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医托法律法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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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医托法律法规

打击医托法律法规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市《关于开展2012年市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大力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使全区医疗服务市场沿着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道路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以及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非法开展相关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三)严厉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院所、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五)严肃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重点查处生活美容机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以及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

(六)严厉打击黑救护车、扰乱院前急救的违法行为。

(七)严厉打击“医托”行为,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制定本辖区内具体实施方案,协助摸清非法行医基本情况,协助组织实施非法行医取缔行动。

(二)区综治办:协调督促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区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将各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平安创建考评内容。

(三)区卫生局: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无行医资格擅自非法开展相关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查处黑救护车违法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运送的案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四)区人口和计生局: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五)区城管局:负责配合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对无证游医的取缔工作。

(六)区文化局: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以及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政策、意义、措施和要求。

(七)工商分局:负责医疗、药品器械广告的查处。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大对各新闻媒体、广告经营者、广告者承接、制作、医疗广告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以及打着医学科研院所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的行为;对无批准文号和虚假广告的依法给予处罚。

(八)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各街道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医托”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抗法的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区食药监局:负责对发现的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依法进行查处,对给无证行医提供药品、医疗器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十)区监察局: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街道责任。

四、实施步骤

按照“政府主导、职能前移、属地管理、区街联动、条块结合”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具体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8月31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以街道为基本单元,对辖区内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拉网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定需重点整治片区和需取缔黑诊所清单,为科学、合理配置整治力量,高效完成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日—9月30日):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各街道在各自辖区内,会同公安、食药监、计生、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行医行为予以取缔,对情节严重和屡打屡犯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有证医疗机构未达到准入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不认真自查自纠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督查整改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街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促检查,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经验、成效和不足,加强源头把关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巩固和提高,确保全区医疗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将打击非法行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各种手段,切实将该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在“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具体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下,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自身责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等行动,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要建立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全区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重点,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密切注视非法行医活动的新动向,积极研究非法行医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出对策,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凡涉嫌非法行医违法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绝不以罚代刑。各有关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和结案之后,要及时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案件情况。

打击医托法律法规范文2

签合同付500元保证挂上号

8月2日13时许,某公司主管李军女士到协和医院看病,当她站在特需门诊前看医生的简介牌时,一名男子向她派发名片,称自己是北京某咨询服务中心的医导,问她是否要挂号。

李女士问他是不是号贩子。男子说:“我们有劳务合同,而且只管排队,挂号还得由患者本人挂,挂特需的号要提前一天,我要排队30多个小时。”按合同中的规定每小时15元,李女士得付给他500元。他承诺如果签了合同保证能给她挂上号。

李女士看到合同中第二条服务内容这样写道:“甲方(咨询服务中心)向乙方提供:小时工计时服务,每小时15元整”。补充协议中规定,如果挂不上乙方指定的专家号,此合同作废。李女士觉得合同的相关法律条款很齐全,便欣然签约了。李女士还注意到,这名男子的胸前挂着公司制作精良的工作证,上面写着业务主管:桂某。

8月3日中午12时许,按照“医导”的要求,李女士把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过去。8月4日凌晨5时30分,李女士到协和医院门口等待桂某,他将她带到特需挂号处,将一名男子从挂号的队伍中换出后,李女士挂上了特需专家号。李女士支付服务费500元,并获得对方开出的一张真发票。

证照齐全按小时计费

按照名片上留下的电话和网址,记者在朝阳某宾馆找到了这家“咨询服务中心”。不足10平方米的房间内,有一台电脑、一张办公桌和两部电话。房间墙上贴着“员工上岗制度”,办公桌上放着一本京城各大医院大夫通讯录。据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资料都是从网上搜索整理出来的,共计23页,约有800名专家出诊时间和办公室电话,还有一本《北京就医指南》以及各医院免费发放的《医疗信息报》。

这位当班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公司主要提供医务方面的咨询服务,包括医疗咨询、助诊服务、全程陪护等,每个环节均按小时计时收费。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业务主管连某说,公司每名员工都有工作证,严格遵循公司规章。职员有400元的保底工资,再加10%的提成。签约地点灵活机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每位“顾客”都有一张VIP会员卡,可以享受9折优惠。

这家公司刚成立不久,目前正在进行的是小时工(排队挂号)和助诊(挂号、找专家等一条龙)服务。小时工服务签的是“劳务合同”,其中明确规定15元1小时;助诊中每个环节收费200元到500元不等。

“医导”管理存在空白

李女士说,她觉得这家公司没什么不好,因为即便挂不上,合同作废,自己的钱也没丝毫损失。据了解,目前大多数患者并不了解各医院特色以及知名大夫的情况,看病往往带有盲目性。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因为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尚无对号贩子、医托等具体的法律定义和裁定,公安部门作为打击扰乱医疗市场秩序的主要机关,担心号贩子、医托等挂靠、服务于上述的咨询公司变成合法的。

一位大医院的医生说,在国外医疗中介服务比较发达,他们可以介绍病人过来,事成后由医院付劳务费。目前在国内类似的行业还未成熟,相关的法律环境也不完善,医疗中介存在很多争议。比如医疗中介公司是否应该由卫生部门批准?如何合法地给中介劳务费?另外,医疗中介作为追求利润的商业性机构,会不会为了赚钱而损害病人的利益?

打击医托法律法规范文3

为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明显成效,镇政府决定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宣传科、爱卫办、卫生监督分所、安全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分局、城管执法中队、计生服务站、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村委(街办)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爱卫办。

二、工作重点

根据卫生、派出所等部门对辖区内无证行医的排摸情况,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通过集中打击,切实解决我镇医疗市场目前存在突出问题。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雇佣“医托”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活动。

2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终止妊娠和接生等诊疗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上述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终止妊娠和接生诊疗活动的地下诊所。

3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以租赁民房作为行医点,非法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选择性别而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宣传科。配合联合执法行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护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定期公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无证行医的黑诊所”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爱卫办。负责打击非法行医的牵头协调工作,建立和完善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等制度,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

(三)卫生监督分所。负责处理非法行医的举报投诉工作,收集整理非法行医的本底资料,定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对非法行医实施取缔和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四)安全办。配合卫生等部门抓好医疗机构安全设施的监管,参与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联合执法行动。

(五)综治办。协调配合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行医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劝离等工作,并搞好专项行动中相关矛盾的协调和维稳工作。

(六)派出所。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依法查处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行为。

(七)工商分局。负责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开展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查处违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对经劝告后仍将房屋出租给无证行医者从事无证行医的房东,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管理。

(八)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占用道路设摊行医行为和从事无证行医或者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擅自设置户外无证行医广告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无证、无照行医线索及时通报“打非”领导小组,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无证行医。

(九)计生服务站。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查处非法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及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

(十)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工作人员日公夜私违章家医;要加强医疗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安全、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十一)村委(街办)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无证行医的排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对无证行医人员要主动教育劝离,劝离无效的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通报信息;积极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辖区内为非法行医提供场所的出租户的教育管理,取缔违法出租行为。

四、工作步骤

全镇范围内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分六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镇“打非”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针对性措施,制定本镇年度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街办)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有线电视、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宣传工具和大众媒体,通过颁发通告、会议宣传、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向村民群众、房屋出租户、包括新市民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宣传开展集中“打非”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帮助基层干部群众提升认识,进一步知法守法、理解支持和配合集中“打非”专项行动。同时敦促非法行医者立即停止非法活动。

(三)教育劝离阶段各村村委(街办)要在对非法行医窝点、游医以及为其提供诊疗场所的出租户进行全面排摸的基础上,对非法行医人员进行教育劝离,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接诊,解散“黑诊所”对出租户加强教育,限期整改,各村(街办)要组织“回头看”教育劝离情况上报镇“打非”办(爱卫办)

(四)集中打击阶段镇“打非”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非法行医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取缔活动,逐一过堂,不留死角,切实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形成声势,确保集中打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督查巩固阶段镇“打非”领导小组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回头看”对重点区域“打非”情况组织督查和集中监控,巩固工作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及时通报反馈督查情况。

(六)建立考核机制和落实常态治理措施阶段。各村(街办)派出所要通过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日常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非法行医动态信息,并积极开展对非法行医的教育劝离,劝离无效的主动向卫监部门通报。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房屋出租户的日常管理,主动配合卫监等部门开展集中打击联合执法行动,并形成常态治理工作机制,这项工作纳入镇对村(街办)综合考核内容。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日常监控和执法查处,坚持依法监管,积极作为,确保执法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我镇医疗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级各单位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从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切实落实本辖区对无证行医的监管责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月会制度,加强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沟通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联合办案、联合执法力度,实行综合治理,努力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强大合力。

打击医托法律法规范文4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2-0024-03

旅游业被人们称为“无烟工业”和朝阳产业,它正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蓬勃发展,也正在成为一些省份的支柱产业。云南以奇异的山川风貌、绚丽多姿的民族风情、历史悠久的灿烂文化,同时加上植物王国、动物王国、有色金属王国、花卉王国等并存一地的特点,吸引着世界各地的游客。按这样的资源禀赋,云南旅游经济应该排在全国前三名也不为过,但实际上,2013、2014年的全国各省区市旅游总收入排行榜上,云南省都排在10名之外,就连和同处偏远地区的贵州相比,也落后两百亿元左右。[1]今年,在京华时报组织的网络投票活动———“中国人最推荐的旅游省份排名”中,云南省也只排在了第4 名。[2]毫无疑问,云南旅游出问题了。

一、云南旅游业存在的问题

(一)景区众多,但发展不平衡

云南凭借众多的奇峰大山,湖泊河流,风情万种的民族特色,以及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形成了大批风景优美的旅游景区,然而国内外旅游者对云南的第一印象仅仅局限在丽江、大理这样的旅游景点,从而忽略云南大地上其他的旅游区,造成名声大的地方越做越大,而其他名声小的地区旅游业发展缓慢。旅游管理部门只注重名声响亮的景区投入重资建设,而忽略了其他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云南旅游景点众多,但是发展不平衡的格局。例如:对于滇西北地区的大理和丽江地区,人们熟知的无非就是苍山洱海,丽江古城,玉龙雪山和香格里拉等驰名中外的景区,对于附近周边的巍山古城,泸沽湖,纳西村寨等便显得不太为人所知,这其中既有当地宣传不到位的原因,更深层次的便是旅游投入只顾大,不顾小的不合理投资开发所致。景区发展不平衡格局在滇西北地区显得更加突出。

(二)旅游产业结构不合理

旅游产业是以旅游业生产力六要素旅游餐饮业、旅游宾馆业、旅游交通业、旅游景观业、旅游商品业、旅游娱乐业为核心,以旅行社为产业龙头,由一系列行业部门组成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整合产业。[3]现今云南旅游住宿餐饮业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低下。交通业是旅游产业中的基础部门,是旅游业迅速发展的基本条件。位于云贵高原的云南地区,交通条件劣势明显,铁路、公路和水运条件较差,至今尚无一趟高铁出滇。交通运输的瓶颈长期制约云南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由于旅游景点分布广泛,而交通设施建设又多集中在昆明、大理等重点区域,造成旅客把大把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了旅途之中。旅游商品、娱乐业在旅游业中同样占据重要地位。旅客在游览过程中会选择购买一些具有当地特色的商品或纪念品,但是在云南多数景点集中售卖此类商品的部门相对较少,取而代之的是当地一些居民无组织,无许可的就地售卖,旅客在这些小商小贩的地方购买的商品,既无法保证商品质量,相应也会损害顾客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相应损害了云南旅游业的形象。旅客在旅行途中需要娱乐,然而对于云南各地景区来说,娱乐设施还是较为单一或者缺乏相应的娱乐设施。娱乐业是一个需求收入弹性较大的产业,对于缺乏娱乐设施的云南而言,旅游娱乐业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生态环境因旅游业的发展而承受较大压力

不合理开发使得旅游环境恶化。随着近年来云南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加之云南旅游资源以粗放型开发为主,旅游设施建设滞后,造成诸多景区的设施和自然环境高负荷运转,同时景区对人造景观的大规模盲目模仿,一系列的不合理开发使得生态旅游环境日益恶化。景区景点的环境人为污染严重。旅游开发商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景点开发过程中,急功近利,重视开发,轻视环保,采取掠夺式、盲目式开发,进而破坏景区植被和景区环境。另一方面,旅客在旅行、参观景区景点的过程中,不注重环保,随意丢弃垃圾,如近日央视报道的游客在大理古城景区随意乱丢卫生纸的情况,可见现阶段,游客的素质和环保意识有待提高,游客的一连串不文明行为更是加重了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污染。

(四)旅游软环境建设亟待加强

随着云南旅游产业和旅游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游客来到彩云之南,享受假期难得的快乐之行。然而服务质量的落后一定程度的拉低了云南旅游的形象,让诸多国内外游客对云南逐渐的失望。近些日子,每逢节假日,来自各大新闻网站都会出现云南旅游乱象重生的报道。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不顾游客意愿私改景区景点、对待游客态度蛮横,景区为多挣收入接纳大量游客导致景区内各种问题凸显,旅行社等计划安排不合理,造成旅客大量时间和精力的浪费等各种问题。游客去到一个地方,无非就是去享受快乐,忘却工作生活的不如意和烦恼。好的自然环境为人们所向往,但是好的人文环境更会为人们所心动。云南旅游产业链中,旅行社、导游、景区这一系列的部门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的种种举措,只会让来云南旅游的游客渐生恶意,从而造成旅游业的不和谐发展。云南旅游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就是旅游机制的不健全,旅游法律法规建设跟不上旅游发展的步伐,机制和法律法规的落后必然造成旅游市场的混乱和旅游软环境的落后,进而便出现了云南旅游市场一系列的问题。

(五)互联网旅游发展缓慢

云南统计局近日的数据显示,越来越多的游客更倾向于举家出游或朋友相拥出游,散客高度化已成为云南旅游的又一显著特征。[4]随着网络、交通和信息的快速发展,游客只需在出游前通过网络了解目的地的相应情况后便可进行旅游,少了旅行社、导游等的其他外因干扰,可以轻轻松松出游,开开心心回家。然而相比于传统旅游模式,互联网式旅游对于云南这块大市场却发展的相对缓慢,旅游产业可以借鉴餐饮住宿等行业的互联网模式,可以采取景区网上购票等互联网模式,进而可以将景区住宿餐饮游玩等利用互联网串联起来,既提高了旅客的旅行效率,又少去了旅游产业一系列的实体经济付出,利大于弊的互联网旅游模式必须加强,以适应新新旅游业的发展。

二、发展云南旅游的对策

(一)提高服务质量,率先改变旅游业的游戏规则

最近几年,云南旅游市场伤害旅客的恶性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云南旅游的形象。要想啊啊打造云南旅游的竞争优势,就必须在以下方面下功夫:一是提高旅行社集约化经营程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在旅游接待过程中合同签订不规范、随意转团拼团、不履行合同约定事项、擅自变更行程安排等行为。甚至出现使用“黑车”、“黑导”,强迫和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格对旅游购物企业的管理,整治商品标价虚高、质价不符,在销售商品过程中通过导游、旅游车驾驶员、“医托”、“药托”的虚假宣传,诱导游客购物的现象。三是提高进入门槛并改变旅游从业人员的薪酬模式,使低素质的人员无法进入旅游业,进入该行业的从业人员不再靠提成为生。四是严格执行对当地政府的问责制度。凡是属地发生影响较大的侵害游客利益的事件,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必须引咎辞职。

(二)完善旅游产业链

深入挖掘旅游产品的旅游价值,对已开发的旅游资源和旅游景观进行深入的二次开发,同时对相关的旅游纪念品、旅游文化等进行丰富和提高,使得旅游产业链的上游区域变得更为丰富,有更高的附加值。与此同时,加大对产业链的下游建设,增加与旅游业相关的产业布局,以旅游产业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以玉溪抚仙湖景区的开发为例,现阶段抚仙湖景区的旅游产业链不够完善。首先必须加大周边交通建设力度,提高景区周边交通通达度,使得抚仙湖与星云湖等景区相连,同时增加景区内的旅游项目,把游客的“一日游”变成“一周游”甚至“蜜月游”、“养老游”。众所周知,抚仙湖水下有一座古城,可以进行水下探险项目。另外景区气候宜人,可以参照海埂一样建设高原训练基地,带动体育业的发展。景区周边分布众多油菜花,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借鉴罗平发展经验,打造云南下一个油菜花海。鼓励周边居民大力发展家庭农家乐,减轻景区住宿餐饮压力的同时也提高了居民的收入。总而言之,积极培养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发展旅游产业链的同时也相应的促进了旅游周边产业的发展。

(三)进一部进行市场细分,深入挖掘云南旅游的资源潜力

云南旅游市场发展广泛,景区众多,旅游路线不胜枚举,来云南旅游的游客每年更是数不胜数,因此对旅游市场和人群细分显得尤为重要。云南国土面积广阔,因此各地的旅游景观各异,我们可以根据景观对旅游市场进行细分,可分为滇东北红土地、乌蒙山旅游市场;滇东南喀斯特旅游市场;滇中高原水乡、温暖春城旅游市场;滇西北藏区民族旅游市场;滇西抗战、民族风情旅游市场;滇南动植物热带旅游市场等。此外,还可以玉溪红塔集团、云南白药为龙头开发工业游,以拉祜族、傣族为龙头开发民族风情游等。通过对细分的市场进行科学规划,引领市场科学发展。此外,对于来滇旅游人群可细分为情侣旅客、家庭旅客、单身旅客、老年旅客、国外旅客、探险旅客等人群,根据其特点建立一些相应旅游线路,如对于情侣旅客可以建立昆明-大理- 丽江情侣浪漫之旅;对于家庭旅客可以建立罗平-普者黑的家庭温情线路;对于单身旅客则可以建立大理-丽江艳遇之旅路线;对于老年旅客则建立昆明-玉溪的气候之旅等。通过旅游市场和旅游人群的细分,打造具有属于细分人群的精品旅游区和旅游路线,既有利于旅游业的有序发展,又能让旅客感受到云南旅游业的精心服务。

(四)利用互联网,加大云南旅游营销和宣传

与传统媒体相比,互联网媒体具有即时性、互动性、便捷性等优势,已被旅游营销广泛运用。云南省由于地产偏僻,思想观念更新较慢,对互联网的重视和利用程度不高。综合来讲,互联网媒体在旅游营销上的运用,大致有以下方面:一是制作网站,目前中国的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目的地基本都有自己的旅游网站,旅游企业也大多有自己的网站。云南旅游要想突出自己的优势就必须把网站做的更有特色,更加鲜活。二是在专门网站、旅游专业网站、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上投放广告,包括近几年兴起的定向投放。互联网广告与传统媒体广告相比,具有互动性强,针对性强的优点。三是制作开发APP、智慧导游等进行宣传。四是利用社交网站设立官方账户、策划话题进行事件营销。这些基于互联网的旅游营销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从品牌推广、产品介绍、游客体验到事件互动,丰富多彩。五是积极与“去哪儿”、“携程”、“如家”等网上旅游平台或服务商进行通力合作,借助他们来宣传自己并组织大量客源。

参考文献:

[1] 刘佳. 2013全国各省份旅游总收入排行榜出炉广东继续领跑[EB/OL].travel.people.com.cn/n/2014/0123/c41570-24205979.html/2014-01-23.

[2] 零点调查公司. 中国人最推荐的旅游省份排名[N].京华时报,2015-3-30(8).

[3] 徐冬梅.云南国际旅游发展现状的统计分析及其产业结构优化策略研究[M].乌鲁木齐:新疆出版社,2008.08-09.

[4] 姚堂文.政府工作报告[N].云南日报,2010-10-10(3).

作者简介:李克亮(1976-),男,云南曲靖人,讲师,研究方向:公司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