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公司的账务处理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工程类公司的账务处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工程类公司的账务处理

工程类公司的账务处理范文1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还本付息债券溢折价摊销会计处理

(一)购入债券时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准备长期持有的债券时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限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例]A公司2006年1月1日以106620元购入B公司2006年1月1日发行的4年期债券,票面利率5%,债券总面值100000元,该债券于期满后一次还本付息,单利计息,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A公司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620

贷:银行存款 106620

(二)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溢折价时有两个关键问题要解决。

(1)债券实际利率的确定。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设:债券实际利率为i,期限为n年,期满一次还本付息,则:债券到期本利和=债券总面值十债券总面值×票利率×n。令:债券投资总成本=债券到期本利和×(1+i)-n,则(1+i)-n=债券投资总成本/债券到期本利和,从而可计算出债券实际利率。

接上例A公司购入债券的实际利率计算如下:债券到期本利和=1130000+100000×5%×4=120000(元),令:106620=120000×(1+i),则债券的实际利率i=3%。

(2)债券溢折价的摊销。企业取得的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实务中债券利息在债券到期日一次性收到,采用实际利率法时,应先把债券到期所能收取的利息总额折算为年金,然后以年金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计算每期(一般按年计算)应分摊的溢价或折价。即根据这个利息终值求各期利息年金。计算每期利息年金,到期收到的利息总额=利息年金×年金终值系数,即F=A×(F/A,i,n),其中:F表示到期支付的利息总额,A表示年金,i表示实际利率,n表示期间,承上例,计算A公司购入债券的利息年金:20000=A×(F/A,3%,4),(F/A,3%,4)=[(1+3%)4-1]/3%=4,1836,A=20000/4.1836=4780.57≈4781(元)。摊销债券溢折价,承上例,A公司各期的摊余成本、溢价摊销、票面及实际利息如表1所示:

(3)会计分录。对于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上述债券溢折价摊销表中所列的应收利息年金和实际利息收入数字,只能作为计算各期溢折价摊销额的依据,而不能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由于表中溢价摊销是按债券期满应收利息总额折算出来的利息年金计算的,则每期的实际利息收入是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后计算出来的实际利息收入,而会计核算上确认的应收利息,是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金额,因此计价基础不同,这样在作会计分录时,当期应收利息仍应按照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而当期的实际利息收入应该按应收利息与溢价摊销金额的差额(或折价摊销金额之和)确定,只有这样应收利息和实际利息收入的计价基础才是一样,企业的账户才能平衡。

A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贷:投资收益 341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581

A公司20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货:投资收益 337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630

A公司2008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贷:投资收益 3321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679

A公司到2009年12月31日最后一次利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贷:投资收益 327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730

至此,“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的6620元已经全部摊销。

(三)债券到期收回本息的会计处理 2009年12月31日收回本金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20000

此外,如果是折价购入的债券在折价摊销时采用加计处理,即期初摊余成本:上期摊余成本+折价摊销,投资收益=应计利息+折价摊销,折价购入债券与溢价购入债券的会计处理只是在利息调整确认和摊销的方向有别,其余的会计处理相同。

二、到期还本付息的应付债券溢折价摊销的会计处理

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分别从债券发行方与债券投资方两个不同的会计主体考虑的,因此设置的账户正好相反,一方是筹资方,设置负债账户;另一方是投资方,设置资产账户。这样其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溢折价摊销的金额相同。

(一)债券发行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企业发行的债券应当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应当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仍接上例:B公司2006年1月1日发行债券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662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6620

(二)债券存续期间的会计处理 计算实际利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

应付债券的实际利率是指将应付债券在债券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债券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由此可见,债券发行方与投资

方计算实际利率的方法是相同的,即债券的账面价值=到期应付债券的本利和×(1+实际利率)。以此公式计算出发行债券的实际利率。106620=120000x(1+i)-4。B公司的实际利率与投资方相同,也为3%。债券溢折价的摊销。到期还本付息应付债券溢折价的摊销,参考上述债券投资方计算方法确定。承上例,B公司各期的摊余成本、溢价摊销、票面及实际利息计算如表2所示: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将用债券面值乘以票面利率计算出来的应计利息计入其科目的贷方,将上表计算的溢价摊销额计人应付债券科目的贷方,将应计利息减去溢价(加上折价)摊销后的余额,计人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

B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419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581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B公司20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37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630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B公司2008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321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679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B公司2009年12月31日计算最后一次利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27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730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至此,“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的6620元已经全部摊销。

(三)债券到期偿还本息的会计处理 2009年12月31日支付本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

――应计利息 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如果债券折价发行,则应将应付利息计人其科目的贷方。将折价摊销额计入应付债券一利息调整科目的贷方,将应付利息和折价摊销额之和计人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

参考文献:

工程类公司的账务处理范文2

关键词: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溢价;合并差额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为参与合并的各方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企业合并是出于企业自愿的原则,存在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所以该类合并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的交易。因此,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处理原则是购买法,即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满足确认条件后,应以其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会计计量。

一、案例介绍

(一)合并案例简介

2014年末A集团拟收购小型房地产公司B,B公司是为开发一宗土地C而专项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日确定为2014年12月31日。收购前,A集团与B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B公司收购日的财务状况为:货币资金余额50万元,存货余额3,000万元(即拟开发的土地C),固定资产净值50万元,其他应付款为100万(欠原股东往来款),实收资本为3,000万元,无其他经营损益。B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存货评估价值为6,000万,溢价3,000万;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和其他应付款均为评估价值等于账面

价值。(详见表1)

A集团和B公司原股东达成收购协议:收购协议价为6,100万,包括收购B公司100%股权以及原股东对B公司的100万债权(即B公司被收购前欠原股东的往来款100万),收购日为2014年12月31日,收购款以银行汇款形式全额支付,并于当日办理相应工商变更手续。此次收购过程中,无其他费用发生。

(二)案例分析

A集团通过收购B公司100%股权,取得对B公司的实质控制权,从而实现开发土地C的目的,该方式可以避免A集团直接受让土地C使用权,需要即刻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方转嫁税负)带来的现金流负担,实现合理的税收筹划。同时,A集团在此次交易中承担的土地增值部分相应的土地增值税的税负也已经从此次的收购对价中适当扣除。该案例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采用购买法进行账务处理,即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在满足确认条件后,应以其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会计计量。

二、案例账务处理

(一)购买日处理

1. A集团编制个别报表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此次A集团的合并成本为合同协议价减去取得的债权价值,即6,100-100=6,000万。

2. A集团编制合并报表

⑴对B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前,应当以母公司为其设置的备查簿中记录的该子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此次收购中,B公司仅存货溢价3,000万,因此在合并过程中,应将B公司存货调整为购买日的公允价值6,000万。

(二)子公司公允价值调整部分变现后的账务处理

2015年B公司顺利开发土地C,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和销售,总计实现税后净利润5,000万,且在年末将该5,000万净利润进行全额分配并上交,同时偿还欠A集团的往来款100万。此外,2015年B公司无其他业务。

1. A集团编制个别报表

A集团确认此次B公司5,000万的利润实现和利润分配中,由于包含了土地C完全开发后的项目总收益,其中包含收购日存货溢价3,000万的变现部分,因此A集团应先冲抵该3,000万存货溢价(已经由资产转化为利润)后,将剩余的2,000万确认为本期投资收益。

由于2015年B公司将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全额分配,因此A集团对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账务处理结果一样,本期合并报表前,无需按权益法调整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特殊合并事项的处理

(一)合并差额的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当存在合并差额时,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

1.购买方原已持有的对被购买方的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因企业合并所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2.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3.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二)合并利润表的处理

1.购买日,由于仅需要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反映收购方在购买日开始能够控制的经济资源情况,因此购买日无需编制合并利润表。购买日,当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部分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从而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

2.编制年度合并利润表时,应当将被收购方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三)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的处理

工程类公司的账务处理范文3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价值确认

为筹措资金,企业准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处理时不能全部做为负债或者权益进行确认,应将包含在其中的两种成份进行分拆,属于负债的确认为“应付债券”,其余确认为“资本公积”。那么如何分拆呢?

首先,将负债中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做为负债成份的初始价值,再将发行价格减去负债初始价值后的金额做为权益的初始确认价值。发行债券时产生的交易费用,可以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进行分摊。

会计分录如下: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例1:经批准,2011年1月1日,永生公司发行面值总额为50 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的金额为50 40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该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年利率为3%,实际利率为4%,期限为5年,自2012年元月1日起付息。公司规定1年后(即2012年1月1日),该债券持有人可申请按面值转换为本公司的股票(普通股,面值1元/股),初始转换价格为10元/股。该公司收到的发行价款用于某设备的科技改良,该项目于2011年底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交付使用。

首先,确认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假设利率为4%、为期5期的普通年金现值系数为4.451 8,复利现值系数为0.821 9,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现值即为其包含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其中:

每年应付利息=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票面利率=50 000×3%=1 500(万元)

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复利现值系数+每年应付利息×普通年金现值系数

=50 000×0.821 9+1 500×4.451 8

=47 772.70万元。

其次,权益成份=发行价格-负债成份

=50 400-47 772.70

=2 627.3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 4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 227.3

(注:采用倒推法计算)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5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 627.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未转换成公司股份前的确认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为股份前的负债成份,其会计处理方法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利息费用按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认,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债券,差额作为利息调整进行摊销。

在2010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付利息=50 000×3%=1 500万元,按实际利率确认的利息费用=47 772.7×4%=1 910.91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1 910.91

贷:应付利息1 500

应付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410.91

2011年1月1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1 500

贷:银行存款 1 50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转换成公司股份时的账务处理

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时,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和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进行计算。

借:应付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银行存款

(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

如果在2011年1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50%转为该公司的普通股,已办完相关手续,未转为普通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至到期。那么在2011年1月1日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50 000×50%)25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627.3×50%) 1 313.65

贷:股本 (50 000×50%÷10) 2 5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 227.3-410.91)×50%] 908.2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2 905.45

(差额)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未转换成公司股份部分后续的账务处理

据题意可知,有50%的负债成份未转换成公司股份,但会计处理仍与一般的公司债券相同,而剩余部分的数额应引起注意。笔者在这将全过程用表1的方式列出,随后将以会计分录的形式加以说明。

根据上面的表格,做出以下会计处理:

1. 2011年12月31日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963.67

贷:应付利息 75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13.67

2012年1月1日支付利息时会计分录:

借:应付利息750

贷:银行存款 750

注:2012年至2013年的会计分录与2011年12月31日一样,在这不再多写。

2. 2014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991.19

贷:应付利息 750

应付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41.19

2015年1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5 000

应付利息750

贷:银行存款25 750

工程类公司的账务处理范文4

关键词:BOT融资 财务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各项经济建设正在平稳的过渡中,各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要想确保我国国民经济每年8%的递增速度,必须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我国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逐渐增加,政府总是将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作为最高目标。但是,对于动辄几亿元的基础建设投资,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是十分有限的。国家或地方政府很难一次性拿出一大笔资金同时投资于不同的项目上。正是基于上述问题,BOT项目融资的方式很好地缓解了这种局面。

一、BOT项目融资的基本内涵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所谓BOT融资就是在一些国家或政府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将私人或其他企业的投资引入其中,融资并不是依赖项目的发起人的信贷或者所涉及的有形资产,而是依赖于项目本身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基本依据。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地缓解由于在一些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资金不足的问题,有效地缓解财政负担。同时,由于在该模式中由企业来承担一些项目的风险,对国家、各级政府、投资者、债权人等的益处不言而喻。但是,在很多实际案例中,由于BOT项目融资的投资金额较大、投资时间较长、参与项目的投资者众多等显著特点,经常使该项目融资形式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其中的财务风险尤为明显,并直接对项目的成败造成影响。另外,对于BOT项目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一般都会要求将所有权由私人部门转为公有,这样就有效地避免了出现由私人垄断公共基础建设而任意抬高价格现象的发生。虽然BOT项目融资的好处十分明显,很多项目中也在使用该种模式,但是,融资成功的案例仅为20%。这样就说明在BOT项目融资方式中仍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二、BOT融资的利与弊分析

BOT融资目前是深受世界各国关注的融资方式,可以说,BOT融资模式确实为解决政府基础设施建设中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BOT融资的优势分析

第一,对国家或政府的优势。采用BOT的融资模式有效地降低了政府借债、还本付息的责任,因为融资的所有责任都转移到了投资方身上,政府也不需要为项目债务做任何担保,政府债务负担的减少大大减轻了政府偿还债务的烦恼。同时,政府通过BOT融资模式让一些私营企业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而政府则可以将原本用于该项目的资金转移并投资到其他的项目建设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采用BOT方式融资能够让政府多吸引外资,引进更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全面提升项目的管理水平。例如:一些国际性的大财团都作为投资者或者管理者积极参与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中来,可以将国际上在这方面先进的技术、成功的管理经验等带进来,在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以更低的价格、更优质的服务使消费者从中受益。

第二,对于银行与投资方的优势。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的信用等级不高,如果依靠传统的融资方式很难实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更大。BOT融资通过资产作抵押、信用作担保的方式为我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金融融资提供了可能。BOT融资方式通常融资的数额较大、融资风险也较大。由于参与方较多,发生风险的概率也大于一般的融资方式。由于BOT融资很好的实现了风险共担的目的,对于每一个当事人而言,一旦承担了风险就必然会追求回报,也会更加关注基础设施建设的成功与否。另外,BOT融资除了向国外政府、国际组织、世界银行、我国的商业银行等申请贷款外,还可以要求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第三方当事人参与融资,以此为基础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短缺的问题。

(二)BOT融资的劣势分析

通过上述对BOT融资优势的分析,该种融资方式具有极大的优势,但同时这种新的融资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缺点。

第一,增加了政府对项目的控制难度。如前所述,由于BOT融资模式中政府将基础设施的建设全权交给了承包商来完成,那么,在其经营、建设的过程中、在特许的规定期限内政府对基础建设的所有权、经营权的控制难度加大。

第二,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前面对BOT融资的分析可知,采用该种融资方式使得基础设施在特定时间内转移到私人手中,这样就改变了传统的国家政府部门垄断、控制基础设施建设的尴尬局面。但是,这种方式最大的恶果将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第三,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在BOT融资方式中,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中贷款人要求项目的发起人或相关既得利益方能够提供各种形式的抵押或担保,但是风险仍是不可避免的转移到贷款银行中。

第四,增加了基础设施的掠夺性经营的可能性。BOT融资后,项目最终是一定要交付给政府部门的,这就可能造成一些企业在运营的后期,为了能够获得最大利益而放弃了对基础设施的维修、保养、养护等工作,导致最后将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后,造成基础设施的使用功能大不如前,整体水平大幅下降,甚至有的功能全部丧失。

三、BOT融资上市后的主要项目账务处理案例分析

由于BOT融资的多样性,其账务处理方式也存在较大的差别。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其账务处理必须遵循:遵循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基本原则、遵循谨慎性原则。

(一)BOT融资企业自建账务处理

案例分析一:

某企业以BOT融资的模式投资与政府的一项公路建设项目。政府向该公司提供土地,并负责拆迁、建立、绿化施工等费用,该公司的注入资金主要负责该工程的建设,在工程完工后所有权归属当地政府,而该公司拥有20年的经营使用权。

在建设期间,该公司应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即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期末时,按照合同完工程度确认相应的成本及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如果在项目建设期间该企业为BOT项目发生了借款费用,那么该费用符合资本化的要求,要将其计入到工程成本中,即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记:应付利息;项目完工后,由于该项目的所有权归政府,企业不能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且企业不能无条件的自政府部门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因此须将此项目确认为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运营期间,该企业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有权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该费用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确认,即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该项目在运营期间预计发生的大修费用或增加的设备,且该大修费用或者增加的设备是为了使该项目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则应对大修费用或增加的设备进行预提,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预计负债,当实际发生大修费用时,可以借记:预计负债,贷记:银行存款。值得提醒的是,工程在特许经营期间,应将列入“无形资产”的项目进行摊销,借记管理费用等,贷记无形资产摊销,最后的残值为零。资产移交时不做任何账务处理。

(二)BOT融资企业发包建设账务处理

案例分析二:

A市建设一座垃圾处理厂,准备采取BOT的方式建设,甲企业经过严格的招标程序后获得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建设期为2年,特许经营期为30年。期满后该项目无偿转移到A市政府名下。在开工建设开始前,甲企业将该项目转包给乙企业。那么,在工程期建设期间,甲企业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在建工程或者无形资产,贷记:应付账款;在实际支付工程款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支付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借款费用时,借记:在建工程或者无形资产,贷记:应付利息。实务中,由于该项目被确认为无形资产,给企业日常的账实核对造成一定的困难,企业可以根据资产清单设立详细的资产备查账,将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买厂家、购建成本、摊销情况等予以详细登记,以供随时备查。经营期间的会计处理与项目自建的基本类似。

四、总结

BOT投资方式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投资方向,也帮助国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难题。但是随着BOT模式的日益广泛应用,且BOT项目普遍存在着投资规模比较大,项目建设期及投资回报期相对比较长,因此BOT企业所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其财务处理过程也越来越复杂,因此,企业必须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从而促进我国经济建设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春学.BOT项目风险分析与财务运作[J].财会月刊,2009,(12):51-52.

[2]王耀辉,马荣.基础设施建设BOT项目融资风险模糊评价[J].交通运输工程学报,2009,(3):103-107.

[3]许晓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商业会计,2012,(1):57-59.

工程类公司的账务处理范文5

一、向所在国政府编报会计账目和财务报告的原则

(一)确定编报单位

凡在所在国政府的工商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境外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或者以法人地位与所在国的业主签订承包工程、分包工程、劳务合作、技术服务、其他经营项目合同,且合同在当地税务部门注册并按规定交纳合同税、营业税的项目队,均应按所在国的财务会计制度编制会计账目、报送财务报告。

(二)内、外账关系的处理

向所在国政府编报对外账表的单位还需要向国内总公司报送对内的财务报告。在处理内、外账关系时有两种方法:一是内、外两套账表完全脱钩、互不关联,内、外两套账都有自己完整的体系,分别按照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账簿设置、科目运用,各自反映的经营结果无须再进行调整。这种方法便于处理对外账务,对外账表容易通过所在国审计,但工作量大,需要一定的人力。二是按照所在国的财务制度对外账进行全面核算,向国内总公司报送财务报告时,根据我国财会制度对有关账务进行相应调整,将对外账与对内的调整账目合并在一起,再按国内报表的种类、格式向国内报送对内的财务报告。这种方法适用于工作量大、财会人员较少的单位。如果两国财会制度有较大差异,且内部调整账项较多,不便审计查账,在选用这种方法时就应慎重考虑。

无论内、外账,其单据均应有完备的会计手续,经得起内、外审计检查,一般情况下,原始单据存外账,内账注明原始单据所附外账的凭证号。为便于区别,内、外账凭证、账薄、报表应分别装订、分柜保管,以免混淆。

(三)了解、掌握所在国财务会计制度

1.按照所在国规定的会计年度结转会计账目,编报财务报告。

2.按照所在国规定的语言(通常是当地官方用语)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报送财务报告。

3.按照所在国规定的记账方法进行账务处理。

4.按照所在国规定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对于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其他货币收、支业务,应按所在国官方公布的比价折合为记账本位币记账。

5.按照所在国规定的会计核算原则处理财务账项。通常是按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但也有个别国家、地区允许使用“收付实现制”原则。

6.了解、掌握所在国对营业收入的确认和结算原则,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规定,汇兑损益的处理原则,资产盘盈盘亏和损毁的处理方法,各种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和规定,职工薪金标准的确定等等。在具体账务处理时,应按所在国规定的各种原则、方法办理,若无明文规定,则可针对具体业务咨询当地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和财税部门后自行确定。

7.了解、掌握所在国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科目的划分。熟悉所在国会计科目的内容、编号以及会计报表种类和编制方法。

二、向所在国政府编报会计账目和财务报告的方法

(一)自编对外账表的方法

凡所在国规定允许,且驻外机构有足够的人力,可参照上述原则,自编对外账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确定会计科目

首先,组织力量翻译所在国的会计制度,研究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并结合企业实际业务,从中选择并确定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编制内、外账会计科目对照表,以便正确使用。

一般来说,各个国家的会计科目分类都有一定的特点或规律性,有的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科目分类,有的分类更细一些。除了掌握分类特点,还有掌握科目编号和科目的用途,这样就运用自如了。

2.账簿设置

各个国家对账簿的格式以及账簿的设置都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为此须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设置的账簿大致有3种:

(1)日记账。一般要求分设现金、银行、转账3种日记账,多数国家的日记账要分别明细科目设多栏式反映。

(2)总账。按总分类科目设立,每月根据日记账的发生额一笔或数笔过入总账。

(3)明细账。各国对明细分类账的设置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国家规定可以多栏式日记账替代明细账,有的在多栏式日记账基础上对某些特定的账户要求设置明细账。例如:对工资支出要求设置明细账,要反映人员姓名、雇佣日期、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实付工资以及代扣所得税、代扣保险费等要素;对固定资产一般也要求设明细账,要反映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购入日期、原始价值、本年折旧、累计折旧及净值等详情;对存货、应收应付款等账户的设置,亦可能有不同的要求,作账时即按所在国的规定进行处理。

3.账务处理中的技巧及注意事项

(1)关于收入科目的处理

对外账反映的收入要本着合理节税的原则处理。其中:工程合同收入以业主确认的收入数记账;合同外的收入,如属现金结算方式且取得业主的双方默契,这类收入可考虑不在外账反映;对于与第三国公司或私人业主签定的提供劳务合同,如以现金结算或通过第三国结算,且与当地税务部门不发生任何经济联系,这类收入亦考虑不在外账中反映。

(2)关于成本费用科目的处理

成本费用科目的处理既要考虑节税的原则,又要考虑我国与所在国政府在成本管理、财务制度方面存在的差异,需要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酌情调整成本。

调整成本主要从人员的工费和设备物资的价格转移两方面着手。通常,人员的工资应按所在国人员的同等水平列入外账成本,实际发生的工费支出与列入外账成本的差异应如实调整,反映在内账的经营成果之中,但在确定对外工资标准时要与所在国规定的个人所得税联系起来一并考虑。在进行物质设备的价格调整时,也必须考虑关税与利润所得税的关系,以避免发生项目经营效益不佳而税金支出过大的情况。无论何种形式的调整,所编制的单据必须合理合法,要经得起推敲。同时,根据所在国规定,不允许列支的费用应避免在外账中反映,要经得起当地税务部门的审计。

(3)会计报表的编制

报表的填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须坚持多方咨询、正确报填。要注意表与表、表与账的对应关系,数字一致,互相吻合。例如:对外申报营业税表中的营业额须与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一致;对外申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表中的工资总额须与成本表中的工资以及各项津贴的支出数一致;固定资产表中的原值、折旧、净值数须与固定资产明细账一致;债权、债务明细表与债权、债务人的书面签认一致等等。

(二)聘请会计师编报对外账表的方法

如企业财务人员力量有限,或者所在国法律规定,外国公司的会计账目必须经由所在国的注册会计师编制方为有效,则企业境外机构必须聘请所在国专业人员处理对外账表业务。但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聘请有合法资格、信誉好的会计师。要按照当地法律与被聘请的人员签定工作合同,明确工作范围、 工作数量、工作报酬以及支付方式和纳税义务。

工程类公司的账务处理范文6

关键词: 自行研发费用; 资本化; 研发损失准备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准则”)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需同时满足准则规定的五个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而不论准则还是指南对研究项目开发成功且跨年度时,年末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在报表中如何披露,以及研究项目开发失败时,已经资本化的费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问题都没有作进一步的说明。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会计》(以下简称“注会教材”)中仅介绍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研发成功时的会计处理。鉴于此,本文拟就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进行探索。

一、研发支出的账务处理

由于企业研究开发耗费时间较长且开发成功与否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在具体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区分研发费用在开发成功时与不成功时的不同情况,同时还需分别考虑跨年度与不跨年度的不同情况。

(一)开发成功时的会计处理

1.不跨年度的会计处理

按照新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规定,研发支出的账务处理为: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研究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笔者现结合“注会教材”自创无形资产的举例进行案例分析。

例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研发某项新产品专利技术,该公司董事会认为,研究项目具有可靠的技术和财务等资源的支持,并且一旦研发成功将降低该公司的生产成本。该公司在研究开发工程中发生材料费5 000万元、人工工资1 00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4 000万元,总计10 0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6 0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该专利技术已经达到了预定用途。

教材中甲公司的账务处理为:

(1)发生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40 000 000

—资本化支出 60 000 000

贷:原材料 50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10 000 000

银行存款40 000 000

(2)2007年12月31日,该专利技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

借:管理费用 40 000 000

无形资产 60 000 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40 000 000

—资本化支出60 000 000

本题中符合准则规定资本化条件的为60 000 000元,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为40 000 000元,所以按照规定,发生研发支出时,计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金额为60 000 000元,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的金额为40 000 000元。题目所述项目年末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所以年末应该按照“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2.跨年度的会计处理

“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说明中有关该科目年末的处理为:期(月)末,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本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例2:假设例1的研究项目2008年5月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08年以后没有新追加研发费用,那么2007年12月31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如何在会计报表中披露信息?在准则、指南及注会教材中都没有说明,笔者认为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年末“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的余额仍然应转入“管理费用”科目,结转后“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的余额为零,而由于12月31日该研究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则“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期末余额应保留在本账户中,需要做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40 000 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40 000 000

2007年12月31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应为60 000 000。年末“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如有余额,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出来,但是资产负债表中却没有“研发支出”这个项目,此时该如何填报?

笔者注意到资产负债表中虽然没有“研发支出”这个项目,但是新增加一个与“研发支出”比较类似的“开发支出”项目。至于“开发支出”项目反映什么内容,笔者没有发现其他相关资料可以帮助说明该问题,只有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指南(集团类公司)》会计报表部分对“开发支出”项目反映的内容以表格的方式做了如下的表述: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笔者认为应该是这样的一个关系:“开发支出”项目的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本期发生额-计入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中“开发支出”项目反映内容为本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中尚未开发成功的无形资产的余额。所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期末余额6 000万元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中反映。

(二)开发失败时的会计处理

1.不跨年度的会计处理

会计准则规定,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相关条件,才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那么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就应该计入当期损益。开发失败即不符合确认无形资产的条件。

例3:假设例1的研究项目在2007年12月31日开发失败,那么2007年12月31日的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100 000 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40 000 000

—资本化支出60 000 000

2.跨年度的会计处理

例4:假设例2中的研究项目于2008年5月确定研发失败,那么2007年12月31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以及如何进行披露?2008年5月如何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