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会计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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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会计准则

工业企业会计准则范文1

摘 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也受到了很大的重视,会计工作也取得了比较好的发展,但是在取得发展的同时,我国会计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会计信息与企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不对称,会计信息无效性,会计信息与国际会计信息存在脱节现象等,由于会计准则还不够健全,我国的企业会计工作难以有效的开展,因此本文是针对新颁发的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工作影响的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关键词 会计准则 会计工作 影响

会计准则是国务院财政部制定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办法,它是在会计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对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进行了严格规定,而且也是制定各种会计制度的主要依据。会计准则的制定是整个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而会计工作改革的突破口也在于会计准则的实施与执行。但是,世界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我们的会计准则也得随着企业的变化而变化,做到与时俱进。因此新的会计准则也就出来了,新的会计准则有旧会计准则没有的强大生命力,从小的方面来说,它更能适应企业的运营模式,从大的方面来说,它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全与完善。

一、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首先,新会计准则的特点表现在,其与旧准则的区别在于它走的是国际化准则趋同的道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基本框架与原则。其次,新会计准则具有中国特色主义。新会计准则不仅仅是简单的借鉴发达国家会计处理的成功经验,同时也注意到了我国的基本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再次,与原来的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方法上进行了创新。

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信息的影响

1.企业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如实地反映企业会计各要素,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这是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相关规定,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相关性。

2.新会计准则在资产减值损失方面也在原来的基础上做了明文规定,资产减值如果一经确认,在以后各个会计分期内一律不准转回,这就从根本上打压与遏制了某些企业为了利润的最大化而不择手段的利用计提资产减值而操作会计利润的行为。

3.对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新会计准则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所获得的利益应当计入到当期损益,这是根据权责发生制所做出的科学规定,这样做,一方面不仅符合国际上的惯例,另一发面也提高了企业业绩的技术含量。

三,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管理水平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与我国原有的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采用了与国际接轨的对外信息披露方式,确保了会计信息对外披露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有利于投资者对企业投资的信心,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激情,其次,为了从源头上了遏制虚假信息的产生,新企业准则建立了一套科学严密、公开透明、监督有方的内部控制制度。另外,对于应收应付账款的台账、账龄分析制度,新会计准则制度做出了新的规定,对于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制度也进行了改善,这样就对企业管理水平的进一步完善有了更大的提高。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与世界接轨,新的会计准则采用了技术手段和先进的信息系统,简化了会计核算工作的流程,使会计工作人员有更多的精力可以参与企业的决策与管理,集中大家的智慧,这样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四、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严格限制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不规范现象

企业是一个一盈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其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目标,它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就会相应的动手脚,例如,它会对会计利润进行人为的调节,以作假账,为了肃清这一现象,打造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新的会计准则对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中利润的调节内容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上,二是对存货发出的计价方面。这样一来,企业的会计利润更真实,会计核算过程的不规范行为也就可以杜绝了,取消了原来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

新准则规定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取消了原来的后进先出法,这样一来,企业可以在不同会计年度将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防止该企业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其毛利率和利润将出现不正常的变化的现象,企业的利润操纵方面将会更顺利进行。

近年来,由于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打着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的幌子,来随意地操纵本企业的会计利润,扰乱了会计市场的秩序,新准则对此进行了严格规定,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一律不得转回。因为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可以作为企业的费用处理而不计入本年度的会计利润里头去,为了达到让企业每年会计利润较平均的假象,达到维持公司的股票价格较稳定的目的。某些公司在当年年度的会计利润较多的形势下,利用这一原理,其就会提高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数额,来使企业当年的会计利润总额下降;反之,在企业某年的会计利润不足的情况下,企业会将以前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冲减,从而增加企业当年的会计利润。新准则对这些年来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上做了严格规定,允许企业计提但是不允许企业在以后的会计年度中进行冲减,这就有效地防止企业故意打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幌子,来对会计利润进行人为地调节,以制造假象,这样有利于严格限制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不规范行为,营造良好的会计市场氛围。

参考文献

[1]关素朋.浅析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财务工作的影响.豆丁网.2007.3.

[2]夏冬林.准则体系凸现可靠性要求.中国财经报.2006.3.

工业企业会计准则范文2

【关键词】施工企业;正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为了规范企业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2006年2月,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即:应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百分比。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准则对于完工百分比的确定给出了三种方法,施工企业一般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即:完工进度=累计发生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成本×100%。可见,影响《建造合同》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确定的因素有合同总收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和预计合同总成本三个因素。

一、合理确认合同总收入

在建造合同总收入能合理估计、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预计合同总收入是计量确认各会计期间合同收入的基础。合同总收入必须根据合同和取得证明客户已经认可变更、奖励、索赔的充分必要证据来预计和变更,不得随意确认未确定的收入,更不能通过人为调节预计总收入来进行利润调节。

1.建造合同总收入的内容:(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2.施工企业在实务中对建造合同总收入的确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与客户未订立书面建造合同或订立有书面建造合同但合同中约定据实结算的。(2)企业在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在没有取得充分必要证据前就作为合同总收入的一部分。(3)企业有时为调节利润,实现自身利益的目的,人为调节合同总收入。

二、编制建造合同预计合同总成本预算

1.合同预计总成本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律法规,数量符合合同约定,单价符合国家相关定额标准,内容完整规范。基本要求有:(1)预算的编制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由企业的工程预算部门组织,计划经营、工程预算、财务会计、物资设备、人力资源等部门配合共同完成。工程预算部门根据部门预算汇总整理编制合同预计总成本预算,最后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部门执行。(2)要对预算进行必要的调整。随着项目的进行,各种成本要素随着项目的进展有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就需要及时的对预算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在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预算时,应仔细分析导致产生变化的原因以及对合同结果可能带来的影响。在掌握充分必要的证据之后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未完工合同成本进行测算修正,在变更合同预计成本预算时不得违背会计准则滥用会计估计变更,更不得编造虚假证据来随意调整合同预计总成本预算。工程预算部门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未完工合同成本进行测算修正。(3)预算的编制要规范完整、严谨有据。所有数据都需要有合法合规及有合同、会谈纪要或相关文件等实质的凭据支持。

2.施工企业实务中编制建造合同预计合同总成本预算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认为编制预算就是为了执行建造合同,往往应付了事,预算编制不认真,编制的预算与实际相差甚远;或者根本就没有编制预算。(2)预算执行过程中成本预算的调整不及时、主观性较强、随意性大,实际执行过程中成本预算的调整往往取决于预算编制者的职业判断能力。(3)成本项目的变动和调整缺乏相关文件或证据支持。

三、正确核算累计发生合同成本

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归集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是正确建造合同准则的前提条件。

1.建筑合同工程成本由直接费和间接费组成。一般应当设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五个成本项目。(1)人工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给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应计入成本的各种奖金。(2)材料费:包括在施工过程中所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结构件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费和租凭费。(3)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使用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按照规定支付的施工机械进出场费。(4)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现场直接耗用的水、电、蒸汽等费用,施工现场发生的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铁路、公路工程行车干扰费,送电工程干扰通讯保护措施费,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等。(5)间接费:包括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组织管理施工生产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应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及工会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职工教育经费、利息支出、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以及定额测定、预算编制、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现场照明等其他费用。

2.施工企业实务操作中,会计核算大都能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但也存在以下问题。(1)对预付账款清理结算不及时,包括预付材料款、设备款、劳务费等,影响工程成本的正确核算。(2)内部专业分包中相关项目结算标准不一致,违背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原则,影响工程成本会计核算的正确性。(3)对代开建筑安装发票是地方税务局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带征的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不规范。对带征的个人所得税有些在工程成本列支,有些作为应交税金――应缴个人所得税的抵扣项目,还有些在营业外支出列支。

四、建造合同准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建造合同总收入方面。建造合同总收入的确认应当体现谨慎性原则和实质大于形式原则的要求,谨慎、合理的确定建造合同总收入。(1)在未订立书面建造合同或订立有书面建造合同但合同中未确定或不能根据合同确定合同总金额,建造合同总收入金额不确定的情况下,应注重实质与证据的结合,根据建造合同的经济业务数量和与该客户或同类客户正常结算单价或参照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和实际已收取的工程价款以及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合理预计合同总收入。在取得充分可靠的证据,合同金额能够可靠预计之后再依据相关证据变更合同预计总收入。(2)对施工企业在没有取得充分必要证据前调整合同总收入的现象,要求必须要有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必要证据后才能调整合同总收入,没有必要证据支持,不得随意调整合同总收入。(3)对施工企业人为操纵利润,滥用会计估计和变更,应当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业务核算水平,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变更。

2.合同预算总成本方面。(1)对于预算编制不认真,或者根本就没有编制预算的情况,要根据施工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处理。第一,对于合同金额较大、组织管理健全的施工企业,建议加强预算编制的领导和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强调预算编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尽快完成预算的编制工作,为正确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二,对于合同金额较小,工程项目较多的施工企业,可以采取合理预计合同总成本的办法确定。如采取近期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进行成本比对、或根据可比项目的平均利润率倒挤成本等。(2)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成本预算的调整不及时、主观性较强,随意性大,往往取决于预算编制者的职业判断能力问题,建议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力度,建立建造合同执行的成本定期分析机制,加强内部沟通,充分了解相关成本项目的市场变动情况及未来趋势,提高预算编制者的理论和业务水平。(3)对于成本项目的调整没有相关文件或证据支持德问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取得成本项目调整的支持证据,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

3.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方面。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要符合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自制凭证格式清晰名了,数字计算正确无误,外来凭证填写规范、签章齐全。(1)对预付账款清理不及时,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及时清理。对于预付账款没有及时清理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为其办理下一单业务。(2)对于内部专业分包中相关项目结算标准不一致,应当加强企业管理,制定本项目统一的相关项目结算标准,正确进行会计核算。(3)施工企业外出施工代开建筑安装发票时被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带征征收了个人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办理。即在施工期内直接参与外出施工、管理的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或劳务报酬收入均可视同已完税,这部分人员在机构所在地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外出施工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对比机构所在地的规定,多缴的税款不退,少缴税款的不补。施工企业要正确核算,准确划分外出和非外出施工、管理人员,并提供足够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五、当期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及合同毛利的计算

1.在计算出完工百分比以后,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应当组织计划财务、工程技术、物资设备等相关部门对完工进度进行验证分析,与实际完工进度和对比分析。(1)如果完工百分比与实际完工进度差异不大,应当认为完工百分比的计算是正确可靠的。(2)如果完工百分比与实际完工进度差异很大,应当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并进行修正。第一,应当对合同总收入、合同预算总成本进行检算。第二,对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复核验证。

2.完工百分比确定后,可以据此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及合同毛利,并与工程结算进行对比分析。(1)如果合同收入与工程结算差异不大,证明合同收入的计算是正确可靠的。(2)如果合同收入与工程结算差异很大,应该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并进行修正。第一,加强施工单位的建造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建造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检查合同总收入确认的有关数据手续是否完备,重点检查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项目的相关手续。第二,加强施工单位的验工计价复核工作,提高验工计价复核人员的业务水平,检查工程结算的项目内容是否齐全,数量及单价是否与合同一致,合同变更等增加项目是否结算等。第三,加强施工单位的验工计价工作,提高办理工程结算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协商,对收入的变更手续要及时取得客户的签认,争取客户的理解和支持。第四,加强施工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这样,依据调整后的建造合同总收入和完工百分比,就能正确合理的确定《建造合同》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及合同毛利了。

参 考 文 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

工业企业会计准则范文3

关键词:会计准则;财务;影响;企业会计

制定新的会计准则,重点在于改变原本的核算方式,而不是单纯的对于相关的会计科目的名称来进行更改。进行新会计准则制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与国际的会计准则进行不断的趋同,最终达到适应资本市场需求的目的,并且力求能够采用相关的方式来跟上时展的脚步。文章对于以往的旧会计准则进行改进,并且对于新会计准则所产生的基本影响进行阐述,还提出了一些合理的建议以及对策。

一、新会计准则的基本特点

第一,新的会计准则更加地注重原则性,作为会计人员本身要有较强的判断力,而其制定以及实施更多的是对于相关会计人员进行积极引导。第二,新的会计准则当中对于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进行了更多的引用。新会计准则的最大特点就是讲计量方式进行了改变,舍弃了原本的历史成本计价方式。并且提出采用可以进行公允价值取得的计量方式来进行。第三,新的会计准则是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同步的基础上进行制定的。另外新会计准则实施还必须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而不能盲目最新,使会计准则丧失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色。第四,与以往的会计准则相比,新的会计准则相关信息的披露更加的全面而且真实,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具有更好的了解。

二、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

(一)对于财务人员素质的要求更高

新的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企业会计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的规模本身不同,因此企业的财务人员自身素质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一部分财务人员本身素质相对较差,对于财务知识不能够很好的践行理解,在具体的工作当中不能够良好的运用相关规范从而导致财务工作的整体不够规范。因此,新的会计准则中对于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有着更高的要求,从而能够更好的避免相关的不良状况产生。

(二)更好的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好的对于以往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整体规范。第一,凭证填写的要求。以往一部分的企业财务工作整体不够严谨,许多的凭证都是随意进行填写,而且对于原始单据的搜集以及粘贴不够规范,后期审核也不够严格,最终的导致财务失真问题时有发生。而在新的会计制度之下,作为财务人员进行记账凭证的填列必须要在完成相关单据的审核,并且进行尽量齐全的黏贴之后,如若不全必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任以及总负责人的签章;第二,在进行会计科目的设置上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保证所有设置的会计科目必须真实而有效,而且对于所发生的相关讲义也要进行必要的核算以及分类。会计科目的设置必须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不得随意的进行设置。第三,要规范会计的记账。在新的会计准则要求之下,作为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的状况来针对所发生的相关经济业务按照全部顺序以及时间来进行几张以及全面的审核,而且对于核算的准确性要予以保证,定期进行结算,而完成结账之后不允许随便的进行凭证拆封。

(三)要求整体会计制度更加的健全而且完善

会计制度实施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使整体的会计制度更加的健全而且完善。会计制度的形成本身就是由于相关人员在不断的进行实践以及探索的过程当中所得到的,结合我国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达到满足企业整体的会计目标以及外部的投资人和债权人等对于企业自身的会计信息的基本需求以及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的基本需求,最终所形成一系列具有标准化的会计相关的实施条例和法律法规,随着新的会计准则的实施我国的会计制度势必会进一步的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保证新会计准则实施的相关建议

(一)对于相关会计人员加强培训

随着新的会计准则的制定,对于企业的财务人员自身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作为企业来说,采用组织培训的方式来对于企业财务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从而更好的提升其专业素质和能力。同时还要对于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必要的思想道德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的同时使其具有更高的思想道德素养,使其能够在外财务工作当中更加的游刃有余,从而更好的帮助企业进行整体财务工作的开展。

(二)保证会计准则自身的预见性

企业在进行新的会计准则实施的初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相关问题,而相关的部门必须要提出预见,由于一部分的公司对于全新的会计准则认知存在不准确性,势必会对于会计实务的操作以及实施产生一定的影响,这对于会计企业自身的信息披露势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中可能会导致披露失真的现象产生。指导相关企业进行会计工作能够顺利的实施,保证企业自身的财务信息具有良好的正确性以及真实性,并且对于后续的相关账务能够有效的进行记账以及问题的处理。

四、结语

新的会计准则要求财务人员在会计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累积经验,规范企业会计工作,如实、认真、方便、有效的为企业外部相关人士及企业内部财务管理需要披露企业相关信息。

参考文献:

[1]李明,于娅娟.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J].中国商贸,20、12(25):141-142.

[2]刘风华.试论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中国集体经济,2011(25):144-146.

工业企业会计准则范文4

关键词:公允价值;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财政部颁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公允价值的应用成为一个新的亮点,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租赁和套期保值等方面都体现了公允价值的应用。

一、公允价值的内涵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99年颁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这一文件中指出,在公允价值的定义里面隐含了一项假定,这项假定就是企业的经营是持续不断的,不打算或者不需要清算,企业的经营规模不会大幅度缩减,企业也不会按照不利条件交易。因此,公允价值不是企业在强制易、非自愿清算或者亏本销售中收到或支付的金额。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2000年2月颁布的第7号概念公告中对公允价值作出如下定义:在当前的非强迫交易或非清算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价格。在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给出的公允价值的含义是:在公平的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的这一含义是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出发点的,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趋势。

二、重新引入公允价值的必要性

1997年的时候,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开始提倡使用公允价值。到2000年为止,我国财政部总计颁发了10项会计准则,其中投资、债务重组、非货币易等都涉及到了公允价值。那段时期,我国刚刚步入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比较低,监管体系很不健全,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获得公允价值,而且操作的随意性,造成了很多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鉴于这种情况,2001年,财政部修订了上述中的三项准则,突出了真实性和谨慎性,很明确地回避了采用公允价值。

直到今天,新准则里再一次引入公允价值,而且其范围和程度较以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将公允价值重新引入新准则,也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外部环境以及内部需求的变化。近几年来,我国的社会制度、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越来越完善,这一变化势必造成在更大范围内关注公允价值。我国为了和国际接轨,在政策的牵引下引入公允价值,这也符合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三、公允价值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运用

1、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认、计量、披露

金融工具,就是指企业形成中的金融资产,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了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期权合同,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期权合同中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7条第1款、第8条第1款、第30条、第32条、第40条规定,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和计量、后续计量、期末估价、减值等都是以公允价值做参考标准的。它的实质就是要求对交易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者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样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真实地反映出来,为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提供方便。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就是转移风险及收益。在长期的经济发展中,没有把金融工具列入资产负债表内反映,这样投资者就不知道公司的决策信息,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投资者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为了适应投资者在高风险环境下的投资需要,应该把金融工具纳入到会计核算范畴之内。

2、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2000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式颁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在这项准则中规定了投资性房地产就是为了赚取租金或者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对于已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能从公允价值模式转变为成本模式。通常,人们都会将投资性房地产看作是固定资产,并按照它的使用年限来提取折旧。然而,这种固定资产净值通常是不能把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反映出来。在很多年以后,投资性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会高出其账面净值几倍。

如果一个企业想进行房地产投资,在现行的会计制度中,这些房地产应该归到企业的固定资产之中,并且按照估计的使用年限来提取折旧。很明显,利用这种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会低估房地产在市场中的价值,会计报表使用者不能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使企业有很大的利润操纵空间。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期末估值进行了规范,提出了公允价值的标准,这样综合了企业,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诸方面的利益。

四、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对比

平衡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是财务会计理论最基本的问题。账面价值的侧重点是解决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公允价值则主要侧重于解决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产的入账原值为历史成本,一旦确定下来,原值数额就不能再进行更改。换句话说,就是资产作为入账价值的是历史成本。从这可以看出,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更加注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方面。

近几年以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准则都是要与国际接轨的,公允价值应用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就是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标志。从公允价值的内涵中不难看出,公允价值指的就是完全的市场对资产或者负债价值进行评估。公允价值对传统会计中用历史成本计量,仅是提供历史信息的做法进行了突破。它给投资者判断企业前景具有了决策的相关性。因此,对于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租赁以及套期保值等会计核算对象来说,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比其他计量方法更有优势。

结语

在目前的会计实践中,很多会计要素和报表项目开始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计量有很多优点,但它的不足也是不容我们忽视的,比如:公允价值计量的数据、资料获取困难,计量过程的主观随意性比较强,得出的信息不可靠等。因此,笔者认为,首先要解放思想,在观念上正确处理可靠性与相关性的辩证关系。历史成本之所以可靠是因为它可以核算;公允价值的资料获取比较困难,随意性强就显得不可靠。按历史成本计量出来的会计信息,要受到很多经济因素的影响,而在使用这些信息时,是对现在以及未来经营的决策。

参考文献:

工业企业会计准则范文5

【关键词】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建造合同

一、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颁布

为了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针对施工企业的特点,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于2003年9月25日颁布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于2004年1日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执行。同时规定,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时,不再执行1992年印发的《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新颁布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在199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以下简称《建造合同》)的基础上做了一些修改,因此两个准则在一些科目的核算上有很大相似之处,但前者又在一些科目的设置上做了改进,使得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更加详细。在此对《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中相同核算内容的异同点进行分析。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两个准则都设有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等科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在《建造合同》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推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二、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比较

对主营业务收入,《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核算办法》的核算标准相同,即必须首先合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在计量和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首先应根据本准则规定的判断建造合同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标准,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在会计处理上,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时,把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贷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对主营业务成本,《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核算办法》核算方法相同: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同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毛利”或“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在新的《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中,由于“工程施工”下新设了两个科目,因此之前的《建造合同》中对毛利的核算科目由“工程施工-毛利”改为《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中的“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两个准则对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主要差别在于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建造合同》的核算是设置“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来核算建造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把在建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记入“预计损失准备”的贷方,在建合同完工后,将“预计损失准备”的余额调整“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而在《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中,应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可见,预计损失准备在《建造合同》中进入成本,而《施工企业核算办法》则将其列为管理费用,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改动。期末,“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

三、不同核算科目的比较

除去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这两个主要科目中,《建造合同》和《施工企业核算办法》中的规定基本相同,只是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稍有变化。

“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结平。

合同成本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不易直接归属于合同成本核算对象而应根据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直接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人工费用主要包括从事工程建造的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工资性质的津贴等支出。材料费用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机械使用费主要包括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和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另外还有其他一些费用,主要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

间接费用在发生时一般不易直接归属于受益对象,这些单位如果同时组织实施几项合同,则其发生的费用应由这几项合同的成本共同负担,因此,间接费用应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在会计实务中,间接费用一般应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进行归集,期末再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

由于需要对一些间接费用进行分配,就必须具有相应的凭证以正确分配这些费用。比如工人工资、奖金等的费用分配表,以及原材料等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的表格。这些资料主要是由企业自己编制,另外还需有相关的发票、收据以及银行收付凭证等;机器费用的分配,就需要有机器工时的使用记录,以及由于安装拆卸等行为产生的费用清单、发票及银行凭证等;租赁机器进行施工的,还需要有机器租赁的合同,以及租赁金交易过程中的发票、银行转账单等凭证。

在会计核算上,《施工企业核算办法》在“工程施工”下增加了“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两个明细科目,施工企业履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都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下进行核算,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在“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之下。而在之前的《建造合同》中由于没有这两个明细科目,所有发生的成本和确认的毛利都记在“工程施工”科目下。

两个准则中“工程结算”的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都相同。该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当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根据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工程结算”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期末“工程结算”无余额。本科目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需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在以上几个科目的核算中,无论是“工程施工”还是“工程结算”科目的核算,其重要的前提是完工百分比的确定。之所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是因为建造合同的施工期一般都比较长,通常都跨越一个会计年度,为了核算和反映当期已完工部分的合同收入、费用和利润,根据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因而才采用了完工百分比法。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前提条件是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建造合同划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建造合同,判断其结果的条件不同。要得到完工百分比,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确认方式,获得合同的预算成本和实际发生的成本的数据资料,或者实际完成的施工量及施工总量。

新增的另外几个科目中,“周转材料”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建造合同》中对这类材料的核算是借记“工程施工”,贷记“周转材料摊销”(分摊的周转材料摊销额)、“银行存款”(支付的周转材料租赁费)等科目。新的核算办法设置“周转材料”科目,下设“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周转材料的领用、摊销和退回以及周转材料的报废,分别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要求施工企业对在用周转材料、部门退回仓库的周转材料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薄上进行登记,从而规范了施工企业对材料的管理。

“临时设施”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同时,又设置“临时设施清理”明细科目核算临时设施的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情况。在《建造合同》中,临时材料是在“工程施工”的间接费用中进行会计处理。

“机械作业”也是一个新增科目,下设“承包工程”和“机械作业”两个明细科目,其核算办法也有些变化。《建造合同》的核算是借记“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机械作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办法是把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月份终了,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借记“工程施工”或“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而在《建造合同》中没有这个科目,只设“工程施工”科目对直接人工、直接材料、机械作业进行核算。由于没有“临时设施”科目,当然也没有“临时设施推销”、“临时设施清理”科目。

工业企业会计准则范文6

【摘要】集团公司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首要问题是按新准则重新设置会计科目。本文分析了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指出集团公司科目体系设置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办法,阐述如何在集团公司逐步实施新科目体系。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不仅采用了某些新的会计理念,更主要的是某些会计业务的处理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率先采用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大多往往是企业集团公司产权关系复杂、业务多样,财务核算难度大。在集团公司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首要任务就是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重新设置和调整会计科目,确定新准则与以往会计准则和规定的差异,做出衔接和调整,以确保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平稳转换和有效执行。

一、集团公司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会计科目是按照会计要素的具体构成进行科学分类而确立的会计核算项目,是会计核算的一种基本方法。会计科目作为分类提供会计信息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分类的正确与否决定着会计信息的科学性、系统性,从而决定着管理的有效性。由于不同经济组织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即经济业务活动的不同,在设置会计科目时要考虑各自的特点和具体情况。

(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在不违反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不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因此,企业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设置的会计科目体系要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结合会计对象特点

会计对象的特点是由经济业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不同企业的经济业务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设置会计科目应考虑不同行业的特点,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特殊的业务、企业的规模、经济业务的简繁程度。如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种类多、科目体系中就要对固定资产和基建工程的明细科目做统一的规定,以利于会计数据的取得分析、核算等管理。

(三)符合经济管理的要求

会计信息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所需要的重要经济信息。因此,会计科目的设置首先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如财政管理、税收征管和统计等方面的要求;其次要满足投资者、信贷者等在投资、信贷决策等方面的要求;再次要满足企业内部进行经济管理的需要。若集团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很多,就需要对内部销售业务和应收账款项目按内部各单位设置明细账,以有利于期末对账和编制企业集团公司的合并报表。

(四)讲求科学性与实用性的统一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能全面地反映企业的会计对象。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引起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情况,完整地反映企业资金的运动状况和结果,必须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科学的分类和界定,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每一个会计科目都应有特定的核算内容,要有明确的涵义和界限,各个会计科目之间既要有一定的联系,又要各自独立,不能交叉重叠、含糊不清。各科目之间既相互区别、界限分明,又彼此联系,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另外,会计科目的名称要明了,要代表经济业务的主要特点,使人易懂。也就是说,会计科目的设置应简单明了、通俗易懂,要突出重点,对不重要的信息要合并或删减,尽量使报表阅读者一目了然,易于理解。

(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便于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间的会计核算指标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会计信息的有效性,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不宜经常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强调会计科目的稳定性,并非要求会计科目绝对不能变更,当会计环境发生变化时,会计科目也应随之作相应的调整,以及时、全面地反映经济活动。

二、集团公司会计科目体系设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集团公司是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新型企业组织形式,是由一个或多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大型企业为核心,以若干个在资产、资本、产品、技术等作为联结纽带,由一批具有共同利益,并在某种程度上受核心企业影响的多个企业联合组成稳定的、多层次的、产权网络化的法人联合体。集团公司是由若干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单位构成的庞大的经济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核算存在很多的困难。

(一)集团公司的分子公司众多,层级复杂,财务信息沟通不顺畅

企业集团公司是由多个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企业集团的目标是“企业集团财富最大化”。然而,作为企业集团成员的单个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要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分子公司往往有自己独立的核算部门,并采用相互独立的科目体系,这种各自为政的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差,不利于财务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子公司按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后,财务信息传递到母公司已存在着时间滞后。在我国,从计划经济改制而来的集团公司产权关系复杂、交叉控股、层级多,有些集团公司不止是子公司、孙公司,甚至出现十几级的产权结构,这样产生的财务信息必然存在着严重的时间滞后,层级越多,滞后也就越严重。因此,集团公司的会计科目体系在符合国家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要适应集团公司财务核算的要求,有助于企业财务信息的沟通和内部控制的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应是个有机的整体。

(二)集团公司涉足领域宽,业务范围广,会计核算差异大

集团公司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庞大组织,为分散风险,提高运营与盈利能力,往往实行多种经营战略,涉足多种产业或某一核心业务的相关产业。集团公司内部各核算单位业务不同,会计核算不同,自然采用不同的会计科目。有些集团公司在计划经济转制的过程中,还留有医院、培训中心、子弟小学等,这些机构一直普遍实行预算会计制度。因此,集团公司设置的会计科目体系要满足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的需要,能够包含各个单位的业务,使每一个单位都能应用。

(三)集团公司内部各企业对相同业务的核算不统一

集团公司内部由于各个分子公司独立核算,存在着相同的业务,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不统一,有些科目在一级科目上统一了,在二级科目上也不统一,为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查询留下很多问题,不利于管理。例如在固定资产管理上,有些子公司按资产类别设置明细科目,有些子公司则按照资产所属部门设置科目。由于整个企业集团公司在明细设置上没有得到统一,自然为企业集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和集中核算带来很多的不便。因此,集团公司的会计科目体系要尽量在明细科目上实现统一,只有统一的科目信息才便于归集、整理。

(四)集团公司内部交易多,编制合并报表困难

集团公司下属多家分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业务往来频繁,业务关系复杂。期末集团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业务量大,有时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数据对不上,为编制合并报表带来不便,同时也不利于内部管理的执行。因此,在集团公司的科目体系中,对涉及内部交易的会计科目要按内部单位设二级明细核算。如公司内部有销售业务,要对“主营业务收入”按内部的购货单位设置二级明细。

三、集团公司会计科目体系的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依据自身业务特点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制定的会计科目体系在实行中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初步设置符合企业集团公司核算要求的会计科目体系

企业集团公司科目体系的设置工作主要包括:1.组织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即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准则应用指南;2.在学习新准则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讨论核算科目的变化;3.组织专业人员将各核算单位原有的科目体系集中,按新准则的要求并结合学习中的讨论意见,将原科目体系进行调整和规范,建立一套能满足集团内部各单位核算的会计科目体系。

(二)选择试点单位,试行新科目体系

集团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核算水平不同,在选取试点时要根据典型示范的原则,选取不同经营业务、不同规模的分支机构进行试点。在试点推行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要在不同业务和不同规模的分、子公司中试行新的会计科目体系,以发现不同公司在试用中存在的问题;2.在新的科目体系试行中不仅要统一一级和二级明细科目,还要在三级、四级明细科目中依据新科目体系的要求统一进行设置,以便于财务核算;3.对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形成优化建议,以备科目体系的进一步优化和在集团公司范围的试用。

(三)初步试行反馈意见的分析和科目体系的初次优化

对科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个新科目体系试用单位要积极与科目体系设计人员沟通、协商。科目体系设计人员要根据试用单位的反馈意见对科目体系进行调整。设计人员与试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要站在企业集团的角度,对科目体系进行优化。

(四)总结新科目体系试用的经验,并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试行

集团公司在对新会计科目体系进行初次优化后,应将优化后的科目体系在全集团公司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各核算单位要按原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对外编报财务资料。按新准则进行的会计核算不构成企业当年的财务资料,但对一些新准则实施时会用到的底稿资料要妥善保存,以减少准则实施初期将科目余额从旧账转入新账时的工作量。如对会计科目的重新分类(将投资性房地产从固定资产分离出来)和调整(将递延税款调整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产生的资料。

(五)集团公司整体试行后意见的反馈和科目体系的二次优化

科目体系虽经过初次的优化,但试用范围毕竟有限,在经过集团公司整体试行后,还会出现很多问题,还需要科目设计人员与各单位核算人员沟通、协商,进一步完善科目体系。对完善后的科目体系,要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尤其是涉及到自身岗位的业务。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运用新科目的能力,为集团公司全面实施新准则做好准备。

(六)集团公司正式实施新会计准则科目体系

在新会计科目正式实施初期,集团公司的各核算单位要按照新科目体系,将原有账户余额转入新账,获得新准则下各科目和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在以后的业务处理中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