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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常见方法范文1
关键词:跨国公司税收筹划
国际税收是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发生的跨境交易行为进行征税的一系列税收规则。国际税收的筹划需要拥有丰富的国际税收原理知识,从而找到一条不仅减少纳税而又不损害商业活动和资金流的途径。
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相关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内涵
西方国家对税收筹划的研究起源于1935年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在该案例中,汤姆林爵士做出了有关税收筹划的声明“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这种观点得到了英国及法律界的广泛认同。此后,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IBFD)编撰了《国际税收辞汇》一书,书中对税收筹划下了更加精准的定义:“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二)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特征
跨国公司指的是集团的公司内部结构体系,包括总持股公司和分布在与母公司非同一税收管辖区内的其他国家中的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等。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除了具备一般税收筹划(国内税收筹划)的特点以外,还有以下两个不同于国内税收筹划的特性: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活动具有国际性。所谓国际性指的是跨国经营税收筹划是在国际范围内开展的,涉及各国税收法规以及国际税收协定;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活动具有复杂性。复杂性是指相对于一般的税收筹划活动,国际税收筹划面临的是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税收环境,规划的是跨国投资经营等活动,其复杂程度及不可预见性要远超过一般税收筹划活动。
(三)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活动必须严格遵循各国法律以及国际税收协定,不能触犯、违反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税收条文。
2.经济性原则:跨国公司税收筹划活动既要能够减轻单独子公司及海外分支机构的税收负担,又不因取得税收利益而影响全球经营战略的实施,牺牲其整体利益。
3.计划性原则:该原则要求跨国公司总部对其国际税收筹划活动做出细致统一的安排,并适时进行检查和调整,以免与有关国家变更后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相抵触或不符合经济原则。
公司组织形式选择在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是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之一,通过合理的公司组织形式选择,可以有效的降低跨国企业的国际税负。
(一)跨国分公司或子公司
跨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拓展市场时,首先遇到的问题便是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一般的,跨国公司的海外分支机构主要有跨国分公司与跨国子公司两大类。
根据《国际税收辞典》中对子公司的注释,子公司指的是那些被另一家公司(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是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实体资格,只是作为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存在。
一般来说,和设立分公司相比较,设立子公司有如下优点:在东道国只负有限的债务责任;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计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然而,分公司的设立也有它的优点: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对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分公司承担的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所得由总公司合并;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而不必负担税收。
由此可见,与分公司相比,子公司的税收体系相对独立,它通过避免母公司管辖区对其所征收的税收,有效解决了棘手的双重征税问题。然而,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由于子公司资产的相对独立,国外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的利润,母公司也不承担自己子公司的义务。从这个基本差别出发,投资公司形式取决于所能带来的税收利益。
例如,某跨国公司集团的利润为1000000英镑,其中,母公司的国内利润为900000英镑,所得税率为33%;国外投资公司利润为100000英镑。假如采用设立分公司的形式,利润所得将汇总到总公司缴纳税款,故该跨国公司需交所得税1000000×33%=330000英镑。
假如国外投资为子公司形式,再将子公司在所在国的税负分为两种情况进行比较:一种是子公司东道国所得税率比母国低,为10%,应缴税收为10000英镑;另一种情况是子公司东道国所得税率比母国高,为40%,应缴税收为40000英镑。
从表1可以看出,在第二种情况下,整个集团多缴纳了700英镑的所得税,税收负担增加了0.7%,超过了在国外设立分公司的应缴税额。由此可见,如果投资目标国的税率低于母公司所在国,为了得到更多的税收利益,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而如果投资目标国的税率高于母公司所在国,分公司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二)设立金融公司的税收利益
跨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要从国外的金融机构或公司筹措资金,但如果向一个与跨国公司居住国无任何相关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借款,跨国公司居住国对跨国公司支付给境外贷款者的利息就要征收很高的预提税。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境外贷款者不愿意承担这笔额外税收,于是,他们通过提高贷款利率以及其它费率的方式把税收负担转嫁给跨国公司。为了避免高额的贷款利率,跨国公司就必须在第三国设立金融公司,通过公司对境外贷款者进行融资,从而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
(三)设立投资公司的税收利益
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公司主要从事有价证券的投资。如果母公司所在国对财产转让的增益征收资本利得税,财产租赁收益要缴纳不动产所得税,为了得到税收利益,母公司可以选择在一些免征上述税收的国家或地区建立财产投资公司,以此来办理这方面的业务。从国际税收筹划角度看,投资公司最好把汇集的资金以资产形式进行配置。如果投资公司位于无税管辖区,那么可以将其资金用于投资免税债券,或使其成为避税地银行的存款。在这两种情况下,公司将可以有效避免向利息征收预提税。如果购买外国公司的股份投资于资产基金,那么风险和税收负担都会增加,对客户不利。
母公司在无税管辖区建立投资公司吸收基金,后将其投入国际金融市场中投资回报率高的资产、不动产等。为了避免预提税,要选择对资产所得不征预提税,或者按国际税收协定可少缴预提税的国家或地区。投资公司的利润来自于其投资所得与对小股东支出之间的差额,这笔利润没有所得税,可用于跨国集团的投资项目。此外,以可靠的银行和金融公司作为金融中介人,也可提高投资的可靠性。
转移定价法在跨国公司国际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一)转移定价法释义
转移定价指的是在分权经营体制下,关联企业对于分权部门之间的产品或服务内部交易所制定的价格,是为了解决企业内部资源配置和分权部门业绩评价问题而产生的,是企业内部重要的资源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
转移定价法目前已被广泛应用在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当中,而它的大量应用,对企业以及国家都带来了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运用转移定价可以将集团利润转移至某些特定子公司,提高其效益,为处于创业阶段的子公司提供经济支持,或对该子公司管理层进行激励;运用转移定价可以减少对外公布的利润,减少企业税负;运用转移定价在企业集团各子公司之间进行利润分配以及整体资源的统一调配,实现资源最优配置;运用转移定价改变基本成本来摆脱政府的价格管制,避免反倾销、反垄断指控;运用转移定价将税前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至低税率国家,可以减少跨国集团的税收负担,保证集团的利润最大化;通过制定和改变跨国集团的转移定价规则,会改变相关国家的外贸额。
(二)转移定价发生的领域
国际关联企业之间的转移定价(也称转让定价)发生在有形财产的销售、无形财产的转让、服务提供等领域。
有形财产指的是一切物质性的有用的东西,通常也称为货物。从商业角度,主要包含三大类即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包括及其设备和生产线)。无形资产是不具有物质实体却能使拥有者在生产经营中长期受益的非流动性资产。包括知识产权、行为权力和公共关系三大类。服务的提供也是关联企业间进行转让定价的重要领域。国际关联企业间的服务提供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可称为日常服务的提供,如提供会计、法律服务。其二是与无形资产转让相关的技术协助。其三本质上也是属于技术协助但与无形资产无关,如提供生产和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协助。在后两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不按照市场公开公平的作价标准,来收取或支付报酬,就产生转让定价的事实。其四是管理性的服务,最典型的例子是公司总部派遣雇员到外国分支机构管理新的设备和训练当地员工,在该雇员报酬支付标准和在何地入账上,公司会做出有利于其整体利益的安排。
(三)跨国企业如何利用转移定价法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跨国企业通过转移定价,可以使设在不同国家的关联企业收入和费用发生增减,其结果必然影响有关国家的相应税收收入。以转移定价进行的国际收入与费用的分配,涉及四方面的分配关系的变化:
跨国集团内部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分配关系的变化;跨国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一方企业与其所在国税务当局之间征纳分配关系的变化;跨国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另一方企业与其所在国税务当局之间征纳分配关系的变化;跨国关联企业交易双方所在国税务当局之间财权分配关系的变化。
具体来说,笔者将利用转让定价影响跨国企业成本、利润的常见方式总结为以下八个方面。通过商品交易,如在关联企业间供应原材料和零部件,销售商品上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增加或减少子公司利润;通过关联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技术、管理、设计、维修、广告咨询等劳务费用,影响子公司的成本利润;通过抬高向子公司出售的固定资产价格扩大折旧基数,影响子公司的产品成本;利用子公司系统销售机构人为提高或降低佣金回扣,影响公司销售收入;利用公司的运输系统,通过向子公司收取较高或较低的运输装卸和保险费用,影响子公司销售成本;在关键公司之间人为制造呆帐、损失赔偿等来增加子公司的费用支出;通过提供贷款利息高低影响产品成本费用;关联公司之间通过租赁机器设备转移利润。
为了说明转移定价在国际税收筹划中是如何降低企业税负的,本文举例说明。假定母公司所在国甲国所得税税率为40%,子公司所在国乙国税率为30%,子公司要把一批产品卖给甲国的母公司,这批产品的总成本为5000元,子公司原定价为7000元,现增加到8000元,母公司最后以9000元的价格出售。现比较子公司提高转移定价后跨国公司的总税负变化:
该跨国公司原税负:(7000-5000)×30%+(9000-7000)×40=1400
提高转移定价后的税负:(8000-5000)×30%+(9000-8000)×40%=1300
上例公司通过提高价格的方法把母公司的利润转移到税率相对较低的子公司,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
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建议
审查国内法征税条款和税收遵从规则,了解交易所涉及国家的税收法规以及税收惯例;通过费用扣除,减少税前利润,减少企业所担税负;利用给予外国资本和技术等的特殊手段减免。有的国家对外国的资本技术给予特殊的税收减免;对外国利润延期纳税。延期纳税就时间成本来说提供了一种节税机会。通过设立中介公司,改变会计期间,使用不同的法律实体来推迟纳税;通过利用离岸金融中心或避税天堂将未分配的利润留在国外,避免本国纳税;通过来源分摊办法将税前利润在各个不同的受益国之间进行分割。跨国企业的税基必须根据世界各国营业活动恰当的结果给予分割;最大可能的使用外国税收抵免。许多国家通过抵免法实行双重税收优惠。它们可能只对预提税实行直接抵免,也可能就股息对潜在的收入实行间接抵免;仔细审查跨国交易中的汇兑损益。跨国交易不可避免地要考虑外汇兑换损益及其税收后果;利用恰当法律机构来实现营业和税收的目标。海外经营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实体进行。对于税收筹划,每种实体都有长处也有不足。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只有当公司利润分配给股东时才对股东征税;遵守不同国家的国内税法和反避税措施。
参考文献:
1.刘剑文.国际税收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曲孙兰.国际税收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税收筹划常见方法范文2
关键词 建筑企业 营改增 影响 对策
营改增税制实施以后,对建筑行业企业产生的影响非常的大,不仅影响税负,而且对资金管理、工程管理以及会计核算等产生较大的影响。在新税制实施过程中,建筑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积极适应和应对,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营改增税制实施以后对建筑企业产生的影响
(一)影响建筑企业税负
以某建筑企业2015年施工模块收入、成本信息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为例,若按11%进行计算,企业应当缴纳的增值税额4062.41万元,其中可抵扣进项税额为2098.63万元,建筑企业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为1963.78万元,不考虑附加税种,则缴纳增值税在原营业税经营收入中的占比4.79%。通过对比分析当前的建筑企业实缴营业税,则需交税1229.80万元,建筑企业流转过程中的税负增加59.68%。由此可见,按照11%的税率进行税改,可以有效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税负。营改增税制实施以后,对建筑企业不仅会产生税负影响,而且绝大多数的建筑企业会因税负的增加而负担增大。
(二)影响建筑企业工程管理
第一,对投标工作产生的影响。作为价外税,增值税不包含在工程造价之中,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不可按照现成定额、工程量清单报价,将其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工程量,然后再逐项与增值税率相乘,最后计算金额则为含增值税投标报价。
第二,对建筑企业物资采购产生的影响。在此过程中,会对供应商的规模进行审查,比如甲方供应材料是建筑企业适应新税制的常见方式;采购零星的辅助材料时,如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对成本归集产生的影响。企业成本归集能否与所得税产生关系,改征增值税以后,与流转税的增值税密切关联,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管理难度。此外,营改增以后还会对工程建设进度、合同等产生影响。其中,工程进度决定了建筑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金,同时也对其应收账款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增值税销项发票提供时间,何时支付工程款等,均关系着增值税额。
(三)影响建筑企业会计核算
第一,对核算方法产生一定的影响。增值税与作为价内税的营业税存在较大的差别,因其是价外税,所以会计核算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对于增值税纳税人而言,通常包括一般、小规模两种纳税人,在具体核算过程中差异较大。
第二,对财务指标产生影响。由于价内税与价外税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会造成财务指标出现变化。比如,成本、收入指标、固定资产额以及存货金额等降低,导致存货、资产周转率以及产值利用率等财务指标发生变化。
第三,对发票管理工作产生影响。在传统的营业税税制实施过程中,发票管理难度并不大,相对而言,因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用以抵扣,需由税控机开具,而且必须有抵扣认证期限,发票管理过程中需有严格的规定。
二、营改增税制下的建筑企业发展策略
基于以上对当前建筑企业营改增过程中的影响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笔者认为要想减少影响,适应新税制,并且实现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联动起来,降低税负
第一,加强招投标管理,认真编制投标预算。在投标过程中,营销部门应当严格编制标书,综合考虑采购、能够获得抵扣进项发票,这些因素均应当综合考虑。工程项目不同,施工地点不同,实际税负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应在编制投标预算过程中留出一定的利润空间。
第二,做好合同评审以及签订归纳规则。承包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在质量、资金以及进度和结构等条款外,还要明确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开具何种形式的增值税发票;同时,还要表明“甲供材”、设备的形式以及付款方式。在此过程中,若有使用不同增值税率的事项,需分别约定;在此过程中,可约定了制作加工以及安装金额,便于按照17%、11%增值税率对销项税额进行计算。
第三,统一采购制度,严格审查分包合作方。首先,应当建立统一的采购制度,优化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可统筹建立物资采购部门,从中选出一般纳税人作为材料供应商,这有利于提高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传统模式下,主要从价格视角考虑,目前则从成本降低、税负降低等视角综合考虑,从中取得平衡点。其次,管理部门应当重新审视和优选分包合作方。实践中,我们可以建立分包方名录库,切忌仅凭人脉选择分包方,并且对其实力、资质以及信誉等进行认真分析。在此过程中,应当杜绝资质较差的分包方,因特殊原因必须分包的项目,也需留足税费和获利,然后确定结算价格,从而使营改增税负得以消化。
(二)加大工程管理力度,减小增值税负
实践中,杜绝出现挂靠形式,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一视同仁,归集成本、收入以及增值税。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也是增值税改革的益处,对市场规范化以及公平竞争有利。同时,还要加大成本管理,对进项税发票进行归集、管理。成本管理密切联系流转税,建筑企业应当加强成本管理税收筹划。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费、人工费以及机械设备费等,均应当进行及时的归集,获得可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工程进行科学量化也非常的重要,营改增以后不再向工程建设方报工程量,以免增加增值税报销项。同时,工程成本应当与收入匹配,这样才能减小增值税额,从而使工程利润在竣工决算过程中缴纳。采用该种模式,可以后移纳税时点,这有利于节约资金成本。
(三)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会计核算变化
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财务管理难度更大。从整体上来看,建筑企业应做好两个方面的财务管控工作,即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好发票。
第一,加强增值税会计核算。财务人员一般对营业税较为熟悉,对增值税知之甚少。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建议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为财务人员创造沟通交流的机会和平台,既要走出去,又要引进来。
第二,管好发票。建筑企业财务人员应对掌握好新税制下的会计核算、增值税纳税以及专用发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需注意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区别,前者需注意使用范围、税务部门规定以及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间,以及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票价等。发票使用量比较大的建筑企业,应当提前申请领购新增发票,以免影响企业发展。同时,建筑企业应当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确开票程序,确保发票合理应用。
三、结语
营改增新税制的实施对建筑行业产生的影响非常的大,在当前形势下,建筑企业应当立足实际,积极适应营改增新税制,不断提高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水平;同时,还要不断完善企业发展机制,改进管理制度和模式,主动迎接新税制,并以此为契机来规范和强化内部管理。通过本次税制改革,期待能够对建筑行业鱼龙混杂的局面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使建筑市场更加的规范,这有利于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