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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的核算办法范文1
为了规范和加强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各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各地区自行制定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同时废止。
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社会医疗保险事业机构(以下简称医疗保险机构)经办的医疗保险基金。
三、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正确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四、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各项收支业务为依据,记录和反映其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五、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六、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应当一致,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的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书中说明。
七、医疗保险机构经办的医疗保险基金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
医疗保险机构在填制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八、医疗保险机构编制的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报表,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手续齐备、编报及时;并应按月、按季或按年报送当地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5日内报出;季度会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报出。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医疗保险机构名称、地址、成立年份、报表所属年度、季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医疗保险机构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九、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第二章、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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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号|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
| |一、资产类
1 |101| 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3 |103| 国库内存款
4 |104| 财政专户存款
5 |121| 债券投资
6 |131| 暂付款
| |
| |二、负债类
7 |201| 暂收款
8 |211| 临时借款
| |
| |三、基金类
9 |301| 社会统筹医疗基金
10|302| 个人帐户医疗基金
11|303| 离休人员医疗基金
| |
| |四、收支类
12|401| 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
13|402| 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
14|403| 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收入
15|407| 待转收入
16|411| 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
17|412| 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支出
18|413| 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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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101号科目: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疗保险基金的库存现金。
二、收到医疗保险基金的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付医疗保险基金的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医疗保险基金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
二、本科目应设置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两个明细科目。
1.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除缴付国库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外,一般只收不支,其核算内容如下:
由医疗保险机构代收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和个别单位缴纳的小额零星医疗保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收入”“待转收入?待转医疗基金收入”科目;由医疗保险机构汇总缴入国库的医疗保险费,借记“国库内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科目;由医疗保险机构缴入国库的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借记“国库内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银行转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的计息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待转收入?待转利息收入”科目;将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的利息收入缴入国库时,借记“国库内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除接受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转入的医疗保险基金外,一般只支不收,其核算内容如下:
财政部门根据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和收支进度及医疗保险机构的拨款申请,按期从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拨付款项到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医疗保险机构收到拨付通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收到银行转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的计算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待转收入?待转利息收入”科目。
支付医疗保险基金及有关款项,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设置明细帐,在明细帐下按开户银行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医疗保险基金存款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103号科目:国库内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疗保险基金在国库内的专户存款。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和个人单位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根据核定的“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申报表”,填开“一般缴款书”(或“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用缴款书”),直接上缴国库。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国库转来的“一般缴款书”(或“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用缴款书”)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收入”“待转收入?待转医疗基金收入”科目。
由医疗保险机构代收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和个别单位缴纳的小额零星医疗保险费,按期填开汇总缴款书,缴入国库。由医疗保险机构汇总缴入国库的医疗保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
由医疗保险机构缴入国库的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
将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和利息收入缴入国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
缴入国库的医疗保险基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和收入缴库情况,按月(或季)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从国库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拨至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疗保险基金转拨凭证,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国库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存款余额。
第104号科目:财政专户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
二、财政部门将国库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存款拨到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时,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疗保险基金转拨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内存款”科目。
财政部门根据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和收支进度及医疗保险机构的拨款申请,按期从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拨付到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时,借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规定用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债券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国家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或按规定转让时,按本息合计,借记本科目,按债券本金部分,贷记“债券投资”科目,按债券利息部分,贷记“待转收入?待转利息收入”科目。
收到银行转来的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计息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待转收入?待转利息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余额。
第121号科目:债券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按规定用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的本金。
二、医疗保险机构按规定用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
国家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或按规定转让时,按本息合计,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按债券本金部分,贷记本科目,按债券利息部分,贷记“待转收入?待转利息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国家债券的种类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131号科目:暂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疗保险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预付制以及委托用人单位管理部分医疗保险费办法的,对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用人单位的预付款。
二、医疗保险机构根据职工医疗保险合同,将所需款项拨至医疗机构以及用人单位进,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
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疗保险享受人员的医疗费支出数额以及用人单位医疗保险费报销数额,借记“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支出”“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用人单位名称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201号科目:暂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过程中形成的暂收款项。
二、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现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暂收款的种类和对方单位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211号科目:临时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为解决医疗保险基金周转困难,临时向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
二、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
三、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尚未归还的临时借款。
四、本科目应按金融机构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301号科目:社会统筹医疗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滚存结余。
二、期末,将“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余额为历年积存的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基金结余。
四、本科目应按用人单位设置明细帐,在明细帐下按职工个人设置帐面进行明细核算。
第303号科目:离休人员医疗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离休人员和老医疗保险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的滚存结余。
期末,将“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支出”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余额为历年积存的离休人员和老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
四、本科目应按用人单位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401号科目: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按规定记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帐户的各项收入,包括:
(一)医疗保险费收入,指医疗保险机构向用人单位收缴的、按规定比例记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帐户的医疗保险费部分。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上级医疗保险机构拨入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三)下级上解收入,指下级医疗保险机构上缴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四)利息收入,指按规定记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帐户的利息收入。
(五)财政补贴收入,指按规定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医疗保险基金的补贴。
(六)其他收入,指滞纳金及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滞纳金是指因用人单位拖欠缴纳医疗保险费而近规定收取的费用。
二、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国库转来的“一般缴款书”(或“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用缴款书”)凭证,将其中按规定比例记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帐户的医疗保险费记入本科目,借记“国库内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由医疗保险机构代收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和个别单位缴纳的小额零星医疗保险费,将其中按规定比例记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帐户的医疗保险费记入本科目,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于已分清归属于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帐户的待转医疗基金收入,自“待转收入?待转医疗基金收入”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待转收入?待转医疗基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于按规定记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帐户的利息收入,借记“待转收入?待转利息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部转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收入的类别(如医疗保险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402号科目: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按规定记入个人医疗保险基金帐户的各项收入,包括:
(一)医疗保险费收入,指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部分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二)转移收入,指职工调入本地区,其个人医疗保险基金随同转入的收入。
(三)利息收入,指按规定记入个人帐户的利息收入。
二、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国库转来的“一般缴款书”(或“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用缴款书”)凭证,将其中按规定应记入个人帐户的医疗保险费记入本科目,借记“国库内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由医疗保险机构代收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和个别单位缴纳的小额零星医疗保险费,将其中按规定应记入个人帐户的医疗保险费记入本科目,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随异地职工调入本地而由异地医疗保险机构转入的收入(含本金和利息),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规定记入个人医疗保险基金帐户的利息收入。由“待转收入?待转利息收入”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待转收入?待转利息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个人帐户医疗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用人单位设置明细帐,在明细帐下按职工个人设置帐面进行明细核算。
第403号科目:离休人员医疗基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纳入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范围的离休人员和老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二、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国库转来的“一般缴款书”(或“职工上缴医疗保险基金专用缴款书”)凭证,将其中按规定从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中划出的离休人员和老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部分记入本科目,借记“国库内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由医疗保险机构代收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和个别单位缴纳的小额零星医疗保险费,将其中按规定从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中划出的部分记入本科目,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部转入“离休人员医疗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离休人员医疗基金”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用人单位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407号科目:待转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待转医疗基金收入和待转利息收入。
二、本科目应设置“待转医疗基金收入”和“待转利息收入”两个明细科目。
1.“待转医疗基金收入”明细科目核算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尚未分清应记入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其核算内容如下:
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国库转来的“一般缴款书”(或“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专用缴款书”)凭证,将其中尚未分清应计入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暂记入本科目,借记“国库内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由医疗保险机构代收的城镇个体劳动和个别单位缴纳的小额零星医疗保险费,将其中尚未分清应计入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的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暂记入本科目,借记“银行存款?收入户”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分清归属于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的待转医疗基金收入,自本科目转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科目。
2.“待转利息收入”明细科目核算已经收到但尚未记入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的利息收入,其核算内容如下:
收到银行转来的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计算通知,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按债券本金部分,贷记“国家债券”科目,按利息部分,贷记本科目。
按规定应记入个人帐户的利息,自本科目转入“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贷记“个人帐户医疗基金收入”科目;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扣除应计入个人帐户的利息,剩余部分自本科目全部转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收入”科目(如为借余额作相反分录)。
三、本科目期末余额为尚未分清的待转医疗基金收入和尚未分配的待转利息收入。
第411号科目: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应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开支的各项支出,包括:
(一)社会统筹医疗费支出,指按规定应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开支的医疗费支出。
(二)利息支出,指临时借款的利息支出。
(三)上解上级支出,指上解上级医疗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四)补助下级支出。指拨付下级医疗保险机构的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会计的核算办法范文2
一、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固定资产购置的会计核算流程不够严谨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是通过“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的。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分别列支,支付款项时,借记“事业支出”、“专款支出”、“专用基金一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固定资产入账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这两组分录之间不存在勾稽关系,不能确切明了地反映固定资产购置业务的内涵。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单位往往只编制了付款分录而忘记编制资产入账分录,甚至有的单位除建筑物等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购建外,其他固定资产的购建只是“一支了之”。其结果是导致账外资产形成,甚至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体现不了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而以计提修购基金代替。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存在有形损耗(如自然磨损等)和无形损耗(如技术陈旧等)及其他经济原因,发生资产价值的减值是必然的。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计提折旧不仅仅是为了收回固定资产投资使企业将来有能力重置固定资产。而且是为了将固定资产成本分摊于各个受益期,实现收入与费用的正确配比,合理确定各个受益期的损益。不计提折旧不能反映固定资产因自然损耗或经济发展的原因而发生了价值减损,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使得损耗不能在成本中得以体现,人为地降低了取得相应收入的成本,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活动收入的成本,从而造成成本核算不全,少计成本费用,虚增结余。而在购买当年又全额列支,虚增了事业成本,不能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不能以累计折旧来反映使用过程中的损耗,其新旧程度无从体现。这样,虚增了资产总量,使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背离,从而影响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造成有些该投资的地方没有投资,而不该投资的地方却重复投资,形成国家资金使用的盲目性。
(三)修购基金的计提方法及其在报表列示上的弊端
现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实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的补偿。修购基金计提的依据和比例并不是按照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情况确定的,缺乏客观依据。收入多的事业单位多提修购基金,收入少的单位少提。这不同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计提方法:以固定资产原值为基础,按规定的比例计提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没有反映出其损耗,同时,又以计提修购基金的方式直接增加专用基金,从而增加净资产,造成重复计算。其结果是净资产中既包括固定资产原值,又包括从固定资产中提取的修购基金。这样使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指标不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状况,导致部分会计信息失真。
(四)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宽
现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末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高,目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显得过于偏低。按照这样的标准,单位大量的电话机、办公桌椅等简易设备也列入了固定资产管理范围,这类物品易损易坏。更换比较频繁,核算的工作量较大。相对于其他价值较高的设备而言。这种简易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使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过宽,而过宽的核算范围将给固定资产的管理、控制及核算带来弊端。
二、对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及日常管理的建议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和大量现代办公设备的购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趋增加。为了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更好的核算和管理,笔者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财产的管理,建章立制。严格制度管理,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要将财产的管理使用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管理使用责任制,对财产定期进行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财产流失。
(二)改进固定资产的核算办法,建议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购买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取款”科目,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堵塞了漏记或是人为不记入固定资产的漏洞,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完整。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通过“事业基金一一般基金”科目来核算。
(三)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实行计提折旧核算。建议取消“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设置“事业支出一折旧”和“累计折旧”科目,完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从而保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同时在资产负债表中增设“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项目,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四)适当提高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增加低值易耗品核算。将价值较低、易损易耗的物品不通过“固定资产”科目而在“低值易耗品”科目中核算,同时完善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保证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这种办法减少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范围,保证了固定资产统计、核算的准确性。
会计的核算办法范文3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会计准则;企业内控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现状及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过程确认复杂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商品的销售包括两种:事先签订建造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开发以及自行开发并销售。针对于前者,一般按照建造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进行收入的确认,这种情况的收入确认相对统一和规范。而对于后者而言,由于其自行开发房地产的耗费巨大,开发周期较长,并且房地产作为一类特殊的商品具有很高的价值性。这些特点决定了房地产商品在销售过程中通常综合使用分期付款与预售等多种复杂的销售方式。销售环节的销售方式多样性使得准确判断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就成为了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的一项难点。
(二) 房地产企业的前期开发成本与销售收入难以配比。
1、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周期较长,通常一个项目从土地开发到确认收入要经过2至3年甚至甚至更长的时间。而在较长的建设周期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应计入当期费用。这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在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即如果房地产开发工程没有完工,即使商品房已经全部完成销售,其预售价款也不能确认为企业当期收入,这就造成了费用与收入相配比者一会计上的基本原则在房地产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中无法体现。
2、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时的成本核算主题是基于整个工程项目,但在销售过程中,由于户型以及楼层存在差异,商品房的售价也不尽相同,通常一个房地产项目在开发的初始阶段会产生大量的费用支出,但是收入几乎为零。这就造成房地产企业的投入产出比存在巨大的阶段性波动。房地产企业结转成本的方法一般是按照当期竣工的核算对象的总成本比上开发总面积,计算出单位面积造价,进一步得出该期开发项目的总成本。这种成本计算方法本并没有考虑到楼层、户型等区别因素,所以得出的成本指标缺乏可靠性与真实性。以上两方面原因造成房地产企业的当前开发成本与其销售收入难以进行配比。
(三)内部控制缺失
缺乏完善的内控机制,不利于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对于会计内控机制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相关内控制度也完善,使企业会计制度出现漏洞,核算准确性不高,缺乏制度保证,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增大企业运营风险。
二、房地产企业完善会计核算的办法与对策
(一)扩大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程度
一方面,在房地产企业的信息披露中应该涵盖对土地储备量和成本的披露。由于近年来的土地价格上涨,在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的总成本中,土地成本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房地产企业所拥有土地储备量与现有土地储备的成本状况共同决定了企业的未来发展水平。但是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往往无法通过企业土地使用权总额来判断土地储备的情况,因此,增大对土地储备量及其成本的披露程度至关重要。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房地产企业相关风险的披露。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等诸多因素造成房地产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属于高风险性行业,所以其披露的信息应该涵盖企业的有关风险信息。在企业的报表中应该增加披露风险的信息,例如对房地产企业所面临的政策风险、工程质量风险以及债务违约风险等都应该进行具体说明。
(二)完善对房地产企业借款费用核算
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发生的专门借款与项目总成本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所以应该将其划分为间接费用范畴。在会计上,对于借款费用的核算应该遵循配比原则,借款费用成本核算的对象应包括成本累计并没有超过项目预收款且还没有完工的项目。
(三)优化会计科目设置
房地产企业应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业务范围、经营规模、电算化水平的因素去设置本企业所需的会计科目。对于规模大,业务涉及面广的企业可以设置全面完整的会计科目体系。而对于规模较小且业务单一,电算化水平较低的企业,则可以在满足日常会计核算的前提下,适当删减一下不常用的会计科目以提高会计核算效率。与此同时,财政部门应建立针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完善的会计科目体系,通过统一规范的科目设置,加强对企业日常财务活动的监督。
(四)规范收入确定专业标准
专业标准是指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商品销售收入确认标准。房地产销售环节销售形式的多样性造成了房地产企业收入会计核算的复杂性。在实务操作中,签订预售合同并收取预收货款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能作为销售实现依据。签订正式房屋销售合同则如同一般工商企业产品销售合同一样,只是法律意义上的一种合约,房屋未经买方验收认可,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给买方,也不能确认收入。
三、结语
房地产行业作为和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其在整个经济运行中所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而作为房地产企业日常运营的微观层面,其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应受到高度重视,只有完善会计制度设计,将会计核算制度与行业实际情况相结合,完善内部控制,加强会计信息披露,才能使房地产行业走向规范化与有序化,为国民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参考文献:
[1]周卫清.试论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和对策[J].天津经济,2008(10).
[2]郭文杰.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会计之友, 2007(02).
会计的核算办法范文4
关键词:军队医院;成本核算管理
军队医院是全军会计核算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军队行政机关会计性质,又有地方事业单位会计性质,其经费来源既有军队拨款,又有对外有偿服务收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军队全部“吃皇粮”以后,军队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而加强军队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对于完善军队医院财务管理、提高军队医院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来说又是至关重要。
一、加强军队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意义
(一)有利于规范军队医院经济活动
军队医院与地方医院一样,处处存在着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存在着医疗服务收入。从后勤管理来看,加强军队医院成本核算管理能够规范各种物资出入库的登记以及钱变物后的管理;从医疗角度来看,加强军队医院成本核算管理能够有效监控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药品、器材、固定资产等资产的消耗,防止军队资产流失;从有偿服务来看,加强军队医院成本核算管理能够约束和监控收支数据,规范军队医院有偿服务收入的核算以及各种奖金、福利的发放等;从会计信息来看,加强军队医院成本核算管理能够使会计报告更加全面的反映医院经济活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单位领导经济决策。
(二)有利于提高军队医院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客观要求。军队医院是国家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地方卫生法规、政策、措施的出台,必将对军队卫生事业产生重大的影响。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化,地方医院已经实行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医、药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的出台,地方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定点医疗单位的确定,对军队医院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只有加强军队医院成本核算管理,规范成本核算的范畴、要素、方法和考核指标等,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的运作模式、满足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客观要求,才能区分核算对象、增强与地方同类医院的可比性,才能取悦于被服务和保障的对象、提高军队医院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三)有利于军队医院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多年来,国家为军队医院投入了不少的财力,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卫生资源。军队医院在利用这些卫生资源为全军官兵提供医疗保障的同时,对外实行有偿服务,并适当需要添置了一些医疗设施、设备。然而,这些都无法改变军队医院永远属于国家军队的公有形式。军队医院现有的卫生资源是军队一代代卫生工作者逐年积累起来的,其姓“军”为“兵”服务的宗旨就是要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在为社会提供有偿医疗保健服务时,就需要明确区分卫生资源对军、地不同的服务对象。加强军队医院成本核算管理能够满足各类卫生管理信息的需要,明确区分卫生资源对军、地的服务对象,从而确保已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能够合理使用和有价运行,使军队国有资产在保值的前提下能够增值、发挥出最大的能效。
二、军队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现状分析
为了适应现阶段军队医院、疗养院经济管理的需要,规范军队医院、疗养院的会计工作,根据《中国人民会计规则》及相应法规,总后勤部、财务部、卫生部联合颁布了《军队医院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在遵循军队会计规则的基础上,对医院成本核算办法进行了细化。在充分考虑军队医院会计单位性质、资金来源双重性的基础上,管理方法规定军队医院通过设置专门的科目、账户及报表体系,采用债权发生制进行成本核算。该办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重收入、轻支出,重追加、轻效益,重拨付、轻核算等问题,促进了军队医院单位实行成本核算,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然而,由于《军队医院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实施的时间不长以及其办法本身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军队医院成本核算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勤俭节约思想与成本核算观念相对淡薄
由于《军队医院会计核算管理办法》实施的时间不长,很多医院根本就没有形成成本核算的观念。各项费用的核算仍然停留在军队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上,成本核算管理的观念淡薄。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实不彻底,医疗服务收入以及支出的确认标准混乱。医院领导及广大职工关心的是如何提高服务质量来增加有偿服务收入,以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相比之下,对于支出增长、节约的内涵却很少有人问津。许多科室,不问投入多少、只问收入多少。这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一些资源浪费。比如,地方病人入院到出院,到底消耗了多少成本费用,在账上得不到体现。如何降低科室的水电消耗,人员经费怎么控制,减员增效是否落实,都直接影响着医院成本核算。
(二)队伍素质存在差距导致成本核算规定落实不力
《军队医院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更高了,会计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军队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业务,而且要掌握地方医院成本核算的基本业务。然而, 目前很多军队医院的会计人员是从其他岗位上转调过来的,没有接受正规的院校会计专业教育,“科班”出生的会计人员很少,他们对成本核算业务不甚了解,对军队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业务也不是很熟悉。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整体比较低,导致成本核算的各项规定难以落实。
(三)成本核算责权不清导致成本核算秩序比较混乱
现阶段军队医院的会计核算工作主要由院务部下设的财务科和医务部下设的经管科负责,各医疗科室不负责医疗成本的核算。由于财务科与经管科分属不同的部门领导,二者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的业务划分不是很明确。谁都想自己的核算范围更大,因此出现抢业务、重复核算的现象。同时,由于各医疗科室没有成本核算的责任和权力,医疗科室医疗成本大、没法控制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机构设置的不科学,成本核算的责任、权力划分不清,导致各项会计工作运转不畅,核算程序混乱,经费浪费严重,经济管理效率低下。
(四)军地医疗、药品管理费用分摊不够科学合理
军地医疗、药品管理费用主要核算军队与地方就医人员共同发生的医疗、药品费用。月末结账前应进行计算分摊,合理分配到“军队人员医药”、“地方人员医疗”、“地方人员药品”各成本科目中去。目前,管理办法规定以军地人员医疗、药品收入为分摊依据,按各自的比例计算分配。这种分摊方法过于简单,没有抓住费用发生的真正动因,往往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差距。军地医疗、药品管理费用中血费、卫生材料费、低值易耗品费等不同明细支出费用发生的动因是不同的,不应该统一按军地人员医疗、药品收入的比例分摊。
三、对加强军队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几点建议
按照《军队医院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医院的任务以及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地方医院成本核算的经验,加强军队成本核算管理,提高军队医院的市场竞争力,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认真学习贯彻管理办法,牢固树立成本核算观念
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军队医院同样如此,加强成本核算管理能够提高医院的市场竞争力。全院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成本核算的观念。会计人员不仅自己要认真学习《军队医院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严格按管理办法的规定确认、计量、记录发生的各项医疗收入和费用,而且还要组织全院其他工作人员学习管理办法。由于实施成本核算对各方面的要求较高,因此必须有医院各级领导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全体医疗服务人员的支持以及全体后勤工作人员的参与。同时,各医院还应根据《军队医院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医疗保障任务实际和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的实际,制定适合自己的成本核算管理规定。
(二)注重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
针对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的特点,医院领导在任命会计人员时,要充分考虑人员的受教育情况和工作经历,尽量任命“科班”出生、有会计工作经历的同志担任单位会计工作。同时,要注重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会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成本核算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可以定期聘请军队和地方的专家教授给单位会计人员讲授成本核算的相关知识;组织会计人员学习地方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先进方法;根据地方和军队会计政策变化的实际情况,输送会计人员到军内外相关财经院校学习,使会计人员能够掌握最新的理论,提高会计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三)实行军队医院责任会计,建立院科两极核算制度
实行军队医院责任会计是完善成本核算,加强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和实质性措施。根据医院内部组织结构,划分责任中心,确定各责任中心的“权、责、利”。通过对医院医疗成本进行细化,按照成本可控原则将成本归属于不同的责任中心,谁能控制谁负责、谁易控制谁负责,特定的部门负责特定的成本核算,以达到成本控制的目标。建立院科两极核算制度,在医院各职能部门、医技科室和临床科室指定专人任专职或兼职核算管理员,作为科室核算责任人,负责科室成本核算工作。主要负责本科室的支出等数据的收集和汇总工作,为会计核算提供第一手资料,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核算网络和成本控制网络。同时,医院财务门部作为院级核算门部,要制定的成本核算总体目标和各责任中心成本核算分目标,根据各科室提供的资料和上报的责任报表考核其责任的履行情况,从而对整个医院的各项医疗成本进行核算与控制。
(四)借鉴企业作业成本法,合理分摊军地医疗、药品管理费用
军地医疗、药品管理费用类似于制造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包括血费、卫生材料费、低值易耗品、业务管理费等不同的明细费用,并且各项明细费用发生的动因都不尽相同。有的发生动因是军地人员医疗共同消耗医疗材料、药品等,有的发生动因是军地医疗人员共同享受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等等。因此,在月末进行费用分摊时可以借鉴企业作业成本核算方法。详细归集发生的各项明细费用,找出各项成本费用发生的真正动因,依据费用发生动因将各项明细管理费用在军地医疗人员之间合理分摊,使费用的分摊合乎实际情况,达到正确核算各项医药成本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方正起 .军队会计学[M] 海潮出版社,2005年8月第二版.
[2]余绪缨管理会计学[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
会计的核算办法范文5
关键词:施工企业 会计核算 改进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企业会计核算不仅要形成一系列的财务和成本指标,成为企业在市场决策时的依据,同时也要依靠这些会计核算指标进行分析,为改进企业管理成本,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关于对企业会计核算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会计核算的状态
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由于施工项目周期长、在会计核算时分期付款比较常见,同时,又由于施工企业又存在不同情况的工程外包,使施工企业与具体施工项目之间各种不同的交易活跃因素的影响,更增加了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可能显现的特殊性,这些复杂的情况,都要求在企业会计核算时,要给预足够的重视。
1.企业核算对象的特殊性。企业会计核算对象的独特性。一方面表现在,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原则是以单个项目来进行的,这样才能够比较不同施工项目的成本状况。另一方面施工项目的会计核算表现在内部,因为施工成本核算,主要为原材料的成本、机械作业成本、人工成本、辅助成本等内容,这些具体的成本使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有别于一般企业的会计核算。
2. 企业会计核算方法的独特性。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一般是指具体采取的方法,例如,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方式是企业会计核算常用的方法,可以根据这样的现实需求,企业会计核算可以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降低现代企业会计核算的监督成本。
3. 企业工程结算的阶段性。企业项目施工周期较长,一般的施工项目也需要半年以上,跨年度的项目也不在少数,因此,企业会计结算一般要采取分段的方式,这就要求企业会计核算要及时将施工企业的欠款和收账款进行确认,要实事求是的根据施工项目的进度采取适当方法来对应收账款的数额进行估测,为施工企业的决策提供必要的经济数据。
二、企业会计核算状态
在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虽然《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已经在技术上规范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事项,但由于企业施工项目的所在地点的范围广,存在着一些异地施工情形,而各地区对施工项目的税收政策又不完全相同,使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增加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
1.企业事前事中核算存在的问题。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的程序是事后核算,也就是要求核算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后再进行会计确认,但如果会计核算工作对事前核算和事中核算没有实事求是地凭据。就很难得到实事求是地事后核算。
2.企业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指导着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但部分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时出于各种原因,没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如将一些间接费用直接纳入成本核算,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这就导致会计核算出现差错。由于施工项目周期较长,还存在着成本费用的会计年度确认问题,很容易导致成本核算与实际情况出现差异。
3. 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企业会计信息,部分经济活动未能及时地反映在会计报表中,由于现代施工地点较为分散,在经济活动发生时,相关责任人不能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其次,由于企业会计核算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多,既有施工项目的会计核算,还有现代企业其他部门与项目之间的业务往来等内容,要求会计核算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但从实际情况来,由于部分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对核算方法的选择问题,难免出现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不高。
三、加强和改进企业会计核算的对策
针对我国企业的基本情形,加强和改进会计核算,一方面要从会计人员这一核算的主体入手,另一方面要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核算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改进核算方法与技术手段,从而提高核算的准确性。
1. 企业培训与引进的对策。在企业培训与引进的对策,要以未来会计核算的需求为出发点,制定会计人员培训方案。根据现有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企业的特殊性,选择培训机构,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以此来提高会计核算的总体水平。其次,要积极引进高水平的会计核算人才,要在对会计核算有效分类的基础上,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2.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核算制度的对策。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核算制度,积极组织学习《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等相关的法律制度,并按照这些制度所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办法,对照企业现行的核算制度,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方案,以此来提高会计核算水平。特别是,由于某些原因,《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在某些方面的差异,施工企业要根据需要进行科学处理,并保持处理的一致性。
3.改进核算方法与技术手段的对策。为改进核算方法与技术手段,要建立部门联动的会计核算制度,财务核算要加强与业务部门、辅助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避免孤立地进行会计核算,可以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如对项目进度的测算,除按照既定的方法进行分析外,还可以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避免出现“账实分离”。还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进行会计核算。保证核算结果能够保证具有真实和准确性,能够在企业整体会计报表中得到反映。
四、结语
新时期关于企业会计核算的探讨是发展企业的必由之路,企业要发展必须认真从会计核算做起,使企业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会计的核算办法范文6
【关键词】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建造合同
一、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颁布
为了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针对施工企业的特点,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于2003年9月25日颁布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于2004年1日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执行。同时规定,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时,不再执行1992年印发的《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新颁布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在199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的基础上做了一些修改,因此两个准则在一些科目的核算上有很大相似之处,但前者又在一些科目的设置上做了改进,使得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更加详细。在此对《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相同核算内容的异同点进行分析。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两个准则都设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等科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在《建造合同》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推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二、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比较
对主营业务收入,《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核算办法》的核算标准相同,即必须首先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在计量和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根据本准则规定的判断建造合同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在会计处理上,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时,把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贷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对主营业务成本,《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核算办法》核算方法相同: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同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毛利”或“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在新的《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中,由于“工程施工”下新设了两个科目,因此之前的《建造合同》中对毛利的核算科目由“工程施工-毛利”改为《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中的“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两个准则对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主要差别在于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建造合同》的核算是设置“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来核算建造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把在建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记入“预计损失准备”的贷方,在建合同完工后,将“预计损失准备”的余额调整“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而在《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中,应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可见,预计损失准备在《建造合同》中进入成本,而《施工企业核算办法》则将其列为管理费用,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改动。期末,“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
三、不同核算科目的比较
除去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这两个主要科目中,《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中的规定基本相同,只是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稍有变化。
“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结平。
合同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不易直接归属于合同成本核算对象而应根据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直接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人工费用主要包括从事工程建造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等支出。材料费用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机械使用费主要包括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和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另外还有其他一些费用,主要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
间接费用在发生时一般不易直接归属于受益对象,这些单位如果同时组织实施几项合同,则其发生的费用应由这几项合同的成本共同负担,因此,间接费用应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在会计实务中,间接费用一般应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进行归集,期末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
由于需要对一些间接费用进行分配,就必须具有相应的凭证以正确分配这些费用。比如工人工资、奖金等的费用分配表,以及原材料等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的表格。这些资料主要是由企业自己编制,另外还需有相关的发票、收据以及银行收付凭证等;机器费用的分配,就需要有机器工时的使用记录,以及由于安装拆卸等行为产生的费用清单、发票及银行凭证等;租赁机器进行施工的,还需要有机器租赁的合同,以及租赁金交易过程中的发票、银行转账单等凭证。
在会计核算上,《施工企业核算办法》在“工程施工”下增加了“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两个明细科目,施工企业履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都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下进行核算,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在“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之下。而在之前的《建造合同》中由于没有这两个明细科目,所有发生的成本和确认的毛利都记在“工程施工”科目下。
两个准则中“工程结算”的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都相同。该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当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根据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工程结算”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期末“工程结算”无余额。本科目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需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在以上几个科目的核算中,无论是“工程施工”还是“工程结算”科目的核算,其重要的前提是完工百分比的确定。之所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是因为建造合同的施工期一般都比较长,通常都跨越一个会计年度,为了核算和反映当期已完工部分的合同收入、费用和利润,根据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因而才采用了完工百分比法。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前提条件是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建造合同划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建造合同,判断其结果的条件不同。要得到完工百分比,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确认方式,获得合同的预算成本和实际发生的成本的数据资料,或者实际完成的施工量及施工总量。
新增的另外几个科目中,“周转材料”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建造合同》中对这类材料的核算是借记“工程施工”,贷记“周转材料摊销”(分摊的周转材料摊销额)、“银行存款”(支付的周转材料租赁费)等科目。新的核算办法设置“周转材料”科目,下设“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周转材料的领用、摊销和退回以及周转材料的报废,分别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要求施工企业对在用周转材料、部门退回仓库的周转材料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薄上进行登记,从而规范了施工企业对材料的管理。
“临时设施”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同时,又设置“临时设施清理”明细科目核算临时设施的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情况。在《建造合同》中,临时材料是在“工程施工”的间接费用中进行会计处理。
“机械作业”也是一个新增科目,下设“承包工程”和“机械作业”两个明细科目,其核算办法也有些变化。《建造合同》的核算是借记“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机械作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办法是把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月份终了,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借记“工程施工”或“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而在《建造合同》中没有这个科目,只设“工程施工”科目对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机械作业进行核算。由于没有“临时设施”科目,当然也没有“临时设施推销”、“临时设施清理”科目。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