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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特点范文1
关键词:建筑智能化;工程管理;施工要点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们对建筑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 传统的建筑管理技术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智能化工程管理是现代建筑工程管理的主流, 科学技术与时俱进, 这也就要求人们要抛开传统的观念, 适应现代的智能化管理技术, 本文就建筑智能化工程管理技术做探讨, 对其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 提出相应的举措。
一、智能化工程管理的概述
智能化建筑是在传统建筑的基础上运用多种高新科技技术发展起来的一种工程管理技术,智能化建筑在传统的建筑基础上得以拓展,让建筑行业更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智能化建筑具有更加强大的功能,从规划,设计,施工,竣工及验收等各个环节都具有更高的要求。智能化工程管理技术以其独特的优势逐渐成为现代建筑的主流,因此,只有不断提高智能化工程管理技术的水平,才能保证建筑行业的顺利发展,才能促进生产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因此,为了适应现代化的发展,人们的观点也要与时俱进,提高智能化工程管理技术水平,加强智能化工程管理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运用,提高工程建筑质量,保证工程进度,促进建筑行业长远发展。
二、建筑智能化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1、发展概念不一
当前,在各种条件在限制之下,很多建筑部门还没有深入智能化建筑,自然也没有认清其概念,在施工时经常出现管理上的问题。除此之外,工程的承建单位也缺乏相应的管理理念和经验,管理人员的科学文化素质不能应对当前的工作,进而使经常性出现的管理问题以及工程在规划方面和现实不相称。在智能化建筑建设过程中,其设计工作并不是由自己来完成的,而是由专业设计院经手。不过,从当前的情况上看,大部分设计院对智能化建筑的认识也不是很透彻,其理解仅仅流于表层,运用的研究方法也很肤浅,工作方案缺乏具体的系统化操作流程和概念。除此之外,相关人员在设计过程中,不重视整体设计理念,而是单纯强调自动化和相关技术的运用。在这种情况下,使得建筑设计图纸不能将智能系统兼顾在内,进而产生很多安全隐患,从而使得实际施工要求无法达到。
2、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现今我国很多智能化建筑的工程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以建筑设计的定位不清晰最为突出。对于智能建筑,相当一部分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对此并没能深入的理解,加上传统建筑思想的根深蒂固,对智能建筑设计的重视度不高,对于智能化建筑的理解只停留在传统弱点系统的层面上。在建筑需求上,不能根据实际需要来对建筑需求加以明确,建筑工程的规划和设计不能做到系统、全面,缺乏整体考虑、统筹兼顾的思维。另外在对建筑项目设计的过程中,建筑智能化系统的涉及往往在建筑施工设计之后,施工设计时智能化系统却还没有进行选型、订货,导致土建设计与智能系统设计相脱节,弱点管线预埋一楼、电缆通道缺乏或者过小的情况时有发生。设计无法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了设计方案不合理、施工质量不合格,工程验收不达标,智能建筑不智能的严重后果。
3、工程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不够高
对于目前建筑行业来说,高素质工程管理人员短缺,现有工程人员管理工作不到位是目前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建筑工程企业来说,人员准入机制不够完善,相当一部分人是空在其位,并没有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因此导致了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有限,整体素质不高,对建筑过程带来了诸多问题,如分工不明,管理方法不合理,人员分配不科学等。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进度,而且也阻碍了工程管理的质量。因此,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是智能化工程管理技术必备的资源,人员的素质问题是建筑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要点
1、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在建筑工程中,物资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因此,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健全,做好物资质量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要结合工程的实际需求,对物资材料进行确定,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其具备足够的能力,为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提供设备的全部型号规格和数量,保证工程中使用的设备材料的一致性。其次,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做好物资的检验工作,通过抽样检验和试验等方式,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性能。然后,在对材料进行验收后,要及时填写《综合验收单》,明确合同单号、材料单号、数量、外观等,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2、智能化建筑设计合理化
智能化建筑的设计时建立在满足需求的基础之上的,建筑方案必须针对建筑的具体要求而制定。智能化建筑的设计必须根据项目所在地域、性质以及规模的不同进行个性化和多元化的设计。建筑设计师与建筑相关的各专业的工程师之间必须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才能够设计出理想的建筑方案。建筑相关的各方都应该清楚的认识到,总体设计时建筑工程整体的基础,必须以高度认真的态度来对待。建筑设计方应该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基本原则,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技术的集成,这也是一名专业的建筑设计师的基本素质。
3、加强施工现场智能化管理
建筑企业必须结合建筑工程的施工特点,编制具有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做好现场的智能化施工管理。由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大,项目部必须建立明确责任制度,明确到人,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对建筑工程实行划片管理,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根据施工现场智能化施工管理责任,一追到底。这样不但增加了管理人员的责任感,而且有利于施工现场智能化管理的顺利实施。根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合理的调配工作人员岗位,使现场智能化施工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智能化管理培训,培训内容以质量、文明安全施工为主,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智能化综合管理水平。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内容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以实现对施工过程的智能化管理,主动的进行施工工序的控制,及时对施工工序的质量进行检查,建立质量控制点。在进行智能化管理时,必须结合建筑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信息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计算机在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性,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建立智能化的监督系统,实现施工管理的智能化、自动化及信息化。施工阶段对施工过程的干扰因素多,智能化监控能及时发现突况,并及时启动应急措施,指导现场管理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并有利于加强对现场安全监督。
结束语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过程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与建筑物功能是否完全发挥相关,还关系到今后这个系统能否稳健运行。总的来说,项目施工管理应当将质量、安全和人放在首要位置,并通过规范的项目管理,将施工成本降低,将施工质量提高,进而使项目达到增值的目的。
参考文献
智能建筑特点范文2
关键词:发达国家 政府 产学研合作 启示与建议
1 主要发达国家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的职能特点分析
1.1 制定政策、法规,为产学研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美国是产学研合作创新立法最完善的国家。1980年,实施《斯蒂文斯一韦德勒技术创新法案》,同年国会通过了《贝赫一多尔法案》,这是美国产学研合作史上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项立法。在1981年《经济复苏法》中,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税收举措,刺激产业部门不断增加对研发的投入。1984年,制定了《国家合作研究法》(Natlonal CooperativeResearch Act)来促进研究合作伙伴关系的形成。日本政府1986年制定了《研究交流促进法》,对产学官各机构的研究活动都具有指导意义。1998年制定了《大学技术转移促进法》,支持大学成立科技中介机构。2002年,制定了《产学官合作促进税制》,在税收上为产学官合作项目提供优惠。法国政府于1999年出台的针对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和科研法》,其宗旨是促进公共研究机构与企业界的合作与交流。
1.2 设立专门计划、项目,划拨专项资金支持产学研合作
1.2.1 设立专门计划或项目
芬兰的各项国家技术计划均用于支持产学研的结合。这些措施始于1984年,一直持续至今。国家技术计划用于促进切实合作并鼓励公司和研究机构之间的网络化,同时加强技术转移和国际扩展。一项国家技术计划一般为3~5年,平均4~5年:平均预算约3300万欧元。其中,国家技术与创新资助局通常资助一半,其余由参与方筹措。
德国通过组织实施一些重大联合项目对政府,大学和企业三大研究开发体系进行宏观管理。如德国联邦研究部主导的技术协作中心和技术协作网的建设等。德国联邦政府的一系列科研计划都要求在产学研合作的体系下执行,如可再生能源计划、海洋计划、信息技术等都依靠产学研合作。
1.2.2 建立基金专款资助
英国的基金资助比较突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专项基金,英国研究理事会管理的科研基金中,占总额80%的五大基金都将知识转移作为重要的资助目标;二是奖励基金,为奖励企业与大学合作,英国政府设立如“工业与学术界合作奖”,“教育与企业合作奖”、“高校企业竞赛奖”,三是风险技术大学伙伴基金,如2001年英国政府推出了一个风险技术大学伙伴基金,投资1亿英镑专门支持大学内技术研究成果的商业化。
基金是意大利政府资助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应用研究基金,其资助方式主要是低息贷款,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全部研究经费的55%,但对中小企业高达65%;二是技术创新基金,其资助方式一般是贴息贷款,对企业提供的资助不超过总额的35%:三是购买高技术产品基金,该基金资助的前提是企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且设备投资额少于140亿里拉的小企业,补助金额为总金额的25%。
1.3 创办产学研结合的服务与研究中介机构
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创建了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隶属于美国商务部小企业管理局的小企业发展中心,中小企业信息中心以及多建在大学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小企业发展中心得到政府和各方面高度重视和支持,目前已形成庞大的全国性网络:区域制造技术转移中心也为中小企业服务,推广应用政府资助的制造技术:美国主要大学都分别建立了适合各自情况的综合中间窗口机构――法律契约事务服务机构和技术转让服务机构。日本为了加强官产学合作,促进大学科研成果向民间企业转移和研究成果产业化,政府科学厅创办了促进科研成果产品化的中介机构――“高科技市场”。正是通过这些拥有特殊技能的中介机构的多样化服务,大学与企业之间才能顺利地进行技术转化。
1.4 建设产学研合作的产业集聚区
产学研合作的产业集聚区通常包括科技园,创新产业群,高新技术开发区,技术孵化器等形式的组织或机构。目前很多国家采取这种形式,一方面,研究成果被企业迅速应用于产品开发;另一方面大学也从企业得到充足的研究经费。
美国的科技园区兴建有三种,一由大学组建,如于1951年兴建“斯坦福研究园”,并由此带来了“硅谷”的崛起;二由企业组建,如上世纪50年代出现的波士顿128号公路高技术园区;三由州政府主持组建,如北卡罗来纳大学和杜克大学于60年代共同组建了“三角研究园”。日本经济产业省从2001年实施产业群计划,在各地选建了19个具有特色的产业集群,从2002年开始建立技术创新基地,选定12个地区分布对IT,生命科学,纳米技术等领域重点研究,其中每个项目执行期5年,预算规模约为每年60亿日元。
1.5 采用多种形式鼓励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
日本在鼓励人员流动方面做出很大的努力。一是大学从民间企业招聘教师,目前,日本大学的专职教师占2/3,外聘教师占1/3;二是产业界将大学的有关专家和教授请来为其科技人员举办各种类型的讲习班,训练班和讲座;三是为了顺应现代知识社会的发展,日本2006年第三期科技基本计划提出将积极推行产学研联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如鼓励学生到相关企业实习或参与产学研联合的共同研究项目。德国为了促进人员流动,许多创新计划都涉及人员流动。2001年的投资未来计划仍在运行,该计划为大学生、科学家的流动提供8700万欧元的资金支持。2000年9月,制定一项紧急计划以促进来自国外的高水平的IT专家在德国获得IT职位,根据计划,将有2万名IT专家在德国获得IT职位。
2 我国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职能现状及问题
2.1 政府制定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应措施不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对产学研结合日益重视,但与产学研结合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全面且十分分散。比如《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政策法规中都有涉及产学研合作的内容,但规定都比较笼统,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以用来解决产学研结合中实际存在的比如知识产权归属、合作中出现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纠纷等问题。另外,缺少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倾斜的优惠政策,科技成果的流向自然要向非国有大中型企业转移。
2.2 政府财政支持仍然不够
2003~2007年,主要国家研究与发展经费内部支出总额及所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从2003到2007年,我国研究与发展经费逐年递增:2003年为186.01亿美元,2007年增加到487.70亿美元研究与发
展经费在GDP中占比也从2003年的1.13%提高到2007年的1.49%。尽管如此,我国政府对国家研究与发展经费的支出仍然偏少,特别是占GDP比例仍然很低。以2006年为例,中。德、日、美各国研究与发展经费分别为376.64、738.54、1485.26和3486.58亿美元;研究与发展经费在GDP中所占百分比分别为1.42、2.54、3.39,和2.66,说明我国政府对研究与发展领域的资金投入力度还很不够。
2.3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产学研合作缺乏纽带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产学研合作中发挥着信息中介和“剂”的作用,发达国家通过建立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有效地促进了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的转化。虽然我国现已存在不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如各地先后成立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它们在科研单位和企业的信息沟通上起着重要作用,但中介服务机构大多功能单一,机构不健全,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而且中介机构的地位及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介机构的发展。
2.4 产学研合作基地及集聚区建设不完善
我国的产学研合作呈现多点开花的特征,产学研合作基地的创建还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仍有很多省市还没有建立适合自己的产学研合作基地或集聚区。我国政府也意识到这一问题,于2009年11月召开了第三届中国产学研合作高峰论坛,在2008年建立的13家产学研合作基地的基础上又增设了18家创新示范基地。补充之后的基地建设涉及范围更广。但是在建设和管理过程需要更加重视,以更有效地发挥这些基地和集聚区的作用。
2.5 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的相关体制不完备
目前政府的参与往往带有较多的行政性质,政府对人才培养过程管得过多,过细,导致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创新意识淡薄。政府的政策指向性过于明显,往往会引起高校办学目标发生偏离,违背人才培养的规律。另外,由于企业和学校及科研机构之间的管理存在着很大差距,致使产学研合作三方之间的人员流动受到很大限制。目前,政府较少有明确制定的相关法律文件来鼓励和支持三方之间的人员流动。
3 启示与建议
3.1 建立有利于促进和保障产学研合作的优惠政策和法律保障体系
政府应认真研究产学研合作的实际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的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企业营造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氛围,并主动规范,引导。激励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创新。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利用税收优惠刺激金融资本和风险资本对科技创新投资,完善财税政策鼓励产学研相结合,发挥税收政策激励人力资本开发,加大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支持力度。
3.2 加强政府对产学研合作的投入,为产学研合作提供资金保障
地方政府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体制,多渠道吸引资金投入,为产学研合作共同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对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实行财政拨款,建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引导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创新基金,引导鼓励组建风险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产学研的合作,注重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评价。政府应通过设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减小中小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的风险,加大企业参与创新的动力,缓解中小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由于资金缺乏而带来的问题。
3.3 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加强和完善产学研合作中介服务体系
科技中介机构可以是政府组建,也可以是民间学术团体自办,还可以是高校、企业、院所合作建立,正式作为经济实体在政府部门注册,以形成一个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创造性地发展和推动各种中介服务,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和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功能。政府应通过示范,采取相关的措施促进产学研三方对中介机构的了解和需求,促使中介机构为产学研结合创新提供更优质服务。
3.4 加强和完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集聚区建设
为提高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应本着自愿互利,职责明确,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选择几个重点行业和关键技术领域进行试点,以行业骨干企业为龙头,联合科研实力雄厚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研发联盟。政府可通过科技计划、经济和科技政策等手段推动产学研研发联盟的建立。待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向其他行业和关键技术领域推广。
智能建筑特点范文3
关键词:智能建筑建筑设计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智能建筑的定义
随着高新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渗透,新技术工艺也在侵蚀着建筑行业。为了给用户听便利、高效、舒适的建筑环境,需要将建筑物的结构、设备、服务、管理进行合理布置与组合,这就是智能建筑。智能建筑体现了对现代科学技术的集成,是现代科技与传统建筑技术的完美结合.
2.智能建筑建筑设计理念与目的
利用设计的智能化实现设计的人性化是智能建筑建筑设计的根本理念。科技的发展使得人们对事物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样对建筑物也不例外。在对智能建筑进行建筑设计时,使建筑物更具人性化就要求设计者对其进行细致深入的研究,真正的做到一切以用户为根本。与此同时,设计者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弱电系统的尝试,在不逾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使建筑设计更方便人民大众。时刻关注弱电系统高新技术的发展,为设计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依据市场的行情,实现智能建筑的实用性和人性化特点。
智能建筑建筑设计的目的是为实现系统设备的一致性、高效性、稳定性,通过对建筑内设备信息的分析、归类、处理、判断等实现对系统设备的监控和管理的控制手段。智能建筑的建筑设计是在最大程度降低各系统造价成本,缩减能耗,并且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为用户提供一个舒适、高效、安全的工作环境,实现现代化管理和服务的最大化。
3.智能建筑的特点
智能建筑发展的首要前提和最重要条件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智能建筑必须时刻考虑到用户或者业主的经济效益。以人为本的思想必须体现在智能建筑中,无论建筑物内的设备器材有多么的先进,其主要取决与人的需求功能。智能建筑的发展不仅是单纯依靠高新科技更是采用高科技来实现人的需求,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更好的服务于大众。
智能建筑是用户需求和高新科技发展带来的信息产品换代的相结合,它的发展完全是市场和人们需求的产物。
智能化系统高度集中是智能建筑与传统建筑的最大区别。智能建筑利用计算机网络集成设备,子系统,功能,信息并将其统一协调,实现信息、资源、任务的重新分配和共同使用。在节能方面,智能建筑更具有明显优势。以一座现代化商场为例,中央空调和照明系统耗电量占商场总耗电量的百分之七八十。在能满足商场需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控制空调和照明系统的功率可以通过智能建筑的高新技术来实现调控。据美国大楼协会的统计,一座大楼在其使用寿命内维护及营运费为建造成本的三倍之多,由此可见利用智能建筑的智能化管理模式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机电设备的维护成本,可以更好的把各个系统高度集中,节省人力消耗,降低人工成本费用。
智能建筑还能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环境。智能建筑能在面对突发事件和灾害性时间做出快速机动反应,并确保人、财、物的高度安全。智能建筑中的智能调控系统能适时的调整时能温度,空气湿度,照明亮度以及计算机局域网的布置不仅方便人们的工作和学习,还为用户提供一个高效、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
4.智能建筑的功能设计及发展趋势
4.1智能建筑系统集成中心和综合布线系统设计
系统集成中心需要完成对各系统信息的汇集和各类信息的集中综合处理。它需要汇集来自建筑物的各种信息,能对各个智能系统集中调控管理,具有很强的信息处理能力和数据采集能力。
综合布线系统是利用建筑物内的语音、数据、图像以及光纤传输信号的一种集成化传输系统。子系统、水平布线子系统、管理子系统、设备子系统以及建筑室外链接子系统等六个部分组成了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实现了各系统管理,施工管理简单化,适应千变万化的环境,提高其应对灵活性等优点,体现了智能建筑的高效性。
4.2建筑防火设计
建筑防火是任何一座建筑物的“必修课”。工程师们面对地震、火灾、水灾、风灾以及战争灾害的影响,积极研究它们的产生及发展规律并制定各种相关的规范标准,提出新的建筑防火措施来应对各式各样的火灾。随着科技节奏的越来越快,发生火灾的概率是越来越大,火灾造成的死亡和财产损失比比皆是。因此建筑防火在智能建筑的发展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智能建筑中的防火设计主要以火灾监控系统为主。由于不同智能建筑的不同结构,不同等级,不同的物业管理方式,火灾监控系统也不同,大体可以用分为三种监控系统。第一类,中控机系统形式。采集火灾现场数据和对火灾数据可进行多级类比判断处理是这种系统的主要特点。第二类,主子机系统形式。在智能建筑中使多台火灾报警器联网,并对火灾数据进行集中智能火灾分布智能的方式处理。该系统数据通信要求高,系统调控灵活,能适应各种环境。第三类,节点机系统形式。它的特点是火灾探测器一般采用类比式或分布智能式数据处理,火灾警报控制器之间通过支状或环状连接,消防设备由消防中心联动控制台集中联动。
社会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建筑防火设计也在日新月异。在以后的设计中,智能建筑防火将利用更多的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自动化处理技术,可视化技术等,也可能为以后的用户实现办公的流动化,家庭的智能化,无线局域网的覆盖以及卫星通信等,更多的高新科技将与人们见面。
4.3结构、层高、自然采光以及人性化的设计
结构和层高的设计是建筑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智能建筑,建筑的整体结构更应该尽可能的选择框架结构或作框剪结构,这样可以实现建筑环境的灵活多变。建筑的层高设计应根据层高设计的基本原理出发来分析。不同的建筑布置的管线不同,智能建筑的管线更多,所以智能建筑的层高也要比一般建筑高些。据研究表面,智能建筑的层高在3.6米到4米最为合适,既能保证智能建筑的楼道部分的高度又能保证室内净高。
智能建筑的自然采光和人性化设计要比一般建筑要求高出很多。与传统建筑相比,自然采光需要开窗空间较大,而智能建筑可以通过光线控制器,温度传感器以及自动遮阳设备实现对自然光的合理采集,采光的充足才能体现智能建筑人性化的设计。
4.4机能室的设计
机能室是智能建筑的最最重要的部分,就好比人的大脑,因此机能室设计的好与坏会直接影响智能建筑的成功与失败。中央控制室能对设备的运转进行监控。咨询中心需要配备电脑,影像设备已经闭路电视等设备来保证咨询中心的正常运转。同样,合理的布置决策室,电视会议室,电脑机房等机能室也对智能建筑的成功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5.智能建筑在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中的发展趋势
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支持需要智能建筑,它们是智能建筑的目标。绿色建筑一直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保持生态平衡为原则,实现建筑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节能建筑更强调节能环保。智能建筑中的建筑设计采用自动化及智能化技术,利用智能系统的调控能最大程度的降低能源消耗。智能建筑设计的可持续性能满足各种要求,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和兼容性,并通过对系统中的设备适应和兼容来实现超前性、扩张性和灵活性。
6.结语
智能建筑就是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信息技术以及建筑艺术相结合的产物。智能建筑中的智能化和人性化的实现对智能建筑的使用具有重大意义,智能建筑中建筑设计的合理性可以体现智能建筑的安全、高效、便捷和灵活等特点。智能建筑中运用的高新科技,在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的条件下进行开发和设计,不仅能够合理利用资源,更能保护周围的环境,给人们一个安全、舒适、高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向着“绿色建筑”的方向发展,实现智能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智能建筑特点范文4
关键词:智能建筑;建筑设备;自动化;教学改革
智能建筑是建筑领域科技水平的呈现,一个国家和地区智能建筑水平的高低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及科技水平具有直接的关系。因而,智能建筑自问世以来,便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和关注。
一、构建智能建筑教学体系的基本依据
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基础是教学体系构建的基本依据。对学科内涵的有效把握能在很大程度上为教学内容、教学体系和课程制定的科学设置提供基础支撑,使其能够反映应用需求和学科发展状况。同样,教学体系的侧重状况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
1.智能建筑的学科基础
智能建筑涉及领域众多,例如计算机技术学科、信息技术学科、电气技术学科、自动控制学科、建筑设备学科等,因而,各相关专业学科均可依据自身的专业优势实施智能教学。这一特点在我国现行智能建筑教学现状中具有很好的反映,各大高校在智能建筑教学实施过程中,依据自己的专业优势进行教学专业和教育系院划分,甚至也有一些高校在特定系院中将智能建筑划分为好几个不同的专业。但是如果按照培养智能建筑应用人才的标准,从学科整体上来看,现有的专业教学体系则很难称为是一种全面、系统的智能建筑学科教学。因此,要想展开体系化的职能建筑教育教学,就必须以智能建筑学科基础为中心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体系设置,这样的教学体系才能适应智能建筑的发展要求。
首先,将建筑设备作为调节和控制智能建筑系统的对象。想要更好地进行智能建筑研究和教学,就要理解和熟悉现代建筑的设备性能、设备类别、控制要求和运行原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控制和调节的有效性。
其次,将自动控制技术和原理作为控制和调节智能建筑系统的手段。建筑设备为建筑功能要求的实现提供了基础,但是要实现更高效、更舒适和高功能的建筑功能,还需要根据建筑设备的控制要求和运行原理,构建针对性的控制模型,以便更为有效、实时地调节和控制控制对象。因此,教学中对现代控制系统、自动控制基本方法和原理的讲解,是必不可少的智能建筑教学内容。
再次,将信息技术作为智能建筑自动化的支柱。自动化的办公系统、通讯系统和建筑设备系统是智能建筑的基本要求。控制网络、现代信息传输技术和信息处理分析是实现上述三个系统自动化的主要途径。因此,可以说信息技术是智能建筑自动化的技术基础,也是智能建筑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智能建筑的人才培养目标
方位多、层次多是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特征,不同的专业具有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因而也会有不同的教学体系。对于具有多学科渗透和交叉特点的智能建筑学科来说,尽管相关专业都可以依据自身专业优势进行教学,但是不同的专业其优势也有很大差别,因而其教学体系和教学平台也是不尽相同的。所以,智能建筑教学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在满足学科基础要求的基础上,强化自身专业优势专业的教学,形成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智能建筑教学课程体系的设置
1.把握学科基础,注重基础教学
高校在设置智能建筑教学课程体系时,要根据智能建筑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发展和教学体系的有关要求,在把握智能建筑学科基础的前提下,进行专业主干课程设定。强化对信息技术和控制技术的基础教学,对于与智能建筑教学体系不相符的教学课程和教学内容进行调整,注重专业知识和基础知识结构的合理设置。
2.课程体系的设置
根据智能建筑教学的自身特点和课程设置的有关要求,确定智能建筑教学课程体系课程专业方向,依据课程专业方向确定具体课程和具体教学内容。设置的课程要能体现学科基础要求,基础知识要能反映专业教学内容,并注重强化专业特色。对于那些具有较强专业性的课程来说,在开设课程时可以设为选修课,在不加重一般学生学习负担的条件下,为对该课程比较有兴趣的学生提供强化专业知识的机会。在具体实践中,对于基础专业课程和技术专业课程都要进行教学课程设计,以便学生能够实现工程应用能力的提升。此外,为了让学生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自动化实验课程体系对于智能建筑教学体系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在自动化实验课程体系中,要尽可能地加入智能建筑集成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和室温调节控制系统的有关内容。总之,对于智能建筑教学来说,只有在充分把握对智能学科专业技术需求和智能建筑学科内涵的基础上,有效地进行教育教学课程体系设置,选择针对性的教学内容,才能培养出综合素质更高的人才。因此,我们要不断探索智能建筑教学体系,为智能建筑教育体系构建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郭维钧.建筑智能化技术基础[M].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1.
[2]陈志新.智能建筑的系统集成[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0(4).
智能建筑特点范文5
关键词:电气自动化;智能建筑;智能技术;智能控制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对生活品质也有了更高的追求,智能化建筑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为了实现其功能的多样性和便捷性,电气自动化技术作为一个引进的要点倍受关注。
1电气自动化及智能建筑
1.1电气自动化技术及其特点
简单地说,“电气自动化技术”就是在不需要人工的条件下,通过控制电器元件装置或对象,使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律运转的一种技术。这种技术具有很明显的识别、响应、动作等系统性;从工程角度分析,电气自动化系统以数学理论为基础,在系统构建完成后,反馈数据可以直接影响动态系统,输出值与设定值达到一定的对等区间后即可做出动作。这种技术“自动化”的特点,可以广泛应用于各种危险、繁琐的工作。电气自动化技术具有应用范围较广、对电子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较强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特点。
1.2智能建筑及其特点
所谓的“智能建筑”是一个相对概念,相比于传统建筑类型而言,具有更加舒适、高效和便捷的人性化环境。智能建筑采用大量新型设备和系统来铺设信息系统、应用系统、管理系统和安全系统等,将多种需求融合一体。最明显的特点是依据“人性化”的要求,对大部分需要人工操作的繁琐过程用机械代替,形成了一个节能、环保、经济、健康的居住环境。
2电气自动化技术在智能建筑中的应用
智能建筑的本质是建筑体,也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的平台,对电气自动化技术的有效运用,可以营造一个便捷性、舒适性较高的建筑居住空间。
2.1电气自动化技术在门禁系统中的应用
门禁系统是居民楼和写字楼等建筑的必要设施,是智能建筑中的安全防护电子系统,该系统主要由门磁、控制器、读卡器以及电控锁等设备构成,是一个很典型的电气自动化系统。其工作程序是:读卡器获取门禁卡信息,将信息传入门禁管理系统中进行比对,如果符合门禁管理系统中的预存信息,电控锁就会在电磁继电器作用下开放。因此,对于门禁系统而言,保证电力供应是最基本的要求。智能建筑中的门禁系统不需要人工值守,同时在安全性控制方面十分便捷。业主可以使用门禁卡进入楼内,能有效减少一些不法事件的发生。同时,门禁系统还具有报警功能、出入登记功能等。
2.2电气自动化技术在监控系统中的应用
监控系统是电气自动化安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实际上是一种先进的防范功能综合管理系统,以视频监控系统为主,通常也会包括一些人脸识别、聚集识别等功能。监控系统需要通过摄像头来捕捉信息,而摄像头想要完善地得到实时情况,需要一定的传感设备作为辅助,对监视对象的内容进行记录。控制摄像头以及其他辅助设备,同样是电气自动化技术的应用范畴,在实践中不难发现,其特点是实现防盗安防系统的联合,扩大防范规模和能力。
2.3电气自动化技术在报警系统中的应用
如果把智能建筑看作是整个城市的信号源,那么报警系统就是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连接的必要结构。对于智能建筑而言,防火防盗等系统主要是基于物理手段实现的,如电子监控、烟雾探测等,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就会及时做出反应,并通过报警系统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即便是在业主不在家或无法及时反应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获得救援。此外,智能建筑对电气自动化技术的运用还包括防静电接地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大多是基于安全角度的应用。很显然,电气自动化技术的应用可以规避人工反应慢的问题,同时在一些危险的环境中避免了人身伤害,反应速度和工作效率较高。例如在一些长期需要反馈信息的环节中,采用人工操作不仅成本高,而且存在危险性,而采用电气自动化技术,只需要通过总线控制的方式来实现各个部分的调节、重启、管理即可。
3结束语
我国的智能建筑发展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在设计、建造、应用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要提高电气自动化技术的应用程度,一方面要加强智能建筑自身的发展水平,通过培养综合性人才来满足建筑行业的需要;另一方面,要不断开发适用于智能建筑的电气自动化产品,从整体性出发,改进该类产品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胡英清.浅谈电气自动化在智能建筑中的应用[J].黑龙江科学,2013(10):54.
[2]邢炜.自动化控制技术在智能建筑中的应用分析[J].自动化与仪器仪表,2015(4):3-5.
智能建筑特点范文6
关键词:高层智能建筑 防雷工程 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0(a)-0042-01
雷电是一种强大的电脉冲波,主要包括四种形式,分别是:直击雷、云闪、电磁脉冲、球形雷。云闪对于人类影响最小,电磁脉冲对电子设备影响较大,而直击雷和球形雷造成的危害最大。雷电灾害会严重损坏电讯、电力设备,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建筑物损坏。而在高层智能建筑中已经遍布了通讯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对高层智能建筑如何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正在被社会普遍关注。
1 高层智能建筑防雷的特点
高层智能建筑一般来说都是指地处建筑群边缘或者旷野、高度在20m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者城市中50m以上的建筑工程。随着我国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高层智能建筑越来越多,每天都有很多的高层智能建筑正在拔地而起。高层智能建筑具有人员密集、信息设备多、建筑高度高、器件密集度高、很容易被雷击的特点。尤其是目前高层智能建筑大面积地采用、配备以信息系统为核心的电子设备,而这些设备耐电磁脉冲干扰和耐高电压能力较差,故更容易被雷击。特别是那些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智能建筑,它的高度与可能遭受的雷击次数成正比。一旦出现雷击损坏,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对于高层智能建筑的防雷工作而言,要做到全方位雷电防护,包括地电位反击、雷电波侵入、直击雷防护等。有效地加强高层智能建筑防雷工程设计,避免或者减少雷电损失极为必要。
2 高层智能建筑防雷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2.1 对高层智能建筑的雷击风险评估不足
雷击风险评估包括设备情况、建筑物使用情况、建筑物所处的气象、土壤、地理等,不可以单纯地基于建筑物使用性质来确定高层智能建筑的防雷类别。例如重要的高层智能建筑,若按照使用性质和建筑高度来划分,属于一级防雷水平;而如果按照其内部电子设备来看,雷击风险评估属于A级。A级和一级的防雷水平和防雷措施都差异较大。安全可靠永远是防雷第一标准,基于“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防雷工程设计原则,对于这种高层智能建筑,按A级标准来考虑建筑内部防雷措施,按一级标准来考虑建筑外部防雷措施。
2.2 滚球法的参考平面选择有误
滚球法中,选择的滚球支撑点是避雷针尖,滚球支撑面是地面,按照电场中距离越近、放电越容易的工作原理进行。高层智能建筑由于楼面的尺寸有限,楼面不能作为滚球的支撑点,故雷电流无法在地面上泄放,而通过避雷带(网)(与地连接)来进行泄放。这样一来,实际需要的高度和计算出来的高度存在着很大误差。
2.3 混淆建筑物防雷的类别、等级的区别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这三个规范都明确规定了建筑工程防雷的等级和类别。但是在一些高层智能建筑防雷设计中,设计人员没有注意到级别和类别的区别,在实际时随便选择某一规范来进行,所以相应采取的防雷措施也各不相同,存在不少隐患。
3 如何有效加强高层智能建筑防雷工程设计
3.1 加强传统防雷装置
在引雷后,传统的避雷针通常会引发二次雷击效应和地电位反击现象。为了有效地减少电磁辐射场和雷电流精度,可以选用提前放电式避雷针或者阻抗型接闪器、避雷针,尤其推荐选用提前放电式避雷针。提前放电式避雷针相当于使得传统避雷针的高度得以增长,有效地克服了传统避雷针存在的弊端,主动地来吸引雷电流,而不再是过去的被动吸引雷电流。提前放电式避雷针使得保护范围更大、保护角进一步加大、防雷效果更加有效。
同时,还可以在高层智能建筑物中增加引下线数量、建立可靠经济的笼式避雷网,降低接地电位,减少接地电阻值和磁场集中程度,进一步加大雷电流的分流速度,提高高层智能建筑物自然屏蔽能力。此外,针对高层智能建筑内的不同设备,来进行计算机系统接地、交流电源工作接地、电气安全接地、避雷接地、通信系统接地。
3.2 建立完善的地网与共同接地系统
高层智能建筑物中有设备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屏蔽接地、交流工作接地等多种接地线。而这些接地线对接地电阻的要求都是完全不同的。按照防雷原理,每个接地地网为了避免出现地电位反击的情况,都要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但是对于高层智能建筑而言,却很难实现,往往采用共用一个地网来联合接地。按照地网中最小电阻值来确定地网的电阻值。
3.3 分级保护信息系统和电源系统
在高层智能建筑防雷工程设计中,如果防护不当,那么暂态过电压很容易损害设备。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和保护设备,低压电气装置内部的绝缘配合标准IEC664-1将电源系统的防护水平分为四级,分别是Ⅳ级、Ⅲ级、Ⅱ级、Ⅰ级。
雷电及其它瞬态浪涌冲击现象,对精密电子设备和计算机设备(包括UPS电源),造成很大的危害。采用电源过电压保护器可以利用快速响应模块,通过其优良的非线性伏安特性,来实现抑制暂态过电压的。在正常工作时,模块呈高阻抗特性,泄漏电流很低,不影响正常工作。当出现暂态过电压时,模块呈低阻抗特性,使暂态过电流迅速泄放,抑制暂态过电压,维持电压稳定,从而保护通信设备免受暂态过电压侵害。
3.4 加强建筑物雷击风险评估
建筑物雷电防护等级应该按照建筑物雷击风险评估报告来确定,结合雷电防护等级来进一步确定电源线路的过电压保护。电涌保护器的安装和参数设置务必应该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2~4级的SPD(电压电涌保护器)应该安装在低压供电线路上,这样一来,就能够可靠保护高层智能建筑内部的通讯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不至于在电压袭击时出现“盲点”。同时,节日灯之类的室外用电设备也应该安装电源SPD,避免电源系统中涌入雷电产生的过电压,而这些过电压很容易通过线路进入。
4 结语
总之,加强高层智能建筑的防雷工程设计极为重要,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值得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 董守聪.通信站防雷击的方案与对策[J].城市与减灾,2006(4):112-115.
[2] 王少闽.GPS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的防雷设计探讨[J].山西建筑,2009(8):145-148.
[3] 林国顺,杨红新,石丛辉,等.综述智能建筑防雷技术[J].广西气象,2006(S2):15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