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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产学研 实验教学中心 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8(a)-0170-02
民办高校实验教学中心是民办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基地,加强统筹建设和科学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使用率,是加强实践教学改革新形势下,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基本保障。
近年来在教育部的大力倡导和社会企业热心支持下,许多民办高校开始实行实践教学改革,加大投资力度,建设比较完善的实验室硬件和软件设施,初步形成了实验教学与服务社会、与勤工助学、与专业学习、与择业就业、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良好局面。高校实验教学中心由实践教学功能转化为生产、教学、科研为一体综合机构,实验教学中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得到了快速发展,不仅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作用,是学校提升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设服务能力的关键。但是实践教学目前依然是民办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很多民办高校从文件和精神上加大实践教学,但是具体怎样能加强实践教学的措施和方法还不是很多,所以加强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已经成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1 民办高校实验教学中心管理现状
高校实验教学中心的结构不断地向精细化、多元化发展,这一方面促进了高校实践教学、科研水平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使高校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与挑战。在民办高等教育教学实践改革深入开展的过程中,发现当前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寻找解决方案,制定出适用有效的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办法是实验室中心管理需探讨的主要内容。
目前民办高校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1 管理机制不健全
管理工作职能过于分散,产学研没能实现一体化管理,不能有效的整合资源,实践教学资源利用率低,并且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文件。
1.2 实践教学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
因为民办高校办学资金有限,导致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划不明确、有些实验室硬件资源闲置率高,而有些教学科研的需要的配套软硬件设施却跟不上实际需要。
1.3 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
实验教学中心师资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实验教学中心专职师资力量的建设严重滞后于科研、教学管理上的要求。在民办高校校中,实验室教师往往被统称为实验员,无论是工资待遇、职称评定、评选优秀教师等各个方面都和理论教师区别对待,却忽视其在人才培养中和实验室教学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往的办学思路、教育理念和现行的制度影响了实验教学中心师资队伍的建设,造成了有管理创新能的教师不愿意加入实验教学中心师资队伍中来。
1.4 产学研各自为政,没有实现产学研一体化管理
现在民办高校实验室产学研的管理大都是比较分散的,因为产、学、研三个方面都是自成体系的,一般也都是由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创建和管理的,这样就导致产学研各自为政,不能很好的相互借鉴和有效的利用资源,没有实现一体化管理。
2 民办高校实验教学中心管理研究具体措施
民办高校应根据自身学科发展的现状和办学特色,充分考虑现有教师、实验室资源、学科分布及未来学科、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发现当前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与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的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统筹规划好实验教学中心实践教学管理和充分利用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学资源,积极加强产学研一体化管理体制,制订实验教学中心教学管理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实验教学中心产学研管理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
为了更好的加强民办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中心的服务职能,加强各个实验室的资源共享,提高民办高校实验室建设管理水平提出以下方法措施。
2.1 将实验中心管理目标进行分解
实验教学中心的包括人员、设备、成果、资金等的管理,并对其中关键的实践教学体系、科研体系、生产体系、保障体系逐一分析,制定管理方案,统筹规划好实验中心实践教学,管理和充分利用实验中心的实践教学设备。例如人员的管理,根据现有实验中心的教师和实验室情况,进行分配,每个教师负责具体的几个实验室,包括设备的维护、实验室卫生、实验课前准备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另外民办高校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及专业发展和实践教学需要,科学设置实验室,合理配置相应岗位和人员。加强实验室主任及实践教学人员的聘任工作,通过政策导向,如实验教师享有专任教师待遇,参照教师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按相应教师系列考核。实验教师主要承担实践教学工作,具备承担理论课程教学能力的教师,可适当承担理论课程的讲授。吸引一批双师型、高水平的教师和实验技术骨干到实验室工作,促进实验教学队伍管理素质的提高。以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
2.2 完善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
产学研管理办法范文2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产学研向纵深发展
长期以来,中山大学十分重视科技工作中的原始创新,强调科技工作的最终任务就是要为民生服务,要走出一条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直至产业开发的“上中下游产学一条龙”的道路。只有直接面向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的重大需求,才能在国家创新体系和广东省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中发挥出一所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建的高水平大学应有的作用。
学校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积极组织承担国家、地方、企业的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基础研究及高新技术研究,努力实现从跟踪模仿向原始创新转变,强调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在目前正实施的“985工程”二期建设规划中,中山大学鼓励科技人员从满足国家尤其是地方的需求中凝练出研究问题,提出中山大学科技创新平台和文科创新基地建设的目标应该是“国际水平,国家需求”。既强调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强调自主创新,又要满足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需求。
正是基于上述理念,近年来,中山大学通过产学合作,从基础研究的源头抓起,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转化,积极为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取得了一系列推动产业发展的创新成果。
强化技术创新,为广东经济发展做贡献
建立校企合作,推动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
学校高度重视加强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咨询。在科学技术领域,积极推动基础研究向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延伸,力求形成上、中、下游一条龙配套,积极主动地为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是目前是我国最大的铝塑复合管生产基地,其产销量位居全球第二,中山大学与日丰公司在化学交联聚乙烯管材的专用材料方面展开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通过加工技术和工艺路线的改进提高交联管材专用料的挤出速率,使管材达到所要求的交联度和交联均匀性,扩大了产品的应用领域,日丰公司交联聚乙烯管材年销售额从2004年的2000万上升到2006年的1亿元,利润增加800万元。
建立产学研创新平台,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改造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建立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学校的应用学科瞄准行业需求,立足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面临的共性科研问题,与企业共建了十多个技术创新平台,参与到企业的技术创新中去,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改造做出了贡献。同时,学校积极与企业联合申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增强了中山大学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服务能力。
广东是信息产业大省,电子信息产业是广东省的第一支柱产业。2006年广东省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1500亿元,是全国惟一产值超万亿元的省份。为了进一步提高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黄华华省长在2006年度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加快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发展,抓紧实施数字家庭行动计划,推动液晶电视产业链的垂直整合。”为此,中山大学在数字家庭和平板显示这两个信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上加强与企业的产学研结合,面向行业的共性需求建立创新平台,推动产业的快速发展。
为配合“广东省数字家庭行动计划”的实施,广东省六部门于2006年成立了“广东省数字家庭公共服务技术支持中心”,落户在中山大学东校区。中山大学作为中心的主要建设单位,联合TCL、华为、创维、广东移动、新浪、英特尔、微软等32家企业组建数字家庭产学研联盟,通过对技术开发商、综合设备商、系统设备商以及内容提供商和运营商等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优势整合,为成功实现广东数字家庭的“岭南模式”做出不懈的努力。
目前,以中山大学为首的产学研联盟正在开展数字电视双向交互关键技术、试点产品、公共运营平台等面向行业的共性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工作。截至2007年3月,在数字家庭领域,以中山大学为主申报的国家发明专利达137项,主持参与3项地方标准和1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在基于Cable TV的双向传输关键技术、数字家庭互联互通网络通信技术、面向数字家庭行业的嵌入式软件技术、移动图形图像处理与传输技术等基础共性关键技术方向上产生重大突破。围绕广州市番禺区、佛山市南海区试点工作开发的双模数字家庭网关键产品,计划在今年6月进入试产阶段。预计3年后,数字家庭与数字电视的省内用户规模将达到100万,在硬件产品、互动服务、公共服务等方面,预计可产生超过38亿元直接经济效益,带动超过100亿元的间接经济效益。中山大学除了在关键技术攻关、标准制定等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同时也充当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利用并整合其特有的医疗和教育资源建立相关的数字电视互动服务频点,为广大用户提供服务。
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与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签署了共建“中山大学―木林森发光二极管(LED)芯片技术研究中心”的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中山市木林森电子有限公司将投资1000万元,资助中山大学在东校区光电及功能复合材料研究院大楼内联合建立蓝、绿光LED芯片材料生长和芯片加工工艺技术研发平台,开发新型GaN基蓝绿光LED芯片的生产技术。
中山大学与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并联合成立了“中山大学―珠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与环境研究院”和“珠江水利委员会―中山大学学生实习基地”。今后,中山大学同珠江水利委员会将采用专家学者互聘、互访、互邀讲学以及联合申报建设实验室和共同主办(承办)专业性的学术活动等方式,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生命科学学院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就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共建研究平台等的合作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
建立全面校市合作,积极参与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
中山大学与佛山、肇庆、湛江、潮州、东莞、始兴等县市建立了校市县全面合作关系,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合作,共同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山大学还加强了与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2004年7月 与福建、江西、云南、海南四个省政府和企业签署四项协议书,共谋发展,项目进展良好。2004年9月,中山大学又与广西河池市签署了《广西地道药材GAP研究》等项目的技术开发协议,标志着中山大学在推动“9+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以及科研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又一次成为广东高校中的先行者,为高校与区域城市间合作开拓一条新的思路。
完善科技管理机制,为产学研结合提供制度保障
为了鼓励学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投身于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调动科研人员从事应用研究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中山大学及时地调整了科技管理政策和科研评价体系。
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2006年学校修订了《中山大学专利工作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明确提出了“零转让”的思路。所谓“零转让”,就是校方转让科研成果的着眼点不局限于转让时的“瞬间”效益,而是以知识产权在企业中占有股份的形式,把教授们的科研成果成功地转化出去,学校更加关注成果转化的社会效益,可以少要甚至不要回报。2006年,中山大学牵手企业、地方政府,“零转让”十项科研成果,产生了数亿元的直接经济效益,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此外,中山大学修订了《中山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在学校提取项目管理费和评价体系方面,对横向项目实行和纵向项目相同的“国民待遇”。如中山大学2005年横向课题共有503项,经费7178万元,与2000年的255项,经费2274万元相比,分别增长97.2%、215.6%。2007年1月批准并实施了《中山大学专职科研编制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是重点支持从事应用开发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的科研团队的建设。专职科研编制主要配置于“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中承担国家、部省、市级应用类研究课题的科研团队,重大横向研究课题组,学校重点支持的科研团队。2006年度学校还先后制定了《中山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规定》和《中山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等管理办法,对相关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建立和完善成果转化的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在组织机构方面,中山大学还专门成立了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在2006年学校又专门成立了中山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进一步推动了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中山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是学校负责并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机构,也是中山大学的科技成果推广平台。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学校也很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专门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并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并制定了《中山大学知识产权管理规定》。2006年度理工、医科申请专利和授权专利数大幅增加,中山大学达安基因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式反应方法及其试剂盒”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颁发的第九届中国专利金奖。与广东省、广州市和海珠区共建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目前,中山大学科技园已按“一园三区”(新港西孵化园区、琶洲产业园区、敦和创业园区)的模式正式启动运行,并有50多家企业入园创业。
进一步完善科研评价体系
中山大学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的《科技工作评价办法》,建立“基础研究面向世界、应用研究面向市场”科技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山大学的具体情况, 对于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基础研究,学校鼓励学科的交叉、联合和流动,继续坚持和加强SCI、EI、SSCI、AHCI、CSSCI论文的导向作用,并注重刊物的影响因子和引用情况,鼓励科研人员在本学科领域的顶尖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实现从重视论文数量向重视论文质量的转变。对于应用研究,鼓励技术集成和联合攻关,并注重发明专利及其推广应用。鼓励科研人员申请发明专利,开展发明专利的许可应用或转让推广。对于从事不同类型研究的科研人员,学校在职务聘任、年度业绩考核中,建立了不同的评价考核标准,如理工科以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为不同侧重点,医科以科研和临床为不同侧重点,文科以学术研究和对策研究为不同侧重点,以实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展的目标。
产学研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独立学院;产学研;实践教育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3)30-0170-02
独立学院对学生在理论学习上的要求不同于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更迫切地需要加强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提出了加强实践环节引导的要求。物流管理学科属于应用性学科,物流管理类专业所培养的本科人才主要是应用型人才而不是研究型人才。但一直以来,在我国独立学院物流管理类专业的高等教育实践中,存在着“重理论、轻应用”的思想。由于实训、实践环节的不足,学生难以直接观摩、体会相应的物流理论和技术,影响了学生对物流类学科的学习。如果能在这个环节上加以强化,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将会更加趋于完善,独立学院也将能为社会、用人单位提供更多满足实际需求的应用型人才。
1 目前独立学院物流类“产学研”实践教学体系存在的问题
1.1 实践教学没有成立单独的运营中心
目前在独立院校物流类专业很多“产学研”的合作项目都没有单独的运营中心进行管理,更谈不上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运营,这样使得物流实践教学体系徒有其表、人浮于事,无法让学生、教师、企业真正地得到“实惠”。所以设立一个校企双方共同运营的“产学研”实践教学中心符合各方的利益。
1.2 物流实训室以及物流软件建设不力
大部分独立学院物流专业缺乏物流实训室以及相应的物流软件,导致学生和教师无法在学校里很好地运用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学习和教学,仅仅依靠企业来解决学生的实践学习是远远不够的,长此以往将无法达到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所以对于物流实践性这么强的一个学科,在校内建立相应的实训室和物流软件平台开放给学生和教师进行学习和实践是非常有必要的。
1.3 缺乏具体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由于在“产学研”实践教学管理中缺乏科学、规范的标准,使得实践教学的水平难以评估,指导老师在指导学生当中没有明确的约束限制;如目前很多独立院校都引进了物流实训设备和软件,让学生操作、动手,但是却忽视了锻炼学生的知识应用和设计方面的能力,所以往往培养出来的学生很多只是实操能力有所锻炼,但是不知道里面的原理和相关知识的应用,从而导致实践教学的质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就要求物流管理类专业的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价指标一定要和独立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相一致,并且要求量化。
1.4 缺乏和实践教学相应的师资队伍
物流在中国属于一门新兴的学科和行业,所以在独立学院鲜有既掌握理论知识而又有物流经验的老师,造成了实践教学体系中合格指导老师的匮乏,直接影响到“产学研”实践教学的质量。
2 构建独立学院物流类“产学研”实践教学模式
2.1 管理机构建设
“产学研”实践教学管理机构由学校和企业两方共同组建,下设单独项目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整个项目的运作情况,由双方定期协调与沟通、学生管理、课程与培训、考核等工作。主要相关人员由物流专业、企业等共同组成。
学校负责人代表学校物流专业与企业联络,制定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的主要方针,具体的活动规划,如教学计划、实习考核方案、课程开发等。并提供给合作企业平台进行员工培训以及企业咨询。
企业联系人主要负责提供学生实践教学所需的研究项目,开放企业的生产车间、物流中心,安排企业教师指导学生实践,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实践课程体系的制定。为“产学研”合作以及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提供平台,按照建设方案与学校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2.2 管理办法构建
(1)双方所有合作均应有相应指导文件作为依据。主要形式有协议、指导大纲、教学实践计划、课程标准、学生安全管理办法等。
(2)双方应确保投入匹配的人力、财力、物力建设实践教学基地,以维持基地的良好运转。
(3)对建设成果预设考核框架和标准,每一阶段均进行教学实践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2.3 人才建设
实践教学基地的导师分为物流专业任课教师和企业的相关人员,原则上尽量挑选既懂理论又有物流经验的人员。校方提供的物流专业老师应为双师型教师,企业方提供的导师应为高学历的员工。总体来看,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应是一支具有综合素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队伍。
2.4 实践条件建设
基地实践条件建设:主要是物流管理的物流综合实训室和3D虚拟实训软件的建设以及企业相关的实践实施建设。校内物流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应包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物流综合实训室)、物流企业业务流程3D虚拟实训(3D物流软件)。满足平时“产学研”实践教学活动在学校高质量的进行,主要是让老师能够指导和启发学生在学校里能够利用物流综合实训室设施理解相应的一些物流设施、技术以及系统的原理,并且能够运用所学物流知识解决和设计一些案例中的实际问题。
企业实习基地应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实践场所给学生进行相应的实践活动。比如提供办公室给“产学研”物流实践运营中心作为在企业的研究、讨论的场所,提高整个小组的工作、学习效率。同时根据企业的实际遇到的问题建立研究项目,学生、老师、企业的员工共同组建项目研究小组进行实地的企业相关的部门走访,当然这就需要企业的高层来支持和推动。
2.5 实践形式和实践内容构建
实践教学采用以“实践研究项目”为载体的实践教学形式,实践研究项目的制定由学院教师、企业教师以及学生三者共同完成。由教师与学生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实践研究项目”,学生在实施项目中参加了实践教学全过程:收集信息、制订计划、作出决策、实施计划、评估结果。在实践教学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仅让学生掌握了实践知识,也锻炼了学生沟通、合作、协调、创新、解决问题等能力,并使得他们能够有效地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3 结 论
对于独立学院物流类专业“产学研”实践教育模式探究,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需要不断探索,比如在和校外实践基地合作方面,我们缺乏与企业共同研究问题的长效机制;实践教学队伍的结构还不够优化,企业指导教师的科研能力有待提高;“产学研”实践教学获取政府资金支持机制的建立。
参考文献:
[1]王成林,邬跃,张旭凤.物流实训课程体系构建研究[J].物流技术,2009(2):62-63.
[2]邓传德,孙超.关于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08(4):86-87.
[3]吴义生.应用型物流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探索[J].物流科技,2008(4):75-77.
[4]燕珍,邓小瑜,蔡晓丽.应用型物流管理人才培养目标下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J].物流科技,2011(4):28-30.
产学研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产学研合作;地方政府;合作模式;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新形势下江苏产学研合作发展的思考
收录日期:2013年9月1日
产学研合作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开展的多种形式的合作,是优化资源整合的一种先进模式,对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具有重要意义。
在新的形势下,地方政府如何发挥其政府职能,引导和促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的经济效用,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地方政府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为此,充分研究产学研各主体在合作中的职能作用,为江苏创新体系的良好运转提供指导,为产业结构升级提供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江苏省产学研合作发展现状
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各方促动和参与下,江苏省产学研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入,取得较大成绩。江苏在全国率先与“两院两校两部委一系统”开展战略性合作,努力为全省企业搭建高层次的产学研合作平台。中科院85个应用类研究所全部与江苏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合作项目近1,000项,占中科院与全国地方合作总量的1/5。新建的苏州纳米所、生物医学工程所、常州先进制造业中心及连云港清洁能源中心等初具规模,江苏各地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一流的科研、教学单位的合作不断深入。随着产学研合作的发展,产学研合作逐步由国内走向国际。在江苏省科技厅推动下,江苏产学研工作由省内国内合作向国际合作的更大范围合作转变,推出一批产业创新国际合作联盟,每年实施国家和省级的国际产学研合作项目100项以上。为进一步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支撑和引导,2008年12月,省政府又设立了江苏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江苏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建设三个方面。在实体型合作平台方面,江苏省已有一大批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起全面合作、相对稳固的产学研合作实体平台。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江苏省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1个,比较注重涉及国计民生的一些基础科技标准的建立和监管;二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江苏省已经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2家,其中国家级13家,如依托南京工业大学建设的国家生化科技研究中心等;三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前,江苏省拥有科技企业孵化器76个,如东南大学科技园已有入园企业126家,其中以东大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组建的高科技企业21家,校企联合研发中心46家。截至2011年底,江苏省各级政府与全国知名科教单位已签订全面合作协议315项,成立各类产学研合作办公室等工作机构253个,每年政府投入的产学研专项经费超过14亿元;全省企业已与国内941家高校院所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实施各类产学研项目20,000余项。江苏省已建立综合集成的产学研联合重大创新载体、高校院所与地方共建大学科技园和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和工程技术中心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创新载体共1,800多个。南京“软博会”、无锡“工业设计博览会”、常州“制造技术展洽会”、苏州“电博会”、连云港“中科院高技术对接会”等地方产学研活动各具特色。产学研合作加速了国内外创新资源不断向江苏省内集聚,提升了江苏省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江苏产学研深入合作的障碍分析
(一)法律政策不健全,相应措施不健全。从法律法规制定的现状来看,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针对产学研方面的专门立法,相关规定大多分散在《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技术创新的法规中,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例如,企业和高校关心较多的“共同研发的关键技术的保密”等相关问题在现有法规下就不能得到很好解决。从相关的财税政策来看,虽然国家或当地政府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但基本局限于税率优惠与定额减免,没有形成税收优惠、加速折旧、技术开发基金、对无形资产及研发费用列支等全方位、多层次的优惠政策,造成对事前研发支持不够,易产生“技术空心化”现象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分散而缺乏针对性等。
(二)合作双方信息交流有限,道德风险影响严重。从合作双方信息交流来看:一般项目信息的来源主要包括高新技术博览(交易)会、政府主导的校企见面会、科技厅(局)组织的项目招标会、业内同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但成交率高、效果好的项目来源一般来自政府牵线,项目合作双方间则缺乏有效地沟通。企业认为,一些项目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较窄,可选的高校就那么几家,较为熟悉,无需花人力、物力去了解,再加上他们眼中的高校,诚信度较高,不必去做详细的资格审核;高校也认为,在项目未形成之前,根本无法进行事先的考察,也就缺乏对企业的充分了解。
从道德风险方面看: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和交流的不完全,在合作伙伴选择时,没有细致深入的选择程序,带来一定的选择风险;在合作伙伴选择后,还要面临着诸如合同不执行等违约风险。例如,一些企业只考虑自身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双赢,在获得或学习到对方的关键技术后,就过河拆桥或在财务上做手脚,没有给足高校或科研院所应得的报酬,或者与它们预期收入相差太大;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研发快要成功、预期利益越来越大时,也存有违背合同规定、不肯将成果转让给企业而是自己办个公司单独干的问题,损害企业利益。
(三)合作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畅。资金是维系产学研合作的重要纽带,资金的缺乏和融资渠道的单一已成为影响我国产学研合作的一大障碍。对于科研机构和高校来说,它们是事业单位,自身并不具备自我转化的资金能力和实力;而对于企业来说,尽管国家和地方设立了一些专项基金支持产学研合作,但支持有限,主要仍来自企业自筹,面对承担高投资、高风险的巨大压力,企业对很多高新技术成果只能望而却步。特别是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能从有限的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进行研究开发已非常不易,用于产学研合作的就更少;对金融机构来说,它们对风险的规避非常敏感,一般不愿对风险较大的合作项目提供资金,再加上现阶段我国的风险投资机制尚不健全,资金来源渠道有限,导致产学研合作项目从基础性研究、中试到产业化各个环节都存在金融支持不足的问题。
(四)缺乏专门的产学研合作协调机构。从部门协调方面来看,由于产学研合作的涉及牵扯面广,关乎企业、教育、科研以及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各种利益,由于缺乏一个协调三方关系的专门机构,导致合作的各方缺乏长期约束力和推动力,这种缺陷导致大家都缺乏一个长期预期。由于缺乏一个固定的机构及制度安排,这就导致,如果政府强势一些,主要领导重视,这种协调就能够进行的比较顺畅,但一旦出现人动,这项工作重视程度下降,协调立刻就会困难重重,因而,缺乏一个专门的协调机构,会是制约产学研发展的重要障碍。
三、江苏产学研合作发展对策与思考
经过2008年金融危机,经济发展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需求非常迫切,这对江苏省各地方政府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来源于效率的提高,技术的创新,产品技术含量增加,这势必需要产学研合作才能完成。江苏作为教育大省,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当前经济全球化、开放化、协同化的规律要求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必须主动开放与合作,其本质就是要求产业和学科双向整合,形成兼顾产业和学科协同发展的新局面。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以适应国际竞争格局的不断变迁。
(一)营造有利于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政策环境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当前,针对国内有关产学研合作法律的相对分散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建议在对现有相关法规政策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江苏省产学研合作促进办法》,对产学研合作的形式、各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以及优惠政策等做出明确规定。然后,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法规,从而为产学研合作的有效开展打造一个法律定位清晰、政策扶持到位、监督管理严格、市场平等竞争的良好法律环境。
2、规范产业政策制定程序和完善保障制度。江苏各地区制定的产业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过多依赖行政手段,以审批手续为主,缺乏必要的法律保证手段,因此应提高政府在产业政策执行过程中运用财政税收手段、金融手段、信息手段、法律手段的能力。其次,要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合理分布生产力,实现地区产业的协调发展。第三,产业政策的制定关系宏观经济中长期的发展,涉及各方的经济利益,因此要认真分析产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研究其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制定产业政策的针对性;要加强对不同产业发展前景的预测研究,准确把握产业结构和产业组织的发展趋势,增强其预见性;要进行科学论证和民主审议。第四,在实施产业政策过程中,应建立保障制度,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通过建立产业政策的监督、检查及评价制度,对产业政策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分析,并根据经济形势、产业结构的变化,提出相应修改建议。
3、设立统一协调的组织机构。为了保证产学研合作的顺利发展,可建立国家、省、市三级政府产学研组织管理机构,并赋予机构较强的协调功能。机构的组成要由政府机关有关部门、重点科技企业、高校、研发机构组成,在职能上要发挥好产学研各环节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为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和吸纳提供活动场所,定期公布企业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协助高校、科研院所选择研究课题,或接受企业委托组织科研攻关、开发新产品,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科学论证和优质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
1、转变合作理念,找准自己的定位。从高校来说,要更新与转变对产学研工作的观念,充分认识到只有建立以企业为主的产学研合作,才能使得科研人员站在社会的最前沿,最直接地感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对学科和科研开发的要求,推动学科发展,使产业化为学科建设服务,将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变为转化科研成果的“通道”。从企业来说,不能过于急功近利,应有战略眼光,毕竟高校和科研院所聚集了我国绝大部分科研力量;要主动与相关的科研机构开发新产品,勇于分担合作的风险,快速将捕捉到的市场信息反映到研发合作中,促使创新产品尽快投入市场,抢占先机。
2、实施“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分配方式。要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利益与风险共担的责任制度,实现分层次、分阶段的风险责任,谁投资多谁收益大,谁决策谁负责,谁影响了项目的进展谁负责,谁承担风险大谁收益多。例如,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相应创新成果的市场适应性风险就应该由企业承担,但企业可以把高校和科研机构向生产领域和市场方向推进,在分配中减少先期技术转让费预付的金额,采取提成、技术入股、技术持股的分配办法,将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得的报酬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减少企业的风险压力。同样,高校和科研机构也可以把企业向研究开发的源头方向推进,让企业尽早参与研究开发,分担研究开发费用和风险。
(三)构建社会化的产学研合作服务体系
1、完善面向全社会的产学研联合信息网。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讯系统和计算机技术手段,完善面向全社会的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进行信息的收集和,并建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咨询评价系统,为产学研合作各方提供合作项目的技术性、先进性、科学性、经济性和价格参考资料,也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相互了解提供共享平台。最终,在政府的支持下形成一个集咨询、检索、申请、评估、审批、交易、招聘、投融资、交流等功能为一体的官方权威产学研联合服务平台。
2、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要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技术服务、技术评估、技术经纪及信息咨询等职能,具体包括:统一制定中介服务机构的标准,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定期资格认定和复查,实施动态化管理,以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中介机构人员的培训和规范化管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变简单服务为多方面服务。
3、加强信用制度建设。要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产学研合作中个人和企业信用联合诚信系统,建立科技、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管理、产权交易等部门对科技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创立适合的信用评级体系,为产学研合作奠定良好的信用基础。
(四)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在全社会逐步建立政府、企业、大学、金融机构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融资体系。
1、要加大政府的投入。通过采取硬性措施,确保每年财政科技投入增长高于年财政支出增长,并严格规定科技投入预算资金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产学研合作;同时,省市级政府应该分门别类建立产学研合作基金,不仅对重点产业、科技领域的重大创新项目进行支持,提高针对产学研合作创新资金投入的专项性和稳定性,还应该关注不同类型的企业、大学的合作,以及他们在研究、人才培养、产业化等不同方面的资金需求,对他们进行资金支持。指导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加强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支持,设立促进产学研合作的专项贷款,对不符合专项贷款条件但对前景较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融资条件适当放宽。
2、要加大企业投入。通过经济杠杆手段鼓励企业增加在科技研发上的投入,确立企业在产学研多元投资体系中的主导性。同时,积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以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减免企业用于科技研发资金的税收。
3、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江苏省产学研合作创新困难和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金融体系不完善、资金缺口大。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只有加快发展风险投资体系,才能弥补科技成果转化阶段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自身筹资、国家财政支持、私人资金投入和银行贷款之间的空白。一方面要鼓励、引导风险投资,探索风险投资产学研合作的激励机制和种子基金投向产学研合作企业的办法,出台相关风险投资补偿管理办法,建设科学合理的科技成果风险转化评估体系等;另一方面要争取银行等金融部门参与和支持产学研合作,保证产学研急用资金及时到位;要积极吸纳国内外企业、知名人物等社会各方的投资,建立产学研合作基金或成立风险投资公司,使产学研合作向多元化投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许红梅.产学研合作中的地方政府职能研究——以常州市为例.上海交通大学.2011.
[2]李洁,朱佩枫,熊季霞.江苏省产学研合作政策体系现状及政策创新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11.17.
[3]张远鹏,曹晓蕾.着力形成科技创新的合力——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的现状与对策[J].群众,2012.6.
产学研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企业主导 产学研合作模式 市场导向
纵观世界产业发展的历史,真正起作用的技术几乎都来自企业,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是非常突出的。十进一步明确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产学研合作创新力度,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因此,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具有重要理论研究价值与现实意义。
1 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的意义
1.1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强化国家和地区创新体系 产学研合作既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速成果转化、突破关键技术、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也是整合创新资源、完善创新体系、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途径。纵观美日等创新型国家,无不把推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各方的创新潜力作为强化国家和地区创新体系的战略措施。因此,充分实现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成为建设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核心内容,产学研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1.2 保障产学研合作方设计和研究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企业置身于市场经济的最前沿,最了解市场的变化和需求。以企业为主导进行产学研合作可以使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研发更具针对性、适应性和市场化,避免科研活动的盲目和资源的浪费。产学研合作要以市场为导向,才能转化为生产力。学研方只有通过企业,才能实现技术成果的真正转化。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模式是指在科学技术转为生产技术并投入生产的过程中,以企业为主导来实现科技活动与经济活动的有机结合。因此,以企业为主导进行产学研合作,可使“学、研”以市场需求为选题方向,确保其科研立项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1.3 有利于分散科技投入风险,保障产学研合作的资金来源 一项技术从研究开发到投入生产以及应用的过程中,充满了诸多的不确定因素,是风险性极高的一项活动。如果是企业或者“学研”机构单方独自承担科技开发,风险系数都很高。因此,各方根据自己的优势进行合作与互补,既能共同获得合作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能分担合作失败所带来的风险,从总体上,产学研的结合,有效分散了科技投入的风险。当前形势下,由于政府相关政策和措施的不完善,政府对高校及科研单位的资金扶持力度无法满足其科研需求,而企业则资金相对比较充足,而且支配的自由度较高,在整个产学研合作创新的过程中,企业的投入始终占据主导地位,企业负责项目的筹资、投资活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1.4 有利于产学研合作各方内生激励机制的形成 优胜劣汰的竞争压力,会促使产学研各合作主体为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有效地利用自身资源,发挥其自身优势;企业的终极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的这一宗旨有利于在产学研合作中引入市场机制,从而在制度上保证持续技术创新的实现。企业对利润最大化的天生的渴望,决定了企业在高新技术的获取上和产学研合作具有非常大的热情和动力,这种动力和热情,必然积极推动企业寻求符合其自身发展的产学研合作对象,建立起研发和合作的产业同盟。“学研”机构开发出新的技术成果,希望其研究开发活动具有社会价值,除此之外还能获得经济利益,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地位。
总之,产学研结合坚持以企业为主导,利用企业的市场信息收集分析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优势,实现人才与技术,加上资金等各种要素的最佳组合,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激情,极大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 企业主导型产学研合作存在的问题
2.1 产学研合作机制缺乏战略眼光和长效机制 许多企业认为合作开发新产品投资大、风险高、回报慢不如购买成熟的生产技术更直接、更保险。有的企业对国内外科技水平对比和国内外市场情况的认识不足,不愿与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企业与高校或与科研院所即使有合作往往也是以单一项目为纽带,形成双方的联合互动,如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瓶颈,需要进行科研创新,而自身研发人才、研发环境和研发资讯暂时无法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就会以项目招标的形式,寻求产学研合作,由单个科研人员或课题组参与企业的某个项目攻关,当解决了技术瓶颈,能够实现其短期的生产经营目标后,合作也就自然终止,这种合作明显缺乏战略眼光和长效机制。
2.2 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缺乏标准和法律保护 相较传统的经济合作方式而言,产学研合作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合作方式,而市场又是一只无形的大手,谁也无法保证新技术和新成果会取得成功,因此,产学研合作方式无论是合作过程还是产出的成果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加之我国目前在产学研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政策引导不够充分,因此,当科研成果能够转化为可实现经济效益的产品时,往往会由于合作前期没有进行充分而坦诚的沟通,产生难以调和的意见分歧,导致合作各方分道扬镳,甚至导致一些极有发展前景的和社会价值的创新成果被扼杀在摇篮里。由于我国现阶段对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缺乏相关标准和完善的法律保护,特别是对知识产权分配、创新技术转化资金分配等问题上缺少权威鉴定机构,常常导致无法实现项目合作的预期目的,甚至白白浪费产学研合作各方宝贵的资源。
2.3 资金筹集渠道单一难以解决高投入和高风险性问题 在产学研合作中,学研方以自身的资源优势如人才、技术、科研信息等资源进行投资合作,研发和生产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主要依靠企业,产学研这一新型的经济合作方式又缺乏完善的法律保护,合作风险较传统经济合作方式更大,更难以通过其他投资渠道获得资金来源,资金筹集渠道过于单一,越来越难以解决高新技术研发中的高投入和高风险性问题。而产学研合作的企业方往往都是那些风险控制能力较弱、自身研发能力不强的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资金不足、融资力量不够的问题又比较普遍,实现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机制更加困难。
2.4 产学研合作体内部的组织管理不适应创新活动的规律 许多产学研合作体内部的组织管理不适应创新活动的规律,由于合作各方对研发对象的理解角度存在差异,以及合作目的和发展方向上存在些许异同的地方,导致产学研合作双方工作人员没有取得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沟通不畅会影响双方的工作效率,同时由于合作双方之前都是一个单独运转的个体,双方的激励的措施与监督的方式也会略微有所不同等,学研方和企业方缺乏共同的价值观,在合作过程中不能运用科学管理的方式进行工作分配、信息交流和激励与监督等。
3 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对策
3.1 构筑市场化服务平台为产学研合作提供高效服务 随着产学研合作创新过程的深入,政府努力建设合作创新的相关配套措施,为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加快市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人才、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市场,为各种生产要素的集聚创造基本条件;以企业为主导型产学研合作模式,首先要依靠政府的支持,借助政府调动有力的社会资源,提高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参与积极性,以实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其次还需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平衡官、产、学、研各方利益,借助市场经济规律,步入良性循环。逐步形成统一、完善的信息、咨询、检测等服务体系,为产学研合作提供系统、便捷、高效服务。
3.2 构建利益和风险共同分担的新型产学研合作机制 新型产学研合作机制是指要建立利益和风险的共同分担机制,坚持“投资和收益主体一致,决策和负责主体一致,承担风险和享受利益主体一致”的原则,将风险责任层层分解。产学研深度合作的利益分配必须明确分配依据,利用科学的方法计量合作各方的贡献,从而合理地确定各方利益所得;同时要在深度合作中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一套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条例或管理办法,保证各方利益不受侵犯。
3.3 依靠产学各方资源优势采取多种产学研合作形式 企业集团或者大中型企业为了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再以法律规范下的协议合同为依据的前提下,依靠产学各方的资源优势,采取产学研方式,组成长期的合作经济实体。企业以自身的稀缺资源作为寻求合作伙伴的优势,资源的紧密结合不仅实现了企业双方的优势互补,还使企业之间达到了利益一体化,在大环境的竞争之中风雨与共。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所组成的合作形式有以下几种:股份制、有限责任制、生产或科研联合体等,如企业可以与科研院所、高校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或者企业技术中心等合作;也可以合作开发建立股份制科技企业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各方根据自身优势资源相结合,形成产学研联盟合作,从而实现科学开发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等。
3.4 建立产学研合作共赢的管理机制及创新发展机制 合作各方既然采取产学研的合作方式来共同发展,就应该建立新的管理机制和发展机制。首先合作各方都应该本着互相学习的态度,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取得高效、高质的新合作格局。任何的合作都是以市场为中心的,企业应根据合作情况依据市场需求做出适当调整,如变革组织结构、改变战略规划等,并在明确合作各方责、权、利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的运行模式。产学研合作成功之后的技术成果,在被企业接收之后,企业要利用自身的生产管理经验和技术资源,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及进入市场,并在生产过程中,针对技术成果培养技术人员。同时在产学研结合的过程中,高校或科研院校作为技术的研究与输出方,应该做到毫无保留的向合作方转移技术,并指导企业顺利地将技术成果转变为生产技术,协助企业培养专业化的技术人才。合作方为完成合作目标公共努力,建立产学研合作共赢的管理机制及创新发展机制。
3.5 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风险转化评估体系 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有助于产学研合作取得成功。合作双方在投资前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对投资的技术成果进行全方位的预测与评估,提前预计风险所在并找到应对的途径加以控制。合作方评估技术成果转化存在的风险大小的依据主要由以下几点:①技术方面,首先要考虑技术成果转化的产品的实用性、有效性、先进性、可替代性和易模仿性;②产品方面,其次是要考虑产品本身的功能是否具有独立性、创新型,质量是否可靠,能否与其他类似产品相区别等;③市场方面,将当前的市场发展现状与产品的特性相结合,预测产品进入市场之后的障碍、市场需求、所占市场份额、面临的竞争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市场的影响等。
参考文献:
[1]张旭娟.西安市政府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对策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18).
[2]姚兴田,周一丹.产学研合作创新工科专业本科毕业设计模式的探索[J].高教论坛,2011(9).
[3]杨晶.德国产学研合作模式研究[J].商业时代,2012(16).
产学研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高职教育 产学研结合 政校企联动 人才培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发展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创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探索教育规律与市场规律的结合,借鉴市场运行机制,选择实行校企合作和工学交替,使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是高职院校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技术人才的必由之路。为此,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产学研结合下的政校企长效合作机制是高职院校办学模式的必然选择。
一、高职教育产学研政校企联动机制的内生逻辑
产学研结合,依赖于校企双方的共同推进,单靠市场力量难以维系,它有赖于在政府参与下形成政府、高校和企业 “三重螺旋”的产学研结合机制。高职院校与企业的产学研结合中,一定程度上会出现企业、教师或学生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以及高职院校和企业未具有推进产学研结合足够动力的情况。为了更有效地促进人才培养,在缺乏其他因素作用的情况下,高职院校和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下的政校企合作,探究的是如何在政府、学校和企业之间形成一个稳定的利益格局来促进政校企合作,共同推进产学研结合动力机制的形成。
二、产学研结合中政校企开展面临的实际问题
(一)社会观念滞后的问题
受社会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职业教育被相当一部分群体视为穷人的教育。职业教育的弱势地位严重影响了政校企之间的合作。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他们认为高职院校毕业生很多,不愁招不到新员工。他们还认为没有必要进行政校企合作甚至把政校企合作视为额外负担。另外,一些企业还存在着重普教轻职教观念,重学历轻技能。建立了“学历导向”的用人评价机制,使得一部分企业不愿意参与到政校企合作中。
(二)企业自我保护的问题
企业在为学校提供实习技术和岗位时,对重点产品和技术实施保护,使得学生无法学习行业或企业最先进的技术。学校与企业在技术合作中,缺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对有关合同条款考虑不太严密,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争执,使校企合作中学生进行实习、顶岗及就业等正常工作进展不畅。
(三)合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实现校企深度合作,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从根本上建立利益双赢的机制。但是当前企业和学校之间并不存在责权关系,而且两者合作中却存在相应的费用和风险。因此,校企合作缺乏持久的推动力,表现为低层次上的一种合作关系。譬如企业被动接受职业院校学生专业认知或顶岗实习,被动接受教师挂职锻炼等,而没有真正参与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合作教材的编写工作。另外,政校企合作实施过程中,由于层面与深度较低,对合作中的项目(包括学生就业、科研攻关等)缺乏跟踪调查,没有信息反馈,所以对接下来的合作机制无法及时指导、不断改进并逐步完善。
(四)政策法规缺位的问题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除了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努力之外,离不开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保障。《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可见校企合作不仅需要学校、企业和行业的参与,还需要政府的行为。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由于缺少政策法规的支撑,校企合作面临一头热一头冷状况。对企业而言,参与校企合作既不能获得税收优惠或资金支持,又难以通过合作在短时间内改善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在缺乏政府引导、扶持和激励的政策法规下,校企合作难有持久动力。
三、产学研有效结合中政校企联动的路径选择
(一)高职教育融合于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1、改革教学思路:根据不同企业的性质,对人才的需求有时难以于学生毕业相衔接。因而全面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大力开展工学交替,满足企业用人的突发性要求,并减少劳动力市场的缺口和波动。另外,高职院校应开放教育和培训来满足企业技术知识革新的需要,为企业提供各种学习机会以及即时跟进企业的发展。
2、关注人才要求: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是校企合作的核心内容。不同企业对人才都有自己评价体系,按照市场需要的指标体系培养人才是改革发展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高职院校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度,由企业技术专家和学院专家共同完成专业建设,倾听企业对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将对学生进行“循环教育”,对暂时达不到企业要求的毕业生实行再培养、再教育,一直到企业满意为止。
3、建立反馈机制:高职教育的职业定位比本科教育更精准、更明确,特别在经济紧张的时候,企业需要动手能力更强的学生,解决当前企业面临的生存问题。因此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需要引入信息系统来管理,修正、改进和完善现有合作方式,积极跟踪最及时的各项政校企合作反馈信息,使得政校企合作得以良性运行和发展。
(二)企业应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带动高职院校快速发展
1、宣传企业文化:企业积极地向学生宣传企业文化,推进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融合,是实现学生与企业员工无缝对接的重要保证。为此,学院需要定期邀请企业管理人员到学校宣讲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创造学生与企业直接对话的机会,引导学生自觉培养企业需要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2、提供新技术、新工艺:企业可以与学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计划,在学生学习企业或行业的基本专业技能的同时,介绍企业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增强了学生对企业的认知感和自信心,使得学生在毕业后的就业中实现即时上岗。
3、提供技术科研项目和平台:企业可以与高职院校建立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利用学校强大的实验平台和教师资源,对企业的科研创新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对学校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提供了出路,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政府扮演主导角色,推进校企合作更深入的展开
1、.参与技术准备工作:为了充分发挥政府、职业学院与企业中有利于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生产要素,通过加强了和产业界的联合办学,包括教学材料、专业设置、项目改进、结果评估等方式,实现就业、升学、终身发展和提高技术水平等多个目标。
2、发挥主导或引导的作用:政府主动介入校企合作,发挥其作为公共组织的宏观调控和服务功能。政府可以运用多元杠杆,发挥统筹组织职能,制定一系列法规,协调各方利益,搭建合作平台。如通过财政拨款、制定法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激励评价等多种手段,发挥主导或引导作用。
3、适时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或职业教育联盟:在职业教育竞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资金扶助、政策引导,积极协调政府、企业、行业、职业学院(校)的利益,构建了政校企合作联动机制,使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高职教育产学研政校企联动机制建构
(一)建立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的动力机制
1. 出台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法规和具体管理办法:为产学研结合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产学研结合涉及高校及其教师、学生,企业及其员工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长期深入地运行有赖于政府提供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保障, 使所有参与主体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各享其利,确保产学研结合在公平、互惠的原则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2、成立由多部门联合组建的产学研结合组织协调机构:切实保障产学研结合的深入、持久的开展。有研究指出,我国虽然在国家层面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但还未建立具体的执行或工作机构,以培养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还没有真正得到财政、税务、产业、科技等相关部门的应有重视,教育主管部门几乎是高职教育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唯一领导机构和推动源。因此建立一个由这些部门联合组建的产学研结合组织机构用以负责协调各方的关系,适时制定和调整产学研结合的优惠政策,执行产学研结合的若干政策等。
3、建立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的评价和调控机制:产学研结合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目标,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建立产学研结合的评价标准,将产学研结合情况作为教师和相关责任人的职称评定和职位晋升的重要指标。企业可以建立与高职院校产学研相结合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并进行定期的评价和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政府提供经费资助或政策优惠的重要条件,以引导高职院校积极与企业对接,将人才、技术、实训基地和资金等要素向产学研结合聚集。政府可以设立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政府奖励基金,引导高职院校和企业根据自身的变化与市场信息进行产学研结合的自我调控,也可以直接对高职教育产学研结合进行合理调控,使校企双方更加积极地推进产学研的结合。
(二)建立高职教育政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1、 建立政校企合作的激励与制约机制:为了使职业教育切实起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所需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支撑作用,政府应将以校企合作为特征的职业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政府、企业、学校在校企合作教育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校企合作办学的体系、制度和章程等,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予以鼓励,反之予以发展限制,从而为校企合作的运行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譬如构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利益相关方的联动机制或校企科技项目优先制度等来有效调动企业资源为学校教学服务。
2、确立校企合作的互惠互利机制:由于工学交替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一定程度影响生产,且有增大生产安全风险与核心机密外泄的风险,所以应该建立校企合作的利益保障机制。政府应将校企合作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校企合作财政专项资金,以保证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对承担了校企合作教育任务的企业,可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和消耗企业材料的费用,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和特殊的财政资助。譬如奖励企业负责人并向校企合作成果突出的院校倾斜以及用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等。高职院校在校企深度合作中要不断提升和发挥教学、科研、师资、技术等优势,在服务企业发展中有所建树,使高职教育发展成为地方企业发展不可缺失的依靠; 企业为更好获得来自职业院校的有效资源,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课程建设等方面积极为学院提供有益帮助。
3、政校企合作平台的构建思路:考虑能够满足多方利益需求的共同体和发挥各自作用的校企合作平台,由政府主导,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管理的以现代企业发展和现代职教教育发展为内涵的现代职业教育模式。平台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起如何使校企双方能够积极主动参与的制度约束,使校企合作深入到教学、科研、生产各环节,形成具体方案和监控措施以及校企合作双方受益的具体实施细则。政府要明确有权威的管理协调机构,建立起“指导-服务”式的运行机制来组织校企合作相关的工作、协调校企双方的利益、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促进共同发展,使政校企三方利益主体产生联动机制 。只有建立起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管理部门间、企业与学校之间具有发展和利益依存关系的伙伴关系,才能满足多方利益,调动各方积极性,保证校企合作的有效性。
总之,政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重要体制形式,产学研结合是政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二者的目的都是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政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需要良好的运行机制作保障,需要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共同努力。因此,要谋求职业教育的长足发展,有必要对现有的政校企合作方式进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政校企的责任制度、激励制度、科研制度等一系列联动机制,以保障高职教育产学研模式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慧平. 大学服务创新的三重螺旋模式[J].高教探索,2009(05).
[2] 赵学昌.建立政府、企业、学校三方联动机制推动产学研结合的探讨[J].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