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会计核算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工会经费会计核算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工会经费会计核算

工会经费会计核算范文1

一、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工会财务工作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行政领导意识淡薄,工会经费不能足额收缴

有的农业科研事业单位行政领导法律意识淡薄,以各种理由少拨、漏拨、拖欠或拒缴工会经费。这主要是部分工会干部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工会用的都是行政的钱,别人给多少你就用多少,经常向行政部门要钱,会引起别人的不满,以后工作更难做。工会会费的收缴完全依赖于行政财务机构发放工资时代扣或在工会应付给职工的一些款项中抵扣,多数基层工会账面上没有会费收入。

(二)工会财务管理缺乏规范

大多数单位领导对工会财务工作管理意识比较薄弱。一些单位领导对工会财务工作不够重视。财务制度不完善,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经费审查委员会,但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不能严格按制度规定办事。多数基层工会甚至未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没有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

单位一般没有配备专职的财会人员。绝大多数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没有严格按照《会计基础规范工作》配备专职的工会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多由行政财会人员或其他人员兼职,对工会财会制度及有关政策法规知之甚少;有些财务人员素质低,缺乏责任感,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有些单位甚至会计、出纳人员由一人负责核算处理帐务。

预算管理不严格。大多数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没有严格执行上级工会年初下达的预算,在年终决算时各项费用指标大大超出预算,财政出现赤字。

会计核算相对不规范。大多数单位在帐务核算中对原始单据要求不严格,报帐的依据、程序不规范。会计科目太过笼统,该设明细科目的不设明细科目,会计人员就方便而言处理帐务,帐务处理不及时、报表说明不祥细。

对会计凭证、帐簿的保管、存档工作也不够仔细,大多数单位财会人员工作变动没有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会计资料不完整,年终没有按要求装订、存放会计资料,失去了工会财会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出了问题责任不清。

工会主席没有财务管理权。个别单位行政领导直接或间接把握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批权,工会主席“一支笔”签字权无保障,挤占、挪用工会经费,侵占工会固定资产等现象时有发生。

财务核算相对落后,大部分单位仍滞留在手工做帐的基础上。单位没有把工会会计核算纳入电算化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混乱,没有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人不清。

(三)工会经费使用随意性大

一些基层工会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把不应该由工会经费开支的也在工会账上列支。工会经费支出中多出现一些本不该由工会经费承担的账目。某些单位没有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提了工会经费却不及时上交。也有单位为了偷税、漏税或者为了逃避某些检查将一些大笔费用支出拿入工会的帐务处理,使得工会的帐务一团糟。严重影响了工会经费的正常使用,阻碍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工会财务管理的措施

(一)大力宣传工会财务工作的重要性,首先要解决好工会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

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工会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加深对收缴工会经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理解,更好地履行职能,维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按照《工会法》、《工会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各单位配备专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加强会计资料的归档、保存。

(三)建立和完善内审制度

扩大经审委员会的监审力度,通过审计及时了解本单位工会的财务情况和问题,以便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四)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控制好预算是工会财务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的重要指标,因此各农业科研院所工会应该加强预算管理,及时控制一些不合理的经费支出。

(五)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以及工会财务会计制度

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在工会经费的使用上,根据使用权限坚持分管主席“一支笔”审批。要制止滥发钱物、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标准等,推行公开制度。工会活动经费和福利费的收缴、下拨以及使用情况要公布,增强透明度,接受监督,堵塞漏洞,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六)尽量加快会计电算化建设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力状况,配备电子计算机和会计软件替代手工记账,从而提高会计核算的效率。

工会经费会计核算范文2

一、总则的比较

(一)明确提出“持续运行”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原制度仅提出“会计主体”、“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三项会计核算基本前提,未提出“持续运行”基本前提。“持续运行(或经营)”基本前提对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工会组织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工会组织虽不像企业那样长期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但仍然需要建立在长期运转的基础之上。因为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管理,直接从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等社会公益活动,对社会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所以工会会计同样要讲究持续运行。为此,新制度突出了“持续运行”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工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为工会会计核算提供了基本依据。

(二)引入会计基础概念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贯穿于整个工会会计制度的全过程,属于工会会计的基本问题。原制度将其作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加以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收付实现制的作用。新制度将收付实现制从会计基本原则中分离出来,明确其会计基础地位,这对于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工会预算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会计要素的比较

(一)资产要素的比较新旧制度会计要素的变化主要集中在资产要素。资产要素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资产分类。原制度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两大类,并未对其含义进行界定。新制度不仅对“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进行了定义,并根据近年来工会组织投资活动不断发展的趋势,还将投资从流动资产中分离出来,作为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并行的资产项目予以规范。第二,库存材料(物品)。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关于“库存材料(物品)”的核算在两个方面发生了变化,一是明确提出公允价值概念,并要求在无偿调拨、接受捐赠库存物品的业务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而原制度未提出相应要求;二是增加了库存物品发出计价方法的规定,要求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而原制度未对此进行规范。第三,对外投资。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关于对外投资内容发生以下变化:对什么是工会投资进行了界定;对工会投资进行了分类,将工会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明确了投资的核算方法,即成本法。第四,固定资产。新旧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规范基本一致,但在以下两方面存在区别:(1)新制度对什么是固定资产进行了界定,并给出了具体的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即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这样既有利于实务操作,也有利于对实务资产的管理与核算。(2)有选择地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原制度对固定资产相关业务的处理未提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规定,而新制度明确提出了公允价值概念,并要求在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固定资产业务处理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二)负债要素的比较关于负债要素,新旧制度的主要区别是新制度对原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归并、调整,将原制度负债项目由原来的应付上解经费、应付补助下级经费、暂存款、借入款、代管经费、拨入经费和拨人专项资金等7项划分化为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和应付款项等3项。

(三)净资产要素的比较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增加了“在建工程占用资金”项目,删除了“预算周转金”项目,将“经费结余”项目改为“结余”项目。

(四)收入、支出要素的比较新旧制度关于收人、支出要素差异不大,主要区别是新制度对原制度内容进行的调整。原制度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而新制度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人、行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原制度支出包括:会员活动费、职工活动费、事业支出、工会业务费、工会行政费、专项资金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和其他支出;而新制度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费、维权帮扶费、宣传教育费、专项业务费、工会行政费、资本性支出、上缴经费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其他支出。

三、会计科目的比较

(一)不变的会计科目新制度多数会计科目的名称、核算内容仍与原会计科目相同,如“借出”、“固定基金”、“会费收人”、“补助下级支出”等。将此类名称、核算内容未变的会计科目,称为“不变的会计科目”。

(二)增加的会计科目有些会计科目在原制度中未设置,但在新制度中出现,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在建工程”科目。这类会计科目属于“增加的会计科目”。此类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应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要求设置和使用。

(三)取消的会计科目部分原有会计科目在新制度中取消了,如“暂付款”、“有价证券”、“经费集中户存款”等科目。此类科目的核算内容应根据新制度规定进行调整,称为“取消的会汁科目”。

(四)调整的会计科目有些会计科目名称改变,但核算内容基本未变,如“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有些会计科目名称未变,但核算内容有变化,如“投资”科目,将原制度“有价证券”中国债的核算内容列入其中。这类会计科目属于“调整会计科目”。

四、会计报表的比较

(一)会计报表构成体系的比较新旧制度有关会计报表构成体系未发生实质变化。与原报表体系相比,新报表体系具有以下变化:一是新制度引入主表和附表概念,规定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为主表,往来款项明细表、经费收缴情况表分别为各主表的附表。二是为了实现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体系的一致性,新制度将原报表分析说明书改为附注。

(二)会计报表结构的比较其一,资产负债表结构的比较。原制度资产负债表按照“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平衡公式设置,左方为资产类,包括资产和支出;右边为负债类,包括负债、净资产和收入。其结果是该表既反映资产、负债和净资产项目的时点数,也反映收入、支出项目的时期数,导致资产负债表名称与其所反映的内容不符,有悖于资产负债表反映工会某―会计期末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性质,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与收人支出表内容重复,不便于对会计信息的理解和使用。新制度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的会计等式编制资产负债表,取消了资产负

债表中收入、支出类两项,并在净资产下增设了“结余”项目,使工会资产负债表结构与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趋同,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对资产负债表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其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比较。新旧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均由收入、支出和结余三部分构成,但其差异也比较明显:一是该表称谓不同,原表称为“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或决算汇总表”,反映各级工会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新表则称为“收入支出表”,反映工会组织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人、支出和结余的情况;二是该表支出分类不同,原表是按支出的性质分类,而新表则按照支出的功能分类。

五、新制度颁布实施的启示

(一)新制度实现了与会计准则体系的对接会计信息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和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其相互可比、真实公允对经济与经济的融合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会计准则、制度框架结构的一致性是发挥其作用的重要基础。新制度行文和结构遵从我国会计准则的习惯,根据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披露进行章节安排,取消了应由《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覆盖的凭证、账簿和年终清理结算与结账的内容,实现了新制度框架结构与会计准则体系的对接。

(二)新制度与《工会法》要求保持一致新制度本着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原则的前提下,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尽量与工会法保持一致,使两个法规互相配合,相得益彰。如为了体现工会法关于工会经费来源的规定,新制度设置了与工会法相适应的收入科目,即会费收入、政府补助收入等科目。

(三)新制度体现了内部控制的要求新制度不仅在会计确认、计量和记录环节严格规范会计信息,而且注意完善工会内部控制。如在总则中对工会内部控制体系、岗位责任制、内部稽核制度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资产要素一章中,对货币资金、借出款、库存物品、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等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求、内部控制环节及内部控制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通过强化工会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使真实的经济交易或事项得到正确确认,其价值得以准确计量,并通过会计报表予以适当地表达和充分披露。

(四)新制度合理借鉴了企业会计理论与方法新制度合理地借鉴了企业会计理论与方法,如对于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资产业务的确认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财务报表中引人中期会计报表概念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非企业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于满足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以及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工会经费会计核算范文3

[关键词] 工会会计制度;工会会计信息质量;工会社会责任

为了适应工会经费拨缴方式、业务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工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财政部于2009年印发了《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7号)。文件要求,从2010年起,工会执行新的《工会会计制度》(下称“新制度”),由全国总工会1998年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实施的原《工会会计制度》(下称“原制度”)将废止。新制度的,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会会计信息的社会公信力,而且也有利于工会财务工作的改进和工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全面、公允记录和反映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履行工会的社会责任。

和原制度比较,新制度具有层次高、体例新、内容明确等鲜明特点,较好体现了工会工作的特点和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准确把握新制度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新旧制度的平稳转换,是当前工会财务工作,尤其是会计工作的重点。

一、突出了工会工作特色,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核算重点

为配合“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落实,此次制度修改中突出了对重点工作资金投入的反映,设置了“维权支出”核算科目,集中反映各级工会组建、维权的资金投入情况。对基层工会组建、困难职工帮扶、就业培训教育、法律援助服务、劳动争议调处、劳动安全保护等有了统一明确的核算口径和支出渠道。通过“维权支出”,可以反映工会围绕大局、配合党政工作的投入情况和为职工服务的力度,有利于政府、职工群众和社会加深对工会的了解并给予大力支持。

二、顺应国家财政预算改革的形势,体现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

1.新制度根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将工会经费的五项来源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原在“代管经费”中核算的政府补助项目,全部纳入“政府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为配合财政国库支付制度改革,补充了财政“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返还额度”等科目,增加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核算的相关内容。新制度明确了“政府补助收入”与“代管经费”的核算内容,把原来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政府补助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现财政资金收支两条线,使工会预算内容更加合法、合规、完整、准确。同时,新《工会会计制度》新增了核算政府补助资金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等科目,明确了财政对工会的补助资金全部纳入工会预算收支范围,这样既符合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使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全貌得以反映,又有利于审查监督与控制。

2.突出反映对工会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情况,为工会职能履行提供评价基础

工会“十四大”以来,根据劳动关系出现的新特点,全国总工会提出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总体思路,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社会职能进一步突显。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要求,新制度增设了“维权支出”科目,全面反映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帮扶困难职工、就业培训、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处、劳动安全保护重点工作的资金投入情况。“业务支出”科目集中反映工会自身建设、组织发展、业务交流、干部培训等内容。“资本支出”科目归集核算应由同级政府或行政解决的房屋购建和修缮、各类设备及大型工具的购置等经济活动。而工会组织的人员和办公等经常性费用归入“行政支出”科目核算。新制度的上述变化,使各项支出反映全面、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有利于各级工会财务部门准确把握工会经费的使用方向,保障工会重点工作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工会组织的决策者分析、调整并优化支出结构,有利于社会各界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了解工会各项工作、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

3.增强会计报表体系的科学性

会计报表是反映资金状况、收支业务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报告,是使用者和决策者关注的内容。新制度改革了会计报表的种类及报表指标体系,新的会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两张主表,以及“往来款项明细表”和“经费收缴情况表”两张附表。突出的变化是资产负债表不再反映收支类会计要素,而增加收入支出表来反映一定时期的工会经费收支过程,将收支结余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净资产科目;两张附表反映工会财务工作的现实需要,充实了主表难以反映或无法反映的核算内容。新会计制度为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必将促进工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全面提高。

三、规范和统一了相关业务的核算标准

新制度的第三个特点就是规范和统一了相关业务的核算标准,尤其是在财政划拨款等方面,制度体现了“专款专用、全面预算、严格使用”的原则。

国家划拨款项是工会资金的重要来源,《工会法》规定政府对工会的补助是工会组织五项经费来源之一。多年来,国家财政和各级地方政府对工会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使工会组织能够较好地配合政府,服务大局,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履行好教育、引导、维护、服务的职责。

在会计核算方面,原制度对政府给予工会的补助是否列入工会收入科目,没有严格的限定,工会组织收到财政资金,可以列入“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也可以列入“代管经费”,县以上工会收到财政拨给的工会离退休费、疗养事业补助费、劳模会议费;基层工会收到行政拨给工会的劳动竞赛费等,列入“代管经费”,即“工会代管的不属于本单位收入的大宗经费”都进了代管。这样规定,从核算角度,虽然便于资金的专项使用,收到多少钱,花多少钱,一目了然,但没有纳入到工会总收入的范围,预决算中不能全面反映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新制度设置了两个一级科目,即“政府补助收入”和“行政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核算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帮扶资金,送温暖经费,疗养事业补助,劳模补助,基建、维修及大型活动补助等,这个科目主要是县以上工会使用。“行政补助收入”核算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包括工会收到行政拨付的劳动竞赛经费、工会开展活动的补助费用等。这样一来,不仅工会收入的内容完整、清晰,也有利于国家财政、审计部门进行监督。

主要参考文献

工会经费会计核算范文4

关键词:地勘单位 事业部分 会计核算 方式思考

一、地勘单位事业部分会计核算制度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地勘单位事业部分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帐表不符。帐表不符在影响地勘单位事业部分财务管理的同时,还直接影响着地勘单位的管理发展。针对造成这一问题的相关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结合着地质勘查单位的特点,制定了《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地勘单位的事业属性日渐突出,地勘单位会计人员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若按照企业类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在编制事业类会计报表的过程中,则会与其产生较大的矛盾。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地勘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核算的过程中,至今仍依据我国财政部的《地勘单位会计制度》,然而在实际管理中,《地勘单位会计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无法满足地勘单位的实际发展需求,无论在经费管理上还是在项目经费上,都与现实存在一定的差别,尤其是在职人员的相关经费以及办公经费都无法进行准确的落实、管理。在地勘工作拨款的整个过程中,除了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地勘项目的相关经费外,还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内容。针对这些内容,现有的《地勘单位会计制度》并没有对其做出具体核算规定。由此可见,由于缺乏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导致地勘单位的财务管理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地勘单位事业账册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导致账册得不到科学、有效的处理,如:会计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相关问题。在当前地勘单位事业部分财务管理的过程中,针对财政支出,除了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预算开支进行支出外,还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做到专款专用,且要保障资金不能混合、交叉使用。然而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地勘单位会计制度》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者费用在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等现象,财务管理人员在管理的过程中,也只是对财务的总数进行核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金管理混乱、账表管理不一致的现象。

二、新形势下地勘单位核算方式的思考

在勘探单位定位的过程中,能够肯定的是勘探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但是在具体类型定位的过程中,则需要各地政府依据自己的管理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实情进行准确定位。但目前仍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勘探单位仍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结合着当前我国地质事业单位的发展,其资金的主要来源仍是国家财政拨款。而国家在拨款的过程中,则是以地质事业发展资金为主要途径,由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对单位的实际发展状况进行预算为依据,科学、合理的使用好财政拨款和其他国有资产。在促进地质事业发展的同时,还能为地质单位提供可靠的资本保障。为此,国家财政部根据《事业单位财务通则》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以及地质事业单位的特点,制定出《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便在运用的过程中,为地质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可靠的管理依据。

该制度在运行的过程中,主要针对我国各个级别的地质事业单位,以便在其发展的过程中,能够从根本上规范地质单位的财务管理,避免贪污、侵吞、挪用等现象发生,科学、合理的使用每一笔国有资产。在整个《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对地质工作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无论是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还是事业收入及经营收入,都需要地质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对其做出科学的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发挥出最大的效率。此外,针对完善后的《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除了在原有的基础上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对地勘单位的使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地勘单位经日常发展管理的过程中,针对单位自身实施独立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多种经营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应行业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这些都不属于该制度的整体核算范围内。

基于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已有的《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无法适应地勘单位的实际管理需求由此就需要相关单位部门能够从我国社会的实际发展状况出发,充分将经济发展以及地勘单位的实际管理状况联系到一起,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进行完善,使其在运用的过程中,能够真正为地勘财务管理指明方向,真正指导全国各地勘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地勘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基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原有的《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无法满足地勘单位的财务管理,在影响地勘单位日常发展的同时,还制约了我国地质行业的发展进步。由此就需要相关部门能够结合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实际发展状况,对原有的《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进行完善,在推动地勘单位发展的同时,还能从根本上推动我国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贺美,范会凤.刍议地勘单位会计核算[J].华北地质经济管理,2007

工会经费会计核算范文5

关键词 新准则 职工薪酬 会计核算

一、新准则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变化

(一)完善了短期应付薪酬的会计核算

新准则在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上更加细致和科学,这次新准则第二章重新规范了短期薪酬的账务核算,把旧准则中在指南和讲解中的内容。例如,关于短期带薪误工等纳入到新准则的正文内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保险等实际上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离职后的福利政策,应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新准则中将此部分核算内容调整到离职后福利。另外,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非货币利一概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在公允价值不能取得情况下采用成本计量。

(二)首次提出了离职后福利概念

在旧准则中,除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及年金以外,没提到的离职后福利概念,在新准则中也有相应表述。新准则增加了离职后福利一章来加以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在此基础上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三)完善了辞退福利的会计核算

实际工作中由于辞退产生的职工福利情况比较普遍,但在旧准则中的会计处理却相对简单,虽然旧准则中规定了长期辞退福利的折现率的确定,但对其他的变量所带来的影响处理较不规范。新准则规定辞退福利与职工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并不直接相关,应分为辞退福利与离职后福利两部分。企业预计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就视为其他长期福利并明确了会计处理方法。

(四)引入了其他长期应付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应付职工福利在旧准则中没有提及,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支付的职工福利种类繁多,所以新准则除了常见的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外还增加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概念及核算方法。

二、短期薪酬的会计核算

(一)短期薪酬的核算范围

在新准则中规定,短期薪酬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及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利和其他短期薪酬。不包括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

(二)短期薪酬的会计核算方法

(1)工资及三险一金、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费。企业应在职工正常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期间,按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到资产成本的除外。会计处理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2)短期带薪缺勤。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增加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并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1)累积带薪缺勤:是指职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到下期使用的带薪缺勤,本期没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在未来期间使用。2)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职工带薪缺勤权利不能结转到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没有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作废。因此,企业对职工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无须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3)短期利润分享计划。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的有支付职工薪酬的义务,并且在财务报告报出前可以确定应支付的金额,或其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按照过去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具有明显证据时,应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虽是由于净利润的相应比例确定的奖金但仍是因为职工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而不是企业与其所有者之间的交易而产生,不能作为净利润的分配。会计处理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

(4)非货币利。指职工福利费,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处理为: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利。

三、离职后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一)离职后福利的核算范围

新准则中规定的离职后福利,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以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与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包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二)离职后福利的会计核算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在其员工能够正常为企业服务的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能在职工为企业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完的,应参照新准则的折现率,将所有应缴存金额折现为折现后的金额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其会计处理为: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养老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失业保险费。

(2)设定受益计划。指企业担心在将来离退休后没有资金支付此部分离职后的福利,现在拿出一块资产作为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企业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为企业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等;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四、辞退福利的确认与计量

(一)辞退福利的核算范围

新准则中规定的辞退福利指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解除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或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职工的补偿。

(二)辞退福利的会计核算方法

在新准则中规定了企业辞退员工后的辞退福利的计算方法。企业需要比较的是: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的日期、企业确认与关系到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联的成本费用日期,然后按照二者之中较早日期确定辞退福利,计入当期损益。计后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以风不能支付完整的,应将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关规定处理,除此外都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相关规定处理。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五、其他长期应付职工福利的确认计量

(一)其他长期应付职工福利的核算范围

新准则规定的其他长期应付职工福利是指除前面所提及的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外的与职工薪酬相关的福利,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二)其他长期应付职工福利的会计核算方法

新准则中规定企业向其员工提供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时,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先按照新准则中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此外,按照新准则中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总之,企业在发生与职工薪酬相关的义务时,应根据新准则的有关要求,将义务按类别分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并根据新准则对每种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对其进行合理的核算。

工会经费会计核算范文6

关键词:地质勘查 会计核算 财务制度

一、地勘单位会计中存在问题

1.1地勘单位财会队伍整体素质较差

近年来,地勘单位为适应“事转企”的需要,在会计队伍建设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队伍的整体素质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观念转变迟缓。地勘单位是事业单位,至今计划经济的观念根深蒂固。多年来,财会工作形成的报账型没有改变,财会人员就会算账、记账、报账,只要自己的工作不发生账务差错就心安理得,财会人员还没有学会参与经营管理工作,当好领导参谋,这就难以适应变化纷繁的市场经济。二是财会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层次偏低。过去地勘单位大部分会计人员是从其他专业改行来的,特别是近几年,会计的“传、帮、带”削弱,出现了无证上岗现象。再加上个别单位作风不正,一些有会计知识、经验、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被闲置起来。甚至有的单位置《会计法》于不顾,更换会计部门负责人“先斩后奏”,因而打乱了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给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埋下了隐患。三是财会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业务能力不强。地勘单位一直执行的是地勘行业财务和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上是收支两条线,与其他行业和社会监督部门接触甚少,会计人员的知识仅限于本行业。面对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地勘单位产业多元化,就暴露出难以适从的问题,对现代会计知识和相关经济知识,如:管理会计、金融、电算化知识等缺乏了解和运用。对国家的政策、财政法规、制度等学习研究不够。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账务差错严重,缺乏分析、预测能力,提不出有效措施,甚至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不利于对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有效的监督。四是职业道德水平不高,不适应市场经济对会计工作的需要。

1.2《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不能适应目前会计核算的要求

1.2.1《地勘单位会计制度》固守不求变。自《地勘单位会计制度》出台以来,地勘行业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地勘单位会计制度》允许地勘单位承担国家预算内地质勘查工作有节余额,节余额留在地勘单位可以按照4∶3∶3的比例分到地勘发展基金、公益金和应付工资三个科目内,而目前实际工作中预算内地质勘查工作如有节余,必须返还财政。另外,目前地勘单位又出现了许多新型业务,比如: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地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至今也没有就这些业务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提出有效的办法。相对于近年来财务会计领域发生的巨大变革而言,《地勘单位会计制度》十余年来没有任何变化,显然早已跟不上时代变革的步伐,成为地勘单位财务领域发展的障碍。

1.2.2地勘费性质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1996年财政部的《地勘单位会计制度》是为当时的地勘单位企业化发展量体定做的,很适合当时的情况。当时,地勘经费很少,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地勘项目经费都不能满足需要,更谈不上在职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会计核算相对简单,资金拨入主要使用“地勘工作拨款―中央预算拨款”科目,资金使用主要使用“地勘生产”和“其他经费支出”两个科目就能满足核算要求。属地化管理以后,地勘单位事业属性更加浓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地勘费拨款有较大幅度增长,拨款内容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地勘工作拨款除了有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地勘项目经费以外,新增加了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内容。资金拨入时,增加“地勘工作拨款―中央预算拨款”,费用发生以后,现行的《地勘单位会计制度》中没有合适的会计科目对这些内容进行会计核算。在实际工作中,《地勘单位会计制度》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1.2.3.个别业务无法处理。地勘单位事业账册部分还有部分业务账务处理亟待解决。如:计提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固定资产折旧等问题。

目前,地勘单位事业部分财政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开支,专款专用,资金不能混合、交叉使用。预算资金中没有拨付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固定资产折旧。但是,《地勘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必须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也必须按月计提。三者均形成费用,出现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计提的工会经费要上交工会组织,但按照《地勘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与当年的使用数经常不等。按照《地勘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购买资产时,增加“固定资产”科目,资金被使用但没有形成费用,计提折旧时,增加了当期费用但没用占用资金,这三者均导致账、表严重不一致。

二、新形势下地勘单位核算方式的思考

《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适用于纳入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各类国有地质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各级地质勘查主管机构;从事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航空遥感地质调查和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工程地质调查、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监测等基础、社会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事业单位;专门服务于地质工作的事业单位。由此可见,凡是国有地质事业单位均可执行《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十五条地质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即地质事业单位直接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地质事业经费,包括地质事业费及各类专项经费。上级补助收入,即地质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即地质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取得的收入。经营收入,是指地质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地质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以上几种收入,基本上涵盖了目前地勘单位所有的收入。按照《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地质事业单位收到各种资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

类会计科目)《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十八条地质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即地质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经营支出,即地质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以上两类支出,也基本上涵盖了地勘单位各项支出。“事业支出”科目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按照费用类型设明细科目,如:事业支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或公务费等。费用发生时:

借:事业支出(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经营支出”科目可以按地质项目设一级明细科目再按费用性质设二级明细科目,如事业支出――XX县城及周边地热资源调查――基本工资、补助工资或材料费等。

费用发生时:

借:经营支出――XX县城及周边地热资源调查-基本工资(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1996年《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还是1998年《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对其使用范围均做了明确规定。地勘单位所属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多种经营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应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不属于本制度的核算范围。

属地化管理以后,地勘事业单位事业法人账套不应再执行1996年《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改为执行1998年《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较为合适。只有执行《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地勘单位财务才能从根本上与财政厅的管理协调一致;只有执行《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务人员才能正确核算财政资金拨付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医疗保险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只有执行《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才能使账、表趋于一致。1996年《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地勘单位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含独立核算多种经营企业)资本50%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将其一并报送,而不是汇总报送。个别单位年终将事业法人会计报表和企业法人财务报表予以汇总上报是极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