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税务筹划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公司并购税务筹划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公司并购税务筹划

公司并购税务筹划范文1

关键词:目标企业 并购 税收筹划 措施

一、我国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企业并购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目前并没有被我国企业所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除此之外,理论界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广泛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购买价格将税款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所以,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款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尚未开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备,这使得税收筹划的成长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企业没有意识去选择适合本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的会计政策

现在许多企业管理机制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不则手段的制造利润,却忽略了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税负,从而达到利润的最大化。

二、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动因分析

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是为了获得尽可能大的税后利润。除此之外,促使企业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还存在其他原因,综合起来将其总结为以下两方面:

(一)企业追求节税效应以增大税后利润

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使纳税主体最大限度地取得税后利润。首先,纳税抵减既得利益的直接性以及社会对企业收益补偿的不确定性、隐蔽性和非对等性,是诱发企业在主观意念中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动机。其次,纳税会影响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税收从整体上讲是中立的,但实际中却存在局部的不中立,这些带有优惠性质的非中立税收规定使纳税主体被迫改变投资方向,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机会损失,形成企业的投资风险,税收的非中立性越强,企业承担的投资风险越大。而在整个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的资产交易种类和交易量一般都较大,涉及的税收问题也较多,比如税种的增减、纳税人身份等的改变,如果能在并购中进行税收筹划,自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并购的参与企业节省一部分税款,从而使其获得更大的税后利润。

(二)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实施税收筹划可行空间大

尽管我国的税收法制已经建立多年,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涉税问题也不断产生,相应的税收法制却没有与之同步得到完善,这就为纳税主体将主观的节税动机转化为现实的节税行为提供了可能。另外,政府为了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发展,必然会运用多种杠杆手段,一国的税收法制便是这些有效杠杆之一。在制定税收法制时,考虑到一国地区、行业等资源的分配不均和发展不平衡,就不可避免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无疑为企业依据税收杠杆导向来择取有利于切身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财行为提供了客观可能。所以,可以说税收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一国政府的政策导向为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实施税收筹划提供了温土。

三、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应采取的措施

1、首先要树立税收筹划意识树立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概念

由于多种税基之间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的缩减同时会引起其它税中税基的增大;某个纳税期限内免税,可能会在以后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税;总体税负减轻可能引起其成本费用上升或其他不利后果等等,因此,企业在并购的税收筹划实际操作中应综合考虑,除了要考虑充分利用税法中的税收优惠、纳税递延来获取税收收益外,同时还要考虑这种税收收益对其他相关效益的影响,在所有相关利益中寻找均衡点,以获取整体利益最大化。税负最轻的方案不一定就是税收筹划的最佳方案,只有考虑了企业总体利益最大的税收筹划方案才是最优的。

2、立足企业全局,考虑长远利益,综合衡量企业并购行为中税收筹划对企业经营的整体影响和长远影响

并购行为能否成功完成,除成本因素外还受其它众多内外因素影响。而并购行为是否最终成功,关键更在于并购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与战略重组。税负的减少只是理财手段之一,要与企业其它理财措施结合使用,才能发挥对企业整体的积极作用。况且企业并购行为对并购企业来说,作为一种资本经营方式,只是其众多经营管理决策及行为中的一种,并不是改变企业命运或挽救企业于危难的灵丹妙药。我们不能盲目高估企业并购的作用,因此也不能过分依赖于企业并购行为中的税收筹划这种单一理财措施。

3、把握好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的界限

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避税、偷税于税法精神相违背,是国家法规政策所不允许的。而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规定范围内进行的一种正当活动,是企业对税法进行精心研究和比较后进行纳税最优方案的选择,这是税法政策所引导和鼓励的。因而,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节税行为,不是利用税法漏洞和措辞上的缺陷来避税,更不是违法的偷税。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中,应该充分了解税法的规定,严格按税法规定办事,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防止因疏忽或故意而将正当的税收筹划引入避税、偷税。

4、选择符合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环境及运作机制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的选择会影响应税收益。为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我国企业要注意对会计政策的研究,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来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5、通过企业并购改变企业主体属性来规避税收,达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下面通过例子来简要说明正确运用企业并购改变企业主体属性来规避税收纳税筹划措施来获取整体利益最大化。利用企业并购对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通过并购变“小规模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税法依据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3%或17%),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购货金额×税率(13%或17%);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4%或6%)。

筹划思路: 由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因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往往重于一般纳税人。若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不具备转化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主要是年应税销售额未达标准),则可以考虑并购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来转化为一般纳税人,从而享有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税收待遇。

案例分析: 甲公司为工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购货金额为45万元。另有乙公司也为工业企业,也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购货金额为40万元(以上金额均不含税)。此时,假设甲公司有机会并购乙公司,且是否并购乙公司对自身经营基本没有影响。请对其进行税收筹划。

方案一 甲公司不并购乙公司。

a.甲公司应纳增值税= 60×6%=3.6(万元)

b.乙公司应纳增值税= 50×6%=3(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应纳税额= 3.6+3=6.6(万元)

方案二 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并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由于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则并购后的集团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后,应纳增值税= (60+50)×17%-(45+40)×17%=4.25(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本期少交增值税2.35万元 (6.6-4.25),因此,应当采取并购的方式。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企业并购税收筹划问题研究,对企业并购后的税收筹划问题的简单讨论,一个国家的法律建设,特别是税法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开展税收筹划的方向和方法,加上各个地方情况不同,税务部门对法规的理解也存在差异,都会影响筹划的成功与否。但随着纳税人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企业并购税务筹划不仅会为纳税人所重视,也会为税务机关所接受,所以税务筹划在中国前景广阔。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是一项应当全面考虑、周密安排和布置的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费。”在企业并购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体现出“筹划”这一特点。从资金、时间、业务类型、办事人员质量、数量等各个方面统筹规划,达到最终目的。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是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讨和摸索的问题,我仅就自己的认识谈了一些粗浅的看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燕.企业分立合并中的税收筹划.涉外税收.2007-2.

[2]杨健、钟洪英.浅谈企业并购的税务筹划.税务与经济.2007-5.

[3]张中秀.纳税筹划宝典.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5.

[4]方卫平.税收筹划。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4.

公司并购税务筹划范文2

【关键词】有效税收筹划;企业并购;中国税法;案例分析

一、引言

并购是企业重组的重要形式,同时也是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通过并购,企业可以避 开 进 入 壁 垒 ,迅 速 进 入 目标市场,争 取 市 场 机 会 ,规避各种风险;同时也可以获得协同效应,克服负外部性,减少竞争并增强对市场控 制 力 。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西方国家企业并购已经在西方国家产生和发展了一百多年,西方国家并购的形式多样,并且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关于并购的法律法规制度。相比之下,我国并购重组的发展要晚得多,从改革开放至今也就三十多年的时间。但在这短短的三十年间,我国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不断改善,新企业、大企业不断涌现,完善的竞争机制促使企业做大做强,并购变成为企业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选择,我国的企业并购数量与规模也随之不断地增加与扩大。

企业并购十分复杂,涉及股权的转移,所有权的转移,资产的转移,现金流动,融资等诸多方面。相应的,并购过程中涉及的税务处理也更加的复杂,比如涉及资产的转移是否要征增值税,涉及不动产的转移是否要征营业税,转让合同会涉及印花税等。这其中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最为复杂,既要考虑前述几种税收的影响,还要根据并购的交易结构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二、KM中国并AT企业并购模式选择的涉税分析

KM集团是一家注册地在美国的工业设计企业,主要从事与工厂、楼宇、环境保护相关的自动化设计。2005年,KM集团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企业,即FX工业自动化工程企业(“FX企业”),负责亚太市场的投资管理。同年,FX企业与另一家新加坡本土企业在新加坡共同投资设立YX工业自动化工程企业(“YX企业”),并持有其75%的股权。YX企业主要从事环境保护自动化设计和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其业务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地区。(相关投资架构可参考所附股权结构图)

KM集团于2008年进入中国的环境保护自动化设备市场,2008年3月,FX企业在上海投资设立了FY(中国)投资有限企业(“FY中国”),负责投资管理法易集团的在华业务。同年9月,FY中国与一家中国大陆电子设计企业共同在上海投资设立了KM中国工程设计有限责任企业(“KM中国”),FY中国持股80%。KM中国主要从事与环境保护自动化设备相关的工程、电路设计,并从事相关设备的安装、检测等服务。2011年KM中国年度设计类业务收入达5,000万人民币。自设立之日起,KM中国除了对外承接业务外,还根据集团的统一安排参与执行YX企业和中国大陆客户签订的销售及服务合同,具体的业务模式如下:

YX公司与中国大陆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YX公司将分别履行以下义务:

(1) 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提供环保工程所需设备的设计服务;

(2) 根据设计成果,定制并向客户销售设备以及工程所需器材;

(3) 提供设备售后安装、测试和调试等服务。

因此,YX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分别对应于上述各项服务内容,且在合同中作分别列明:

(1) 设备设计费

(2) 设备、器材价款

(3) 安装、测试和调试服务费

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考虑,YX公司不向客户单独提供设备设计服务;同时会在业务合同中约定,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与设计有关的知识产权归YX公司所有。

合同执行过程中,设备设计工作实际由KM中国的设计人员在上海完成;YX公司安排设备、器材成品由海外装配地直接运至客户所在地;售后安装、测试和调试等服务,则根据KM集团内部的统一安排,由KM中国在客户现场提供。

中国大陆客户向YX公司支付全部合同价款,YX公司在账务上按合同价款全额确认收入。

YX公司不向KM中国支付任何款项,故KM中国在账务上不确认服务收入,其员工从事设计,以及售后安装、测试和调试服务所发生的有关支出由KM中国自行负担,在账务上已记入KM中国的成本费用。

KM中国自成立以来一直为营业税纳税人。

YX公司在中国大陆的每个合同项目均各自独立,互不关联,且每个项目均在3个月内完成。

近年来,中国本土工业设计企业日益壮大,KM集团在华业务正面临激烈的竞争,其原有的品牌效应和技术优势在逐渐弱化。为了应对不断升级的同业竞争,并在确保原有市场份额的同时实现规模效应,KM中国拟进行以下商业安排:

KM中国将于2012年年末左右收购上海一家企业(“AT企业”)持有的从事环保自动化设备业务的A、B、C 三家企业的股权。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AT 企业截至2012年9月30 日的资产状况如表2-1所示(假设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

根据初步的谈判结果,双方同意按股权评估后的公允价值(即800万人民币)进行收购交易,KM中国将以AT企业为对象增发相应价值的股票用于支付收购对价。

KM集团将视野也投向了中国大陆其他地区,拟由FY中国于2012年10月?12月期间分别在南京、深圳、厦门、杭州设立子企业,在当地开展楼宇自动化设备的工业设计及相关业务。预计自2013年起,FY中国将向FY集团所控股的所有在华企业提供包括营销支持、市场调查、采购及成本安排、信息技术支持、人力资源和法律支持等在内的一系列共享服务,并按服务成本加成8%的价格向各集团内企业收取服务费(假定该收费价格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对于KM中国收购AT 企业持有的A、B、C 三家企业股权的交易:

(1)请分析该交易能否适用财税[2009]59号文件中规定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并说明理由。若可能,请说明还需要满足哪些其它条件。

(2)假设KM中国收购AT 企业持有的A、B、C 三家企业股票(即首次交易)后,由于管理风格等多方面的差异,本次收购并未达到预期的商业效果。因此,KM中国和AT 企业在完成首次交易的一年半以后决定终止合作,分别按照公允价值出售了各自持有的A、B、C三家企业股票和KM中国的股票以套现(即第二次交易)。请比较分析首次交易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或一般性税务处理,将对AT 企业和KM中国在两笔交易中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所产生的影响,并说明首次交易采取哪一种税务处理对集团更为有利。

参考分析:

根据财税[2009]59 号文件,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其中,“实质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产生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因此,KM中国收购AT 企业持有的A、B、C 企业股权可能可以认定为企业重组中的“资产收购”交易。其中,KM中国系受让企业,AT企业系转让企业。

财税[2009]59 号文件对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资产收购列举了五项实体性条件,具体分析参见表2-2:

除实体性条件以外,重组交易当事方还需依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与重组相关的资料,以进行备案,否则不得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操作上,可由资产转让方AT企业作为重组主导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性的确认申请。

上述资产收购交易也可视为三笔股权收购交易。根据59 号文件的规定,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股权收购必须满足被收购股权比例不低于50%的条件。其中A企业的股权比例低于50%,B企业与C企业股权比例超过50%。A企业即使满足了上述所有条件,也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B企业与C企业在满足了上述所有条件的基础上可以使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通^上表分析,在仅考虑所得税税负的情况下,尽管首次交易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递延了AT 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时点,但就KM中国前后两次交易的企业所得税总体税负水平而言,特殊性税务处理反而要高于一般性税务处理 。然而,该交易是采取哪一种交易结构与税务处理方式更好,其实并没有确定的答案。相关企业(KM中国,AT 企业)及其股东,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结合自身的现金流情况,以及业务需要,做出适合自身情况的判断。

三、基于该案例的无差异分析

前一节的案例分析运用的是第四章中所提的第二种税务筹划思路:条件相同寻找最大税后收益,即假设交易对价无差异,寻求税后收益最大化的交易结构。下面本文将运用第一种税务筹划思路对改案例进行分析筹划,即:假设目标企业的税后收益无差异,寻求最低的购买价格。为了方便分析,将对该案例的一些条件做一定修改。假设上海法易直接收购AT企业的全部股权或者资产,无论上海法易选择何种收购方式,其愿意付出的最高对价为1500万元,AT企业愿意接受的最低对价为其资产或股权的账面价值(假设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以股东或企业的税后收益和购买成本为标准,求最优的并购模式。

(一)目标企业无差异价格分析

四、建议

企业并购中的税收筹划不同于企业其他方面的税收筹划,它更加的复杂,涉及多个纳税主体,税务筹划是在并购交易中进行的,而并购模式的选择从一开始就决定了税收筹划的方向。并购模式的选择从根本上讲是一个谈判与博弈的过程,并购方案的达成很大一部分决定于交易双方甚至多方的谈判与博弈结果。正如前一章案例分析所展示的结果,在使目标企业或目标企业股东税收收益无差异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交易收购方的收购成本有所不同,这就需要收购方通过与被收购方或被收购方股东进行谈判,尽量让被收购方接受最低收购成本的交易结构。因此,沟通在并购中就极为重要,交易各方尽力使其他交易参与者清晰的了解各方的情况,使整个交易环境与内容清晰透明,在充分博弈的基础上寻求能使各方满意的最优并购模式。

参考文献:

[1] 林汝捷.关于企业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的研究[J].会计师.2013(15)

[2] 田隽.关于税收筹划的风险及防范[J].中外企业家.2013(11)

公司并购税务筹划范文3

关键词: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探讨

一、企业并购的优势

在现有的企业管理策略下企业并购是指企业之间的收购行为,即企业公司通过经济补偿、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获取对其他产业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资产,我们称之为企业并购。企业并购是企业运营的一种重要的发展方式,企业并购是实现企业的重组,资源的分配调整中一种重要的发展手段,特别是当企业要进行自我突破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时候,企业并购可以帮助企业得到全新的行业技术,使企业在突破发展过程中降低不必要的发展风险,充分利用好企业并购技术可以使企业内部的效益日益增长,实现企业的规模发展,实现协同效应,提高公司资源的利用率,使用最低的投入达到企业资源的整合为企业本身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

二、税收筹划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外国引进一系列先进的企业管理概念,税收筹划便是其中最为显著的企业管理概念,税收筹划这一概念在我国的定义竟不相同,有人认为税收筹划是一种节税、省税、避税和税负的转移,另一种观念则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作为节税的一种经营理念。经过对其多种定义的分析梳理的情况下得出,税收筹划是指在于法律责任允许的前提下纳税人通过企业在发展经营和财务的实施和计划中合理利用资源,优化纳税方案,从而实现节税、省税,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根据税收筹划的观念与概念的需求,企业在实行税收筹划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的时候是一个艰难的决策过程。第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遵守一切法律责任法律法规是企业一切活动的基本原则,超出法律范围的时候企业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第二,税收筹划应该做出企业本身的利益分析。当税收策划的成本过高那么对其实施税收筹划便有些不值得;第三,在整体布局的前提下来实施税收筹划。最后,当纳税事实已经出现,需要纳税的项目和计税的依据都成为事实,但却没有提前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如果在进行税收筹划便是违反了法律法规,便不是节税而是偷税。所以我们要加强对政策的理解和认知,减少存在的防范风险,第一时间进行税收筹划方案的改调,最终为企业的发展实现提升的目的。

三、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凭证的完整性

税收筹划一直是企业购并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在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检查前提下,我们需要将企业的税收凭证完整的保存下来方便日后的查找。而现如今的企业税收的记录和保存从不同方面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账簿中的记账凭证记录并不合理,保存的方法也不够严谨,对于未来未知的企业纠纷,不能够提供强有力的证明使其化解。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纳税期依法纳税但是并不是说明企业纳税义务的结束,在企业进行并购的过程中,由于受到经济市场监察不充分,有些企业会通过并购手段来实现转嫁债务、偷税漏税,很多企业由于会计账簿中的税收凭证不全面,对其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纠纷,使企业整体的经济利益得不到更好的发展。

(二)筹划方案的前瞻

企业在并购计划之前就要制定好税收筹划方案,税收筹划方案就是企业实施方案的前提,如果在企业完成自身制定实施方案在来制定税收筹划便失去了税收筹划的概念而是为了实现偷税漏税施展出不合法的手段形式。针对国家税法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调整性较大,我国的很多企业策划中,导致税收筹划效果不显著的原因就是由于其对税收筹划意识观念不够强烈,思想不到位,不能够利用国家税收政策减少并购方案中税收负担,所以企业在进行并购计划过程中,要第一时间对税收筹划进行规整,从而减少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

(三)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随着大量的利益驱使下,很多企业在进行并购过程中违背了法律责任,使国家出现严重的税收损失,使资本主义市场出现了严重的不稳定情况。在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公司业务逐日增多的情况下,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从中触及税务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所以在这种氛围下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要求逐步提升,一些企业在违反税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实现并购,大大增加了企业并购的风险,不但不能实现企业的并购规划反而还危及整个企业的正常发展。

很多企业忽略了在税收筹划过程中整体地考虑众多方面因素,企业大多数在并购过程中只注重怎么节税,减少企业税负负担,从而导致实施税收筹划失败。

四、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方案优化措施

(一)加强税收筹划意识,实现事前筹划规划

在企业进行并购的过程中,要强化企业对于税收筹划的意识,加强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规划与管理。首先,企业要认清本身并购实际,建立起成熟的税收筹划机制,对企业在实现并购项目中的税收筹划,实行评估与策划,加强企业的节税能力,减少企业为并购所付出的成本,提升企业的经济发展效益。然后,通过设置相应的部门组织,提高企业税收筹划的专业性,达成企业的筹划要求。最后,对于加强每个环节的税收筹划与掌控,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助力。

对于企业来说税收筹划是企业并购事前的规划,所以增强事前筹划才可以使税收筹划更好地开展。首先,需要提升企业对于事前筹划的适应性,加强税收筹划的能力,随着时展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对于税收整体的筹划是企业并购不可容缺的一部分;然后,对于国家的税法与政策在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发展中不断的改革与变动,企业更要增强对税收政策的适应力,加强企业对于税收政策的认识与了解。从而增加对于国家政策的服从能力,提高企业整体水平的稳定发展。

(二)完善风险评估系统与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在实施并购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极大的风险,所以在风险评估这方面企业要不断完善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对于税收筹划的认识,使企业在并购过程中风险降到最低。首先,根据企业的并购过程中提升风险意识,政策风险企业一定要注重起来,所以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一定要增强对于国家政策方针的理解与认知,在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利用国家的政策得到控制使其影响达到最低。最后加强企业相关部门人员的知识梳理,听过企业培训使其风险意识得到提升,同时企业也要引荐一些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从而避免企业在并购过程中需要承受的风险。

对于可能对企业并购产生影响的因素,企业要在并购的同时结合本身企业发展的需求,来减少此类的影响,所以,针对企业并购的规划来说我们首先要完善税收筹划的规划,加强企业对于节税和成本控制的能力。然后,企业要通过对于整体需求来考虑在实施并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从而及时地加以控制,提高企业的发展效率。最后,控制企业并购时候的成本,在实行并购计划的时候要加强对于各个部门人员的交流与探讨,加强整个税收筹划方案的完整性,进一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并购支付方式中的税收筹划

F金支付有一定的自身缺陷,使其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会为其带来一定的风险,现金支付会使公司承受巨大的现金压力是一项巨大的即时现金负担。

股权支付可以避免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的任何税务支出,但是对于未来的企业税务会有一定影响。可以达到延期进行纳税的好处。股权的支付有不同的具体类型,所以其处理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虽然股权支付不同于现金支付,可以缓解企业的经济压力,但是股权支付并不能得到目标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税收抵免,股权支付也存在着股权稀释风险。

相对于现金支付与股权支付来说,混合支付相对来说具有很大的灵活性,现金、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组合的支付方式我们称之为混合支付。国家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在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或股本账面价值)20%情况下,并购企业接受被并购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需与被并购企业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认。所以企业要在这比例是大于20%还是小于20%的程度上做出精打细算,得出有利的方案结果,与之同时,并购企业在混合支付中的非股权方式使用了公司债券或者可转换债券,债券的利息不仅在所得税之前扣除,从而减少了资金周转不开的问题,更可获得一部分抵税利益。债券支付使现金支付的时间延缓,推迟了资本收益税的负担,从而减少了税务的负担。

结束语

税收筹划是企业并购规划中不可缺失的规划前瞻,企业要加强相关部门员工的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从而实现让税收筹划可以更好地为公司展开企业并购的计划,降低成本,减少并购风险,实现企业省税、节税。从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提升企业资本市场的竞争力,是加速企业的经济快速发展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公司并购税务筹划范文4

【关键词】跨国并购;融资;风险控制;税务筹划

引言

跨国兼并与收购是经济全球化的动因和结果之一,部分中国企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又好又快地发展,积累了雄厚的实力,并渐渐成为国际并购市场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并购业务因复杂而与风险结缘,跨国并购因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管制、公司治理结构、税务、外汇政策、金融体系、市场开放程度、文化差异等诸多因素而更加复杂,风险更加难以控制。因此一个成功的国际并购案例背后往往体现了并购一方卓越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水平。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重点分析现金收购交易中融资风险的识别与控制,并从降低财务成本的角度,深入分析税务筹划在融资结构设计中的应用。

一、并购融资的风险分析

(一)融资风险

企业并购的融资决策会对企业的资本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并购的融资财务风险主要是指与并购保证和资本结构有关的资金来源风险。包括资金是否在数量上和时间上需要保证,融资方式是否适合并购动机,债务负担是否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等。企业通常可采用自有资金、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等融资渠道。由于并购动机不同及并购双方收购前资本结构的不同,使得企业并购所需的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自有资本与债务资金的投入比例存在差异。但对主并企业来讲,短期借款方式的还本付息负担较重,若资金安排不当会陷入财务危机。当并购是为了持续经营而目标企业的资本结构不理想时,主并企业就要针对目标公司负债偿还期限的长短和维持正常经营资金量,进行不同投资回收期和借款结构的匹配。如果债务融资的资金需要量与期限结构没有根据并购资金需要量与资本结构的现状来安排,就会因并购后利息负担过重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

笔者认为,影响主并企业的融资财务风险有两大因素:一是融资能力。即是影响企业并购融资最重要的因素,因为如何利用企业内、外部的资金渠道按时足额的筹集到资金,是关系到企业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融资能力包括内源融资、外源融资两方面。内源融资能力主要取决于该企业可以获得的自有资金水平及有关的税收折旧政策等,一般内源融资资金成本较低,但受企业自身盈利水平的限制,而且过多的运用内源融资,往往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外源融资能力主要指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等融资方式,取决于外部融资渠道的多寡、企业的获利能力、资本结构及市场对企业的态度等。二是融资结构。包括企业资本中债务资本与股权资本结构。债务资本中包括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结构等,企业融资结构是否合理,是影响融资风险的一个主要因素。当并购后的实际效果达不到预期时,实际经营利润率小于负债利息率时,就可能产生利息支付风险和按期还本风险。在以股权资本为主的融资结构中,对外发行新股意味着将企业的部分控制权转移给了新股东,如果普通股发行过多,原股东可能丧失控制权,主并企业反而面临被收购的危险,而且当并购后的实际效果达不到预期时,会使股东利益受损。

(二)支付风险

企业并购的支付财务风险,主要是指与资金流动性和股权稀释有关的并购资金使用风险。常用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现金支付(包括自有现金支付,债务融资现金支付和股权融资现金支付)、换股并购、杠杆支付和混合支付等方式。支付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现金支付产生的资金流动性风险以及由此最终导致的债务风险,二是股权支付的股权稀释风险,三是杠杆支付的偿债风险。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不同的支付方式将向市场投资者传递不同的信息,是影响并购财务风险的重要因素。

影响企业并购支付财务风险的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现金支付。要使现金支付不存在风险,就必须使预期现金净流量的增量现值之和大于现金支付额,反之则预期现金净流量的损失就落在收购方股东的身上。当现金支付成本扩张,债务负担过重,资金来源期限结构安排不合理,短期融资不足时,很容易给收购方带来资金流动性压力,这时如果并购后新公司的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质量不高,变现能力不强,就会产生资金流动性风险,而资金流动性风险是现金支付风险最突出的表现。

二是换股。总体上收购方股权支付风险主要来自于预期价值增值状况,股票交换扩大股东的基数,导致并购当年或以后数年的每股收益下降,当投资者对被并购企业在合理时期内恢复每股收益的能力表示质疑时,过高的每股收益稀释会使主并企业的股价受到惩罚,表明换股比例导致的股权稀释是换股支付方式最主要的风险。

三是杠杆支付。在杠杆支付方式下,由于债务风险放大导致的偿债风险是其最大的风险,这取决于整合后的目标企业是否有稳定足额的现金净流量和债务的期限结构安排。杠杆支付也有股权稀释风险,从形式上表现为杠杆支付如何相对于股权支付提高了每股收益的增长,但债务放大了收益的波动并掩盖了股权稀释的程度,因此可能比股权支付风险更大。

二、积极税务筹划,降低融资财务成本

(一)国际并购融资涉税分析

一般来说,并购方需通过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作为收购载体。在何处设立SPV,则要综合考虑企业所得税、利息及红利预提税、资本弱化等税务问题,如果交易结构设计不当,将会大大增加并购的财务成本;因此,税务结构是国际并购项目融资方案设计中最关键的一环,融资方案与税务结构的妥善结合,将使并购一方获得长期的税务节约。

1.企业所得税

并购方一般选择在所得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设立SPV,但在设计融资方案的整体税务筹划中,对所得税的筹划还要结合利息及股利预提税综合考虑,以取得综合效益最大化。

2.利息预提税

有的国家或地区针对利息征收预提税,而按照国际银行贷款惯例,利息预提税由借款人负担。因此,借款人除了考虑贷款本身的资金成本以外,还要重点考察贷款人所在地是否有利息预提税的负担。对杠杆收购的交易而言,收购方一般都会避免从有利息预提税的国家或地区的贷款机构贷款。

3.股利预提税

有的国家或地区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资本留在本国继续投资,会限制汇出境外的股利分配,通常采用税务手段如征收股利预提税实现上述目的。并购方需要考虑清楚SPV的功能定位及未来通过现金股利回收投资的可行性,避免不必要的税款流失。

4.资本弱化限制

企业投资方式有权益投资和债权投资。由于以下两方面原则,企业往往愿意采用债权投资,相应减少权益投资。首先,由于债务人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抵扣,而股东获得的收益即股息却不能在税前扣除,选择借债的融资方式比权益的融资方式,从税收的角度来说更具有优势;其次,许多国家对非居民纳税人获得的利息征收的预提所得税税率,通常比对股息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采用债权投资比采用股权投资的税收负担低。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同属于一个利益集团的跨国公司来说,就有动机通过操纵融资方式,降低集团整体的税收负担。纳税人在为投资经营而筹措资金时,常常刻意设计资金来源结构,加大借入资金比例,扩大债务与权益的比率,人为形成”资本弱化”。因此,许多国家在税法上对关联方之间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做出限制,防范企业通过操纵各种债务形式的支付手段,增加税前扣除、降低税收负担。

5.反避税条款

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再次引发国际社会对“避税天堂”的诟病,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立法将反避税条款作为维护税收、公平税负监管的兜底性条款,主要目的在于打击和遏制以规避税收为主要目的,其他反避税措施又无法涉及的避税行为。如果对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税收利益而并非出于正常商业目的安排不进行制约,势必造成对其他企业的不公平,破坏公平市场环境。一般反避税条款用以弥补特别反避税条款的不足,有利于增强税法的威慑力。面对各种各样新的避税手法,必须要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般反避税条款规定对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进行调整,是指税务机关有权对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的安排进行调整。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必须存在一个安排,即人为规划的一个或一系列行动或交易;二是企业必须从该安排中获取”税收利益”,即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三是企业获取税收利益是其安排的主要目的。满足以上三个特征,可推断该安排已经构成了避税事实。

(二)案例分析:税务筹划在融资方案中的运用

笔者曾参与一宗跨国并购交易,金额超过20亿美元,负责融资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以下就该成功案例分析税务筹划在融资结构中的有效运用。

1.缩写及符号释义

符号 释义

COD(A国) 并购发起方

ANGEL(B国) 目标公司

SPV1(C国) COD的全资子公司

SPV2(D国) SPV1的全资子公司

SPV3(B国) SPV2的全资子公司,收购主体

2.交易结构

3.有关国家的税项及税率

税项 B国 C国 D国

利息预提税 没有该税项 没有该税项 对A国10%

对C国15%

股利预提税 对D国5%

对A国15%

对B国25% 没有该税项 没有该税种

企业所得税 28% 16% 18%

资本弱化限制 债务/资本〈=4倍

4.有关税项及税率在融资方案设计中的应用

(1)对B国

利息预提税 没有该税项 来自B国的债务性资金将具有税务优势

股利预提税 对D国5%

对A国15%

对B国25% 对C国的股利预提税较低,所以在C国设立一个SPV2作为SPV3的控股公司; SPV2还可以作为COD日后整合海外业务的平台

企业所得税 28% 将SPV3和ANGEL合并,形成一个纳税主体,并最终实现债务下沉,利用ANGEL自身的现金流还款

资本弱化限制 债务/资本〈=4倍 在SPV3层面,COD资金进入的形式为权益性资金:债务性资金=4,用足4倍的限制,充分享受债务利息的抵税作用;

(2)对C国

利息预提税 没有该税项

股利预提税 没有该税项

企业所得税 16% 适宜作为债务资金的来源地

资本弱化限制 无

(3)对D国

利息预提税 对A国10%

对C国15% 避免从D国银行借款

股利预提税 没有该税项 适宜在该国设立投资公司

企业所得税 18%

资本弱化限制 无

(4)融资结构

(5)该融资结构的特点分析

是典型的LBO(leverage buy-out)杠杆收购结构

利用财务杠杆COD只需要投入较少量的自有资金便可获得较大金额的银行贷款用以收购目标企业

通过债务下沉实现COD收购ANGEL所形成的债务最终成为ANGEL本身的债务

COD通过杠杆收购可以取得纳税利益,债务资本的利息支出可在税前扣除

通过设立SPV融资避免对COD资产负债结构的直接影响

COD承担有限风险

通过ANGEL的现金流还款,避免对COD本身现金流及损益的影响

结论

跨国并购融资与交易结构是相辅相成的,交易结构会影响并购融资的成本,而融资成本会最终影响交易成本,影响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并购融资的风险控制不仅要着眼资金成本,更要考虑合理税务筹划,以便长期节约税款。不同交易结构导致的税负不同对融资成本的高低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跨国并购融资必须充分利用合理税务筹划以控制财务风险,降低资金成本。

参考文献:

公司并购税务筹划范文5

一、企业并购重组财务风险类型

1.价值定位风险

目前,企业并购重组时所面临的财务风险类型有很多,其中价值定位风险是一种常见的财务风险类型。财务管理过程中对目标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或者定位的时候,要对其价值进行有效的定位,这是并购活动开展的重要前提基础,也是必要的业务程序;只有对其进行合理的价值定位,才能获得投资的成功。同时,价值定位的正确与否,关乎目标企业在收购过程中的经济利润能否得到提升,但是由于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之间在价值定位的逻辑与理念上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同时二者之间存在信息交流不对称的问题,或者相关财务报表内容缺乏真实性的可能,这些因素都会致使企业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

2.融资支付风险

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面临着融资支付风险。随着行业之间竞争趋势的不断加大,很多企业为了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开始扩大经营范围,而这会导致部分企业在实际财务管理时所面临的风险增多,其中就包括融资支付风险。有效的资金来源渠道是确保企业并购投资工作顺利展开的重要前提,但由于企业自身管理不当,使得其在并购过程中面临较大的融资支付风险,这类风险若不能及时处理,会对企业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再者,企业并购的资金大部分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或者来源于外部的资金途径,如贷款或股权融资等,都会面临着一定的融资支付风险。最后,资金筹集不当会加大财务风险,企业并购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而支付资金时会存在很多影响因素,使企业面临风险,不利于其资金流通。

3.营运风险

营运风险也是并购重组后常见的财务风险类型。该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在前期收购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地了解或考虑各种经营因素,以及管理模式对自身经济效益的影响,从而出现业务流程或经营理念不同导致协同效应无法达到预期的问题,使自身面临较大的营运风险。而财务管理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购完成后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财务管理工作在被并购主体中顺利展开,确保实现自身经济效益。但是实际上,很多企业在收购前期更多地侧重业务的契合,而并未充分考虑各种管理因素,这样就会造成后期无法顺利过渡,产生诸多问题,轻则造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难以顺利展开,严重时甚至会造成企业并购无法顺利完成。

4.投资损失风险

企业并购重组本身是一个资本行为,其目的在于帮助企业朝着良性方向健康发展,进一步在变化莫测的市场行业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但是鉴于管理者在前期并购过程中没有对并购目标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和分析,从而未能发现并购目标本身存在的隐性债务或经营风险,进而导致自身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因为很多并购重组项目的盈利性在调研阶段是难以准确预测的,企业往往是在实际并购重组后才发现被并购企业并不能为自身带来更多的经济利润,同时企业也经常因为一些前期忽略的细节因素而难以实现投资利益的最大化。投资回报率低,很可能使被收购企业经济效益受到影响,同时也会使并购企业自身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若不能及时处理,会对企业现金流和财务指标等因素产生不利影响,并进一步影响其他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5.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也是目前并购重组业务中的常见风险。随着企业经营管理理念的不断成长,税务筹划已经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相关税法规定范围内,进一步对自身正在进行的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统筹安排,这样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成本消耗,能为企业自身经济利润的提高奠定良好的基础。但是实际上,很多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时并没有充分考虑税务政策变化、政策解读认定不同、区域化差异等因素所导致的税务风险,从而使企业陷入较大的税务风险之中。筹划时,参与的企业相关人员有时风险意识较低或综合业务水平不高,制定出来的税务筹划方案存在漏洞,一味追求税务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方案的合理性。此外,税务筹划人员没有积极与税务部门进行有效的联系,这也是使企业税务筹划风险进一步加大的又一重要因素。

二、企业并购重组中财务风险成因分析

1.决策中的风险

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很多企业开始认识到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的并购重组时,存在的财务决策风险往往比较隐蔽,而且涉足的领域较广,因素较多,在很多情况下会与业务问题交织在一起,因此需要借助各类专业意见进行综合判断。决策阶段并购风险产生的原因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深入分析。

第一,决策过程中需要参考的因素较多,并购业务可出于市场规模、产业链延伸、渠道拓展等诸多目的,并购标的好坏也很难通过单一的财务指标进行判断。更多情况下,企业不会将财务风险作为最主要的参考因素,而这也为风险的滋生打下了基础。例如,很多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会以战略眼光来对企业战略目标进行分析,但其最终的目的是获得更高的利润,而在此过程中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就会造成决策失误。第二,对于目标企业并购重组所获得的收益会因后续宏观环境的变化而产生偏差。例如,很多企业在做出并购决策时会将行业政策、金融环境、市场情况等多诸多要素作为并购预测的基础前提,而后续相关环境的变化,会使得企业采购成本、融资成本等超出预期,进而降低了盈利能力,这对于企业未来发展无疑是不利的。

2.运作中的风险

企业在并购重组运作过程中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产生于操作环节。完整并购从确定意向到业务完成往往需要经历谈判、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工商变更、税款缴纳等环节。运作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为业务流程的不熟悉以及信息不对称等。例如,股权收购协议对于价款支付的约定,就关系到并购方资金风险的把控,进度过快就失去了要求被并购方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税款缴纳以及其他各类约定义务的主动性,同时也会对并购资金的匹配提出更高的要求;而进度过慢又会影响双方融合的节奏,同时对合并报表范围的认定也会产生一定影响。此外,若采用股权等非现金对价的方式进行支付时,资产价值也可能发生波动,有可能产生非必要的纠纷。再如,每个地区工商税务变更流程不一样,在办理过程中有时可能会因为先后顺序或资料准备不完善等因素而严重影响并购进度。如果变更手续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办理,那么这些中介机构及其人员会因为服务的中断而要求企业支付一定比例的佣金,会给企业带来不便。

3.过渡中的风险

部分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存在过渡风险,具体可以从业务过渡和管理过渡两个层面进行深入分析。首先,在业务过渡方面,并购的目的一般在于规模扩充或产业链延伸,无论横向或纵向发展,都必须基于业务的协同效应以创造更大的价值。在横向并购中,业务边界的设定是新老主体最重要的过渡工作,一旦边界划分不清晰,就可能发生内部竞争或业务空挡的情况,造成公司损失。在纵向并购中,价值定位则是过渡期的重点,新并购主体在集团整体业务中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关系到新老主体如何进行对接,如何制定毛利水平,如何设计内部交易流程等诸多财务问题,设计缺陷会影响后续协同效应的发挥。就管理融合角度而言,被并购主体在被并购前可能内控相对薄弱,或已经形成一套自有的内控体系,前者需要并购公司尽快将自身内控灌输到新主体内,从人员、制度,考核等多个维度加强对被并购公司的控制;后者则更加复杂,强行的文化输入可能起到反作用,需要逐步对被并购主体进行同化,有时还需要制订过渡期一系列的不同流程、制度的对接原则,以保障顺利过渡。内控的过渡对于逐步加深对被并购企业的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否则并购业务仅流于表面,不但业务不协同,而且还会严重影响公司财务的合规性,有时还会因为法律问题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

三、企业并购重组中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1.确保计划的可行性

为降低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不必要的财务风险,需要确保并购重组计划的可行性。首先,在前期制定并购重组目标时,需要结合企业实际发展状况展开,还要对企业财务状况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所设立的并购重组计划的可行性,从而规避不必要的财务风险。当然要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制定可行的计划,更要对并购重组对象的综合实力以及内部资产结构进行全方位的了解,进行认真核实和分析,这样才能够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其次,要准确地去判断企业品牌的形象及其价值,通过制定可行的并购重组计划,帮助企业达到缓解财务管理压力的目的,让其各项经济活动能够顺利有序地展开,进而提高综合竞争力及社会收益。最后,要对企业在实施并购重组计划时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其外部环境及其条件进行深入分析或预测,这样才可能够规避财务风险,确保整个并购重组计划工作可以顺利地展开。除此之外,面对并购重组过程中的财务风险,相关管理人员要认真地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地控制财务风险,确保并购重组作业顺利实施,进而为企业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2.优化融资结构

很多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面临着融资结构风险,需要采取优化融资结构的措施进行解决,具体要做好以下环节的工作。首先,选择恰当的融资支付方式。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很多企业认识到财务管理中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由于在实施并购重组时面临的融资支付风险比较大,所以必须要选择一个恰当的支付方式及融资渠道。其次,企业要对自身偿债能力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要站在融资结构的角度优化支付方式,避免资金到位不及时对并购重组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当然最为直接的方式是通过贷款或者质押等多种形式获得并购资金。这样一来,既能够实现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又能降低财务风险且确保并购重组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3.完善风险评估机制

随着国民经济的稳固增长,很多企业的风险识别能力得到了提高,但拟在并购重组过程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财务风险,就需要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以往由于风险评估机制的缺失,常使得企业在并购重组操作时面临较大的风险,如何规避该风险则需要结合企业多年的实践或者借鉴优秀企业并购重组的实际案例建立一个可行的财务风险评估机制,并引导各级员工严格围绕风险评估的内容展开操作,这样才能够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

同时,企业管理人员应了解并购重组时产生财务风险的因素往往有很多,所以必须要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对财务风险进行动态监督且采取对策去规避风险。通过建立动态形式的风险评估机制,确保评估机制内容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例如,企业通过多方调研预测到目标企业存在较多的现金流,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估值风险;对于注册变更风险需要综合各方信息,提前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或者在现有风险评估机制中加入有关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后续并购重组操作顺利展开夯实基础。同时,企业要对财务风险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及跟踪,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去规避,这样既能确保其他经济活动的顺利展开,又能为自身带来更大的利润和社会收益。此外,要定期对所设立的财务风险评估机制落实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只有这样才能够顺利地完成并购重组项目计划。

4.制定过渡期重组方案

伴随着市场经济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入,很多企业为了确保并购重组项目计划能顺利实施,必须要制定过渡期重组方案,或者在重组方案中,采取措施整合长期存在的战略、财务资源等。

首先,企业可以通过设计过渡期重组方案规避财务风险,当然也要结合重组工作现状加强财务管理规划,确保整个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朝着理想化方向顺利展开,通过制定过渡期重组方案,或者是财务管理规划帮助企业规避过渡期的财务风险。

其次,企业要对自身内部结构进行适当的调整,相应的财务管理体系要进行逐步优化,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将过渡期潜在的财务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而在最大限度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确保过渡期重组过程相应的财务风险可以有效被控制。通过有效的方法全面地提高并购重组管理工作质量,以及为企业后续经济活动发展提供更多的数据支持。

最后,企业并购重组之前都有其发展战略的制定,整合后各自的发展战略存在重叠或者错位之处,需要采取措施防范战略整合风险。例如,通过多种渠道对目标企业开展全面的调查,搜集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通过分析目标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对目标企业进行综合研判。对于财务整合风险,需要围绕整合目标,紧抓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与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优化,在财务管理制度与目标、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组织结构等方方面面力求通过整合后具有统一的管理、统一的规划,产生协同效应。

5.合理开展税务筹划

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必须开展税务筹划工作,这对于企业并购重组工作的顺利展开有促进作用。但一定要合理的开展。税务筹划的目的是在相关税法规定范围内,对自身正在进行的项目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帮助自身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最重要的是能够实现节税的目标。但是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往往会面临一定的风险,所以为了规避风险,要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对其综合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而税务筹划人员要努力学习,丰富自身工作经验,进一步解决并购重组项目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帮助企业获得更高的社会收益。其次,税务筹划人员要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且努力做好份内事,从而推动税务筹划工作顺利展开,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比如,可以通过与税务机关保持密切联系,确保自身税务筹划方案的可行性,这是规避财务风险的一个有效途径。

公司并购税务筹划范文6

关键词: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税收效应

企业并购的实质是企业控制权或产权的转移,并购双方都涉及大量的税收问题,并购产生的税费也可能成为并购的巨大障碍,影响到并购交易的顺利完成。

一、并购目标的选择

企业并购的第一步是寻找最佳并购目标,其决定性因素是企业并购的动机。

(一)并购类型

横向并购改变企业的经营规模,可能使企业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成一般纳税人,或者由小型微利企业变成企业所得税一般纳税人,从而带来税率的变化,并购方应综合考虑这些税率变化对企业整体是否有利。纵向并购,若企业的上游或下游公司享有税收优惠,并购后可以通过定价转移向这些税收优惠靠拢,扩大优惠政策的使用范围。

(二)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

税法规定,只有在股权支付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额85%的企业合并,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这两种情况下,可以选择按特殊性税务处理,即双方暂不确认资产或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且在税法规定的剩余结转年限内,每年可在一定限额内由合并企业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否则,双方应就资产或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且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三)目标公司所在地

现行税法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的高新技术企业、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以及西部大开发的一些产业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另外,为了地区经济发展,吸引投资,解决当地就业等问题,一些地区的政府也可能会提供适当的税收优惠。若将并购目标确定为这些地区的企业,则可能达到使并购企业整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

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并购交易主要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六个税种,本文以流程图的方式来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现行税法对于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给予的税收优惠主要是企业所得税方面。

此外,税法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三、并购方案的选择

并购方案包括并购范围和出资方式。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对以下几种并购方案的税收成本进行讨论。

(一)直接资产收购

资产收购可有效规避目标企业所涉及的债务、劳资关系、法律纠纷等问题,但相关税收优惠较少,纳税负担较重,尤其是被收购方。为了降低并购成本,可利用资产收购中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即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且股权支付比例不低于85%时,并购双方暂不确认有关资产或股权转让所得,暂免企业所得税,但对于非股权支付部分,双方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拆分并购

拆分并购有两种:一种是将部分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收购,被收购方不需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另一种是被并购方先注册成立新的子公司,将资产(主要是不动产、无形资产)以增资入股的方式置入该子公司,并购方再对新公司进行合并。由于税法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联营,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暂免土地增值税。

(三)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被并购方不需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还可免征相关的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只需缴纳少量的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若股权支付比例不低于85%或者同一控制下且不支付对价,双方可暂免相关企业所得税,且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在一定限额内结转弥补。

(四)换股并购

换股并购,指并购方以股权支付的方式收购目标企业的股权。换股并购双方只需就各自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当并购方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股权支付比例不低于85%,双方可暂免相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印花税及非股权支付部分对应的企业所得税。

(五)债权转股权式收购

对于债权转股权,双方需确认债务重组所得或损失,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对于满足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债转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双方暂免相关企业所得税。

四、结束语

由于并购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并购中税收安排的复杂性。企业在做出并购决策时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企业在筹划享受税收优惠待遇时,首先要看交易是否满足相关条件,且要将节税策划纳入并购谈判中,基于双方共赢的目的,就并购的范围和并购方式与目标企业达成一致。

第二,企业不能仅考虑并购方案中的税收成本,还应结合目标公司的特点和融资方式来考虑并购后的税收影响,充分做好税收筹划与税收论证工作,以获得最大税收利益。

第三,税负最轻的方案不一定是最佳方案,只有使企业总体利益最大的操作方案才是最优的。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与其所处的市场地位,合理利用相关税收政策,制定出最佳操作策略。(作者单位: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

[2] 关于企业兼并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