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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计划范文1
一、金融发展呼唤全民金融教育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金融市场日新月异的发展与大众掌握金融知识不足的矛盾逐渐突出,面向全社会的金融普及教育亟需跟进。一是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日渐丰富,结余的收入需要投资、储蓄,住房、汽车等大宗支出要依靠借贷完成。据统计,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870.76元,是1998年的2.9倍,1978年的46倍。消费信贷余额从有统计数据的1997年的172亿元,增长到2008年底的3.72万亿元,11年间扩大了216倍。二是金融创新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金融服务、产品、工具种类增多,知识总是赶不上选择的增长;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提高,做出正确决策的难度增大,面临的金融风险增高;个人和银行相比在金融交易中处于弱势,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宏观调控对居民日常经济生活的影响增大。三是参与金融活动的个体增多,金融营销的加强,新的金融机构和网点的开设,使得越来越多的在校学生、退休人员、农村居民都参与到金融活动当中,而他们恰好是金融知识相对薄弱、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差的群体。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4月底,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收录了6.78亿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其中1.97亿人曾经或正在与银行产生信贷关系。截至2009年三季度末,我国银行卡人均持卡量达到1.56张,人均持有信用卡0.13张。
二、金融教育的国际实践与经验
近年来,针对各国居民掌握金融知识情况的一系列调查研究都印证了,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金融教育的投入都需要进一步加大。研究结果显示,人们倾向于高估自己的金融理财能力和知识水平,相当比例的人对基本的金融产品和常识缺乏正确认知,在校学生、低收入人群、男性与其他人相比在金融知识方面更加欠缺。
国际性组织在推动金融教育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经合组织在2003年启动了一项金融教育计划,呼吁各国政府提高对金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并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讨论金融教育领域的重点议题。在一系列调查研究基础上,经合组织提出了《金融教育的原则和最佳实践》,就如何加强金融监管机构、教育部门、金融机构在金融教育方面的作用,金融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手段提出了政策性建议。例如,将金融宣传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责任,作为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持金融稳定的重要举措;推行金融早期普及教育,从学校起步,从小培养国民的金融素质;政府应通过监管,强化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并注意将金融机构的金融宣传与广告营销区分开来;应限制金融机构的表格使用字体微小、晦涩难懂的语言;加强行为经济学、生命周期理论在金融宣传教育理论中的运用等。
在美国,众多机构都在开展各种形式的金融教育、指导和宣传。2003年,根据《公平信用交易法》,美国议会通过了金融知识与教育促进法,并据此成立了由近20家相关部门组成的金融知识与教育委员会,将金融教育上升为一项国家战略。委员会开通了专门的金融网站和免费的金融指导咨询热线电话(1-888-mymoney)。同时,由200多家机构共同发起,在1995年组成了名为Jump$tart的组织,专门针对青少年开展金融教育。从1957年到1985年,美国累计有29个州立法要求中学必须设立针对金融教育的课程,其中有14个州对这些课程应该涉及的范围有明确规定。在英国,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承担了对消费者给予金融权益保护和金融教育指导的职责,其下设有专门进行金融教育的部门,牵头制定了国民金融素质规划,提出了在5年间将金融教育覆盖至1000万人的目标。同时,金融服务监管局专门启动了一项名为“钱博士”的计划,通过培育“钱顾问”,对大学在校学生进行金融知识辅导。澳大利亚在2005年成立了金融教育基金会,每年举办金融知识竞赛,同时政府还要求教育系统必须对所有学生开展基本金融知识教育,并拨出经费对教师队伍进行金融教育培训。在新西兰,新西兰退休委员会于2006年12月了“金融教育规划”,该规划描述了新西兰金融教育的愿景,提出了“使新西兰人受到良好的金融教育,充分的信息披露并据此作出金融决策”的目标,指出了金融教育的前提、具体措施、政策保障和监督机制。据此规划,退休委员会集中各种资源设立了专门的网站,为公众提供客观全面及时的金融指导,20%的国民都曾访问过该网站。加拿大在2009年6月也成立了由13名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起草加拿大的金融教育国家规划。
总的来说,发达国家全民金融教育的经验或做法可以概括为四个多元化、三个相结合与两个侧重点。即主体多元化、手段多元化、受众多元化、内容多元化,将金融教育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结合,与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社会责任相结合,与金融监管相结合。同时,侧重于对培训者的培训,侧重于对儿童、青年、妇女和老人群体的教育。
发展中国家也在着手开始加大对金融教育的投入力度。印度央行在其网站上专门开设了针对儿童的金融启蒙教育,以非常形象的方式,向孩子们介绍各类基本金融知识。马来西亚央行最近成立了金融消费者维权机构,负责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并提供面对面的金融辅导。印度尼西亚成立了银行客户金融宣传工作小组,将2008年指定为金融宣传年。巴西证监会下属金融教育咨询委员会,启动了一项针对大学老师的一周金融知识培训计划,并设立基金,奖励对投资者进行即时、合理风险揭示的报纸杂志等媒体。金融机构如花旗银行、汇丰银行、Visa集团等,也会以网络教育、讲座、学生竞赛、发放手册等形式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三、建立我国的金融教育体系
在我国,金融教育也应该像环保教育、道德教育一样,成为一项全民性的普及教育。其意义在于,提高消费者的理财能力,进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帮助更多的人参与到金融活动中并享受由此带来的便利;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帮助消费者了解自身在金融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防止身份欺诈等事件发生;提高社会诚信水平,维护金融稳定,推进金融系统健康发展;促进金融机构市场自律,开发出更多迎合消费者需求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我国在推进金融知识普及方面已经开始行动,例如,人民银行组织出版的《金融知识国民读本》,发起的“信用记录关爱日”活动,银监会在其网站上开设的“公众教育服务网”,各大门户网站开辟了理财专栏,提供利率、贷款计算工具和各类理财软件,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发动了名为“金惠”工程的农村金融教育培训项目。但是,从目前来看,公众接受金融知识的渠道和手段都是相当匮乏的,表现在金融教育资源缺乏整合和有效利用,金融知识传播与金融营销的结合致使消费者产生排斥心理,银行客户往往只能通过“犯错误”被动的获得金融知识等等。
建立我国的全民金融教育体系,要形成一种联动的、长效性的机制。
第一,制订发展规划,明确机构责任。建议制订适合我国国情的的金融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确定我国金融普及教育的目标、措施和政策保障。设立专门的金融维权和金融宣传教育机构,负责金融风险提示、接受和处理金融机构客户投诉等事务,给予免费、独立、客观、无偏向性的金融指导。鼓励和支持设立民间性的金融宣传教育组织。
第二,发挥机构合力,整合教育资源。整合金融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宣传部门的力量,运用网络、媒体、手册、竞赛、讲座、展览等各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广泛编印各类金融普及知识读本,鼓励金融机构、社区、团体等开展金融宣传。同时,加强对培训者的培训,培养一批金融理财专家和金融知识普及的志愿者,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与水平。
第三,加强金融监管,保护个人利益。应强化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发挥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窗口作用,采取举办公益讲堂、派发宣传手册、网站开辟专栏等方式宣传金融知识。宣传安全用卡知识,防范身份欺诈。大力宣传征信系统和信用报告,培育客户按时还款、珍惜信用记录的观念。加快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建设,加强对金融合同的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对合同的关键条款采取标准化式披露,确保金融机构完全、及时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