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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宣传方案范文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全市各类教育健康发展为目标,以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为核心,以“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为原则,通过开展排查和规范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办学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确保专项活动圆满成功,成立市民办学校排查和规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建委、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卫生局、教育局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张国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制定方案,认真排查
此次排查的对象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已正式批准和未经审批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培训机构。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制定排查方案,建立排查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民办学校(有无证)进行实地查看,做到全覆盖排查,一处不漏,不留死角。
四、依据标准,分类治理
对排查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如实填写《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情况登记表》、《无证幼儿园情况登记表》(一校一园一表)、《无证幼儿园摸底排查登记表》和《市正式批准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摸底排查表》。根据排查结果,按照《省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基本标准》规定的“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核准准入学校、整改学校、取缔学校。根据本辖区学校布局规划,分别对无证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分类下达告知书,该准入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并妥善做好学生分流工作。
五、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各乡、镇、街道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开展排查整改工作,要充分发挥当地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保障排查、整改取缔工作顺利进行。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六、严格治理,分步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10月28日至11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市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市电视台开辟专栏,加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公民办学校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此项活动,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2.排查摸底阶段(11月6日至11月19日)。各乡、镇、街道牵头,对本辖区的非法办学行为认真摸排,登记造册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3.清理整顿阶段(11月20日至12月31日)。符合办学基本条件,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及时补办手续。需整改的民办教育机构要按照省厅办学基本标准及市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学标准或者拒不整改的坚决取缔。
4.验收复查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验收复查的内容主要为检查时符合办学基本条件的是否完备了手续;要求整改的,是否整改到位;取缔了的民办教育机构是否仍在举办,如仍在举办,强行取缔。通报开展清理非法办学专项活动实施的结果。
5.规范管理阶段(2012年1月31至2012年3月10日)。市教育局根据验收复查结果,依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民办学校纳入正常的教育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强化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与管理,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七、相关部门排查职责
1.教育部门:主要检查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场地、办学设施及师资队伍等办学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公安部门: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查处、打击检查过程中的违法、抗法行为。
3.公安交警部门:主要检查民办教育机构接送学生车辆车况情况。
4.公安消防部门:主要检查民办教育机构校舍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制度等是否到位或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要求。
5.建设部门:主要检查民办教育机构的房屋设计、建筑质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民办学校宣传方案范文2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分管仪器电教、社会力量办学、自学考试、女工工作、计划生育工作、联系工会工作至今已有十个年头了。因为长期分管这些工作,在业务上虽谈不上精通,但可以说比较熟悉。所以年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我和股室的同志一道,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锦上添花,现代教育技术花红叶肥
分管仪器电教工作时,我就明确提出了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工作思路,那就是描准一点,即现代教育技术的至高点;抓住两线,即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创新人才这两条主线;建好三件,即硬件、软件、潜件(教师队伍);促进四化,即教育网络花、管理现代化、培训制度化、研究科学化。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按照这个思路在工作。近几年,我们走全全省前列,年,仪器电教站被评为省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
1、强力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和“校园网”工程建设
截止年底,我区有7所学校跨入省、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行列,有6所学校实施了“校园网”的建设。完成了10个模式一、48个模式二、9个模式三的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的设备发放,安装调试工作。在教育技术装备的投入上。我们指导、支持、配合基层安装多媒体教室60个,监控点37个,采购笔记本电脑150台。三中顺利通过了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复查验收。
2、大力开展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教研工作。
为了落实新课程的新思想、新观念,提高所有任课老师的教学研究水平,充分运用现代教学媒体,优化课堂教学手段,从而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我们开展了“三优联评”(优秀教案、优秀论文、优秀课件)的评选活动,对收上的电教论文,我们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真的评选,并将优秀作品送省、市参评,其中获省一等奖的有8篇,二等奖的有13篇。年年10月,我们在三中组织了“XX区中学生物教师实验创新大赛”,通过紧张激烈的角逐,我们把获区一等奖的二中曾伟老师、三中童桃仁老师送市参赛分获特等奖。另外,6所省级现代实验学校都有省级立项的课题研究。其中三中的“信息技术与初中课程整合研究”评为省级优秀课题。信息技术教育在全区已经普及,对各校的开课年级,课时安排、教材使用、教学进度、教师备课、作业批改、成绩考核、学生上机,以及学校对该项工作的管理等情况,我们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促进了信息技术教育的进一步开展。
3、切实抓好远程教育项目工程建设。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是新形势下加快农村教育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惠及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任务光荣而艰巨。为此,我们高度统一思想。一是加强对此项目工程的领导,成立远教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安装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四是成立施工工作组,负责整个工程的安装、调试;五是组织项目培训;六是发挥工程应用。从项目设备发放到安装完毕,至省级验收,我们共进行54天紧张的工作。54天里,工作组共下到67所学校指导服务三百余次,从天线的安装地点、电视机的摆放位置、电脑桌的设计、防盗窗门的安装到施工工艺的设计、硬件的安装、软件的运行,都一一落实到位。施工完成后,我们按省厅要求对模式二学校的骨干教师在大科中心学校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培训。我们对项目学校提出了“领导要懂、项目管理员要精、教师要会”的总体要求,采取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相结合等方式,使所有教师会运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工程效益。为此,我要求各项目学校建立制度,规范管理,确保运行,营造氛围;强化效益。
二、负重打拼,民办教育工作上台阶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区民办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人们对民办教育的主要意义和相关政策认识不清,民办学校自身发展过程中的不规范和不完善也十分明显。于是我们在“宣传”、“管理”、“指导”上下功夫。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利用媒体宣传。我们要求各民办学校订阅《湖南民办教育》杂志,从杂志里去了解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动态。在娄底电视台、娄底晚报对民办学校的文艺汇演、大势宣传、营造声势。二是利用会议宣传。每年我们召开两次以上民办教育负责人会议,在会上,我们都强调民办教育管理的规范性和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性。三是向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个别宣传,让人们对民办教育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正确的认识,从而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依法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一是严格审批关。对年年新申报的民办教育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任职教师的学历、学识,教育场地及设施设备都必须达到一定标准,通过举办者申请、实地考察、审查材料、审批发证等程序。今年审批发证的民办教育机构的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二是依法年审。年年10月,我们对全区58个民办幼儿园和25个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审
民办学校宣传方案范文3
一、强化协调管理职能,健全工作机构
为突出政府行政部门的管理作用,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经省编办批准,已在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加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牌子,增配专职人员,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加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牌子的通知》[鲁教人函(20*)25号]文件,确定了工作职责,负责全省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和处理民办教育办学中涉及政策性的有关问题,协调厅机关有关处室管理民办教育工作。同时,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成立民办高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全省民办高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和组织统战处承担具体工作。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先后制订了《*省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党建工作联络员选派和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全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联络员、督导专员工作的实施办法》,分别任命了首批督导专员和党建工作联络员,并已派驻全省各民办高等院校。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的要求,在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民办教育管理机构或在相应科(处)室加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牌子,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与协调,做好民办教育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要积极支持、协助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派驻到本市所属民办高校的督导专员、党建工作联络员开展工作。要参照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的做法,根据辖区民办学校的规模,区别学校层次和类型,采取一人多校或包片包校等形式,向所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民办普通高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派出督导专员或督导巡查员、党建工作联络员或指导员等,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加强指导和监管。
二、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健全管理职能
我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市共同管理、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要强化属地管理的原则,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招生计划须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报教育厅,新上专业须征求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其他民办学校实行审批管理相一致的原则。民办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要做到筹建设学、批准成立、挂牌招生、办学培养、违规停招、善后终止、撤消除名等,一律建立健全相关规范程序,限定工作时限、有效年度和相应公开公示制度,协调确定与地方民政部门的工作顺序和机制。设立民办本科及其以上层次高等学历教育院校,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核,教育部审批;设立民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历教育院校,由市人民政府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教育部备案;设立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由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省教育厅审批(济南、青岛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设立民办普通高中,由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设立民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由所在市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权限,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民办本专科院校的管理、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及其以下学校的管理,以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省教育厅实施宏观管理。各市应依据其职责权限,规范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健全审核、审批、备案日常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能和程序,负责组织实施。
三、突出管理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设学审批和撤消办学是民办学校管理的基本前提和重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民办学校办学申请时,一定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审查举办者的办学资质和办学条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要把办学风险评估和学校前景预测作为考察审批民办学校的重要内容。已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存续期间变更学校性质、法定代表人、办学地址、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及办学范围等,必须经学校审批机关核准;变更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设立专业,设立、变更或增设电子信息门户网站、网页等对外宣传窗口必须统一规范,并报审批机关备案。民办学校终止办学或违规惩处停止办学,必须依照其审批权限和程序,及时依法办理终止和注销手续,并予以公示、公告和实时监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民办学校的常规监督和管理工作,特别要把民办学校教学督导和年度检审、学校电子门户网站网页监管、招生计划管理、招生广告与简章备案、收费与财务管理、学校安全管理、教学质量监督、办学风险防范等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要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民办学校办学注册资金监管的规定,每年定期组织对所属民办学校进行年检,及时了解举办者资金投入及办学资金安全情况,防止资金抽逃和挪用办学经费,预防办学风险。要规范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的电子门户网站运行。民办高等学历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抢拉生源;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招生广告和简章前,必须遵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民办学校资产使用、收费退费和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要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踩踏事故、防侵犯学生人身安全等工作,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督导、学校安全、财务审计、校产管理等教育行政职能部门,要将民办学校纳入工作范围,与国办学校统一加强管理。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实际,依法制定办学风险防范预案,对所属民办学校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及时查处和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加强信息公开,提高服务质量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信息资源库,将所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基本信息资源全部纳入管理并建立电子档案,在学校办学期间和撤消后永久保存。信息内容主要有:一是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址、法人代表、办学层次、联系电话、电子门户网站IP地址和主要名称等。二是办学条件,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学设备、师资配备等。三是办学情况,包括设置专业、学校管理、教学质量、奖惩情况等。信息资源库要根据情况及时更新。
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充分利用网络进行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和管理。各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要依托市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建立民办教育专门网页,并与省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网站链接,实现信息共享。网站要设有查询辖区内民办教育学校、培训机构的网页链接、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招生广告备案、民办学校年检等栏目,并设有公示栏、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社会互动栏目。民办教育的政策法规、民办学校信息、查处的非法办学单位和不规范办学行为、备案的招生广告等都要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学校审批材料受理、广告备案、社会投诉要在网上办理,要不断完善网络平台功能,建立健全全省民办教育网上监督、管理系统和办公系统。
民办学校宣传方案范文4
关键词:财务预算;管理现状;编制预算;管理体系
我国近年来民办高校发展较为迅速,与公办学校的差距越来越小,但却因一味地只顾发展导致相应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
一、我国民办高校财务预算概述
财务预算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做好预测以及具体方案的基础之上,为了能够对企业所拥有的活动进行一个有效的整合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整体来保证工作效率,将企业的销售、成本等方面用具体的图表来进行表现的一种方式。因此我们可以说财务预算是整个企业绩效管理的重中之重。一个企业要想能够稳定发展必需要做好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与企业开支预算及绩效管理的配合工作。
在我国现有的民办高校中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是改进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财务预算主要是通过记录民办高校日常的资金流动以及业务安排,来对民办高校的未来应该如何进行资金流动以及如何安排业务,才能够实现在保证教学目的的情况下效率最高、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方式,而这一般需要通过较为合理的规划以及测算过程,才能够形成一套拿得出手,较为完善的计划方案来为民办高校今后的各项活动和资金流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众所周知民办高校是为数不多的一类非盈利企业,因此对于民办高校的财务预算与一些市场上的企业相比具有较大的差异,具体来讲,民办高校在进行财务预算工作时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就是坚持节俭原则,因为大部分民办高校的资金相对公办学校来讲毕竟是有限的,因此要学会将钱花在刀刃上,也就是相关财务部门的主管部门应该将资金预算放在学校的重点项目上面,即优先满足那些教育科研工作。另外就是进行预算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即使是这些项目也应该秉承节俭,从而保证资金安排的合理性。第二点就是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具有较为敏锐的眼光能够及时的发现执行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从而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这点对财务管理人员的要求较高,但往往它也是辨别一个财务管理人员优劣的一个重要的判定条件。
二、财务预算管理的功能与重要性
在民办高校当中财务管理工作是整个学校的中心所在,而在财务管理工作当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财务预算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是通过对财和物这两个方面的运行方式进行事先的规划,并将其分别安排到不同的具体工作人员当中,从而努力使得学校内部的财、物、人这三个方面能够结合为一个整体,进而实现对整个学校的规划以及控制。就我国目前的民办学校来讲,因为其所有的费用都是由创建者自筹经费,因此民办学校的发展方向是由财务预算来进行引导的,引导其能够运用最科学合理的办法来达到各种促进学校发展的目的,并且财务预算工作人员还需要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做好应对的把握,最终达到民办高校的资金和政府相关制度以及实行计划目的的完美结合这一最终目的,所以做好民办学校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对学校的长期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三、民k高校财务预算管理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目标不够明确,缺乏全局把控力度
要完成一个大目标,不可避免的需要在它下面设立一系列的小目标来对每一个工作者进行约束以及指明发展方向,民办高校也如此。要想做好民办高校的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就一定要对学校发展的整体战略、经营目标和年度预算进行整合,而在我国有相当一部分的民办高校都达不到这三项的完美整合,因此这就会经常性的导致一些小目标与指定的愿望有些偏差,长久以往就很有可能会整体偏离学校的发展计划。我国民办高校在创建初期很不容易,曾经出现过许多的问题,如民办高校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都是由创办者想办法弄来,这就导致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后劲多少会有些跟不上,再比如我国许多的民办高校都为了能够招纳更多的学员而大费苦心,想方设法的扩大投资来进行对学校的宣传以及美化工作从而导致学校的师资力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还有因为是私营企业,一定会有政府对一部分学校的支持态度要比对公办学校的态度差一大截,而这也就导致了一个非常严重的情况出现,社会对其认可度不高。另外那些刚开始从事教育工作的人们,以及初次接受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在工作开始时一般都不会有现成的师傅去进行相关的工作教学指导,一切的工作只能靠自己的想法去做,而这也就导致了我国现在的民办高校管理水平相比公办学校来讲较为低下。因此在对预算管理目标进行考量的时候一定要将目光放长远一些,绝不可以只考虑一时的利益而失去了对全局的把控力度。
(二)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管理者对财务预算的编制缺乏必要的重视
要想令财务预算管理在整个民办高校的发展当中起到重要作用,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一定要科学的编制我国的民办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这对于学校今后的发展以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都可以起到较为重要的作用。就我国目前的民办高校来讲,大部分的学校在进行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都会使用增量预算这一方法,这一方法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企业对于发展的需求,并且确保资金的正常流转,但其弊端也是相当明显的,比如这种算法较为粗略,因此对于一些对精细度要求较高的项目就难以做到细致化分析,即在对使用资金的量化分析方面还较为欠缺,举例来讲,假如今年某家民办高校购买了一些学习设备,设备购置费的本年预算支出与去年的发生额之间并不存在对应的增减关系,应该根据今年的发展计划编制。民办高校受自身办学条件的限制生源很不稳定,收入无法可靠估计,这就是估算的消费指标过于简单,细致计算下来总是会与实际的需求产生较大的差异。
我国的民办高校领导者往往对其获得的财富重视度较高,他们总是想费尽心思来得到更多的财富以及利益,总是对学校的财务预算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度,为减少开支,领导者总是会将预算管理当中的编制、执行以及一系列的监督任务全部交给财务部门来进行管理,这就导致了学校当中的权利分配严重不均匀,财务部门的权利过于集中,而这也就非常容易导致预算管理工作不能够做到人们需要的公开公正,从而进一步导致整个民办学校的各个部门经费分配的不合理从而给学校的长久发展带来巨大的阻力。更有甚者我国一些民办高校的管理者目光较短浅,对财务部门的预算管理根本没有设定相应的制度,这样的民办学校是很难长久发展下去的。
(三)预算流于形式,目标责任难以落实
上文对财务预算工作在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进行了简要概述,有些民办学校当中虽然领导者对财务预算工作有着足够的重视度,也为其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但由于时间等原因,原本的流程本该是提出项目,进行预算,然后对预算进行审核工作,最后就是对项目的监督过程,即各项经费的收支必须按照预算来进行,过程本是这样,但有些民办高校由于监督体制的不到位,监督不够严格的时候就会发生对预算的各种调整,然后在对执行过程中的追踪评价也并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另外就是在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有些领导者经常自以为是,一意孤行,不按照相关的财务预算来安排使用资金。综上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预算工作要求不到位导致的预算不够准确的现象。二是财务预算设计完成之后,各实施人员对预算的执行力度不够,不能够严格按照要求来进行工程项目。
四、民办高校财务预算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成立财务预算的组织机构,确立民办高校的长期发展
保证财务预算管理过程的正常进行是非常重要的,做到这一点才能增强民办高校在市场的生存能力,学校的相关管理者应在校内建立一个组织来对财务预算过程做全面的监督,保证财务预算的执行,执行预算的人员还应对民办学校内部以及外部的资源进行深入的调研工作,保证全面公开公正的进行财务预算工作的编制。
(二)科学编制财务预算,明确编制要求
在进行财务预算的过程中,财务预算的具体编制工作应引起广大领导者注意。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最能够体现出一所民办高校的创建思维以及领导者的全局意识,因此各相关人员一定要难校的角度出发去强化对需要执行项目的论证观点,另外在进行项目预算上报工作之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工作,即要根据当地的预测投入与回收比率,预测学校的投入成本与办学效益,这对于资金节省以及提高民办高校的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进行财务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是预算的编制时间和上报给领导者的时间务必要及时,即保证编制效率,另外财务部门一定要及时与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做好沟通交流工作,要及时将对各个部门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公开以及送达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工作,因为财务工作只是单纯的通过一系列的计算和估计是不能够准确计算好自己学校各部门的花销情况的,因为不同部门有着不同的消费需求,因此与其他部门增进关系,了解各部门的需求也是准确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必要前提工作。
(三)建立和加强预算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预算执行
我国民办高校的管理层要为学校的财务预算制定一个长期行之有效的目标,使其有方向供其去努力发展,在当今我国对教育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的时代,正是民办高校的飞速发展时期,当然在这之中不仅要做好对学生生源的吸引,还要做好财务预算工作,做好长期发展的准备工作。因此绩效考核就成为了民办高校发展过程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发展方面。首先绩效考核能够给民办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流程提供具体的管理信息安排,实行的绩效考核要服从民办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调度,促进信息收集的规范合理化。其次要想做好民办学校的绩效考核工作,就一定要令学校内部各个单位的负责人认真分析在任员工的工作职能,了解其能力限度进行具体岗位的调配安排,以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整体性评价,带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发展安排,进行人才的优化。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在人力资源的管理方面做出努力,认真评定员工的工作状况,在定期的例会中进行汇报,反馈给各部门的负责人,并要求其对员工的工作流程进行调整,在合理的范围内将员工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优化管理办法,提升人才素质。学校可以根据实际要求进行定期培训,了解员工的实际素质,进行针对性培训。此后,还要根据实际的培训工作对员工进行考察,要满足一定的培训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员工进行奖励,没有达到要求的员工进行处罚,以此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升自身素质,这对于我国民办高校的长期发展来讲无疑是十分有利的。
五、结束语
在我国当今这个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民办高校要想在众多学校当中令自身的旗号被广大人民所了解,就一定要将工作做细做实,即要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就做好对财务预算工作。当然要想实现长期发展计划,相关高校的财务管理部门应该着重在普通员工心中建立预算管理理念,细致安排好各项建设工程的预算管理以及资金的使用,充分做好对学校内部财务预算编制以及相关监管力度的提升,为更好的提高我国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做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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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宣传方案范文5
通 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洞头区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
温州市洞头区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90号)、《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1〕27号),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根据户籍所在地到划定的施教区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完善报名录取监督工作机制;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报名时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等信息全面公开。
(三)便民服务原则。全面推行“入学一件事”改革,实现入学登记、报名、录取、结果公布等流程在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六周岁(2014 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2014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暂缓入学的证明。
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政策说明
(一)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见附件 1)。
(二)父母或本人有不动产(即房产)的,可凭不动产权证在不动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登记。针对提供不动产报名时出现的特殊情况,按“附件 5”处理。
(三)父母系洞头区合法出国、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人华侨子女,在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跨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除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海霞中学外),在申请就读学校班额允许的情况下,持监护人经商(务工)及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到相关学校进行预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居住地学校登记(见附件2),若人数超出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其父母持有我区 e 居卡及居住证,并有相对稳定的住所(签订一年以上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并且连续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的。其中,在灵昆街道入学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需在我区居住一年以上且签订一年以上后续住房租赁协议(截至 2021年 5 月 1日)。2.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洞头区用人单位签订(或劳动部门备案认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达到半年以上。其中,在灵昆街道入学的,其父母需在本区有相对稳定的职业,且至少一人与本区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子女报名月份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一年及以上完税证明)。
(六)实验小学、城关小学、灵昆一小、灵南小学、海霞中学均实行分批次招生(具体按附件 6 执行)。
(七)民办学校(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即原温州市洞头区乐成寄宿中学)与区内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围为洞头区和鹿城区。在完成政策照顾对象招生后,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学校若招不足,经区、市教育局同意后,可跨县域补招一次。
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符合公办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八)公办学校政策照顾对象于6月15日前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政策照顾对象提交材料时间见相关学校招生简章。
(九)洞头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28、57782292); 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四、政策照顾对象
(一)烈士、见义勇为者子女;
(二)洞头区区域内的现役军人子女;
(三)省绿叶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劳模子女;
(四)区级引进高级人才、区级以上拔尖人才、市 551 工程人才(第一、二层次)子女;洞教基〔2009〕100 号文件规定的高级人才子女;
(五)对洞头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的子女:
1.区级及以上“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子女;
2.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子女;
3.其它对我区教育事业有特殊贡献者子女。
(六)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子女。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均通过登录“浙里办”手机APP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个别新生需提供材料现场核验(相关材料见附件 3、附件 4)。每位学生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可以兼报区内民办学校及招生区域包含洞头的区外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最多可报 2 所;参与第一轮未完成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补招的学生,每人限报 1 所。
(二)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间:6月2日至6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日—6月4日)。
(三)初中新生报名登记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1日—6月3日)。
非温州市户籍和不在温州市小学就读的适龄少年,需在6月30日前(民办初中需在6月1日—6月3日期间)将相关材料送报名登记学校审核。
(四)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施教区时间及房屋产权证明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日。户籍于2021年5月1 日之后迁入的学龄儿童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招生计划
学校
2021年招生计划
学校
2021年招生计划
班级数
学生数
班级数
学生数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华中校区(实验小学)
7
310
海霞中学
6
240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沙校区(城关第二小学)
1
40
灵昆中学
5
225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城关校区(城关小学)
5
200
实验中学
7
280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双朴校区(城关第一小学)
2
80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初中)
3
120
东屏中心小学
3
120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初中)
1
45
灵昆第一小学
5
200
洞头区第二中学
4
160
灵南小学
3
120
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初中部)
10
480
大门镇中心小学
3
120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
2
80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小学)
1
40
鹿西中心小学
1
40
七、工作纪律
(一)加强组织宣传
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本方案分别制定招生实施办法(细则),并上报区教育局备案,核准后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并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并做好广泛宣传引导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招生程序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特别要严格把关入学条件和年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确保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小学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
(三)建立督查制度
区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该校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产权、社保、水电费发票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63482142、56723136。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华中校区(实验小学):59391878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城关校区(城关小学):56728653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双朴校区(城关第一小学):56728920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沙校区(城关第二小学):56728176
东屏中心小学:56728152
大门镇中心小学:56723505
鹿西中心小学:63415600
灵昆第一小学:55872523
灵南小学:86980197
海霞中学:56728807
实验中学:56728710
洞头区第二中学:59398969
灵昆中学:55875292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59389986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55895303
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55895825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56723130
九、附注
本方案于之日开始施行,此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洞头区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划分
2.洞头区新居民居住地入学学校安排表
3.洞头区2021年小学新生报名携带材料
4.洞头区2021年初中新生报名携带材料一览表
5.施教区对象提供房产证报名时出现的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6.洞头区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7.洞头区 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行事历
8.洞头区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对象可报名民办学校名单
附件1
洞头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公办学校施教区划分
学校
施教区
固定区域
自选区域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华中校区(实验小学)
新城社区、小朴社区、大朴村、三盘社区
小三盘村、九厅社区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城关校区(城关小学)
岭背社区、上新社区、城中社区、银海社区、后寮村、寮顶村;打水鞍社区和风门社区(原行政村户籍且持有村股份合作社股权的居民子女)
城南社区(农龄股、人口股)、后坑村、岙仔村
东屏中心小学
东岙村、东岙顶村、中仑村、洞头村、垄头村、惠民村、南策村、大瞿村、半屏社区
后坑村、岙仔村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双朴校区(城关第一小学)
九仙村、东郊村、白迭村、隔头村、打水鞍社区(部分)、风门社区(部分)、小长坑村、大长坑村、城南社区(部分)
城南社区(农龄股、人口股)、小三盘村、后坑村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沙校区(城关第二小学)
大王殿村、双垄村、东沙村、鸽尾礁村、海霞村、柴岙村、
九厅社区、岙仔村
灵昆第一小学
灵昆居委会、周宅村、北段村、九村、叶先村、王相村、沙塘村
瓯江口新区
灵南小学
双昆村、上岩头村、海思村
瓯江口新区
大门镇中心小学
大门镇所辖村居
/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
霓屿街道所辖村居
/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小学)
元觉街道所辖村居
/
鹿西中心小学
鹿西乡所辖村居
/
海霞中学
城南社区、城中社区、银海社区、岭背社区、上新社区、新城社区、打水鞍社区、风门社区、小三盘村
小朴社区、大朴村、九厅社区(有空余学额时面向这三个社区<村>招生)
灵昆中学
灵昆街道各村居、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
实验中学
东屏街道所辖村居;小长坑村、九仙村、隔头村、东郊村、大长坑村、白迭村;柴岙村、大王殿村、东沙村、鸽尾礁村、双垄村、海霞村;三盘社区。
小朴社区、大朴村、九厅社区。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初中)
霓屿街道各村居
/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初中)
元觉街道各村居
/
洞头区第二中学
大门镇各村居、鹿西乡各村居
/
附件2
洞头区2021年新居民居住地学校安排表
学校
居住地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双朴校区(城关第一小学)
城中社区、银海社区、城南社区、上新社区(部分)、新城社区(部分)、小朴社区、小长坑村、九仙村、隔头村、东郊村、大朴村、大长坑村、白迭村、小三盘村、打水鞍社区、风门社区。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北沙校区(城关第二小学)
岭背社区(部分)、新城社区(部分)、上新社区(部分)、柴岙村、大王殿村、东沙村、鸽尾礁村、九厅社区、双垄村、海霞村、三盘社区。
灵昆第一小学
周宅村、北段村、九村、叶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瓯江口新区
灵南小学
双昆村、上岩头村、海思村、瓯江口新区
东屏中心小学
岭背社区(部分);东屏街道所辖村居(社区)。
大门镇中心小学
大门镇所辖村居(社区)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
霓屿街道所辖村居(社区)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小学)
元觉街道所辖村居
鹿西中心小学
鹿西乡所辖村居
灵昆中学
灵昆街道各村居、瓯江口新区
实验中学
东屏街道各村居;北岙街道各社区(村居)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初中)
霓屿街道各村居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初中)
元觉街道各村居
洞头区第二中学
大门镇各村居、鹿西乡各村居
附件3
洞头区2021年小学新生报名上传材料
序号
对 象
报名上传材料
备注
1
施教区户籍的学龄儿童
1.户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2
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的学龄儿童
1.户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3
华侨、华人子女
1.父母原籍户口证明;2.洞头区侨办证明;3.现监护人公证材料;4.现监护人户口簿;5.儿童本人的户口簿或护照。
4
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1.户口簿;2.父母获奖等有效证件;军人子女提供军官证件(或现役军人证明)。
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交材料。
5
新居民子女
1.户口簿;2.在洞头区居住且有稳定住所证明;3.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洞头区用人单位签订或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4.社保材料(就读灵昆街道小学需提供)。
居住地施教区学校班额已满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备注:个别学生上传材料需现场核验,请根据学校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核验。
附件4
洞头区2021年初中新生报名上传材料
序号
对 象
报 名 材 料
备注1
备注2
1
施教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少年
1.户口簿。
六年级在洞头区外小学毕业班就读的学生,还需提供六年级下册素质报告单。
2
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的学龄儿童少年
1.户口簿;2.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
3
华侨、华人子女
1.父母原籍户口证明;2.洞头区侨办证明;3.现监护人公证材料;4.现监护人户口簿;5.儿童少年本人的户口簿或护照。
4
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1.户口簿;2.父母获奖等有效证件;军人子女提供军官证件(或现役军人证明)。
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登记并提交材料。
5
新居民子女
1.户口簿;2.在洞头区居住且有稳定住所证明;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洞头区用人单位签订或劳动部门备案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4.社保材料(就读灵昆街道初中需提供)。
备注:个别学生上传材料需现场核验,请根据学校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核验。
附件5
施教区对象提供不动产权证报名时出现的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不动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双方户口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实际居住情况与房产地址一致的证明),可持上述不动产权证报名。
2.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的,可凭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报名;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凭住建局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或凭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及发票)报名;属民间契约、协议或公证类的不能作为入学的不动产权依据。
3.因重点工程建设被拆迁安置的,可用拆迁安置协议书代替协议书中的安置房房产证报名。
4.房屋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得少于50%。
5.非住宅用途的房产、不动产权证登记为住宅用房而实际不是用于居住的均不能作为入学报名依据。
6.上述情况之外的,提交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附件6
洞头区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洞头区实验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与房产均在施教区,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以下情况应向学校提交实际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电费收据、电视费收据、水费收据等原始凭据):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之内;房屋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少于50%,但份额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之内的。
2021年起,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学生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统筹办法,实施以不动产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份提前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如有空余学额,按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只有户籍的学生;如还有空余学额,根据不动产证办理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第四批次学生,录满为止。未能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洞头区城关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2022年起,第二批为户籍与房产均在施教区,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第三批为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第四批为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三、洞头区灵昆第一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口在灵昆居委会、周宅村、北段村、九村、叶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户口在以上村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以上村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瓯江口有房产的业主子女;父母在以上村居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瓯江口新区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居住在瓯江口新区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所在企业汇总后报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物管理局)。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洞头区教育局会同瓯江口社会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学生。如还有空余学额,再统筹安排第三批次学生。
四、洞头区灵南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口在双昆村、上岩头村、海思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户口在以上村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以上村居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瓯江口有房产的业主子女;父母在以上村居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瓯江口新区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居住在瓯江口新区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所在企业汇总后报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洞头区教育局会同瓯江口社会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学生。如还有空余学额,再统筹安排第三批次学生。
五、洞头区海霞中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第一批:政策照顾对象子女;
第二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以上批次招生后,若有空余学额,可招录户籍在小朴社区、大朴村、九厅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空余学额不足的,通过摇号录取。
附件7
洞头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行事历
时间
事项
5月29日前
民办学校优待、照顾对象登记、资格审核
5月31日前
优待、照顾对象录取对象名单导入系统并锁定
5月31日前
对接公证处确认摇号公证相关事项
6月1-3日(9:00—21:00)
公、民办学校网络报名(初中)
6月2-4日(9:00—21:00)
公、民办学校网络报名(小学)
6月9日前
第一轮民办学校报名对象资格审核、公示
6月10日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初中)
6月11日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小学)
6月11-12日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初中)
6月12-13日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小学)
6月13-14日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后空余学额补录(初中)
6月14-15日
第一轮民办学校录取后空余学额补录(小学)
6月16日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申请
6月17日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名单公布
6月18-19日(9:00—21:00)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报名(小学、初中)
6月21—22日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报名对象资格审核
6月23日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录取
6月24日
第二轮补招民办学校录取缴费确认
6月30日(截止下午5:00)
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截止
7月底前
完成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8月20日前
各校完成入学通知书发放
9月初
公民办学校同步注册学籍
附件8
洞头区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对象可报名民办学校名单
序号
类别
学校
招生范围
1
市批区管初中
(1所)
温州市乐成寄宿中学
洞头区、鹿城区
2
市批市管初中
(4 所)
温州外国语学校
市区(含洞头区)
3
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
市区(含洞头区)
4
温州英才学校
市区(含洞头区)
5
温州东瓯中学
市区(含洞头区)
6
市批市管小学
(3所)
温州外国语小学
市区(含洞头区)
7
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小学部)
市区(含洞头区)
8
温州英才学校(小学部)
市区(含洞头区)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印发
民办学校宣传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促进公平招生、阳光招生,规范入学招生行为,今年小升初继续实行优质初中学校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通过多元化、全方位、发展性综合评价学生,让全市的小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遏制“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
二、计划分配的原则
1.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合理分配指标到校计划。
2.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计划;没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指标分配到周边小学。
3.将市直属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各学校,依据学生入学意向确定具体的接收初中学校。区属优质初中由各区根据实际明确本区指标到校计划,并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本辖区地域内周边小学统筹分配。
4.本市户籍学生较多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指标到校计划。根据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应事先征求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意见,如不同意接收,则不予安排。
三、推荐条件和程序
(一)海口市户籍和学籍的20xx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参照《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评价体系的内容,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各小学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和指标到校计划,严格按照上述第1、2项基本条件和附4(量化评分表)要求,制定本校具体实施细则,完善量化细化评价指标。各校具体实施细则应集体研究,并在班级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四、推荐遴选和录取
(一)学校初评。
1.以班主任为组长,相关任课教师为组员,组成班级审核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实际,按照学校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对学生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审核、统计和综合比较,遴选出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学校。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汇总复核后在毕业年级进行公示。
(二)学生填报入学意向。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及各初中学校分组计划情况,向所在毕业学校提出入学意向申请,并按学校推荐条件要求将学生推荐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班主任。学生提交入学意向申请后,不得再更改入学意向。不服从自报入学意向的,视作放弃推荐,依次递补。
(三)学校遴选(6月10日前完成)
1.学校按学生综合素质排名和入学意向申请,等额确定各组推荐人选名单。
2.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五天,接受监督。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四)报送名单。(6月10-14日)
市直属学校直接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接收初中学校。区属学校将学生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汇总,由区教育局集中分送各接收初中学校。
(五)审核材料,录取报到。(6月15-23日)
指标到校推荐生向推荐接收初中学校提交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和《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等材料,由初中学校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初中学校要明确报到时间,组织新生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备案录取名单(7月1日前)
接收学校将录取指标到校学生名单盖章报市招生办备案。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市区招生办要加强对小升初指标到校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统筹和管理工作。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指标到校生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具体实施细则,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指标到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指标到校生政策的宣传,做好学生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要加强对班主任、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吃透政策要求,认真核实、严格把关。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执行相关责任倒查机制
(三)市教育部门纪检组联合接收指标到校生的初中学校,对各小学的指标到校生推荐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经查实在指标到校生推荐和招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违反招生程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或个人,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全市通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和招录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