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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办法范文1
【关键词】 公共部门会计;教学目标;内容定位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英国、西班牙等国一系列的公共部门会计改革引起了全球会计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对公共部门会计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深入的研究。国外的改革经验与研究成果为我国公共部门会计教学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本文在综述我国目前公共部门会计教学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公共部门会计的教学目标与内容定位。
一、公共部门会计的教学目标
公共部门会计的教学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仅有少数大学(如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的会计专业开设该课程,其教学目的应如何定位,学生学习该门课程后应达到什么效果,值得探讨。
厦门大学的李建发教授(2002)认为,公共部门会计的教学应立足于我国预算与会计改革的客观现实,兼顾公共部门会计的中国特色和会计国际化的趋势,通过对国内外政府及非营利组织预算、财务和会计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实务操作的系统介绍,使学生在掌握我国政府预算与会计实务的同时,了解国外政府及非营利组织预算、财务和会计实务的情况,分析国内外公共部门会计的差异,把握我国政府预算与会计改革的方向。天津财经学院的盖地教授(2001)则认为,应以我国现行会计法规、制度为主要依据,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从理论上对政府会计进行界定,并完整、系统地阐述政府会计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理论与实务,还可选择当前政府会计改革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而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庆成教授(2003)指出,由于我国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准则、制度尚未颁布,应在原有会计准则、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新的预算管理制度及相应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自行拟定有关单位会计科目的名称、科目使用方法、会计报表格式等进行教学。上海财经大学的赵建勇教授(2005)对公共部门会计的教学提出两方面指导思想:一方面在内容上可全部介绍美国的现行公共部门会计;另一方面注重通过理论阐述与实务举例,比较公共部门会计同营利组织会计的相似之处。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公共部门会计改革尚未全面开展,缺乏完整的、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政府会计概念框架与准则体系 ① ,当前公共部门会计教学的目标定位尚无统一标准和制度依据,现有的教学目标存在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定位于介绍我国公共部门会计的核算实务。在该目标定位下,公共部门会计的教学结合我国财政部1997年制定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预算会计规范,以及2004年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介绍政府与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具体程序与方法。但由于我国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使用的预算会计核算程序与国际上主流的政府会计核算方法在会计确认基础、计量模式选择等方面存在差异,目前的政府公共部门预算会计核算制度具有暂时性与过渡性。因此,以该目标开展公共部门会计教学,仅适用于对政府或其他公立部门现有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并不适合在大专院校开展本科或研究生教学。
二是定位于介绍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公共部门会计改革较彻底国家的公共部门会计核算实务。在该目标定位下,公共部门会计的教学可以基金会计的核算程序为基础,结合国外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会计核算程序,兼顾其他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的核算方法进行讲解。采用这种模式进行公共部门会计教学,讲授的内容是国外公立部门会计核算的主流方法,对于学生了解公共部门会计的核算方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但其缺陷是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在政治、经济、财政、税收及预算体制等方面与我国存在较大差异,单纯介绍国外公立部门会计的具体做法会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中国实际环境。这种目标定位下的公共部门会计较适用于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题教学或会计学本科生的选修课程教学。
三是定位于讲解公共部门与私立企业的会计处理差异。在该目标定位下,公共部门会计教学可以借用传统的企业会计概念框架体系,从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等方面入手讲解公共部门会计核算的特点。该教学模式难以触及公共部门会计核算的具体方面,只能帮助学生了解公共部门会计核算的特殊之处。因此,这种目标定位下的公共部门会计适合课时较少(如每周2学时)的会计专业或非会计专业本科生选修课的教学。
四是定位于国外公立部门会计核算的理论框架,同时兼顾我国政治、经济以及公立部门的背景与实际情况,讲授公共部门会计核算应遵循的原则与理念。在该目标定位下,公共部门会计的教学不注重具体的会计核算,重点关注公立部门会计的理论框架与核算原则。该模式的优势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课程的讲授不定位于国外或我国特定的公共部门会计核算实务,避免不同国家经济、政治环境差异对其公立部门会计核算的影响;另一方面,讲授先进国家公立部门会计理论框架,为学生适应我国未来的政府与公立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以及新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实施奠定了理论基础并预留学习空间。该目标定位下的公共部门会计可以帮助会计与财政专业的本科生与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的学员了解先进国家公共部门会计核算的基本理念与原则,以及我国预算会计的现状。
笔者认为,公共部门会计的教学应在考虑以下两个因素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模式开展教学:一是明确授课对象。公共部门会计教学目标的定位因授课对象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如研究生注重公共部门会计理论研究,本科生注重公共部门会计核算实务;会计专业学生注重公共部门会计与企业会计的比较,非会计专业学生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学员则仅需了解我国预算管理体制下的会计核算程序。二是明确授课学时。授课学时的多少直接决定了该课程的讲授程度。在授课学时较少的情况下,应着重讲解公共部门会计核算的原则与原理,注意比较公共部门会计与私立企业会计的差别。在授课学时较充足的情况下,可在介绍公共部门会计核算特点的前提下,讲授发达国家公共部门会计核算的具体程序与方法(如基金会计核算程序),并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讲解中国预算体制下的公共部门会计程序。
二、公共部门会计教学的内容定位
公共部门会计的教学单位应在明确教学目标的前提下,拟定教学大纲,以便明确教学内容。从现有高校开展公共部门会计课程的情况来看,各单位的授课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但其教学大纲的拟定大多是按照所选用教材的目录予以编制 ② 。目前,公共部门会计教学大纲的拟定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其一,按照“公共部门会计概论――政府会计核算――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模式编写教材并制定教学大纲,如李建发(2002)、罗朝晖(2004)、赵建勇(2005)等。这种类型的教学大纲首先介绍公共部门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方法,分析公共部门会计的特点与共性问题,然后,分别介绍政府会计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具体核算。但在具体介绍政府会计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具体核算时,不同的教师有着不同的讲授框架,如李建发教授与赵建勇教授按照美国政府会计的处理方法,分基金与账户组介绍政府会计的处理,再分别就大专院校会计、医院会计、其他非营利组织会计等,介绍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具体核算。而罗朝晖副教授则是以政府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等入手分别介绍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具体会计核算。
其二,按照“政府与其他事业单位会计概述――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的模式编写教材并制定教学大纲,如盖地(2001)、王庆成(2003)、李海波、刘学华(2005),郭彦斌、卫时银(2005)等。这种类型的教材目录或教学大纲是按照我国现有的预算会计体系建立起来的,以《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依据,着重介绍我国不同类型公共部门的会计处理。该类大纲将授课对象定位于高等院校或职业学院会计专业的学生 ③ 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会计人员。在大纲的具体内容方面,有些学校完全遵循我国现有的上述预算会计制度进行讲解,另一些学校则结合相关制度自行拟定会计科目名称与会计报表格式等进行授课。
其三,按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概论――政府中的基金会计――非营利组织中的基金会计”的基金会计模式编写教材并制定大纲,如约瑟夫 R 拉扎克等(2003)、罗伯特 J 弗里曼等(2004)。这种类型的教材目录或教学大纲是国外学者(特别是美国学者)讲授公共部门会计的典型模式,他们以基金会计为线索,讲授政府会计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但在具体环节,不同学者在组织教学内容方面仍旧存在差异,约瑟夫等按照政府基金会计循环来展开教学,而罗伯特等则是将基金会计贯穿于联邦政府会计、州与地方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中进行讲解。
公共部门会计主体多样化,且交易复杂化,其授课需要在一个学期内完成,无论是对于授课教师,还是听课学生而言都是一个较大的挑战。课程的顺利讲授需要重点突出地构建教学大纲,合理的安排授课内容。笔者认为,教学大纲的拟定可以结合所选教材目录,但并非所有教材的内容都需要在教学大纲中得以体现,在拟定教学大纲时应结合教学目标的定位,考虑授课对象与授课学时的实际情况,综合权衡上述不同大纲模式的优缺点。本文建议按照以下层次结构与要点规范公共部门会计的授课内容:
第一,公共部门会计核算概述。本部分着重关注以下四个问题:公共部门的界定与范围划分;公共部门会计的概念框架(突出其相对于私立企业会计的特点);国外公共部门会计核算简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简介。
第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本部分关注以下问题: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内容、信息含量、信息使用者等;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等典型的公立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内容。
第三,政府会计要素与财务报告项目的核算要点。本部分结合不同类型政府机构的特点,对其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分别进行介绍,并关注其与营利企业同类型会计要素与报表项目核算的比较。
第四,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与财务报告项目的核算要点。本部分分别不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介绍其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并关注其与政府会计要素,以及营利性企业会计要素的区别。
笔者认为,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除少部分可能进入政府或非营利组织从事具体会计核算工作外,其他学生毕业后,将很少与公共部门会计直接接触,在有限的学时内讲授过于具体的会计核算内容没有必要。但作为社会公众的一员,学生们也是公共部门的最终委托方与公共服务的接受者,他们有权要求了解公共部门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因此,公共部门会计的教学内容应以公共部门(包括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告为主线展开,突出财务报告的阅读与分析,通过介绍财务报告的结构与内容,延伸出各具体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问题。
【主要参考文献】
[1] 罗伯特 J 弗里曼等著. 赵建勇等译.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理论与实践. 第1版.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4.
[2] 约瑟夫 R 拉扎克等著. 张志超等译. 政府与非盈利组织会计导论. 第1版.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
[3] 郭彦斌等主编.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第1版. 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5.
[4] 李海波等主编. 行政事业会计. 第4版.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5.
[5] 李海波等主编. 新编预算会计. 第1版.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0.
[6] 王庆成主编.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第2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7] 盖地主编. 政府会计. 第1版.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1.
[8] 罗朝晖主编.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第1版. 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5.
[9] 赵建勇主编.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第1版.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5.
[10] 李建发主编.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 第1版.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2.
[11] Unit Outline of Accounting (Public Sector),Semester 2 of 2005,Curtin Business School.
注:
①我国仅在2004年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尚未按照国际惯例制定针对公立非营利组织和政府机构的会计制度或准则。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办法范文2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财务活动;预算资金
中图分类号:C912;F2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2012.03.49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3-117-03
一、非营利组织的特征
1、非营利性
非营利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通过为社会提品和服务以实现社会效益为目的。但是这里所说的非营利性不仅仅指不存在利润指标,非营利组织的经营项目往往受到限制,其经营项目同样必须符合组织的宗旨。比如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另外,非营利组织的盈余和财产不得私分,必须用于符合宗旨的业务活动。国有事业单位如此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也是如此规定。尽管2004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民办学校的出资人可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而对出资人所取得的回报还是作了严格的限制。
一个企业的有效性是通过其产出是否达到组织目标来判断的,而组织效率的高低则由投入产出比来衡量。在企业中,利润的高低可以同时用来衡量组织的效益和效率;而非营利组织通常缺少这样的一个整体指标,这就严重地妨碍了管理的系统性。
(1)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多元化给决策带来困难。利润指标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了单一标准。当企业面临多种替代方案时,决策人员必然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哪个方案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当然,决策分析并非如此简单,还要考虑其他各种要素。但是,利润确实是企业决策的核心。而非营利组织一般不具备这种整体目标,相反,其目标常常是分散的、多元化的,管理人员经常难以就各种目标的相对重要性程度达成共识。
(2)非营利组织的产出很难进行测量。利润指标可以直接衡量企业的产出。但是,非营利组织的投入产出一般难以直接准确地加以测量,因为它们很难确定一定的投入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组织实现自己的目标。例如,学校可以聘请一位知名的教授,医院可以聘请一位名医,但是他们究竟能为组织做出多少贡献是难以衡量的。
(3)非营利组织不便于进行分权控制。由于企业目标明确,而且每个管理人员的业绩都可以根据其创造的利润多少加以评价,因此,高层管理人员可以将许多决策权下放给中下层管理人员。而非营利组织的目标通常是多元化的,绩效又难以测量,因此,许多重要的决策就不宜下放给中下层管理人员。当组织出现某一问题时,基层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将问题逐级上报;而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也不一定能及时地付诸实施。这就容易形成官僚机构的作风,降低组织的效率。
(4)非营利组织的业绩很难进行比较。当企业都是以利润作为目标时,我们就可以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比较。例如,将百货商店与汽车制造厂进行对比,看谁的利润增长速度更高?这样,不管企业之间在行业、规模、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的差别有多大,彼此之间都可以围绕利润进行比较。但非营利组织之间却难以做到这一点。只有当它们具有相同的职能时才可以比较。
2、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公立非营利组织也即国有事业单位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免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而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事经营活动则要缴交营业税。民办教育从事学历教育的免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如果该类学校从事的是培训项目的业务收入,则根据收入额要缴纳营业税。然而,在同一非营利组织的内部,这种界限是很难明确界定的,因此,这些组织会从中获得一定的利益。
3、不排斥企业化管理
1998年国家取消事业单位的全额拨款、差额补助、自收自支3种预算管理方式,转而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2004年财政部出台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参照了企业版本。从这些制度的改革可以看出,国家提倡事业单位尽可能做到经费自给,鼓励事业单位面向市场开展业务活动,通过有偿服务,取得收入来满足业务活动的支出需要,实行企业化管理。
非营利组织有效经营管理也不排斥营利行为,非营利组织的有效经营管理,恰恰需要引入营利精神和商业行为。政府部门和公益组织的服务对象并非是不可划分的社会整体。撇开社会政府的阶级倾向不论,政府对公众政策的微调通常会影响某一社会群体。公益组织的服务对象就更加容易明确。因此,在实施任一政策计划和公益活动时,目标人群的利益应该也可以被突出。由于营利性的管理和某些商业手段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有裨益,因此,它完全可用于针对特定人群的服务。其次,政府预算拨款和慈善机构捐赠资金有限,且发放时间不定,完全依靠这些资金建设公益事业的计划往往会因力不从心而流产。自谋财源、开发营利项目以弥补公益支出,已成为非营利组织的普遍趋势。另外,政府部门和公益组织往住缺乏透明度,社会对它们的日常工作缺少有效监督,绩效评价也缺乏客观标准,特别是难以体现在财务数据上。将营利性组织的一些经营管理方法应用于非营利组织,将有利于解决上述问题,提升政府和公益组织的廉洁度和公众信赖感。
4、业务收入并不一定是主要的资金来源
非营利组织则不是完全依靠市场来维持生存和发展。有些非营利组织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销售收入,如地方医院主要通过向病人收取医疗费和药费来维持经营;私立学校的主要收入是学生上缴的学费;研究机构通过与外界进行项目合作研究来获得经费。像这些非营利组织,其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市场,更多地依赖于业务收入。但是,其他非营利组织收入的主要来源则不是其从事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比如我国林业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依靠财政拨款作为主要的经费来源从事森林保护、防疫、绿化等公共管理事务。
5、非营利组织的责、权、利难以界定
对营利组织而言,一般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管理的权力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所赋予的,总经理要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要对全体股东负责。考核管理层的业绩可以以利润等指标作为依据。但是,对非营利组织来说,这种责、权、利却难以界定。这是因为其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一般是由组织任命或者是由于出资而被任命,所以机构负责人对组织的影响力相对较弱。再者,非营利组织不以利润指标来评价业绩和经营状况,组织的效率和有效性难以定量考核。
二、国外非营利组织与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区别
1、制度规范模式与准则规范模式的不同
在我国,财政部作为主管政府和事业单位会计的官方机构,一直采取“制度规范”而不是“准则规范”的模式对预算会计事务进行指导和管理。而许多国家由权威的(不一定是官方的)会计组织制定和关于公共部门的准则规范,用以指导和规范公共部门会计和报告,改进公共部门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的“制度规范”按照组织类别分别制定与实施,划分为3个不同层次: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准则规范模式不同,3个层次的模式只是对于特定的组织类别具有约束力,对其他分支的组织类别并不具备约束力。与“制度规范”相比,准则规范具有更好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也更能与企业会计和报告传统做法相一致。在实践中“制度规范”很难做出适应性的调整,制度规范总是跟不上变化,导致制度规范缺乏灵活性。
2、投入资金来源的渠道不同
在国外的非营利组织中,市场化运作的非营利组织资金主要从社会取得,国内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绝大部分从政府财政预算取得。总之,其绝大部分财务资金是从出售货品或提供劳务以外的其他渠道取得。而我国事业单位类型多,资金来源渠道也多。
3、资金管理与资金运用的不同
在国外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管理普遍采用项目管理、管理及基金会计核算管理。我国事业单位从1997年开始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向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在资金运用方面,国外非营利组织资金采用项目管理与基金会计核算的方法,能够保证资金运用于特定用途的公益事业,并严格控制人员经费的支出。我国事业单位的经费运用既有用于公益事业,又有用于代替政府实现其行政管理职能,还有用于营利性经营活动。在支出结构中,人员经费所占的比例较大。
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活动
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活动是非营利组织以现金收支为主的资金收支活动的总称,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预算资金收支活动
预算资金收支活动是事业单位的重要财务活动。预算单位通过编制预算、实施预算、完成预算资金的收支活动。事业单位的预算规定了预算资金用于什么项目,每个规定的项目支出的金额是多少,定员定额的标准是多少。
2、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
1996年9月,国务院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规定,预算外资金不是单位的自有资金,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会计改革将事业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改为统一核算和综合平衡。因此,预算外资金的取得与使用所产生的资金收支,便构成了非营利组织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
3、经营活动
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是相对的,例如:应用性研究成果可以转化为盈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以搞“创收”。现行制度将事业单位活动区分为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两大类。
民间非营利组织则更多地涉及经营活动,其成本费用的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利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而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也发生了某些趋同。比如:某些非营利组织要像企业一样编报收益表和成本费用报表,反映了非营利组织业务领域的拓展和管理方式变化的趋势。
参考文献: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办法范文3
(一)收入确认的规定不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予以a确认为一项收入:01与交易相关的含有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的资源能够流入民间非营利组织并为其所控制,或者相关的债务能够得到解除;02交易能够引起净资产的增加;0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而且一般情况下,对于无条件的捐赠,应当在捐赠收到时确认为收入;对于附条件的捐赠,应当在取得捐赠资产控制权时确认为收入,但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捐赠款退还给捐赠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同时确认为一项费用(管理费用)和负债(其他应付款)。
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同时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在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对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不确认收入,不计入接受捐赠当期的利润总额。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资产所形成的收入,应设置“捐赠收入”科目,按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是否设置了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将所确认的相关收入区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制度》还规定,应将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可见,捐赠收入不结转损益,不交纳所得税,无需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按税法规定的入账价值,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企业可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两个明细科目。同时,企业应在当期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因接受捐赠资产产生的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或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的部分,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进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附条件捐赠的实务操作指导
为便于广大读者理解《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笔者根据自己平常的学习体会,现设计一例,以此说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附条件捐赠的会计处理如下,以供参考。
例:某民办学校2005年8月接受甲企业捐款10万元,已存入银行,并指定用于专门购置教学设备,但甲企业还提出了附加条件,要求该学校接受其子弟50人,解决上学问题。9月初学校经过再三研究,决定接受该企业子弟40人就读。假设该学校10月份用该笔捐款购置了一批教学设备,价值正好80000元,并随即投入教学中使用。该企业每月未结转净资产。
要求:对该民办学校以上时间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解:(1)8月份:接受甲企业捐赠款时,根据非交换交易收入确认的条件及甲企业的用途限制编制分录:
借: 银行存款100.000.00
贷:捐赠收入一一限定性收入
100.000.00
(2)8月末:将捐赠收入结转净资产
借:捐赠收入一一限定性收入
100.000.00
贷: 限定性净资产100.000.00
(3)9月初:该民办学校研究决定只能接受甲企业子弟40人就读,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的50人,因此必须计算出需要退还的捐款。
每个子弟的捐赠额==2,000(元/人),
则接受40个子弟的捐赠额=40×2.000=80.0000(元)
需退还甲企业的捐赠额=100.000-80.000=20.000(元)
编制分录如下:
借: 管理费用20.000.00
贷:其他应付款一一甲企业
20.000.00
(4)9月末:将“管理费用”科目结转净资产(《制度》规定,费用类各科目的余额应全部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非限定性净资产20.000.00
贷:管理费用20.000.00
(5)10月份:用该笔捐款购置教学设备,并投入教学中使用时,编制分录:
借:固定资产――xx设备
80.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0
这里需要再说明的是,《制度》还规定: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对净资产进行重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化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同时还给出了认为限定性净资的限制已经解除的3种情况之一:
①所限定净资产的限制时间已经到期;
②所限定净资产规定的用途已经实现或目的已经达到;
③资产提供者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撤消了所设置的限制。
如果限定性净资产受到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限制,则应当在最后一项限制解除时,才能认为该项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解除。
因此,基于以上《制度》的规定,10月份该民办学校还需编制如下一笔会计分录(理由见规定②)。
(6)借:限定性净资产100.000.00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100.000.00
会计处理到此已全部完毕,我们不难发现该民办学校因接受一项甲企业的附条件捐赠而最终使非限定性净资产增加80.000元(100,000-20,000,见第6笔和第4笔分录),但也许有人会发问,为什么对于无法满足甲企业捐赠所附条件,计算需要退还的部分捐款不直接冲减8月末结转的“限定性净资产”,而却同时确认为一项费用和负债呢?这样在10月份当所限定的净资产规定的用途已经实现时,净资产最终重分类也同样是使得非限定性净资产增加80,000元。笔者认为,虽然最终结果一致,但制度设计者为了反映8月份接受捐款的全貌(100,000),不至于让人弄不清当初甲企业的全部捐款数额,而采取了后者的处理办法,这是一种会计处理上的技巧,体现了会计工作较强的技术性,使人并不费解,而是一目了然。
三 结语
以上通过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与企业接受捐赠会计处理的比较,笔者针对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附条件捐赠的业务,如何根据《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谈了一些浅显的见解。笔者认为,民间非营利组织要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新制度,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办法范文4
关键词:高校 教育成本 不利因素 有利因素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2-110-02
对高校教育成本是否进行核算的问题,长期以来尚未受到社会及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高校面临的社会环境正发生着很大的变化。我国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经历了一个由免费到个人部分付费,由国家统一办高等教育到多元化投资的一个历史过程。在这一渐进的改革过程中,使得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具有了探讨的实际意义。
一、高校教育成本的概念界定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高校教育成本是指培养一个高校学生,国家、家庭和社会所耗费的全部费用,既包括以货币支出的教育资源价值,也包括因资源用于高等教育所造成的价值损失,属于完全成本。狭义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校用于培养学生所耗费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教育资源的价值,属于不完全成本。
广义的教育成本并不适用于高校微观的对学生培养成本的计量,而本文所述的高校教育成本是指狭义的高校教育成本,是站在高校的角度,借鉴企业产品生产成本的概念,从会计学的角度来定义高校教育成本,即用以核算在培养、教育和管理学生过程中提供教育教学服务和管理时所发生的、能用货币计量的资源消耗。
二、高校实行权责发生制下教育成本核算的不利因素分析
1.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制约了教育成本的核算.我国高校传统上被视为非生产性的事业单位,主要服务于国家预算管理与考核,采用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的预算会计模式,而成本概念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会计的基础上的,它本身就是与收付实现制相对立的一个概念。
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模式,不能体现教育投入和教育成本在因果关系和时间上的配比原则,导致了对高校教育成本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不能合理地进入成本核算范围。权责发生制强调配比原则,在计算损益时,需要核算与获得收益相关的费用,要涉及折旧和许多费用分摊的计算。
显然,两种会计核算基础相比较,从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上得到教育成本的数据是不可能的,而权责发生制则能够更真实地反映一个单位的财务状况,准确地确认和计量会计期间内所实现的收入与所发生的费用成本,更适合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现有会计核算制度是制约教育成本核算的关键所在。
2.没有相对成熟的教育成本核算理论制约了教育成本的核算.目前我国对教育成本的研究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相对完善体系,在对教育成本概念的界定、教育成本核算对象、教育成本所包括的范围及内容、教育成本的项目设置等方面都仍存在着分歧。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1)研究者的视角不同。我国教育经济学研究起步较晚,虽然可以直接借鉴西方已有的研究成果,实现跨越式的进步,但目前教育成本研究仍处在西方中期研究水平,成果内容多倾向于“宏观”成本的研究:或是指国家教育投资,或是指教育活动的总耗费,或是指一类群体(农村、城市)的教育支出,而作为高校一级教育成本的耗费鲜有研究。(2)缺乏教育成本信息。国外教育经济学研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以学校为样本进行的实证检验。我国教育成本数据缺乏,高校的财务数据不对外公开,我国学者虽然在研究方法上已经开始运用实证的手段,但由于目前我国尚没有大样本、统一标准的高校一级教育成本信息,这导致许多研究无法开展。(3)缺乏岗位工作经验。理论研究者缺少对高校实际状况的了解,也缺乏高校财务岗位工作经验,加之财务实证资料的取得较为困难,因此,没有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的教育成本核算方案。
3.决策层成本意识淡薄制约了教育成本的核算。高校决策层缺乏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意识,关键是没有外在的客观要求与内在的管理需求,这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导致:一是目前的高校在招生市场上处于卖方市场,统招的局面使学校没有生源的压力,只有生源质量的差异忧虑,而高校的收入来源也主要是以财政拨款为主,成本的高低只关系资金的缺口大小,无关于学校办学效益的评价,领导们的注意力在资金流是否够用上,没有成本核算意识也在所难免;二是现行的高校以前没有进行过成本核算,没有国家统一的成本核算的具体规范的可操作性办法,要想准确核算各职业院校的教育成本,需要对现有的会计资料进行重新分类整理,领导们主动进行成本核算的意识淡薄,认为教育成本核算是虚的、空的,不切合实际的;三是随着教育日益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高校的评估工作也成为了各高校努力的方向,由于教育行政机构没有把教育成本作为对高校评估的指标,没有成立教育成本管理机构,所以高校在进行成本核算方面没有外在压力。
三、高校实行权责发生制下教育成本核算的有利因素分析
1.美国高校会计核算模式的借鉴。美国将大学分为政府型大学和非营利性大学(我们称为公立大学与私立大学),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会计准则。政府型大学主要由州与地方政府资助,其会计规范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的公告,非营利性大学则由政府以外的经济主体资助,其会计体系则服从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规定。美国高校会计管理体制经历了几次大的转变,直至1989年才最终确立了现在的“双轨”模式。
2.事业单位的改革推进高校的会计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收缩现有规模、调整结构、规范职能、强化内部管理。改革后的事业单位成为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从事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的非营利组织。教育属于承担公共事业发展职能的组织,改革后依然要保留,但拨款方式有所改变,基础教育费用应由财政金额支付,高等教育费用需要在国家、个人和社会分摊。与此相适应,事业单位会计也开始改革。
3.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改革为公办高校的会计改革积累了经验。2004年8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民营学校将在2005年执行新的会计制度。该制度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会计目标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捐赠人、学生等)的决策需要为主,以此为核心重新设计会计报表体系和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予以披露的信息。二是会计核算基础引入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进行成本核算等。三是设置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会计要素。该制度既没有设置企业会计中的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会计要素,也没有设置预算会计中的支出的会计要素。四是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三张基本报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等内容。民办高校的会计制度改革为以后公办高校的会计改革积累了经验。
目前这种教育成本核算的滞后性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种弊病,使我国高校面临着教育经费短缺与教育资源严重浪费同时并存的问题,严重制约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这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及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因此,对改革高校现行的会计核算模式的研究是有意义与价值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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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办法范文5
【关键词】 事业单位 会计准则 实现等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对外经济项目不断增加,为有效适应当前国际贸易现状和发展需求,国内会计体系有了很大的改变,并逐渐与国际化会计体系相接轨。从实践来看,实现会计准则的等效,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可促使国内会计机制得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认可,更重要的是可在国际贸易中获得话语权。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效性的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的优势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保留着原有的基本框架结构,只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各个内容,是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新突破,为会计工作适应时代潮流打下了坚实的后盾,推动了我国会计改革的总体趋势。新准则为解决会计核算中的问题做了要求,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有了全面性的提高,保障了会计信息的完整。
新的会计准则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告体系,不仅要求财务报告不仅依据预算管理,要兼顾财务管理方面,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后盾。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采用了“去旧迎新”,革新了旧的财务报表,采用了内容相对详细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更具有针对性,这也体现了新的会计准则更注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改变了原有的只关注预算信息的现象。
新的会计准则增加了“在建工程”支出内容,在第二十一条中明确提出“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并对在建工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虽然说条例中并未提出已完成的工程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设内容,进一步扩大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
新的会计准则明确指出了会计核算的目标,并对此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会计准则》第四条中指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会计核算目标的进一步明确对会计主体、财务报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除此之外,新的会计准则增添了权责发生制,大大提高了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节约成本,推动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虽然说目前对于权责发生制的应用比较少,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有关权责发生制将会更加完善。
二、新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单位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的会计核算工作,要做好会计核算工作,首先要坚持稳健性原则,这一原则在新的会计准则中被充分地体现出来。坚持稳健原则是企业成功经营的需要,在以往的会计原则中也有所体现,可见稳健性原则的重要性,这一原则是坚持与时俱进的,企业在处理一些具有不确定因素的经营活动时,企业会计核算过程需要多方查询,掌握真实的信息,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经营项目的得失做出判断,不可盲目填写会计信息。对于没有科学依据的、凭空想象的推断要予以制止,不能够将其登记入账,以免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不利于企业进行稳健有序的经营活动。只有贯彻稳健性原则使会计核算信息准确性高、科学性高,才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投入,节约成本,保证企业健康运营,使企业在竞争中拥有强大的实力,从而立于不败之地。相反,丢掉稳健性原则,盲目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就会给企业带来相当大的损失,不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
为了推动会计市场的国际化,我国不断更新会计准则以适应国际贸易,国内有许多公司也贯彻会计市场国际化的要求,实施了新的会计准则。新的会计准则是对旧的会计准则的进一步更新,弥补了原有的漏洞,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有了更大的进步。它使企业发展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活力,使企业有了更多的自利。新的会计准则对企业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很受企业的欢迎,但在实施过程中不要流于形式,要引起高度重视。企业需要做好新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会计准则学习,让相关人员进一步把握住新会计准则的核心理念,在把握重要内容的基础上更加深刻的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学以致用才能使新的会计准则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让每一位职工都能感受到新会计准则的成效,全体上下齐心协力更好地为企业谋福利,使企业发展越来越快。
在一项政策指令下达后,首先要进行学习然后实施,而在这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监督工作,实施监督保证学习效率。会计监督是会计核算的保障,给会计核算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有利于会计核算质量的提高。会计监督对新会计准则的学习及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监督是用来纠正那些不按章办事的人,保证会计准则得以实施的工具。
在会计监督中要坚持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够与时俱进,进一步缩小与世界的距离,使我国会计适应国际化发展状况。会计监督要重点把握,逐步实施,就是说要把握住会计监督的重要内容,监督前需要知道监督内容是什么,还要运用有效的手段进行监督,知道怎样去监督,提高监督效力。在新的会计准则学习中,监督工作要做到位,要保证企业相关人员切实加强会计准则的学习,必要时可以予以考核。在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监督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信息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关键,保证准确、真实的会计信息才能更好地完成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还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
三、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实现等效的建议
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实现会计准则等效,从概念层面就是使我国的会计准则对外是同等效力,获得世界各国的认可。实现会计准则等效一直是我们的目标,是会计市场走向国际化的重要部分,我国会计准则只有不断更新去适应国际市场才能有更好地发展,实现会计等效使我国与其他地区或国家贸易往来更方便,同时也促进了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发展,是坚持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体现。目前来看,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已经将主要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有效地纳入了会计标准体系之中,并且增加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同时这也是在事业单位会计条件下发生的一次重大变化和适应性调整。笔者认为,要实现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的等效,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重新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与会计准则的应用范围
实践中,不管是事业单位制度还是会计准则的制定,首先要做的便是对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进行全面的界定。根据当前的国际惯例,从国内实际情况出发,对当前国内的所谓事业单位的性质进行前瞻性的合理界定,以确保未来事业单位制度体系与会计准则改革还具有一定的空间弹性。根据国际惯例之要求,凡是和企业有密切关系的组织均称作非营利性组织,即NPO,但国内与企业相对应的组织则称作是事业单位,显然具有特例性。从实践来看,国内事业单位的属性可以概括成国外所指代的公立性非营利组织。基于此我们可以看出,非营利组织这一称谓似乎更符合当前国内发展实际情况,因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这一影响因素。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国内很多事业单位正在紧锣密鼓地改制,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应用范围是否合理,并给予其客观、科学的界定。对此,笔者建议凡是行业特征不明显、业务范围存在着雷同以及那些具有企业化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在会计准则适用范围上可明确规定选择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实践中存在着少数非国有事业单位而言,如果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则可适当地选择和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这样可避免重复、交叉以及无所适从等现象和问题的出现。
2、积极采取权责发生制
基于对当前经济形式的分析,笔者认为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应当采取权责发生制,从根本上取消传统的收付实现制。在当前的分期前提条件下,权责发生制可以准确、客观地计量出不同时期的收入、费用配比等财务状况,向应用者全面提供运营成果和预算执行方面的会计信息资料,这样可以客观地反映出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状况。对于传统的收付实现制而言,其所反映的主要会计信息表现出一定的非客观性,难以真实地反映具体状况,同时也很难适应当以绩效为导向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改革需求。因此,在没有信用违约的条件下,“权责”发生在同一会计期间时,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具有等效性;而如果出现了严重的信用违约现象,“权责”不发生在同一会计期间,较之于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则更具真实性、客观性和可比性。根据当前的相关规定,目前国内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所采用的主要是收付实现制,然少数业务、事项等,可采取权责发生制。站在一个长远的、发展的角度来看,有必要对会计核算基础进行统一,并且全面实施权责发生制。实践证明,将权责发生制作为当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之基础,不仅可以建立权责明晰、高效运行的内控机制,而且还可以科学地进行业绩评价与绩效考核,对于事业单位实现新会计准则的等效,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3、借鉴企业财务信息披露模式
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办法,对于当前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修订,还应当充分考虑如下问题。第一,事业单位会计应不断优化和完善预算管理程序,专款专用。体现出预算管理的实效。第二,适用特殊行业单独制定会计制度之需要。事业单位会计机制应当照应已制定的一些特殊行业会计制度,实现概念框架统一与会计制度体系的一致性。第三,应当适应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需求。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当政府管理创新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对事业单位提出的要求,因此需要披露与企业相类似的有关财务信息,借鉴企业财务信息披露模式,对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设计,从而为信息应用者提供完整、准确以及可靠的财务信息资料。目前来看,事业单位与企业两套会计准则独立实施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也不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要求,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实现等效是必然趋势。
总而言之,新会计准则等效目标的实现是当前国内会计市场走向国际化发展道路的客观要求,新会计准则对传统的会计准则进行了有效的改进和完善,使之得到了有效的完善,同时在会计信息真实性方面加大了关注力度,并有效提高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水平。国内会计准则等效目标的实现,对国内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同时也是国内对外贸易取得重大突破的重要表现,因此应当不断加强思想重视,全面推进国内经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宫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遇到“内控”[N].中国会计报,2013-01-18.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办法范文6
论文摘要: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对于整个国民经济都是有利的因素,但是小企业伴随着起灵活性的同时是其自身会计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加强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成为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小企业流动性强,财会人员不固定,兼职财会人员多,更有甚者一人兼任几家或十几家企业的会计,会计基础核算不规范,明细核算不健全,执行业主意志的多,执行本行业会计制度的少,时常发生偷、逃、骗税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导致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追究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从2005年的1月1日起,《小企业会计制度》开始实施,这就为我国的小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因此,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解决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问题,减少乃至杜绝小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
1.小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1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如今,在小企业的会计队伍中,无证上岗无人过问,有的虽有会计证,但业务技能不高。如在提交税金的会计核算上,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综合基金混为一谈,一起列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内,提取时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结果,将这笔会计业务应分别在“应交税金—城建税”“其他应交款”、“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都在“应交税金”中核算。
1.2乱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有的只有几万元,有的超过百万元,企业与企业之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也不一样。固定资产在短期提完折旧后,账面上的固定资产原值就等于了“累计折旧”的余额。对此,有的会计认为,这两个账户的余额相同,在资产负债表上,其固定资产部分的列示己没有意义,即“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为零。将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的余额填上去或不填上去,固定资产净值都为零,为了省事,会计人品干脆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部分,什么也不填,既不影响此表的平衡,又能节约编表时间,可谓一举两得。更有甚者,在下年度换新账时,总账上的“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也被取消。实际上,固定资产折旧虽已提完,或已提足,但企业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仍然存在,有的依然能正常使用多年,而将总账和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抹去,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1.3费用开支无标准。小企业,一般是老板当家,在费用开支上,一切由老板说了算,哪些费用能开支,哪些不能开支,乃至用多用少,会计人员在核算上不好监督,也无法监督,老板们也理直气壮,反正是花的我自己的钱,会计管不了。企业内部如此,企业与企业间也是这样,没有统一的费用开支标准,最明显的表现在企业的出差费、业务费和广告费上。1.4利润不分配。只要我们看一看小企业的会计报表,便能知道大多数小企业实现的利润,年复一年的在“未分配利润”账户内,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之类的会计科目,其余额永远为零。我们说除了亏损企业,凡是有利润的企业,在交纳企业所得税之后,会计人员都应当按照制度规定,将企业的税后利润进行合理、规范的分配,不但能反映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情况,而且也是会计核算完整性的需要,更是一项非做不可的工作。
2.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途径
2.1建立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可以建立其相应的会计核算模式。只有建立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的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后,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才有可能按要求、门类记账;按会计制度中设置好的会计科目对业务进行分类、整理,才能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录,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另外,会计核算模式建立后还能够健全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2.2整顿小企业会计核算和财会人员。首先,从账簿、凭证管理入手,严格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会计制度》的及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出台,从而使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2.3促进小企业会计人员索质的提高。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索质,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强化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促进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的提高。
其具体操作主要有:一是各地财政部门要配合小企业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制定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从小企业自身做起,完善用人机制,敢于推陈出新、摒弃陋习,积极为年轻的、业务素质高的会计人员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对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待遇应予倾斜,吸引会计本科生、研究生到中小企业去工作,逐步改善其会计人员结构。超级秘书网
2.4积极开展委托记账业务。对于无条件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的小企业,按规定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记账机构进行记账。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受托人必须对委托人提供的凭证及资料进行审核,双方各负其责,共同促进小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