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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核算的内容范文1
关键词:外贸企业;期间费用
1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经济意义
外贸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最多的主要是自营或的进出口业务。与国内业务不同的是,进出口业务将会大量地发生各类港口、码头建设费、运输途中的保险费以及佣金等专项费用。如果不对其加以严格控制,必将会加重外贸企业对于进出口总成本的负担,因此通过控制期间费用来增加企业盈利即为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一个重要经济意义。
其次,外贸企业期间费用是反映其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加强期间费用管理与核算,不断降低费用水平,从而达到促进外贸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高的经营目的。同时,通过降低出口总成本可以增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分类
首先介绍外贸企业与其他企业相同的分类。按发生的环节不同,外贸企业期间费用可以分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这种分类与多数企业的期间费用的分类相同,也是最为被广泛接受的分类,而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日常核算基本也就是按此分类进行的。若按费用与商品流转额的关系来划分,外贸企业期间费用则包括了可变费用(即变动费用)与不变费用(即固定费用),从其本质内容来看类似于管理会计中对其他国内企业划分的固定成本与变动成本。
当然除上述之外,外贸企业期间费用还有其独有的分类。例如,按其经营业务的性质可以分为进口费用和出口费用。其中进口费用是指外贸企业在进口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自进口商品运达我国口岸以后到商品销售为止,在国内发生的各项费用。而出口费用,相对地则是指外贸企业在出口商品流转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自商品购进至发运销售为止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内销、调拨出口商品所发生的各项流通费用也在出口费用中核算。
另外,外贸企业还可以按费用与商品流转的关系将期间费用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顾名思义,直接费用即是指与商品流转直接相关的费用;间接费用即是指与商品流转间接相关的费用。而这种期间费用的分类在其他企业也是不常见的。
3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内容特点
3.1管理费用
外贸企业与其他企业都需要纳入管理费用范围的内容主要有:管理人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董事会会费、工会经费、劳动保险费、租赁费、咨询费、诉讼费、商标注册费、技术转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修理费、上缴上级管理费、税金、聘请中介结构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除此之外,外贸企业还可能发生涉外费,这是外贸企业期间费用内容的一个特点。其他企业对此费用涵盖不多。它主要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的因业务需要必须开支的有关费用,包括人员出国费用、接待外宾费用和驻外代表以及驻外机构办公费等开支。外贸企业独有的进出口业务,决定了在其日常经营活动中必定会接触大量的国际业务,这其中必然会导致外贸企业的耗费发生。由此可见,涉外费的发生是由外贸企业经营业务的特点决定的,是区别于其他企业管理费用的一个显著之处。
3.2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也称营业费用,它是指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运输装卸费、整理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保管费、检验及手续费、广告费、商品损耗、经营人员工资与福利费及差旅费。这些是多数企业都会发生的销售费用。
而进出口商品累计佣金是除外贸企业外其他企业销售费用未曾涉及的内容。它是指在进出口贸易中发生的不能直接认定到商品的进出口累计佣金收支。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进口商品累计佣金和出口商品累计佣金,它是外贸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不可避免会发生的一种销售费用,与其他企业相比则是在销售费用内容方面的一大特点。
3.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包含的内容并不是很多,主要有利息支出、手续费、汇兑损益及其他财务费用。外贸企业财务费用的内容与其他企业基本一致,但其中还值得一提的是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也称汇兑损失,是指买卖外汇以及结算外汇收支业务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外贸企业由于大量经营进出口业务,势必会接触到大量外汇结算业务。因此汇兑损益是外贸企业财务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故而应当充分分析其结算外币的汇率变动情况,分清硬货币与软货币,尽量“收硬付软”,以达到减少汇兑损失,而这部分内容还应当适当地与国际财务管理联系起来共同考虑。
4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核算
4.1管理费用核算
外贸企业核算管理费用时,应当尤其对业务招待费的列支加以关注。因为国家对进出口业务、代购代销收入列支业务招待费问题有专门规定,进出口业务的代购代销收入可按不超过2%的比例列支业务招待费,超过2%的部分作纳税调整。
而外贸企业发生的涉外费,一般采用直接列支法,即发生涉外费时,借记“管理费用——涉外费”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4.2销售费用核算
销售费用中应注意佣金的核算。佣金是指价格条件或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中间商的推销报酬,有明佣、暗佣和累计佣金三种支付方式。当采用明佣和暗佣支付方式时,应根据佣金具体金额,记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科目的借方,以对其进行抵减。而若采用累计佣金的支付方式时,一般将佣金金额记入“销售费用——进出口累计佣金”的借方。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累计佣金也可以抵减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具体可由外贸企业视情况选择,核算时一般都贷记“应付外汇账款”科目。所以外贸企业在核算佣金时一定要先分清楚支付方式。
4.3财务费用核算
对于外贸企业财务费用较为重要的是汇兑损益,它也是日常发生最多的财务费用内容。外贸企业还可根据自身情况需要,将“汇兑损益”上升为一级科目进行核算。核算时与其他企业基本相同,因而在此不再赘述。同时外贸企业期间费用还涉及到分摊的问题,分摊原则与分摊方法与其他企业也基本相同,这里就不再多作介绍了。
由上述可见,外贸企业的期间费用与其他企业在总体上是基本一致的,只是在少数方面因其特殊经营的进出口业务而产生了一些差异。只有更好地了解外贸企业期间费用的特点,才能有效地减少期间费用的发生,从而增加盈利,提高外贸企业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财务费用核算的内容范文2
一、人才培养成本费用界限划分
(一)划分人才培养成本与非人才培养成本界限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按照相关性原则,剔除一切与培养学生无关的费用。“教育费用”应全部计入人才培养成本。“科研费用”扣除“科研事业收入”后,全部计入人才培养成本,差额为负数的,本项支出为0。“管理费用”应全部为发生的人才培养成本。“离退休保障费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了《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定,只计算由学校负担部分,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中的离退休人员拨款和离退休人员公费医疗经费拨款,差额为负数的,本项支出为0。“财务费用”应全部为发生的人才培养成本。“其他费用”扣除“其他收入”后,全部计入人才培养成本,差额为负数的,本项支出为0。
(二)划分应计入本期人才培养成本与不应计入本期人才培养成本界限 《征求意见稿》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未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通过“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正确核算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本月已经支付但应由以后各月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处理,本月尚未支付,但应由本月负担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处理。《征求意见稿》将高校支出划分为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高校发生的收益性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资本性支出以资产折耗(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形式分期计入费用。高校不能提前结账,将本月费用作为下月费用处理,也不能延后结账,将下月费用作为本月费用处理。
(三)划分完成学业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与未完成学业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费用界限 月末计算人才培养成本时,如果某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已完成学业,则计入该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的全部人才培养成本之和,就是该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的“完成学业毕业的人才培养成本”。如果某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还未完成学业,则计入该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的人才培养成本之和,就是该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的“月末未完成学业的人才培养成本”。
二、人才培养成本费用分类
(一)人才培养成本费用按经济内容分类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结合2007年事业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明细表(类、款)规定,人才培养成本费用按经济内容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项;资产折耗等四大类。
(二)《征求意见稿》费用分类 《征求意见稿》的费用分类为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保障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6类。教育费用核算高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教育费用又划分为教学费用、教辅费用、学生事务费用、其他教育费用。教学费用,核算高校教学单位为培养学生发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教辅费用,核算高校图书馆、计算中心、网络中心、测试中心、电教中心等教辅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生事务费用,核算高校直接用于学生事务的各项费用;其他教育费用,核算高校除教学、教辅、学生事务之外的其他各项教育费用。科研费用,核算高校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核算高校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离退休保障费用,核算高校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核算高校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其他费用,核算高等学校本期发生的、无法归集到上述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离退休保障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
(三)人才培养成本费用成本项目分类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结合企业生产费用成本设置情况,人才培养成本费用成本项目设置为直接工资、直接材料、院系费用、教辅费用、学生事务费用、其他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保障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11项。直接工资,是指高校直接从事教学教师所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包括发放教师的课时费。直接材料,是指高校教学单位直接用于学生实验实习等消耗的存货费用。院系费用,是指高校教学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相当于企业“制造费用”成本项目)。由于《征求意见稿》中“教育费用——教学费用”是高校最主要人才培养成本费用,其他费用都是从属费用。因此,将“教学费用——教学费用”划分为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和院系费用成本费用项目,为教学单位发生的费用。其他的费用科目作为其相应成本费用项目保持不变。直接工资、直接材料、院系费用、教辅费用、学生事务费用、其他教育费用等6项费用,构成人才培养成本的教育费用成本,相当于企业的制造成本;加上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保障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等5项(称为期间费用),构成人才培养的全部成本,相当于企业的工厂成本。
(四)人才培养成本费用按其计入成本对象方式分类 人才培养成本费用按其计入成本对象的方式可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能分清应由某种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费用,应直接计入该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不应采取间接分配的方法分配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指由几种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共同发生的费用,则应采取适当的分配方法,在几种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三、人才培养成本核算程序
(一)人才培养成本核算会计科目 《征求意见稿》设置“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保障费用”、“财务费用”、“其他费用”成本核算会计科目;通过“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为了能够按照11个成本费用项目进行核算,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明细设置如下:(1)在“教育费用——教学费用”设置院系级明细科目,设置1至3项成本费用项目级明细科目。“教育费用——教学费用”科目明细设置为:“教育费用——教学费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院系——成本项目1至3项——类、款”、“教育费用——教学费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院系——成本项目1至3项——类、款”、“教育费用——教学费用——非财政拨款——院系——成本项目1至3项——类、款”、“教育费用——教学费用——资产折耗——院系——成本项目1至3项——类、款”。(2)在“教育费用——教辅费用”设置教辅部门明细科目,“教育费用——教辅费用”科目明细设置为:“教育费用——教辅费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教辅部门——类、款”、“教育费用——教辅费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教辅部门——类、款”、“教育费用——教辅费用——非财政拨款——教辅部门——类、款”、“教育费用——教辅费用——资产折耗——教辅部门——类、款”。(3)在“教育费用——学生事务费用”设置院系明细科目,“教育费用——学生事务费用”科目明细设置为:“教育费用——学生事务费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院系——类、款”、“教育费用——学生事务费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院系——类、款”、“教育费用——学生事务费用——非财政拨款——院系——类、款”、“教育费用——学生事务费用——资产折耗——院系——类、款”。(4)“教育费用——其他教育费用”科目明细设置为:“教育费用——其他教育费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类、款”、“教育费用——其他教育费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类、款”、“教育费用——其他教育费用——非财政拨款——类、款”、“教育费用——其他教育费用——资产折耗——类、款”。(5)在“科研费用”设置院系明细科目,“科研费用”科目明细设置为:“科研费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院系——类、款”、“科研费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院系——类、款”、“科研费用——非财政拨款——院系——类、款”、“科研费用——资产折耗——院系——类、款”。(6)在“管理费用”设置行政部门明细科目,“管理费用”科目明细设置为:“管理费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行政部门——类、款”、“管理费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行政部门——类、款”、“管理费用——非财政拨款——行政部门——类、款”、“管理费用——资产折耗——行政部门——类、款”。(7)“离退休保障费用” 科目明细设置为:“离退休保障费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类、款”、“离退休保障费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类、款”、“离退休保障费用——非财政拨款——类、款”、“离退休保障费用——资产折耗——类、款”。(8)“财务费用”科目明细设置为:“财务费用——类、款”。(9)“其他费用”科目明细设置为:“其他费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类、款”、“其他费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具体项目——类、款”、“其他费用——非财政拨款——类、款”、“其他费用——资产折耗——类、款”。(10)由于高校是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所以《征求意见稿》在会计上没有设置类似企业“产成品”科目。为了完成高校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工作,高等学校必须设置按院系、类别、专业、年级的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多栏式辅助明细账,格式如表1。
(二)人才培养成本核算账务处理程序 对于费用的发生,按其用途进行分类,按成本核算对象分别进行归集与分配,最后计算出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这就是人才培养成本核算账务处理程序。各项费用发生按其用途分类,借记有关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摊销待摊费用和计提预提费用,借记有关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根据各个费用会计科目月合计数,能直接计入成本项目的,直接记录“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的成本项目中去;不能直接计入的,采取适当分配方法,编制费用分配表,然后根据费用分配表直接记录“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的成本项目中去;根据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逐月累计,就得到每学年成本,每学年成本除以学生数,就得了学年生均成本;逐学年累计,就得到累计学年成本;累计学年成本除以学年数再除以学生数,就得到了累计生均成本。累计4个学年,就得到了最后的学生总成本和学生生均成本。人才培养成本核算账务处理程序,如图1所示。
四、人才培养成本费用的分配
(一)教育费用分配 包括:(1)教学费用的分配;教学费用划分为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和院系费用3个成本项目。一是直接工资费用的分配,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发生院系教师的直接工资,则直接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直接工资成本项目中去。由于教师的教学工作是通过讲授课程来完成的,也就是通过完成课时量来体现的。因此,对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院系教师工资、课时费、福利等属于直接工资费用可以通过标准课时工作量来进行分配。不同课型、不同层次课程按不同系数折合成标准课时工作量。高校月工资表,可以按院系进行汇总,并且也能够汇总院系教师工资。因此,月末可以从“教育费用——教学费用——院系——直接工资”明细账获取院系教师月工资额,根据院系教师不同专业年级的标准课时工作量月统计表,就可以编制直接工资费用分配表。该表的格式内容举例如表2。根据表2即可将数据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直接工资成本项目中去。仅以2个系为例,其他院系相同略,下同。二是直接材料费用的分配,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发生院系学生的直接材料费用,则直接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直接材料成本项目中去。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院系学生实验实习等消耗存货材料费用可以通过完成实验实习课时量来进行分配。月末可以从“教育费用——教学费用——院系——直接材料”明细账获取院系直接材料费的月合计数,编制直接材料费用分配表举例如表3。根据表3即可将数据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直接材料成本项目中去。三是院系费用的分配,院系费用可以按照标准学生数、成本核算对象的月课时总数以及成本核算对象这学期总的学分数来进行分配。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规定,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月末可以从“教育费用——教学费用——院系——院系费用”明细账获取院系费用的月合计数,编制院系费用分配表举例如表4。根据表4即可将数据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院系费用成本项目中去。(2)教辅费用的分配。教辅费用应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分配,按照折合在校生数为标准进行分配。月末可以从“教育费用——教辅费用”明细账获取教辅费用的月合计数,编制教辅费用分配表举例如表5。根据表5即可将数据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教辅费用成本项目中去。仅以两个院系为例,下同。(3)学生事务费用的分配。学生事务费用的大部分,如学生奖助学金等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则直接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学生事务费用成本项目中去。分不清成本对象的少数学生活动费则在发生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按照标准学生数进行分配。月末可以从“教育费用——学生事务费用——院系”明细账获取学生事务费用的月合计数,编制学生事务费用分配表举例如表6。根据表6即可将数据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学生事务费用成本项目中去。(4)其他教育费用的分配。其他教育费用为不可预见的教育费用,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分配方法与上述相同。
注:直接工资的月合计数减去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工资后,为需要分配金额。
注:直接材料的月合计数减去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材料费用后,为需要分配金额。
注:学生事务费用的月合计数减去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学生事务费用后,为需要分配金额。
(二)科研费用分配 科研费用可以按照标准学生数进行分配。月末可以从“科研费用——院系”明细账获取科研费用的月合计数,编制科研费用分配表举例如表7。根据表7即可将数据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 科研费用成本项目中去。
注:科研费用的月合计数扣除相应科研事业收入后,为需要分配金额。
(三)管理费用分配 管理费用应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分配,按照折合在校生数为标准进行分配。月末可以从“管理费用”明细账获取管理费用的月合计数,编制管理费用分配表举例如表8。根据表8即可将数据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管理费用成本项目中去。
(四)离退休保障费用分配 离退休保障费用应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分配,按照折合在校生数为标准进行分配。月末可以从“离退休保障费用”明细账获取离退休保障费用的月合计数,编制离退休保障费用分配表举例如表9。根据表9即可将数据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 离退休保障费用成本项目中去。
注:离退休保障费用的月合计数扣除相应“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中的离退休人员拨款和离退休人员公费医疗经费拨款后,为需要分配金额。
(五)财务费用分配 财务费用应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分配,按照折合在校生数为标准进行分配。月末可以从“财务费用”明细账获取财务费用的月合计数,编制财务费用分配表举例如表10。根据表10即可将数据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 财务费用成本项目中去。
(六)其他费用分配 其他费用可以按照标准学生数进行分配。月末可以从“其他费用”明细账获取其他费用的月合计数,编制其他费用分配表举例如表11。根据表11即可将数据登记到“人才培养成本多栏式辅助明细账” 其他费用成本项目中去。
参考文献:
财务费用核算的内容范文3
[关键词]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私营企业
期间费用是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某种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期间费用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都有着一定的调节作用。因此加强企业的期间费用的控制是势在必行的。
一、私营企业期间费用管理存在的问题
1.私营企业管理费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不能准确核算管理费用
造成这种结果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下面几种情况都会造成管理费用核算不准确:①一些私营企业在产品成本上有严格要求,为了达到这一要求,使自己受到奖励,它们的管理者就会将本来应该划入产品“生产成本”的一些费用支出记入到管理费用中去,使管理费用核算不准确;②由生产经营与管理活动共同引发的费用的核算,如排污费用、技术开发费用、财产保险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用、检验费用、诉讼费用等随着生产的发展,受益对象会日趋明显,完全归于管理费用核算就不尽合理了。这样也会使管理费用核算不准确。③不少的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对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等的管理不严,保管不当,以致出了问题也无人问津,资产损失浪费严重,间接增加管理费用,使管理费用核算也不准确。
(2)管理费用控制不合理
在我国市场监管体制仍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大多数私营企业会难以避免的利用某些长期资产和各种准备金作为平滑利润的基本工具,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对各种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具体程序做出明确的规定,减值准备的计提一般都是由企业内部机构进行评估或财务人员凭职业判断进行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处理很难保证公平合理,由此会导致管理费用控制不再合理。
2.私营企业销售费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销售费用处理流程过于复杂
个别私营企业在销售费用报销程序上比较复杂,凡是报销的销售费用,不论金额大小必须填写一大堆的报销单据且需要经过多个部门主管与经理的审核签字;但负责审核的主管经理仅仅流于表面形式、没有真正的发挥审核监督作用,如此做仅仅是耗费人力物力,增加报销人员的负担而已。
(2)销售费用核算变通的不够恰当
有不少私营企业存在任意多结转、少结转或干脆不进行结转销售费用。如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项目超过标准规定时,他们可能就会将其超过标准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有关项目,如此变通办法会造成多记销售费用,最终导致利润不在真实。
(3)销售费用审批控制还不够严格
私营企业销售费用审批控制标准不一致,销售费用审批控制模式属于消极被动型。在实践中,很多私营企业在销售费用的审批控制上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财会人员及审批领导根本不可能跟踪到每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过程,因此对每笔支出是否合理较难做出判断。
3.私营企业财务费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将性质不同的经济活动混淆
财务费用反映的是利息支出和相关的手续费费用等,它构成私营企业的筹资成本;而冲减财务费用的收入则主要包括存款利息收入,是私营企业本质上的投资收益。由此可见,计入财务费用的支出是与私营企业的筹资活动直接相关的,而收入则是与私营企业本质上的直接投资相关,把两种经济性质不同的活动在同一个会计科目中进行核算是不太妥当的。
(2)容易引起内部腐败现象
私营企业财权一般都是高度集中的,资金主要由领导支配,如果将借款费用全部计入财务费用。由于购买材料等通过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结算比赊账的价格要低,所以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将现金进行购买的东西做成赊账,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通过其差额获得无息贷款。
(3)资金的运用缺少科学分析
资金就像是私营企业的血液,人体要靠血液在身体不停流动的,为整个身体的器官提供营养。因此,私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也必须要有一定的资金不停的进行周转作为保证,才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维持正常的运营。如果资金的周转速度慢,将给小本经营的私营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大多数的私营企业往往认为货币资金越多越好,造成货币资金闲置,未参加周转;而还有些私营企业恰恰相反,资金使用没有规划,大量购置不动产,而造成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货币资金,最终陷入财务困境。
二、从企业内部加强期间费用的控制
1.加强内部监督以降低管理费用
(1)控制管理人员数量
在管理机关,最大的浪费发生在于人多事少、工作效率低下,费用较高。因此,我国私营企业管理部门在处理业务时,应当在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控制管理人员数量,以此来降低管理费用。
(2)对管理人员费用支出进行控制。
作为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行为的控制基本上依靠个人自己,一般没有明确的约束体制,可能会导致费用支出上的失控。私营企业领导层应制定明确的管理人员支出的规章制度,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管理人员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
2.优化销售方式以降低销售费用
(1)将销售渠道专业化
按照私营企业集中核心能力的管理思路,对私营企业价值增值较少的业务外包,节约管理者精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当今社会物流业已经非常发达,企业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这样会大大降低自身管理和运营物流业务所发生的费用。
(2)提供订货服务系统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私营企业必须提供给客户更便利的订货条件,同时加强对市场监测,由此节省销售库存,进而控制生产的数量。
(3)销售费用的确认要合理
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销售费用。在销售的业务中销售费用发生数额较多的,应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受益情况的不同确定当期应负担的销售费用。对于当期发生的销售费用,应该确保其支出的可靠性、真实性,如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销售费用支出,应确保从其他单位取得的有关原始凭证的可靠性、真实性;对代销的手续费用应结合代销的手续合同、代销清单检查按规定的销售费用的费用率支付手续费等。
3.对财务费用加强监督管理
(1)调整会计科目的设置
将利息收入与汇兑收益在“财务费用”科目中的核算内容取消,再新增个损益类科目“财务收入”,把利息收入与汇兑收益在此科目中进行核算,并在利润表中新设相对应项目予以反映,从而把“收支”信息独立出来,克服现行“财务费用”科目设置与报表反映存在的弊端,使会计信息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2)对现金流量加强控制
巩固私营企业货币资金集中调度成果,搞好私营企业现金集中存储与调度,随时控制货币资金存量。减少的货币资金闲置,减少私营企业临时周转的资金贷款以节约利息费用支出,初步实现了对现金流量的统一调度和控制。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首先,根据企业资金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投资领域进行投资,尽量避免因乱投资导致企业资金和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其次,准确把握负债比例,避免因盲目追求企业发展,避免新项目因负债过多而导致沉重的利息负担,同时避免原来的经营项目因资金不足而不能正常进行;再次,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实时查询、划拨结算系统,充分发挥网上银行的优势,通过开展银行授信,借短还长,采用滚动操作的方式,来降低利息支出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从政府角度谈加强私营企业期间费用的监管
1.政府要完善私营企业的法律法规
政府对私营企业的发展要高度重视,逐渐完善私营企业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的力度。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要进行高度的重视,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私营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让私营企业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可以更好的发展。
2.政府要加强其社会监督作用
政府中的财政、工商、审计等部门应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监督各企业单位对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贯彻情况,严格追究企业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责任,使其重视国家会计的法律法规,为企业会计核算能够规范化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与条件。工商部门也应加强审核条件和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坚决的打击和治理。在经济发达的国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已经备受重视,并已成为维护市场经济体制秩序的一种重要手段,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进一步完善,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作用必然会对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例如全面推行私营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批签字制度,使不规范的财务管理行为及时得到发现和改正。这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私营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将会起到不可代替的作用。
3.政府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
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推行会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人员的后续教育。按照我国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从事会计工作。另外,还要针对我国私营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现状,加大现行会计制度特别是私营企业会计制度的培训力度,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这是全面推进加强私营企业会计核算规范的重要环节。
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我国的经济也在快速回暖,作为我国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私营企业存活的空间也会越来越大,发展的潜力也越来越大。加之私营企业对自身的认识也会越来越深刻,解决问题的方式越来越成熟。再加之政府的不断关注、努力和支持,相信私营企业在期间费用的控制上会越来越好,私营企业的发展也会越来越好,私营企业的明天也会无限美好。
参考文献:
[1]陈小斐:浅议私营企业期间费用的控制[N].现代经济,2008年,7卷第12期: 68~69
[2]胡安亮:私营企业期间费用的控制[J].大众商务,2009年7月,第103期:90~91
[3]黄卫桃:我国中小企业期间费用存在问题及对策[J].企业家天地,2009年3月:64~65
[4]王健:试论企业期间费用控制[N].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8月,23卷第3期:123~
财务费用核算的内容范文4
一、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核算中的运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的规定:企业购买材料、同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即未确认融资费用直当按实际利率法分摊,分摊率就是计算现值时的折现率。分摊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规定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本,不予资本化的部分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财务费用。其具体的核算是按所购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或无形资产”账户,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账户,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账户,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账户。
[例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人一台不需安装的大型机器设备,该设备总价款90075元。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07-2009年3年内,每年的12月31日各支付300万元。2007年1月1日甲公司收到该设备。企业选定的折现率为10%,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300×2.4869=746.07(万元)
未确认融资费用=900-746.07=153.93(万元)
借:固定资产 746.07
未确认融资费用 153.93
贷:长期应付款 900
2()07年12月31日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74.61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74.61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计人财务费用,结果见表1,
根据本例内容可以这样理解.甲公司2007年卡n当于向乙公司借款746.07万元,应支付利息=746.07×10%=74.61(万元),偿还的300万元中本金是225.39万元(300-74.61)。2008年甲公司使用的乙公司资金金520.687万元(746.07-225.39),应支付利息=521.68×10%=52.07,2008年偿还的300万元中本金是247.93万元(300-52.117)。2009年末确认融资费用应全部分摊完,倒挤出确认的融资费用为27.25万元(153.93-74.61-52.07)。
二、融资租赁资产核算中的运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1――租赁》,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赞用时,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应当将租赁开始日其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人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问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在租赁资产时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入账的情况下,实际利率即分摊率是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所使用的折现率。在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作为人账价值的情况下,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
[例2]甲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从乙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一套设备,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60万元,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租赁期3年,乙公司的租赁内含率为8%,甲公司每年末支付租金100万元,租赁期满设备归还乙公司。
2006年12月31日租入没备
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100×2.5771=257.71(万元)
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257.71(万元)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同定资产257.71
未确认融资费用 42.29
贷:长期应付款 300
2007年12月31日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赞用 20.6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0.62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结果见表2。
具体分析参考例1,不再赘述。
三、特殊行业购买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核算中的运用
某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在确定其人账成本时应考虑相关的弃置费用。现行制度规定应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并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期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计人财务费用。
[例3]某企业2007年1月1日购入某项含有放射性元素的仪器,购价500万元,银行存款付款。预计使用5年,预计弃置费用100万元.假定实际利率10%。
弃置费用的现值=100x0.6209=62.09(万元)
借:同定资产 562.09
贷:银行存款 500
预计负债 62.09
第一年应付利息:62.09×10%=6.209(万元)
笫二年应付利息:(62.1)9+6.209)×10%=6.8299(万元)
以此类推,可得出第三、第四、第五年的应付利息。
针对弃置费用每期计提的利息并不支付.因而相当于继续增加预计负债。下期计提利息时需要将原来已计提的利息包括在内,相当于“利滚利”,因而各期计提的利息在逐渐增加,“预计负债”科目的金额也在逐渐增加,使用期满等于弃置费用总额。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贷款核算中的运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贷款都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汁量和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所谓摊余成本,就是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例4]甲公司2004年1月1日支付价款1000万元购入A企业5年期债券,面值1250万元。票面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59万元).本金到期一次支付。甲公司购人后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购人债券的实际利率为10%。
甲公司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250
贷:银行存款 1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50
2004年12月确认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5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41
贷:投资收益 100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并将其计入投资收益,结果见表3。
根据本例分析可知,摊余成本实际上就是账面余额。由于计算时小数点保留位数造成的尾差,最后一期应把“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面余额全部分摊完,再倒挤出利息收入的数额。
五、应付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核算中的运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7――借款费用》准则,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相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的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实际利率法下,企业应当按照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每期借款利息费用。
承例4,则A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发行时:
借:银行存款 1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25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250
参照表4,2004年12月31日计算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等 100
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41
应付利息 59
其他年份略。
六、长期借款核算中的运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或“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例5]甲公司于2007年1月1日从工行借入100万元,借期3年,合同年利率6%,实际利率为8%,利息按年在年末支付,实际收到95万元。
2007年1月1日取得工行借款时,其核算如下:
借:银行存款 95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5
贷:长期借款――本金 100
2007年12月确认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等 7.60
贷:应付利息 6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1.60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费用,其结果见表4。时小数点保留位数造成的尾差,最后一期应把“长期借款――利息调整”账面余额全部分摊完,再倒挤出利息费用的数额。
七、分期收款销售核算中的运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4――收入》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会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如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即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通常为超过三年)。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处理。
[例6]2007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分5次于每年12月31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78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的销售价格为80万元。假定甲公司收取最后一笔货款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取增值税税额17万元,实际利率为7.93%,不考虑其他因素。
销售实现时:
借:长期应收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未实现融资收益 2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8
贷:库存商品 78
2007年12日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6.34
贷:财务费用 6.34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每期抵减财务费用的金额,其结果见表5。
财务费用核算的内容范文5
引言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物价上涨逐渐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尤其在武器装备采办过程中,有限的装备经费与承制单位无限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尽管军队采取了多渠道、多种采购方式,矛盾仍然不能完全化解,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武器装备发展日益多元化、复杂化,技术及投资风险加大,企业需要充分化解带来的经济风险,另一方面则是企业只顾本单位经济利益的迅速提升而不顾军队经济效益的发挥,多摊费用,重复计算,虚增成本等等,对此类问题,我们要提高警惕,防止虚假成本在军队装备采购中的蔓延。
虚假成本会产生虚假产品价格,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采购活动也是虚假的,其后果十分严重,它是违法违规者以欺骗手段侵吞国家资产,达到个体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且会使国家经济秩序、军队的装备建设受到极大破坏。遏制会计核算作假,确保会计信息和成本的真实,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更需要审价人员的认真和“专业”,从承制单位报价方案的源头发现问题,遏制虚假成本。那么在具体审价过程中,需要分析承制单位提供的各种成本资料,特别是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原始支出凭证,甄别这些资料的真假,挖掘会计“陷阱”,剔除虚假成本,确保会计成本真实能够反映产品价格,回归商品价格与价值的本来面目。
一、会计“陷阱”的概念
(一)会计“陷阱”的概念
在审价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企业报价中的一些计算错误、依据有误、依据不充分的情况,这其中难免企业在提供报价支撑材料时,有意无意地提供了错误的数据和信息,而这些错误的数据和信息很有可能是企业统计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细微错误或企业有意为之,使在审价当中容易陷入和走偏,造成审价成果的失真,给审价工作造成的不必要的工作量。
所谓会计“陷阱”,是指企业由于统计、归集、计算等各种原因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而审价使用人并不知情或没有察觉,带来导致误导、误释和行为错误的结果。[1]也就是说,依据失实的会计资料,以真实、合法的面目出现,审价使用人据此作出核算和判断决策,指导其组织价格意见和建议,并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会计“陷阱”可以是会计信息提供者故意设置的,也可能是无意留下的。
企业出于自身的需求和国家军队相关法规的规定,其经济活动的发生和发展,必然自动生成一系列的经济信息,这些信息是企业主要经济活动的真实写照,不管企业对自身的经济行为如何认识,是否重视其重要性,经济信息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以一定的形式延续和保存下来,同时,正是由于这些经济信息的存在,使得企业的经济活动具有可追溯性。经济信息(主要指会计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即会计核算系统、统计核算系统和业务核算系统,简称会计三个系统。三个系统既有分工,又有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会计核算系统包括企业经营和业务方面的资金活动信息;统计核算系统包括企业经营资金活动的过程和主要结果;业务核算系统包括企业内部经营活动的管理信息,会计“陷阱”均会在三个系统中隐藏,需要我们审价人员进一步的追溯和查证。
查证是检查和清除报价方案中会计“陷阱”最直接最有效的重要手段之一。查证的主要内容不仅包括检查会计凭证,还要查询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财务资料信息,例如企业统计核算制度及资料、各车间相关技术统计资料等等。鉴于查证内容较多,下面主要描述查证三方面的会计“陷阱”。
二、会计“陷阱”的具体表象及防范措施
(一)查证材料采购环节的会计“陷阱”
假单据、假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是查证材料采购环节中最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信息提供者故意将信息搞乱,或者使其披上合法合理外衣,或者利用财务管理制度的漏洞,包装后合法“上位”,尽管看似合理合法,但总会暴露在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的监督和控制制度之下,只要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的职能正常发挥作用,会计“陷阱”的问题迟早会暴露。
“原材料”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各种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常见的“陷阱”是:
1. 账户核算范围认定的错弊“陷阱”,把一些不属于该账户核算的项目列入其中,扩大了其对象领域,使该账户与存货的其他项目发生混淆。例如原材料与低值易耗品,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规定:原材料账户核算的是企业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和燃料。企业购入的低值易耗品(指无法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各种用具,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反复周转使用的容器等,通常是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以及库存、出租、出借的包装物,应分别在低值易耗品、包装物账户核算。
2. “原材料”购入、发出计价错弊“陷阱”。购入错弊“陷阱”主要是采购的原始依据不充分,验收记录过程中有关账务处理不妥等。如材料采购时,未采取材料比价措施或者比价方法不合理,采购价与市场价严重背离,采购后记录的税、手续费、运杂费等分摊时把握不准确,记账处理不妥。在材料购入的检查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况,同种材料价格差异过大,采购单位和途径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分析处理的环节是否妥当;采购过程中有无其他费用的支出,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暂估入账的材料是否在下月初进行冲回,有无多记材料成本的情况;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无边角余料的冲减入账成本,有无将其转入其他科目等情况。发出计价错弊“陷阱”主要是虚增或虚减材料的发出价值和期末结存的材料价值,造成材料账实不符或生产成本不真实,直接影响企业的盈亏计算。造成材料发出计价错弊 “陷阱”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是按计划材料成本核算的企业,主要检查材料差异的形成和分摊比例的记录,有无多转或者少转的情况,有无差错或人为调整分摊比例的情况。(2)如果是按实际材料成本核算的企业,主要检查是否按企业材料日常核算的相关规定进行计价,所采取的计价方法是否符合企业的核算管理模式和是否符合项目采购生产的管理环境,有无随意变动和人为调节计价方法,材料发出的价值计算是否正确、合理,原材料项下明细账与汇总账的对账情况。
3. 检查发出材料是否项目所需,领用数量是否恰当,领料单手续是否完整,是否有涂改,涂改后是否有效,有关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等。
对原材料账户的检查,基本上比较常见的方法有:(1)查阅法,就是直接查阅材料明细账记录,通过直接查阅材料账目的摘要、出库入库时间、发出入库的金额的会计信息,宏观上对材料账目有个基本了解和认识,有些是能够直接发现问题的,有些是有疑问的,需要进一步查证原始凭证等依据;(2)抽样审阅法,对于凭证较多,因时间限制无法对全部材料凭证进行查阅的,主要是根据业务量的多少从中抽取部分原材料购入和发出的记录,它的优点是能够客观地计量抽样的风险,控制抽样风险,缺点是毕竟是凭借个人的主观标准和经验,是一种主观的抽样方法,存在问题疏漏的风险;(3)核对比较法,就是核查事项与有关记账凭证进行核对。检查其摘要、时间、金额等内容是否一致;将记账凭证与所附上的原始凭证等凭证文件进行核对,检查其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发生数量、核算单价、合计金额等项目是否一致,并检查原材料的采购业务的发生以及记账过程是否合规、合法,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采购具体内容,要与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的订立及其执行进行核对,检查原材料购入业务是否依照计划进行,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等内容是否相关和衔接,采购的价格是否超出市场基本的合理范围,涉及的采购成本流程是否完整,原材料采购业务的核算是否正确,原材料入库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手续是否完备依据充分等;原始凭证的审查尤为重要,对可疑的原始凭证,要进行真伪的鉴定,依据采购订单、运杂费用单、材料保险单、货物发票、原材料检验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检查原材料入库的凭证的正确性;依据财务报表的会计核算方法说明查阅有关材料计价方法的说明,从相关报表中调查了解企业管理经营和核算的情况,从而检查原材料计价方法采纳的合理性、准确性;查阅和检查复核以及分析材料明细账、成本和费用明细账等相关明细账,审核材料发出计价和账务处理情况,并分析其是否准确;通过对原材料管理和核算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交流和讯问,进一步了解企业在材料费用管理内部和管理控制方面的状况;查阅企业组织的材料清点盘存情况,与实际结存数额、金额进行核对,查实材料的实有数,在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的前提下确保账实相符和账务流程相符。
(二)查证成本费用支出环节的会计“陷阱”
主要包括成本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是指企业用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设定某个阶段需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以此为依据统计核算出各个成本相关会计信息的账户,包括有生产成本账户、制造费用账户、工程施工账户、劳务成本账户、研发支出账户等,在实际发生时各自计入本科目,在期末需结转时,制造费用、劳务成本和研发支出对应结转转入生产成本。成本类账户的结构和运用方法同于盘存类账户。费用类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在一定期间内企业所发生的、应该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种费用的账户,这里既有主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也有除主营业务之外的支出和税费,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管理费用账户、销售费用账户、财务费用类账户等。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和售出中,与主导经营业务有关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投入的相关成本,即直接成本。主要包括生产用原料、人工成本(人工费用)和固定资产(房屋、机器设备等)的折旧等,所反映的业务内容是当期已实现销售的产成品(从存货中转出)或劳务所对应的实际成本。主要“陷阱”是:(1)多反映在产成品批量较多的情况,多记产成品明细账的出库量,等到下期又作产成品盘盈处理;(2)产成品发出后因种种原因退回生产部门返修,应当冲减库存产成品明细账而未冲减的,虚增产成品成本;(3)企业将其他销售的产成品列入主营业务成本;(4)违反成本结转一致性原则,随意变更成本结转方法,以达到调节产品成本高低的目的;(5)成本计算方法不按真实的成本进行计算,而是以增大产成品成本为目的,例如采取计划成本计算销售成本的企业,计划成本高于实际成本而不调减成本差异,人为增加产成品的成本。
生产成本是指核算企业产品实际发生的费用,其账户余额为企业在产品的成本,它与主营业务成本略有不同,属于成本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属于损益类科目。“陷阱” 主要有:(1)共用材料耗费的分摊不合理,人为调节产品生产成本;(2)对材料成本差异核算不准确,不真实;(3)各项耗费在各个期间的划分不正确;(4)各项费用在各个产品之间的划分不正确;(5)不及时正确地结转完工产品成本,任意调节成本。
管理费用账户是指企业发生的各项组织、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陷阱”主要有:(1)虚列、虚增有关费用;(2)不按标准规定分摊应计入成本的相关费用;(3)不按规定计提各项费用等。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该费用原则上不应计入涉及军品的成本,在审查中注意防止挤占、多记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该费用原则上按照《军品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果有预付款的情况,相应的费用按比例计算后扣除,如果需要计入财务费用,应审查财务费用账户。“陷阱”主要有:(1)利息支出在开办费(例如购入固定资产)、财务费用与清算损益之间分配不清;(2)将利息收入转为账外账,未抵消利息支出;(3)利用汇兑损益计算,故意少计或多记财务费用等。
对成本费用类账户的检查方法,主要有: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行业法规,对各个账户按照合法合规原则在总分类账和各明细账的账面记录进行勾稽核对,以此找出账与账存在的差异和关系是否对应。[2]对于主营成本业务账户,主要检查销售成本和销售收入的类别、确认时间是否一致,销售成本结转数额是否准确、合理;对于管理费用账户,主要审查列入的项目是否符合法规,计算是否准确,结转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明细项目的来源渠道、金额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财务费用账户,要注意划分用于生产项目列支的费用还是非生产项目列支的费用,利息等收入是否在生产项目上抵减;生产费用账户,根据产品特点或工艺过程,审查成本计算对象的选择和成本计算方法的运用是否恰当,成本费用项目的设置准确性、合规性是否统一,成本费用的归集在体现成本分配上是否满足受益原则,成本的转出是否合规、真实和正确。
(三)查证会计报表中的会计“陷阱”
企业会计报表,主要是企业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成本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根据会计核算资料确定一定时期编制的,是反映企业在某一日期的综合成本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运营结果、现金流量汇总性质的书面文件,是企业对外传递会计成本费用信息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会计报表。在审价中,通过审查会计报表,不仅能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还为核算企业综合小时费用率提供有效的依据。
对企业会计报表的检查方法,主要有:(1)与往年会计报表的项目进行对比,确定当年项目名称是否对应一致,有无变化及变化理由,数据变化是否合法合规;(2)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账户关系是否对应,报表与账户的期末余额是否对应,例如存货数额与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生产成本、产成品等账户期末余额合计数核对相符;(3)期末余额的填列是否准确,计算方法是否合规,特别是涉及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及折旧、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等等;(4)合并会计报表中企业集团与涉及军方主业的关系,合并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军与民企业的利益分配(依据盈利能力)是否合理。
三、清除报价方案隐含的会计“陷阱”
军事代表的职能定位确立了军事代表在装备研制、生产和交付部队后的使用,以及装备寿命终结的处理过程中,都将对装备的成本、价格等信息有着基本的掌握,能够为保证装备质量的最优化、经费的使用效益最大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军事代表可以从以下方面做好清除报价隐含会计“陷阱”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会计核算法规的学习
军事代表接触的企业技术专业性强,涉及领域较广,在进行装备审价当中,除了掌握基本的会计核算知识以外,还有加强相关行业企业的会计核算法规的学习,熟练掌握多个行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点,深入了解所管辖区域的会计核算程序和核算方法,以便在审价中能够迅速了解企业报价成本费用结构和支撑材料的基本核算方法。
(二)梳理归纳企业容易发生会计“陷阱”的问题
在行业内部,企业有意无意出现会计“陷阱”的现象,带有同质化的特点,往往在一个企业发生的会计“陷阱”问题,在另一同行企业的同类项目或科目上也有发生,例如:电子类行业,由于电子元器件市场价格相对透明,在进出库核算中就容易发生价格偏高等同类问题。这就需要军事代表通过长期的积累和摸索,去梳理归纳所辖区域企业会计“陷阱”的问题,为在装备审价中发现问题打下基础。
(三)加强行业军事代表之间的交流,共同梳理会计“陷阱”问题
在行业之间,军兵种之间可以在跨专业、跨行业的装备审价工作中,进行预防会计“陷阱”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也可开展预防企业报价会计“陷阱”的针对性研究和讨论,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共同分析解决企业常用的会计“陷阱”手段带来的装备价格矛盾。
(四)加强军队财务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打消企业定价顾虑
财务费用核算的内容范文6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医院会计;会计改革
我国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是财政部、卫生部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我国医院特点,参考国外非盈利组织财务会计制度,于1998年11月17日颁布并于1999年1月1日实施的。这次改革借鉴了企业财务会计改革的经验和国际惯例,是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重大改革。它为医院适应市场经济、参与市场竞争注入了新的活力,是医院会计同国际惯例接轨、迈向医院会计现代化的又一次重大发展。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将会计要素分为五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现行制度改变了过去将会计科目分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大类的划分方法,会计要素更明确,平衡关系更加清楚,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医院的经济活动,也使中外医院会计的交流更具有实用性。
第二,明确了医院收支性质,建立了“大收入,大支出”概念。医院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医院的所有收入均是事业性收入,相应的支出均为事业性支出。
第三,明确了医院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范围。医院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医疗收入与药品收入分别核算。
第四,取消了奖励基金与事业发展基金的提取,规定了成本的列支范围,直接增减事业基金,使医院的资金使用更具有灵活性。第五,药品核算与管理更加科学。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简化了药品出入库核算手续,将药品折扣直接打入药品进销差价,当药品售出时,折扣才算收入,避免了药品收入的虚假性。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医院的财务管理、提高医院的会计核算质量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改革步伐的日益加快及中国加入wto,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愈来愈显现出不足及局限性。笔者结合实际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完善措施。
第一,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对成本的核算不够准确,管理费用分摊不合理,应考虑增设“财务费用”以及相关间接性费用的过渡性科目。管理费用所包括的范围较广,除医院管理部门的费用外,还包括为医疗、药剂、管理等部门服务的辅助部门的费用以及借款利息费用等。管理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医疗服务成本、药品销售成本和制剂产品成本,最终影响到收支节余和净资产。而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简单地将管理费用按人员比例在医疗成本与药品成本中进行分摊,不能准确反映医疗成本和药品成本。笔者建议,增设反映医疗支出与药品支出的相关间接费用的过渡性科目,用于归集属于医药成本但不能直接进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的各种间接性费用,月末再按人员比例在医疗成本与药品成本中分摊;增设“财务费用”科目,把原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在“其他收入”中核算的存款利息收入统一归集到“财务费用”一级科目中核算。
第二,增设“累计折旧”科目,避免医院资产的虚增。现行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应按固定资产原值计提“修购基金”作为提取折旧的一种变通方法,提取时只增加“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和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再加工材料等,不冲减固定基金,直至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完毕之前,账面上固定基金和固定资产始终保持原始价值不变。笔者认为这种对固定资产、固定基金、修购基金的账务处理不合理,提取修购基金时未设置“累计折旧”会计科目,不能反映固定资产净值,会引起医院资产和净资产虚增。故建议设立“累计折旧”会计科目,计提折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并在会计报表中分别列示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净值,使资产负债表反映医院实际总资产及净资产,便于报表使用人正确理解有关信息。期末“固定资产”账户余额仍为原始价值,“累计折旧”账户余额为已提折旧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列示在固定资产项目下方,两者相抵后的余额应为固定资产净值。此方法的优点是将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目金额、“固定资产净值”项目金额与“固定资产原价”项目金额相比较,可以获得医院整体固定资产新旧程度的信息和使用状况,便于会计报表使用人作出相关决策,也可避免医院资产和净资产的虚增。
第三,进一步完善资本性支出会计处理程序。医院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如购置房屋和设备、固定资产改良、大型维修等,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均应从修购基金或事业基金中列支,不对医院的当期效益发生影响。即购置或接受固定资产时,一方面要借记“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另一方面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直到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或盘亏时,才按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笔者认为,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这种核算方法,尚存在一定的弊端。如部分中小医院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发生大量的资本性支出,而这些支出在修购基金和事业基金中不能完全列支时,由于《医院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列支方法,只能从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中直接列支,即发生资本性支出时,借记“固定资产”和相应的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和“银行存款”科目。固定资产的这种核算方法,其一是不利于考核单位及负责人的业绩和经济效益。净资产的增减变化是经济效益完成情况的一个重要指标,然而因采用这一固定资产核算方法造成的净资产忽增忽减,会使考核结果出现很大的误差。其二是不利于固定资产实有价值的动态反映,容易导致单位家底不清,实力不明。其三是会导致支出的虚增,使医院当期甚至当年的收支结余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现行医院会计核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医院会计可借鉴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取消“固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固定基金的期初余额减去评估固定资产净值后转入“事业基金”科目,固定资产原值与净值之间的差额记入“累计折旧”科目。
第四,应改进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坏账是医院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现行《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医院的坏账损失主要发生在出院病人欠费这一环节,与“应收医疗款”相关,提取坏账准备时不能将“在院病人医药费”包括在内。笔者认为,应按应收款项账龄长短,依据不同比率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期限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