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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基本方法范文1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相关性如今,大部分企业中,生产与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涉及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财务管理已然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税收则是企业制定财务决策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其对企业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的相关性
(一)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目标的层次递进性
税收筹划是企业理财行为中的一种。从专业学科方面研究,税收筹划为税务会计和财务学建立了一座桥梁,属于边缘性学科。而从其目的及其作用方面研究,税收筹划可划归为财务学研究领域。事实上,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均有影响。税收筹划的方案设计,方式选择及具体实施都将财务管理目标视为中心,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即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直接决定了税收筹划的目标。现今理论界对针对税收筹划的目标提出多种观点,较为合理的观点是税收筹划目标具备层次性,即企业所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在实现企业资源利用最大化这一主要目标的同时,还能实现多元化目标,但目标不可与财务管理脱离。
(二)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职能的统一性
首先,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企业决策者利用有关部门所提交的税收信息,通过相关理论知识,针对销售对象制定决策的过程。其次,税收筹划主要负责财务的规划及预算,其会受到财务规划的制约,然而税收筹划还需对财务目标服务与负责。最后,企业税收筹划无法与财务控制脱离,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与落实都需依托企业对财务的控制。
二、基本财务管理理念在企业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一)货币时间价值与延期纳税
企业资金运转时,所用货币会伴随时间的增加而逐渐获得增值,货币所增长的价值被称为货币时间价值,其体现了货币价值具有时间性这一特征。企业围绕货币时间价值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即进行延期纳税,虽然不能大幅改变企业所需缴纳的税款总额,但是企业在缴税初期只缴纳少量税款,之后等待货币价值提升,在缴税后期缴纳剩余大部分税款,便能使缴税金额降低,企业的缴税压力也得到缓解。延期纳税主要体现于资产计提折旧法方面,资产计提折旧法共有两种核算方法: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其中直线法又以平均年限法为主。我国税法允许企业选择资产折旧计算方法以及资产折旧年限,大部分企业还遵循传统的管理制度,利用平均年限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现今,我国税率按照比例收取,相比平均年限法,加速折旧法更有利于企业资金支出的减少。加速折旧法的运用分为两步,第一步,企业可以在前期便将折旧费用纳入成本计算,并适当提高费用金额,从而使前期所缴纳的税额相应减少,缓解企业缴税压力。第二步,企业将企业的折旧费用逐渐减少,以增加企业所需缴纳的税金。从缴税的结果分析,缴税金额并未有发生过多变化,然而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则货币价值得到提升,企业便可少缴纳部分金额。故而,企业在没有触犯法律的背景下,应选择加速折旧法对财务税收进行管理。
(二)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分析
税收筹划既然属于经济活动,那么在其为企业获取利润的同时,企业自然需要支付成本。税收筹划由三部分组成:直接成本、机会成本以及风险成本。所谓直接成本,指企业因减少缴纳税额而使人力、物力等产生耗损,主要涉及制定筹划方案的成本以及方案实施成本。机会成本指企业在面对多种税收方案时,只选择其中一种方案,从而舍弃了其他方案为企业带来的效益。风险成本指企业不能科学合理地设计筹划方案,从而导致筹划失败。企业在设计或选取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将经济效益作为基本原则,无论是企业筹划方案的选择,还是筹划方式的选择都应遵循这一原则。企业在设计筹划方案时,共有两种方法供其选择:一种是通过支付税务金额,向其咨询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对税务所提供的方案进行取舍。另一种方法,企业可以专门设置税收规划部门,组建队伍研究如何降低税收。企业在选取两种方法时,需对比两种方法哪种支出的金额较少,同时对比哪种方法的税收筹划效率更高。企业设置专职部门,虽然在支出方面要多于咨询税收,但专职部门对企业更为了解,对企业发展需负有一定的责任,且公司可对专职部门的员工进行统一管理,这些是税收所不具备的。因此企业可设立专职部门规划税收筹划方案,从而节约税收金额。可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相关工作时,必须考虑企业收益与支出的关系。财务管理与税收筹划之间关系密切,彼此互相影响,企业如能清楚地了解两者关系,并加以利用,便能够使企业的资金周转更为流畅,从而保证企业能够稳步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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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基本方法范文2
二、税收筹划的涵义
整体来说,税收筹划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第一,其主体是应该交税的相关义务人,不仅包含个人,也包含单位。第二,税收筹划指的是交税之前的筹划事项,也就是对单位相关事项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以便减少交税款项。第三,税收筹划是指对交税事项进行合理安排,并不是反对我国的税法,而是通过正当的活动,巧妙运用税收政策,促进税费最低。第四,进行税收筹划,根本目标是为了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降低成本。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是主要组成部分,贯穿企业发展的始终。
三、企业财务管理中开展税收筹划的意义
1.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利润,降低成本,一般来说增加利润的方法可以分为两种:第一,促进企业效益的提升。第二,减少企业支出,包括税费和各项经费。第一种方法在投资一定的状况下,虽然通过各种方法能够提高效益,但是提高的力度是有限度的。而第二种方法,通过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费,为企业利润的增加提供了可能,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2.有利于提高企业纳税意识
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依据国家规定依法纳税。税收筹划只是在合理条件下降低企业税费,是客观的,但是目前随着市场竞争不断激烈化,很多企业成本不断增加,降低税费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更多企业会重视税收的筹划,将自己的减税行为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另外,税收筹划管理间接促进企业利润的提升,合理的筹划管理,能够为企业降低较多税费,从而引起企业管理者的重视,提高纳税意识。
3.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财务管理最主要的三方面是利润、成本、资金。税收筹划管理是降低成本、资金,提高企业利润的重要手段,合理的税收筹划管理,能够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效率。一般来说,税收的相关政策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一定的严密性、规范性和实用性,企业要想通过税收管理降低税费,需要加强内部的财务核算、财务资料整合分类以及经营管理等,而这些行为的进行无形中提高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
四、改进税收筹划的意见和对策分析
1.要培养企业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意识
企业财务人员是收税筹划的主要人员,在企业纳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就目前状况来看,虽然很多人的纳税观念已经改变,可以依法纳税,但是很多会计人员只是依据国家规定进行税费缴纳,并没有进行筹划研究,这就在无形中造成了企业资本的流失。所以必须要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为税收筹划打好基础。另外,要完善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可以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去学习,定期召开沟通交流会,提高财务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也可以定期考察财务人员的税务方面知识,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
2.企业领导要重视税收筹划
企业领导重视税收筹划是基础,财务人员税收培训是条件。首先企业领导要了解相关税收知识,从本身出发进行税收筹划意识的培养,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纳税和筹划意识,进而促进财务人员的意识培养。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运营的整个过程,如果企业领导不重视税收管理,那么势必会造成财务人员对税收筹划的忽视。可以通过财务资料的分析,了解税费缴纳的数额,并进行对比评估,提高筹划意识。另外,从企业运行整体入手,项目开发环节、销售环节以及供应环节都与企业的税收相关,并不单单是财务人员的事情,要做好单位人员整体的宣传,为减少税费做铺垫。
3.注重税收筹划的可操作性和整体性
对企业内部财务活动进行合理整合和筹划,降低税费,促进企业利益最大化,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筹划的过程中要注重企业的实际状况,通过实际情况的分析制定合理的筹划方案,而不能盲目追求低税费,忽视企业其他方面的利益,造成企业决策的偏颇。另外,还要对筹划的实施方案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其可行性之后再进行决策。
五、结束语
税收筹划基本方法范文3
以往学界关于企业税收筹划合法性与正当性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已不足以指导目前变化着的企业税收筹划实践。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不仅直接源于税法规范的明文规定,而且内在地根植于法律特别是税收理念、税法原则、立税精神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正当性。因而,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冲破先前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范的研究范式,脱出经验主义的窠臼,代之以新的税法学研究视角,对税收筹划行为进行系统考察,站在一定的法理高度,以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对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多维度识别,以对特定税收筹划行为做出恰当的分析,得出更加理性的结论,从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的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并为创新税收筹划规制制度提供新的理论支点。
税收筹划(TaxPlanning)一般被认为是与节税(TaxSaving)具有相同的本质属性,并作为一种合法的节税行为而被各国政府所认同,进而为各国税收政策、法律所允许或鼓励。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企业税收筹划逐渐被国内接纳,并广为企业等纳税主体所采行。时至今日,国内税收筹划的经济、社会、制度及其规制环境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税法规范的日益多元化、弹性化和复杂化,纳税主体权益保护理念的进一步强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加之专业机构的介入,企业税收筹划进一步走向隐蔽性、专业化和复杂化,对其合法性的判别愈加不易,以至以之为基础的法律规制出现失度;特别是企业竞争的加剧,致使企业税收筹划成为企业不可或缺又经常异化的行为。然而,税收筹划的专项立法、规制实践和学理研究又不能及时策应这些变化,故在利益最大化追求的驱动下,不少企业的税收筹划越发失去其正当性基础,进而异化为逃税、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和事实,使得企业税收筹划背离了税法规定和税法精神,已危及税法制度追求的公平、效率和秩序。
企业税收筹划及其环境因素的新变化,需要学界重新审视其合法性,以便更好地区分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和不正当税收违法行为,保护正当的企业税收筹划行为,防范和规制税收违法行为。以往关于企业税收筹划正当性与合法性的研究方法和结论,已经不足以指导目前变化着的税收筹划实践。笔者认为,尽管现今各国都试图在立法或司法上严格区分节税与避税,但是由于节税与避税各自内含的技术性、隐蔽性和复杂性,两者的边界十分模糊。因此,判断不同类型税收行为要基于但不限于税法的具体规定,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不仅直接源于税法规范的明文规定,而且根植于法律特别是税法理念、原则、精神等更广泛意义上的正当性。因而,需要冲破先前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范的研究模式,脱出经验主义的窠臼,代之以新的税法学视角,对特定形态的税收筹划行为进行考察,才能对其合法性与正当性进行多维度识别,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和结论,进而为规制不当的企业税收筹划行为做出理性思考提供基础。
一、税收筹划应遵循税法规制的一般价值标准
效率、公平和秩序是诸多法律调整所共同追求的价值,也是税法规范、制度和体系得以创制的基础,更是税法规制的价值导向。在实践中,一个主体的特定税收行为是否合法正当,除具体税法规范之外,可依法的一般价值标准加以评判。企业税收筹划的运行能够遵循法律追求的一般价值,这是税收筹划得以存在并得到法律、政府和社会认可的一般法理基础。
首先,企业通过依法实施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节约经营成本,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增加企业的可税性收益,为国家税收的实现提供经济基础,从企业和国家两个角度考虑,都有利于实现税法追求的效率价值,这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税收筹划不属于税法禁止的范围,企业在依照公法性质的税法进行税收筹划的同时,也受到私法的保护,企业可按意识自治的精神自由选择,任何企业都有选择和不选择税收筹划以及选择什么样的筹划技术作为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权利和自由。
尽管企业税收筹划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从事企业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和机构的服务,也为企业的这种选择提供了现实基础。企业可通过税收筹划提高竞争能力,实现公平竞争。
最后,也正是主要基于上述两点,企业的税收筹划得到税收征管部门的许可和鼓励
企业通过合法手段减少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可税性收益,有利于实现纳税主体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在长远意义上的动态平衡,同时也不伤及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由此可见,企业税收筹划符合公法和私法所共同追求的秩序原则。正是因为税收筹划的运行遵循着上述三方面的价值标准,使得它在税收行为范畴中与税收违法、税收非法以及其他非正当税收行为区别开来,这是识别和研究企业税收筹划正当性的税法理论基础。
二、税收筹划以税法学上的“两权分离”为理念基础
从一般意义上说,国家的税收涉及政府收入和国民负担,作为政府收入的税收收入,从另一个侧面看,实际上是国民的一项负担。税收问题实质上是特定的财产权在政府和国民之间的转移和分配。因此,税收立法的过程也是对国家和国民税收权利进行配置的过程。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的“两权分离”是历史上税收法律制度产生、发展的基础,也是现实中税收法律制度运行的前提。这一基于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二元结构”假设的理论,要求无论是国家财政权,还是国民财产权,都应当是“法定”的,都应当依法加以保护,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个方面。税法制度对“两权分离”主义的追求,体现了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的不同权利主张和利益需求,有利于平抑不同权利主体的利益冲突,引导多主体有效博弈,实现税法制度对不同主体利益的平衡保护。“两权分离”作为基本理论假设,正在成为税法研究的重要前提,并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受。此外,在“两权分离”的前提下,税法的基本属性可以定位为:税收是企业及其他纳税主体向国家履行的公法之债,企业在承担纳税义务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税收权利,其中企业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尽量少纳税是符合企业的经济属性和趋利需求的,符合各国税法关于公权利和私权利平衡保护的基本精神,这已为众多法学研究者认同和许多国家的司法实务界所认可。
在“两权分离”主义视野中,企业的税收权益被纳入二元结构中“国民财产权”的范畴,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正当地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符合税法精神。成功的企业税收筹划能够帮助企业自身减轻对国家的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其实质是通过抑制国家公权力来扩张企业私权利,体现了纳税主体财产权利和征税主体税收利益的冲突。企业在依照税法精神和税法规定减少税负以增加效益的同时,也增加了可税性收入,在理论和形式上成为国家税收权力实现的物质基础,正是企业税收筹划以其手段的合法性和效果的增值性为基点,使得企业和国家在税收活动的动态博弈过程中促成了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的平衡与协调。
三、企业税收筹划符合税法学上的税收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公法领域的通用原则,其源于宪法保护国民权益的精神追求,主要着眼点是限制政府权力的不当行使。税收法定原则是公法上通用的法定原则在税收规制问题上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法律原则,其含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征纳主体的权利义务只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否则任何主体不得征税或减免税。有的专家将税收法定原则分解为: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等三个子原则,并将其概括为税收征管主体必须按照法律的实体和程序规定,来确定课税的税法主体、课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率以及税收优惠等来课税。从企业税收筹划的操作层面看,其技术技巧的着力点就在于通过有计划的筹划和安排,以合法的方式改变课税的税法主体、课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率以及税收优惠等课税要素,从而合法地少缴或不缴税款。其实质是利用国家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来保护自己的税收权益,合法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根本前提。税收筹划的基础是基于多种原因而制订两种或多种合法的税收方案,这些方案可以是税法所明示的或为其所默示。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来源于被选择的方案所涉及行为的合法性。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企业及其税收筹划人在分析税收政策、法律规定和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征求税收征管机关的意见,征管机关必须依据法定原则和内容,判定该方案和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得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任意否认其筹划方案。
判定企业税收筹划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标准就是法律的规定。然而,在中国,目前税收法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水平不高。考察中国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立法资源,不难看出,现行宪法及其同类型文件至今尚没有明确规定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在宪法中没有明确的地位。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这一规定应该被视为中国的税收法定主义的规范体现。但是,由于现阶段税收立法的数量不够、质量不高,按照税收法定主义,许多应该由法律规定的税收问题,仅是由中央政府的条例、相关部委的规章、通知、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违背了税收法定主义关于税收问题的法律保留的基本原则,无疑为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认定增添了复杂性,模糊了合法性税收筹划和不正当税收行为的边界,为企业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带来不小的难度。但这并不影响人们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来指导对税收筹划正当性的分析和判断。随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税收法定主义在指导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方面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越来越彰显其应有的价值。
四、税收法律关系决定了税收筹划存在的正当性
税法学研究认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税收主体。在这一关系中,尽管税收主体双方的地位和权利不完全对等,但是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都是权利主体。国家通过制定税收法律制度和有关政策,税收征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税收征管权,以国家强制力依法取得税收收入,维护国家的税收权利,增加财政收入;同时,通过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税种、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办法达到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企业作为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另一方,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通过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准备、制订和实施,可以促使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运用及操作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促进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以及时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企业依法实施税收筹划,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国家税收立法目的的实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国家对企业行为实施税法规制;同时,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更好地了解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及时掌握税法和税收政策的调整,也使本企业的纳税更加具有计划性、经常性和自觉性。因此,企业税收筹划能够为纳税人及时、足额、自觉地向国家上缴税款打下良好基础,在客观上对税收征管机关的组织政府收入工作起到积极的协助作用。对纳税企业来说,在税款缴纳过程中,其权利和义务则一般是对等的,依法纳税是其应尽的义务,而采取合法的途径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维护自身经济权益,也是其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应当享有的一项权利。因此,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在行使纳税义务的同时,利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企业税收筹划才在合法性的前提下具有广泛的正当性,从而在经济生活中有其存在的可能以及发展的空间。因此,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无论是从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任何一方面来看,税收筹划的存在都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这是征纳双方权利得以实现的有效途径。
五、税收筹划在动态博弈中可推进税收法制建设
税收“两权分离”的思想,为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的一项独立合法权利奠定了理论基调,企业能够以具有自己独特利益主体的身份和行为,为追求自己利益的实现而与征管主体及其规制进行博弈。再从税收的基本内涵看,它是加诸纳税主体的一种强制性负担,基于理性经济人之假设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组织属性,企业等纳税主体总是千方百计采取策应国家税收政策的对策行为,以避免或减轻自己的税负。企业税收筹划的运行过程体现了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管主体和纳税主体在博弈中协调利益冲突,在经济上体现为“国家税收的减少”与“企业实际税后利益的增加”的矛盾。两者按照税法规则进行博弈,追求均衡状态和各自利益的实现,以至“共赢”。同时,博弈规则在主体博弈实践中得以产生、修改和完善。合法的企业税收筹划不仅能促进税法精神的实现,而且能促进不同税收主体的利益平衡,同时,对于国家这一税收主体和博弈主体而言,这种动态博弈能够在反复的“税收政策—对策—修改政策”的循环周期中促进博弈规则的演变,推动着税收法制建设,提高税收征管主体的税收征管和国家的税法规制水平。
在税收立法方面,企业税收筹划有利于完善税制,促进税法质量的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既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国家税收政策的对策行为,同时也是对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税务筹划行为所反馈的信息,特别是通过税收筹划的方案发现并改良已有税法的不完备之处,对现行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立法机关加强税收筹划的实践研究,有利于立法机关顺应不同时期国家经济发展对税收和宏观财政政策的调整,及时检查税法对企业税收筹划规制的适度性,不断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准确划定税收筹划的法律边界。因此,税收筹划的过程实质上是辅助国家税法完善的过程,做到对税收筹划规制的适时、适度,从而使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在实践中螺旋上升。
在税法执行方面,鉴于企业税收筹划体现了不同税收主体之间动态博弈的复杂运动,税收筹划行为的多样性以及税收筹划方案的复杂性,对征管机关的执法能力形成挑战。特别是大量的以合法税收筹划的名义逃税、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和事实,为税收征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了鲜活的研究材料。对税收筹划的有效监管,有利于税收征管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识别具体的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过程中,提高税务执法的职业水准,提升税收征管的实际能力,确保税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代表国家征税,行使税收权力,维护国家税收权利,同时实现国家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在税法遵守方面,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初衷是为了少缴、缓缴税,通过税收筹划实现其税收利益,但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符合税法的形式来完成。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在其经济业务发生前,要深入研究税法精神,熟悉税收法律制度和具体的规范,准确把握从事的业务有哪些环节,它们将涉及我国现行的哪些税种,这些税种有哪些优惠和鼓励政策,掌握以上情况后,纳税人才能充分运用税法,合理安排企业的经济活动,达到节税目的。因此,税收筹划在一定期程度上可以加快普及税法,强化纳税意识,提高企业的税法意识和遵从税法的自觉性,这在税收法治发展的初级阶段尤为重要。新晨
六、税收政策之变易与税收筹划正当性之承认
税收筹划基本方法范文4
(一)税收筹划的起源
从已有文献记载探源税收筹划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的意大利。在当时,意大利的税务咨询业务中已存在税收筹划行为,意大利的税务专家地位不断提高,这可以是税收筹划的最早萌芽。税收筹划的正式提出始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SFAS109——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中首次提出“税收筹划战略(Tax-planningStrategy)”的概念,并将其表述为:“一项目满足某种标准,其执行会使一项纳税利益或营业亏损或税款移后扣减在到期之前得以实现的举措。在评估是否需要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价准备及所需要的金额时,要考虑税收筹划策略。”以上表述较为准确地说明了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的关系,尽管现代税收筹划的边界远远超出了SFAS109所定义的范围,但是税收筹划始终是税务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有三件里程碑式的事件可以认为与税收筹划的起源有一定的联系:(1)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作了有关税收筹划的重要声明:“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使自己少缴税,那么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普遍认同,税收筹划第一次得到法律的认可,成为奠定税收筹划史上的基础判例。(2)1947年,美国联邦大法官勒纳德•汉德在法庭判决书中勇敢地为纳税人辩护:“人们合理安排自己的活动以降低税负,是无可指责的。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不论他是富人,还是穷人。纳税人无须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国家税收。税收是强制课征的,而不是自愿的捐款。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求税收,纯粹是奢谈。”该判例成为美国税收筹划的法律基石。(3)1959年,欧洲税务联合会在法国巴黎成立,当时由5个欧洲国家的从事税务咨询的专业团体和专业人士发起成立,后来规模不断扩大,其成员遍布英、法、德、意等22个国家。欧洲税务联合会明确提出“为纳税人开展税收筹划”是其服务的主要内容。
(二)税收筹划的发展现状
自20世纪中期以来,税收筹划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所青睐,同时也成为中介机构涉税服务业务新的增长点。德勤、普华永道、毕马威、安永等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纷纷进军税收筹划咨询业。据不完全统计,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来自于税务咨询业务方面的收入额超过其总收入额的半壁江山,其中税收筹划已经成为税务咨询业的重要构成内容。税收筹划在我国起步较晚,这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已有税收筹划方案大多停留在“就税论税、单边筹划”层面,很多所谓的税收筹划方案并没有多少含金量,充其量只是依靠税收优惠或税制缺陷获取税收利益。筹划者较少考虑经济交易中其他契约方的利益诉求及非税成本的影响,当然也未从战略高度推进企业经营活动、业务流程与税收筹划模式的深度融合。目前从事税收筹划实务的主要有两类人:一类是学院派,另一类是实务派。学院派从税收原理出发,结合税制要素和业务流程分析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致力于揭示税法中存在的税收优惠待遇或“税收漏洞”(Taxloop-holes)。学院派偏向于税收筹划方法论的研究和运用,原理性强、逻辑结构严谨,但是,他们所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与实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可操作性稍欠火候,在税收实务中往往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验证。相反,实务派从一开始就注重税收筹划方案操作的可行性。他们从税收实务角度出发探索可行的税收筹划操作;并力求从这些税收筹划实践中总结出一些基本规律和方法。但是实务派的税收筹划缺乏原理性分析和方法论基础,容易陷入“一事一议”的局限,特别是在税制变革时容易完全失效。
二、税收筹划的学科定位
(一)税收筹划的理财性质
税收筹划本质上是一种企业理财行为,税负测算、税收筹划方案设计、税务风险控制都属于财务管理范畴。因此,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税收筹划应归属于财务管理。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筹划的目标与财务管理的目标具有一致性。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衡量企业价值最大化所采用的最重要的计量指标是现金流,而税收筹划的功能之一就是对现金流的管理,包括节约现金流、控制现金流、获取货币时间价值,并为财务管理决策增添税收因素。税收筹划与企业价值具有紧密的关联性,从而使税收筹划成为财务管理的重要构成内容。
(二)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的关系
税收筹划天然不是税务会计,但税务会计必然衍生出税收筹划。企业的税收活动离不开税务会计,税收征管依据的基础信息是税务会计所提供的,那么税收筹划依据的基础信息也必然来源于税务会计,税收筹划对税务会计产生强烈的依赖关系;不以税务会计信息为依据,税收筹划是无法开展的,税收筹划与税务会计相辅相成、交相辉映,形成一种交叉互补的依存关系。关于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的关系,盖地教授有着精辟的见解:“在会计专业中,税务筹划可以不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作为税务会计的组成部分。”查尔斯•T•亨瑞格更是一语破的:“税务会计有两个目的:遵守税法和尽量合理避税。”汉弗莱•H•纳什认为:公司的目标是在税务会计的限度内实现税负最小化及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在永无休止的税务征战中,税务会计只能算是一组“征战法则”……税务会计的目标不是会计,而是收益。其实,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算是一对孪生兄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但从根源上讲,税收筹划是税务会计决策职能的衍生,其理财决策特征十分明显。
(三)税收筹划与法学的关系
借用罗马法谚“私法乃为机警之人而设”,其实税法作为公法也有“为机警之人而设”之妙用。从法律角度出发,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实务中对税收法规作严格解释,即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这意味着税收筹划包括避税和节税。法学派对税收筹划的研究内容作如下概括:注重从司法原理上界定税收筹划(避税)的范围,通过控制经济交易的无数税法细节和例外规定来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法学派对税收筹划的研究主要基于具体技术和特定规则的范式;在约束避税这种具有不确定性和超前的问题上,普通法系在一定程度上比大陆法系有更大的约束力。这也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为什么税收筹划问题的研究和应用首先出现在普通法系下的英美等国家。税收筹划是一门新兴的复合型、应用型学科,融经济学、管理学、财务学、会计学、税收学、法学于一体。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已经独立为一门重要的交叉性学科或边缘性学科,但归属于财务学范畴这一特征并没有改变。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税收筹划应归属于管理会计范畴,其理由是税收筹划不仅有着涉税会计决策功能,而且也给企业管理者提供相当丰富、有益的内部税务会计信息。
三、税收筹划的诱因与动因
(一)税收筹划的诱因
1.税收制度的“非中性”和真空地带由于各国经济背景不同、税收法律环境不同,税制的具体规定千差万别。为了实现不同的目标,各国规定了许多差异化政策,比如差别税率、免征额、减免优惠政策等,这使得税收制度呈现出“非中性”的特征,从而企业的经营活动面对税收契约呈现差异化的反应,理性的企业自然会选择符合收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并有意识地进行事前筹划和安排。税收制度是政府在有限信息条件下的决策结果,不可能对现实的所有情况、所有交易和事项产生约束,也难以对未来的情况、交易和事项作出规范,从而必然留下真空地带,形成税法空白。税法空白诱发了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热情。纳税人利用税法空白进行税收筹划,是其追逐税收利益的一种本能反应。2.税收漏洞的存在在税收活动中,导致税制失效、低效的因素都可称为税收漏洞。税收漏洞可视为税制本身因各种难以克服的因素而形成的税制缺陷。从法律角度看,税收漏洞可分为立法税收漏洞和执法税收漏洞。尽管政府反对纳税人利用税收漏洞进行避税,但是不可否认,不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其税收漏洞是普遍存在的,而且今后很长时间内都会存在。由于纳税人的数量是巨大的,对税法的解剖和考察是全方位的,因此只要存在税收漏洞,就很容易被纳税人识破并捕捉到。面对税收漏洞,纳税人不会无动于衷,也不能无动于衷,“只要符合规则,可以打‘球’,钻规则的漏洞”。所以,税收漏洞的存在诱发了纳税人的税收筹划行为,利用税法中存在的逻辑矛盾和税制缺陷进行税收筹划,是纳税人追逐税收利益的一种方式。3.税收负担重、税收监管体系严密税收负担过重促使纳税人寻找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以控制其税负支出,税收筹划既不违法又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必然成为纳税人追逐税收利益的首选。因此,在税收筹划和税收负担之间存在着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从某种意义上看,税收负担背后所隐含的政府的宏观政策意图是引导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路标,而税收筹划则是纳税人针对“路标”所做出的良性反应。严密的税收监管体系会形成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纳税人要想获得税收利益,只能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获取正当的税收利益,而一般不会、不易或不敢选择逃税避税行为获取税收利益。
(二)税收筹划的动因
1.理性经济人的选择理性经济人是指人的思考和行为都是理性的,即总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理性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的理论基石,同时也是税收筹划动因的理论支撑。理性经济人能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条件来判断自身利益并决定行为走向,尽可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纳税人作为市场中的纳税主体,根据市场条件和税收环境理性地选择最优纳税方案,追求税负最小化或者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经济结果是其理性选择。理性纳税人减轻税负、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是其与生俱来的动机和不懈追求的目标。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纳税人总是在寻求这样一个结果,即在最晚的时间支付最少的税款。正如盖地教授所指出的:“纳税人在纳税理性的支配下,最大限度地寻求投入最少(纳税额与相关成本)、产出最大(税后利润、企业价值)的均衡。”2.税收法定与私法自治的导向税收法定与私法自治是税收筹划存在的法理基础。税收法定是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财产权的基本要求。税制的法定性越强,税收筹划的预期性越明确,税收筹划的技术、方法就越具有稳定性和规范性。私法自治则表现为公民个人参与社会活动、处分其私有财产权利的自主性。税收法定和私法自治二者相互融合,相互协调,共同保证纳税人权利的实现。基于私法自治原则,利用私法上的经济活动形式的自由选择权,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享有的一项正当的权利。3.利用税收规则的自由度纳税人作为税收契约关系中的弱势群体,虽然不能制定税收规则,但是可以利用税收规则,享有利用税收规则的自由度。因此,纳税人更好地理解税收规则,利用税收规则,即从现行税收规则中谋取最大的税收利益才是上乘之计。纳税人无法选择税制(除非移民到别的国家或迁移到国际避税地),但可以选择适用税制的相关条款,灵活利用不同的税收规则谋取税收利益最大化。
四、税收筹划的形成机理与博弈对局
(一)税收筹划的形成机理
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及其他内外部制度因素的推动驱使下产生了利益最大化需求,强烈的利益需求天然激发了企业的节税动机,所以从逻辑角度分析,本能的驱利动机使纳税人寻找降低税收负担的各种手段以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和代表政府税收征管的税务部门目标的差异性将引发一场激烈的博弈对局。博弈结果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企业选择了非税收筹划手段而遭到税法的严厉制裁和处罚,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加大,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收益很可能无法弥补由于处罚导致的利益丧失;二是企业选择税收筹划行为,使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获取的利益能够弥补并超过所耗费的成本。税收筹划与税收监管实际上是一对相互促进的矛盾体,税收监管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法律保障,税收制度的变革又指导着税收筹划的顺利实施;税收筹划活动为税收制度的变革和完善指明了方向。上述博弈过程导致了税收筹划的产生,这就是税收筹划的形成机理。
(二)税收筹划的博弈对局
税收筹划基本方法范文5
关键词:税收筹划;纳税成本;税收负担;税收法规
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企业的客观理财环境之一,如何依法纳税并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成为企业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出发点。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税收筹划,不能有效地安排税务事项,就谈不上有效的财务管理,也无法达到理想的企业财务目标。对于追求价值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税法许可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也就成为企业税收筹划的重心所在。因此,深入探讨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和筹划思想,就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1税收筹划的含义与特点
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税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地节约税款,达到税负最轻或最佳,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1)合法性。税收筹划不仅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且符合税法立法的意图,这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根本点。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是对税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贯彻,也体现了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有效性。国家在制定税法及有关制度时,对税收筹划行为早有预期,并希望通过税收筹划行为引导全社会的资源有效配置与税收的合理分配,以实现国家宏观政策。因此,税收筹划不仅不违法,而且作为纳税人的权利受到国家的保护。
(2)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的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即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才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一旦经营活动实际发生,应纳税款就已确定,再进行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税收筹划就是要将税收作为影响纳税人最终收益的重要因素,对投资、理财、经营活动做出事先的规划、设计、安排。
(3)整体性。税收筹划的整体性,一方面指税收筹划不能只注重于某一个纳税环节中的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另一方面指总体税负的轻重并不是选择纳税方案的最重要依据,应衡量“节税”与“增税”的综合效果。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现在的财务利益,还要考虑纳税人的长期利益;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所得增加,还要考虑纳税人的资本增值;不仅要考虑纳税人的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而且还要使纳税人因此承担的各种风险降到最低。总之,税收筹划只有从纳税人财务计划、企业计划这些整体利益出发,趋利避害、综合决策,才能真正达到目的。
(4)积极性。从宏观经济调节看,税收是调节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国家往往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约税款,谋取最大利润”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政策导向行为,借以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目的。
(5)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二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这就意味着企业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通过税负减轻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6)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者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2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2.1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不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可以说,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筹资,如企业内部积累、企业职工入股、向银行借款、企业间相互拆借、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筹资渠道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因此,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对不同的筹资组合进行比较、分析,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能达到减少税收目的的筹资组合。
(1)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选择。就举债筹资而言,要考虑举债筹资费用,如发行债券要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等,而借款虽不需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但要按借款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因此税款的缴纳作为筹资费用因素必须考虑。但是利用债务筹资,纳税人不仅可以获得利益收益额,而且负债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与不能作为费用支出只能以税后利润中分配的股利支付相比,负债筹资可以少缴所得税,获得节税收益。这样,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必须考虑对债务筹资的利用。一般而言,如果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负债利息必须固定支付的特点又导致了债务筹资可能产生的负效应,如果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也不是负债越多越好,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就随之增大了。
(2)融资租赁的利用。租赁也是企业用以减轻税负的重要筹划方法。通过融资租赁,纳税人不仅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本,保存举债能力,更主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作为成本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的征税基数,少纳所得税,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还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因此融资租赁的税收抵免作用极其明显。
2.2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预期获得的效益,其次要考虑收益中属于本企业的有多少。对投资者来说,税款是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应纳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投资收益率,尤其是所得税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更需决策者的重视。
(1)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而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企业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担不同。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
(2)投资地区的选择。企业需要对投资地税收待遇进行充分考虑,有时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现行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投资,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和税法的立法意图。
(3)投资行业的选择。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因此,企业投资时选择投资何种行业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要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充分的考虑。
2.3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并按照科学的方法投入企业后,其经营活动进入营运周转阶段,这一阶段集中了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筹资、投资的效益通过这个阶段得以实现,而且自始至终包含着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对于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也应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内容。由于新办企业产品初创,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也较低,因此,减免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也相对较小。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限期减免的优惠,企业可通过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及增大广告费用等方式,一方面推迟获利年度,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挖掘其潜在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从而获得更大的节税利益。
3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遵守税法,依“法”筹划。税收筹划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合法性。不合法,就没有税收筹划。具体包括3方面的内容:一是以依法纳税为前提。二是以合法节税方式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排,作为税收筹划的基本实现形式。三是以贯彻立法精神为宗旨,使税收筹划成为实现政府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环节。
(2)税收筹划活动要充分考虑实际税负水平。影响税负实际水平的因素有货币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货币时间价值对企业投资绩效及税负水平的最深刻影响,表现在现金流量的内在价值的差异方面。在税收筹划中,企业应提高应收现金的收现速度和有效比重,在不损害企业市场信誉的前提下,尽可能延缓税收支出的时间和速度,控制现金支付的比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会形成应税收益的高估,同时还应注意到通货膨胀也使得企业延缓支付税金,会达到抑减税负的效应。
(3)税收筹划要考虑边际税率。对税收筹划影响较大的税率不是某项税负的平均税率,而是其边际税率。边际税率是对任何税基下一个单位适用税率,也即对每一新增应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边际税率越低,税收收入越高,边际税率提高,税收收入反而降低”的怪现象,这反映了边际税率变化对纳税人心理的影响及对经济行为的影响。企业应通过对边际税率的考察,核算税收筹划的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合理开展税收筹划活动。
(4)税收筹划要有全局观。税收筹划要从企业微观经济系统甚至国家宏观经济系统角度全面考虑,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的条件和因素。
(5)税收筹划应注意风险的防范。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与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尤其是那些立足长期的税收筹划,更是蕴涵着较大的风险性。因此,在税收筹划中,有关人员除了全面学习税收法规之外,密切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至关重要。
税收筹划基本方法范文6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策略
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税收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经营利润乃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因此,做好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特别是对大型石化企业而言,应把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分析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制定石化企业完善的税收筹划策略,促进石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石化企业税收筹划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助于石化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标的组织,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是每个企业财务管理所追求的目标。石化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前提下,事先本企业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排,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选择最优纳税方案,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的更好地“节税”提供良好的服务,从而更好地实现企业税后利润的最大化,最终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的目标。可以说合理的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最终目标的有效途径。
(二)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石化企业管理水平
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管理水 平。税收筹划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及其行为,使企业制定出正确的决策.达到合理、合法“节税”的目的。因此,石化企业可以通过开展税收筹划来规范本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加强对本企业的财务管理.最终为企业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有效地建议,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税收筹划是有助于石化企业开拓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企业的市场范围不断扩大,市场竞争压力也不断加大,石化企业面对日益增强的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如何进行投资在哪个地方投资,是设立子公司还是设立分公司,税负的差异很大。石化企业的财务目标是要使得企业价值最大化 。
(四)石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总体策略
石化的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的理财活动安排来实现的,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因此,石化企业的税收筹划要立足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严格按照企业财务战略规划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策略。
(五)石化企业要全面了解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处罚条例以及税收信息
对于石化企业的财务管理而言,能否全面及时的了解和掌握与本企业相关的税法法规、其他法规以及相关税收信息是成功进行实现成功税收筹划的前提。通常的税收筹划方案主要是根据不同的投资、经营、筹资方式下的税收规定进行比较筛选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税收筹划方案。所以,石化企业要想成功的进行税收筹划,就必须对其相关的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以及相关税收信息进行全面了解,从而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做出对纳税人最有利的决策。
(六)石化企业应该建立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机制,合理规范避税筹划风险
由于石化企业特定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国家政策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使得石化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着一定的风险,为了合理规范石化企业的避税筹划风险,石化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机制,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要认真分析并预测税收筹划风险和成本,制定多套方案,适时选用,把税务成本作为运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科学管理。
二、石化企业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特殊性,选择适合本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法
目前企业普遍采用的税收筹划基本方法有:(1)合理地充分利用国家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2)制定和选择适合本企业的税收筹划最优方案;(3)利用税法及文件相关条款;(4)进行税负转嫁;(5)纳税期递延等。石化企业应该根据本企业自身发展模式的特殊性,在选择单一或者多个方法搭配的纳税筹划方法时,应该小心和慎重,各种方法各有特点和适应性,不能只为了减低税负、不考虑企业的自身状况。
三、结语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财务管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发挥着“管家”的作用。而税收筹划促使企业树立了一种积极的理财意识,可以实现对企业资金、成本和利润的最优组合。两者在企业的经营发展中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因此石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一味追求纳税负担的减少,也不能一味地考虑纳税成本的降低,而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 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和对社会所带来的利益。这就要求石化企业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策略,企业的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时,必须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目标,选择税负最优的纳税筹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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