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亮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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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亮点

高标准农田建设亮点范文1

近年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和财政部党组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这一主题,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全国大范围开展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并突出对农业大县特别是产粮大县进行扶持。到2011年,全国共有2230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旗、农牧场、团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新增千亿斤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不但已经全部纳入了开发县的范围,而且也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重点。

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这几项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点,也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农业综合开发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资金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设高标准农田,这是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当务之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也始终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任务。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我国粮食的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农业综合开发二十多年的生动实践表明,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也走出了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一条新路子。

有人说,农业综合开发是公共财政照耀农业的一束最灿烂的阳光。二十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耕作、科学化种田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为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4548.0亿元,投入资金70%以上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6.1亿亩,开展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433处,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6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4亿亩,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粮食1970亿斤,棉花37亿斤,油料100亿斤,糖料560亿斤。

农业生产能力的显著提高,为实现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历史性转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项目区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

提高了科技含量,有效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在项目区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集成适用的农业技术,尤其是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6亿人次,提高了广大农民科技种田水平。这些“点面结合”措施,既促进了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又为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水平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

“十二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资金投入,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努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政策规定的配套资金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足额到位。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并将项目区农民筹资投劳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

认真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抓紧编制《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同时,组织各地区按流域或灌区编制本地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建设任务。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因地制宜探索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和建设标准,明确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

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指导,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各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科技推广等各项措施的集成投入,实现连片治理、整县推进、区域衔接,充分发挥资金整合后的集聚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各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护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要由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理,确保监理职责到位。全面准确地公示项目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完善工程建后管护制度,按照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提高工程建后管护水平。加强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鼓励农民用水户以承包、租赁和股份制等方式经营管理小型水利工程,保证项目监督责任和管护责任一并落实,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亮点范文2

l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成效

1)加快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步伐。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开辟了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新的投人主渠道,田间工程建设加快提速,全省旱涝保收田建设大幅增长。2010年,新增灌溉面积55.4万hm,占十一五规划指标的50%,大大加快我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2)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以来,使大型灌区、大型泵站的田间工程配套率快速提高,水利工程效益逐步显现,特别是全省灌区以占全省20%的面积,实现了全省40%的粮食产量。

3)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两年的重点县建设,项目区内的农民人均收入提高了15%,农民实实在在尝到了甜头。事实已经证明,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就是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是一项地地道道的民生工程,既是锦上添花、更是雪中送炭。

4)探索了财政支持农田水利的新模式。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经成为我省发展农业和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的战略选择,是老百姓热衷关注农业增收的一项崭新模式和重要措施。

2加强和完善农田水利重点县的主要措施

要紧紧抓住国家高度关注水利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创新体制机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按时、高标准完成,推动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1)加强前期工作。主要重视:①转变设计理念,提高设计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百年大计”,本着高标准定位、高标准规划、高标准设计的理念,切实提高工程标准,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现代化灌区、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②提高工程设计水平和质量。设计单位充分做好项目勘察测量等基础工作,深入项目区实际踏查,充分了解当地情况。项目法人要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全程参与,共同完善方案设计。③注重建设规模化。按照综合性治理、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建设、用水户参与的总体思路,力争把“小农水”项日建成精品工程和亮点工程。④方案设计尊重群众意愿。在实际工作中,设计人员要与当地群众见面,灌溉形式和工程布局要充分当地群众意见,充分满足群众需求。⑤要深入实际,充分了解情况。各重点县要因地制宜地编制实施方案,在确定项目内容和具体工程类型时,一定要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制定出适合当地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的实施方案,要综合考虑新形势、新技术等各种因素,搞好试点、做好宣传,让当地干部群众了解、认识、赞同,保证方案不脱离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2)加强建设管理。本着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组织、高标准施工的理念,加强以下建设管理工作:①注重完善建管机制。参照基本建设程序,不断完善项目申报、项目审查、项日实施、项目验收、资金管理和项目管护等制度。②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县建设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要完善制度,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从源头抓起。要建立全程监管机制,严格监督、审计和稽查,确保重点县建设的T程质量和资金安全。③抓进度、保质量。重点县建设要快开工、抓质量、促进度、完善制度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运行管理的前提下,打破常规,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

高标准农田建设亮点范文3

一、总体要求

以“比服务、比风气、比亮点,争贡献”为主题,把做好用地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作为首要问题,把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关键环节,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目的,从严整治庸、懒、散、拖等突出问题,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纵向比”与“横向比”相结合。“纵向比”,以我单位去年工作完成情况及各类考核情况为基础,制定进位目标。“横向比”,以全市国土系统先进单位为标杆,持续开展对标,通过全年各类用地指标争取、三权发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供地率以及服务群众等工作横向比较,通过对标找差距、找不足,在比较中制定争先措施,迎头赶上,力争整体工作水平在全市争先进,单项工作有突破,争第一。

三、主要内容

(一)比服务,坚持做到“严格制度、高效履职”

一是实行“三亮一评两公开”。各职能股室、基层所、大厅印发《明白纸》,将服务内容、政策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事人员、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全面予以公开,对前来办事人员实行“三亮一评两公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和群众评议及公开办事过程、办事结果),方便用地单位和群众办事。对外来办事人员统一使用文明用语,努力提升部门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挖潜缩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落实服务承诺,进一步梳理办事流程,公开收费、处罚标准和审批时限,杜绝“吃拿卡要报”和“冷硬横推”等现象力争窗口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三是持续开展局大厅引领服务和首问责制度,局引领人员要将办事人员分流到位;窗口第一收件人对办件负责到底,实行一次性告知,并严格追究责。

务目标:县行政服务大厅确保每月“流动红旗”及2名以上“标兵”;驻乡大厅人员要确保1/3以上优秀;各职能股室、国土所无投诉事件。

(二)比风气,坚持做到“廉洁务实、雷厉风行”

一是下大力度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全面落实《机关干部上下班考勤制度》和《工作人员外出即时登记制度》,制定《工作人员外出即时登记表》,办公室负责搞好人员外出登记管理;局监察室加大纪律执行力度,坚持日查、周汇总、月通报,确保纪律规定执行到位;进一步强化“雷厉风行、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吃苦耐劳、争先进位”五种作风。

二是强化工作责。每名工作人员都要落实责,各股室、国土所建立《工作日志》,每周都要对要从事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先干什么,后干什么,哪些已经完成,哪些未完成,都要认真记录;业务股室为企业、社会服务的,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勤跑多动,千方百计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持续夯实群众路线教育成果,持续自查巡视组针对“国土领域腐败”问题的反馈意见,制定并落实相应制度,做到“无则加勉、有则改之”。

务目标:确保行风评议相比去年有进位;党风廉政建设保持优秀;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成果有力;自查、整改巡视反馈意见到位。

(三)比亮点,坚持做到“创新思维、争创一流”

一是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上下功夫。按照“单项工作创特色、全面工作争一流”的工作要求,选优秀标杆、找工作差距、定赶超目标、争一流业绩。(通过市局工作会议和实际工作比较确定学习赶超对象:学习国土局的执法管理、学习宁晋国土局的增减挂钩工作、学习临城国土局的专项资金管理、学习柏乡国土局的地籍工作、学习平乡国土局的土地共管机制、学习威县国土局的组卷报批工作。)

二是找准工作差距。对比学习标杆,通过活动开展,比目标定位,看进位争先速度;比推进举措,看工作落实力度。从思想观念、工作方式、运行机制、工作效能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找准差距。

三是制定赶超目标。在找差距的同时,制定具体的赶超目标、务和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承诺,确保将赶超目标落到实处。

四是争创一流业绩。围绕争创目标,坚持以服务科学发展为导向,着眼于创新思路、突出特色,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工作争一流。

务目标:增强忧患意识和责意识,统筹安排,超前谋划,工作方式和方法进一步创新,敢于突破,争先进位,单项工作争第一,总体工作争一流,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有新突破。

(四)争贡献,坚持做到“尽职尽责、全力以赴”

一是抓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二是充分利用规划调整及增减挂钩政策,立足长远,激活土地市场。

务目标:力争项目建设一流。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三比一争”活动是全县年度工作的一件大事,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局干部职工务必高度重视,要全面理解把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集中精力抓好工作,全力以赴投入到活动中。

高标准农田建设亮点范文4

一、项目实施前蔬菜生产基础及规划情况

(一)基础情况:200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前整个项目区蔬菜播种面积共计791公顷,其中:镇281公顷,镇243公顷,镇267公顷。主要种植土豆、大白菜等大路品种,蔬菜总产16079吨。没有认证的有机蔬菜基地。

(二)规划情况: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划方案,在整个项目区计划建设有机蔬菜生产基地500公顷。其中,镇150公顷,镇200公顷,镇150公顷,建设一处占地1公顷的绿色有机食品种苗繁育室、防虫网棚150个、配套完善监测室1处、安装频振式杀虫灯100盏、认证注册基地500公顷。

二、项目区有机菜发展现状

项目实施以来,我们一手抓基础工程的建设,一手抓优势农产品的发展,到目前,项目区蔬菜播种面积已发展到2676公顷,蔬菜总产达到91180吨;有机蔬菜基地已发展到743公顷,有机菜产量17539吨。其中:镇蔬菜播种面积1500公顷,总产58222吨;有机蔬菜基地认证已达167公顷,有机菜产量5722吨。镇蔬菜播种面积641公顷,总产19555吨;有机蔬菜基地认证已达175公顷,有机菜产量3435吨,成为全省的试点单位之一。镇蔬菜播种面积535公顷,总产13632吨;有机蔬菜基地认证已达401公顷,有机菜产量8382吨。大路菜种植的主要品种有:土豆、大白菜、西红柿、生姜、大葱、胡箩卜等。有机菜主要品种有:绿菜花、白菜花、绿芦笋、刀豆、大蒜、菠菜等。在项目区已形成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可喜局面,发展有机菜、种植高效优质农产品已被广大农民所青睐,通过各种方式,已有中记等国内知名龙头企业到项目区建基地,安家落户(见附表)。

三、主要做法

1、适应市场需求,确立有机农业发展战略。在项目规划过程中,我们确立了以发展有机蔬菜为突破口,辐射带动有机畜禽、果品、粮食同步发展的有机农业发展战略,力求将其培植成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出口创汇的特色亮点、新农村建设的支柱产业,把有机蔬菜发展列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2、科学编制规划,精心筛选基地。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基地建设标准和《有机食品发展规划》来确定基地。为使基地符合成方连片、规模发展的要求,三个乡镇各级积极引导农户采取土地互换、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依法搞好土地经营权流转,确保发展规划落到实处。同时,组织龙头企业和乡镇政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申报认证和商标注册,使全市有机蔬菜基地及时通过了国际、国内认证机构的认定,为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着力培植“龙头”,增加发展动力。一是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各乡镇先后引进引进了等8家“龙头”企业到项目区发展有机菜生产基地,有力地带动了有机蔬菜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增加了出口份额。二是培植壮大龙头企业。2005、2006年公司被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扶持项目,投入1800万元开发资金,新上了蔬菜速冻及冻干加工项目,购土地5.33公顷,新建8000平方米加工车间,5000吨低温库,新上DL3-1000流态化单冻机及流水线一条,购进沈阳冰天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制造的355吨冷冻干燥果蔬产品流水线一条,冷藏车一辆、2吨蒸气锅炉一台,购置化验仪器设备11台套,使企业速冻菜生产规模由原来3000吨扩大到6000吨,形成年加工保鲜蔬菜2000吨、冷冻干燥果蔬产品355吨的能力,2007年正式投产。三是挂靠对接大“龙头”。项目区各乡镇先后与信康、泰安、中记等10多家市外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产品找到了销路。

4、着力培育品牌形象,增创有机农业发展优势。一是抓规划促发展。根据《肥城市有机食品发展规划》,镇镇政府积极引导农户采取土地互换、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依法搞好土地经营权流转,搞好集约经营,建立了有机蔬菜生产基地6个。同时,积极开展申报认证和商标注册,镇有机蔬菜基地先后通过了国际、国内认证机构的认定,为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二是抓管理保质量。建立健全了农业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修订下发了有机绿菜花、菠菜、毛豆、芦笋等30多个生产操作规程;各基地都建立了生产操作记录,从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关键技术、田间管理、产品收获到质量检验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规范、清晰、完整的档案。、等多家有机蔬菜加工企业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测室,定期、定点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做到全过程质量跟踪监控。三是抓科技促服务。先后从国内外引进优质高产抗病虫的蔬菜新品种30多个,推广先进技术20多项,培训农民4000多人次,促进了有机菜发展。

5、创新经营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在生产实践中,项目区各单位主要创新了三种管理模式:一是股份制合作社模式。核心是“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项目区建立钱庄、后韩等专业合作社6个,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钱庄有机蔬菜合作社作为全国的试点单位率先投入运行,与公司、人民商厦等单位签定了有机蔬菜产销合同,农民吃了“定心丸”。二是专业协会模式。对以农户为单位种植有机蔬菜的基地,充分发挥乡镇农技推广中心、村集体的作用,由他们牵头成立有机蔬菜协会。协会对外与龙头企业签订种植合同,对内向会员提供技术、物资、销售等全方位服务,并负责管理基地。三是家庭农场模式。为了把种植大户具有的资金、技术、信息优势发挥好,积极引导种植大户涉足有机蔬菜,发展家庭农场,现在已经涌现出一批有机菜生产专业大户。镇旅店村党支部书记王云才牵头,租赁土地300公顷,与中记公司签定有机大蒜合同,生意红红火火。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存在的问题:由于绿色农产品开发工作刚刚起步,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农民技术素质差,传统农业习惯一时难以改变。二是合作社运行不规范,农村专业合作法刚颁布实施,农民对有关条文的理解、消化还有个过程,运行管理还十分粗放。三是龙头企业存在压级压价的现象,挫伤了农民积极性。

高标准农田建设亮点范文5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生态农牧业产业基地建设情况。完成特色农业产业基地3.18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2%。其中:青稞种植基地1.05万亩、马铃薯种植基地0.81亩、蔬菜种植1.02万亩、中藏药材种植0.3万亩(含新增200亩)。

(二)主体培育情况。已完成乡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真通农产品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县梅花鹿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个专业合作社培育。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三)中藏药业产业基地建设情况。完成中藏药材种植0.3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二、亮点成效

(一)抓实物资筹备,确保物资供应。一是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县今年继续在全县贫困户中实施庭院蔬菜种植,充分利用房前、屋后及庭院、卧圈种植适宜的蔬菜提高经营性收入比重。全县5702户贫困户户均种植马铃薯20斤的基础上还要种植芫根、萝卜、小白菜、葱子等庭院蔬菜。已全面展开庭院蔬菜种植。二是省水利厅东风渠管理处援建600亩马铃薯种植基地落户中扎科乡。完成调运青薯9号90吨,复合肥60吨,农家肥若干。三是积极引进久森农业有限公司,在我县年古乡筹建青薯9号原种基地400亩。四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提升温拖现代农业园区综合生产能力,转变老百姓传统耕作方式,今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理塘县圣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对我县温拖片区农业园区跨区域开展机械化捡石作业,作业面积1400亩。据统计今年我县共调运马铃薯生产种205吨、青薯9号马铃薯原种75吨、白菜种子1000斤、萝卜种子1100斤、葱子种子400斤、芫根种子4700斤、康青7号青稞32吨、藏木香种苗40吨,各类肥料100余吨。

(二)抓细技术培训,确保指导到位。积极做好生产计划早安排,技术推广早部署,增产措施早落实,技术服务早行动。充分利用好微信群、qq群、“学习强国”等线上功能,全方位、全覆盖对农技人员、产业指导员、农业巡回服务小组、农业技术专家组开展好培训,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和技术指导,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种子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销售伪劣种子,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确保种子价格稳定,质量合格,3月27日利用“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召开了全县农产品合格证试用制度线上培训,参训农技人员达50人。3月28日深入到龚垭乡,组织种蔬小企业、分散户实地开展了农产品合格证试用制度培训,培训企业与分散户14户,发放宣传资料80份,4月13日,县农牧局针对达马、普马两乡藏木香种植,深入现场开展了中藏药材专题培训,对农牧民群众现场传授中藏药材藏木香种植技术。4月15-16日县局采用实训+现场操作一体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培训,全面培训了今年春防工作和包虫病防治工作。期间套训了“科技在线平台”培训,共培训农技畜牧员73人。截止目前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农技畜牧员、农牧民群众320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600余份。

(三)抓严督导检查,层层落实责任。种植期间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组成五个技术指导小组,分片区深入实地,组织驻村农技员及农牧民群众现场指导培训蔬菜种植技术,将技术带到一线确保种植圆满完成。

三、存在问题

高标准农田建设亮点范文6

该《办法》是山东省农田水利发展史上的第一部政府规章,是山东省民生立法上的又一重大成果。它的施行,标志着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该《办法》是在国家无上位法、省外基本无参考的情况下制定的,可以说是一部开创性的立法,有许多亮点和创新点。

将从根本上解决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山东是我国的农业大省、粮食主产省份之一,农田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山东以约占全国1%的水资源灌溉了约占全国6%的耕地,生产了约占全国8%的粮食,养育了约占全国7%的人口,完成了约占全国25%的农产品出口,创造了约占全国8%的农业增加值,支撑了约占全国10%的经济总量。但是,山东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水资源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年用水总量中68%为农业用水,用水比重严重“偏农”。

目前,山东省已建成各类农田水利工程200多万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基本形成,保证了一般年份应对旱涝灾害的能力,全省总灌溉面积达到835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480万亩,旱涝保收面积为5470万亩,为连续十年粮食增产提供了有力支撑。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说,虽然山东农田水利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整体来看,农田水利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实现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要求相比,与发展现代农业的需求相比,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制约粮食安全、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硬伤,主要表现在:一是投入机制不完善,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程度差。因长期投入不足,加之原有工程建设标准低,全省灌排设施不配套问题突出,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的配套率在70%以上,田间工程配套率为55%,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达标率更低,仅有40%左右。二是规划和建设标准不统一,制约农田水利规模发展。目前,相关涉及农田水利的项目规划因其编制部门、依据、原则、重点、内容、区域、时限要求不一致,不仅造成工程质量标准差异,也极易造成重复建设,影响投资效益发挥。三是管护措施不到位,工程难以实现长效运行。因产权不清、使用和维护主体不明,加之后续缺乏维修养护资金,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四是立法不系统不全面,农田水利工作缺乏法律约束。农田水利工作涉及政府、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社会群体,因缺乏法律依据和规范,存在政府主导责任不清、多头管理协调难度大、群众参与度低等诸多问题。

《办法》作为一部规范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政府规章,从法律层面确定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形成农田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将从根本上解决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

《办法》在内容上有六大创新

《办法》围绕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环境生态化的目标要求,对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护、使用、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进行了规范,为建设“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提供了法律依据。《办法》主要在六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农田水利实行统一规划布局;二是明确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机制;三是强化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四是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和资金渠道;五是明确农田灌溉用水的管理;六是强化农田水利工作的监督管理。

创新一:农田水利实行统一规划布局,将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放在首位

为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切实提高资金效益,《办法》将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放在首位,要求以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办法》对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效力作了明确规定,规定了规划的编制主体和基本要求,明确了规划的基本内容,规定了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组织、协调职责。

《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粮食高产创建等农业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以水源为依托,以灌区为基本单元,统一编制农田水利规划,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包括水源保障、工程布局、工程建设、节水措施应用、管理能力建设以及生态保障措施等内容;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依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规划,不得违反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农田水利规划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审批程序报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农田水利及其他涉及农田水利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农田水利规划,并在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

创新二:明确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

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针对当前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办法》提出了政府主导、主体多元的投入机制,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多元化、多渠道的农田水利投入机制。

《办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稳定增长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逐步增加农田水利专项财政资金,并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应当优先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和社会投资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应当给予适当补贴,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的应当优先纳入奖补范围。

创新三:强化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建设标准和竣工验收等进行了统一规定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保证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办法》强化了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建设标准和竣工验收以及质量保修等作了统一规定。

《办法》指出: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其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其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所需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国家规定节水灌溉水利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应当经过节水产品质量认证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农田水利及其他涉及农田水利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农田水利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创新四: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和资金渠道

水利工程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山东省高度重视工程运行管护问题,积极探索农田水利管理模式,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和管护资金来源渠道。

《办法》指出: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维修、养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确定管理主体和管护方式。鼓励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参与工程管理、维修、养护;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修养护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修养护费用由受益者承担,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农田水利工程运行与维修养护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为避免农田水利设施受到人为破坏,对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办法》也作了规定。相应的一系列规定,将大大提升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水平,保障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办法》指出:在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取土、采石、挖砂、排污、倾倒垃圾、弃渣以及在渠道内设置阻水建筑物等影响工程运行、危及工程安全等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强化其水利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的公益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的考核,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奖惩机制。

创新五:明确农田灌溉用水的管理,规定农田灌溉用水实行计划用水、有偿用水、鼓励节约用水

《办法》指出:农田灌溉实行计划用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合理确定农业灌溉用水量,制订灌区水量分配计划。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或者乡镇水利服务机构负责制订相应的用水计划,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逐步实行终端水价制度和计量水价制度。具体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农田灌溉实行节约用水、定额管理,逐步推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使用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节水效益明显的,应当给予奖励;农民购买的节水设备与产品,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农机购置补贴。

创新六:强化农田水利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

《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执法巡查制度和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农田水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正常运行。

农田水利工程应当依法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国有灌区的灌排干、支渠以及闸坝、水电站、排灌站等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按照《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农田水利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标准组织划定保护范围。

确保《办法》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