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核算的基本原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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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核算的基本原则

财务核算的基本原则范文1

一、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必要性

会计集中核算的一般做法是:财政部门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预算单位原资金账户余额全部转入会计核算中心账户,预算单位财务支出实行报账制,会计核算统一到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以来,在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其积极作用。但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纵深发展,其不利影响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会计责任主体不明。《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本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集中核算后,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不再是单位,而是会计核算中心。由于核算会计要负责十多个单位的财务核算,难以分辩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造成事后的财务检查法律责任难以界定。二是限制了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支付方式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单位的政府集中采购、工资、重大专项等支出必须执行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开支等非重大支出执行财政授权支付,授权支付业务由单位自行办理。而会计集中核算规定所有业务均由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办理,与国库集中支付所规定的财政授权支付规范化要求相背离。三是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会计核算中心将记账、算账等工作进行集中,而财产物资等需要反映的客观经济事物仍分散在单位。会计人员无从得知各单位的资产实有状况,特别是固定资产,会计中心只核算一级总账科目,明细账由单位登记保管,财产物资由单位进行管理,往往出现账实不符。四是会计资料查阅不方便,特别是单位领导和报账员对本单位的往来经济业务难以准确、及时地掌握,既不方便本单位查阅财务资料,也不利于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是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必然要求。财政部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通知》(财办[2011]19号)等文件,明确规定:“要着力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县(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要尽快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主体地位,资金支付按照规范化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

转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明晰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主体,预算单位配齐会计、出纳人员,国库集中收付网络铺设到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通过网络系统和统一的财务软件进行财务核算,便捷单位财务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财务信息。

转轨的基本原则:一是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和银行的管理职责,各项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二是提高效率,改革财政性资金缴拨程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财政性资金收付效率。三是强化监管。提高财政收支管理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收付全过程的有效监督。

三、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主要内容

(一)改变现有的财务核算模式。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预算单位设置会计出纳岗位,财务由区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移交到预算单位自行核算,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主体地位。(二)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根据金财工程财政应用支撑大平台的要求,建立覆盖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和机构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使各类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高效、安全运行。(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按照不同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实现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已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的工资支出、集中采购支出和转移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实现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纳入工资统发范围的工资支出、分散采购支出和零星支出。

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的配套措施

(一)制定相关的配套管理办法。按照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转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等规章制度。

财务核算的基本原则范文2

2021年的财务工作接近尾声,回顾这一年来本部门所做的工作:会计核算业务的变化,会计核算体系的调整,会计人员的岗位调整,资金筹措压力,大量资金结算业务,繁杂的日常报销工作,集团的会计监督工作,繁杂的分部门、分项目核算工作,财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的监督,各种财务票据的领取、规范化使用、票据核销工作,财务规范的贯彻落实,财务信息化体系的完善,内部部门间工作的协调,外部与国资委、财政、税务、外汇、银行、审计等部门工作的协调,财务新知识的学习与实践等等,在“管好财务账,把好财务关”的基本原则下,围绕会计为管理决策服务的目标,我们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诸如财务数据分析、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风险管控等。在财务人员未增、业务量大幅增加、财务核算体系出现较大调整的情况下,全体财务人员克服了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和压力,在公司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公司各部门的有力配合下,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既定的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更加注重做好日常的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纳税申报、财务快报、内部核算等基础工作,结合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财务通则的契机,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集团层面统一内部财务政策,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控建设,及时整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财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报表审计质量管理,努力实现公司集团财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财务核算是我们财务部日常业务中最繁忙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尤其是日常的财务报销业务和发票的开具,我们管理着包括公司本部在内的共15家企业的财务账,财务核算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司财务决算报表、内部核算报表的质量,以及纳税申报、外部审计等相关工作的开展。为此,我们从最基本的环节着手,积极落实公司各项财务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流程,严格发票、收据、支票等原始单据的审核,以及会计记账凭证的二级审核,发现错误及时纠正,保证各类财务核算的准确、严谨、规范。

财务部全体人员坚持从细微处入手,按国家财务规定对每一笔收支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控制现金的支出。加强财务印章以及支票等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每月定期进行银行存款的核对,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完整。为满足公司日常的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新院区建设的资金供应,我们在计划内合理安排资金调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投资活动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为支持下属各公司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的需要,合理安排对其的借款支出。

为使公司领导能够及时了解公司每月的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在月末加班加点,争取尽早结账,使领导在每月初能够及时拿到所需的内部报表,并及时对当月公司的财务情况做一个简要的分析对比,同时也能按时向国资委上报财务快报以及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

(二)稳步推进以费用预算为导向的财务预算精细化管理

“凡是预则立”,为充分发挥预算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发挥预算的引导控制作用,强化预算过程控制而非结果控制,逐步实现覆盖全业务、全部门、全项目的全面预算管理,我们加大了对09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控,凡是超预算支出未追加审批一律不予支出,并深入到各下属公司详细了解财务预算的细化及执行情况。这些工作为我们编制2022预算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高效配置资源,有效管控风险,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越是在经济环境不确定的时候,越要以更加细致的预算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针对2022年的财务预算,我们继续坚持以费用预算为主线,强调细化预算,精细管理,明确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预算控制,加强对成本费用、投融资、科研支出等关键预算指标的控制,切实发挥预算的作用,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合理确定预算目标,并鼓励和引导下属产业化公司逐步推行产供销一体的全面预算,提高预算在现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内部控制,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把好财务关。针对公司日常报销,我们在2022年全面设计并推行了新的报销单据,如“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批准单”、“借款单”、“粘贴单”等,针对新院区建设设计了“在建工程报销单”,针对内部核算重新设计了“内部结算单”,针对进口设备设计了“进口设备备案表”和“信用证解付审批单”,这些单据的设计和执行,规范了公司相关的业务流程,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提高了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四)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推动集团财务核算的统一化、标准化,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精确核算,并及时准确的编制财务报告,逐步实现财务与业务的有效结合。针对2022要推行的费用预算软件,我们在2021年进行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

(五)召开财务工作会议,传达财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公司财务工作未来重点发展的方向。今年12月9日我们组织下属公司财务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召开了09年度财务工作会议,公司领导出席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次会议为公司未来几年财务工作要做的几项重点工作尤其是财务预算提出了要求,为公司未来财务管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六)继续加强与公司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在不违背财务重大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满足各部门的工作需要。

(七)继续加强与国资委、财政、税务、外汇管理等政府部们,以及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的工作的沟通与协调。

财务核算的基本原则范文3

摘 要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是应对国际趋同化挑战以及国际接轨的需要,为上市公司带来诸多影响,现实中诸多企业实施预算管理体系,收入与费用仍作为主要的考核指标,要求严格的权责发生制,笔者针对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实施预算管理及会计处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析。

关键词 预算管理 会计 新会计准则

一、新会计准则的特点及变化

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其特点如下:

(1)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下的科目新变化。新准则不再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一般原则,而是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保留了“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这表明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以前通过“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的那些常规性基本费用不再需要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各个月份之间进行分摊,而是在发生或支付的当月一次性确认为费用。

(2)会计要素计量方法及会计事项处理方法的变化。由于不再将历史成本原则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同时又全面引用了公允价值,这将对企业长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非货币易、计提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等方面的会计核算产生重大的变化。如投资性房产,在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时,将和原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产生巨大的差异,会影响到企业资产总额、当期的费用和损益。会计事项处理方法的变化,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会计数据均产生巨大影响。

二、实行预算管理时会计处理的常见问题

1.权责发生制分摊与预提规范性问题

会计核算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成本及费用按受益期进行分摊预提。可是新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待摊费用”以及“预提费用”科目,因此必须解决好新会计准则下的权责发生制问题,与预算进行匹配。比如公司签订的按销售分成的品牌加工费计提问题,如果不能确切知道发生的金额,是不满足费用确认条件的。但是预算却可以估量出相应的指标。如果核算不计费用,将不能与预算指标形成对应的数据。

2.核算与预算可比性问题

预算编制过程中,出现各部门提供的预算口径可能与财务核算的口径不一致的问题。比如市场销售部门在预算销售收入时,可能没有考虑到增值税问题,不同的商品增值税率不一样,会导致预算与核算口径不一致。在采购部门预测运输费时,也同样会有运输业发票认证抵扣的问题等。

3.成本费用报销的及时性问题

经济业务及事项发生之后,必须及时确认与计量,进行账务处理,这样才能保证与当期的预算进行比较。可是实际工作中,经办人对报销时效性往往不太重视,对会计核算的要求不甚了解。要达到及时性的目的,必须及时完成经济业务,获得正规合法的原始凭证,并且及时完成内部流程审批,转递到财务核算部门,再通过核算形成核算会计信息。这里任何一个环节如果不能及时完成,都使会计期间核算的结果与预算不一致,导致核算与预算不具备可比性。

三、新会计准则下,如果为实施预算管理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

1.根据预算考核期间,按照权责发生制,分配和摊销收入和费用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与“预提”科目,同时设置了“长期待摊费用”,强调年度核算时的权责发生制,而弱化一年内的摊销与预提,减少财务工作量。但如果公司预算管理有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而且要求对每个月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那么费用的预提与分摊也必须按月进行分配。如公司的设备租赁费用、水电费大多是按季度进行清算,金额相对比较大。公司在对此类费用预算时往往是按月进行预算,如果会计核算时根据合同收到票据时一次计入费用,显然无法与预算数据进行比较,这时摊销是有必要的,如果没有跨越会计核算期间的,可以简化处理,在发生费用的时候一次计入成本或者费用。

预提费用也同样是权责发生制的典型科目。但是预提费用是没有收到发票,按权责发生制必须计入到当期的费用,预提费用的金额必须可以确定,因此企业发生大的预提费用时,应该有相应的合同或者协议。如果结算时,预提的费用与实际相差金额比较大,必须用红字将前期的凭证用红字冲销,再用蓝字做更正。例如公司销售商品且送货上门,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根据实际运单每个季度结算一次。公司必须每个月根据实际运单进行预提运费,计入运输费用和预提运费,与运输公司结算时收到运输发票,如果实际金额与预提总额不一致,须根据实际金额对前期的计提用红字冲销,再用蓝字做更正。对预算与预算进行核对的会计信息作追溯调整。

2.会计核算工作必须流程规范附件真实可靠

公司必须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签呈审批制度,对预算外的费用根据审批流程进行签阅,使超预算的成本或者费用得到事前控制。核算必须根据发生业务和原始凭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如果公司内部控制不甚严格,报销不能获得正规的票据,而用其他单据代替代,就会使公司产生很大的风险,致使无法与预算财务信息进行核对。并且对按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一定要有原始依据。

3.建立与预算管理相一致的会计核算体系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一级科目进行统一,但企业可根据需要设置明细科目,也可以根据预算管理的需要,设置部门核算、项目核算等辅助核算。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一般的财务软件都具备明细核算,辅助核算和项目核算的功能,同时还可以设置项目核算,对不同项目进行成本和费用的核算,满足预算管理对各个成本、费用按责任主体的考核。在建立预算体系时,财务人员应该积极与各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管理控制需要,根据他们的要求,修订出与相统一的核算系统,可以实际核算数据直接从软件中导出,与预算指标进行核对。

参考文献:

财务核算的基本原则范文4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财务规则 改进之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国函[1996]81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3年1月1日开始生效。较先前会计准则具体改进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创新性体现

1、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中必须同时包括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与先前会计准则相比,这样的规定,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

2、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首次规定将基本建设支出划分到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的财务核算中去;同时增加核算项目,包括“在建工程”,即在核算单位已经发生必要的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

3、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创新性用财务会计报告代替原来的会计报表概念,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对一些重要项目进行解释,同时附带对其他项目进行解释说明。

4、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增加了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规定,新规定明确指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应该以登记核准无误的财务账簿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为前提,要努力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计算精确、分析到位、报送及时。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改进之处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作为我国部门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非同寻常,在本次会计准则的修改中,规范财政服务、精确预算管理是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产生的基本原则之一,例如:在会计目标的确定以及会计核算的基础中,行政事业单位在满足财务管理需求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兼顾了预算管理的信息需求。

以之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为例,其进行会计核算时,并不注重提供精确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只是以满足预算管理为根本要求,此时的会计信息就相当于预算信息,而当时使用会计信息的也仅有财政部门。

三、财务会计信息处理的改进

然而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提出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新范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这就表明,财务会计信息已经不再等同于预算信息,而新增使用者也会比财政部门更加关心财务会计信息。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财政资金的主要使用者,其对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完善、会计核算行为的规范以及真实完整会计信息的提供将有助于社会公众、机构、媒体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监督,积极树立政府的公信形象,有益于和谐社会的发展。其要将以往的会计管理模式从重预算、轻财务会计核算快速转变为预算与财务会计核算并重。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营的前提下,做好财务预算、强化会计管理、实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收支管理完整性也体现了其对预算管理信息需求的满足。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首次将基础建设支出统一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重大举措,不仅实现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要求、有效强化了财务会计管理,同时还进一步提高了财务资金的安全系数,有利于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四、会计目标的选择改进

在会计准则中,一个必需要加以解释说明的问题就是会计目标的选择,它不仅影响会计主体的界定、会计基础的选择、财务报告的机构及内容,同时也会对行政事业单位具体事务的处理产生影响。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会计目标的选择意义重大。

针对原准则未明确阐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这一事实,2013年1月1日实施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条对这一缺陷进行了弥补,并在内容上予以扩充。

根据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由此推出,会计核算的两大目标;1)利用会计信息,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公益效能能否充分发挥;2)分析会计信息,计算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检查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提出的会计核算目标迎合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需求满足,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不仅要服务于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同时也要兼顾到其他更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五、结论

总之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首次明确了受托责任及决策有用原则,其为今后会计制度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卫平.对修订前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分析与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02)

[2]姜云菊.学习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几点体会[J].经济师.2013(01)

[3]张玉.浅议事业单位财务核算[J].中国集体经济.2012(24)

财务核算的基本原则范文5

所谓财务共享平台服务,是指将原先分散到集团内部各基层业务单位的财务基本业务集中到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统一处理,通过网络为分布在企业集团内不同地区的业务单位提供标准化、流程化的共享服务。这种财务管理模式的具体操作就是在各科研单位财务部门的基础上成立一个独立的财务共享信息职能部门,专门用于处理科研单位的日常财务核算业务,同时原科研单位的财务部门通过财务共享费用报销系统和财务共享自助服务系统提交事项申请,并将会计原始凭证以扫描影像件形式采用二维码技术关联到具体的事项申请后提报给财务共享平台处理。

财务共享平台主要基于网页开发的两个系统:一个是财务共享费用报销系统,用于科研单位差旅费、化验计量费、仪器仪表修理费及技术协作费等日常业务;另一个是财务共享自助服务系统,用于应收、应付、资金和固定资产等业务的事项申请。

二、科研单位实施财务共享平台的重要意义

1.财务共享平台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

科研管理的关键是经费管理,科研经费的使用审批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以金额为标准实行逐级审批。审批环节伴随着大量原始单据的流转,同时需要有专人进行单据的归集、传递和整理。实行财务共享平台以后,取消了大部分纸件的签批环节,各级审批负责人可随时根据系统上的待办工作关注需要批准的事项和金额。这样的处理模式大大提高了科研经费使用效率,节省了经费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时间占用。

2.财务共享平台有助于监控经费审批进度

研究室的科研人员作为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负责人,是最为关注经费审批流程的。在传统管理模式中,研究人员将所有纸质文件交由专人负责审批流转后无法及时得到各级申请的直接反馈意见,特别是当某一级审批人出具拒绝或者尚需完善的意见时,科研人员无法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改进。而在财务共享费用报销系统上,科研人员作为申请人,填报申请单并提交后,每一级的申请在线上的申请单上一目了然,为科研人员的工作进度控制和安排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

3.财务共享平台有助于防范财务管理风险

虽然同属科研板块,但是由于研究的侧重点不同,且各分支机构单独进行财务核算,对于集团公司的会计核算规范和制度在执行层面也会有所偏差,这就造成了逐级汇总生成的集团总部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得到保证。而财务共享平台的建立旨在财务管理标准化和一体化,由统一部门集中会计核算,多层监管,规范操作,以实现集团公司范围财务水平的平衡,确保不同机构财务工作结果的可比性和可信性,同时也增强了财务管理的风险防范能力,实现了资源统筹配置。

4.财务共享平台有助于实现会计凭证的无纸化

科研单位的研究项目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如技术开发费的拨付、科研设备的构建很大程度都是阶段性分步骤地完成,配套的会计原始凭证如验收报告、竣工结算的纸质文件数量多且内容复杂。在财务共享平台上,可以直接根据会计记帐凭证准确定位到会计原始凭证的影像件,直观清晰,需要进行抽样的会计原始凭证也可以直接打印归档,能够提高财务管理的无纸化程度。

5.财务共享平台有助于保障会计信息安全

会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财务共享平台的流程设计就很好的为上述原则提供了保障。从科研人员的事项申请填报开始,到财务人员的收单和初审、财务共享人员的二级审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三级审核,再到审核完毕的待制单和制单完成,拒绝越级审批和替代审批,且整个过程全部保留纪录。特别是科研人员的申请事项出现变化需要修改申请时,修改的详细内容也会全程纪录,做到记录完整并且可以追溯修改痕迹。

三、现阶段科研单位在财务共享平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共享平台缺乏相应的科研资金信息

科研单位会计核算的特殊性决定其在核算过程中需要对科研课题进行有效选择,但财务共享平台会计核算人员并不掌握具体科研课题的预算及资金拨付情况。如果科研人员前期填报时申请单的预留课题预算不足,就会直接导致制单失败,随之而来的是后面的制单过程中财务共享平台会计核算人员与科研单位财务人员再次甚至多次沟通。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会计业务处理的时间成本,直接影响了科研经费使用的有效性。

2.财务共享平台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方式

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人员与财务共享平台会计核算人员缺乏有效沟通的方式,目前只能借助电话、邮件或者网络通讯工具。财务数据敏感保密,这些基础的通讯方式在数据传输过程的安全性上不能提供有力保证。此外,会计核算过程结束后,没有及时反馈的有效途径和灵活的查询方式,造成科研单位的财务人员仍需按照事项申请单号逐笔查询会计记账凭证编号,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

3.财务共享平台模块管理增加了财务人员工作量

与以往的财务核算方式相比,财务共享平台通过科研事项申请单将会计原始凭证和会计记账凭证连接起来。由于部分会计核算业务过程较为复杂,每一个步骤都需要对应科研事项申请单,相应增加了科研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如科研设备单机零购构建固定资产由采购、付款、在建工程和转资四部分构成,这就需要提交四次科研事项申请单。如现金支付业务,由于需使用“银行托收支票”过度科目,也使一次完成的日常业务提交两次科研事项申请。

4.财务共享平台的初期资料输入存在困难

由于会计资料无纸化尚未在全社会企业范围内实行,科研单位外部相关单位多以纸质发票为主。财务共享平台的会计核算以会计原始凭证的影像件为基础进行业务处理,一些会计核算业务发票数量巨大,导致影像件的扫描时间花费过多。例如与科研单位业务往来频繁的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专利年费及申请费,每次业务办理的发票有数百张之多,逐页扫描的工作量几乎占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的一半,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5.财务共享平台的设计存在缺陷

现阶段,相当多科研单位的财务共享平台系统本身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财务共享费用报销系统和财务自助服务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SAP之间信息更新尚不能完全同步,直接影响后续会计业务核算的时效性。其次,系统中存在大量无效、作废或者过期的科研事项申请单,无法自动定期清理和删除,造成系统资源无效占用和浪费。最后,基于网页开发系统的稳定性受制于网络,一旦网络出现问题,很容易造成数据传输中断导致的数据部分遗失,给会计核算业务带来隐患。

四、推进科研单位财务共享平台建设的对策建议

1.科研单位应加强经费预算与会计核算

首先,在科研课题立项之初就应贴近实际,正确编制课题预算,尽量涵盖科研项目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合理费用及资本支出。其次,对科研课题实行独立项目资金管理。建议以科研项目为依据进行独立课题经费核算,不能从科研人员的调配角度出发,认为只要是所属部门的课题都可以合并核算。第三,对单独的科研课题进行明细管理。如果满足了资本化条件的资金使用就不能作为费用进行核算,属于经常性项目的科研经费支出就不能作为特殊费用项目列支。

2.科研单位应加强会计信息的收集与沟通

科研单位应设计专门用于科研单位会计人员和财务共享平台会计人员专用的有效联系方式,做到有记录可查询。科研单位会计人员和财务共享平台会计人员的沟通可以分为日常事项沟通和特殊事项沟通。例如会计科目是否适用和会计记账凭证编号列示等属于日常沟通范围,可以在财务共享费用报销系统上作为待办事项和已办事项列示;又例如资本化或者费用化,以及由哪个科研项目经费承担的问题属于特殊事项沟通范围,可以在财务共享费用报销系统上作为保留事项列示。同时,应提供多种条件筛选查询方式,以满足事项申请人、金额、初审及后审时间、供应商名称等各种查询要求。

3.科研单位应规范科研事项申请单的填报内容和提交方式

首先,简化科研事项申请单填报内容。随着财务共享财务人员对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业务的逐步了解,科研事项申请单上的非核算内容可以适当减少和取消,如申请事由和支付方式等。其次,应尽量减少会计前后联系,顺序进行的复杂会计核算业务科研事项申请单的填报数量。如一次性完成科研设备单机零购构建固定资产的会计业务,可以只填报一次申请单,同时提供穿透式查询方式,不仅可以减少双方财务人员的业务量,也使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更简单明晰。

4.科研单位应推进会计资料的无纸化管理

根据财政部的《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的要求,并考虑科研单位会计核算业务的特殊性,对于每季度或者每年发生一次的业务,会计原始凭证的纸件和扫描件需要按时归档妥善保管,但是对于每月规律性发生的,纸质会计原始凭证数量巨大的会计核算业务,则可以与相关业务单位协商直接以影像件作为业务办理和会计核算的依据,既减少了不必要的扫描工作,也从根本上节约物力,避免浪费。

财务核算的基本原则范文6

【关键词】人民银行 财务共享服务 基本模式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国际化、多元化及信息化的普及,财务共享服务已成为现代大型集团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必然趋势,在我国部分大中型企业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人民银行无论是从需求性和可行性上都具备实施财务共享服务的可能。

一、财务共享服务

共享服务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由美国经济学家提出的一个概念,通常是指将分散在企业各个部分的业务职能整合在一起,由专门机构来提供统一服务,消除重复作业、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资源整合。财务共享服务是共享服务最典型、应用最广泛的一种,通常也是共享服务建立的起点。财务共享服务是依托客户需求作为其导向,以流程再造和流程管理理论为依托,凭借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作为基础,将分散的财务资源和业务统一到一个专门的财务机构进行整体化流程化处理的一种财务管理制度,达到简化财务管理步骤,提高流程规范程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1980年,美国福特公司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把内部不同事业部之间相同、重复设置的财务流程集中到独立的共享中心处理,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加强了内控、提升了客户满意度,迅速得到了集团企业的认可,随后壳牌石油、雪佛龙、保洁、强生、索尼电子、微软、可口可乐、汇丰银行等各行各业世界500强中的企业都建立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为其遍布全球的分公司提供服务。随着我国企业跨国业务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提升,2003年中兴通讯建立了我国第一个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之后四川长虹、万科、中石油、中石化、苏宁、宝钢等集团企业也纷纷建立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二、人民银行实施财务共享服务的积极意义

财务共享服务是为了解决企业集团规模不断扩大,分公司、子公司等会计主体不断增加,带来的信息不对称、决策效率低、管理难度大、重复投入多等问题,形成的汲取集中式管理优点的分散式管理模式,对人民银行同样具有积极意义。

(一)提高集约化程度,节约费用开支

1.节约人力资源,降低人工成本。原有的管理模式下,各个分支行甚至营业网点都不得不配置一定的财务人员,而建立财务服务中心后,各个基层行不再需要配置专业的财务人员,降低了人力资源的要求同时减少了人工开支。

2.共享财务信息,节约费用开支。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将各报账机构的信息集中,统一识别、审核和处理,不仅能够准确、全面、快速的掌握区域内收支节奏、结构、流向,可以统一规划资金的使用,同时也可以实现集中采购、资产调配,实现规模经济,减少重复浪费,节约费用开支。

(二)财务流程标准化,有效遏制风险

1.再造财务流程,统一财务制度。再造财务流程后,基层机构繁杂的财务核算由兼职的财务人员集中后上传或送至财务共享中心,由财务共享中心严格的按照制定的、统一的财务制度进行处理,可以规范财务核算操作环节,实现财务核算标准化,提高核算的准确度,降低业务差错率。

2.改变财务授权体系,降低财务风险。原财务管理模式中,通常财务权限额度通常层层授权,层层负责,财务共享中心模式将使限制财务权限上收,减少基层机构对非日常项目的财务审批全向,集中到上一级或上几级,也就将风险管控关口提升至较高的层级,严控审批关、核算关、付款关等风险关口,减少了主观随意性,降低财务风险。

3.提升财务预算执行力度。财务共享中心是根据审批过的财务预算进行执行,对预算外的例外情况有严格的审批手续,督促各机构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执行力度,提高了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减少和避免不合理的费用开支,提高了财务资源使用的有效性,维护了财务预算和管理的严肃性。

三、人民银行实施财务共享服务的迫切性

集团企业的规模扩张和全球化经营带来的分散管理的信息不对称、资源配置的浪费、效率低下促进了财务共享服务的发展,现行的人民银行财务运行状况同样对财务共享服务的实施具有迫切性。

(一)县支行会计人员配置不符合岗位设置要求

近年来,人民银行各县支行人员急剧减少,但业务种类和岗位设置并无法削减,导致会计人员大多兼职国库或发行业务,或出纳、记账、复核和主管交叉兼职,不符合会计岗位和人员配置的严格要求。配置足够的会计岗位专职人员,针对县支行月平均仅几十笔的业务量,实属浪费。财务共享中心将大量降低基层报销机构的人力资源需求。

(二)财务制度日益严格,基层行财务风险加大

随着三公经费公开、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等财务治理活动的进一步开展,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和严格,但各县支行由于种种原因,认识不到位,屡屡踩线或游走在“红线”的边缘,财务风险极大。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实施必然上收财务权限、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财务行为,是从根源中杜绝财务风险的上佳选择。

(三)基层行资产购买达不到集采标准

近年来,人民银行系统根据政府的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卓有成效,但在县支行临时性、零星采购频发,而达到需要实施集中采购的项目很少,实施财务共享服务模式后,财务需求信息共享,可以由财务共享中心所在级别集中实施集中采购,节约费用。

(四)大型维修项目资金需求无法同时满足

近年来,由于费用紧张,无法同时满足基层支行的大型维修或改造项目,需要上级行在一定区域内集中资金办事,若费用指标下拨,往往效果有限,财务共享服务实施后可以有效的落实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效果。

四、人民银行实施财务共享服务的可行性

财务共享服务有益于实现规范流程、提升流程效率、优化组织结构、降低运营成本、提供专业化服务,集团企业实施财务共享服务追求的目标一般侧重于提升效率和降低成本,人民银行作为非营利性单位,实施财务共享服务的主要目标更多是为了规范财务行为。

(一)人民银行运作属于分散式财务管理

财务共享服务多适用于跨国或跨区域的、分散经营的集团企业,为减少重复投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而受到青睐。人民银行在全国各省、市、县均设有分支行,机构庞大,虽为非营利性机构,但出于费用开支的合规性考虑也适用财务共享服务模式。

(二)基层机构财务开支日益单一和规范

随着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各分支机构的财务开支业务大体雷同、相对固定和单一,尤其是县支行除去基本必备的开支外,例外事项较少,具备财务核算标准化、实施财务共享服务的可能。

(三)财务综合管理系统和电子影像系统

2009年,人民银行系统已推行和使用财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络版),全国各级机构均在系统内使用同一的会计科目核算,即使在系统中加入各类电子费用开支单据和审批程序,也完全可以承载运行;而ACS系统已正常使用的电子影像系统完全支持费用报销的各类原始单据的扫描和上传。人民银行事实上已完全具备推广财务共享服务的系统和技术。

五、人民银行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模式

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一般有四种模式:基本模式、市场模式、高级市场模式以及独立经营模式。但基于人民银行属于非营利性单位,实施财务共享服务的目标侧重有所区别,不能一味地照搬,只能围绕这些模式设计的原则,构建符合人民银行特征的模式。比较四种模式,人民银行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更适宜于采用基本模式的基本原则,采用托管式服务,合并日常事务,提高经济规模,实现程序规范,挂靠于同级会计财务部门。

人民银行现行管理级次主要为四级:总行、省级分行、地市级支行、县支行,财务核算级次相同。笔者认为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依托总行建立会导致业务过于集中,为了保证财务支出的灵活性和地域差别,更适合设立于省或地市一级,建立于省级分行能更大程度的实现财务信息共享和资源统一调度,但建立于地市级支行却能更好的减少例外事项审批环节和理解当地财政政策,便于财务执行,也更适用与初期的推广。笔者以财务共享中心建立于地市中心支行级别为例,探讨人民银行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建立的模式。

(一)组织人员设置和分工

各地市中心支行成立财务共享中心对辖内经费核算和支付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县支行对经费开支事项及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财务会计部门是财务管理部门,财务共享中心是全行的财务核算机构,归口由财务会计部门管理。各市中心支行财务会计科编制本级财务预算和审批下级财务预算,县支行仅需一名专职会计人员传递财务单据和编制财务预算,由县支行领导签字后上报。

(二)重申财务核算制度

建立财务共享中心,必须在其统一核算的区域内细化总行现行的财务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适用于本区域的财务细则,建立与财务共享中心相配合的核算规则、核算标准、核算流程和内部控制。

(三)再造财务核算流程

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核算流程再造的过程,是对人民银行整体财务核算流程的再造,明确从费用的事前审批、原始票据的传递、费用的审批、记账和支付等各个环节。针对人民银行会计科目核算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分为固定性开支和非固定性开支,固定性开支指计划内、低于一定金额、固定发生的日常开支,例如工资性支出、医疗和养老保险、公积金、水费、电费、邮电费、网络通讯费、暖气用油费等常规行政开支,而非固定性开支涵盖固定性开支之外的其他内容,或计划外、或高于一定金额、或非固定发生的、或敏感项目的开支,如会议费、维修费、租赁费、外事外交费等项目开支。

(四)重塑财务授权体系

现有的财务管理模式,通常是将财务指标下分至县支行,由县支行根据自己的财务制度进行审批报销,定期去各市中心支行记账。建立财务共享模式后,针对日常开支,只要在预算内,待县支行责人审批后,由财务共享中心将资金划账至相应账户,针对项目开支或可能超出预算的开支,分为增加事前审批环节和事后审批手续,由县支行负责人审批并由会计对预算进行复核(是否有资金安排,是否在费用预算指标内),同时由上级相应部门、会计财务部门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当超过一定金额时,还应同时由相关行级领导审批,甚至上行长办公会,当项目完成报销时,县支行负责人审核后,上级会计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记账支付。

笔者针对固定性开支和非固定性开支,结合人民银行现行的财务核算制度和流程,举例如下:

固定性开支以水电费为例:经办人将水电费发票,交由县支行负责人审批,由会计人员复核上传至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审核原始票据和审批手续无误后,将资金划至相应的账户,如若系统提示费用指标已满,则由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退回。

非固定性开支以维修项目为例:经办人在系统内填写电子版《费用支出申请单》,详细列明维修费用支出是由、支出项目、支出标准和支出总预算,由县支行负责人审批并由会计人员对预算进行复核,再由上级综合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项目审核同意;当项目完成,由经办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电子版《费用支出报销单》,由县支行负责人审批后,会计人员复核后将《费用支出报销单》、原始票据上传,上级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传递至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根据《费用支出申请单》审核上传的会计资料,将资金划转至维修服务提供单位。

基于目前财务形势的日益严重,财务共享服务俨然成为当前人民银行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行为的上佳之选,但由于人民银行非营利性性质的特殊性,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选择必然需要在汲取现行模式的基础上经过研究和探讨,建立符合人民银行财务共享服务目标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何瑛,周访.《我国企业集团实施财务共享服务的关键因素的实证研究》.《会计研究》2013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