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范文1
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公共安全形势严峻。据统计,2011―2015年,全国发生各类重大以上安全事故258起,而涉及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运输等交通运输领域,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泄漏燃爆,大型活动踩踏,乡村企业、集贸市场、娱乐场所、风景区、居民区、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火灾,开发区企业粉尘爆炸、农村建筑施工倒塌等的公共安全重大事故151起,占总起数的58.91%。其别重大安全事故20起,属于公共安全范畴的特别重大事故15起,占总起数的75%。
二是公共安全事故隐患点多量大。危险物品装载运输违法违规,“两客一危”(旅游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营运车辆驾驶违章违法;油气输送管道违章占压严重,且不时被占压单位或施工单位挖破捅漏;居民及中小宾馆饭店用气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城镇燃气管道服役时间较长且老化严重;公共场所电梯扶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无视规划要求、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能保障,生产储存管理过程也不落实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堆场毗邻厂矿重要设施和居民生活区,且无限制堆高,致使交通、泄漏、爆炸、火灾、滑坡等事故接连发生。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些乡镇企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或应退役报废老旧设备;有些乡村企业和公用设施为省钱,违反设计要求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埋下隐患。有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取得许可证照后或被责令停产进行改造提升过程中,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生产,甚至将生产场地或废弃场院违法转包非法组织生产。
四是基层公共安全监管缺位与行业监管不尽责。基层安全监管存在乡(镇)无机构、村(社区)无人管等问题,对辖区内存在哪些单位及其安全状况底数不清,对危险危害因素和不安全问题没有能力解决;一些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履职尽责不力、工作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安全监管层层失守。在现行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情况下,行业部门有的只负责监管经过批准或有许可证的单位,而不查处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等非法行为;有的只负责监管规定参数以上或登记在册的特种设备,却不监管非法、自制、规定参数以下和没有登记注册的特种设备;有的只负责监管规模以上或城镇建设项目,而不查处规模小和乡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致使应依法查处的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需检测检验和培训发证的,有些部门或机构争着管;出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有关部门或机构互相推诿都说不归自己管。
原因分析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由于过去法律法规欠缺、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造成城镇发展过去是无规划,后来是有规划也不落实。
二是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普遍较低。一些基层监管执法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少,能干事的人又补充到部门机关科室,干不了事的反而留下执法,致使执法监察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些地方的安全监管执法监察机构成了安置办,现有人员多是领导干部家属、子女或其他亲属,且大部分人员无专业院校学历,属于工人身份,连行政执法资格都无法取得;还有部分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思进取,工作很长时间仍不熟悉监管执法业务。
三是相关公共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基层安全监管执法缺乏机制和手段。由于长期以来“部门立法”利益现象严重,国家关于基层公共安全特别是乡村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严重欠缺。即使制订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也存在相关规定不衔接、不适用甚至相互矛盾现象,致使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工作职责、监管范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业务培训、认定鉴定、事故查处、统计报告等事项存在着不少交叉、漏洞和盲区。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虽有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但缺乏合执法工作机制,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司法执法、纪检监察执法的协调机制,未形成严处非法违法、失职渎职行为的合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理机构除新修订的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和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外,只有发现后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四是基层安全监管面临不愿管不敢管局面。当前的事故责任追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问责存在误区,对企业或管理单位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追究力度不够大,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过多过重过滥,致使基层公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思想不稳定、工作不安心,导致政府分管领导不愿分管,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环保等的领导分工,普遍遵循末位负责制。
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在进一步修订现有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基层公共安全监管执法机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农村建筑市场安全、农村交通运输安全、居民群众用电用气安全、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公共场所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公共安全监管执法职权,为保障基层公共安全提供可靠可行有效的法律保证。各级政府应保障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宣传教育培训费用,依托各类媒体,经常宣传报道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适时组织事故现场会和事故案例分析会,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全民公共安全法律素质。
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范文2
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完成我县今年确立的深化排查隐患,重在隐患治理”工作目标,为实现我县“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乡镇、各部门、开发区、各行业(领域)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业户、场所。主要包括:
1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城市燃气、医药、食品加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教会、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三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继续落实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乡镇、有关部门、开发区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坚持企业自查与乡镇、部门督导相结合。
三、重点阶段
第一阶段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隐患,务必于月底前整改到位,对于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非煤企业复产安全复核验收关,严禁停产非煤矿山未经安全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非煤矿山企业死灰复燃。督促复产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防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3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第二阶段围绕汛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雷电、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要防冒顶、防片帮、防爆破、防透水等事故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防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防超限、防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第三阶段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节假日旅游高峰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探代采、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的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企业设施设备、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
4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并立即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所属行业、领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乡镇;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零”隐患的行业、领域、单位。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