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基本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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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基本制度

土地管理基本制度范文1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问题政策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断的在改进和完善,我国现在的土地管理制度确定为集体土地管理制度。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土地问题已经不再单单是农村的问题,而是我国城市和农村的共同问题,关系到各方面的利益。因此,建立健全稳定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城乡一体化的基本保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提高,使农村土地规模化的发展受到阻碍。各家各户对土地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投入少,使土地产出增加缓慢。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已经开始呈现出不同的问题,不稳定性和分散性已经成为管理制度的缺陷。其具体表现如下:

(一)土地确权工作不到位

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定、确认工作滞后,确权登记等工作是我国土地管理最核心的环节和最基础的支撑,虽然我国已经开始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和管理权的确权工作,但是由于各种不同原因,确权工作进展过于缓慢,土地地籍档案这一工作不够完善不够系统,导致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完善受到限制。

(二)集体土地产权不明确

由于集体产权不明确,使集体土地管理权限涉及多个相关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畜牧业部门都牵扯到其中,这种多部门多层级的管理方式会出现有的部门越权或缺位的现象产生,不能确定管理权限,使管理权限模糊。尤其是农村土体登记不及时,登记部门过于分散,经常会产生农户间土地相互转包,集体和农户间相互导包现象出现,这些交易都给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带来一定的影响,使城乡土地一体化管理出现一定的问题。

(三)土地征收制度和补偿制度不健全,侵害了农民的权益。

一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的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发展也不断加快,但是,农村和城市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人口城市化过慢,城市土地不够用,征收大量农村土地而给农民的补偿不到位,经常导致一系列的。目前,我国土地征收存在多种多样的问题,比如:在征地的时候对“公共利益”的理解不到位,征地中非公益性用地通常占有较大比重,一般都是工业、商业用地。在土地征收后的补偿偏低,失去土地的农民得到的补偿较少,没有体现出土地的增值收益,由此引发的冲突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土地产出较少,农民得不到较好的收益,农民反而希望土地被征收,导致耕地制度农民并不支持。

(四)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

一些农村地区,村干部不顾农民意愿,强制干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问题,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害。一些农村地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园区为名,实际上把耕地变为房地产建设用地,不但逃避了国家土地管理有关的审批手续,还改变了土地的用途,造成事实上的非法用地。很多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土地流转都是口头上约定,不具有书面协议,虽然一些有合同,但是具体内容也过于简单,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事项都缺少明确的规定,容易造成农户间的纠纷。各村都有机动地,并由自己乡村自行管理和操作,由于对机动地的管理办法并不统一,致使在操作过程中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的现象经常发生,有的村干部借用职权长期把机动地承包给亲属或者朋友,而机动地的价格逐年增长,使承包机动地的人长期受益,引起村民不满,合同又不能解除,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二、完善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政策和建议

(一)、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

我党明确指出必须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我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使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保持下去。因此,各地政府及各乡村都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执行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建立平等的、规范化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并使之落实到实处。

(二)保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效的开展

在我国农村,土地是农民的衣食父母,是生存之本,也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因此,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对农村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定、确认工作更是重要,只有确权这项基础工作扎实了,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这栋摩天大厦才能屹立不倒,才能使农民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并创造更多的财富。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是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 也是目前新时期新形势下的迫在眉睫之举。

(三)完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制度

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需要受到保护,它关系到我国农民的财产权利。只有有规范的开放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完善城乡统一的收益分配体系,才能保证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化,平等化。完善的制度可以为建设用地出让转让提供良好的平台,为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提供依据。

(四)完善农民土地征收和补偿机制

农村土地征收和补偿机制的完善是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的基础,我国农村首先应该改革征地制度,哪里是公益性用地,哪里是经营性用地明确区分出来,政府的征收权限以及政府的征收范围要严格界定出来,以便保证农民的基本权利。其次,对土地的征收程序也应该逐步完善,在征收过程中应该尊重农民的意愿,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合理的程序进行征收,充分体现土地征收的公开化、透明化、平等化。同时,还要建立土地征收纠纷仲裁制度,以便消除征收带来的隐患。再次,要提高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国家要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列入国家项目投资预算,在征收土地批报之前就把补偿费用存进去,保证补偿费用落实到位。同时,一定要做到同一地方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标准要一致。

结束语:

总而言之,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他需要各项制度的协调推进来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从根本上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 侯永学. 强化土地管理 维护农民工权益[J]. 青海农牧业, 2007,(04) .

土地管理基本制度范文2

【关键词】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霍城县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土地使用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土地利用方式的加快、土地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拓宽使得土地管理工作者获得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土地管理的工作量和信息流量成倍增长,传统的手工加工处理方式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当前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如何加快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高效、现代化的土地管理模式来带动我县土地管理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是我县土地管理工作者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建立了数字化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与监测技术体系,积累了海量国土资源数据。3S技术和装备全面应用于土地、基础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监测,实现了信息采集和处理的全数字化,土地利用和矿产开发监测实现每年一次全国覆盖。建成一批覆盖全国的不同比例尺土地、区域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等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全国、省(自治区)、市、县四级管理体系,对方灾害预警,促进审批制度改革,增强综合执法监管能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1.研究区概况

霍城县位于天山西段,伊犁河谷西北部的开阔地带。精-伊-霍铁路贯穿霍城县全境,312、218国道交汇在霍城县的清水河经济开发区,交通便捷。境内有西北地区最大的陆路通商口岸――霍尔果斯口岸,是联结中亚和西欧的重要通道。霍城县的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为霍城县发展进出口加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提供可支撑的区位、交通条件。

霍城县县域土地面积572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8.9万亩,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一个农牧业大县。素有“塞外小江南”之称,适宜于农、林、牧各业综合发展。而且所产的农产品营养丰实,品质优良,风味独特,均可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1997年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产糖料生产基地县,2000年被农业部特产委员会授予“中国红地球葡萄之乡”,和“薰衣草之乡”、“野樱桃李之乡”、“红富士苹果之乡”的美誉,是伊犁州农副产品加工的重要基地。在自治区以及全国都具有一定的发展优势。

霍城县属温带半干旱性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霍城县水土光热资源丰富,其中日照时间最长,是河谷热量最丰富的地区,具有发展大农业的潜力条件。

2.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分析

2.1我国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分析

土地使用制度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土地利用方式的加快、土地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拓宽使得土地管理工作者获得了大量的基础数据,土地管理的工作量和信息流量成倍增长,传统的手工加工处理方式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当前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如何加快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高效、现代化的土地管理模式来带动我县土地管理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是我县土地管理工作者面临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2]。

在国土资源部党组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数字国土工程和金土工程一期,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等重大专项成果基础上,建立全国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信息技术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政务管理、社会服务主流程中得到广泛运用,实现由点到面的扩展,信息化已成为国土资源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支撑了国土资源事业发展。

建立了数字化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与监测技术体系,积累了海量国土资源数据。3S技术和装备全面应用于土地、基础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监测,实现了信息采集和处理的全数字化,土地利用和矿产开发监测实现每年一次全国覆盖。建成了一批覆盖全国的不同比例尺土地、区域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等数据库,全国四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基本建成国家、省、市三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体系,部分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主要审批业务实现网上运行与远程在线电子申报,形成了网络化审批管理流程,初步建立了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和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基本形成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国土资源管理、监管框架体系,审批时限缩短了50%以上,部分地方实现了“当场办结”,促进了审批制度改革,增强了综合执法监管能力[3]。

2.2霍城县国土资源部门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分析

在伊犁州国土信息化全面推广与应用提升阶段,霍城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州国土局的指导及大力支持下,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工作在信息化标准体系的建立、基础数据库建设、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管理、局域网站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目前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发展现状与其他地区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公共服务、信息共享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满足当前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要求。

1、对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信息化建设的投资力度不够。

由于对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同时对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任务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不够深入,甚至简单地认为购买安装一些计算机软件或硬件就等于完成土地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这种简单的认识,导致投资力度、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不到位,使得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与实际应用脱节,这将成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障碍。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只注重对软件和硬件的投入,而忽视了对数据的收集整理从而导致整个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不能有序进行[4]。

2、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由于土地管理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但没有一套协调统一的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和管理规范,各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不统一,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信息化建设系统使得原有的信息系统在结构体系,技术路线,数据储存等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系统接口不开放,形成信息孤岛,无法整合,难以共享,不利于形成部门间的协同及信息的共享。

3、在土地信息化建设缺乏专业人才

由于对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是需要既掌握土地管理的相关知识又要有很强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所以对人才的要求很高,要不断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土地信息化管理的队伍,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5]。人才培养是土地管理信息化成功与否的关键。所以要不断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可以有举办一些有关土地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化建设以及相关信息技术知识的讲座和教育培训,以培养出一批高水平和高技能的熟悉土地管理工作的人才,从而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3. 信息化在土地管理中的建设及建议

3.1信息化在土地管理中的建设―土地利用科工作流程构图

随着地政信息不断发生变化,并且在时间序列上具有较强的因果关系。数据信息中心所要构建一个关键问题是对各主题数据库的统筹规划,保证各主题数据库间的信息共享,使地块信息在时间上贯穿于整个信息系统,数据流在空间上保持继承、扩展及关联性。以霍城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业务办理为例,各专题业务活动以土地规划为指导蓝本,对土地用途进行总体调控;国土资源基础测绘中心(信息中心)根据各国土所、储备中心、土地市场、利用科、监察支队的需求进行地块勘测界定,为相应科室提交勘测界定成果(分为征收、市场、储备、违法用地监察、供地等用途)。其中,土地征收地块的数据流向可以是储备中心、市场中心或利用科,即储备中心利用该空间数据进行储备[6]。

市场中心利用该空间数据进行交易或通过网上审批土地利用科直接供地;土地储备地块的空间数据流向市场中心和利用处,即市场中心进行交易、利用处供地;土地市场交易地块的数据流向利用处,即由利用处供地。地块供地完成后,其空间数据可用来变更地籍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基础地理数据;涉及规划调整的还要调整规划;涉及基本农田变化需要的,要调整基本农田信息。日常的土地利用活动,如开发复垦、生态环境建设等,导致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也需要对地籍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础地理数据、规划数据、基本农田数据进行相应的更新和调整。同时该模式可以用到土管系统的各个科室。土地业务数据流程结构如图1所示。

图1土地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土地利用工作流程构图[6]

优点:这种信息化模式的建立大大减少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增加了工作的准确性;省去了工作很多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降低了其他的办公成本,方便电子文档的保存及随时更新信息;各个环节环环相扣便于管理,在网络上可以很清晰看到每一个地块的动态变化,方便了对地块的监控。

不足:前期投入很高,对人员要求高要深知土地管理过程中相关知识及计算机知识的。

3.1.2 信息化在土地管理中的建设―监控设施在主要地块、矿区、地质灾害多发区中的应用

监控系统是各行业重点部门或重要场所进行实时监控的物理基础,管理部门可通过它获得有效数据、图像声音信息,对突发性异常事件的过程进行及时的监视和记忆,用以提供高效、及时地指挥和高度、处理案件等。随着当前计算机应用的迅速发展和推广,全世界掀起了一股强大的数字化浪潮,各种设备数字化已成为安全防护的首要目标。监控设施具有画面实时显示,录像图象质量单路调节功能,每路录像速度可分别设置,快速检索,多种录像方式设定功能,自动备份,网络传输等特点。

在主要地块、矿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安装视屏监控系统,不仅提高了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同时可以及时了解主要地块、矿区、地质灾害多发区情况以便快速采取相关措施。但也存在着成本高的主要问题。

3.2土地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3.2.1建立科学、健全、合理的制度,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要使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必须有健全合理的制度作保障,要妥善解决好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一些计算机软件应用混乱等没有标准规范的问题,就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标准和制度,以保证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有章可循,从而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使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

3.2.2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土地信息化管理的队伍

人才资源是各项建设中不可或缺的资源,而人才培养是土地管理信息化成功与否的关键。所以要不断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可以有举办一些有关土地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化建设以及相关信息技术知识的讲座和教育培训,以培养出一批高水平和高技能的熟悉土地管理工作的人才,从而为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3.2.3加大在土地管理信息化资金投入,保障是土地管理中信息化建设正常运行。

由于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资金购买设备,所以资金保障是土地管理中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分批、分部门的进行信息化建设,以便资金更合理的应用。

4 结语

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庞大的工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在实现土地管理信息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通过不断加快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本文对全国及霍城县在土地管理中信息化建设现状进行大致分析并分析了土地管理中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以霍城县土地利用中的信息化建设为例提出信息化建设流程结构图,并对霍城县今后土地管理中信息化建设提出了一些个人建议,仅供为今后土地管理中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

5 参考文献

[1]于华.国土资源管理中异构空间数据的整合策略[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08.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息化总体框架》的通知[S].国土资源通讯,2008.

[3]赵俊三,尹鸿瑜,陶本藻,等.省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相关技术问题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2005

[4]杨国清,于正林,论广东省土地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几个问题[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2001,12.

土地管理基本制度范文3

土地管理即土地管理制度,是国家对全国(或某一区域)的土地权属、地籍、土地利用、土地市场和土地税费等在宏观上进行管理、监督和调控的制度、机构和手段的总称。土地管理的范围,包括全部土地资源,涉及到所有土地利用单位。

一、主要内容有

①地籍管理。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和地籍档案管理。地籍管理为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是整个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

②土地权属管理。包括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审核和确认、土地权属变更(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等)、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对违法侵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行为的查处等。土地权属管理是为贯彻、执行基本国策、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技术的手段和措施。

③土地利用管理。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的开发、整治、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计划(中期和年度计划)、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等。土地利用管理主要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实现土地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是土地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在私有制社会中,土地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和巩固土地私有制,维护大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私有权及买卖、出租土地的自由。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土地管理,主要是维护和巩固土地的公有制,并根据客观规律的要求,对土地资源的分配、利用、保护和改造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科学管理,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生产力服务。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依据及资料,包括

①土地法规

②全国各地区和各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分析材料,土地面积调查统计资料,土地质量评价图及说明书

③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如土地证、土地划拨批件等

④有关土地纠纷和违反土地法行为的调查核实资料。

三、中国土地管理的任务体现在六个方面

①查清土地的数量、质量与分布,并进行综合评价。

②制定并贯彻执行国家的土地法规和地方行政机构的土地管理条例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各项土地管理办法。

③确定和保护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主要是确定和保护各土地利用单位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国家对所有土地利用单位进行土地登记;进行土地证明、借用审批和土地的划拨工作;调整和处理土地权限的争议和纠纷,制止乱占滥用现象;调整土地利用单位的边界,消除土地利用缺点,如土地分散、土地插花、土地揳入等。新晨

④掌握土地的数量和质量状况及动态变化。用数字和图表资料系统地记载各类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以及各单位使用土地情况,包括编制土地统计图和土地年报、建立土地登记簿和田块档案等。

土地管理基本制度范文4

关键词:农地管理制度;农地征用制度;农地产权制度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中,土地对经济增长的巨大贡献是显而易见的。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也正努力的构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法治化管理,从而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一、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认为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农地分散程度过高

我国的农地高度分散,分散程度位居世界前列。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家庭承包制,按照土地质量高低、家庭人口数量等因素将农地分配给每户农民家庭。然而这一制度使得我国农地划分过于细碎,不利于生产力的释放。再加上我国的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农地非农化趋势明显,很多地方又需要根据当地人口变化情况来调整及重新分配农地,因此进一步加剧了农地分散的情况。而农地过度分散将会带来许多不良后果,首先农地过度分散将会制约某些现代农业器械、农业设备、先进的管理理念及方法的引进和使用,不利于我国耕地模式的发展,农耕效率也得不到提高;其次,农地过度分散则很难产生规模效应,每家农户各自为阵,产量低、成本高,并且难以扩大规模以适应市场需求。

(二)农地征用制度不完善

我国农地征用制度是基于农地生产功能来进行相应的补偿,然而针对社会保障功能部分的补偿是比较欠缺的,因此农地征地补偿其实是不足的。农民丧失农地之后就失去了在农村生存的根本,因此不得不去城市生活,这些农民进入城市后无法享受到相应城市市民的各项基本福利,生活成本大幅度提高,导致了他们生活水平不升反降。可以说农地征用制度中对农民社会保障补偿的欠缺导致了大量失地农民变成城市边缘化人群,而这些人群正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隐患。农地征用制度需要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前提,城市化的低成本效益坚决不能够以牺牲农民切身利益为代价,因此,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土地征收制度已经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三)农地产权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实际上是土地产权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农地所有权不清晰,产权关系混乱,这些都是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例如,征地补偿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由于土地收益权得不到体现,农地所有权不明造成的;宅基地问题是农民错误理解所有权与发展权之间的关系,没有正确使用发展权所导致的。总而言之,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会带来一系列的不利后果,不利于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不利于耕地的保护、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产生的各种问题,究其原因,可以从制度层面原因及管理层面原因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制度层面原因分析

从制度层面上来分析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现存的问题,主要是农地所有权主体缺位导致了各个集团的利益之争。农地产权关系的不清晰,必将导致农地非农化趋势加剧,农地转变用途变成非农地,其中原属于农民农地所增加的价值就变成了众矢之的。另外,我国城镇土地所有权虽归属国家,但事实上是由地方政府实质占有,因此,农地也就经常成为了地方政府及政府官员获取政绩、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手段之一。

(二)管理层面原因分析

从管理层面上来分析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现存的问题,主要是地方政府角色错位,政府行为背离角色的要求。某些地方政府在行使土地征用权时出现滥用权力及职能错位的现象,如忽视保护生态环境安全职责、保护农民权益的职责缺失、保护土地资源职责履行不到位等。另外,土地管理中,地方政府的职能缺失及角色错位在政策的执行上也有所体现,中央政府监督不力,使得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政绩,基层政府纵容用地人违法违规用地,甚至参与其中。我国土地市场上,农地征用市场的唯一买方以及一级市场的唯一卖方由地方政府一人担任,享有绝对的垄断权,因此政府在管理农地时也很难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

三、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进措施

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进刻不容缓,针对我国农村土地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我国农地管理制度的改进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管理体系

我国农村土地管理体系至少应当具有以下基本职能:对农村土地进行宏观调控、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土地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以及基本的用途、对农村土地合理使用进行规划、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进行相应的规范监督、维护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中央人民政府以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共同管理农村土地,农地管理的权利应当集中到中央政府及省级政府手中。除此之外,还需要一个能够有效行使中央政府及省级政府对农村土地进行管理职能的执行机构。在对农村土地进行管理工作时,为保证管理的效率及公平公正,应当尽量排除地方人民政府对管理工作的干涉。例如,双重领导制较为适合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土地管理部门,而省级以下的部门可以实行垂直领导制。

(二)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

我国的征地法律关系主要反映两类关系:行政与民事关系,其中行政权利是纵向管理,民事关系的调整是横向管理。目前,我国征地立法主要倾向于行政权力,即以纵向管理为主,而征地民事关系的立法则存在着很多的漏洞甚至是空白。另外,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也是造成征用制度存在缺陷的原因之一。基于我国目前的农村土地征用现状,本文建议我国应当适时建立农村土地产权制,严格对经营性用地及公益性用地进行明确区分,并且要对政府土地征用范围及征用权力进行清晰的界定,对政府征用农村土地的规模还应当进行严格地控制及制约,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解决农村土地利益分配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使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走到正确的道路上来。

(三)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进的核心部分在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目前仍然存在着产权主体界定模糊不清或者过于笼统等问题,虽说法律上规定国家拥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权利,土地的所有权名义上归国务院所有,但是实际执行这些权利的部门是市、县级政府,而中央政府及省级政府很难对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及处置权等相应的权利进行执行。如此,首先不利于农村土地的优化配置以及土地的高效利用,其次不利于对农村耕地的保护,再次也容易与现有的财税体制产生一定的冲突。基于此,本文建议我国农村土地的产权可以考虑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明确划分,并从保证农村土地收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控制农村土地发展权、有效保护农村耕地等角度出发,建设一个有效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从而完善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陈辞、马永坤.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下的农民权益保障研究--统筹城乡背景下的成都经验.经济问题探索.2011(8):185-188.

[2]甘藏春.土地管理法制建设若干问题.中国土地.2010(6):8-13.

[3]刘书楷、曲福田.土地经济学.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4年版:335-336.

[4]曲福田、高艳梅、姜海.我国土地管理政策:理论命题与机制转变.2005(4):40-47.

土地管理基本制度范文5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经营管理的单位,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的行业主管机关。

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区、县范围内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查管理工作。

第四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单位名称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有管理机构和同经营管理规模相适应的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三)有规定的注册资金;

(四)有维修、服务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  物业管理单位的设立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申请单位向所在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涉外物业管理单位的设置直接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采用书面形式,并须提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专业人员情况、资金证明、办公场地、管理制度等材料,并填写《物业管理单位审批申请表》。

(二)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接到申请后,先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在15日内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批。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应当在1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的,核发《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

第六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的,应在合并、分立后30日内向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重新办理资质认定。物业管理单位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到审批机关注销《合格证书》。物业管理单位变更法人代表、单位名称、办公地址等情况,均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须将变更情况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备案。

第七条  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单位实行年审制度。

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受年审时应向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统计年报资料;

(二)从业人员机构设置情况;

(三)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书;

(四)物业管理内容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服务、经营等方面。

第八条  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物业管理单位提交的年审材料,对物业管理单位执行国家、本市法律法规、政策及物业管理和服务达标等情况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审验不合格的,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吊销《合格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九条  物业管理单位取得《合格证书》后,一年内未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吊销其《合格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作出吊销《合格证书》决定,须报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

第十条  本规定前,未经审批机关审核批准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自本规定之日起三个月内补办经营资质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另行制定。

土地管理基本制度范文6

【关键词】油田建设;施工用地;土地管理;意见;企业

前言

油田用地主要有生产建设用地和矿区建设用地,生产建设用地,依据生产性质可以分为:联合站、采油队、水队等建设用地,道路现状、井间站之间管线、进井进间进站路占地、井场占地、土油池占地等。其中,生产性用地中绝大多数是井场用地,占土地总量的58%,而且每年都会新增土地上千亩。对于##油田采油厂,生产井大多在农民的耕地里,土地是农民的生活来源,土地供需矛盾大。针对主要矛盾,土地管理部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采油厂实际,根据油田土地精细管理的要求,依靠优化利用土地存量挖掘节约土地潜力的做法,采取了一系列土地管理措施,如:①鼓励油田开发单位利用老井场打更新井,这样不仅实现了地上地下的统筹,而且不断优化存量土地,挖掘了存量土地潜力,更能够形成油气生产与社会、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②建议钻井部门不断创新钻井技术,争取少占用耕地。

一、借助国家土地政策,不断提高土地精细化管理水平

近年来,国家对土地的控制政策日益严格,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日益完善,用地成本逐渐提高、征地所需手续越来越复杂。在困难和挑战面前,油田土地管理部门针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决定练内功,严制度,走精细管理之路。土地管理部门从政策标准入手,借助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土地节约制度”政策平台,认真算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本账”,优化施工作业流程,精细用地现场管理。全面推行“甲方负责制”,由采油厂(甲方)全方位负责征地、临时占地赔偿、工农关系协调等工作,钻井公司(乙方)相应配合,明确了新增建设用地责任主体。这一精细化管理措施充分发挥了属地管理优势,提高了新井运行进度和运行质量,具有同区同价、标准统一、结算及时等优点。同时,不断修订油田用地管理办法,推行“定量定责、定期考核”。其中,新增建设用地结算实行面积、地类、地貌、权属和功能分区的“五要素审核法”,严格实行新增建设用地现场核查制度,否则不予签认结算单据,违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不断采用生产施工新技术,提高节约用地效益

油田生产建设用地有其自身特殊性,设置好打井地点以后,就必须占用耕地,哪怕是在楼区都需要打井开采。因此,如何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如何高效利用土地,是油田土地管理部门重点关注的难题。在采油厂,油井位于农业生产重点区域,油田生产开发区域内80%是基本农田以及沟渠、水库等农业配套设施,在产能建设方案设计过程中,为了最大限度的节约耕地,对于新井在规划设计前,地质部门应该和油田土地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从节约用地的角度出发,进行反复的科学论证,应多打斜井、水平井。对于加密开发井应遵循“尽量避开基本农田和相关的农业配套设施”的原则,由一场一井改为一场多井,这样不断可以节约耕地,而且能够减少征占地费用,又能够受到政府和农民的欢迎。随着科技的进步,油田生产施工工艺水平不断提高,水平井、侧钻井和丛式钻井等新技术在油田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为节约用地,减少耕地的占用创造了条件。

利用老井场打更新井、侧钻井和丛式钻井,既可以节约土地,又可以缓解油气生产与城镇化建设对土地巨大需求的矛盾。以##油田某采油厂为例,这个厂的开发区域位于乡镇规划区内,井场选址空间越来越小,用地矛盾越来越突出。在2012年上半年,就一个产能区块来说,该采油厂就要完成50口新井,按单井井场临时占地数千平方米计算的话,至少需要临时征地数十万平方米。这个厂优化部署井位,50口井组建10组丛式钻井,大约累计节约临时用地二十余万平方米,节约临时征地费用几百万元,同时也减少了永久性占地约为几万平方米,节约永久性征地费用约百万余元。

三、根据相关规定,完善土地占地规范

按照国家规定,油田用地必须在一定的时限内取得土地批准手续,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油田用地长期得不到审批确权办证而按“未批先用”来处理,将会受到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面对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油田抓住报批这一确权登记的关键,从勘测、结算、申请到报批各个环节,完成土地确权工作。在产能建设工程用地前,建设单位先到所在市县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在一个工作期(15天)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确保产能建设工程用地的合法性,在产能建设工程临时用地完成后,及时勘测油田公司产能计划之内的永久性井场、道路、电力线杆等,将永久性用地报批有关资料报送县(区)国土资源部门,为依法用地依法管地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尽量减少新征地

油田建设利用土地方面,要本着“高效、节约、合理、珍惜”的原则,坚持“只要有地可用,尽量不再新征地;只要能用非耕地,就不占用耕地;急用先征、暂不用缓征、能少征不多征;可征可不征坚决不征和有劣地不占好地;能用荒地不占耕地;能用边角地,不占好耕地”的准则,严把项目规划关、选址关和施工占地关。

##油田开发50年以来,拥有大量的土地使用权,开发初期,每口井的井场比较大,并且是“一井一场”,土地利用率普遍不高,有些采油队建设项目存在宽打宽用的现象,油田开发人员必须转变发展模式,树立节约用地理念,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挖掘存量土地的使用潜力,依靠科学技术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油田新增用地,降低用地成本费用支出,提高存量土地利用率。油田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摸底,为最大程度上提高存量土地的利用率和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奠定了基础。在矿区建设上,坚持统筹规划,盘活存量,合理用地。

结束语

油田建设离不开土地,油田建设占地不可避免。为了尽量减少土地的占用量,减少占地费用开支,油田土地管理部门需要联合其他部门,走可持续科学发展之路,不断探索和总结提高土地管理水平的经验,不断创新节约用地新办法,不断提高存量土地的利用率,在保证油田开发的基础上,努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益,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参考文献

[1]孙宏艳关于如何做好油田征地服务工作的几点思考[J].《黑龙江国土资源》.2006(1):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