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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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范文1

(1)房屋开发成本核算问题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他们的房屋开发成本主要是指房地产企业在对商品房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总和,其主要包含了工程成本、土地使用分配成本以及其他相关的公关设施成本费用等。由于这些房地产企业对于房屋开发的成本费用一般是对相关成本进行核算及规定的成本进行相应的归集,因此,这其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表现为:有时开放商会对开发的房屋所拥有的公共设施分摊一些费用,在房屋销售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宣传费用等,这些都面临着如何把它们容纳进成本计量的范畴;

(2)配套设施成本开发核算问题

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方面还包含了相关配套设施所产生的各种成本费用,比如说有偿转让,不能有偿转让,还有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各种配套设施费用。这二者在进行实际归集的过程中,往往会采用不同的方式,并产生配套设施自身成本归集问题和成本分配问题两个方面的问题。

二、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改进措施

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岗位设置不合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缺乏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监督管理机制,缺乏统一有效的财务会计核算考核政策,没有重视会计核算资料保管工作等原因,使得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与难点,长此以往,将直接造成房地产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必须以严谨的态度与科学的管理来切实提高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质量。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并把握好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会计特点,即资金来源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在建工程的资金量大给资金核算与财务处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开发的种类具有多样性,经济往来较为频繁,这些都给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带了一些麻烦与困难。那么,我们应该基于这些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特点,遵循一定的会计核算原则,即明确会计核算计量及要素的基本原则,会计核算信息质量准确有效的基本原则,会计核算惯例修订基本原则等,然后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积极强化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升其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1)建立健全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机制。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中存在着很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其缺乏较为完善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因此,我们应该针对这种现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来组建并持续完善相关的会计核算管理机制,因为会计核算管理机制是否规范化与科学化都将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企业进行相关的决策,也会影响到企业是否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因而,房地产企业应该尽快安排设置实际工作岗位,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能与义务等。那么,即使在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部门人才发生较大流动的时候,仍然能够依据一定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来进行会计核算的交接工作,尽可能的保障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的完整与准确,尽可能的选择合适的软件系统,提升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2)切实实施损益预算规范化管理政策。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其会计预算管理工作仍然具有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存在。因此,我们必须尽快规范化会计预算管理工作,尤其要重视其中的损益预算工作,比如说,企业实际费用支出、投入成本之间的划分及明确管理政策等,我们还应该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考核政策,定期举行会计核算报告会议,以便于房地产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

(3)尽力完善房地产企业的收入会计制度与准则。这就需要房地产企业对商品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销售收入及核算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还要加强对于土地转让,房屋出租以及其他方面的各项收入的监督与控制力度,要对房地产企业的各种成本核算操作实行归集化、具体化及制度化,并进一步细化房地产企业的各种税收制度,让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变得更为规范和科学;

(4)转变房地产企业的生产与销售模式。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体系主要依赖于银行,是一种以银行作为中心的间接融资体系。这种融资体系在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大量的资金同时,也容易由于银行的盲目信用扩张而引发巨大的房地产泡沫。尤其是在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活动已经陷入到了一种局部过热的局面中,这也给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与正常运行产生了较大的压力。因而,我们可以改变这种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模式,甚至可以取消当前的商品房预售制,让当前的间接融资体系向全面的直接融资体系转变,并把房地产信托投资当作一种主要的融资和投资渠道,尤其是对当前的房地产融资模式与实施手段加以完善,从而最大限度的推动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生命力进一步增强,让房地产资本市场能够真正培育并健全起来,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和健康发展;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范文2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法;协调

一、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产生的原因

1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目标不同。会计制度的目标,是对会计的计量、确认、记录和报告给出相应的标准和指南,确保企业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投资人、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我国会计制度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国情做了修订和完善,其目标呈现多元化的特征,但其根本点仍然应该是为投资者提供足以了解企业资产真实性和盈利可能性的有用信息。而税法的目标主要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税法遵循的有利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足额取得财政收入,有利于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

2 会计制度与税法依据的原则不同。由于二者的目标不同,所遵循的原则也必然存在较大的差异。无论是会计核算还是税款征收,原则都会决定方法的选择,甚至是进行职业判断的依据。原则的差异会导致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有关业务的处理方法和判断依据产生差别。实际上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基本原则有相通之处,税法会遵循一些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但是,基于税法保全税收和体现政策导向的要求,税法与会计制度在某些基本原则上产生了背离。

3 会计制度与税法遵循的假设不同。会计核算的四项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会计核算对象的确定、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搜集等都以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为依据,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目标的不同导致两者在遵循这些假设时也存在差异。

二、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相互协调的具体措施

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协调是一个相互协调的过程,会计改革与税收改革总是相伴而来,会计和税收都要适应经济发展和经营的现实需要而各自作出相应的调整。从我国的现状来看,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之间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办法进行协调的,不能片面强调各自的独立性,否则会产生较强的负面影响,所以我国应积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对会计与税法差异进行协调,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1 相关政策制定部门应加强沟通。会计和税收的制度制订和日常管理分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两个不同的主管部门,在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立法取向的不同,所以两个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合作是会计和税收在规制上进行协调的一个重要保证。

2 改革与完善税收与会计制度。税收和会计制度与市场经济靠得越近,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就越有协调的基础。对会计制度而言,要加快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趋同并轨的步伐,缩小“税会差异”,要使会计在客观真实地反映市场行为主体活动的前提下,在收入确认和纳税扣除方面尽量减少差异项目,真正体现会计对税收的基础作用。就税收制度而言,制定税收法规应尽可能地减少对市场行为主体的扭曲作用。当然,税收法规的制订仍应以努力保持税收收入的稳定入库为前提。

3 加强会计信息的披露和相互宣传的力度。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并且应加强会计制度的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以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效率。同时我国还应加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在会计界和税务界的相互宣传力度,结合实际情况,把会计知识与税法知识的培训、宣传纳入日常工作,组织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办税人员及广大经济工作者认真学习,搞好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宣传工作,加深对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认识,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会计和税收改革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以提高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协调的有效性。

4 选择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协调发展的混合模式。结合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这几年我国会计改革的步伐较快,2006年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已基本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而会计国际化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也是我国发展的需要。因此,目前税制的改革和完善应借鉴国际惯例,从保护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出发,从更高层次地体现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社会成员的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科学结合的需要出发,税法要主动向会计准则靠拢,有限度的允许企业进行职业判断和会计政策选择,逐步采纳会计准则的一些精神。另外,对于我国会计处理还不规范、甚至存在规制空白点的业务类型,首先要规范和完善会计制度的建设,并同时考虑与税收的协作问题。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范文3

论文关键词: 会计制度 财务会计 税务会计 成本效益

论文摘要: 目前我国对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新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中,均体现了会计原则和税法各自相对的独立性和相分离的原则。本文在介绍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的基础上,从成本效益出发分析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

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是在公认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导和规范下对己发生或己经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并由此形成财务信息,对企业和外部有利益关系的各方面提供报告,以满足其经济决策的需要为目标的会计。税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它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门会计。

近几年,关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问题一直是我国会计学界和税务学界探讨的一个热门话题,笔者在分析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基础上,重点从成本效益出发探讨了两者的分离情况。

2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

2.1根本目的不同

制定与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因此,财务会计的根本目的在于让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盈利可能性。而税法的目的主要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节,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2.2主体不同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在会计主体前提下,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会计人员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做出准确判断、对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做出正确选择提供了依据。会计主体是根据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可以是一个法律主体,也可以是一个经济主体。

纳税主体,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基本纳税单位(或自然人),也就是税法规定的独立纳税人。原则上,规范税制下应以法律主体作为纳税主体,当然也有为管理需要特殊规定的例外。例如,总公司和其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应该作为一个纳税单位自动汇总纳税,但外国公司的分公司就必须作为一个独立纳税单位来管理。各税种的税法中都规定了独立的纳税单位(人),但是,由于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种种不规范和财政体制的原因,还没有完全做到按规范的法律主体来界定基本纳税单位。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成本效益

2.3遵循的原则不同

由于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所服务目的不同,导致两者为实现各自不同目的所遵循的原则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基本原则决定了方法的选择,并且是进行职业判断的依据。原则的差异导致会计和税法对有关业务的处理方法和判断依据产生差别。税法也遵循一些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但基于税法坚持的法定原则、收入均衡原则、公平原则、反避税原则和便利行政管理原则等,在诸如稳健或谨慎性原则等许多会计基本原则的使用中又与财务会计有所背离。

2.4核算方面的不同

目前,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不仅涉及应税收入和应抵扣费用确认的时间,还涉及价值的计量;不仅涉及企业所得税,还涉及流转税类各税种:不仅涉及利润表项目,还涵盖资产负债表中的几乎所有科目。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差异不仅有时间性差异,还有永久性差异以及我国独具特色的裁量性差异。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存在诸多差异,因此在税务核算时往往需要在会计核算数据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

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成本效益分析

3.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成本分析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时必然产生大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时的成本,主要有:

建立分离核算体系成本,如果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要分离,税务会计需要有自己独立完整的涉税会计核算体系,能明确地对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进行界定、协调与处理,企业进行纳税处理时遇到的难点基本上都有明确的核算标准,这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

处理成本,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会增加日常处理成本,企业不仅要进行会计核算,还要进行税务核算。

人力成本,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时,企业需要设置专职的税务会计人员,税务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会比以前有所增加。

其他成本,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其他具体成本开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度越高,这些成本的开支就越大。

3.2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收益分析

如果企业是通过对外筹资建立,需要对外提供法定报告,存在公众利益,此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程度越高,取得的收益就越大。具体表现在:首先,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分离后各司其职,企业的税务会计信息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都将比分离前得到较大提高,而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对企业领导层的决策可以起到相当大的帮助,从而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进而增加决策效益。其次,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分离能增强企业的涉税核算能力,有助于企业开展更多的、有成效的纳税筹划,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纳税损失,并且在企业面临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此外,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分离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税务会计核算,而规范的税务会计核算有助于企业正确纳税与诚信纳税,树立良好的纳税信用,提高纳税企业的信用等级。

如果企业不是通过对外筹资建立,经营者就是投资者(例如国营企业、个体企业),企业不存在对外提供法定报告的需要,没有公众利益问题,此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是否分离取得的收益无明显变化。若强行将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分离成本将远远大于分离收益。

3.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成本效益分析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时收益成本分析

对于需要对外筹资建立,需要提供对外法定报告,存在公众利益的企业,随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程度的加大,企业收益随之增加,成本也随之增长,两者之差是企业最终获得的结果,只有它是正值才是企业希望得到的结果,也是企业得以继续生存的前提,如果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使得企业入不敷出,则企业最终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倒闭。随着分离程度的增大,分离成本会不断增长,而分离收益却会随着分离度的增加而变得增速迟缓,所以,就存在一个"收益一成本"的最大值,这个最大值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最大值会在0-1之间并靠近1的位置出现。这也就是在前文所谈到的向会计靠拢的企业,此类企业分离产生的收益大于成本,因此适宜采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的关系模式。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或者分离程度低)时收益成本分析

对于不需要对外筹资建立,经营者就是投资者(例如国营企业、个体企业),不存在对外提供法定报告的企业,其没有公众利益问题,分离前后该类企业的收益将无明显变化,但随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程度的加大,所花费的成本却在不断增长,成本大于收益使企业得不偿失。因此企业没有必要非得增大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程度,完全可以向税法靠拢。因而该类企业的"收益一成本"最大值会出现在0-1之间靠近0的位置。这也就是在前文所谈到的向税法靠拢的企业,所采用的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关系模式。

参考文献

[1]于长春,《税务会计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范文4

【关键词】因果配比;费用;权责发生制

会计原则是观察和处理会计问题的准绳,是进行会计工作所应遵循的准则和规范。其目的在于维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统一企业财务会计记录标准,保证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满足各有关方面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需求。为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必须明确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配比原则是财务会计确认、计量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正确计算当期损益、考核企业经营业绩以及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等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基于新准则的相关变化,对配比原则的因果配比进行分析,以促进在财务工作中对该原则的准确理解和把握。

一、配比原则的内涵

美国会计学会1964年度配比概念委员会认为:配比是以与所报告收入的因果关系为基础来陈报费用的过程。我国的配比原则定义:“企业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配比”既包括了“配”,即配合、对应,又包含了“比”,即对比、比较。因此,配比应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强调配比这一会计行为过程(费用、收入的确认),即“配”;二是强调会计行为的结果(收入与费用的差额),即“比”。“比”是目的,“配”是手段,两者缺一不可。配比原则包括收入和费用在因果关系上的配比,也包括二者在时间意义上的配比。

二、新准则相关业务核算中运用配比原则的变化

整个利润表都贯穿了配比原则。2006年我国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工业企业经营工业生产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通过“其他业务成本”和“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2010年,上述的会计处理修订为:工业企业经营工业生产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前后主要变化在于借方科目由“其他业务成本”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相关理论分析

从配比原则的内涵,可以看出该原则和收入、费用的确认及计量有紧密的联系。要进行相关理论分析,必须从费用的概念、费用成本的关系、费用收入的因果配比关系等几方面着手。

(一)费用的概念

常见的费用定义有以下几种:

(1)1953,AIA(AICPA的前身)的会计名词委员会发表的第1号会计名词公报“回顾与摘要”中,对费用的定义是:从广义上讲,费用包括可以从收入中减去的所有的已耗成本。

(2)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1970年的第4号报告中费用的界定是:因一企业改变其所有者权益的那些盈利活动中所产生的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的总额,并且其确认与计量遵循了公认会计原则。

(4)IASC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对费用的定义是: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减少,其形式表现为因资产流出、资产消耗或是发生负债而引起的权益减少,但不包括与对权益参与者分配有关的权益减少。

(5)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基本准则第三十三条对费用的定义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无论从哪个定义看,费用从性质上说,都是企业资源的减少,最终都会减少所有者权益。这一点是被普遍承认的。

(二)费用和成本的关系

(三)费用收入的因果配比关系

因此,可以认为前述新准则运用配比原则的相关变化是考虑到工业企业经营工业生产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以及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并不是本期取得收入的“因”,而只是和本期相关活动有关,所以应该将其作为费用对待,而不是将其作为成本对待,故而借方科目使用“其他业务成本”有所不妥,应当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更能准确地表达配比原则的本意。

四、运用配比原则的进一步思考

前述新准则在同一问题上所作规定前后的变化,看似是一个小问题,但是深层次挖掘可以知道这不仅仅是准则修订、完善这么简单,而是涉及会计确认、计量原则,影响企业所提供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的一个重要问题。

有因果关系的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在经济内容上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收入是由于一定费用耗费而产生的,不同收入的取得是由于发生了与之相应的不同费用,遵循配比原则的因果定向性是计算收入和确定费用正确性的保证。配比原则的因果定向性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能向企业管理者提供正确的经营管理信息,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有效性的前提条件。

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虽然2010年之前的新会计准则,在工业企业经营工业生产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通过“其他业务成本”和“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这个问题上运用了配比原则,但是不够准确,影响到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重新认识配比原则同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关系,以及因果配比关系对相关会计信息准确性的影响,既是此次准则修订对我们的要求,也是对今后制定会计准则运用因果配比关系时的一种启发。

参考文献

[1]陈琰. 对企业财务会计配比原则确认的分析[J]. 河北冶金,2006(4):68-69

[2]刘绍军. 对完善配比原则的两点思考[J]. 财会月刊,1994(4): 29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范文5

[关键词]知识经济;人力资源会计;传统会计

[中图分类号]F8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27-0072-02

人力资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越来越大,这点已被人们广泛认同。知识经济的兴起,意味着“知识与信息”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而知识与信息的生产、传播与利用必须以相应的人力资本为基础,因此人力资源已成为关系企业甚至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人力资产所具有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把人力资源“资本化”、用货币计量的同时,又必须要结合非货币的手段,运用会计的专门方法,对一定组织的人力资源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计量、核算、报告和监督。笔者认为,任何会计制度,都应该是以对经济生活的具体现实的有效归纳而不是以某种理论依据为主要基础,应该是以满足经济运行而不是理论论证的需要为根本目的。

1 会计核算现状研究

1.1 人力资源会计的主要观点

人力资源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结合其他非货币手段,运用会计的专门方法,对一定组织的人力资源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计量、核算、报告和监督的管理活动。人力资源会计即包含于计量人力上的投资及其重置成本的会计,也包含用于计量人对一个企业的经济价值的会计。因此,目前人力资源会计形成两大分支: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前者是为取得、开发和重置作为组织的资源的人所引起的成本的计量和报告。它认为对人力资产应按照其获得、开发和重置作为组织的资源的人所引起的成本的计量和报告。它认为对人力资产应按照其获得、维持、开发过程中的全部实际耗费人力资源投资支出作为人力资产的价值入账,即把人力资源的成本予以资本化。后者是把人作为价值的组织资源,而对它的价值进行计量和报告的程序。它主要考虑到人力资源的能动性,即创利能力,认为人力资源会计报告的不是取得和开发人力资源所付出的成本,而应是人力资源本身具有的价值,即具有一定智能的劳动力资源的价值。

1.2 会计核算中资本化的人力资源的重要性

传统会计中财务报告所反映的是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会计信息,是向外界投资者披露的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渠道。而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会计中对向外界投资者所披露信息的局限性已显现出来。首先,传统会计在核算上建立基本假设,原则、会计要素、利润分配等方面这一会计理念上,而这些会计假设在核算中往往忽略了人力资本的特殊情况。人力资本在资本化过程中受到传统会计理论的某些瓶颈的约束,如传统会计的基本假设中的货币计量假设,币值不变对于人力资本的计量准量性就存在局限性。对人力资本要素的计量还需要非货币的计量,这也是一大局限性,作为生产要素的主体的人,在会计核算中没有反映出给企业创造的未来价值,没有体现出核心地位。其次,放置在实物资产上的价值量的大小与企业创造效益、市场价值之间的相关性以及外部投资者对企业现状全部真实情况的了解已严重脱节。

2 传统会计核算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2.1 传统会计核算模式的缺陷

传统会计是一门系统化,从实践中逐渐总结形成的一整套完整的理论,也是一个经济管理的工具。在实践检验中传统会计模式存在严重的缺陷,只是由于在传统的管理体制下没有完全表现出来而已。如它只能进行事后核算,而起不到预测和控制的功能。而知识经济时代则充分反映出它的弊端。如费用是指企业作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它将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但随着企业转变为知识型企业,作为人力资产的投入价值,随着价值的投入便转化成了企业的人力资本,成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它并没有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而只是产生的变化而已。因此人力资源的相关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为一项资产核算,而不应该再作为一项费用核算。但在传统会计核算中人力资源作为一项费用核算,作为损益项目双倍的递减了所有者的权益,从而使名义上的企业资产减少,利润减少,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数据发生扭曲。几十年来,虽然这一理论缺陷遭到冲击,但最终没有在实践中体现出来。

2.2 人力资源会计对传统会计的冲击

传统会计的计量与报告都是建立在以有形资产计量为核心的基础之上,只适用于传统的工业社会。特别是当今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传统企业向知识型企业转变的情况下,只有对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才能帮助投资者进行决策。而传统会计难以提供详细的决策信息,企业内部的任何信息特别是会计信息应尽可能地详细、系统、全面和真实可靠。决策者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决策很大程度上建立在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的投入方面,从中吸取相关重要的信息,以便作出正确决策。但是传统会计上,企业是不计量人力资源成本的。使管理方面可能低估成本,导致决策失误。投资于人力方面的支出,企业往往作为当期费用,这使人力资产被大大低估,而费用则上升。

另外,企业重心的转移也应随整个经济生活的发展而在变化。这必将冲击传统会计的变革,加速企业的发展,这种变革将辐射到各个领域。为了适应一定变革,要求我们重新构建会计核算体系和框架,建立一个适应当今时代的能全面反映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的真实价值及其结构变化的会计体系。使人力资源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真正价值在会计反映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得到价值的体现。

2.3 人力资源会计对税收政策的冲击

公平合理是税收的根本原则和税制建设的目标。征税的宗旨是有利于提高效率,由于传统会计政策没有将人力资源资本化,而是将部分人力资源开发费用予以费用化从而增加了本期费用,减少了利润。在交纳所得税时,大大减轻了企业纳税负担,这本是国家在政策方面给予企业的倾斜,有利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但由于在不同的企业和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以及不同时期所采取的相应政策是不同的。这样就体现不出公平合理的原则。又由于人力资本在企业运行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为企业创造的价值是难以用货币来衡量的。高效率的企业在激励作用下,也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如不正当竞争等。作为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个良好的政策,作为一个国家机器在运行中运用税收政策杠杆发展经济是正常的。要想发挥好这一杠杆作用,就必然将税收合理而充分的量化。才能体现出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只有变革传统会计核算的框架才能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

3 人力资源会计适合时代的要求

人力资源会计理论研究趋势随着人力资源会计理论的发展,产生了一些人力资源的新模式和新理论。例如,针对传统人力资源会计模式的不足,有的学者构建了劳动者权益会计框架。通过提出人力资产投资、人力资产、人力资本和劳动者权益等概念,对传统会计公式进行了重构,并论述了人力资本参与企业盈余价值分配的均衡机理和基本原则。从而,通过劳动者权益明确人力资源的产权归属,从根本上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初步解决了传统人力资源会计模式的不足。还有的学者提出了建立在生产者剩余基础上的人力资源会计计量模式。理论的创新之处在于通过分析企业所获得的经济剩余,明确指出企业剩余价值中的消费者剩余部分为企业投资者所有。而作为生产者的权益,剩余价值中的生产者剩余部分应归生产者所有。人力资本作为能够获得剩余价值的人力资源价值,表现为人所具有的创造剩余价值的潜在能力或生产能力,在此基础上,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分配的形式可以有职工股、绩效工资等。也是切实可行的人力资源价值会计。

笔者认为,人力资源会计的设计与应用应遵循的原则包括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原则、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等,但最重要的还是成本效益原则。人力资源会计制度是一项创新的制度,它的设计应经济合理、简明实用,有较强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首先,它应该也可以包容于原有的传统会计系统,以减少对传统会计的冲击。其根本原因在于,传统会计系统本身就是关于组织拥有或控制的各种资源的货币计量的信息系统(尽管原来对人力资源的计量反映很不充分),而人力资源会计的主要目的也正是要提供关于人力资源的货币计量的信息。其次,虽然从理论上说,只要是组织拥有或控制的人力资源就应成为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对象。但是组织人员众多,要对每项人力资源进行同样详尽的记录反映既不经济,也不符合现实条件,因此必须根据重要性原则与成本效益原则进行分类处理。人力资本理论的创立者、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指出:“并非一切人力资源,而是通过一定方式的投资并掌握了专门的知识和技能的人力资源才是一切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即人力资本。”因此,可以把由于先天的天赋与后天投资而形成的、专业性的、特殊性的人力资源称为人力资本。人力资源的属性确认,企业不能声称对其人力资源拥有所有权,它只是通过产权交易拥有了它的支配权等派生权利。

总之,人力资源会计为推动我国企业的发展是不可或缺的,是适应经济发展的趋势,促使我国会计行业不断探索,解决传统会计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矛盾。促使会计理论不断完善成熟,人力资源会计和传统会计的融合,形成适合我国现代企业的自己的一整套完善的会计体系。在实践中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为社会创造效益。

参考文献:

[1]谢志忠.人力资源能否在会计报表中反映[J].财会月刊,2001(12).

[2]舒尔茨.论人力资源投资[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

[3]董建英.简论面向21世纪的人力资本发展战略[J].西北大学学报,2000(4).

[4]桂良军.对人力资源会计理论的几点疑问与思考[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1(1).

[5]刘汴生.人力资源的资产化[J].经济师,2003(11).

会计核算遵循的基本原则范文6

论文摘要: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对于整个国民经济都是有利的因素,但是小企业伴随着起灵活性的同时是其自身会计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加强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成为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小企业流动性强,财会人员不固定,兼职财会人员多,更有甚者一人兼任几家或十几家企业的会计,会计基础核算不规范,明细核算不健全,执行业主意志的多,执行本行业会计制度的少,时常发生偷、逃、骗税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导致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追究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从2005年的1月1日起,《小企业会计制度》开始实施,这就为我国的小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因此,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解决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问题,减少乃至杜绝小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

一、小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1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如今,在小企业的会计队伍中,无证上岗无人过问,有的虽有会计证,但业务技能不高。如在提交税金的会计核算上,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综合基金混为一谈,一起列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内,提取时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结果,将这笔会计业务应分别在“应交税金—城建税”“其他应交款”、“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都在“应交税金”中核算。

1.2乱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有的只有几万元,有的超过百万元,企业与企业之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也不一样。固定资产在短期提完折旧后,账面上的固定资产原值就等于了“累计折旧”的余额。对此,有的会计认为,这两个账户的余额相同,在资产负债表上,其固定资产部分的列示己没有意义,即“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为零。将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的余额填上去或不填上去,固定资产净值都为零,为了省事,会计人品干脆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部分,什么也不填,既不影响此表的平衡,又能节约编表时间,可谓一举两得。更有甚者,在下年度换新账时,总账上的“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也被取消。实际上,固定资产折旧虽已提完,或已提足,但企业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仍然存在,有的依然能正常使用多年,而将总账和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抹去,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1.3费用开支无标准。小企业,一般是老板当家,在费用开支上,一切由老板说了算,哪些费用能开支,哪些不能开支,乃至用多用少,会计人员在核算上不好监督,也无法监督,老板们也理直气壮,反正是花的我自己的钱,会计管不了。企业内部如此,企业与企业间也是这样,没有统一的费用开支标准,最明显的表现在企业的出差费、业务费和广告费上。

1.4利润不分配。只要我们看一看小企业的会计报表,便能知道大多数小企业实现的利润,年复一年的在“未分配利润”账户内,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之类的会计科目,其余额永远为零。我们说除了亏损企业,凡是有利润的企业,在交纳企业所得税之后,会计人员都应当按照制度规定,将企业的税后利润进行合理、规范的分配,不但能反映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情况,而且也是会计核算完整性的需要,更是一项非做不可的工作。

二、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途径

2.1建立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可以建立其相应的会计核算模式。只有建立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的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后,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才有可能按要求、门类记账;按会计制度中设置好的会计科目对业务进行分类、整理,才能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录,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另外,会计核算模式建立后还能够健全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2.2整顿小企业会计核算和财会人员。首先,从账簿、凭证管理入手,严格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会计制度》的及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出台,从而使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2.3促进小企业会计人员索质的提高。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索质,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强化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促进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的提高。

其具体操作主要有:一是各地财政部门要配合小企业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制定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从小企业自身做起,完善用人机制,敢于推陈出新、摒弃陋习,积极为年轻的、业务素质高的会计人员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对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待遇应予倾斜,吸引会计本科生、研究生到中小企业去工作,逐步改善其会计人员结构。

2.4积极开展委托记账业务。对于无条件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的小企业,按规定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记账机构进行记账。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受托人必须对委托人提供的凭证及资料进行审核,双方各负其责,共同促进小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