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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措施范文1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
自1986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笔者仅就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
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对于建设新农村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
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
“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国虽历经“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个阶段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
不少问题。
(一)思想上认识不足
一些乡(镇)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名无实,忽略了此项工作,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时出现“推一步走一步”的状况,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
(二)经费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能列入财政预算内,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
(三)时间上集中困难
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种。另外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他们的规律是早出晚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部分人员外流,加之普法宣传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形式上手段单一
一些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依然是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另外,由于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和宣传员深入农村少,编写的教材不能满足农村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
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分析如下:
1.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认为,经过近20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
2.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难以服众:近年来,有极少数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因此造成一些农民认为:“法律条文讲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就走了样,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套,学法无用”。由于这种学法脱节、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诸多方面,与前四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1.由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2.由于行业分工的细化,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3.由于经济发展,农民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学习的积
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笔者结合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新特点,对“五五”普法教育中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有一个初步的思考,现将思考认识表述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具体领导的责任
首先,从思想上要重新认识在我国普法教育任务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们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搞突击、搞运动。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我们实施法治国家仅仅半个世纪左右,广大农村还残存着封建意识和封建做法,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压封杀,要靠教育慢慢的影响从而改变其思想。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就是要做到通过以案说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启蒙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之门,唤醒其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其次,我们还要在组织上给予保障。我们要明确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责任明确”。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要经过一定的考核,不能随便找人说教宣传,最起
码从事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时相关的政府机构应该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专属的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对于普法宣传教育不能搞标准化检查、突击检查。我们不能拿一个量化的、精细化的普法宣传标准来进行考核。我国地域辽阔,风俗迥异,区间差别很大,我们不能拿一个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们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路线,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要农民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尝试。同时,我们也不能搞突击、临时检查。这种随意性检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检查的目的同时也伤害了当地群众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们要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奖惩得力”。我们既不赞成搞突击检查和标准化检查,但是我们也不能漠视或姑息普法宣传的涣散、无力。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我们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我们应该从组织建设到措施保障、从长远规划到具体计划、从实现目的到阶段目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发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机构或人员,惩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人员,真正做到让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传方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方法
我们很多地方的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目前还停留在“说”的阶段。一进入农村就是用大喇叭说法,或者在宣传墙上用图画文字的形式说法。一般情况下来的时候兴师动众,效果却差强人意。其实借鉴国内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们不仅仅要会“说”,同时我们还要会“学逗唱”;我们不仅仅要会编排“法制黑板报”,还要会利用网络、电视等影像设备进行宣传。我们可以通过比赛、歌会、晚会等形式,通过地方剧种、歌舞、小品、相声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不仅仅是主持人或者宣讲者,他同时可以是参与者或者是听众。我们要想尽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都可以承载普法宣传的内容。其实“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普法宣传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传具体到位,讲授农民实用的法律知识
我们不仅要能宣传、肯宣传、会宣传,而且还要知道宣传什么。由于我们从前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全国一盘棋,村村都相似的问题,我们现在就急需解决广大农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目前他们破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什么?他们感到迷茫
困惑的法律问题又是什么呢?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不能“闭门造车”同时我们也不能“坐而论道”,自我臆想和空谈理论的做法在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中会适得其反,挫伤广大农民兄弟的学法积极性。这就需要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者进行实地调研、制定长期规划、提出具体目标、采用有效手段、宣传实用内容。
我们只有解决了“谁宣传、怎么宣传、宣传什么”的问题,才能在农村真正推广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实现“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目标,从而才有可能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和构建和谐、民主社会的宏伟蓝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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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万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至关重要[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5).
[3]马建新.论农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J].大连干部学刊,2007,(1).
[4]秦晖.农民中国: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普法宣传措施范文2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普法宣传月活动抓出实效,我局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为普法宣传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制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普法宣传月工作方案》,确定了目标任务、主要活动内容、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落实了30万元的普法经费,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
二、制定普法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围绕普法宣传活动主题和内容安排,制定了《2013年普法宣传月工作方案》,并有效抓好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和方式方法,利用电视台、日报等媒体开设专栏和专版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印制了2.2万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内容的宣传资料,在人力资源市场、社保中心、各镇街道社保所、劳务市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进行发放,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提高了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三是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制度,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并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时间,集中讲授人社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增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四是抓好普法培训,共举办普法培训班4期,培训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610人次;组织各镇街区劳动保障所的百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普法培训,集中学习了就业、社保、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障监察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了广大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五是组织全系统人员,开展了行政指责事项及办理流程考试,70%以上的人员成绩优秀,100%成绩及格,保证了学法内容落实到位。六是通过服务大厅、镇街人社所广泛收集对办事流程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建议75条,采纳17条,改进了工作流程,提高了服务效率。
三、注重服务对象,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
6月2日至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人社普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工伤、监察、仲裁等有关科室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宣传普法知识,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人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各类群体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对企业出现的拖欠工资、不全员缴纳社保、延长工作时间等问题现场处理,责令企业补缴社保费100多万元,补签劳动合同500余份,追回拖欠工资及押金78万元,提高了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普法宣传措施范文3
一、总体思路
2013年全市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经济普查和统计“四大工程”等统计中心工作,以中期检查为契机、以重大活动为抓手、以分类指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经济普查和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统计“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检查督导活动,总结典型,以点带面、查找不足,改进提高,以检查为契机推动统计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切实搞好《统计法》颁布30周年等重大宣传活动。抓住《统计法》颁布30周年日、《省统计条例》审议出台、“5.18”行政执法服务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点,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统计法律知识竞赛、广场集中宣传等活动,切实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
(三)深入开展《统计法》进党校等针对性宣传活动。加强与司法等政府普法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内容,通过党校主体班等途径,宣传统计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各地至少要举办一期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四)加强各级统计部门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等国家和省局文件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系统内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政府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五)强化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围绕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统计中心任务,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结合统计“双基”建设和行政指导工作的开展,突出对重点专业、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基层企业的配合程度和依法统计意识。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切实加强统计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2、注重宣传实效。各地要结合统计“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实效,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普法宣传措施范文4
一、指导思想
2020年我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为内容,以日常统计工作为载体,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大力开展制度化、经常化、立体化、重点化、多样化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工作。
二、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1—7月份)
根据《关于印发<县统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统计〔2017〕65号)的要求,主动作为,抓住重点,全力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1、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1—5月份)
继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的落实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开展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并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的培训形成制度化,确保常态化,力争上档次,上水平。
2、抓好对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6—7月份)
将《统计法》纳入各级统计机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统计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营造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择机邀请国家、省局政策法规专家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和剖析统计违法案例,组织发放相关统计法律学习资料,组织开展统计普法考试等活动。
3、抓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工作。(常规工作)
把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列为重要议事议程,突出抓好“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使统计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违法统计的危害性,以及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常规工作)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短讯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制度方法、生产流程的理解和支持。要结合全国经济普查、联网直报等时机,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手段、方法,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和统计失信企业的信息公示,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为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精心组织重要时点系列纪念宣传活动(8—12月份)
充分利用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12月8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本着“讲求实效、隆重俭朴,结合实际、重点突出,立足系统、面向社会”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为核心、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传播宪法、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统计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统计法治意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做到“四结合”,即:与“依法治统年”活动相结合,与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确保统计普法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筹划。根据我县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台账,注重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原始材料的收集和保存,促进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普法宣传措施范文5
“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已完毕检查“五五”普法又即将展开,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为了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我们在“四五”普法检查时进社区、访农户、听汇报、看资料的一个多月里,时时感受的是一缕缕法制阳光;在参与机关管理、企业决策和村民自治的座谈中,迎面吹拂的是一阵阵民主春风。但是,我们在调研、检查中同时发现,基层的普法工作离公民的要求有差距,也明显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普法工作抓得不实。不少单位反映,城、乡新华书店难以买到适合本系统、本部门适用的普法读本,上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基层普法工作缺少指导。相当一部门基层单位的普法工作处于放羊式状态,有的单位普法工作只是讲在嘴上、写在文上、挂在墙上,普法工作缺少近、远期计划,有些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想起来重要,讲起来必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本资料权属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普法工作为其他工作让路现象屡见不鲜。
二是普法宣传缺少亲和力。有的地方普法经费不到位,致使正常的普法工作缺少经费保障,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积极性不高,加之他们平时学习少、投入少、研究少,在普法宣传中难以将法律讲得深入浅出,贴近实际,不少人仅会照本宣科,让听者感到枯燥乏味。
三是普法宣传缺少完整性。不少地方将专业宣传任务交给了相关的执法部门,从印发的宣传材料看,普遍存在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的问题,摘录的尽是一些凶巴巴的禁止性法律条款,让人看后只见义务、责任,却不见权利保护的相关规定;有的单位甚至别出心裁地将“罚款”、“清家”、“坐牢”等词编入普法标语,借机吓唬老百姓;有的执法人员只讲法律赋予的权力,却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时常以言代法、以罚代法,把极为严肃的执法和严格法律规定的处罚随意化,把既保护公民权利又限制执法者违法行为的法律执行走样,致使有的公民感受不到法律的公正,甚至对法律产生恐惧心理。
普法宣传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影响深远,任务艰巨。那么,怎样才能使普法工作取得预想的效果呢?笔者建议:一要制定分层次普法措施。吴邦国委员长指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应当讲层次,对不同的人提出不同的要求。”笔者认为,吴委员长的这段话对做好当前乃至今后的普法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各地应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普法规划,对每年普法做出具体安排,及早编制不同类型的普法教材,为城乡居民、乡村干部、公职人员、执法者、司法人员、领导干部提供各自需要的法律读本;地方政府应对普法宣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为求普法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二要突出向领导干部普法这一重点。“四五”普法规划明确将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列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张福森部长强调“要把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普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向他们普法是工作中的重中之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重,只有对他们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帮助他们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律素质;只有他们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才能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只有他们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才能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的法制水平,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三要找准普法工作的突破口。普法教育是整个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一个公民,在普法宣传中,学校不应成为法律的盲点,而应成为普法主渠道,普法部门、教育行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大学的普法工作的研究,制定长远的、科学的规划,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本资料权属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早日实现普法教育进教学大纲、进教材、进课堂;各地应及早采取应对措施,有计划地对中小学、大学的班主任、政治课教师分期分批进行教育、培训,使之成为学校普法工作的骨干;努力实现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既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又是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现代公民。四要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普法工作应坚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的特征,显示时代的气息,普法应根据不同教育对象来选择不同载体,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时时想普法对象之所想,急普法对象之所急,努力实现由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由被动讲授向主动服务转变,实打实地把法律服务一项项送到每一公民的手里,把法律信仰一天天树立在每一公民的心中,让普法工作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普法宣传措施范文6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校行政一班人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把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陈治军校长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校的普法教育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抓教职工的普法教育.教职工学法是学校"五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他们的法治意识,法制化理论水平直接影响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学校安全稳定.我们将学法,用法的实绩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了教职工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充分利用星期一例会学习的机会,把学法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提高了全体教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抓少年儿童的普法宣传教育.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较为突出,已逐渐成社会和家庭关注的社会问题,我们针对儿童易于接受,易于塑造的特点,在对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全方位整体推进宣传教育工作.我校少年儿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以思想品德课堂教育为主阵地,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窗,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观看DVD,举办专题法制教育讲座等方式,向学生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并通过班会反复学习,强调.
四,延伸学生带动家长的普法教育.我校结合学校独生子女占主体地位及其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的实际,充分利用一个小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学法,守法,广大家长的法律意识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