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核算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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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核算准则

财务核算准则范文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05-0044-03

[作者简介]黄良举(1979-),男,河南台前人,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16年1月13日公布了最新国际租赁会计准则(IFRS16),新准则将于2019年1月1日施行。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基本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趋同,预计2019年或在很短时间内,国内企业将参照新公布的国际会计租赁准则执行。经营性租赁业务的一大特点是“表外融资、优化报表”,同时,随着越来越多远洋运输企业由“拥有船”到“控制船”的理念转换,IFRS16新准则将使经营性租赁相对于银行信贷、融资租赁在会计上的优势荡然无存。2019年实施的IFRS16新准则将对远洋运输企业带来很大影响,新准则要求将原来大量表外体现的资产负债转移到资产负债表内进行核算和披露,包括日常财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财务报告披露等。,与之对应一系列财务指标也将受到影响,将进一步影响公司信用评价、业务操作模式和租赁业务商业谈判等。

一、国际会计租赁准则主要内容

(一)租赁的定义

IFRS16新准则对“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让渡一项资产(标的资产)的使用权以获取对价的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因此,一项业务若要构成租赁,必须让渡对一项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实施控制的权利,该资产需是物理上可明确区分的,例如建筑物的一个楼层。因此,新租赁准则适用几乎所有资产类型的租赁安排,以下资产类型的租赁安排除外:1对于出租人而言的无形资产的租赁;2自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权的租赁;3生物资产的租赁。

(二)租赁的财务核算

对于承租人来说,所有租赁业务(除12个月以内的短期租赁和低于5000美元的小额租赁外)都将参照现行的融资租赁业务纳入资产负债表内;对于出租人(不限于租赁公司)来说,所有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则与现行准则基本一致,继续区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类型。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的会计确认和计量概括如下:1会计确认:当一项合同建立于使用一项已辨认资产(无论使用条款是否明确),或者当承租人根据合同有权决定该项可辨认资产的使用,以及有权获取与使用该项资产相关的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时,承租人可以确认一项租赁安排。2初始计量:承租人以未来租赁付款额现值来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以租赁负债、初始直接成本费用等来确认使用权资产。3后续计量:承租人要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通常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租赁期和使用权资产的使用寿命中较短者;承租人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确定的折现率,使用利率法确认每个资产负债日的租赁负债。4低值资产和短期租赁安排中,承租人对租赁安排可以选择不同的确认和计量方法,即豁免条款。新准则确定,低于5000美元的低值资产租赁和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安排,承租人可以选择按照直线法直接确认租赁费用。

新租赁准则下,出租人的会计确认和计量概括如下:虽然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基本没有发生变化,但由于新租赁准则更新了对租赁定义、转租、合同合并和分拆等问题的指引,出租人仍有可能受到影响。更为关键的是,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承租人重新架构租赁安排,并进而影响出租人的业务模式及与承租人的商业谈判。

二、新准则对远洋运输企业的影响

目前,远洋运输企业经营方式主要包括程租、期租和光租模式,为保持日常船舶正常经营,在“控制船”的经营方式下,大多远洋运输企业会签订一系列的船舶租赁合同,以满足自身经营的需要,作为自有船不足的补充或优化船队结构的一种方式。

(一)船舶租赁方式

1程租,又称航次租船,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承租方完成某一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承租方只支付租赁费,其他如燃油费、港口费等都是由出租方支付。

2期租,是指通过一定期间的结算方式,在某一特定期间内租赁一艘船舶为承租方服务。期租中,承租人只是控制但并不拥有船舶,承租方需自行支付燃油费、港口费等费用,但不承担船舶修理和维护、船员、保险等费用,该类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3光租,是一种较为简单的船舶租赁方式,出租人只将船舶租赁给承租人,不提供船舶适航必需的配置(包括船员、船舶修理及维护、船舶保险等)。该方式下,承租人只收取船舶租赁费,不承担其他费用,出租人需承担租赁费、燃油费、港口费、船舶修理维护、船舶保险、船员费用等。

4融资租赁船,是指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的船舶。该方式实质是为一种融资方式。

上述1―3租赁方式一般界定为经营性租赁。

(二)新准则对远洋运输企业的影响

新准则下,远洋运输企业作为承租方租入的船舶将会被要求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内,表外租赁业务将不再??伏在阴影下,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租赁资产和负债的透明度。

主要影响:一是财务核算更加复杂、专业化,财务报告及财务披露信息将更加全面、透明。新租赁准则执行后,企业财务人员需要更专业眼光判断是否符合租赁准则范畴,而符合租赁准则的资产将在表内体现,企业财务核算更加细化、工作量大幅增加。同时,财务报告披露事项将更加全面,包括承租人的租赁资产及其相关负债金额、各期应付的最低付款额及其到期日、租赁合同涉及资产的重要财产限制条款等。

二是经营租赁财务核算方式的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预算管理、日常考核、税务等带来较大影响。对承租人来说,由于费用分摊将由现时的直线法(每月一样的租金)变为与融资租赁一致的前大后小模式,即在租赁期的前半段时间内的租赁费用(即资产折旧加上利息)要高于现行租赁准则下直线法确认的经营租赁费用,这将对企业利润、预算管理和税务管理等带来改变;同时,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也将产生更大差异,业务数据按照直观的直线法体现租赁业务的效益情况,与财务数据将差异较大,对后期业务考核、经营分析带来很大压力。

三是企业资产负债将同步大幅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也将有所增加。由于远洋运输企业“控制船”的经营理念,企业大量租入船舶经营后,会将原表外的租入船舶资产体现在表内,这将同步增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导致常用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总资产报酬率等)有所恶化,不利于企业财务状况的对外披露。

上述租赁业务完全确认为资产和负债后,则资产负债预计均将增加547632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将由现在的6862%上升为7847%,上升985个百分点,影响较大,不利于企业的经营指标和财务指标的列示,甚至会进一步影响企业的信用评级。

四是给企业的资产经营决策带来一定难度。目前,承租人选择租赁而非自己购入资产的原因,可能是为避免在财务报表上反映大额负债,而新租赁准则对租赁确认资产和负债后,与借贷购买资产影响基本一致。这就造成企业需要多重考虑后,确定经营决策――资产 “租赁还是购买”。

五是给企业现有及未来合同条款确定带来影响,为避免上述财务指标较大变化后对企业的影响,企业可能会对租赁合同条款(包括租期长短选择、后续选择权条款、租赁价格组成、租赁合同拆分为服务和纯粹租赁等)、银行贷款合同条款等进行重新谈判,重新修订现有及未来的合同内容,以满足企业的战略政策、经营策略和融资策略,尤其远洋运输业中的期租和光租业务影响更加明显。

三、营改增后涉及财务核算

现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核算是按照营业税模块下举例,营改增后,新准则执行的融资租赁核算也发生变化。

(一)承租方财务核算

1初始计量

租入资产符合租赁准则要求,承租方确认资产及负债,并计提资产折旧。假设:租赁时点,资产公允价值7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未来每期支付租赁款10万元(不含增值税),可确定应付租赁款合计1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7%,折现率10%,租赁资产折旧年限按10年(资产没有残值)。

确认租赁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及负债。

借:固定资产―租入固定资产70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待确认融资费用)30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后期收到增值税发票后认证并抵扣)100*17%=17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租赁款(含增值税) 100+17=117

2后续计量

(1)第一期支付租赁款,并分摊融资费用及计提资产折旧。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租赁款 117

贷:银行存款 117

(2)确认当期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融资费用100*10%=1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100*10%=10

(3)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17

3租赁资产计提折旧

借:资产费用-折旧费100/10=10

贷:累计折旧100/10=10

(二)出租方财务核算

1初始计量

租出资产如确认为经营性租赁,则财务核算与原来保持不变;如确认为融资租赁,则简要财务处理如下(条件同承租方):

确认长期应收款、未确认融资收益。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租赁款(含增值税)100+17=117

贷:固定资产70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待确认融资收益)30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后期开具发票时结转)100*17%=17

2后续计量

(1)第一期收到租赁款,并分摊融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117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租赁款(含增值税)117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00*10%=10

贷:营业收入100*10%=10

(2)开具增值税发票。

财务核算准则范文2

近年来,我国企业高度关注投资市场变化情况,以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表现,差异性核算方式对财务报表有不同影响,针对具体影响展开探究,能为企业投资决策制定、财务报表制作方式调整提供依据。本文探究这一论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分析如下。

二、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表现

现如今,股权分置改革逐步推进,在改革的重要时期,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以及相关方法的适用范围相应改进,下文具体介绍各核算方法的变化情况。

(一)权益法适用范围变化

权益法适用范围改变,具体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方面即被投资对象实行联营投资;第二方面即被投资企业实行管理权限性投资。

(二)公允价值适用范围变化

基于公平教育原则,参与交易活动的双方主动组织资产交换,其中,公允价值应用呈现动态变化特点,与此同时,持有严谨、客观态度。公允价值使用时间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市场经济动态发展后,我国相关部门对其高度重视,并为其提供了可靠支持,受财务舞弊行为影响,最终于二十一世纪初停止使用。

(三)成本法?m用范围变化

该方法适用范围改变同样表现在两方面,第一方面即投资对象及时、动态掌控投资;第二方面即被投资对象拥有的控制权力单一,仅形式化操作控制权力,进而公允价值计量准确性得不到保证。

(四)差额摊销方法变化

这一方法具体指的是初始投资成本与权益份额间的差额,对比于以往,投资差额处理方法仅为摊销法,由于相关政策颁布、执行,摊销法不再适用,此时应用减值测试法以及投资调整法予以处理,在这一过程中,全面考虑初始投资成本与公允价值间联系。

三、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原因

(一)权益法适用范围变化原因

之所以会发生这方面的变化,主要原因即我国各类投资企业发展除以失衡状态,其中,国有投资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应用权益法能够准确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并具体分析其经营效果,在现状了解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其与国际会计准则同步变化。最终能够平衡不同性质投资企业的投资关系,避免再次出现独占鳌头现象。

(二)公允价值适用范围变化原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化较快,在这一时代背景中,为提高公允价值利用率,合理确定投资核算指标,需要注意的是,所选投资核算指标应全面反映负债价值以及资产价值,在这一过程中,提高公平交易原则利用率。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优化投资环境,同时,还能缩小与国际会计准则间的距离,能够大大提高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准确性。

(三)成本法适用范围变化原因

财政部门经营管理期间,时刻关注国际会计准则变化情况,为了提高财务报表信息准确性,同时,降低财务报表影响,成本法适用性较高,成本法适当调整能够更好的满足这一需要。这对财政部门有序管理、顺利经营有重要意义。

(四)差额摊销方法变化原因

差额摊销方法变化的主要原因即全面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避免借贷双方因利益分配不当产生矛盾,除此之外,投资差额方法适当处理能够深化投资企业改革。

四、雅戈尔企业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基本现状

(一)雅戈尔企业集团基本介绍

雅戈尔成立于1979年,最初该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服饰业,随着服饰行业的不断稳定,以及经济效益的增加,雅戈尔跨领域发展,坚持多元化发展战略。目前,雅戈尔在衬衫产品、西装产品中占据重要的市场地位。

(二)雅戈尔企业集团长期股权投资现状

雅戈尔经济利润逐年增加,长期投资类型多样,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在生合营企业以及联营企业中常见。长期股权投资动态变化情况显示于资产负债表,新会计准则下,该企业2015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具体表现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数值占净利润45.33%,占净资产比例91.68%,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10.41%,这也是选择雅戈尔案例展开论文分析的主要原因。

雅戈尔企业选择长期股权投资方式,以便为今后投资累积充足资金,以此获得经济收益;这种投资方式对企业经营决策制定有重要影响,同时,还能与企业经营管理保持同步;符合多元化经营需要。雅戈尔企业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对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重要影响,再加上,市场发展非确定因素较多,进而会再次影响投资规模,以及投资方向的确定:投资收益项目后,这对经营成果有直接影响。下文具体分析雅戈尔企业财务报表受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的影响,希望能为同类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引导、财务报表客观分析方面提供正确指导。

五、雅戈尔企业财务报表受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影响分析

(一)投资时间方面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实行期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针对母、子公司投资时间具体确定,并提出了成本计算标准,以便合理调整权益法,大大提高这一方法在财务报表中利用率。例如,公司A卖给雅戈尔企业,投资期结束后有较多经济效益,其中,经济效益包括A公司利润,A公司利润中百分之二十属于雅戈尔企业,即A公司年末分配经济利润于雅戈尔企业一部分。因此,A公司进行利润计算时,需要扣除百分之二十利润,余下利润即实际利润。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原则改进后,趋近国际会计准则,应用成本法参与处理长期股权投资活动,能够间接显示企业投资利润,以及现金获取情况,这一过程即现金流入行为。利用成本法完成雅戈尔企业财务报表编制,能够传递丰富、准确信息,最终提高财务报表真实性,有利于提高财务报表利用效率。雅戈尔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期间,应用收益法适当调整,以便直观了解企业财务变化情况,掌握投资收益动态效果,这能大大提高会计处理抵消效率,取得良好的会计处理效果。

(二)会计处理方面的影响

雅戈尔企业财务报表会计处理变化受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影响较大,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也是新会计准则应用需要,这能更好的迎合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变化要求。此外,能够间接显示公允价值在会计核算方面的影响。新会计准则指出,权益法在待售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方面的适用性较差,并且个别权益享有不在交易对价范围内,无需对这一部分进行权益法核算,应用?嘁娣ㄊ实闭?理具有可行性。

(三)投资核算范围方面的影响

雅戈尔年报数据显示,虽然企业持有百分之五十股权,但由于企业在子公司中的经营管理效率较低,最终股权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持有被投资企业百分之二十以下的表决权,能够对被投资企业产生关键性影响;持有被投资企业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表决权,不会对其产生关键性影响。例如,雅戈尔于2013年成为宁波银行股东,虽然仅持百分之十的股份,但有权雅戈尔董事有权参与宁波银行经营决策,2014年,雅戈尔投资方式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变为长期股权投资,宁波银行作为被投资者受到了较大影响。又如,联营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之后改变公司名称,公司持股由原来的30.56%下降到13.5%,同时,股东地位相应下降,公司受到了较大影响。

(四)投资方式转换方面的影响

雅戈尔企业联营企业名称更换、合作企业签订授权委托书等行为均会转变投资方式,一般来讲,长期股权投资转变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据新会计准则规定,签署授权委托书意味着雅戈尔失去企业经营权利以及管理资格,此时企业投资尚未达到长期股权投资条件,最终投资方式仍为出售金融资产。据年报数据资料显示,会计核损方法改变,产生的投资收益为123,156.98万元,净利润为245,756.21万元时,转化产生的收益占净利润58.45%。从中能够看出,长期股权投资方式转换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要影响,对此应根据企业财务实际,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选用适合的投资方式。

(五)长期核算变化方面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背景下,雅戈尔长期股权投资定义适当补充,与此同时,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金融资产适当调整,据年报资料显示可知,较多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以及可供出售间转换被揭示。雅戈尔在某企业持股占比为4%,随后持股比例上涨至22%,并委派董事成员,这一过程即长期股权投资转换的过程,此时权益法作为主要核算方法。新会计准确颁布、制定期间,由于权益法投资分类会不同程度的影响企业资产变动,如果资金变动额度较大,则会对企业运营以及管理现状产生不同成的阻碍。

数据资料显示可知,201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618,007.34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为1,062,577.35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为23.4%,长期股权投资占比为42.53%;201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519,598,.5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为1,135,830.36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为23.27%,长期股权投资占比为53.11%;20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779,596.03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为994,477.14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为33.23%,长期股权投资占比为42.51%;201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731,976.51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为1,190,804.53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为26.68%,长期股权投资占比为43.41%。金融市场稳健发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能够应用公允价值计价,此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差值在资产负债中显示[4]。

财务核算准则范文3

一、小企业的概念和特点

小企业是指资产总额或营业额较小,职工人数较少,所有者和管理权集中于少数个人,并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企业:收入来源单一;会计记录简单;内部控制有限,存在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

我国小企业有民营小企业和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制企业,本文仅涉及民营小企业。

二、现行民营小企业财务核算现状

(一)财务基础工作薄弱

1.客观情况。

2.主观态度

(二)财务核算方法落后

1.记账手段落后。

2.由执行新套计准则引发的能力欠缺。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大部分民营小企业都还在沿用旧会计制度,对于采用新会计准则表现出一种茫然无所适从的态度。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营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的现实状况与潜在危机。

(三)操作不规范

从财务数据来源上,对原始凭证取得环节控制不够严格,违规发票、收据甚至白条都可用作入账依据;从资产管理来看,主要表现为实物控制环节比较混乱,不按期进行实物盘点,从而导致账实不符,甚至有账无物的现象;对往来款项不能及时与债权债务人核对,例如我们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实施函证之后,会发生一些回函结果不符却是山于被审单位记账环节形成的会计差错;在核算基础上,许多企业不能严格遵循权责发生制、配比、及时与实质重于形式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核算,滥用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自立为政、自行其是;在总体控制上,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甚至会出现账账不符、账表不符的现象,降低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人为操控现象明显

有些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的人为调节利润、篡改账薄和报表。如在审计中我们就发现个别小企业提供给税务机关用以纳税申报的财务报表低收入、高成本、少利润以少交或不交税款;提供给工商部门用以年检的财务报表降低资产总额以节约年检费用,加大实物性资产比重或改变科目核算内容以掩盖其抽逃注册资本行为;提供给银行的财务报表为高收入、低成本、高利润与合理的现金流量,用以满足贷款所需的各项指标,提高企业信用等级,甚至出现为应对外部检查建立多套账薄的行为。

(五)注重经济业务核算,轻视财务管理

目前财务工作基本上还局限于对已即成的事实进行核算,忽视事前预测、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更不会针对如何合理有效利用资金、设计开源节流方略、提高营运能力和赢利能力等管理层面问题进行分析与论证。重财务核算、轻绩效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无法使财务工作真正成为决策支持系统,充分发挥促进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

(六)内部控制比较薄弱

一般民营小企业出于资金、资源、规模,出资者认知水平和成本效益原则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没有足够的能力、精力、时间及主观意愿进行内部控制建设,使内部控制通常比较薄弱,不能防止、发现、纠正舞弊与错误,从而也导致财务核算水平比较落后。

(七)财务机构不健全,人员流动性大

一般民营小企业组织机构不是很健全,财务职能不是很完善,专业分工不是很明确,人员配备也不是很精专。同时由于业务难易程度、工作舒适指数、风险收益对等及企业经营理念与个人价值观冲突等多方因素影响,致使更调频繁,人员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在财务报表层次就存在很大的错报风险。

三、民营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相对落后的原因

(一)外部因素

1.政治法律环境。

2.经济环境。

3.社会文化环境。

(二)内部因素

1.出资者

(1)主体界限不清。

(2)关注程度不足。

(3)社会责任感有待提升。

(4)缺乏长远发展规划。

2.财务人员

(1)价值理念。

(2)敬业精神。

(3)业务能力。

四、提高民营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的方法和途径

(一)加强会计法律意识的宣传与普及

相对于其他法律法规,人们对会计法律地位的认知认可程度还有待提升,其在实施过程中的强制力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确认和提高。加强全民会计法律教育,普及全民、特别是投资者和财务人员的会计法律认知水平已势在必行,这是提高民营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的保障。

(二)提高道德水准

人员的素质直接关乎工作的成败,本文以为对专业技术人员选择标准级次归纳如下:道德品质、敬业精神、思维方式、专业胜任能力。现代管理学研究,在诸多影响因素中,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被视为最终成败的重要因素,而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决定于人的主观意识形态。可以说,提高道德水平是提高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的根本和归属。

(三)加大政府与行业监管力度

苡顶府丙核心,成立一个由银行、税务、财政、行业协会等部门组成的旨在提高民营小企业核算水平的联合中小组,建立一套有针对性的方案,并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组织实施。

五、提高民营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相关产业信息化、多元化进程,民营小企业已进入生命周期中的成长性阶段,其财务核算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行业发展水平、国家财政收入甚至社会道德风尚,所以提高民营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不仅势在必行,而且迫在眉睫,其必将对我国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财务核算准则范文4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问题

随着我国财务管理手段、观念的不断进步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本的会计制度也随之完善,新会计制度出台并得以实施。事业单位与一般的企业不同,其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为了适应新会计制度的实施,我国事业单位也应有针对性的对当前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进行处理,充分发挥新会计制度在财务核算上的积极作用,实现事业单位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一、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的变化

(一)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范围拓展

原本的会计制度下,在公共财政管理方面,对行业类型及经济类别过分强调[1]。会计制度仅仅适用于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这不仅限制了财务管理信息的收集,同时也造成了行业壁垒。而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则实现了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范围的进一步拓展,企事业单位统一遵循新会计制度,消除了会计信息壁垒,事业单位的基本的建设投资核算也纳入其中,解决了原本二者分别核算的问题,大大提升了财务管理效率。

(二)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得到细化

新会计制度实施下,事业单位会计要素被细化成五大部分。与原本的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制度转变了过于强调预算资金的情况,为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方面,提供了更多的制度支持,使财务核算的内容得到了丰富。事业单位能够通过新会计制度的应用,充分的反映出自身实际财务情况,有助于提高财务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同时,新会计制度中增加了资产和收支的具体化要素,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分类更加合理,大大提高了财务核算效率。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优化

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进行了优化,在原本基础上,增加了累计折旧项目,将固定资产标准提升至一千元,根据折旧率确定固定资产价值。在这一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及磨损程度能够更加清晰的展现出来,工作人员再结合损耗程度等进行核算,便能够对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进行直观的反映,会计信息真实性得以增强。同时,新会计制度中,也从固定资产折旧中,将非流动资产进行分离,避免将其计入到支出中。

二、新会计制度实施下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问题

(一)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明细科目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级会计科目下,明细科目设置不合理的情况,通常设置的层级过多,且难以与事业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相结合。在政府补助等方面,也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导致新会计制度难以得到有效落实。部分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设置上,未能遵循《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导致明细账目缺乏明确性,财务管理十分混乱。

(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混乱

新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了良好的保障[2]。新会计制度实施下,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得以优化,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设置多个账户,实现对资产的科学分类和盘查清算。然而在这一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上,还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事业单位库存货物划分与当前新会计制度要求不符。其次,事业单位大型资产处理缺乏规范性,存在划分不均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导致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混乱,给财务核算工作造成了较大的阻碍。

(三)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方法不科学

新会计制度实施下,要求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过程中,选择科学的核算方法。但是在实际落实中,仍有部分事业单位采用传统的财务核算方法,将事业单位所有收入,都纳入收入范围中。然而其中有很多收入项目,并不能真正增加事业单位净利润,只能够在表面的数字上得以呈现。因而,这种计量、核算方式并不科学,需要事业单位尽快予以更新。

(四)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当

新会计制度实施的时间较短,虽然其十分符合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发展需求,但是在一些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应用新会计制度时,仍然会存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当的问题。第一,在账户与报表方面,由于财务管理人员未能对新会计制度进行充分明确,导致其在处理账户与报表的衔接上,存在众多的疑惑,难以良好处理。第二,在会计信息处理上,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的审核与对比环节,缺乏横向与纵向对比,一些财务管理人员难以确保全面的财务核算,涉及范围较窄,会计信息难以真实反映出企业实际情况,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

三、新会计制度实施下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对策

(一)合理设置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明细科目

在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设置上,应确保各个层级设置合理。第一,财务管理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的实际财政补助及支出,对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进行设置,确保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与事业单位实际工作相匹配。第二,财务部门应对原本的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进行简化,并监督明细科目架构的设置[3]。从而便于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良好审核,确保新会计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推进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优化

为确保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与新会计制度相符,事业单位还应尽快实现资产管理制度的优化。首先,应要求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与非固定资产进行明确的划分,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对非固定资产进行存货处理。其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单位内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从而对新会计制度实施下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再者,应将原本的旧会计信息,融入到新会计制度的应用中,对各项财产进行科学核算。最后,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应运用与新会计制度实施相符的先进技术和信息化设备,从而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确保新会计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更新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方法

事业单位应尽快采用与新会计制度相符的核算方法。针对以往收入确认、计量、成本核算方式予以转变,采取差额计入收入法[4]。这种收入计入法,主要是对企业净收入进行计算,能够充分体现出企业的净利润,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同时,在成本核算过程中,由于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涉及的领域较多,工作范围较广,因而,应实现网络结算、差额结算等核算方法的结合运用,充分发挥不同核算方法的优势[5]。同时,财务管理人员应注重资产清查工作,严格遵循新会计制度,科学开展计提折旧和摊销工作,从而确保财务核算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处理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当,实际上是由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对新会计制度了解深度不足。因而,事业单位还应注重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对新会计制度进行学习,转变其传统的财务核算观念。同时,设置实践训练,使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在实践活动中,对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核算方法进行熟悉。另外,事业单位还应加强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合作,为财务管理人员提供交流的机会,促使其财务核算水平的提升。

四、结论

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对此,事业单位还应针对性的采取有效对策,实现核算明细科目的科学设置,推进资产管理制度化,采取新会计核算手段,并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良好衔接,从而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安英.浅析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商业经济,2011,4(4):93-94.

[2]李超毅.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商论,2016,12(12):23-24.

[3]齐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6,8(15):100-108.

财务核算准则范文5

一、融资租赁方式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在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过程中,会计人员长期以来都是按照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同步增加的假设进行财务核算的,这种账务处理方式实际上违背了事业单位相关会计核算准则和规定,下面将结合具体实例进行分析。见例1。

[例1]2009年,某高等院校新建学生公寓,与某工程建筑企业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由该高校提供土地,工程建筑公司承该项目建设工作。该项目于2010年6月竣工,该工程的实际成本为800万元。2010年9月,该学生公寓交付高校使用。根据事先签订的合同,该高校无须在公寓交付使用的当年(即2010年)支付全部工程款,而是每年收取住宿费之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给该建筑公司。该学生公寓可供1000名学生住宿,按照每年收取每名学生1200元住宿费的标准,高校每年向工程建筑公司支付120万元,10年之后,该学生公寓的产权归高校所有。

会计人员在处理以上业务过程中,通常会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不做任何会计处,将高校每期支付的款项挂在账上,直至10年之后(即2020年)工程款全部支付完毕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另一种则是在2010年工程竣工时,按照公寓项目的工程造价和融资费用总额进行核算。以上两种方式的会计核算,都违背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因为无论是工程竣工决算时还是在高校支付完毕款项之时,都不能真实反映高校在每一年度的固定资产变化情况,高校并非是一次性支付了1200万元的款项,而是在10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分期支付了120万元。根据租赁目的的不同,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应根据其属于出租人或承租人的具体情况划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情况。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某一项经济业务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则无论租赁合同采用何种形式都应将该项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按照以上原则,则例1种的经济事项其本质是通过融资租入的方式获得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应将相应融资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以租赁协议中所确定的各项费用为准进行会计账务处理,而在固定基金科目上则应按照实际支付的租金数额,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改进后的具体核算方式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1)在工程竣工时:

借:固定资产 1200

贷:其他应付款 1200

(2)在每年支付款项时:

借:结转自筹基建 120

贷:固定基金 120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 120

贷:银行存款 120

以上支付款项的会计分录要连续编制10年,直至高校应支付的款项全部付清位置。如遇提前支付或延期支付情况,则应按照实际财务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如某一年度高校无力支付120万元款项,仅支付了100万元,则应在该年终付款项时按照实际支付情况进行入账,由此造成的支付年度延长,则应在后续年度内根据实际支付情况做相应款姐处理。如果支付过程中出现部分债务豁免或支付款项一方无力支付的情况,也应按照实际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项目,贷记“固定基金”项目,以便确保账面信息与实际财务收支情况保持一致。

二、分期付款方式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分期付款方式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见例2。

[例2]某医院2009年收到财政拨款50万元用于采购医疗设备,当年其与某医疗设备供货商签订合同购入一批合同金额为56万元的设备。合同规定当年医院应向供货商支付50万元,余款于2010年付清。2009年,该医院收到了这批医疗设备和供货商提供的发票账单,并向供货商支付合同款50万元。2010年,该医院向供货商支付了2009年购置医疗设备的尾欠款6万元。

上述经济事项从本质上来说属于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在会计实务中,会计人员通常做如下处理,在收到固定资产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付账款”;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上述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情况下的会计核算尚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参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入和支出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因此例2中的经济事项也应参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处理为:

(1)在收到固定资产并支付部分货款时:

借:事业支出 50

贷:银行存款 50

同时,

借:固定资产 50

贷:固定基金 50

应付账款 6

(2)在次年支付前欠款时:

借:应付账款 6

贷:银行存款 6

同时,

借:事业支出 6

贷:固定基金 6

在以上业务事项发生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医院出现部分债务豁免或无力支付尾款的情况,则按实际金额借记“应付账款”,贷记“固定基金”。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缺乏细致和严谨的态度,加之相关会计准则的不健全,导致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核算缺乏及时性和准确性,严重影响了事业的基金管理水平,很多项目由于未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计提和核算,导致财务报告使用者无法及时了解单位净资产状况和变化情况,这往往会影响领导者和管理者的判断,从而导致事业单位做出错误的财务预算和决策,进而影响事业单位的整体财务运行水平,甚至会使其陷入财务困境。在我国事业单位多数依靠财政拨款运营的情况下,这无疑会加重国家财政负,影响经济的整体稳定性。对此,国家相关部门亟需出台相关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办法,明确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职能和准则,并通过开展专项财务培训的方式,切实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专业素质,逐步减少直至杜绝一些不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核算,随意编制财务报告的问题,提高人员的专业性和职业敏感性,及时有效的编制和向单位领导者反馈相关财务信息。此外,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上述因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形成的“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账款”的豁免和无法支付的款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这会导致经济事项发生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下,会计人员无章可循,从而根据个人的判断做出不同的核算,而不同核算方式势必会带来不同的经济后果,导致固定资产核算的动态不平衡。对于该种情况,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具体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准则和具体实施规范,以便使广大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的时候有章可循,避免因会计人员主观判断错误而导致账务核算混乱,从而提高事业单位整体财务核算水平,具体到实践中,对于分期付款和融资租赁方式下无法按时支付欠款的问题,建议可在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做反向账务处理。

财务核算准则范文6

【关键词】信托;《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核算主体

一、我国信托行业会计核算的发展历程

信托业在我国的进入时间较晚,各项规则的制定和实施都处在积极的探索和实施中,信托财务核算也是如此。2001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颁布和实施。2002年5月9日《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与同年7月18日《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以“一法两规”为代表的信托法律制度在我国初步形成。2007年3月修订后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更加强调信托业回归主业。

信托法颁布之初,财政部尚未专门就信托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颁布信托公司的会计制度,只在2001年11月27日以财会【2001】49号文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在股份制上市公司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对信托业务进行了初步规范。该文件鼓励其他非上市股份制金融企业也实施《金融会计制度》,但并没有就非股份制金融企业是否同样适用该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2005年1月5日,财政部了《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以信托项目作为核算主体,进一步完善了信托管理的制度架构,保证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体现了信托人财产的隔离制度,为信托财产的稳定运行创造了客观条件,实现了与《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的协调。我国于2006年2月正式颁布了新会计准则体系,其基本目标是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并可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于信托公司而言,新准则从风险管理角度更贴切地强化了会计作为一门特殊的语言为信息受众提供客观及时信息的理念。应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2010年1月,财政部再次颁布了新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信托业务开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准则解释的要求和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对相应的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进行改进,以适应不断创新发展的业务要求。

二、我国信托企业现行核算制度

(一)信托项目的会计处理

信托项目是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基本单位。信托项目应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独立核算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各信托项目应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不同信托项目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应相互独立。信托项目的会计要素包括信托资产、信托负债、信托权益、信托项目收入、信托项目费用、信托项目利润。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对信托项目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在信托文件约定的期限内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受托人对信托项目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并按信托文件的规定书面通知受益人或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信托清算后的全部信托财产。信托项目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委托人信托业务的会计处理

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应视信托财产所有权上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实质性转移,判断信托财产是否应终止确认。委托人对信托项目具有控制权的,应将其纳入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信托资产和企业资产之间应有所区分。

(三)受托人信托业务的会计处理

信托业务会计特殊之处是,受托人从事信托业务是按照约定收取报酬的,却以信托企业的名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信托财产与受托的信托企业财产相区别。受托人应按信托文件规定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计算确认应由信托项目承担的受托人报酬。受托人发生的为信托项目代垫的信托营业费用,应确认为对信托项目的债权。受托人对于已终止信托项目未被取回的信托财产,应作为代保管业务进行管理和核算,如信托财产是货币资金的,应开立银行存款专户存储。

(四)受益人信托业务的会计处理

受益人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信托项目运营情况进行查询。如有证据表明信托受益权已发生减值,受益人应对信托受益权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受益人不应在信托存续期间对信托收益权价值进行摊销。受益人对信托项目具有控制权的,应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三、现行核算制度的特点和问题

(一)以信托项目为核算主体

信托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和处分信托资产,对每项信托业务以其为会计主体,分别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设立银行专用账户,按照会计分期分项目及时出具财务报表。这样的核算方法能够清晰有效地管理和划分每一个信托项目,保证信托资产和信托资金的安全。

由于信托业务的多样化,信托公司的业务数量往往很多,信托项目基数较大。信托公司信托财务的相应的特点是,财务账套多,银行专用账户多,信托会计财务报表多。

(二)关联方交易

我国信托企业一般将财务核算分为两部分,即自营财务和信托财务。自营财务核算企业的日常收支、经营和投资。信托财务独立于固有的企业财务。受托企业定期从信托项目中提取信托报酬。

《核算办法》对信托项目收人作了明确规定,信托项目关联方交易的收益计量按《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原则办理。但在信托投资公司内部还存在着固有财与托项目交易、信托项目与信托项目交易等内部关联交易形式。固有财产和信托项目具有不同的会计主体,因此它们之间的交易也属于企业之间的交易。同时信托投资公司在上述交易中拥有双重份,成为交易的唯一当事人,自主性较大,直接参与固有产和信托项目的管理,因此上述交易也应归入关联交易的范围。

(三)信托财务的复杂性

由于信托项目的分开核算,在项目终止之前,项目核算不能结束,按照正常的会计分期出具财务报表,随着信托企业业务规模和数量的发展,这给信托企业的资产管理带来较大难度,在银行设立的信托专户也很难做到及时撤销和清理。信托企业的财务部门不得不雇佣更多的财务人员和引进数据储存和处理功能更强更稳定的信托财务软件应对信托项目财务问题。

四、对信托行业核算的建议

(一)信托财务核算专门化

信托项目财务在形式上虽然独立于信托企业财务,财务决策全权归属受托企业,实质上不能保证会计主体的独立性,无法避免关联方交易,不能保证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现阶段信托项目财务与企业财务遵守同样的财务会计准则,但其核算的特点不同。单一主体的月度财务事项较少核算简单,但信托项目基数大,数据处理复杂。

基于以上两点,信托财务可以与固有财务剥离,成立独立的财务中心,或者进行第三方核算,提高核算效率和准确度。专门化的核算部门或核算机构还可以及时向受托人、受益人公开信托资产处置情况和财务报表,有利于保障各方利益不受侵害。

(二)信托财务从业人员专业化

现阶段,信托财务的从业人员与普通企业财务的从业人员的来源和技能相同。为实现信托财核算专门化,应该积极推进信托从业资格考试和信托财务专业培训,特别是信托会计电算化的培训,培养信托财务专业人才。

(三)加强信托会计核算领域的研究

近年来,信托业在我国发展迅速,但由于信托业进入我国时间较晚,对于信托财务的研究仍处在探索阶段。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于信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而对于微观层面的经营管理相对研究较少。相较于普通企业财务核算的大量研究和探索,信托财务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研究。信托财务的具体核算方法、与固有财务之间的关联、《核算制度》实施的效果等领域均值得研究,为解决信托企业的实际核算问题和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常叶青.信托业务基本会计理论问题探索[J].会计研究,2004,05:3539

[2]李放之,栾甫贵.对我国信托会计几个问题的探讨[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07:7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