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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方案范文1
我中心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周”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安全生产周”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中心在12月1日开展了第一个安全周生产法宣传活动,通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对我校师生用电安全进行教育,如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章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可能导致的安全问题等,宣传效果良好。我中心职工在宣传周中也提高了安全意识,加强了安全管理 ,完善水电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制度不落实、违规操作是导致各类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要通过制定严谨完善的规章制度,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自觉遵守。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这过程中人们可能会萌生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因此,我中心定期开展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学习、研讨,长期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形成固定的安全意识形态,并逐步转化为安全行为的养成 安全管理应覆盖水、电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全过程、全天候、全员管理。学习贯彻规章制度,使每一位员工认清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依据规章制度对其工作过程进行调控。同时,还要吸取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认真总结,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做好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在安全生产周工作中我中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们对涉及师生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分工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示操作人员时刻注意安全 ,对全校电梯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维护,年检工作,确保每个电梯正常安全运行,对每个配电室,进行详细排查,做到安全零隐患,对水池清理消毒工作派专人认真监督、检查,严把质量关,确保供水安全。
通过“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也暴露出本部门的安全宣传工作及员工的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法普及还需加强,同时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在下一年的安全宣传周中,我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到每个师生,尽可能的让全校师生了解用水用电安全,培养职工安全用水用电意识,对存在的不足要及时改正,更好的完成学校用水用电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方案范文2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和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梳理、找痛点、定措施、猛攻坚”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坚决根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建党100周年、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描绘好新时代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影响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分析研究,拿出管用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加强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挖掘各类风险隐患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快政策治本、源头管控、科技提升,着力解决根本性问题。
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攻坚战。按照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规定要求,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科学分析、辨识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要主动采取防、管、控措施,把安全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各企业要在风险辨识管控的基础上,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同时对员工进行风险管控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全面梳理出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辨识管控的重大安全风险,列出清单,逐一进行“回头看”,确保管控到位。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坚战。全面督促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治理,并建立本地、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定期督促调度整改情况。各地、各部门要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隐患;要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推进隐患“清零”。确保2021年底,企业自查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原则上年内整改到位,确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三)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战。以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工贸、特种设备、校园、文化旅游、农林水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等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铁心硬手、重拳出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要强化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黑名单等制度作用,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治理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攻坚战。以危险化学品、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倒逼,依法依规、统筹协调”原则,对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和淘汰类产能进行全面摸底;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严禁新上淘汰、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
(五)开展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攻坚战。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推动企业深化开展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通过改技术、改工艺、改设备等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全面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推动执法力量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倾斜;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文书标准;依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加强能力培训,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监管执法培训,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加强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加大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七)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战。以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导向,以落实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提升金属加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旅游和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为重点,深入开展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教育,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凡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律重新参加培训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着力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补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短板,为高危行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支持。
(八)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攻坚战。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以“互联网+”“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平台或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引领、警示、教育和规范作用,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检举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推动安全体验场馆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开展应急科普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科学应急意识,真正实现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抓好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九)开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攻坚战。按照《持续深化“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建设,紧紧围绕巩固提升创建水平、扩大创建企业范围、提升企业达标等级三项任务,摸清底数、制定目标,明确示范企业数量和名单。
(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攻坚战。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应急演练,依法建设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管理,进一步督导企业应急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四、整治步骤
从2021年3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各社区、各部门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前两阶段工作情况,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及责任单位,科学部署推动;要通过动员部署会、微信助推、短信速递、温馨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十大攻坚战”具体内容及有关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进行动员部署,并把方案传达到每个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本企业方案,推动“十大攻坚战”落地落实。
(二)实施攻坚(2021年4月至9月)。各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清单(详见附件),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融入本行业的“十大攻坚战”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开小灶”等措施,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有效管用。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三)评估提升(2021年10月至12月)。各部门要对“十大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年三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扎实推进我街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十大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是本部门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方案范文3
针对这种状况,湖北省总工会在全省工会系统中通过源头参与、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应用大型企业安全卫生检查表、中小型企业组建“联合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等措施,发挥工会组织参与和监督职业病防治的作用。
职业病防治现状堪忧
2010年,湖北省总工会联合省安监局、卫生厅,到武汉、黄石、十堰、黄冈、咸宁等市,走访了30多家金、铁、石材石膏、石英等非煤矿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个案访谈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全省非公有制矿山企业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查发现,一些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部分企业采取接收“季节工”的形式,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不组织职工进行体检,以此来“规避风险”。90%以上直接接触职业危害的务工人员,最长工作时间不到1年,一般是几个月,最少的不到1个月。如:咸宁市通山县闯王镇一名68岁农民工,查出死因是患矽肺病三期。据村民反映,死者从40岁开始就在附近多家石英砂企业打工,临死也说不出在哪家企业染上的矽肺病。在被调查的30家企业中,仅有5家企业组织过健康体检,能查到职业健康档案的企业只有2家,其中1家企业的职工健康档案仅仅是9张乡村卫生院的胸透表,而且未盖医院公章。
湖北省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较少,力量较弱。截至2012年底,经湖北省认证的职业病诊断、防治技术服务机构只有20家,专业技术人员200人。目前,仅有武汉、襄阳、十堰设有专门的职业病防治院所,其他市州没有专门机构。60%的县(市、区)未开展职业卫生监管技术服务工作,大多数职业病患者是在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或普通医院诊治。并且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陈旧老化,有些职业病防治机构还在使用20世纪80年代的仪器。一些专职从事职业卫生现场监管的人员在职业病预防职责划归安监部门后,纷纷“跳槽”到其他领域或单位,专业人才流失严重。
在被调查的企业中,有近49%的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个别区县仅有10%的非公有制企业设立工会组织。在已经设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中,工会组织参与和监督职业病防治的作用也并不明显。约44%的工会组织没有独立的办公地点,没有工会牌子,个别甚至连工会的印章也没有。约40%的企业没有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近50%的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源头参与加强防治
湖北省总工会根据非公有制非煤矿山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下发了《推广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的方案》,提出了省、市、州、县(市区)和产业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模式。通过源头参与,促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法律体系,加强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力度;不断推动建立政府、企业、工会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与卫生、安监、人力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行动工作等,进一步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需求的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
在此基础上,湖北省总工会还每年向湖北省人大、政协提交1-2个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议案,如:《关于加强非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关于加强高危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加大对外资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关于对高危高毒物品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督查工作》等建议和提案,都引起湖北省人大、政协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批转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在制定《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度时,湖北省总工会代表职工提出“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女职工五期保护、工业企业要改善劳动作业条件,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应加强职工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的建议,从源头把住职业病防治的关口,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建立三方协调机制
在非公有制非煤矿山企业中,湖北省推行安监、卫生部门代表政府方,企业家联合会代表雇主方,工会代表劳动者的“三方协调机制”。每方各派3名代表组建三方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组长1人,由安监局主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3人,由企业家联合会、卫生部门和工会主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1人由工会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要求有从事职业病防治的工作经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了解有关职业防治三方机制发展动态的人员参加。
三方协调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分析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调查研究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制定非公有制矿山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方案,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的情况,监督企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大型企业设置安全卫生检查表
大型企业由于作业岗位及人员众多,为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护的主体责任,湖北省总工会于2010年开始,要求大型企业工会每月按照安全卫生检查表的要求,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建设、前期预防、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防护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齐全、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等12个方面对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向劳动者公布,重大职业危害还需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
安全卫生检查表的12大项下面又细分出许多具体要求,确保工会在进行职业病预防监督时有章可循,不流于形式。
组建“联合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
对于人数在25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非煤矿山中小企业,湖北省总工会建议其设立“联合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简称“联合委员会”),加强职业危害预防。
“联合委员会”由代表企业方的委员(简称“行政委员”)和代表工会方的委员(简称“工人委员”)组成,委员设置不少于5~7人,其中至少一半为工人委员。行政委员由企业方或行政选派;工人委员由工会选派或者直接推选,主要由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及一线生产工人担任。联合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和权利是对企业职业安全卫生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基础上,提出协议草案。
联合委员会由两位首席委员轮流主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安全卫生检查,提出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建议,要求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并在企业行政认可后跟踪监督、验收整改。联合委员会还通过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调查制度、隐患整改验收制度、拒绝工作制度、委员会务公开制度等方式,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职业卫生条件,预防职业危害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