提高和完善。依据现行规定,对未成立监督部门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原则上实行跨部门监督,由本行视具体情况确定。在部分未上收国库事后监督业务的县(市)支行,其国库事后监督实行了跨部门监督。事后监督岗位从国库部门分离出来后,在部分未上收国库事后监督业务的县(市)支行,有的设在办公室,有的设在内审纪检部门(事后、内审、纪检岗位合署办公),从监督管理层面上看是增强了国库事后监督岗位的独立性,但实际上可能让该监督岗位处于懈于管理的境地,即本部门主任不好管,该部门与上级行事后监督部门不对口而无法管,被监督的国库会计部门管不了,从而可能导致部分县(市)支行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监督流于形式,形成了新的监督风险。

(四)国库会计核算的现代化与事后监督手工操作的差异,可能形成国库核算监督的操作风险。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系统的建设,从全国统一设计推广应用的国库会计核算系统(TBS)1.0版一直到4.0版,再到目前逐步在全国推广应用的现代化的TCBS,国库资金在途时间明显缩短,国库数据进一步集中,国库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国库工作效能有效提升。而多年来,事后监督部门对国库核算业务一直实施手工监督,这种国库会计核算的现代化与事后监督部门传统的手工监督方式之间的差异,与当前央行信息化技术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形势不相匹配,不利于充分提高监督部门的工作效率,难以真正发挥风险防范的作用。

三、会计核算监督由事后监督向核算过程监督转变的必要性

(一)会计核算监督是一个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检验的有机整体。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应该是核算部门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以及监督部门事后检验的一个三位一体、相互补充、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国库部门和监督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对国库业务实施有效监督。国库部门负责对国库业务进行事前柜面审核、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监督部门负责对核算结果进行检验,两个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实现国库业务的全方位的监督。认真、细心、扎实地做好事前审核可以及早发现票据差错和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事中控制可在业务处理的动态过程中将风险排除或降低到最低程度,达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防范和控制风险发生的目的,促进国库制度落实、业务操作规范,确保国库资金安全。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可以弥补事后对会计资料静态监督不足,将风险隐患消灭在问题发生的萌芽阶段,而事后检验是过程控制的延续,是对会计核算业务存在问题的复查和审核。因此,事前、事中和事后风险防控手段的相互补充、互相配合是防范和降低国库资金风险的有效手段。

(二)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构成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从监督性质来说,事前监督是对国库核算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监督,事中监督是对国库资金操作过程风险的监督,事后监督是对内部资金风险结果的判断和检验,发挥着最后“防火墙”作用,三者既有共性又有区别,共同构成内部资金风险监督机制。其共性体现在:都必须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制度规定、业务处理办法和操作规程,规范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行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区别体现在:事前监督把握制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事中监督是对业务操作环节的基本风险单元进行控制和监督,是业务过程中实现风险防范的一道重要防线;事后监督虽然是对国库核算最终结果的监督,但存在时效性较差等问题,只能对国库部门提交的日常核算资料进行监督检验,为防范后发风险提供防控分析和监督依据,对核算中已发生的风险则无能为力,在风险控制体系中属风险识别和预警环节。由此可见,事前审核是基础,事中控制是关键,事后检验是保障。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位一体是人民银行国库资金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需要认真加以分析研究,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三者监督效能的有效途径。

(三)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配合有利于提升资金风险的控制能力。事后监督的工作载体主要是国库部门的凭证、账表等会计资料,这是国库会计核算结果的集中反映。风险产生于过程,反映于结果。在结果中发现问题时,风险早已在过程中发生,控制措施已经失效。因此,事前制定详尽全面的各项制度、操作规程,事后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其目的都是为了防范核算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如果仅局限于对结果的检验,仅靠事后监督部门的力量来完成核算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倘若在事后监督过程中对核算结果未发现问题,并不能排除核算过程不尽规范的可能性,仍存在形成国库资金风险隐患的可能性。因此,将国库会计核算的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与事后对核算结果的检验相结合,构筑国库部门与事后监督部门相互配合的统一监督体系,是提升国库资金风险控制能力的有力保障。

四、提升国库会计核算监督效能的新思路

要提升人民银行国库会计核算监督效能,事后监督部门在强化监督工作的同时,要注重突破监督理念,增强与国库部门的监督合力,把握好各个会计核算操作环节的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策略。

(一)建立核算过程监督标准化操作流程,将风险控制于会计核算整个环节。现行的会计核算监督机制侧重于对核算业务结果的事后审查,而对于防范性的事前及事中监督则相对缺失。要防范核算资金风险,仅仅局限于对核算结果的检验是不科学的,必须将风险控制的重心放在核算过程。因此,新形势下会计核算监督工作的重点,应在提高事后监督效能的同时,与核算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每一个核算环节的标准化操作流程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杜绝业务操作人员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操作人员业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二)合理设定现场监督内容,灵活采用现场监督方式。事后监督应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向风险性监督过渡。通过对核算业务办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点进行观察、识别和分析,实现对相关风险的持续监控和有效管理,做到核算结果监督和核算过程监督的多渠道控制。建议合理设定现场监督的内容,灵活采用不定期监督与突击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对外来会计资料的交接、重要物品保管、会计重要事项、柜面监督情况、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核算等进行现场监督;二是根据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涉及账务参数或财政体制参数设置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检查TCBS中相关模板的参数设置和变更情况;三是对重大节日、重点业务、重点岗位进行有目标、有针对性地重点查验。总体来说,要做到现场监督内容客观扎实,不留“死角”和“盲点”,使风险隐患降至最低。

(三)创新会计核算监督手段,提高国库业务监督效率。在TCBS基础上,创造性地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国库会计核算监督系统,并与国库业务系统连接,实现数据的充分利用。通过向事后监督部门提供国库业务处理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数据、业务操作日志监测数据和关键业务的重点监控数据,从而实现对TCBS业务处理、参数设置和账务记载的全面监督。监督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将把监督人员从大量机械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大大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率。此外,可在应用监督系统的基础上,对日常监督过程中积累的监督业务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对风险产生的正向成因进行归纳,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并将该模型程序化并嵌入监督系统中,由监督系统根据该预警模型的建模原理,自动识别、计算并预警信息,从而进一步提高发现国库业务潜在风险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不断增强国库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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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锐.提升央行事后监督效能的途径探析[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35-37。

会计核算风险点范文5

1 当前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状况及存在问题

1.1 县支行网点业务量小,操作风险较突出。

现行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简称abs)模式下,伴随人民银行县支行业务库和发行库的逐步撤并,其业务量大幅萎缩。以洞口县为例,县支行网点会计核算业务主要包括转账支票、电汇、缴财政性存款、国库同城票据交换资金划账凭证(税票、拨款用凭证,2008年9月1日启用该凭证)、同城差额记账、贷差上划、支付系统来账(资金汇划补充凭证)、人行报费用、表外业务等。从洞口县支行2008年1-12月份业务量统计结果看,每个县支行的日均业务量为7.54笔,个别工作日甚至不发生业务,业务量较大的工作日一般也不超过30笔业务(仅指报费用当日业务)。(见表1)

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量的急剧下降极易产生操作风险:一是业务人员放松对会计核算业务技能的学习,可能会由于不熟悉业务而延误或错误操作,带来资金风险;二是随着县支行网点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的减少,业务人员对会计核算关注度降低,容易出现由于疏忽大意漏记账务的现象;三是因网点不在同一区域造成的风险,如资金通过大额支付汇划,网点柜录入,将原始凭证扫描发送中支联行柜核对后,由中支联行柜发送出去,这样通过简单扫描,普通电子邮件传递,存在极大的人为通过电脑进行仿造或克隆的可能性,而原始凭证则因为传递时效的因素,通常要t+2日方能由中支事后监督中心进行核查,构成较大的风险。

1.2 县支行风险防范能力弱化。

实行集中核算后,县支行会计核算职能萎缩,业务处理简单化,风险防范意识淡化,对各项内控制度的重视程度降低。同时,由于会计核算账簿等资料集中存放在中心支行,对县支行会计核算的现场检查仅仅是查看各类登记簿、系统设置等,缺乏与账簿的相互核对,不易于及时发现风险,会计监督检查效果不佳。如吉林省人行梨树县支行发生的会计人员盗用重要空白凭证,骗取农村信用社190万元资金的案件,典型地暴露了当前县支行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1.3 会计核算岗位设置弹性小,现有会计核算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

虽然目前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量很小,但要完成会计核算的各项工作,仍至少需配备三名会计核算人员。而有的县支行在会计核算集中后,对会计人员进行了调整,将业务素质、思想素质较好的会计人员调至其它岗位,导致现有会计核算人员思想不稳定,工作懈怠,业务水平不高。另外,县支行会计核算人员年龄老化现象严重,以洞口县支行为例, 40岁以上会计人员占71.43%。这种会计核算人员现状很难满足会计核算电子化对人员素质的要求。

2 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中心支行的可行性

2.1 目前已具备核算业务上收的基本条件。

以洞口县支行为例,一是无发行库;二是由于交通日益发达,支行与中支交通素缩短在一小时车程以内;三是辖内商业银行已实行会计核算扁平化管理;四是abs的顺利运行,给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提供了灵活的系统性支持。

2.2 核算业务上收后会计账务处理的可行性。

在集中核算模式下,县支行只是核算中心的一个营业网点,县支行各项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后,可以将上收网点的业务集中到中心支行营业网点(或其他设库支行)来处理:

(1)被上收核算业务行所在地的政策性银行(洞口县仅有农业发展银行),其业务目前日常已趋于无业务状态,若有业务发生可由其管辖行统一办理;也可在中支营业室开设准备金存款账户办理业务(一般不必要)。

(2)被上收核算业务行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行)由其管辖行办理清算业务,财政性存款的缴存也可由其管辖行统一办理;也可在中支营业室开设准备金存款账户和财政性存款缴存账户办理业务。

(3)被上收核算业务行所在地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等)办理清算业务,缴存款业务可在中支营业室开设准备金存款等账户办理业务;也可在其他设库支行开立账户办理相关业务。

以洞口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农合行)为例,其日常业务主要有:现金业务,税款及拨款清算业务,缴存款业务,资金拆借业务等。目前洞口农合行在就近设库支行人行武冈市支行已开设准备金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现金头寸业务,若洞口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后,其可在武冈支行进行现金业务,缴存款业务(每月三次)、资金拆借业务等办理。税款及拨款清算业务可在中支营业室开设准备金存款账户办理。据了解,其自身资金拆借业务,待全省联社系统联网后即可解决。

(4)被上收核算业务行所在地的邮政储蓄银行可在中支营业室开设账户用于资金划转,也可在其他设库支行开立账户办理相关业务。目前洞口邮政储蓄银行在人行武冈市支行已开设准备金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现金头寸业务,其在洞口县支行的账户余额仅为3万元左右,平常已无业务发生,该账户实际意义不太,已名存实亡。

(5)被上收核算业务行所在地人行自身财务核算,实际上县支行早已执行报账制,若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后,完全可收中心支行营业室统一办理。

2.3 充分考虑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后中支国库业务处理承受能力的可行性。

(1)税款缴纳入库及退库业务。县支库与中心支库通过内部往来科目进行资金的划转。县支行与金融机构只存在传递税票,金融机构可通过过渡户进行税款资金的集约划转。退库时,反之亦然。

(2)财政拨款业务。拨款业务通常在每月的固定几天集中拨付,因此集中拨付时的中支国库科工作量会成倍增加,以洞口县为例,集中拨款时日平均180笔以上,若仅以全市七县计,工作量则超过1260笔业务增量,对于此问题,可以采取“集约拨款”形式加以解决。即,对每笔单位拨款,可以按其开户银行分别进行归集,以拨款合计金额进行资金划转至“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账户,另附拨款资金明细清单即可。因为目前每一笔不同单位的拨款资金划转至其在金融机构的银行账户,实际进入的是地方“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统一账户。这样,以洞口县七家金融机构计,全市则有49家金融机构,1260多笔拨款业务增量则可简化为最多49笔,中支国库科业务处理即可承受。

3 县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应注意的事项

3.1 明确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的目标和原则

(1)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的目标:一要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减少会计风险点、切实增强防范会计联行资金风险的能力;二要合理配置基层人行的人力资源、降低会计管理和运营成本,达到实行会计管理扁平化的目的;三要优化岗位设制,提高工作效率。

(2)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采取先试点后视情况分步推广的方式;二是要求以省级中心支行组织指导,中心支行具体实施;三是不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业务处理,兼顾风险防范与金融服务,确保资金清算安全。

3.2 做好会计核算业务上收的各项应急准备

(1)中心支行与各县支行交接的各类资料均需统一造册,并建立严格的交接签收制度。中心支行应保留全部会计核算业务上收的有关资料,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2)事后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前后的会计业务监督工作,确保在监督资料全部送达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督工作,及时向前台反映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会计核算业务上收的顺利开展。

(3)县支行会计核算业务上收后,若发现涉及以前县行网点的会计核算差错、会计业务调整等,通知中心支行会计财务部门,由其通知县支行会计部门,经原经办人员确认后,由中心支行营业室综合柜调整。

(4)封存的设备应由县支行会计部门科技人员共同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设备的通畅和正常,保证各业务系统的随时运行;同时保管好封存的系统超级用户口令、操作员口令、操作手册等资料,以备随时启用。

3.3 正确定位县支行会计职能,及时引导县支行实现会计工作重心转移。

(1)消除影响,化解风险。应及时消除核算业务上收后的负面影响。核算业务上收的不利因素有:一是县域金融机构不在人民银行县支行开户,县支行将失去了解监控当地金融机构资金头寸的有效手段,对金融机构的会计管理也将失去会计核算系统的支撑。二是由于业务回单传递、内外对账空间距离拉大,金融机构账务凭证传递、资金划转、入账及对账时效等方面都将受到一定影响。三是核算业务上收初期,业务不熟悉或者习惯做法等因素,容易造成核算差错。对上述不利因素,县支行应予高度重视,并切实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化解。

会计核算风险点范文6

【关键词】人民银行 会计 监督

201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监督办法》出台,从监督机构和人员、监督内容和方法、监督工作程序、监督工作管理等方面赋予了事后监督工作新的内涵。事后监督部门运作7年有余,全面、及时地开展事后监督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有效提升会计核算质量和会计核算监督水平的要求相比,差距仍然明显,问题依然存在。

一、现状分析与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监督模式

事后监督部门按照相互制约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采用集中监督和分散监督相结合的方法,采取人工监督和计算机监督并用的手段,对会计集中核算业务进行全面审核、控制和检验。如:会计集中核算监督主要依托中央银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子系统(以下简称AAS),在每个工作日对综合柜、联行柜、网点柜进行持续监督。以人行某中支会计集中核算事后监督情况为例:2005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共监督会计集中核算业务292743笔,其中发现核算差错共计318笔。2008年会计集中核算业务36655笔,核算差错47笔;2009年会计集中核算业务38188笔,核算差错19笔;2010年会计集中核算业务43515笔,核算差错19笔。近三年核算差错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但规范性差错仍时有发生。

从总体上看,事后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监督模式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事后监督人员对监督工作的基础和重心尚不明晰,对风险的防范意识还停留于完成日常监督的较低层面。主要表现在:

1.货币金银核算业务未纳入事后监督部门进行审核,造成基础性监督工作的缺失。营业、国库、货币金银业务是央行会计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存在密切关联。完整的会计监督信息基于对三大业务的审核而产生,监督对象缺失,必然导致会计监督信息残缺不全。

2.事后监督岗位之间各自为战,缺乏信息沟通与整合。事后监督部门主管岗、综合岗和监督岗之间,各监督岗位(营业、国库、货币金银)之间,在日常监督工作相对独立的处理各自负责的业务,缺乏纵向和横向之间的沟通。使得生成的会计监督信息被人为地割裂开,“形聚实散”,难以整合并分析出完整的监督结果提供给会计主管部门和其他内部控制部门。

3.“重监督,轻分析”现象普遍存在。如:重视对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以下简称ABS)日志的核查,忽视对监督数据分析。ABS日志信息量大、分类检索困难且耗时费力。每日综合柜打印的系统日志信息多达1000条、约25页。ABS日志序时记载,信息交错,人工监督ABS日志需要大量时间进行前后逻辑判断。而经过监督ABS日志得出的信息,并没有得到深入分析,体现不出信息价值,事倍功半。

(二)“后督无用”的认识误区

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内部职能部门和辖区内县支行对事后监督工作的普遍看法是“后督无用”。主要原因在于其认为事后监督本身滞后于风险的产生,只能起到“马后炮”的效果。事后监督部门在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会计核算质量方面,看似已陷入窘境。

事实上,事后监督工作并非“无用”,事后监督部门自始便具有天然而独特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1.发现风险的敏锐性。事后监督部门与其他内部控制部门相比,风险感应并不迟缓,风险控制并非“滞后”。事后监督人员在对被监督部门日复一日地进行有针对性地、连续地审核与检验过程中,完成了大量的基础性监督工作,事后监督在潜移默化中防范会计核算风险。而其他内部控制部门采取的是定期检查的方法,发现风险不及事后监督中心敏锐。

2.纠错的及时性。事后监督作为内审的基础,事后监督的及时性弥补了内审时间滞后的问题。如:会计集中核算监督通过AAS采集ABS上一个工作日的数据,进行比对、校验、审核,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地发现违规情况。规范性问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及时告知被监督部门,核算差错及时发出事后监督通知书。

3.掌握会计核算信息的全面性。在日常的监督工作中,事后监督人员真切地与会计核算人员、会计凭证、其他会计资料往来。对“人”的价值观和职业操守了解更为深入,对“物”的观察更为直接,并能从监督过程中全面、及时地掌握会计核算信息,把握监督的方向。

但事后监督在全面发挥自身优势方面也存在诸多障碍:

1.事后监督目标定位不高。目标仅停留于规范会计核算监督行为,对提高会计核算监督水平的认识不到位,目标定位和方向把握出现偏差势必阻碍自身优势的发挥。

2.工作重心转移到风险控制,受诸多客观因素羁绊。以AAS为例,在没有核算差错发生的情况下,事后监督人员从数据采集到完成AAS业务监督需要2至3小时,加上认真记录会计核算监督日志,剩余时间还需处理日常公务,要对大量的监督信息进行全面地整理并进行风险分析实属苛求。

3.激励约束机制缺失。由于在人民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中,事后监督部门不具备内审、纪检等部门所拥有的有效手段,在对核算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建议时,陷入尴尬境地。

(三)被监督部门与事后监督部门之间的博弈

被监督部门与事后监督部门之间通常存在着一种对抗性博弈的思维:犯错与纠错,预防被查和力争严查。为避免这种对抗性矛盾愈演愈烈,我们多采取沟通、协调等方式进行化解,但收效甚微。在实践中,被监督部门与事后监督部门之间的博弈,产生四种策略组合:

1.被监督部门“合规”与事后监督部门“严格监督”。该策略组合是最理想的状态,在激励机制的作用下可以实现。

2.被监督部门“违规”与事后监督部门“严格监督”。该策略组合在“违规”问题的处罚得不到落实时,事后监督人员自然会放松监督。

3.被监督部门“合规”与事后监督部门“不严格监督”。在事后监督人员放松监督的情况下,被监督部门“合规”行为极易向“违规”转变。

4.被监督部门“违规”与事后监督部门“不严格监督”。该策略组合在缺乏激励机制的情况下,长期存在。

事实上,在缺乏激励约束机制的情况下,被监督部门与事后监督部门之间的前3种策略组合往往会向第4种策略组合转变,同时带来的是风险由低到高的突变。

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作为央行四大内部控制主体之一的事后监督部门,应在确保对会计核算业务实施日常监督的前提下,在以提升会计核算监督水平为目标的基础上,将风险控制的主线贯穿于整个动态监督过程,侧重风险控制,注重对会计核算信息的分析、评价和利用,才能更加明确地向高层次的目标迈进。

二、建议

(一)会计监督信息的构建

会计监督信息是实施风险控制的基础,是指事后监督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在对会计核算部门的日常核算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复审和检查过程中形成的会计信息。会计监督信息是否全面、及时、准确影响到事后监督部门对风险点掌控的精准度。事后监督需要从以下四方面重视对会计监督信息的管理:

一是建立各类会计核算日志检查系统。对会计核算日志进行审核生成的信息是会计核算监督的基础信息数据。会计核算日志记载了大量的重要操作信息,包括操作人员管理、重要业务管理、重要凭证管理、重要事项管理和系统维护管理等五方面内容。但监督人员对会计核算日志的审核存在较大难度。建议总行开发ABS日志检查等系统,便于监督人员获取有价值的会计核算信息。在此基础上,监督人员可以结合其他会计核算信息进行全面地整合,分析出会计监督信息。

二是监督人员应培养对会计核算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监督人员应注重对人民银行会计制度的系统学习,有针对性的培养对会计核算信息从识别、收集、整合、分析到归类的能力。在监督过程中有意识的对“工作底稿”、“会计核算监督日志”、“会计核算监督通知书”所承载的会计监督信息进行捕捉、提取、归类、分析。

三是建立会计监督信息传导机制,实现与其他内部控制部门的信息共享。事后监督与内审二者互为补充,会计监督信息在内部控制部门之间传递,有利于推动事后监督在人民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中由被动向主动地位转变,也有利于会计监督信息的利用价值得以体现。

四是建立会计监督信息数据库。会计监督信息数据库的建立需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从目前事后监督的现状来看,需要自上而下的建立,同时事后监督中心也可以试探性的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的开展会计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

(二)风险提示和预警

事后监督工作要利用风险提示和风险预警有效提升会计核算信息的利用价值,及时高效的防范风险,从单纯的静态事后审核凭证向复合的动态风险预警分析转变。

一是风险提示,事后监督中心要在监督过程中对已察觉到的问题或隐患进行分门别类、探索风险源头,并进一步对未发觉的风险进行预测,将风险提示传递给会计核算管理部门、其他内部控制部门及被监督部门。风险提示可采用如电子邮件、电话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以达到及时处置的目的。

二是风险预警,事后监督中心对潜在的风险向被监督部门预先警示,以防患于未然。风险预警应采用通报、报告等正式形式,以达到全面有效预防的效果。对业务核算过程进行提示、预警,实现对重要的时间、环节、网点、柜员的监督,预防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实现对前台核算过程中高风险环节、业务的监控,提高对风险的反应速度,进而运用科学的评价进行分析,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会计核算风险,有效防范案件发生。

(三)个别风险评估

个别风险评估是促进会计核算监督持续动态进行的必要补充。事后监督部门应在不断总结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定期对发生的会计核算差错按风险层次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如:在被监督部门管理层发生变动、岗位轮换等重大事项发生时,采取个别风险评估措施,对被监督部门的风险点、风险大小和控制能力等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及时向其他内部控制部门提供风险评估信息,并向被监督部门提出解决问题、预防风险的建议和措施,使被监督部门能够提前关注潜在的风险问题,积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切实提高被监督部门的业务核算质量,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四)激励约束机制

要使被监督部门和监督部门之间存在的博弈关系向“合规”和“严格监督”这一组合转变,将操作风险控制在较低限度内,必须引入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引进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对事后监督人员选择“严格监督”策略所增加的隐性支出应给予一定补偿,其中隐性支出包括精力耗费增加、工作时间增加等诸多方面;对被监督人员选择“合规”策略的期望值,应在业绩考核时给予体现。二是强化约束机制。可以考虑由省会中支事后监督部门对辖内中支事后监督部门实行年度业绩考核。考核的内容可以省会中支相关部门组织的检查、考核所反映的问题为依据,以强化辖内中支事后监督部门的“严格监督”意识。对被监督部门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后果,都必须给予惩处,以确保制度执行力,增强事后监督部门对被监督部门的约束力。同时,省会中支相关部门可将辖内中支事后监督部门发现的被监督部门“违规”问题通报纳入对口部门业绩考核范围,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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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俞亚光,吉祖来,燕华凯,赵刚.人民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研究.金融会计.2010,(4):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