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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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资产管理规范

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文1

近年来,在住房制度改革及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居民住房消费得到有效启动,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这对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房地产市场不规范问题在不少地区还比较突出,违规开发、广告虚假、面积“短斤缺两”、中介市场混乱、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居民住房消费积极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抓紧、抓好。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度下降,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必须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法制并举的指导思想,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各城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明确牵头单位,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并加强监督检查。

建设部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察部等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惩处,切实解决群体上访、重复上访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

各地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并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开发、利用土地。未按约定支付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未按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可处以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确需改变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必须取得土地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立项、规划、建设和销售等手续。对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要适应政府按年度计划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方式统一供应土地的要求,通过竞争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应当进行听证。对于擅自变更规划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擅自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对于擅自挪用预售款项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纠正,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好市场准入关,依法严厉打击抽逃注册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无证或者超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行为。对于自有资金不足、行为不规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或同意其新开建设项目。

(二)规范商品房面积计算标准和办法,依法查处面积“短斤缺两”行为

要积极推行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套内建筑面积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已纳入分摊面积的共用部位的产权,属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另行出租、出售。

各地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打击面积计算、面积分摊中弄虚作假、故意侵害购房者利益以及擅自出租、出售共用部位牟利等行为。

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作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三)强化合同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内容、避免合同纠纷、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要积极宣传并推广使用。未使用示范文本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合同文本是否包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内容。未包含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调整;拒不调整的,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

已预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规划、设计调整导致商品房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批准变更后10日内通知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有权要求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合同的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合同欺诈行为,切实保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竣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交付使用关

各地要严把交付使用关,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商品房进入市场。所有商品住宅开发项目,未经竣工综合验收不得交付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竣工综合验收或将竣工综合验收不合格的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办验收手续,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未按规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或者未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进行保修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五)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

要通过完善物业管理立法,规范物业管理合同等措施,明确业主、业主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加快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或业主会委托,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对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公共秩序等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

要完善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和承接验收制度。在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应当明确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好建设和管理的衔接。要引入竞争机制,大力推行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通过优胜劣汰,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地价格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按照《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制定、完善本地区物业管理收费具体实施办法,并加强对物业管理收费的监管。对违反规定多收费、少服务以及收费不规范等行为,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房地产管理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的管理与监督。对于管理不到位、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物业管理企业,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于经营中有劣迹的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要在媒体上曝光。

(六)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各地要把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作为集中整治广告市场秩序的重点。对违法房地产广告和不兑现广告承诺内容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测,对违法房地产广告依法予以查处。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房地产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明示及承诺的主要内容和事项在合同中明确。房地产广告和宣传资料承诺的内容与实际交付不一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七)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行为

加快实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积极推行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于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收回其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收受委托合同以外财物、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业、虚假或不实信息、在两个以上机构执业、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以及违法收取佣金等违规、违法行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通知下发前,未按有关规定完成脱钩改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一律取消其从事评估业务的资质,并追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对出具不实报告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对负有责任的估价师,依法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撤消注册。

房地产中介服务应当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对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中介服务机构,价格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各地要全面清理、整顿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依法查处未取得资质证书、未履行备案手续、超范围从事中介业务以及中介行为不规范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三、建立网上公示制度,促进诚信制度的建立

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手段,将各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违法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等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要推行商品房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所有从事商品房销售的人员应当具备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资格。无相应资格的,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取得合格证书的销售人员也要逐步实行网上公示制度。

推广电子政务,实行政务公开。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将各种办事程序、审查要件、办事时限、收费标准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合同备案等内容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要建立能进能出、能升能降的动态资质管理制度。要把是否有不良记录作为资质年检和晋级审批的条件。凡在经营活动中有不良行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每个季度末,把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报建设部备案。建设部将不定期在有关媒体上曝光。要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使有不良记录者付出代价。

四、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要加快制订和完善规范房地产市场的法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地要集中一段时间,对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的企业进行全面培训,提高房地产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自觉性;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房地产市场的各方主体,特别是购房者充分了解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制度,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务公开

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主动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减少事前的行政审批,加强事后监督。要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管理环节的各种审批,必须审批的要规范操作,简化程序,透明公开,明确责任;要建立错案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的,要追究其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要通过推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推行服务承诺等措施,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方便购房人办理房地产交易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要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行政的,由上级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据有关法规作出严肃处理。

各地要公布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投诉电话,指派专人负责处理房地产投诉。对不认真处理投诉的房地产企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文2

1、核算速度慢,查找卡片不方便

2、不便于分析考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3、不便于固定资产综合利用分析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必须靠现代化的电算化,才能将管理人员从繁重的手工劳动中解脱出来,提高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了规范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响应地勘局要求我队决定自2006年初启用金算盘资产VPS.eAM版本(2.30)管理软件。此软件的启用,从管理规范上符合地勘单位对资产的分类标准,计提折旧实现自动计算并符合国标折旧年限,减少了管理者手工计算的劳动强度。本人负责的全队固定资产原值达5366.9万元,共计686台套,没有电算化之前光是每月计提折旧就要化上一个星期的时间,电算化后只要一天就可完成当月的折旧的计提,同时避免了计算出错。

一、电算化固定资产的优越性

1、固定资产实行电算化的作用与意义

我单位固定资产的特点是种类繁、数量大、使用单位和地点变化大。根据这一特点要把固定资产管理好、运用好充分发挥利用效率,必须采用电算化来完成。

固定资产实行电算化管理作用在于:

(1)财产管理信息化

(2)财产管理规范化

(3)财产管理便捷化

固定资产实行电算化以后,由于及时准确地掌握了固定资产数量、性能和使用状态,就可以开展经常性的分析,做到合理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对已超过使用年限,折旧足额提取,又不能提高经济效益的固定资产随时进行封存或清理报废。本人手工做时要一个账页一个账页仔细核对,曾因为疏忽大意净值出现了红字,再做调账处理。资产电算化后会有提示,避免此类错误的发生。

2、可以快捷方便查找固定资产资料

3、方便考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和利用率

4、及时掌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情况

5、提供了资产在运营过程中经历的申请、分配、变更、维护、报废等多个管理环节,产品功能简约、实用,操作方便、界面精美。

6、金算盘资产管理系统提供的具有国际标准的强大的分类代码,随时查询资产分类、单位信息、规格型号、资产编码等多种信息。

二、手工管理资产与电算化管理资产的差异

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种类繁多,规格不同,用途各异,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也是企业生产能力和未来获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由企业的设备与财务部门分别进行,企业的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对其进行管理与维护。企业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侧重点及要求各不相同,使得管理的数据及报表内容存在差异,极易出现填写不全、账实不符等情况。由于信息分散,一致性差,造成管理的脱节与漏洞,乃至丢失。

固定资产核算重复、繁琐,工作量大,综合查询和统计报表不但数量多,而且各种要求高,手工处理不但效率低,正确、准确性无法保证,存在很大缺陷。固定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数据结构规律性强,适于电算化处理。笔者所在单位管理的资产达近6仟万元,涉及8个法人单位,采用电算化核算与管理固定资产,利用其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对数据信息集中保存,规范化处理,细化核算,既能及时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使用情况,又能将笔者从繁重的手工记录、核算、数据转抄、手工编制各种报表中解脱出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需要输入查询条件,即可生成各种管理报表,提供准确管理资料和信息,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手工管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由于条件所限,为减少核算工作量,提取方法较粗略,只能采用综合分类法计提折旧,直接影响损益结果,不能满足企业管理的要求。实行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电算化,采用单项计提折旧的方法,提高了折旧计算的准确性。

三、电算化对资产核算的好处

固定资产核算包括初始数据录入、变动资料录入、计提或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折旧的计提及分配等项核算。

1、固定资产通过建立卡片,给每项固定资产一个编码标识,可以完整保留每项固定资产的全部信息。记录的详细资料是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系统可以根据录入的有关业务资料自动生成相关的记账凭证。

2、金算盘资产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后,当固定资产信息发生变动时,如部门变更、原值的增减等及时调整,系统据以进行处理。

3、固定资产折旧提取与分配是日常处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在系统初始设置时,已对相关内容进行设置,并且可按每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解决了手工时按类笼统折旧的不真实、不准确性。

四、资产管理电算化程序

单位实行资产管理电算化,为达到以上要求,电算化基础工作需完成以下程序:

1、申请及审批管理:资产购买环节、维护环节、报废等多个环节的申请及审批管理,形成多级严格审批的管理流程。使资产管理真正实现“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

2、资产登记管理:资产登记是一项最基础又最重要的工作,通过资产登记管理。

3、资产变动管理:记录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一些主要使用属性的变化。准确、灵活的提供详细的全程追踪管理,随时掌握资产使用的变动轨迹。

4、资产维护管理:加强对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等资产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帮助企业减少停工时间,降低总体维护成本、提高设备性能、降低资产投资。

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文3

(一)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机构设置不科学,责权不明晰。一方面,高校普遍存在固定资产多头管理的现象,笔者以江苏省为例调查了部分高校后发现,高校最常见的管理模式就是资产按照其承担的功能属性由不同的部门负责采购、管理。例如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仪器设备、后勤基建部门负责家具房产、图书馆负责图书等等。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资产使用、维修的过程往往游离于资产管理部门之外,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的责权脱节导致固定资产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2.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不健全。随着全面预算推行,高校固定资产采购已经被纳入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制度和招投标制度的实施已经使高校在资产采购环节的行为和制度逐渐规范和完善,但是在资产管理和使用方面的制度仍然滞后。笔者调查后发现,大部分高校已经有明确的资产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但是在资产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环节的制度却相对缺失;有些管理制度虽然存在,但是因资产相对分散、使用部门较多,管理起来难度较大,制度的可执行性大打折扣,甚至形同虚设;资产规模庞大客观上也造成管理部门很难按照制度的要求对资产进行年终盘点,高校的家底往往自己也摸不清。总之“重采购轻管理”仍然是高校资产管理的硬伤。

3.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高校的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以江苏省为例,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上线推动了高校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从统计型管理向流程型管理的转变,业务流程和数据管理更加契合,全部高教十六类的资产也都纳入统一的系统中管理。但是高校的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往往无法对接,资产账与财务账相脱节,最终导致固定资产台账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

4.固定资产采购缺乏科学的论证,资产使用效率不高。高校的资产采购一般由各二级部门发起申请,在预算足额的前提下采购部门基本履行“按需采购”的原则,往往忽略全校范围内的统筹规划和科学论证,重复采购的现象难以避免。同时高校固定资产共享平台的建立还不完善,全校范围内的资产共享和使用效率还有待提高。

(二)核算方面的主要问题

1.高校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账面价值虚高。高校现行的会计核算方法基于收付实现制原则,固定资产按照原始历史成本反映在账面价值中,报废后再从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减少。资产从“收”到“付”的过程中不再计算损耗及减值。现实工作中随着时间推移,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偏离越来越大,高校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资产和权益都明显虚高,会计信息失真。

2.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相分离,固定资产价值不真实。现行会计制度下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分别独立核算,基建项目未完成竣工结算手续前,事业会计报表上只体现对基建项目的拨款,不反映资产价值;另一方面基本建设的贷款往往在事业会计中核算,贷款利息无法进行资本化,影响了资产的真实价值。

3.资产报废手续复杂,报废资产无法及时账务处理。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高校普遍制定相对严格的资产报废制度。以江苏省为例,资产报废除了高校内部必要的手续外,还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超过300万以上的还需要报财政部门审批。制度上的严格规范客观上也导致较大批量和价值的资产无法及时从财务账面核减,资产管理和财务核算相脱节。

4.固定资产计量的价值偏低,核算和管理难度大。高校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标准执行多年未变,造成固定资产范围广,很多价值高的易耗品也被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增加了管理和核算的难度。虽然新颁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做出新的定义,但是笔者调查部分高校后发现,因为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尚未正式出台,各高校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认定尺度仍然不一致。

二、优化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思考

(一)增强管理意识,建立合理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层级。高校管理者应当充分认识固定资产在学校管理中的价值和发挥的作用,实行校领导全面负责制,并结合自身的特点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保管、调拨、共享、报废等全流程管理,全面掌握学校固定资产的存量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也应当将资产管理层级延伸到各二级使用部门,明确各二级部门在资产使用和管理中的责权关系。

(二)建立并完善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引入审计部门进行资产管理的专项审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笔者认为,基于目前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重采购轻管理”的现状,各高校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对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固定资产在采购、使用、维修、调拨、共享、报废等各环节建立一套可供评价的绩效考核体系。具体而言,可将固定资产的采购价格、实际使用年限、使用频率、使用人数(人次)、人均占用、维修成本、损耗率、调拨次数、共享程度、报废公示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资产使用部门分别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模型。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后,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全校范围内的资产管理进行绩效评价,审计部门适时介入审计监督,以此促进各部门加强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三)加强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信息化共享,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高校应当逐步实现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管理信息化对接,真正实现“财”与“物”的同步管理;同时可以结合RFID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监控,建立全面完整的固定资产台账,使高校管理者能够更加了解全校固定资产的实际状态、分布和价值。

(四)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高校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提出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同时兼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信息需求的基本理念。已颁布的高校财务制度也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因此,高等学校应当将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合并,在事业会计主体中实时核算反映基建项目在建情况及交付情况;通过资产的折旧让高校固定资产账面资产价值回归为实际价值,同时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将资产使用的折旧支出科学合理的分摊到具体使用部门或项目中,加强目标管理,以便高校管理者全面掌握本校资产实际实际使用情况情况,为进行绩效管理提供更加科学、完整的信息依据。

(五)重新界定固定资产标准,引入重要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核算。新的高校财务制度已对固定资产重新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高校应当以此为依据,对固定资产重新界定,避免将时间和精力放在大量低值易耗类资产的管理和核算上。同时应当引入企业财务制度中重要性原则的理念,对高校固定资产中房屋、大型仪器设备、车辆等重要的资产建立专门的管理规范,对相关的会计核算进行必要的披露,提供更加完整的财务信息。

三、总结

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文4

医院资产按其流动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是医院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在医院资产总额中占绝对比重,是医院开展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也是反映医院综合经济实力、物质技术力量和医疗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对于促进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保障医院医疗、科研、教学业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医院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使医院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新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进行了对比分析。

一、新旧医院财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的对比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分类及计价的对比

1、固定资产的概念

新制度下,医院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及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旧制度下,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活动购置和建设上述各种房屋设备、仪器的投资,形成固定基金,而固定基金的实物形态则是固定资产。

由于新制度下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旧制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新制度下,医院固定资产分为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医院的图书参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不计提折旧。

旧制度下,医院的固定资产按照其自然属性,结合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共分五大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计价

旧制度下,医院固定资产的计价采用以下两种标准:(1)原始价值(又称历史成本、固定资产原值);(2)重置完全价值(又称现时成本重置价值)。而新制度下,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从而使医院的收入与费用配比更合理,医院经营成果的核算更真实。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对比

旧制度下,医院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计算提取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大型修缮。具体比率由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且一经确定,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新制度下,医院原则上应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医院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这样,“累计折旧”科目和“固定资产”科目相抵后就是医院固定资产的净值,从而真实地反映了医院的财务状况。

(三)固定资产处置的对比

旧制度下,医院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其变价净收入转入修购基金。其弊端是医院固定资产处置随意,报废固定资产清理不及时,造成账实严重不符。

新制度下,医院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或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时,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从而保证了医院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的对比

(一)新旧制度衔接有关固定资产的核算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医院固定资产的原价。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提高,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要求转为低值易耗品。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应根据新的固定资产目录,结合固定资产清理状态,对原账“固定资产”科目分别做以下会计核算:

1、达不到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借记新账“库存物资”科目,贷记原账“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原账“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新账“事业基金”科目; 对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借记新账“事业基金”科目,贷记新账“库存物资”科目。

2、符合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已转入清理但尚未从原账核销的,应借记新账“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原账“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原账“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新账“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3、符合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且未转入清理的,应将相应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二)新旧制度下固定资产核算的对比

新医院会计制度取消了“修购基金”、“固定基金”科目,增加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待冲基金”科目。为了核算、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医院固定资产的原价。同时,医院应对除图书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现就新旧制度下固定资产的核算对比如下:

1、固定资产取得的核算

旧制度下,医院购入固定资产,应根据资金的不同来源,分别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固定基金一般应与医院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相等。

由于旧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列支方法,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医院发生大量的资本性支出,从修购基金和事业基金中列支,有的医院从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中直接列支,即直接列入当期成本。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这种核算方法,必然造成支出的加大,是成本的一种虚增。这样,医院当期甚至当年的收支结余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从而影响医院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固定资产计提修购基金,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只反映原值,不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提取的修购基金,由此形成的固定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失真。

新制度下,为了将医院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收入和自有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区别开来核算,新设置了“待冲基金”科目。医院使用自有资金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同时,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部分,借记“待冲基金”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自有资金形成的金额部分,借记“医疗业务成本”(医疗及其辅助活动用固定资产)、“管理费用”(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用固定资产)、“其他支出”(经营出租用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2、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医院固定资产处置,主要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调出和捐赠等。医院发生上述业务,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核算。下面仅对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下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的核算进行对比。

低值资产管理规范范文5

医药企业资助形式,一般分为资金、设备、实物三种。例如:学术会议资助、新技术培训、各类公益活动、设备、仪器、试剂捐赠资助等。

1.1药品生产企业一般采用学术会议、新药推广会、讲座培训、以及临床观察、科研合作等方式。

1.2设备厂商一般采用捐赠设备、试用设备(厂家主要考虑通过通用及专用试剂以及医用耗材牵制医院对设备的选择),资助组织及参加学术交流会,临床试用、培训参观,医疗科研合作等方式。此外,还包括大中型设备的培训、延长维保期、赠送配件等(厂家主要考虑大型医院品牌广告效应)。

1.3医用耗材(高值、低值)厂商一般在维持采购中标价格基础上赠送产品,资助组织及参加相关专业学术会议。包括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新技术推广会议。公司在与医院交往过程的财务列支账目方面,主要将账目列入促销费、研发费、会议费、教育费、培训费、公关费用或绩效奖金等,各类公司由于内部政策及利润空间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资助方式,进而列入不同账目。

2规范捐赠资助管理对策

2.1正确认识医院接受医药企业捐赠资助问题一方面,按照国际惯例要肯定医药企业对医疗机构的资助,能够促进国际交流和医学事业的发展,同时也是医药企业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另一方面要明确政策界限,规范管理,杜绝违法行为,对于广泛发生在医药领域的现象应从体制上找准原因,对于反复发生的商业贿赂要从规律上找准原因要针对商业贿赂的利益链条,分析产生的原因,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而造成的商业贿赂。

2.2规范公立医院接受医药企业不同形式的捐赠资助,强化廉洁风险防范意识

2.2.1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规定。建议协调政府各部门,管理办法法制化,补充细则具体化,便于基层依法操作。

2.2.2规范捐赠资助财务及资产管理,获赠资产均以医院名义接受,明示入账、预算列支,由医院财务处、器材处统一管理和监督使用〔2〕。医院科室、个人私自暗中接受厂家利益,以违法违纪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对媒体曝光和涉案公司,落实黑名单制度,不得接受其捐赠资助。

2.3结合不同企业的资助特点和不同形式的捐赠行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医院接受捐赠资助的管理

2.3.1规范接受学术会议资助,按规定归口审批。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必须有会议组委会的正式邀请信;除参会人员是相关国际性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的理事、会员或会议的领导成员外,参会者应有论文或发言。分别报科室主任、医务、科研、教育等相关部门审核参会学术价值。参会人员不得借会议之机,从事与其会议内容不符的一切活动。接受公司资助参会,要按国际惯例、学术会议规律,规定每人每年参会次数。企业组织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参加,尤其是涉及药厂、器械推销及媒体曝光企业的会议资助不予接受。企业(药厂)的邀请信不能作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出访依据。企业(药厂)与学术团体共同主办的研讨会或学习班,必须有会议举办方的邀请函。公司资助医务人员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需提交“捐赠资助项目意向书”,说明项目名称、资助目的、资金来源、列支科目、费用说明、金额明细及廉洁承诺,且需法人签字加盖公司章。

2.3.2规范接受设备资助。接受捐赠资助设备,需向医院医疗、器材、设备、物价、财务等主管部门备案申请,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及业务规范履行备案审批职责,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科室及个人未经审批,不得私自接受医疗设备违规在院使用。招标采购过程中,不得接受投标厂商的捐赠资助。防止以捐赠资助形式规避招投标,防范利益冲突和不良竞争投诉。要防止厂家通过设备的捐赠对专用试剂以及专用耗材牵制。涉及需要使用试剂、后续耗材的检验设备,要对试剂及耗材进行技术评估和价格评议。同时厂家对于捐赠的设备的维保做出说明,给予最大限度的维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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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企业;规章制度;行政管理;深化重点

大型国有企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推动、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办公物品管理、文书资料管理、会议管理、涉外事务管理,还涉及出差、财产设备、生活福利、车辆、安全卫生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和人为努力使部门之间或者关系企业之间形成密切配合的关系,使整个公司在运作过程中成为一个高速并且稳定运转的整体;用合理的成本换来员工最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公司目标发展任务。

一、行政管理日常工作重点

1.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离不开制度,制度应高于一切,管理者靠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制度面前,没有人情可讲,任何违反者都应受到制度的判罚,不可姑息。另一方面,制度又要合理公正。只有这样,管理者才能准确地把握管人的尺度,员工才能心服口服地执行制度,也才能在制度的约束下合理竞争,共同进步。国有企业行政日常管理必须从加强基础性工作和注重工作的协调性入手,通过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规章制度不仅是员工日常工作开展的标准和流程,也是对公司工作开展状况的检阅标准。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通过不定时的抽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才能够更加有效地开展后勤保障工作。1.1安全管理。加强车辆管理,保障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各项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把关、统一调度,认真做好车辆用油、行车登记等日常工作,确保公司公务用车及时、快捷、安全,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做好公司办公区、生活区、招待所等公司各区域水电管理,确保公司工作、生活用水需求和用电安全。严格公司用水用电纪律,严禁违章用电的现象发生。并联合物业及安保公司,加强安保措施,严查出入办公区、厂区的外部人员,保证办公区域人身、财产安全。1.2资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按需采购、保障及时。在资产管理方面,行政管理部门务必规范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印刷用品的管理和采购行为,加强办公资产的管控。通过出台《公司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细化公司办公用品计划、采购、领用流程,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加强内部控制着手,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行为。本着厉行节约、绝不浪费,保障及时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采购程序及审计相关规定,认真细致开展工作,确保购买、发放及时。1.3后勤服务管理。我们生活在社会组织形式中的个人都是有趋利性的,因此,为了规范人们由于“趋利”而产生的一些不符合组织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行为,制度应运而生—它的第一功能就是规范人们的行为,是人们生活在一定的秩序中。后勤服务是行政管理工作最为繁琐的部分,企业员工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吃、穿、住、行无一不与此有关。越是繁杂的工作,愈加需要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约束、管理,使之有序正常开展。公司可制定或及时修编与车辆、食堂、招待所、办公区域等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以此要求员工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事,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加强电话、电脑等办公设备维护和公司日常环境卫生管理,为全体员工创造整洁、安静的工作、生活环境。2.深化服务职能,高效处理行政事务。行政事务是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必须紧紧围绕追求深层次、高质量地处理行政事务这一服务目标,不断深化服务职能,提高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2.1信息上递和通报。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也是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随着对信息要求的拓宽、速度加快、要求提高,行政管理部门要在信息工作中努力做到收集信息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刻、处理信息第一时段,确保信息快速报送。在公司员工可及时了解公司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同时,也架起外界与公司之间一座畅通无阻的沟通之桥,有力地宣传了公司的中心工作。2.2规范印信使用,确保用印安全。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公司印信保管、使用的管理职能部门,务必严格规范公司印章管理工作,从印信使用源头杜绝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风险的发生,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用印安全。2.3加强维稳,共建和谐环境工作是国有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特有的一项管理职能。全面梳理公司外部环境形势,正确把握趋势,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围绕做好维稳工作,共建和谐环境,努力建立起受理程序和减少越级访的长效机制,化解企业内外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为公司树立起责任央企的良好形象和为企业优质、健康、稳定发展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

二、行政管理部门工作深化重点

在一个企业中,管理活动可以分为两种,即战略管理活动和业务管理活动。战略管理活动决定着企业的经营方向、竞争策略等问题,而业务管理活动则决定着某项具体业务的效率问题。一个正确的战略,需要业务管理活动来实现;而如果企业的战略有缺陷,业务管理活动做得再好也没用。1.内部管理做到精细化、表格化、流程化、科学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在重建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依托制度与流程,着重做好精细化管理工作。从费用控制、资产管理、外联接待、后勤服务等多方面的细节抓起,逐步完善,渐进式推进,力求使各项内部管理工作精细化。1.1公司各项行政费用开支较大,如何确保支出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须加强费用开支之前的控制。下一步,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近几年车辆费、通讯费、办公费、绿化费、物业水电费等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建立数据库并引入到费用预算中,使公司行政管理费用额度和月度支出计划更加精细清晰。1.2严格按照公司后勤管理等规章制度办事,建立车辆、办公用品台账,使管理规范化。对公司所有车辆使用进行建档,详细登记出车和收车的时间、里程,驾驶员、使用人、用车范围,做到每台车辆心中有数。根据各部门需要,及时采购办公用品,消除不合理库存、降低不必要开支。办公用品出入库做到认真登记、建立台账,并按责任人进行发放管理,由使用者对物品进行负责,做到物物有人管,总账不漏项,使公司正常办公运行过程中所有物资都处在控制网络内,确保体系完整、无漏项。2.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保障能力。持续对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宣贯“工作细致严谨、服务细心周到”的精神理念,并把此理念落实到工作中去。尤其在办公用品采购领用、车辆派送、办公设施维修、办公室绿化、物业水电使用、工间休息茶水间管理等方面,要更加体现出服务精神。周密安排好出车行程,耐心协调解决各部门办公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每一位员工分忧解难,创造一流的办公环境。

三、结语

总之,国有企业行政管理要充分发挥管理部门机能,包括计划、组织、领导、激励、沟通协调、考核及再行动,有效运用企业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为企业的生产、销售等生产运营活动做好后勤服务,最终达成企业所设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方向东.每天读点管理学和领导学[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4:3-7.

[2]戴国良.图解管理学(第二版)[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