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学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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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学习

法治教育学习范文1

[关键词]独立学院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教育互动模式

[作者简介]李志锴(1981- ),男,广西桂林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法学教育、劳动法。(广西桂林541006)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0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广立学院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0JGB101)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4)14-0123-02

通过近年来公开发表的文献研究发现,有关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的文章非常缺乏,这说明对两者互动研究的关注还不够,缺少较系统的研究。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多技能型人才的客观背景下,特别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日渐剥离的现实情况下,提倡彼此的互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的内涵

“互”是交替、相互,“动”是起作用或变化,“互动”是指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笔者认为,互动应是一种使对象之间相互作用而使彼此发生积极改变的过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的内涵就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教育彼此相互交流、相互渗透,使双方产生积极影响的过程。

法学是法律科学知识的统称,法学教育一般指法律理论知识的教育。法律职业指与法律相关的职业,法律职业教育就是对受教育者施以从事法律职业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的训练,因此法律职业教育亦称法律职业技术教育或实践教育。我国大多数普通高校的法学教育是以培养法学专业知识人才为使命的,在教育理念上侧重于提高法学人文素养,在教育内容上主要使学生具备基本的法治理念和法律常识,在教育方法上主要以讲授的方式为受教育者提供法律知识积累,培养法学律治意识。当前高校传统科系教学理念与职称评审体系重视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并以此作为主要的评价标准,导致法律职业教育被排在了次要的位置。同时,传统的法律文化将法律职业能力简单定义为一种工具化的应用,不被人们尊重。

二、缺少“互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主要问题

1.法律职业教育以职业考试为基础,但学生专业基础薄弱。司法考试作为唯一国家承认的法律职业准入资格,想要从事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职业考试对法学教育影响深远。自司法部允许在校本科学生参加司法考试以来,司法考试就成为各高校法学专业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法律职业考试影响着本科法学教育。独立学院在生源质量、办学经验、科研力量等方面都处于下风。调查发现,全国当前有超过300所独立学院开设了法学专业,且都不约而同地将人才培养方向强调实践动手能力的“复合型的应用人才”,作为职业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自然成为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倾心追求的目标。调查发现,广西3所独立学院75%的学生参加过司法考试或相关培训学习。司法考试的全国通过率近几年基本都超过20%,但独立学院由于学习基础薄弱等原因,通过率一直不理想。以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为例,2006级法学专业62人中获得司法考试A证的只有2人,2007级法学专业87人中得到司法考试A证的有4人,加上可申请C证的人数,总体比例仍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职业教育途径不足,方法单一。法律职业教育是一种职业培训,包含职业资格证和职业培训,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是进入法律行业必备的敲门砖,但要具备实务操作的能力则要进一步训练。当前,我国的法律职业过渡教育各自为政,法官、检察院和律师各设有主管或协会,而独立学院对法律职业的过渡教育涉及很少,只停留在邀请专家进行讲座的阶段。学生在校期间受到的多是以课题讲授为主的经典法学理论教学,直到大三实习期间,才开始真正接受法律实务操作。但近3年对学生的跟踪调查显示,实习期间要面对司法考试、毕业论文和就业的压力,学生实际学习实务的效果大打折扣。客观地说,这并不是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存在的问题,而与当前中国的整个法学教育体制有关,只是独立学院体现得更明显。

3.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实践条件不足,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缺乏“互动”平台。调查显示,有45%的学生认为学校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差别很大,49%的认为差不多,只有6%认为两者是一致的。就学生“最讨厌”的问题进行调查,认为法学教育“没有专业能力培训,职业培训开设的时间晚,职业培训时间短,没有职业测试和缺乏职业心理指导”五个选项的学生合计超过57%,这说明独立学院在法学教育方面还未建立与法律职业教育“互动”机制平台,法律职业教育要求学生尽可能在实际中参加法律实务,但新建的独立学院一般离市区较远,大一、大二学生的公共课压力很大,导致学生参加实践的机会少;大学生和法律职业人之间需要心理转换,才能在毕业后更好地适应法律职业需要,但目前能接纳学生实践的机构数量和容量都很有限。

三、加强“互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改革策略

1.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宗旨,构建共同的教学目标。无论是法学教育或法律职业教育,其根本宗旨都是要培养法律职业人才,即应用型人才。现实中,大学是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的主要摇篮,司法系统中具备法学院教育经历的人已成为法律从业者的主体。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共同目标其实是一样的,即培养法律应用型人才。在走访三所独立学院教研室、法院、检察院等机构时,当询问“什么是一个法律人最基本的能力”时,多数单位首先强调法律知识和法律基本理论。这是因为一方面应用型人才培养是法学专业教育的最终目的,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必须要熟悉法律法规,掌握法学的逻辑,了解法律的构架,这些法律知识和素质是大学生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基础,是法学专业的教学要求,因而必定是法律职业教育的基础要求;另一方面,法学专业教育是法律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法律知识是法律职业教育的基础。法律人在实践中必须要具备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才能加深法律的理解和价值判断,法学职业教育也才能够帮助法律人摆脱法律偏见,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在教育目标和内容等层面逐渐趋向统一。

2.以法律职业素质教育为主, 构建相互补充的教学内容。就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而言,不仅要重视法律基本知识的传授,还应担负起法律职业素质教育的相应责任。为使学生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岗位,需要转变教学观念,注重学生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应教授学生科学适用的法学原理与基于现行规范的法律知识,转变教师“经院式”的法学教育方法,使之成为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的课堂教育模式,使学生具备运用法律的各种方法、技巧、能力与素质。教师要改变教学观念,采用启发教学流,将一些枯燥的法律概念、逻辑体系和理论传输给学生,借鉴具体的案件进行解读,使学生学会分析和查证事实。教师运用适当的教学技能,在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引导学生毕业后能更好地适应法律职业工作,提高学生法律实务能力方面的知识,让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职业素质,将理论与实践知识有机融合。

3.在法学教育中引入法律职业教育方法,加大实践课程比例。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是相分离的。如按照传统的法学教育,实体法与程序法是分开授课的,其好处是授课较为容易,学生知识体系较为系统,但往往将案件人为地割裂开,学生难以站在一定高度整体观察和把握案件。因此,有必要引入法律职业教育的方法,通过以模拟法庭为核心的案例教学将程序法和实体法相结合,教师起引导而非教授的作用,将案例细节完整地一一展现出来,让学生以实务工作者的角度综合考虑和把握各方面问题,了解法律的实然性与应然性,掌握实际处理问题的原则和思路。学校应充分和司法机关或法律职业培训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使法学专业的学生能够亲身体验法律职业教育的经历。从低年级开始的法律职业教育活动能够让学生在大学初期就对法律行业和法律实务有直观的了解,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学习规划和职业规划,抓住大学学习的黄金时期,为将来适应法律职业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对于多数学校而言,由学校单独承担法律职业考试培训的任务,无论是从师资、经费和效果上看都是不实际的,应充分利用社会培训机构取长补短。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引入有足够管理经验和良好市场口碑的司法考试培训机构,逐年对其考核,以保证培训的质量。

法治教育学习范文2

一、建立有自身特色的法学教学方法

(一)在当前高职法学教学中,需要提供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将课堂式教学与其他教学方法有效的融合在一起,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法学专业教育通过对教学方法的创新,也能够更好的完成法学教学的任务。

(二)在法学教育教学中,对于教学方式的选择,需要根据自身学校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具有特色的教学方式,在教学方式选择上,可以借鉴好的教学方法,但在借鉴过程中需要打造具有自身的特色,根据其现有的土壤和条件来做好移值工作。即高职院校法学教育教学方法需要重视自身的特色,不能完全的照抄照搬。

(三)在高职法学教育工作中,需要形成一套较为完善和实用的法学教育体系,确保教学方法体系的严密性、科学性和特色性,众多教学方法并没有主次之分,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分别对待和选择,并使各种方法能够巧妙的结合在一起。各高职法学教育工作者需要加强沟通、交流和配合,做到资源的共享,这样才能进一步对法学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实行交互式教学

(一)在高职法学教育教学中为了能够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的主动性,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的特点,通过一些小的法律轶事和法律案件片断来对讲解所学内容,引起学生的兴趣,教师在整个教学中充分的发挥指引作用,引导学生对所学问题的深入思考,从而激发其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

(二)为了能够有效的提高高职法学教育教学的质量,则在具体教学中需要充分的利用各种教学媒体和教学手段。特别是现丰各中先进的教学工具已在高职学校中普遍应用,这对于法学教学方法的改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法学教学方法多样化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条件。在法学理论教学中,教师要授课过程中可以能完这对现代化教学工具的运用,从而带给学生听觉和社觉上的震撼,以生动和逼真的形象和画面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进一步对法学的深奥性进行深入研究。

(三)在交互式教学中,教师和学生要处于平等的地位。这就需要高职院校需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法学教学和学习的氛围,这样师生才能共同学习和共同进步,同时还要打造交互式教学的平台,为师生提供自由交流和沟能宾机会,从而将交互式教学的优势更好的体现出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其良好的法学逻辑思维能力。

(四)在交互式教学中,能够更好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树立良好的学习心态。使学生认识到高职法学教育对专业性和实践性的高要求,其自身具有其他普遍高等教育学生所无法具有的优势,这样才能在学习中树立明确的目标,燃起希望,使其成为学好法律知识的动力,从而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专业型法律人才。

三、重视实际与理论的结合,实行案例式教学法

(一)组织相关教育者编写相应的案例题库作为知识储备,与课堂教学配套使用。教育者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来进行,如可以先讲授有关法学内容,然后再下发一些相关案例来督促学生的进一步深入,也可以先下发相关案例,然后启发学生从中寻找问题,解决问题。无论是哪种形式,都应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二)目前电视节目占各类法律节目较多,节目的案例不仅通俗易懂且具代表性,通过专家学者对其中法理的分析点评和诠释,将法律生动地展示给了观众,社会效益极大。因此在高职法学教育教学中可以组织学生观看以上类似法治节目的案例分析,进一步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法学教育者可以就相关案例组织学生展开讨论和辩论,以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在讨论和辩论之后,法学教育者应该就案例中出现的问题向学生做相应的讲解和引导,并可要求学生就案例分析情况写出相应的法律文书或法律解决意见。四、学以致用,实行实践式教学方法这里提到的实践式教学方法,类似于很多法学教育工作者口中的“诊所式教学”。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从教师指导下的实践中学习运用法律的技能。该教育方式的特殊性在于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法学教育模式。但笔者认为这种“诊所式”教学方法应该是广义上的,包括一切实践性质的教学方法,如模拟法庭、司法机关实习、法律志愿者活动以及法律辩论赛等等形式。高职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必要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熟悉常用法律法规并能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各种纠纷,能够撰写各种法律文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所以,实践式教学方法是实现高职法学教育目标,培养合格高职法律人才的必由之路。

结束语

法治教育学习范文3

【关键词】交际法;学什么;怎样学

新教材高中英语教学大纲明确规定:“全日制高级中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在义务教育初中英语教学的基础上,巩固、扩大学生的基础知识,发展听、说、读、写的基本技能,培养在口头上和书面上初步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能力。”因此,如何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成为英语教学和英语学习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学什么

英语课学的是什么?自然是学英语。学英语,就要获得用英语交际的能力。交际在这里不仅限于社会往来,也不仅仅指会话交谈,而是指人与人之间一切思想感情的交流。以英语为主要工具的交际,包括听、说、读、写、译等等方式。光掌握英语的语音、语法、词汇,远远不等于具备英语交际的能力。英语的交际能力,是多种能力的综合体。按照Michael Canale的观点,交际能力可分为四个方面:

1.语言能力(linguistic competence)

这是指语言符号本身的知识(包括语音、语法、词汇等),主要涉及正确理解和表达话语(utterance)等字面意义的知识,也就是在句平面上谴词造句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很必要的,但这不等于交际能力,只是交际能力的一部分。

2.社会语言能力(socialinguistic competence)

这是指在不同的社会语言环境中适当理解和表达话语的能力。语境因素包括话题(topic)、交际双方的社会地位(status of participants)和交际目的(purposes of interaction)。话语应该在形式和语义两方面都是适当的。换言之,就是知道在什么场合、什么关系的人之间用什么语言形式去体现什么交际功能。

3.语篇能力(discourse competence)

指把语法形式和意义融合在一起,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连贯地表达不同种类语篇地能力。语篇的完整统一通过语言形式的衔接(cohesion)和语义的连贯(coherence)来实现。语篇能力也就是超句平面上组织语段的能力。

4.策略能力(strategic competence)

为了加强交际效果或弥补由于缺乏交际能力等因素引起的交际中断所使用的策略,包括言语(verbal)和非言语(nonverbal)两方面。换句话说,策略能力就是在交际过程中的应变能力。比如交谈,整个过程中交谈都要不断发出信号,以示自己以奥继续、停止、插话、换题和让对方继续、停止、插话、换题等等。这些信号往往不见于字面,而寓于字里行间,谈话者如果不会发出或接收这些信号,谈话就难以进行。这是交际策略的一种。又比如听演讲或看文章,不免碰到听不清的音、不懂的单词、或者不明白的结构,这就必须知道怎样跳过障碍从上下文抓意思。自己说话或写文章时,也会遇到想不起的单词或没把握的结构,也得知道怎样绕过难点,把要表达的意思表达出来。

二、怎样学

1.交际的原则

既然所要“学”的是交际能力,是交际过程中实际运用语言的能力,最好的途径自然就是通过交际去学。那么,真正的交际应该符合那些条件呢?

(1)交际双方必须存在信息沟(information gap),也就是说交际过程中一定要存在一方知道而另一方不知道的信息。如果听话人预先知道说话人将要说什么,那么这样的交流就不算交际。(Johnson and Morrow 1981)

(2)交际不能脱离具体情况。这具体情况包括社会文化背景、时间、地点、场合、人的身份与彼此的关系、题材范围、交际方式、交际目的、语篇的上下文等等。悬空的语言不是交际。

(3)交际是通过语言媒介送出或收取情报。目的在情报内容上,不在语言本身上。为了把某种内容传达给对方而讲而写,这是交际;为了练习某种语言、语法、词汇而讲而写,那不是交际。

(4)真实的交际一定要有目的。

2.常用的交际活动

Hammer(1991)指出,交际活动意味着让学生使用所学语言来做事,正是这个“做”(doing)字构成了交际活动的主要特征-即行事功能(performance)。这就要求我们为学习者提供运用所学语言产出语言的机会。那么,在课堂教学中可以提供那些交际活动呢?

(1)Pair work 。指的是两人一块活动,这种活动可以用来核对答案、会话、采访、讨论等,是训练任何结构、功能或意念的有效形式。如每一单元的第一课都提供了一至二篇对话材料和相应的话题或功能项目,学生完全可以与自己的搭档展开相应的pair work。

(2)Group work 。指的是以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生为小组展开的交流活动。小组讨论(group discussion)是其主要表现形式,优点是每个成员都有为小组作出贡献的机会,在相互交流中提升了社会交往能力。

(3)Information Gaps 。“Information gap activities are those in which students are given different bits of information. By sharing this separate information, they can complete a task.”(Harmer,1983)这种活动为学习者提供了各种信息,他们的任务就是设法从他们的搭档中找到那些隐藏的信息(missing information)。

(4)Dialogues and Role-plays。这种活动既可以预设脚本,也可以即兴而作。这种活动的优点是:学生感兴趣,因为它能给学生提供一个表现自我的机会,提高他们非言语交际的能力,对话中合作的特点又给他们提供了一种自然条件下的交际活动。

(5)Pictures and Picture Stories。通过使用图片可以激发多种交际活动,如:找出图片中的不同点,记忆图片内容,图片排序等。

(6)Communication Strategies。这种活动是帮助学习者训练交际策略的,如:解释、停顿、话轮、手势、重复、简化等等。

3.几种关系

(1)量与质。任何一种语言,都是一个变化无穷、非常复杂的体系。不通过大量的接触、大量的交际实践,是无法掌握的。我们说要大量“接触”语言材料,就是对大量的语言材料进行交际的处理——在交际中听、说、读、写、译。如果还想用逐个记单词、逐篇背课文的方法来学英语,结果肯定是事倍功半,吃力不讨好。我们的收获,见诸于交际能力的获得,并不见于记住了多少个单词、多少条语法、多少篇课文。但是,这并不排除有意识地去“练”去“记”的学习方法。为了更有效地完成某项交际任务,某些语言、语法、词汇需要专门花点功夫去练一练、记一记。重要的是不要以为记了就是学到了。语言、语法、词汇都得在交际中随时自由地运用,才能真正学到。

(2)学生与教师。交际是一种活的过程,学生必须通过交际学英语,这就意味着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个活的过程。这个过程,必须学生自己去经历,不能由教师去代替。而且,这个过程学生不但要用耳、口、眼、笔去经历,还要时时刻刻都用脑子去经历。换言之,就是必须打破旧的上课的概念。旧的课堂里,教师主动,学生被动。教师给学生上课,学生接受上课。新的课堂里,不是教师给学生上课,而是学生自己进行活动。教师只不过是配角,有时是观察者,有时和学生是平等的参加者,当然也做组织工作,也给学生一定的指点,但是每场活动的主角毕竟是学生,不是教师。交际能力本来就不是一门知识,不是旁人能教得来的,也不是嘴皮子笔尖子上的表面功夫,但出操操练练就能上手。交际能力的获得,要极大的主动性,极生动的灵活性,还要极深刻的领悟性。一句话,每个人只有自己去做,才能取得一种新的语言的交际能力。

(3)流利与准确。流利与准确是英语教学中一个常引起争论的问题,有人主张先要准确,有人主张先要流利。传统的教学法从一开始就全力抓准确,他们的理论是:一旦容许错误,就会养成错误的习惯,再也难以改正。他们的办法是:对学生严加控制,只限于一、两页的课文范围之内,只限于学过的语法词汇,只限于教师解释过或示范过的,只限于学生有把握不会错的,才能说、写,才能读、听。于是乎学生战战兢兢、半部不敢越雷池,课堂里似乎不出什么乱子。事实上是扼杀了流利,扼杀了交际,以扼杀了学生真正学英语的机会。到头来,即使学生在课堂里取得所谓的准确性,一旦离开课堂,投入无控制的真实交际中,不但流利说不上,连苦心培养的准确也丢掉了。

有人说,学新教材的学生比学老教材的学生犯错犯得多。其实,这是自然的。假定一个学生每星期用一百页的语言材料,做五十次的交际活动,当然比只用一页的语言材料,做十次机械练习,犯的错要多些。话虽这么说,但我们并不鼓励学生在交际活动中多犯错误,而是不能让怕犯错误成了自己的绊脚石,不敢参与活动。因此我们也要有意识地对自己提出准确的要求。但不应该是任何时候、任何活动中都一律全面要求准确,而是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单元、不同的活动中有不同的具体的准确性要求。如此一步步提高要求,最后就能达到准确与流利的结合。正如Nunan(1989)和Sturn(1992)认为得那样,流利与准确不是相互对立而是相互补充的;以牺牲任何一面为代价去追求另一面都是不明智的,我们应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

参考文献:

[1]Canale,M.and Swain, M. Theoretical Bases of Communicative Approaches to Second Language Teaching and Testing[J]. Applied Linguistics, 1980(1)

[2]Nunan, D Designing Tasks for the Communicative Classroom[M].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3]Johnson,K.and Morrow,munication in the Classroom. London:Langman Group UK Ltd.

[4]Harmer,J. The Practice of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Longman:London and New York, 1983

[5]Harmer,J.1991. The Practice of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London:Longman Group UK Ltd.

法治教育学习范文4

道德和法律同属于上层建筑,是社会控制和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规范,二者的逻辑关系应是独立、并列的,但存在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的常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联系与差异也缘起于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一)法律和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是调整公民行为的社会规范。而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另一种形式,规制公民的义务,依赖于社会舆论实施,它是公民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和原则的总和。法律与道德的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马克思认为,法律和道德都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为经济基础服务,同时受到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的直接影响,并为一定阶级的政治和社会意识形态服务。二者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一致的。其次,法律和道德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法律贯穿着道德精神,道德的诸多内容又是从法律中汲取的。道德通过对法律某些规定的公正性和公正程度的评价,促使法律的废、改、立,使其保持法律的伦理方向。法律则通过立法和司法,促使某些道德规范完善和发展,制约不道德行为。法律和道德的社会本质和服务方向是一致的,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培养和赞扬的行为。法律是道德的政治支柱,道德是法律的精神基石。道德和法律的区别,道德是基于人性至善的观点而立德,法律是以人性之恶而戒行。从法理上讲,二者的区别存在五点。首先,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意志,用成文的规范形式表达出来,按照程序实施的。而道德是以社会意志出现的,它的存在形式有多种,而表现形式是社会舆论。其次,违反的后果不同。违反道德通常受到的是社会舆论的批评、谴责,这种惩罚是不经过程序,直接实施的。而违法是要按程序处理的。所以道德调节具有灵活性、普适性,这是其优点,也是其缺点,道德制裁没有确定性。其三,二者调节人们的行为方式不同。法律是通过为人们确定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来调节公民之间的关系。而道德则是通过为公民指出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义务而调整公民之间的关系。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的,道德则是以义务为本位的。其四,法律和道德调整的对象是公民有意识的行为。但法律主要调整的是公民做出的外在行为,道德则是要求公民的外部行为和内在动机都符合道德准则。其五,二者规范体系的结构不同,法律的体系结构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制度系统,而道德体系结构则是个别的道德规范组织在一起,没有制度化。

(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联系和区别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法治模式下公民法制通识教育的一部分,其内涵是在国家主导模式下对公民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法制意识以及法治信仰的培育,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并引导其树立法律信仰的教育形式。大学生道德教育,是国家培育公民高尚的道德品质,形成道德习惯的教育形式。其内涵是对大学生有目的地实施道德影响活动,提高大学生道德觉悟和认识,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树立道德信念,培养道德品质,养成道德习惯。在思想政治教育视野下,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目的是相通的,都是为了培养人,塑造大学生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当代社会公民应该是全面发展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的公民,法治公民和道德公民是核心价值观所要求的,也是高校和大学生所追求的目标。但目的相通,并不意味着教育形式的相同,法律与道德本质的区别,注定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相互独立是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目标一致性,决定了二者相互联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所以,必须坚持一手抓法制,坚持以宪法为指导下的权利本位的法制教育,无论是法理信念、法治信仰,还是与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法都要以有效方式给予宣传教育,使之深入人心,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意识;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注重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特别是优秀传统道德。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但问题是如何做到这一点,光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仅凭人的天性去行善往往是不可靠的,行为还需要借助法律规范来强制,进而进行教化。反之,只有法律的底限要求的不为,也很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需要道德的高层次为人的修养。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法制教育具有的普遍约束性和道德教育具有的层次性,要并行不悖,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应呈现出互动性与交叉性,在法制教育中体现道德精神,在道德教育中渗透法治元素,将二者的教育作用最大化。其次,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异质性,决定了二者独立发展的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应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厘清,法制教育解决的大学生权利保障问题,认清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法律普遍性约束。道德教育解决的是大学生的修养问题,具有层次性差别。当前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均衡,形不成教育平衡支点,对于道德教育重视,忽视了法制教育,重劝导轻约束,重自律轻他律,重扬善轻抑恶,其直接的后果是道德教育效果空泛。要改变这种状况,笔者以为,必须以法制教育的独立发展为前提,加强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的分量。形成一个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全员重视法制教育的氛围和环境,并且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给予认真研究,以形成独立的教育科目。使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两个轮子走路,羽翼双飞,平均用力,形成合力,既避免道德教育的空泛又解决法制教育实效不足的问题。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德育教育的重视,削弱了法制教育的独特性和固有本质,使得法制教育缺失了超越的形而上的哲学思维方式———法治哲思,造成法制教育的德育化,这是弱化法制教育的特征。法制教育实质为普法教育,是一种通识教育,它是一个系统性的社会工程,大学法制教育应是其中最为重要一环,如果法制教育忽略了法治思想的渗透,那么大学生思考问题的方式依然从道德考量,就会遵从于权威、人情和关系,最终会使得自身权利附属于权力。这和国家、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是相悖的。弱势的法制教育一旦与强势德育教育结合,其后果很必然是依附于德育教育,使得法制教育效果呈现出道德教化的“高大上”,缺少了法制教育所应蕴含的法治精神。要改变这种依附情况,法制教育必须有其独立发展空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行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蕴含着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是相互独立的意境。二者在约束路径上是不一样的,法制教育是注重他律的教育,法治的本质其实也是在追求一种对秩序的认同,也就是对法治的认同和内化,强调的是从大学生内心中有一种所敬畏的边界,树立一种权利和义务的观念,加强大学生对法律在本质上的理解,侧重于对权利的彰显。强调他律,对于个体来讲,其所关注的是自己的外在行为合乎法律规定的约束,他律能够充分限制个体的为恶,最大限度地约束人的不良外在行为。法律规范表达的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也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普遍性要求。道德教育注重的是自律,道德教育基于人性之善,道德境界是分层次的,是逐渐向上的,对人的德性要求是分层的。一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个体,是需要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不断完善的,其追求的道德层次会越来越高。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也是如此,其关心的是大学生自律情结,专注于义务的认同,在反思和自责的过程中,强化自新的修养,这是传统儒家文化“修齐治平”的精华,也是古代君子之德所追求的境界。至此,大学生法制教育独立于道德教育的发展是合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和目的的。

二、加强法制教育独立性的有效途径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独立性发展,是由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决定的,也是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法治社会所倡导的,摆脱隶属于道德教育的地位是由法制教育的特异性决定的。只有更好地独立发展,才能够更好地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保证作用。各高校应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强化法制教育的理论研究,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规制,制定具体措施推进法制教育。

第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体系建设。从教师的法律素养到学生法制教育目标以及法制教育目标考核给与明确化,大学要有专门的法制教育机构开展工作。

第二,强化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增加法制教育教学课时。创新法制教育课堂教学的教材和教法,增加上课时数,仅凭十几个课时很难谈及大学生法制素养和法制意识的培养,建议单独开设法制理念课程。要积极拓展教学时空,利用媒体、网络、社团普及法律知识和理念。

第三,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建构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环境,优秀的学校法制教育环境,积极的社会法制教育环境,健康的网络法制教育环境,促进国家对法制教育的重视,注重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树立大学生法律信仰。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课堂教学显性的教育,而且要从依法治校、依法治国的基本制度入手,加强媒体法制宣传,突出国家政府主导,社会全员参与,学校、社区家庭形成氛围,对大学生法制教育进行潜移默化的隐性渗透。

法治教育学习范文5

职业教育是我国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向人才市场源源不断输送制造业人才的摇篮。在国家大力提倡发展职业教育的号召下,我国的职业教育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然而,在中职学校却存在着一种不容乐观的现象,那就是中职学校的语文课程被边缘化,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有的学生家长也认为只要学好了专业技能,语文等基础课学不学无所谓。加之部分语文教师的教学方法老套,没有创新,也导致中职学生语文学习的兴趣低落,学习效率低下。直接的后果是,不少中职毕业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差,不能与人正常交流,不少毕业生不会写求职信,甚至连通知、消息等日常应用文的格式都不明了,语句也不通顺。一句话,中职语文教学正面临着空前的挑战。

那么中职语文教师怎样改变现状,又采用怎样的教学方法去吸引学生、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呢?

一、要运用教育心理学原理摸准激发中职学生语文学习兴趣的路子

教育心理学,专门研究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心理的学问。对于各类学生的学习心理,教育心理学有全面深入的论述。中职学生不喜欢学习语文等基础课程,其实问题出在心理上。中职语文教师必须学习教育心理学原理,并能够根据这些原理去了解中职学生的学习心理,以便掌握他们的学习规律、发现他们的学习问题及时捕捉他们的兴趣点。

二、要采用愉快教学法以提升中职学生的课堂语文学习兴趣

二十一世纪是个创新的世纪。事实证明,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教学方法已不适应职业教育。因为主观与客观上的种种原因,当前中职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基础相对较差,学习兴趣也普遍不高。改变这种现状,语文教师应该想办法让他们在相对宽松、自由的环境中学习,并且加强与学生之间心与心的交流,使自己与学生的关系完全处在平等的民主关系基础之上。

落实这种教学理念,可以采用一种全新的、魅力无限的教学方法――愉快教学法。愉快教学法也叫开放式教学法,它的特征是,教学活动与娱乐活动相结合,让学生始终处在一种愉快的学习氛围之中。在这样的课堂上,中职学生不再是被动学被动听,而是主动与语文教师互动,或者提出问题,或者探讨疑问,或者朗读欣赏,或者模拟应用,或者比赛游戏。

为此,语文教师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把音乐、诗歌、雕塑、绘画、影视、演讲、戏剧、书法、辩论甚至游戏融入在教学之中,把学生喜闻乐见的内容呈现在他们面前,让学生始终保持兴奋、愉悦、渴求上进的心理状态,重点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应用文(包括写求职信、通知、消息、会议记录、说明书、聘书、条据等等)写作能力等,让其不知不觉跟着老师的思路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

中职语文课本中《群英会蒋干中计》是故事情节很浓同时也很有趣的文章,原名《三江口曹操折兵群英会蒋干中计》,出自《三国演义》第四十五回,地点:多媒体教室。如果以传统的教学方法,照本宣科,介绍《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是国学、是中华五千年文明之结晶,要传承、要弘扬,学生也许不怎么感兴趣。当我提出玩过三国游戏的请举手,同意周瑜是高富帅,大乔、小乔是白富美的请举手,教室里气氛立马变得活跃起来,“滚滚长江东逝水……”主题歌响起,银幕上滔滔江水,家喻户晓的历史英雄人物赫然出现,雄姿英发的周瑜、怒目狰狞的张飞等等。学生聚精会神,穿越时空,瞬息就回到了东汉末年。通过音乐、影视、游戏话题激发学生的兴趣,产生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效果。不是通过文字而是通过直观的电影,感性的了解剧情,通俗易懂,这样的娱乐教学,学生更感兴趣,更容易接受。通过了解熟悉剧情,再组织学生以《百姓讲坛》的形式口述蒋干中计的过程,学生当评委打分,学生做口述记录,老师最后点评。在课快要结束的时候,可适当的播放一些轻音乐(如萨克斯、钢琴曲等),在此情境中,老师和学生一起充分展现自己的才华,有的学生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有的学生喜爱书法、有的学生绘画基础好,老师要带头拿出自己的作品――板书、钢笔书法、毛笔书法、剧中人物漫画等,通过这些方式锻炼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提升学生的应用文写作能力、提高学生的书画水平。整场课是互动的、活跃的,而不是死气沉沉、枯燥郁闷,就是像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的那样“请你(教师)努力做到,使学生的知识不要成为最终的目的,而要成为手段,不要让知识变成不动的、死的‘行装’,而要使它们在学生的脑力劳动中、在集体的精神生活中、在学生的相互关系中、在精神财富的、生动的、不断的过程中活起来”。

三、要利用愉快教学法调动中职学生的课外语文学习兴趣

中职学生毕业,便不再升学,大部分都会走向社会、走向市场,他们除了必备的专业技能,还要学会推销自己,要具备正常的口语交际能力、表达能力、应用文(求职信、聘书、说明书、条据等)写作能力、较漂亮的书法、人文素养等。而这副能力培养的重担将落在中职语文教师的肩上,语文教师要使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兴趣由课内延伸到课外,并学以致用。比如我们学习应用文写作时,语文老师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带着学生到空旷的平地或是野外开展模拟招聘会,请一部分学生扮演求职者,一部分同学扮演老板和考官,教师在旁边观察,指导,让学生在身临其境中学习如何自我介绍及怎样写求职信。本来枯燥乏味的内容,在课堂上会让学生昏昏欲睡的知识,在课外生动的情境中,学生却兴致高涨,兴趣盎然,在娱乐中不知不觉培养了推销自己的能力,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愉快教学法确实值得广大职校语文教育工作者去探索、尝试,这是一种充满魅力的教学法,它的精髓是“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只有当老师具备各种素养、科学把握、巧妙利用教育心理学,愉快教学法才能产生奇特的效果,如果因娱乐而娱乐,就会适得其反,不仅浪费学生的时间消耗青春,还会产生消极效果,娱乐只是手段,教学才是目的。职校语文老师应该明白一个道理,不能像教普校中学生那样去教职业学生,他们的基础、逻辑思维、心理状态是有区别的,所以教学方法也应有所区别。

实践出真知,万事在于尝试,当传统的语文教学法在职校不再受欢迎,我们为何不尝试一种新的教学方法呢?人们常说“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科学的、能提高效果的、受欢迎的教学法就是好教学法,也是中职语文教师魅力的最高境界。

参考文献:

[1]刘旭.听课说课上课[M].四川: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314页.

法治教育学习范文6

一、坚持以理服人,增强知识的可信度,培育学生的认同情感

任何学科都有它的知识体系和内在的逻辑体系,每个理论问题又具有它的系统性和层次性。虽然中学思想政治课是常识课,但其教材的编写也遵循了一定的规范性和内在逻辑性的原则,因此,我们在教学们中就必须遵循这一原则,从教材的逻辑结构上,从知识间的内在联系上,从不同年级学生的层次水平上,尽可能地把知识、道理讲清、讲透,不给学生留下疑惑和不解,而不是只停留在教学生画条条、背条条上。只有这样,才能增强知识的可信度,使学生能真正理解、听懂,心服口服,进而产生对该门课程的“认同”情感,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探求知识的求知欲,从感情上能把思想政治课真正当成一门科学而严肃认真地去学习,在这种情况下,教与学就容易统一起来,思想政治课的教学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二、坚持以情动人,培养积极的情感体验,激发强烈的求知欲

一个人有即使有再丰富的知识、再发达的智力,都要依赖情感的力量,否则,就不能形成乐观进取的态度,也难以付诸创造、开拓行为,因此,在思想政治课教学过程中,必须首先培养学生积极的情感体验。而在传统的政治课教学中,由于教材中抽象的理论概念很多,加之教材编写的滞后性,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又缺乏创新意识,课堂教学仅停留在对书本知识的划杠与记忆上,而不注重结合新的形势,及时增添时代性的内容,不仅理论与现实脱节,而且很难培养学生积极的愉悦情感,严重削弱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就难以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效果。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了对教学内容的重新整合,即对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和必要的补充,根据时代形势的发展变化和需要,与时俱进,增添新的内容,拣取一些学生所关注和感兴趣的事件和典型事例,既能拓展学生的知识领域、开阔学生的视野,同时,又能增强思想政治课的魅力,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从而激发他们的积极情感体验,更好地启动学生的思维活动,使课堂活起来。

这样,师生之间的感情就容易沟通,情感共鸣也就易于形成,学生也才能积极配合老师的教学,课堂教学也就能按照老师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进行,课堂教学的目标和任务才会圆满完成

三、寓教于乐,创设愉悦的教学氛围,培养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

思想政治课由于理论性强,和社会现实生活及时事政策联系紧密,学生要学好并不容易。这就要求思想政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采用灵活多变和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创设生动活泼的课堂环境和愉快合作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在愉快、活泼的气氛中学习,受到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我们注意结合学生的特点和教学内容的需要,精心设计教学方案,力求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意识。在活动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例如,在教学过程中,我们根据教学内容和现实结合的需要,就学生感兴趣的话题和学生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学生辨论会、演讲会、故事会、歌曲欣赏、漫画展评以及社会调查等活动,通过活动,增强了学生的参与意识,使学生在活动中感受到了政治课教学的乐趣与魅力,从而激发了学生对思想政治课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并且在活动中,增长了学生的知识和才干,又极大地提高了学生自我学习和自我教育的能力,有力地促进了思想政治课的教育教学工作。 转贴于

四、重视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内驱力,培养责任感和使命感

理论联系实际本来就是思想政治课的根本指导方针,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指导方针却未能得到实质性的贯彻落实。在现实的教学实践中,仍然存在着抽象的讲解过多,从概念到原理、空泛而枯燥,而对现实问题不是熟视无睹、漠不关心,就是避重就轻、轻描淡写的现象,无法真正满足学生的需要。任何人的学习都带有明确的目的性和功利性,“无用不学”无可厚非。这正如一杯水摆在口渴人的面前,会给他带来愉快,那是因为他需要;同样,一杯水摆在口不渴的人面前,他会无动于衷,如果强迫他喝就会造成不愉快,甚至敌对。因此,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就必须把握思想政治课的特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学”和“用”上做文章,引导学生学会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充分体现了思想政治课广泛的用途与实效性,而其广泛的应用和实效性又极大地强化了学生学习思想政治课的内驱力,从“为用而学”到“越学越有用”,再到“越有用越要学”,从而形成了“学——用——学”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