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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的就业方向范文1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应用型;课程体系;培养模式
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发展已经有60多年的历史,是伴随着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而产生、发展和壮大的。经1998’年专业调整“土地规划与利用”和“土地管理”合并,改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据统计全国已经有80多个院校开设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尤其是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土地开发、土地利用以及土地保护等问题的日益突显,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数量和招生规模随之壮大。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开始是由农业院校的土壤专业演化而来,到现在侧重于资源、管理和信息技术等各具特色专业体系。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自诞生初就与市场紧密接轨,是一个应用型的本科专业。专业对学生的应用能力的要求,不仅仅是课本上的内容,还有在实际的土地管理工作中。本文以韶关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为例,对其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探讨。
一、培养目标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是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土地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测量、制图、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通过四年的专业学习,掌握以下土地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①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生态、环境、地质、地貌、土壤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基本理论和知识;②掌握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理、地籍管理、土地信息系统、不动产估价及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并具备将这些知识和技术熟练地应用于土地和房地产管理工作中的能力;③熟悉国家有关土地和房地产管理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④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掌握独立获取、消化和应用新知识的能力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体系
全国80多所院校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各具特色,但在课程设置上有三个方面的课程:一是专业主干课程。二是技术类课程,三是特色课程。
专业的主干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土地意识,让学生掌握土地作为资产性资源和资源性资产在国民经济中重要作用及在土地和房地产交易的准则和我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等知识。主要课程为:土地资源学、土地管理学。土地经济学、地籍管理、土地利用管理、不动产估价、土壤地理学和土地资源调查及评价等。
技术类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使学生掌握先进的土地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土地信息化的技术手段,运用测绘仪器、卫星和航空影像及GPS等设备和材料进行数据的获取、处理和表达,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快速、高效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主要课程有:地图学、测量学、遥感技术和地形绘图等。
特色课程是根据地方特色和院校特色而开设的课程,旨在培养与当地市场需求更加切合的人才。如在专业中设置有创新学分,让学生以土地管理实务作为出发点,在外聘实践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一项综合的实际土地管理工作的任务,由实习单位进行评价。使学生都能有实践的机会,在不同单位和企业,已实践单位和企业的评价作为主要参考标准,对学生的就业去向做评价。
三、突出特色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就业方向主要有四大块:一是国土资源局及从事土地和房产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土地信息中心等;二是土地、房产估价企业;三是房地产开发、策划企业;四是测绘单位和企业。
基于此,学校大力开展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同建立十多个校外实践基地,涉及国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土地和房产估价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测绘企业和单位。校外实践基地不仅能够提供相关课程的实习实践场所,还能提供综合实习的机会,根据学生的就业意愿和实践基地的需求实施。
土地资源管理的就业方向范文2
关键词:财经类院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践创新能力;优势与特色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3-0137-02
1956年,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创办于东北农学院[1],目前全国将近90所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了该专业。重庆工商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从2009年秋季开始正式招生,目前该专业共有在校本科学生300多人。近5年来,根据我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多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明确了该专业的发展定位、建设目标和各项建设措施,并积极开展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但是,在教学过程中,由于受到专业起步晚、硬件设施落后和师资结构不合理等因素的限制,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水平还有待提高[2]。因此,本文结合我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教学的现状和学科发展趋势,分析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探究财经类院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以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培养目标,改革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现状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对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环节的要求,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重庆工商大学关于“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和转型升位目标的要求制定的。该方案是指导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理论与实践教学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它体现了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包括专业总体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培养途径与手段、学制学分与授予学位、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课程结构与学分及学时分配、专业课程流程图、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安排表等。在2011年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2014年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其中公共基础课(通识基础课)53.5学分、通识核心课与通识选修课10学分、学科基础课2分、专业核心课21学分、专业选修课32.5学分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24学分。学科基础课包括地学基础、土地资源学、土地法学、土地经济学等,以及有财经类特色的管理学、西方经济学、公共政策学等课程。在2014年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面向社会人才需求,进一步突出了方法手段课群,强化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动手能力,与就业市场形成对接。
二、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为适应我校转型升位的要求,学校和各级部门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建设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具有博士学位、高职称的教师队伍,同时加大了对专业实验实践教学的投入力度,依托我校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建设了一批现代化的专业实验室,使得人才培养方案得以顺利实施。但是,根据我国高等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和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管理实践能力的新要求,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缺乏高层次的教师梯队。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现有教师21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9人,讲师7人,正高级职称占的比重较少,并且以中青年教师为主,特别需要通过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2.专业定位模糊,不利于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我校是以经济管理学科为特色的财经类高校,学科建设以经济管理专业为主,这导致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只注重管理型人才的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较差。但是,随着空间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现在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满足土地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对技术能力不断提高的需求。
3.实验设施和条件还不能满足专业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的新需求。我校实验实践教学统一归口到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下设经济学、管理学和创新创业等分中心,其中专门针对学院的土地资源管理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创设“3S与区域综合规划实训”实验平台。由于缺乏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实验室,实验室的设施和条件只能满足本专业基本实验要求,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特色实验则难以满足教学使用需求。
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
“特色兴校”是我校的办学理念,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将学校经济管理学科特色与专业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结合起来,形成了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人才培养自身的优势和特色。
1.具有财经类院校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学科背景。我校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则兼有管理学和理工知识交叉特点,强调专业与学校优势学科之间的交流和渗透,加强理论基础知识的整合,使学生具备良好的发现和解决科学技术问题能力,培养适应多种就业需求的厚基础和宽口径型人才。
2.本专业依托土地科学、管理学和空间信息技术的学科背景,以城市土地利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和土地信息技术为方向,教学和科研主要涉及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理、不动产评估、房地产策划营销、土地信息系统建设等领域,在重庆市相关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特别是注重现代空间信息技术和计算机分析技术的培养,学生在土地资源调查、地籍信息化管理、土地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3.本专业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长期为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毕业生在土地调查与评价、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信息系统等领域具有熟练专业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强化“3S”技术和土地信息系统技术,形成“理论-技术-应用”一体化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进而全面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四、以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目标,改革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1.以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要求,结合我校的专业特点,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管理学、土地科学、经济学、房地产经营方面的基本理论,具有计算机应用、遥感测量、规划、设计分析等基本技能,熟悉土地评价、规划、管理和房地产经营及政策法规,在土地调查评价、土地开发与整理、不动产评估、城乡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设计与景观规划、产业用地组织等领域从事教学、科研以及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和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在此基础上,明确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是:具有管理学、经济学、地理学和土地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土地开发利用、规划设计、调查评价、管制管理的原理方法;具有地籍测量、遥感判读、土地资源与土地利用调查、土地规划评价、土地信息系统建立与管理等实际操作技能;熟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的发展动态和研究前沿。
2.依托学院与地方共建实践创新基地,探索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一是加强多学科知识的交叉融合。通过多学科的交叉渗透,使学生具备良好的发现和解决科学技术问题能力,培养适应多种就业需求的厚基础和宽口径型人才;二是强化实验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学生掌握计算机分析基本技能和以“3S”技术和土地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空间信息技术,培养在土地资源调查、地籍管理、土地制图等方面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三是坚持“厚基础、宽口径、重创新、畅个性”的人才培养理念。采用启发式教学,倡导学生自学,参与互动。开设课题研究型课程,结合课程实验、专业实习和科研项目等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对土地资源管理现实问题的观察、分析、解决能力。
3.结合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人才需求和我校以经济管理为特色的学科背景,改革和完善专业课程体系。2009年以来,在我校加大本科教学改革和“转型升位”的背景下,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科发展趋势,不断调整和完善课程群分工与内在联系,分成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两大模块,专业教育模块进一步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三个层次,形成逻辑关系清晰、模块功能明确、课程群关联协同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同时,注重“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和“理论―技术―应用”关联互补,课程设置既有管理学、西方经济学、公共政策学等公共管理类课程,又包括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工程与投资概算等理工类课程。突出课程实用性和学生自主选择性,将专业选修课分为专业方法手段、城市土地开发经营和实务与应用三类课程群。此外,学院十分重视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开设了土地利用调查与评价、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地图与测量等多门实验课程,强化实践能力训练,注重综合素质提高,建立由基础验证实验、综合设计实验和研究创新实验组成的,“课内―课外、校内―校外、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开放式实践教学体系。结合社会目前广泛开展的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开设土地定级估价、土地集约利用、土地整治与环境修复、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等课程。聘请政府、科研院所、公司企业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来讲授“房地产策划与市场营销”、“土地管理案例与实务”等课程。结合三峡库区后续工作,开设“三峡库区土地利用与生态保育”地区特色课程。
参考文献:
土地资源管理的就业方向范文3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P285.2+39文献标识码:A
前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大力的发展,现在正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高速期,与此同时,城市化规模和工业化也是发展的最高峰,那么土地资源又有限,人口相比过去没有大幅减少,所以人和土地的矛盾就更加的激化。目前我国面临多种矛盾,人与地的矛盾、经济发展和生态平衡的矛盾、土地管理政策和实施的矛盾,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和现实需要。我们今后的发展道路如何,发展方向如何都取决于我们能不能为这些矛盾找到一个平衡点,关乎我们今后的发展和生活。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资源、不可再生的资源,现在我国虽然看似地大物博,但是人口数量也是非常庞大,因此人均土地占有率仍然是排在世界的尾端,地大、人多、人均占地少是我们的目前状况。土地资源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土地管理是关乎所有百姓的事情,在对现有的可利用土地和可再利用土地进行规划和开发上,应该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让土地管理工作能够进入一个良性循环,这是我们目前的一大难题。
一、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意义
土地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没有土地资源,人类就不能生存,更不能发展。在古代就有:“地者,万物之本源,诸生之根寇也”,“民之所生,衣与食也,食之所在,水与土也。”从大的历史进程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已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日益彰显其基础性地位。当然,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推到了风口浪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滞后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如:拆迁补偿问题,环境污染问题、失地农民就业问题、耕地保护问题等等。显而易见,对国土资源管理进行研究,创新管理体制,强化管理措施,应提到战略地位。
二、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国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方面的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已建立起较为科学完备的管理体系,健全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队伍,保住了 18 亿亩的耕地红线,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土资源作为生产要素的价值进一步凸显,部门之间权责不明确、土地利用粗放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影响了政府的土地管理水平,降低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1、部门之间欠协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各个部门,如: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税务局等。在具体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只有地方政府部门协调好、合作好,才能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及时、高效、圆满的完成。然而,事实中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并不是如此高效、顺畅。有些地方政府部门的手续繁琐,费时费力,严重影响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效率;有些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部门实现省以下垂直管理之后,监管呈放松趋势。
2、利用方式粗放。很多较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存在着严重的土地利用不合理,甚至是浪费的情况。土地规划缺乏长远、科学的论证。土地使用随意性强,规划流于形式,丧失了法定约束力,导致土地资源使用的短期严重。对土地单位面积产出没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产业特点,进行科学评估,项目建设多占地现象突出,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土地整治挖潜在操作中缺乏有效激励机制,基层政府动力不足,造成建设用地无法可持续供给。
3、“占补平衡”的机制不完善。国家实行耕地占用与补偿平衡制度,建设用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有利于在保障建设用地供给的同时,实现耕地总量不减少,在当前城市化持续期发挥了积极意义。但由于适合开垦的荒地不多,加之环境体系脆弱,因此土地挖潜的空间仍十分有限。近年国家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对于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资源,增加建设用地供给和增加耕地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但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地方政府大多未出台比较规范的实施细则,拆迁补偿机制不健全造成推进缓慢。
三、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1、厘清政府部门的权责关系。为了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效率,应该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土地资源管理权限划分明确,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相关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合作,最大限度的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效率。相应的,表现在具体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为相应职权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中央政府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根据宏观经济需要,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作为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地方政府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建设、规划、环保等领域密切配合,形成综合性的管理体系。
2、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利用。土地作为主要生产要素,应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较少微观层面的行政干预,在商业领域建立土地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在宏观政策方面,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念,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过程中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要将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贯彻到底,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改变现有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我们需要对原有旧的招商政策进行改进,提升整体的产业结构,争取实现优质产业集群发展。也就是说,需要整体提高招商引资企业的标准,对用地企业进行严格考核。不管是产业政策方面,还是投资规模方面、容积率方面、环保情况等都需要进行严格考核才能批准相应项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提高产业结构,形成优质的产业集群。
3、完善“占补平衡”机制。为了优化国土资源配置,提高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我们需要不断完善耕地占用与补偿平衡制度。一方面对非农业建设用地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批和开垦监督,对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征收开垦费,在符合我国国有土地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在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占补问题。另一方面,健全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增减挂钩制度,加快完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土地增值收益的项目区全额返还机制,为土地及时复垦创造有利条件。
四、结束语
我国目前的土地管理工作正处在一个新旧交替的时期,过去的计划经济和如今的市场经济,所以既有机遇又有危险。这需要我们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才能把握机遇,化解危机,让土地管理工作良性开展。虽然目前土地管理中的各项矛盾以及过去形成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让土地管理工作不能顺利的进行,但是国家对土地管理的重视是我们的有力条件。对耕地的保护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因为我们秉持着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来制定策略,对资源的利用和节约作为研究的重点,对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地平衡以及和谐发展当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是我们也应该明确的知道,解决土地管理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不是一时半刻可以完成的,还有很长的道路需要我们走,其中是多个部门的联合工作才能解决的,在纠正发展道路的问题上,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耐心,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使得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得以健康发展。
总之,在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已提升到战略地位。我们在发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同时,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进而找到最优化的解决办法,使国土资源管理在具体的工作当中不断提高效率,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不断优化,从而保障国土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土地资源管理的就业方向范文4
关键词:硕士研究生;土地资源管理;课程设置;导师培养
作者简介:陈思(1989-),女,安徽阜南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曹银贵(1982-),男,湖南津市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科学技术学院,讲师。(北京 100083)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3?????文献标识码:A?????文在我国教育结构中,研究生教育处于最高层次,也是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与高水平技术人才的关键阶段。而培养质量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生命线,则是研究生教育中的重中之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于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先后于2003年、2005年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依托学校地学、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学科优势,强化国土资源管理的“土地评价与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土地信息技术”等支撑技术教育,吸引了一批批生源优秀、基础扎实的研究生。但是现有培养体系是否能够应对新形势下研究生培养的新问题,充分发掘科研能力,提高学术水平,以达到最佳的培养效果,仍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此次研究运用问卷调查法、系统分析法,着重调研在校2009级、2010级、2011级三个年级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本次问卷从研究生基本情况、学习情况、课程设置、导师培养、研究生自身能力培养、就业与职业规划、建议这七个方面设置,题型包括填空、单选、多选、问答等形式,共计56题。向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发放调查问卷79份,问卷全部收回且有效。本文着重分析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导师培养两部分问卷结果,了解其培养现状与培养需求,以对现有培养体系的调整和完善提供借鉴。
一、研究生培养目标
研究生培养的最佳目标是,能够充分发动学校师资力量和广泛社会资源,培养出一批在专业领域内扎实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专业背景知识并且具有从事科研学术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项目能力的高水平人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虽在国家专业设置中属于公共管理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但从其学科性质来看,该专业是一门兼具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性质的交叉学科。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是以地质、资源、环境、地学工程技术为主要特色,理、工、文、管、经、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学校以建设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始终秉承“特色+精品”办学理念,强化“五强”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加强学生艰苦奋斗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鉴于此,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特色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以宽厚的地学背景和艰苦朴素、求真务实的精神为依托,重视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强化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激发,造就“技术管理”复合型人才。
二、研究生培养现状与分析
1.生源状况
招生数量在逐年递增,男女生比例较稳定,保持在1:2的水平。招生生源中,来自211学校的生源与非211学校生源比例基本持平,与此同时也呈现出缓慢下降的趋势。其中大部分生源为土地资源管理本专业考生,同时存在部分来自于相关度较高的跨专业考生,如:资源管理与城乡规划、GIS、环境工程以及极少数属于社会科学范畴的专业考生。
2.课程设置
研究生课程目前设置为学位课和选修课两部分。课程设置在研究生一年级,要求不低于34学分。学位课包括政治、英语、数学、计算机四门基础课及两门专业基础课(合计18个学分)。选修课设置学科热点类、前沿类课程,由学生根据研究方向和研究兴趣自主选择16学分。
从研究生的学习角度来看,绝大多数学生对现有课程设置以及学分设置比较满意。其中53.25%的学生认为选修课数量刚好,但仍有32.47%的学生认为选修课稍少,并且可供选择的范围和余地较小。55.84%的学生表示,希望能开设一些学科前沿方面的课程。
在专业课程方面,学生们反映希望能更多地学习到土地政策法规、房产经济等方面的相关知识。随着行业科研、课题水平的不断提高,研究生对外文文献的阅览量加大。同学们对自身英语学习能力的提高也相当重视。对于目前的英语课时设置,51.95%的学生认为课时刚好,但同时68.83%的学生希望加强听说能力方面的培养,以达到真正能熟练运用一门语言的程度。
3.导师培养
相当一部分研究生反映与导师交流甚少。59.74%的学生希望与导师每月汇报交流1~2次,以便及时反映最新的学习动态,并得到导师的指点和建议。
在研究生学习期间,41.56%的学生最希望能够在导师的帮助下培养自己的科研能力,也有相当一部分同学选择由导师引导学生形成独立的学术思想。
研究生认为出差调研对研究工作很有帮助。最想学到的是业务部门的交流经验以及具体的工作方法,分别占45.45%、31.17%。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引导研究生科研思维的形成。从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订、论文的指导与分析到学生道德修养的培养,导师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品德修养无一不发挥重要影响。然而,随着近年来研究生规模逐年增长,专业师生比不断下降,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在此情况下,学生与导师的有效沟通大为减少,导师对各个学生的针对性培养缺乏有效认知。
4.科研进展
调查显示,64.94%的学生反映科研项目和论文存在困难,32.47%表示比较困难,难点源于缺乏发现问题的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大部分研究生认为自身欠缺学术研究能力,甚至有36.76%的学生表示自身研究能力存在不足。
针对自身的现有问题,大部分同学表示课余时间会加强专业理论及英语的学习,每天花在科研上的时间为4~8小时。然而,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同学不愿意看文献和写综述,各占28.57%以及23.38%。
大多数研究生都对于毕业是否应该发表文章持肯定态度,认为可以锻炼写作能力,但对是否发表在期刊观点各异。
随着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课题项目不断增多,研究生获得更多参与科研项目的机会,并在实践中拓展思维、拓宽知识面,培养对学术问题的独特见解。目前,研究生平均每年可以参加1~2项科研项目,且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多数来源于立项课题。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部分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较多,但在理论知识积累方面仍有欠缺;参与学术研讨、交流会较少,特别是国际、国内高水平的学术会议。这些情况极大影响了研究生创新思维的发展。目前,学生大多参与的是校、院级的科技论文报告会,虽然在学科交叉融合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对于专业的深度探讨、交流还缺少良好的平台。
三、研究生培养建议
本次研究着重分析了研究生课程设置和导师培养两个模块的问卷结果。这两方面是科研与教学的集中反映。在当代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科研与教学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最基本途径。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二者的辩证关系是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关键。
要实现中国地质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技术管理”的复合型特色人才培养目标,首先要明确建设重点,并且针对性地完善改进。针对本次调研所显现的几个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应在优化加强课程体系、革新教学理念和模式、建立“导师团队”三方面下功夫。
1.优化课程体系,扎实理论基础
课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是高等人才教育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只有通过合理的课程结构、完善的课堂体系、全面的课堂知识才能满足行业以至社会对高等人才的要求,并进一步为专业建设水平的提高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提供有效保障。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来看,笔者认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实践必修课”的构建结构十分合理,可以继续采用,但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重复率较高。如何精简精选还需进一步研究。其次,选修课当中可以增设一些同学们感兴趣的土地政策法规相关的课程,推进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完善专业培养计划。此外,加设一些专业相关资格考试的培训课程等,以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2.创新教学模式,促进教学相长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学生对现有教学模式基本满意。善于借助多媒体手段和转换师生角色互教互授的学习模式,学生认为相当受益。在带着问题主动去思考和研究并阐述、讨论、调研的过程中培养研究思维。因此,构建一种全新的、以学生为中心的、要求学生由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知识的灌输对象转变为信息加工的主体、知识意义的教学方式,是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重点。
笔者在此有以下几点建议: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教学,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将被动听课变为主动学习思考;倡导教、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尽可能多地参与实践,将理论知识真正地掌握和运用起来;对课程内容进行延伸拓展,结合学科前沿和社会热点,组织学生进行调研、讨论。
3.组建“导师团队”,全面培养人才
由于研究生规模扩大,导师带的学生也多于以往,使得多数研究生反映的“与导师沟通频率低”、“交流时间少”等问题难以避免。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团队式的导师培养模式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由一个学科领域的多位导师有机组成的团队势必能够将学术背景知识、学术思维、科研能力最充分地结合起来,并发挥出更好的推动和引导作用。单个导师由于课题或其他行政事务繁忙,可以与其他导师沟通解决问题。这样一来,研究生成长在一个高水平、无障碍的学术团队中,视野开阔,更利于研究生的研究方向与课题的选择;此外,团队建设将促进研究生的多层次教育,研究生与团队成员间进行多维联系,不同的学术领域、多元的技术层次及多样的科学体验将研究生教育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同时,建立研究生指导小组,充分发挥导师团队的整体优势。此外,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导师要引导学生学习跨学科的知识,指导他们选修交叉学科、综合学科、横断学科、中间学科以及新兴学科的课程,使他们领会学科的思想,汲取学科的精髓,逐步成为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此外,构建探讨、启发、互动的交流模式,更多地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四、结语
本文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着重调研了土地资源管理在校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和导师培养情况,并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完善措施。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结合生源状况有差异性地分析课程设置的合理度和导师培养的合格度。研究生培养是我国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点,只有把好这一关,具备科学的课程设置和良好的导师培养,树立学术意识,培养科研思维,才能发表高水平和高质量的毕业论文,输出高水平的科研人才,进而有助于学科的长足发展以及国土资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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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管理的就业方向范文5
关键词:国有土地;国土资源;交易管理;土地市场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6-0155-02
国有土地的交易行为由于与国家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一直以来都是政府行政管理和监管的重点。如何在国有土地的交易过程中,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暗箱操作、权力腐败等行为的发生,让中国国有土地的交易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市场化、现代化的道路将显得尤为重要。这时,就需要我们正视土地交易与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作用和职能,增强国有土地交易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国有土地交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国有土地产权制度
首先,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致使地方政府与中央在土地审批以及土地收益方面存在博弈,而在相互博弈的过程中,地方政府通常处于不利地位;其次,在土地登记制度方面,缺少规范化的登录管理制度。从现行的发展状态来看,由于土地权属变更信息与使用申请登记办证的情况密切相关,在期间出现变更事实,但没有进行登记变更的情况下,土地管理部门则没有相关变更信息,致使土地权属登记工作发展滞后;再次,对于土地权利的界定与划分缺少细化。一般来看,土地产权结构可以分为三部分: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他项权利,但是对于权力的相关界定不明确,使得土地所有者不能对土地收益进行有效控制。
(二)缺少健全的土地价格约束机制
政府垄断、隐性土地交易以及基准价格不合理等方面致使现行的土地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土地价格。政府垄断主要体现在部分官员的人为干预造成土地价格不合理,比如在土地出让、土地招投标过程中,政府官员的人为控价出现了寻租行为,从而影响了土地价格;隐性土地交易对于土地价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征地过程中农用地征收价格低导致私下土地交易等非法行为大量出现。此外,在国企改革过程中,为了吸纳资金,企业私下进行原划拨的土地交易,也导致土地价格的变化;现行的基准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土地真实价格。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土地管理机制的不健全等都使得基准价格不能与真实价格相吻合,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国有土地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
(三)土地征用制度与交易制度不合理
从整体上看,中国现有的土地征用与交易制度存在很多不合理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土地的利用效率和配置水平。例如,国有土地征用权利滥用的现象比较普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和集体的利益,经常出现低价征收、高价出让的情况。此外,因为征地补偿与交易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因为土地征用与交易制度上的缺陷,容易带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勾结和权利寻租等问题,弱势群体的利益反而很难得到保证,增加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四)国有土地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中国虽然已经陆续出台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与土地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却相对落后,很多条款并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例如,征地权利制度、征地补偿制度、土地储备制度、土地财政制度等相关法律政策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二、强化国有土地交易与管理的有效策略
(一)有效防范土地金融风险
在国有土地的交易过程中,由于存在很多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例如地方政府的违规融资、银行放贷把关不严、用地单位经营不合理等问题,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土地金融风险。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土地金融风险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铲除土地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一方面要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交易制度,对不合理的土地融资与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另一方面要完善土地出让暨土地招拍挂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三是要加大监管与控制的力度,有效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
(二)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市场有时同样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这时如何实现国有土地交易与管理的预见性与可控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对此,政府部门在坚持国有土地交易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前提下,针对国有土地交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综合利用法制、政策等调控手段,对市场调节机制中的不足进行有效的弥补,提高国有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要做好国有土地市场交易的基础性工作,加大对国有土地价格和使用状况的监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国有土地违规交易和违规使用等情况,促进国有土地交易与管理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三)健全和完善集体土地的交易与管理
目前,集体土地的交易与管理还存在很大法律与政策上的障碍,导致很多小产权房的大量涌现,这虽然给当前的土地交易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集体土地入市的现实需求。对此,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对集体土地的交易与管理进行完善,促进集体土地交易管理的逐步推进和日渐规范。例如,可以先在房价高、小产权房已初具规模的地域进行试点,结合当地农民的意愿以及在就业、养老、医疗等环节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逐步完善相关土地流转与交易政策,对集体用地使用方向和交易管理做出新的规定,促进国有土地交易管理的日益规范化。
(四)尽快完善国有土地交易的配套法律制度
国有土地的交易、使用与管理会涉及到规划、房管、建设、发改、环保、经贸、监察等多个部门,是一项十分系统的工程,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尽快完善与国有土地交易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与协调。首先,要对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完善和发展,明确界定国家征地的公共利益的范围,对国有土地的征收和使用进行严格的限制,避免土地征用权和交易权的滥用。其次,要充分考虑到土地由于城镇化和工业化产生的巨额级差收益的分配方向,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避免国有土地成为地方“创收”的工具,合理保护弱势群体的切实利益。
土地资源管理的就业方向范文6
「关键词农地非农化/土地配置效率/政府失灵/土地市场创新
土地利用结构和利用效率问题是土地管理的基本命题。现实中,我国农地过度非农化与建设用地配置效率低下已经成为我国土地管理亟待解决的两大问题,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重大。当前和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难点在于协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农地资源保护的关系,重点在于如何确定合理的土地资源保护规模和相应的空间布局,以及在此基础上如何高效配置土地资源,尤其是建设用地资源,以逐步转变长期存在的依赖大量低成本土地消耗的经济增长方式。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我们从根本上认识我国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科学确定土地管理目标、实现土地管理机制的转变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对我国土地管理主要问题的认识
中国经历了20多年的持续高速经济增长,取得了世界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是随着人—地关系日趋紧张,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土地配置问题日渐突出。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配置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一)我国土地管理的主要问题及其影响
现实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土地管理问题,其焦点在于两个方面:农地,尤其是耕地资源大量损失。随着经济增长,中国农地非农化呈不断加速趋势。据统计,1986~2002年间,全国每年约有16.84万公顷的耕地转变为非农利用。预计2000~2005年,全国耕地年均减少幅度在0.20%~0.25%左右。非农建设用地配置效率低下。尽管我国人均耕地资源已经严重不足,但建设用地配置效率却未能反映出我国土地资源的稀缺程度。我国现有建设用地2500多万公顷,国有建设用地面积700公顷,农村非农建设用地1800公顷,数量巨大。一方面,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低,1998~2002年全国660个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了31%,年均增长5%,而同期人口年均增长1.3%,说明土地利用效率严重递减;非农业人口人均建成区面积由1981年的80M[2]增加到1998年107M[2]和2002年121M[2],而世界平均水平为83M[2],汉城为55M[2]、东京为66M[2],开罗为31M[2].另一方面,建设用地利用结构不合理,表现为粗放经营。2002年城市用地中居住、工业用地分别占32%和21%,而国外城市用地中工业用地仅占10%左右。农村1800万公顷的建设用地利用更为普遍存在着空心村现象。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利用卫星资料对北京等31个特大城市占地规模的分析,1995年我国31个特大城市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已达2.29,远高于同期美国(1.58)、印度(1.62)与南美(1.25)的水平(Douglas I.,1994)。说明我国建设用地过度扩张,土地低效利用的现象非常严重。
农地快速非农化建设用地粗放扩张不仅带来了土地资源浪费,还导致了一系列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影响。(1)巨额土地资源开发成本在经济决策中被低估,不仅导致产业进入门槛过低,出现过度重复建设,产业结构低水平雷同,而且低地价或无地价形成了低质量的经济增长,即经济增长没能扣除应有的土地资源成本而呈现虚假繁荣。有关研究表明,我国钢、煤和淡水的利用量占世界总利用的比例分别是1/4、1/3和1/2,而我国的GDP 只占世界GDP 总量的3.3%。(2)由于土地资源自然供给有限性特点,大量土地低强度开发增加了未来土地资源经济供给的难度,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有的经济发达区域几乎无地可供。(3)农地大量损失导致边际土地大量开发,尤其是“占一补一”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鼓励更多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和土地复垦,土地生态质量有下降趋势。(4)农地资源大量损失,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周边高质量农田的快速消失,加上农业比较利益低下,粮食生产受到影响,食物安全受损。(5)快速的农地非农化过程,实质上是大量农民失去土地的过程。由于土地产权不清、土地征用城市利益导向严重,农民权益受到大规模、深程度的侵害,导致失地农民生计问题。过去10年,就有约2000多万农民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牛若峰,2003)。而失地农民越来越成为一个影响越来越大的社会阶层(或利益集团);土地权益之争和大量“流民”的不断涌现,社会安全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强。
(二)我国土地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对我国土地管理主要问题的认识,不能只停留在问题表象的描述,应有一个深刻而科学的认识和较为彻底的反省。就基本成因而言,至少可以从两个层面上加以分析和把握:一是制度层面上的原因,二是管理层面上的原因。
在制度层面上,土地产权不清或残缺和征用制度的僵化是中国农地过度性损失的主要成因:(1)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缺陷是农地所有权主体缺位,集体经济组织的虚置和农户土地承包权的残缺及其债权性质,使得农地保护缺乏所有权益合法维护的第一道防线;一旦各利益集团为争相“捕获”农地用途转变带来的价值(利益)乃至原属农民的农地价值,模糊的农地产权关系在一开始就决定了农地的快速非农化倾向不可避免。同时,我国城镇土地在法律上由国家所有,并由国务院行使所有权力,但经济上(或事实上)则由地方政府分级占有或实质所有,土地自然成为地方政府获取经济增长与官员政绩的工具。(2)土地由集体所有到国家所有过程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土地征用制度,一般情况下农地非农化过程也是借助土地征用制度的运行来完成的。然而,我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实质是延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资源在农业与非农部门之间的配置机制。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过去简单的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由于私人利益的凸现、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利益集团的形成而变得十分复杂,突出表现为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公众利益与政府利益、政府利益与官员利益之间的分化明显,公众利益与公益事业的区别也日趋明显。而先行的土地征用制度一方面将几乎所有的农地非农转用都纳入征用范围,而不管专用的目的是个人利益、公众利益还是公益事业;另一方面土地征用基本排斥了市场在农地产权转移中的作用和公众参入,“涨价”全部“归公”,乃至农民无法获得本应获得的农地价格。农地非农化政府经济成本低下,政府“征地效率”高,农地非农化加速。
在政府管理层面,政府角色定位与利益关系处置上的偏误导致严重的农地过度性损失:由于长期缺乏科学的政绩观指引,各级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因而不计代价地以土地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工具,导致建设用地规模普遍过大;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土地资源配置中政府直接干预过多,土地行政配置(以划拨用地为典型)比例高居不下,政府定价普遍存在,土地市场严重扭曲,土地配置中的政府失灵尤为严重;据调查,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征用、土地出让和市场交易三者的价格比大约为1∶10∶50;招标价格和拍卖价格分别是协议出让价格3~5倍和4~10倍(曲福田、冯淑怡、俞红,2001)。现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使政府获取绝大比例的征地收益,同时地方政府获得的份额又明显大于中央政府。2003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央财政收入只占总收入的2%。因此地方政府成为加速农地非农化的主要力量;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土地配置方式与城镇用地规模控制上的非合作博弈,土地管理在完善土地市场配置机制或纠正土地市场失灵上发生严重偏误,现有土地调控措施严重失效。
二、两个重要的理论命题
要在以上问题分析的基础上讨论解决的途径,两个理论命题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第一个命题:从经济学理论出发,可以认为我国农地快速损失和建设用地配置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一是普遍存在的土地配置过程中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农地利用的非市场价值未能反映在土地利用决策框架之中而导致农地非农配置效率降低;二是我国土地资源配置还存在着严重的政府失灵,即表现为政府土地制度供给不足,严重扭曲土地价格和市场运行机制,从而由于市场机制不能在土地配置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而导致的农地和建设用地配置效率损失。就中国现实土地配置效率损失来看,两种失灵同时存在。但从以上问题成因分析来看,毫无疑问,政府失灵起着主导作用。中国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损失的成因,政府失灵明显严重于市场失灵是第一个重要的命题。
相应地,第二个命题是在理论上必须区分经济发展过程中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农地损失:代价(成本)性损失和过度性损失。农地代价性损失是指在市场功能完整的条件下,区域经济增长中必须的农地非农化数量,也就是说,这是经济增长必须付出的、合理的代价,这个“合理代价”的标准是土地资源配置达到一个相对自由竞争的市场均衡;同时,土地利用的外部性也被内化。而农地过度性损失则是指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由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引起的本可以避免的农地资源消耗。相应地,我们可以将过度性损失分为两类:过度性损失I 和过度性损失II.过度性损失I 是指由于市场失灵,即没能将农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食物安全等非市场价值纳入成本效益决策而使农地价值低估造成的过多的农地占用或损失;过度性损失II是指由于政府失灵,即扭曲土地价格,排斥市场机制对农地和建设用地的配置而导致对土地资源过度需求而引起的过度农地损失。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任何生产要素配置的主导信号。土地价格不仅是土地在不同部门(个人)之间配置的信号,也是调节土地供给和需求关系的重要工具。因此土地价格直接影响着土地在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之间的转移。图1为土地价格与农地非农化关系图。其中AC为农地需求曲线,MSC 为农地非农化的边际社会成本,MPC 为农地非农化的边际私人(企业)成本,P[,2]、P[,3]分别为考虑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时的均衡价格。
首先,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必须从全社会角度来分析土地价格与农地非农化的关系,这就是我们必须考虑到土地价格与农地总价值之间的差异。长期以来,传统经济学对农地的价值认识仅仅停留在狭义的经济价值(农产品价值)基础上,忽视了农地所拥有的生态、景观功能,食物安全与世代公平等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由于这些价值及其产生的效益在目前的市场体系下是“外部性”效益,一般的土地使用者常常对此忽略。但是,国家作为全社会利益的代表,承受的农地非农化边际成本应为MSC ,即边际社会成本,农地非农化数量应为Q[,3],相对应的土地价格应为P[,3],社会总福利达到最大化AEO.此时的农地非农化配置效率最高,它是在包含了农地非农化的内部成本和外部性在内的价格机制作用下形成的非农化量,这就是农地的代价性损失。
其次,从个人层次,即一般土地利用者看,土地的正常价格就是竞争性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价格,即图1中的P[,2].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农地非农化量为Q[,2].此时仅从用地者而言,达到了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了私人利益最大化;但与全社会福利最大化相比,由于价格P[,2]没有反映出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农地非农化配置效率没有达到最高,非农化过度量为Q[,2]-Q[,3],造成了社会总福利损失EE'F'.这一过度量是由于市场失灵,即传统市场体系不能反映耕地的非市场价值所引起的,称之为农地非农化过度性损失I.如果土地市场价格受某种因素的影响而低于价格P[,2],则农地非农化量将大于Q[,2].如图1中,假定土地价格为P[,1],则农地非农化量为Q[,1],此时农地非农化配置效率最低,社会总福利将损失EFG ,即使对土地使用者总体而言,直接损失也达E'G'G.与社会最优相比,过度非农化量为Q[,1]-Q[,2],这一过度量是由于政府失灵,即土地价格过低,市场机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下形成的,它显著降低了农地非农化配置的效率,我们称之为农地非农化过度性损失II.中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增长阶段,农地代价性损失不可避免。但由于土地产权制度缺陷,土地市场发育滞后、受人为干预因素较多以及政府管理失灵,土地价格常常偏离正常市场价格,导致经济增长中农地过度性损失尤为严重。近10年来,土地市场整顿、各类工业园区整治以及建设用地审批冻结等挽救性措施的频繁使用说明,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农地过度性损失II总量非常庞大(注:2003年全国开发区清理整顿的结果是,全国5658个开发区中,撤并整合开发区数量就达2046个(其中尚未包含5省(市)的撤并数),撤并率高达36%(《中国国土资源报》,2003年12月1日)。)。到目前为止,全国建设用地实行招拍挂的面积占出让土地面积的26%,另有约3/4的土地出让仍然采用行政划拨或协议出让等扭曲土地价格的做法。因此本文着重分析农地过度性损失II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及如何使之降低到过度性损失I 范围内;而对于农地过度性损失I 而言,它涉及传统经济学体系的改造和科学技术,尤其是社会科学的发展,将另文讨论。
区分不同形态的农地过度性损失的意义在于,由于他们产生的成因不同,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影响也有本质差别,从而在消除或减少过度性损失的途径和政策重点也有明显的不同。就世界范围来讲,土地利用市场失灵普遍存在,农地过度性损失I 有一定的内生性,即是由于市场制度本身固有的缺陷所造成的。解决这一内生性的问题,取决于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学和公共政策分析工具的发展。在发达国家,通过政府干预(社会成本定价和税收等工具)逐渐消除由于市场失灵而导致的这一类型的资源低效配置。相对于农地过度性损失I 而言,过度性损失II则主要是外生性的,即由于人为(政府)不适当的干预而产生的。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或经济转型国家,农地过度损失II完全可以通过制度建设和政府自身改革来加以消除或减轻。由此可以认为,首先解决政府失灵而造成的第二种农地过度性损失则是土地资源低效配置,加强土地管理的最为主要的途径。
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起飞阶段,经济增长过程中的农地代价性损失不可避免。在理论与实践上,区分经济增长过程中必要的农地代价性损失与因政府过度干预、市场扭曲导致的农地过度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土地管理的重要使命在于通过产权制度创新与管理体制改革,在准确把握经济增长中农地代价性损失规律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或消除农地过度性损失。对于中国而言,当前土地管理机制建设的重点在于解决政府失灵。
三、我国土地管理机制转变的主要思路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科学确立土地管理目标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中,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以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对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土地管理的重点在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或消除农地过度性损失,特别是过度性损失II为主要目标,建立起“产权明晰、管制有效、市场配置、调控有序”的土地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其主要思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与土地资源的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但如果继续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片面追求经济总量最大化,资源与环境问题必然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摆脱资源环境困境,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与新方向。必须摒弃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传统理念,树立“绿色GDP ”的新概念,统筹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通过增加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和降低单位GDP 土地资源消耗,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推进经济增长的方式转变,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2.在科学确定耕地资源保有量和空间布局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并成为协调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矛盾的出发点
粮食需求与供给分析表明,粮食安全问题并不是我国耕地资源保护的全部内容。农业生产技术进步与粮食贸易大大扩展了耕地资源保护的空间,同时,全国不同地区建设用地使用效益的差异也决定了部分地区应更多地发展非农经济,因此耕地保护数量应该有一定的弹性与适应性,避免因过度保护耕地而造成其他用地供给不足,影响经济社会正常发展。问题在于,就全国来讲,农地过度非农化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即便是立足全国统一市场与全球化经济,耕地资源的保护仍然是土地管理的第一“要物”。从粮食安全、生态建设、社会稳定、国家法律要求等方面出发,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确定各地区的长期耕地保有量,将其纳入基本农田范畴进行最严格的管制和保护,实现耕地总量适度保护前提下的经济发展,是我国科学发展观在土地管理机制转变的出发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一项比较成熟有效的耕地保护制度。但从目前的执行情况来看,一方面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划劣不划优”等问题,同时还普遍存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与经济建设区在区位选择上的严重冲突。因此,在科学确定耕地保有量基础上,重新科学务实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在数量与空间上实现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统筹。
3.推进土地市场创新,使市场成为土地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并作为转变土地管理机制的基本点
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市场配置国有土地资源的机制已基本形成,土地交易制度和土地交易规则也已基本完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的比例逐年提高(注:2004年,全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面积占全部有偿出让土地比例达到29.1%;江苏省达到30%,土地公开交易合同土地出让金占土地出让金总额的70%。)。但由于工业用地比重大,且以协议出让为主,致使土地协议出让方式的比重仍然偏高。且协议出让方式排斥市场作用,政府干预过强,在地方政府追求地区经济总量最大化的动机下,容易导致土地资源过度供给、价格过低,引起土地过度需求和低效利用。应构建以市场配置建设用地为主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尽量消除土地资源配置中的政府失灵,全面提高建设用地的配置效率,缓解经济发展对耕地资源的压力。
4.改革土地制度,为土地管理机制创新提供基础
土地制度改革是解决当前土地资源利用不当与保护不力的重要手段。土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土地产权制度、征用制度、储备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土地征用实质是土地产权及其收益的重新配置,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产权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延续性是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与保护的根本动力。当前土地征用范围过宽、补偿过低、失地农民安置不当已经成为较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严重影响未来公益性用地的供给,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大大降低。以稳定土地市场为目标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行为异化,经营性用地储备比例过高,片面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基础设施等用地供给不足;同时,土地储备规模不适,制度运作风险与资金负担过大。只对当期地方政府负责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刺激了低地价、零地价等恶性竞争行为,导致建设用地供给失控,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因此,必须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明晰土地产权边界,规范政府土地行为,保障一般经济主体与未来政府的合法土地权益,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与合理保护奠定结实的制度基础。
5.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保护还有赖于政府的宏观调控。我国土地市场的发展现状决定了要求政府必须执行产权界定,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土地收益分配体制,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完善土地市场体系等职能,促进土地资源流动和优化配置。同时,由于市场无法对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林地和草地等资源所发挥的生态和环境功能进行全面评价,无法自动内部化土地利用中的外部成本,必须建立有效的公共政策体系,以消除外部性、弥补市场缺陷。由于分割的地方土地市场难以控制土地出让中的恶性竞争行为,需要由省政府统一实施适用于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尤其是工业)的用地门槛制度,为建立区域统一土地市场奠定基础。同时,改变当前工业用地过于分散、土地浪费与污染严重的局面也需要政府通过规划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加强用地与治污管理。完善政府土地宏观调控机制,是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必要辅助,也是土地保护得以实现的基本要求。
四、关于我国土地管理机制转变的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思路,为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和保护的双重目标,我国土地管理应采取以下政策。
1.建立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切实保护耕地资源
未来一段时间内,耕地保护政策体系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审时度势地调整现有耕地保护思路,建立科学的耕地保护机制是实现快速经济发展阶段耕地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
(1)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尽快安排、落实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改变目前土地利用规划普遍失效、土地宏观调控依据不足的不良局面,为土地管理提供权威、科学的调控依据。在获取客观、准确的土地资源数据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市场经济规律,科学预测土地需求,制定规划控制指标,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理,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向“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设计)”模式的转变,建立与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弹性与刚性相结合的土地规划。规划编制思路从以行政控制为主向激励、引导、控制相结合转变,对于生态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进行刚性控制,对于一般性用地,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保留适度的弹性发展空间。
(2)科学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借助于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之际,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适当调整,将与经济建设严重冲突的区域重新界定为建设预留区,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区域划定为保护区,同时根据不同地区耕地资源禀赋与建设占用需求情况,将我国基本农田保护重心转移到具有农业生产比较优势的地区。建立基本农田质量跟踪监督制度,将基本农田保护从一次性划分转变为长期性保护,完善基本农田质量与环境污染的监测体系,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将基本农田保护区与农业支持政策相衔接,通过直接补贴或间接资助建立农民参与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激发农民耕地保护积极性,提高基本农田保护效果。
(3)创造性实施耕地“占一补一”和“总量动态平衡”政策。重新审视耕地“占一补一”和“总量动态平衡”政策,在区域近期与远期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与“总量平衡”的现实能力以及不同地区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补充潜力的差异基础上,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短期内以争取实现省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为目标,长期内通过与省外资源丰富地区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开发保护收益共享。
(4)保障农民土地产权,增强农民耕地保护意识。在现有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框架内,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创新有利于提高农民收益的土地产权安排,调动农民耕地保护积极性;坚决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严格审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工作,保护农民土地产权。
2.建立健全土地市场机制,高效配置土地资源
数量庞大的建设用地能否用好,是耕地保护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能否同时实现的重要基础。我国20多年的市场经济改革经验表明,市场及价格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的最重要的工具。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全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是缓解我国土地资源稀缺的重要举措。
(1)改革工业用地供给方式,集中有序地供给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市场化进程的途径,改变当前工业用地“需求定供给”式的以协议出让为主的供地机制和模式,按照“规划控制—计划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操作思路,建立工业用地统一进入园区与“供给引导需求”机制下的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为主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模式,真正实现由市场来确定土地使用者、确定土地价格,将土地资源配置到效率高的企业和部门中去,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2)大力发展二三级土地市场,提高土地配置效率。建立完善二三级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建立统一的土地价格体系,促进土地资源流动,提升土地市场整体竞争性与土地配置效率。完善地籍管理与土地登记工作,为土地市场交易提供清晰的产权界定与产权保护服务。
(3)规范土地中介服务市场,理顺土地价格机制。整顿土地中介服务市场,严格审查中介机构资质,规范管理中介服务行为,改变当前由于管理不足,不动产中介组织运作不规范、企业信誉低下等问题,理顺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3.创新机制,促进土地资源跨区域开发利用
建设用地需求预测与耕地补充潜力分析表明,未来我国建设用地需求仍然集中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的潜力主要在中西部地区。同时,东部地区新增单位建设用地创造的经济效益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土地资源高效配置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要求东、中、西部地区依据其土地资源禀赋比较优势,联合开发、互通有无,实现区域整体土地效益的最大化。科学的发展观与政绩观的树立也为区域土地资源协作开发创造了新的机遇。
(1)建立区域性合作组织,协调地区利益。随着“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深入人心,具有内在相似性的区域内行政单元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愿望不断增强。建议由省政府牵头组建区域合作组织,听取不同地区利益要求,建立区域交流平台,提出区域阶段性土地开发合作重点与合作形式。
(2)科学编制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开发区域土地资源。通过区域合作组织对区域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进行统筹协调,在利益相关地区比较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编制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区域土地开发模式及重点开发区域,以及区域竞争性土地资源开发的空间与时间安排,统筹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区域内土地开发与项目布局中的规模经济,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综合效益最大化或开发成本最小化。
(3)依托公共财政,建立区域土地合作开发机制。通过公共财政支出,建设一批区域重点项目,如区域性高等级运输网、区域性土地保护与整治项目等,改变区域土地分散开发的格局,培育具有较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增长极,促进不同地区经济活动(如开发区)的空间集中。改革平均分配的公共财政机制,结合区域资源综合开发规划布局重大工程项目,按照不同地区的贡献率,通过公共财政支出对因整体开发而暂时受到利益损失的地区进行补贴。也可以建立区域土地基金制度,集中部分土地出让收益,对在一定时期内因配合区域整体开发而延迟土地开发或进行土地保护的地区进行专项补偿,实现土地收益的公平分配。
(4)建立区域土地利益共享机制。区域土地整体开发能否实现,关键在于能否建立起现实可行的区域土地利益共享机制。对土地分散开发现状进行评价,寻找可行的跨区土地合作开发模式,计量、比较不同地区在土地合作开发模式中的收益—成本与单独开发中的收益—成本分布,考量不同地区对合作收益的贡献率,通过一定的资金流转或补贴方式,对贡献份额较大或利益受到损害的地区进行适当的支付。
4.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市场是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但仅靠市场机制并不能完全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土地利用中的外部性、土地市场发育不完善都要求政府对土地市场进行必要的调控,实现土地资源的社会最优利用。
(1)科学制定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建设用地供给计划都是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手段。在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预测基础上,结合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以及土地市场供求关系,科学制订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采取总量控制、弹性管理的方式,在确定各项建设用地指标值上下幅度范围基础上,以价格手段进行微观调节,实现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
(2)加强产业用地供应管理。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制定相应行业的土地供应政策,通过土地供给总量与比例调控产业投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民经济区域布局需要、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特征及其相应产业政策重点,制定具有鲜明区域特点的产业土地供应政策,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3)实现工业用地集中布局与统一管理。根据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与区位条件,结合现有各类开发区布局情况,选择若干适宜性较好的地段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园区,实现新增工业集中布局,发挥产业集聚的规模效益。同时,从进入到开发对入园企业进行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产业用地门槛制度,防止土地浪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强化土地利用评价,建立区域性产业用地门槛制度。建立全面综合的土地利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不同地区经济发展阶段及土地利用现状,科学评价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评价结果在不同地区之间重新配置土地利用刚性指标,奖优惩劣,鼓励土地集约利用。
根据国际与国内先进发展经验,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阶段与区域分工安排,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特点,依据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土地投资集约度等标准,建立区域性产业用地门槛制度,防止建设用地盲目扩张。
5.改革土地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管理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经历了多次巨大变革,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目前的土地制度还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当前,迫切需要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土地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管理机制。
(1)改革土地产权制度。应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改革和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一是在坚持公有制的基本前提下,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和所有权实现方式,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具体落到实处。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应在农地承包权物权化基础上,探索农户农地使用权制度成为集体土地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可能性;对于城市国有土地,正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产权关系问题的存在,探索建立中央和地方在土地管理和权益分配上的委托—关系或土地权益分级占有和管理的可能性。二是按照“权利平等”的原则,公平对待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条件地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转。
(2)创新征地制度。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把征地范围严格界定在公益性用地之内,控制征地规模;适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除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还应对被征地农民就业转移、生活条件改变等造成的间接成本进行补偿;同时要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缓解征地中的社会矛盾。在此基础上,探索征地市场化补偿机制建设的可能性。
(3)反思与改进土地储备制度,由第二财政到公共利益的土地储备。改革土地储备制度,根据城市土地供给与需求状况,科学确定城市土地储备量,量出为入,有效降低城市土地储备的成本和运作风险,促进城市土地储备运行效率的提高;增加公益性用地的收购储备,保证政府公益性土地的供给能力;加强立法,明确土地征购储备的职能、规范、运作方式,完善监察管理体制。
(4)建立土地基金制度,取代现行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土地基金制度,规范土地收益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控制当期政府土地收益使用规模,在当前政府与未来政府之间合理分配土地收益使用权。
(5)建立合理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金融资本对农地实物社会保障功能的替代,弥补征地补偿内容与标准不能一步到位的缺陷,保障社会稳定。重点在于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和法律援助机制。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着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集体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扣除,或由负责征地的单位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其提供与城镇居民相同的最低生活保障。建立土地纠纷仲裁机构及法律援助机制,对征地行为的正当性、征地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征地过程的合法性等进行考察监督,维护农民权益,抑制私人“机会主义”行为,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完成,保障公益性用地的供给。
「参考文献
[1]曲福田、冯淑怡、俞红:《土地价格及其分配关系与农地非农化经济机制研究》,《中国农村经济》,2001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