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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宣传方案范文1
一、*年地质灾害概况
*年,我乡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涉及5个村,涉及人口160户627人,危及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案外时有零星滑坡。
二、*年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和*年灾害
*年汛期来临前,乡政府下发了《防治方案》,并与有地质灾害隐患的村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建立了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落实措施,并对各村进行了巡查、督促、检查。全乡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都建立了群防点,落实监测责任人,疏散责任人共14人,下发了防灾避险明白卡,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动员了4户受威胁群众撤离险区,重建家园。
去年,我乡地质灾害工作存在的不足是受威胁农户搬迁工作缓慢,政府无资金援助。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我乡灾害以中型滑坡为主,*年隐患点7处,辖5个村,危及民房160户,农田210亩。
1、大神山坎下崩塌(青山村5社)1户;
2、吴家沟崩塌(互助村3社)4户;
3、望牛石坎下滑坡(互助村4社)2户;
4、南阳碥滑坡(天鹅村1社)138户;
5、堰塘湾滑坡(灯塔村3社)9户;
6、薛家沟滑坡(灯塔村5社)16户;
7、丁家坝滑坡(凉丰村6、7、8社)农作物。
灾害发生时间:5?D10月汛期。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可能造成房屋被毁、农田变形、耕地受损、水渠冲断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点村、社组织抢险小分队排查险情,做好了一切防治工作。
三、*年防治方案
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本着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地质灾害易发区村、社、农户应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
防治地质灾害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乡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提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宣传的高度来抓,成立了以副乡长肖中印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乡党政办公室,电话。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各村主任要重视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指导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工作。
2、加大宣传,群测群防
各村要广泛宣传和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法规,利用广播、电视和各种会议宣传地质灾害发生时间,诱发因素等,增强村、社干部和农户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位于灾害点的村和农户,要建立日常观测制度,搞好登记,将明白卡发到社、农户。对可能发生灾害危险点的村社,必须落实专人观测,做好预报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躲避措施,对疏散路线、时间、疏散安置地、预警方式进行周密安排,确保灾情发生时不造成人员伤亡,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的原则。各村社要加大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观测、监测、预防、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按照“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把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村及村民。
地质灾害宣传方案范文2
一、成立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搬迁安置工作小组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敬东明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尼郎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和科技局等为成员单位组成的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应急搬迁安置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要求
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搬迁户应以搬迁紧迫程度和较迫的村民为主,严格按照受地质灾害威胁情况分轻重缓急逐渐落实搬迁安置,遵循村民自愿搬迁的原则,逐户落实,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年度实施方案进行,不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对违反规定进行搬迁的,不验收不给予经济补助和政策扶持,一切后果由自行组织实施方案的单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2015年防灾避险搬迁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广泛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和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让受灾害的群众明白此次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广泛的思想共识,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
①洛须镇人民政府、虾扎镇人民政府、呷依乡人民政府、奔达乡人民政府、真达乡人民政府、温波乡人民政府、瓦须乡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一次乡镇、村干部和灾害区域村民参加动员大会,做好思想工作。
②洛须镇人民政府、虾扎镇人民政府、呷依乡人民政府、奔达乡人民政府、真达乡人民政府、温波乡人民政府、瓦须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再次排查,逐户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做好危险区域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每户有一份明白卡。
③洛须镇人民政府、虾扎镇人民政府、呷依乡人民政府、真达乡人民政府、温波乡人民政府、瓦须乡人民政府根据本实施方案编制宣传资料,向需避险搬迁的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3、避险搬迁安置地点。我县洛须镇、虾扎镇、呷依乡、奔达乡满真寺、真达乡洞古村、麻达村、温波乡、瓦须乡四村结合当地情况,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纳入当地相关规划建设。
4、实施工作程序。拟避险搬迁户书面申请交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县国土资源局逐户审查合格后下达指标—各乡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各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县级相关部门会同乡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到搬迁户。
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考核工作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纳入县政府对相关部门考核目标内容,今年安排84户的应急搬迁安置;应于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后报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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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引导群众异地新建搬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动员地质灾害点群众异地搬迁,围绕“选址到位、筹措资金、尽快搬迁”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简化审批程序,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和减免审批费用,力争于年国庆之前全部完成地质灾害点群众异地搬迁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月20日—月30日)。由各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利用会议、宣传载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地灾户进行异地新建。
2、落实新建选址阶段(月1日—月15日)。由镇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协调新建用地权属界限,镇国土所、村建站组织对各地灾户的新建选址进行现场勘测,保证新选地址符合政策及村镇建设规划要求。
3、完成一层新建阶段(月16日—8月31日)。由镇国土所、驻村工作队对新建进度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已一层封顶,是否已着手准备搬迁。
4、完成搬迁阶段(9月1日—9月19日)。由镇国土所、驻村工作队组织村干部对地灾户新建搬迁工作进行检查,重点落实是否已全部搬迁新居,旧房是否继续有人居住,开始拆除旧房。
5、落实验收阶段(9月20日—9月30日)。由区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按照区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有关规定,对各地质灾害户落实新建搬迁的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落实有关资金补助。
四、资金补助和验收标准
对地灾户异地新建搬迁资金补助,由镇政府带头向上争取,验收由区府办牵头组织区监察、财政、国土、民办、农办、水务、建设等部门共同认定,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基础底梁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各户补助1000元;房屋建设一层竣工验收后每户再补2000元;各户搬迁新房并拆除旧房复耕后每户再补助2000元;其它能争取到的补助资金待旧房拆除完全复耕按上级有关规定再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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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研究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地质灾害发育程度逐渐加重,我国越来越重视地质灾害的评估和防治工作,国内不少学者在这一领域开展了深入的研究工作。柳源提出了常见坡面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的程序和方法。刘希林等对泥石流危险范围预测模型进行了具体研究。唐川等对城市泥石流风险评价等方面做了深入的研究。宋光齐探讨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模型,对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及分布范围进行预报预警。高华喜等利用GIS平台对滑坡灾害风险空间进行预测,对滑坡危险性进行了空间预测与区划。梁国玲等应用GIS平台,建立地质灾害区划模型,为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有力保障和依据。李向全等运用模型库技术理论,成功地研制了地质灾害预测评价模型库系统,为探索地质灾害减灾决策支持系统建设技术途径,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目前,我国在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研究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涉足地质灾害和大部分领域。
2、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中,并没有将理论成果充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在研究深度、宣传和群众重视程度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2.1对地质灾害危害性重视不够
目前,很多主管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预测工作并不重视,并没有将地质灾害评估、预防工作落实到专职机构和人员。在实地勘察时,没有对隐患点逐个排查,在评估报告编制过程中,导致所编制的报告与野外情况不符。报告编制不实导致无法因地制宜的制定防治规划和预警预防方案。
2.2研究区域范围不够
目前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的开展只在明显灾害隐患点或工程施工范围内进行,而轻视该范围以外的地质调查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事实上,地质灾害的发生一个复杂的关联机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由多种因素综合而形成。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当扩大调查范围,这样才能精确的对地质灾害进行防范治理。
2.3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在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方面仍存在很多不足,例如对于评估工作的规范标准不统一、编制材料审查不够严格、防治工程落实监管不够、治理施工监督不严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严重制约了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的实施。
3、存在问题解决途径
3.1加强宣传,提高重视
目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在基层单位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要将地质灾害评估和防治工作扎扎实实落实到基层,要在基层单位建立群防群测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对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排除,降低地质灾害危害。
3.2加强资料管理,规范相关技术规范
原始资料是地质灾害评估及防治工作的基础,针对目前野外调查不细,导致原始资料与实际不符的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野外调查资料审核验收的力度,规范原始资料的管理制度。对于所编制的报告和规划要组织专家到野外进行实地踏勘,依据野外实际情况对报告进行验收和评审。对于防治工作,有关部门应组织有经验的专家,依据常见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制定比较适用的技术规范。并依据监测和调查不断更新,对于新增类型的地质灾害,要及时提出相应的评估、治理方案。要更加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建立先进的监测预报模型,提高地质灾害预测的精确度,在防治施工方面,改革施工技术,推行先进的技术方案,有效的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3.3加强区域管理
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进行区分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公布的划分范围,设立明显的标志,如警示牌等,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监督管理,在造成灾害威胁的地质灾害体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灾害威胁尚未解除前,危险区内禁止开展任何建设活动,以免加剧诱发地质灾害活动。如必需开展建设工程活动,需经相关主管部门论证后,先期修建防护措施,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
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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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赤水市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灾情简介
复兴镇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张家湾崩塌、转石奇观崩塌、风溪老村组崩塌。一般隐患点的有长江村上焦岩、凯旋村水坝,凉江村大营盘,较小的隐患是各村突发性的分散性的小面积的垮塌,诱发因素主要是自然灾害降雨,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2020年,较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未发生,较小的突发性分散性的崩塌各村均有发生。
二、2021年地质灾害预测预报
2020年我镇地质灾害的易发区主要分布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和张家湾片区及新建通村公路通组公路边和其他重点工程修建地区等地质环境脆弱及人类活动频繁的部分地区。其中,今年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点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和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崩塌。
三、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2020年冬季以来地质灾害巡查和排查的情况,一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危岩崩塌。三是在新建通组公路旁和一些地方高位隐蔽性地灾和高切坡建房作为2021年度我镇重点监测区域。同时按程序完成转石奇观崩塌、风溪二期等地灾项目的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加大受地灾威胁避险移民的搬迁工作,力争应搬尽搬。
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当地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治理。我镇地质灾害点多、分布面广、危害性大,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群测群防”原则,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管理,单位为主负责的管理办法,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特殊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和及时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督促各相关部门展开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采取紧急防灾和应急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1.自然资源所职责
自然资源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巡查监督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地质灾害情况,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的编制起草。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和交管站职责
(1)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造成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的防治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临灾预警信号,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赶赴现场,对隐患点采取措施,排除险情;负责及时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危房的鉴定工作,安置房规划起草,质量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协助、配合自然资源所进行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工作。
(2)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工作,编制公路沿线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对其灾情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监管、群防群测;施工单位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必要时采取关闭危险路段的措施;负责管理公路建设工程中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公路沿线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3.农业服务中心、水务站职责
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组织开展发生在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督促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设立警示标志,以及临灾预警信号;负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4.学校职责
开展学校教育活动区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编制中、小学校等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检查在学校范围内所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设立警示标志,制定撤离路线,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并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地质灾害条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提高师生的防灾意识;负责管理学校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
5.林业站职责
负责生态林区、经济林区、防护林区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和排查工作,设立隐患点警示标志,督促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的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监测系统和监测网络的建立,督促监测措施的落实;负责解决落实受灾害群众重建家圆所需的木材计划报批。
6.财政所职责
负责调拨、筹措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对用于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及工程治理等的专项经费使用进行财政监督。
7.社事办职责
负责对遭受地质灾害的灾民救济和安置,做好地质灾害救济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
8.派出所职责
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护灾区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9.卫生院职责
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了解医疗灾害造成的受伤群众,使受伤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并做好灾区传染疫情的防治工作。
10.科教中心职责
负责在镇辖区内宣传《地质灾害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群测群防、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使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要在本区域内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配合政府开展组织地灾应急演练特别是加大对列入市级地灾隐患台帐的风溪村和凯旋村的检查、排查,并定期在区域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分析地质灾害易发生的地方及时上报,对隐患点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凯旋村配合今年实施的转石奇观片区崩塌治理工程。提高广大群众的群测群防和防灾意识,降低或避免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特别汛期(4月到9月底)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上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按责任包保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早布置、早行动,务必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地质灾害宣传方案范文6
一、地质灾害概况与趋势分析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导致地质环境变化,从而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带来的危害。
2013年度我市年平均降水量710.8毫米,较上年同期增加76.0毫米。其中全年降水量最大的县区是惠民县,达742.5毫米。常年(1981-2010年)年降水的82.4%集中在5-9月份,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条件。
地质灾害防治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地面沉降、海咸水入侵等缓变性地质灾害则以监测和控制地下水开采为主。由于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比较重视,汛期多次检查指导工作,监测和预防措施落实到位,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根据环境地质条件分析,2014年我市地质灾害发育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和海咸水入侵。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和海咸水入侵以监测为主。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及防治措施
(一)汛期崩塌、滑坡、泥石流防范区。主要分布在县和县。
县潜在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分布于镇、镇、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办事处,主要灾害点为:镇上回峪泥石流、上回峪村不稳定斜坡、聚仙村崩塌、西峪村崩塌和镇东窝陀村崩塌。
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分布于碣石山。
防治措施可采取工程治理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方法。首先在防范区内设立警示牌,发放“两卡”,汛期加强监测值班制度;采用工程方法进行边坡加固,防止岩石继续风化,修筑挡土墙,并附以各种排水工程、绿化边坡进行治理。同时提高周围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掌握简单的防灾减灾知识。
(二)地下水降落漏斗及地面沉降监测区。主要分布于滨城区和博兴县境内,根据最新的地下水水位监测资料显示:博兴县目前深层地下水的开采漏斗中心区位于博兴县城区源通京剧团和源通第三小学,水位埋深120m左右,中心区30m的含水砂层已疏干;滨城区深层地下水开采漏斗区位于开发区里则街道办-滨城区山柳杜村-五四转盘附近-梁才街道办程家口一带,最大沉降中心在滨城区五四转盘附近,中心区水位埋深120-130m之间。
从已有的监测资料分析市存在2个较明显的沉降区域,一是以滨城区为中心的沉降区,其-150mm等值线所围面积为236.67km2,其-300mm等值线所围面积为12.32km2,该沉降区中心点沉降量为361.0mm(沉降期为87个月);二是以博兴县城东为中心的沉降区,其-150mm等值线所围面积为152.07km2,其-300mm等值线所围面积为309.78km2,该沉降区中心点沉降量为432.0mm(沉降期为87个月)。
地面沉降是一种由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形成主要原因是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地面沉降因其发展变化比较缓慢而难以被察觉,因此也往往不被人们所重视,而实际上该灾害具有不可逆性,一旦产生必将给本区域的城市建设带来严重的影响和危害,甚至制约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会引发海水倒灌、咸水入侵,城市排水不畅、防洪标准降低,建筑物损坏,设备失效等不良影响。
深层地下水超采漏斗和地面沉降主要是由于超量开采深层地下水而造成的,因此保护好深层地下水资源是当务之急。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遏止深层地下水超采漏斗和地面沉降的进一步发展,主要对策有:减少地下水开采量、节约用水、积极开发利用浅层微咸水和地表水、开展深层地下水人工回灌工作、强化用水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加强深层地下水动态监控和评价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应成立县(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建立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组成的群测群防体系,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区域,要落实防治工作单位和责任人。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经费应列入当地县(区)政府财政预算;对因工程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引发者负责及时治理。建设工程施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管,防止不当施工行为引发地质灾害。
有关县(区)、乡(镇、办事处)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监测、调查评估、应急处置和必要的工程治理。
(二)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方案。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较发育的县(区)要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制定责任明确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地方应通过在适当范围内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和校正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应急反应能力。
(三)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工作,要对人口密集的城镇山地斜坡地带、沟口处、交通干线两侧、库岸、矿山(及责任灭失矿山)采空区以及已查明的隐患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及时向当地县(区)政府报告,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加强监测和群测群防,制定并落实防灾预案,做好防灾工作。
(四)落实汛期检查、汛期值班制度。汛期将至,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点)进行检查。对所填制和发放的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进一步核实,保证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持有“防灾工作明白卡”,每户受威胁的居民持有“避险明白卡”。对威胁人民生命安全和危险性较大的重要隐患点,要制定责任明确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专业或专人监测措施,强化监测。对其中强降雨天气等条件下易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采取预先疏散避让人员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层层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昼夜值班制度,公开联系电话。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区的县(区),县级政府应做出部署,乡(镇)政府、村委会、群测群防人员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特别是在强降雨期间要确保24小时连续监测和巡查。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派出应急调查小分队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同时,针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在防治工作中,加强信息互通,建立联动反应机制。
(五)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警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指派专人收听、收(查)看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卫视和和“地质环境网”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当地有三级以上预报预警信息时,及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六)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工作。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易避则避、易治则治的原则,加大搬迁(避让)和治理工程实施力度,尽早消除隐患,减少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鼓励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发挥保险机制防损减灾、经济补偿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弥补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