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与税务筹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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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与税务筹划

纳税筹划与税务筹划范文1

关键词:物流企业;主要税种;纳税筹划;缺陷性条款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0-0033-02

根据《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的规定,物流被描述为货品从其生产和加工地,通过运输方式到接受地的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物品的转移环节、储藏环节、装卸和搬运环节、流通环节、加工和包装环节、培养以及信息处理等环节融合在一起,形成有机的整体。而物流企业就是从事物流活动的这样一个经济组织。而所谓的纳税筹划,则是课税主体在遵循国家法律的基础上,针对投资、筹资、生产、经营等的涉税经济活动作出合理的筹划和安排,采取税收筹划的技术方法使得纳税人能够以较低的纳税成本完成生产经营活动,以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合理的纳税筹划能够有效提升课税主体的纳税意识,有效控制自身的纳税成本,降低经营负担,同时还能够提升组织的经营和管理水平、优化企业产业结构,最终达到增加国家实现税收收入平稳增长的目的。所以合理的纳税筹划是国家提倡、鼓励并支持的。

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等多个税种的纳税义务,而中国政府在物流企业税收政策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很少,使得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较为沉重。物流企业应当针对本行业所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的分析,制定有效的筹划方案,采取合理、合法的方法使其本身以较低的纳税成本来完成经营活动,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在本文中主要谈及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这三个税种的筹划。

一、增值税的筹划

物流企业在购进商品和出售商品时所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于物流企业而言,其购销业务开展的过程可以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处理,按3%的比例提取增值税,同时也能够作为一般纳税人处理,适用低税率13%,高税率则为17%。

案例分析:A是一家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其生产的一套医疗设备售价为50万元。B是一家物流公司。两家由于保持多年良好的业务往来,所以B公司可以享受48万元的优惠价格(以上价格均不含增值税),有一家医院欲向B公司购买这套医疗设备,B公司应怎样参与这笔业务?

筹划方案一:B公司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按48万元购入这套医疗设备,然后再按5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医院,其应承担的增值税为1.5万元(50万元*3%)。

筹划方案二:B公司以一般纳税人身份按48万元购入这套医疗设备,然后再按5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医院,其应承担的增值税为0.34万元(50万元*17%-48万元*17%)。

很明显地可以看出,在此案例中B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所承担要缴纳的增值税要高于作为一般纳税人所承担要缴纳的增值税。若B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来纳税不仅会增加其增值税纳税的纳税负担,也直接地增加了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数,同样是以5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医院,小规模纳税人的收益就比一般纳税人的收益要少一部分。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纳税人身份的选择也不是绝对的,若企业所从事购销差价较低的业务较多时,企业应尽量取得作为一般纳税人纳税的资格;若企业所从事购销差价较高的业务较多时,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取得的收益可能会多一些。

筹划方案三:如果B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代购业务,即由A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医院,并且由B公司来转交。A公司以50万的合同价把医疗设备卖给医院,并且付给B公司手续费20 000元。这样B公司就需要缴纳5%的营业税,其手续费属于服务业务收入,则需要交纳的营业税为0.1万元(2万元*5%)。

由此可见,作为物流企业以者代购的身份来经营购销业务的纳税成本是最低的,由于企业作为者代购可以不垫付资金,只收取的手续费,不影响企业的资金运转。

二、营业税的筹划

物流企业在对客户提供劳务或服务的过程中,也会产生营业税的缴纳。其中,企业承担货品的运输、配送、装载与卸运等业务或服务得到的收益,根据营业税税收的相关规定,按照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3%来处理;企业按委托完成货物运输、仓储、包装、物流加工、租赁等服务得到的收入,根据营业税缴纳的相关规定,按照服务业适用税率5%来处理。

2008年11月5日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3条有如下说明: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分别对不同税目展开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这就使得企业存在从高计算营业税并且多支付营业税的状况,针对这一情况,物流企业应税业务应分开处理,按照各自规定的不同的税率来计算营业税,以避免从高适用税率来纳税的风险。这就要求物流企业必须将适用3%税率的业务与适用5%税率的业务分开核算,否则就会承担统一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的风险,同样这也会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数。

大多数物流企业都拥有自己的运输车辆并用其来提供运输劳务,但是还有一部分的联合运输业务,如果可以从全部的营业额中减去这些支出,就可以降低整体的营业额,从而降低营业税的计税基础,减少营业税的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规定:试点物流企业将其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由此可见,物流企业必须积极申请成为试点物流企业,以便享有这一优惠政策,降低营业税的计税基础,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纳税。

2011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被国家批准推出,目前试点地区试点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业,后期将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待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这一法案目前还只是在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实施,待这一法案正式实施开展对于物流行业无疑是一项更好的优惠,增加了其筹划的宽度。

三、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70号)规定:物流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机构(包括场所、网点),凡在总部统一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并与总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跨区域机构不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所有不满足以上所述条件之一的跨区域机构(包括场所、网点),不能被列入统一核算范围,应当根据自己所处地区的情况,分别核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条规定就给予了物流集团很大的筹划空间。物流集团可以考虑将其子公司转变成为分公司,使其分公司作为一个在总部统一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并与总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一个分支,通过分支机构间的相互弥补盈亏从而降低企业集团的应纳税所得额,实行由总部来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税法中多多少少还存在一定量的缺陷性条款,也就是税法漏洞,主要是由于税法在文字上面的忽略、税收在征管活动中存在的漏洞,这就使得纳税人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主动地界定自己的纳税行为,以达到规避纳税的目的。对于纳税人而言,要利用好此方法,充分利用漏洞来争取些不违法的利益。目前就中国的物流行业来看,其发展还不算完善,具有复杂多样的特点。中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税收法规是专门针对物流行业,由于没有对物流业单独设立税种,而是散见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具体规定、征收管理之中,由于这些税种间存在着一些不能相互协调的地方,使得利用缺陷性条款来进行纳税筹划更加具有实施的可能性。在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状况之下,物流企业灵活选择会计政策的空间依旧是比较理想的,应当根据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利用会计政策中的可以选择进行好筹划,权衡好政策选择的利弊,使得企业税负减轻的同时也获得利益最大化。

物流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应当随时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随时关注和学习税法,解读税法,更好地利用其优惠政策,规避风险;充分的考虑企业进行筹划的成本与筹划方案的可实施性;筹划应站在整体角度和长远战略的方面来筹划,不能因为眼前可以减少纳税而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对于纳税我们应以合理的方法来筹划。

参考文献:

[1] 吕绍昱.物流税制与纳税筹划[J].西部财会,2006,(5).

[2] 窦春妍.中国现代物流业税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09,(5).

[3] 张佳.浅析物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J].中国商界,2010,(4).

纳税筹划与税务筹划范文2

一、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目标

纳税筹划是一种理财活动,也是一种策划活动。在纳税筹划中,一切选择和安排都是围绕着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关于财务管理的目标在理论界有多种不同的看法,但笔者认为财务管理的目标包括为实现所有者财富最大化的经济目标和承担社会责任、保证社会利益的社会目标两个部分。从根本上讲,纳税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筹划纳税方案时,一方面不能一味追求纳税负担的减少,因为税负的减少并不一定会增加股东财富;另一方面也不能一味地考虑纳税成本的降低,因为那样有可能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纳税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和对社会所带来的利益。因此,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时,必须符合财务管理的目标。纳税筹划既受财务管理目标的约束,但纳税本身又对财务管理目标产生影响。其影响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多种纳税方案的存在

现实经济生活中,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企业往往面对着一个以上的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纳税方案,税负的轻重程度往往不同,甚至相差甚远。如税法对股息支付和利息支出的不同处理规定使得企业面临着资本结构的选择;关于所得税征收的不同优惠政策使得企业在扩大投资时面临投资方式的选择等。这里边都有一笔关于纳税负担的账要算。所以,企业如果不进行纳税筹划,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就有可能面临更重的纳税负担。同时,也不能因为一味地追求减轻税负,导致企业总体收益损失,从而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税收陷阱”(tax trap)的存在

现代税收制度中往往存在着一些被称为税收陷阱的条款,纳税人一旦粗心大意落入条款规定的范围,就要付出更多的税款。如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 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果企业不注意这些条款,进行事前筹划,就有可能掉进“税收陷阱”,增加税负,给股东权益造成损失。

税收利益(tax benefits)的存在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税收利益的取得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纳税期的递延。在现代税收制度中,国家往往都会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措施。税收优惠是政府主动放弃一部分税收收入,其实质是国家的一种财政支出,是政府给予特定的纳税人的税收利益。在税收优惠内容既定的情况下,纳税人能否得到减免税优惠,争取财政援助,以及能够获得多少税收利益,主要取决于其微观经营决策与税收优惠体现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程度。

递延纳税不是指不按国家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欠税行为,而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推延纳税期的行为。纳税期的推延并不会减少企业的税额,但是,它相当于企业获得了一笔零成本的资金,考虑到货币时间价值,则有利于增加股东权益。所以,纳税人总是希望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尽量地递延纳税期。

纳税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影响

提高获利水平和偿债能力是企业经营理财的直接目的和基本出发点,可以说,提高获利能力是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本源,而能否有效地维持适度的债务偿付能力则是财务管理目标顺利达成的行为依托。二者相互制约依存,协调统一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企业经营理财实质上是如何有效地协调企业的获利动机与债务偿付风险约束之间的关系。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偿债压力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一般性商业债务的清偿,包括营业性债务本息的偿还和股息、红利的分派;另一类是纳税债务的清偿。这两类债务对企业现金流量的要求是不同的,只有纳税才具有完全现金支付的刚性约束,必须运用现实的现金才能予以完成。一般情况下,也不存在债务延期的可能。一旦企业既存现金匮乏而又无法予以融通时,就会增加企业不必要的纳税成本和损失。一方面是来自税务机关直接性的经济惩罚,如滞纳金罚款、被要求提供纳税担保或实行纳税抵押等;另一方面,企业的信誉形象也可能因此降低,给其市场价值造成各种潜在的有形的或无形的损失。

纳税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作为一个企业,它是整个社会中的一员,依法纳税是其基本职责。企业也只有依法纳税,才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反之,将受到政府的处罚。但是,由于在现实的纳税环境中,客观上存在着税负不对称分布的问题,使得不同理财方案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流出或流入的时间都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又会进一步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投资经营风险,因此,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所面临的不仅是挑战,也有机遇。

因此,为实现财务管理目标,企业应重视纳税筹划,并将其融入自己的财务管理活动中,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纳税筹划,使企业避开“税收陷阱”,尽可能地减轻纳税负担,同时通过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最大限度争取税收利益,并合理安排企业现金收支,避免不必要的纳税成本的增加和企业价值的损失。

二、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对象

财务管理的对象是资金的循环与周转。如同人体的血液,只有不断地流动才能保持人的健康一样,资金只有在企业里不断循环周转,从一个阶段转入另一个阶段,才能使企业健康地成长。

企业的应纳税金不像对营业性债务的本息支付或对所有者的股金和红利的分派那样具有较大的弹性,它对企业的现金流量表现出一种“刚性”约束。企业的权利如想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首先就必须遵纪守法。税法对企业的要求就是要企业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地缴纳税金。法定的税款必须以现金形式缴纳,如果企业因现金拮据而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税款,对企业的市场信誉、形象以及长远利益都有极大的损害,而且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因此,作为财务管理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到税金是企业现金流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具有强制性和刚性,在进行现金流量的预测时,必须充分考虑这一部分的影响。因而,企业的纳税筹划应以税收法规为导向,对企业财务活动中的纳税问题进行筹划,以保证企业资金正常运转。

三、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职能

财务管理的职能包括财务计划、财务决策和财务控制。

纳税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决策系统由五个基本要素组成:决策者、决策对象、信息、决策的理论和方法、决策的结果。纳税筹划作为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此五要素均相应提出了要求:它要求上至董事长,下至一般的财务工作者都要树立纳税筹划的观念;决策时不可忽视筹资、投资和分配过程中的纳税问题;决策时需要提供纳税信息;纳税筹划同样离不开财务决策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如定量和定性分析等;还有,筹划的结果同样要用来指导人们的纳税行为。

总之,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因素影响财务决策,纳税筹划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不可缺少的一环。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实现财务决策的最终目标。

纳税筹划的实质就是对纳税进行事先的计划

财务计划工作是指针对特定期间的财务规划和财务预算。

财务规划是个过程,对于纳税筹划起指导和制约作用,而纳税筹划作为财务规划的组成内容,它反过来要为财务目标服务。因此,进行纳税筹划时要综合考虑,不能只注重某一税种的税率高低,而要从战略的角度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一种税少缴了,可能会使另外的税种多缴,一个纳税期限内税少缴了,可能在另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

预算是计划工作的成果,它既是决策的具体化,又是控制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企业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和财务预算,而财务预算是综合预算,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最终都将在财务预算中得到反映。财务预算是关于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短期的现金收支预算以及长期的资本支出预算和长期资金筹措预算。在这些预算中都离不开对税金的预算。如现金收支预算中,税金作为现金流出量,必须在预算中得到反映。而资本支出预算首先要对固定资产投资作出正确的评价才能决定支出是否发生,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未来的现金流量,采用诸如净现值法、内含报酬率法、获利指数法等方法来判断方案的优劣,决定其取舍,而未来现金流量是指未来的税后增量现金流量。长期资金的筹措涉及到不同种类的资金,而不同资金的成本可有不同的计列方式,从而影响税后利润。

纳税筹划落到实处离不开控制

财务控制是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对财务活动进行指挥、组织、协调,并对财务计划实施监控,以保证其落实。作为纳税筹划来说,对于已作出的筹划方案,在组织落实时,也离不开切实可行的监控。同时要建立一定的组织系统、考核系统、奖励系统,以保证筹划目标的实现。

四、纳税筹划与财务管理内容

筹资、投资、营运资金管理和股利分配是财务管理的四大内容。纳税筹划对财务管理的四大内容都有重要影响。例如,在筹资中,由于不同的筹资方式获取的资金其成本的列支方法在税法中所作的规定有所不同,是在税前列支还是在税后列支直接影响企业的负担,企业必须认真加以筹划,选择有利的融资结构。又如,投资者在进行新的投资时,基于节税和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从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投资方式等几个方面进行优化选择。又如,加速营运资金周转效率的同时又要考虑到运转周期,以保证纳税时有足够的现金支付能力。还有,税收政策不仅影响利润的分配,而且对累积盈余也有制约作用,同样需要纳税筹划。总而言之,纳税问题贯穿于财务活动的各个过程,融于财务管理的各内容之中。

五、纳税筹划与财务环境

影响企业财务管理的环境因素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内容,企业的纳税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同样受到这些环境的影响。而纳税筹划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继而影响企业的价值。

纳税筹划与税务筹划范文3

【关键词】 并购; 纳税筹划; 作用点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并购已经成为耳熟能详的经济语言。它以落实企业战略为动机,以重新配置社会资源为实质,使企业互相进行兼并和收购。我国直至1993年才发生首个上市公司深宝安收购延中实业的案例,到现在只有十几年的历史,并购动作连连,联想以17.5亿美元的价格并购了美国IBM公司的PC分部,震惊了国内外经济界;TCL收购了法国汤姆逊公司的电视业务,随后又收购了阿尔卡特的手机部门;上汽集团购买了韩国第四大汽车生产企业双龙汽车48.9%的股份等等。企业虽利用并购发展壮大,但税收这一重要影响因素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将是一笔很大的成本。因此,研究企业并购中的纳税筹划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并购的内涵

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股权,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其他企业保留或者消灭法人资格,其动机是企业战略的落实,其实质是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并购的广义概念包括兼并、收购、合并。

(一)兼并

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另一企业的产权,使另一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从而取得其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兼并使得多家企业组合起来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共享资源,这些企业的股东通常仍然是这一联合实体的共同所有者。兼并实现企业产权与经营权同时转让的经济行为。

(二)收购

按收购的标的划分,它可分为收购资产和收购股票两种基本形式。企业用现金、债券或股票购买另一企业的全部、部分资产或者股权,都能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被收购的企业法人地位不丧失,成为收购企业的附属企业。

(三)合并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互相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的主要形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后,其中一个企业存续,其余的企业归于消灭,用公式表示为:A+B+C+D…Z=A (或B或C…Z)。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后,参与合并的所有企业全部消灭,而成立一个新的企业,用公式表示为:A+B+C+D…=新的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一是合并后消灭的企业的产权人或股东成为存续或者新设企业的产权人或股东;二是因为合并而消灭的企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企业继承;三是合并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

二、企业并购中实施纳税筹划的作用点

企业并购过程复杂,一般需经历以下财务程序:从战略考虑出发决定企业并购方向;寻找并确定合适的目标企业;决定实施并购;为并购资金寻求来源;评估并选择并购支付方式;进行并购后的整合。纳税因素作用于上述每个作用点,在目标选择环节,不同标的、不同地区和不同财务状况的目标企业带来的所得税不同;在融资方式选择环节,融资成本是否进入费用决定不同方式的税负差异;在支付方式选择环节,现金支付比例决定并购是否免税,直接影响当期所得税税负;在并购后财务整合环节,由于税收中性的影响,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并购后企业的业绩也不同。具体纳税筹划作用点见图1。

三、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的实务操作

本文将选取上述作用点的三个方面进行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的实务操作探讨。

(一)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

选择恰当的目标企业是制定并购策略的第一步,如果在这一环节并购企业能够改变企业纳税格局,利用税法对不同地区、行业和纳税人的税收优惠,则能起到降低企业税负、减少企业并购成本的效果。

1.横向并购的纳税筹划

从税收的角度看,企业进行横向并购之后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一般不会有很大改变,所以不存在企业纳税税种和纳税环节的增减,有可能改变的是企业所适用的税率。因为并购通常会增大企业规模,而按照我国税法,一些税种的税率会随企业规模扩大而提高。比如2007年颁布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年纳税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为20%,其他企业一般为25%。因此,小型企业在横向并购时,必须考虑纳税人属性的变化是否带来税率的相应提高。而对于较大公司之间的并购,这些差别并无太大影响,可以筹划的空间较小,可以采取的方法有选择存货金额较大的目标企业,以较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减并购后的销项税额,减轻增值税税负等。

2.纵向并购的纳税筹划

纵向并购将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整合,实质上是企业外部交易内部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把断裂的纳税环节连接起来,可以带来纳税递延等好处。就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而言,并购之前生产环节是断裂的,产品在每个环节实现增值即缴纳增值税,并购之后各个环节连接起来,虽然不影响最终缴纳的税款总额,但各环节统一在存续企业之中,增值税被递延到最后一个环节缴纳,企业可以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最后缴纳之前企业相当于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资金周转及增值。但值得注意的是,税法中规定在同一县市移送货物的机构之间不需缴纳增值税,因此这种筹划方法对并购双方所处的地域有限制。

(二)不同支付方式的纳税筹划

基本案例:乙公司拥有一块80亩的土地,购入价格为1 200万元,乙公司注册资本1 000万元,负债700万元,账面的累计亏损额为500万元(假设在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内)。该块土地现行市场价2 000万元。甲公司欲取得该块土地来满足扩大生产的需要。假设契税税率为3%、企业所得税2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营业税5%。

1.现金支付方式的纳税筹划

现金支付方式一般属于应税并购,表现在现金兼并、现金收购资产、现金收购股票等几种并购形式当中。具体税负问题如下:(1)现金兼并最特殊的是双重课税问题。目标企业收到了现金,实现了股权转让收入,需要在企业层面就此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目标企业进行清算,股东分得了留存收益,还需在个人层面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存续企业不能利用兼并前的税收亏损,唯一的税收利好是取得的资产可按重估价值作为计提折旧的基础,而重估价值一般比原账面价值要大,可提取的折旧金额更多,纳税自然会减少。(2)现金收购资产或股票时目标企业同样要确认转让收入,所不同的是现金收购资产相当于资产买卖,目标企业除了就转让所得纳税,还须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等流转税,资产进入主并企业之后也可按重估后的价值进行折旧,而收购股票则不能。例如,上述案例:甲公司直接以2 000万元的资金购入乙公司的土地。乙公司应缴纳的税款如下(1)应缴营业税=2 000万元×5%=100万元;(2)应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万元×(7%+3%)=10万元;(3)应缴土地增值税=(2 000万元-1 2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40%=276万元;(4)应缴企业所得税=(2 000-1 200

-100-10-276)×25%=103.50万元;(5)应缴税款合计=100+10

+276+103.50=489.50万元。乙公司转让后,股东的权益价值为810.50万元[1 000-500+(2 000-12 00-489.50)]。甲公司应缴纳的税款如下(1)应缴契税2 000万元×3%=60万元;(2)甲公司实际支出2060万元。因此总的来说现金支付在并购资产过程中被收购方有很大的税收,但其收购方可按收购成本价计提折旧。

2.股票+现金支付方式的纳税筹划

单就税收角度,非股份支付额是否超过规定中的20%是这种支付方式划分应税、免税并购的临界线,企业可以比较两种情况并择其轻者。比如目标企业资产升值较大且以前年度并无亏损的情况下,如果采用高于20%的比例,由于资产价值高目标企业转让所得就相对较小,主并企业得到了一笔较大的折旧数额来抵税,在不能结转亏损条款上也没有吃亏,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就具有较大的税盈效应。如上述案件甲公司发行股票200万股,每股价格5.5元,面值1元加200万元对乙公司进行吸收合并。乙公司应缴纳的税款如下:(1)无需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闽税函[2002]165号的规定);(2)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3)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0]119号文的规定),乙公司转让后的股东权益为1 300万元(200万股

×5.5元+200万元)。甲公司无须缴纳契税(根据财税[2008]175号的规定),甲公司可用乙公司未弥补亏损抵减以后年度应缴税额,抵减金额125万元(500万元×25%)(根据国税发[2000]119号文的规定),甲公司实际支出为1 875万元(200×5.5-125+200

+700)。如果甲企业全部用股票支付或加上未超过免税并购的临界线,则乙企业的股东在合并时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即使乙企业的股东在将其股权转让时,应按投资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也相当于乙企业的股东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3.完全换股方式的纳税筹划

完全换股方式属于免税并购支付方式。这种方式中,控制权的转移是通过主并企业用股票进行换股的方式来完成的,目标企业的股东没有收取现金,没有实现资本利得,就不用缴纳税款,这一并购的资本利得要延期到他将来出售股权时才进行课税,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延期纳税即意味着税负的减轻。如果通过换股实现了合并后只有一个存续企业,将来还可以利用税收亏损,否则税亏仍在目标企业留待抵扣。因此,换股方式的税盈主要体现在并购过程中双方没有资本利得税或所得税的税负。

(三)企业并购融资方式的纳税筹划

在上述股权、借贷、债券融资中,采用股权融资的成本是对股东发放的股利,即企业支付的股息,其来源是企业的税后收益;而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的成本是可在税前列支的利息,具有税收挡板作用,只要息税前收益率大于负债成本率,负债比例越高,节税效应越明显。这也是杠杆收购曾被广泛采纳的主要原因,杠杆收购中负债比率相当大,能扣除的债务利息和抵免的税收是相当可观的。2003年,京东方科技集团成功实现了两次杠杆并购。2003年2月,京东方通过在韩国注册全资子公司绕开政策壁垒,以3.8亿美元收购韩国现代技术株式会社LCD(液晶显示器件)业务;然后在8月,又以10.5亿港元收购在香港和新加坡两地上市的显示器生产商冠捷科技,最终持有冠捷科技26.23%的股权。两次收购共需资金总额4亿多美元,折合人民币32亿元,京东方当年销售收入合计52亿元,由自有资金来负担收购金额显然是不现实的,于是京东方采取杠杆收购方法,只动用自有资金1.1亿美元,其他均依靠外部借贷。最后的并购效果也不错,并购后2003年京东方的净利润高达3.61亿元,2004年上半年的净利润更是达到5.21亿元,相当于2000-2002年净利润总和的两倍。

总之,纳税筹划的根本目的不是绝对为了税负的降低,而是为了减少企业总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在对并购行为进行纳税筹划时,应综合考虑并购行为各环节的筹划要点,衡量税收筹划发生的成本与取得的效益,综合考察企业并购行为中纳税筹划对企业经营的整体影响和长远影响。

【参考文献】

[1] 全球并购研究中心.中国十大并购[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2] 李克穆.中国公司财务案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 苏春林.纳税筹划实务[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 毛夏鸾.对企业债务重组中的税务会计处理及其纳税筹划的思考[J].商业会计,2004(6):18-19.

纳税筹划与税务筹划范文4

纳税筹划;企业;财务管理

所谓纳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在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基础上,充分对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行使自身的相关权利,对企业相关的筹资、投资、经营等行为进行合理安排,从而得到最优的纳税方案,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从以上不难看出,纳税筹划也属于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活动,它是在企业财务管理这个大的环境下进行的,需要遵循企业整体财务管理的要求,为企业最终实现科学合理财务管理而进行的。

1.纳税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最终目的就是在遵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合理高效。

在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实施纳税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策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合理的利用各种优惠政策,从而降低企业整体的经营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收入,使企业的资金流量达到一个科学合理的位置。最终将企业的税收负担降到最低,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最终保证企业顺利正常的发展壮大。企业税收支出不同于其他的支出,税收往往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的经济利益,所以对企业的经营成本有着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企业的各种决策都必须要认真的考虑这一因素的影响,通过企业纳税筹划,可以使企业有效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税收负担,权衡不同决策的不同影响情况下,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发展策略。

2.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常常出现的误区

A.单纯注重个别案例的研究,忽视整体的重要性

在当前许多企业中,往往只是针对某一个项目或者税种进行筹划,而忽略从整体的高度去看问题,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还有的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只是简单的去模仿其他企业的一些方法,根本没有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针对性的筹划方案。此外,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还应该对深层次的动因及原则进行具体研究,否则,只能够完成表面上的文章,根本无法达到实际中的开展和推广。

B.单纯注重效益而忽略经营成本以及其中的风险

有些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把注意力单纯的放在了筹划能够带来的收益上,从而忽视了筹划付出的成本以及筹划风险。单纯从理论上来看,纳税筹划可以针对所有的经济活动,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对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筹划风险和经济可行性都需要进行分析,所以,只有很好的处理好收益和成本之间的关系,才能够顺利的开展纳税筹划。

C.注重表面纳税筹划,忽视一些动态因素的影响

很多企业在确定纳税筹划方案以后,简单的按照方案进行机械的实施过程,对于实施中各种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政策的改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使原本的筹划方案失去了它的效果。此外,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执行情况也对整个筹划方案有着重要的影响。

D.注重理论型的东西,而忽略了实际情况

在一些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对于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考虑不到位,简单的围绕各种法律法规进行筹划方案的制定,从而使得整个方案的理论性充足,但在企业的实际实施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

3.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改进策略

A.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筹划

例如说,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实施后,基本税率调整为25%,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这一实际情况,调整自身的纳税筹划方法。对于税率增加的企业来说,较早确认收入和延缓费用的方法可以明显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另外,我国的增值税实施“消费型”政策以后,对于一些动产的购置,企业应该充分考虑时间影响,充分利用进项税冲抵政策。企业所得税在进行计算时,通常是利用营业利润减去营业过程中的各项开支,最后乘以相应的税率而来,在实际中,企业可以在营业过程中的各项开支中多下功夫,决不出现某一项遗漏的现象,结合企业实际选择最利于企业自身的方案,从而减少税收负担。

B.利用融资方式借助财务杠杆开展纳税筹划

企业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权益方式融资,二是负债方式融资。从财务效益角度考虑,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资本成本的差异,而所得税的存在正是这种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新税法的基本税率33%降低到25%,但负债融资仍能够获得“税收挡板”的好处。如果只考虑税收负担,不考虑企业的最佳资本结构和负债的财务风险,负债筹资所具有的优势在于,企业的借款利息可以在税前作为费用列支,有抵税的效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考虑到企业的最佳资本架构和负债的财务风险后,如何识别负债筹资方式与权益筹资方式的优越性以及不同规模的负债筹资的优缺点?这里以权益资本收益率来作为衡量标准。根据财务杠杆原理,只要企业利息税前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成本率(税前),增加负债额度,提高负债的比重,就会带来权益资金收益水平提高的效应。但是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权益的财务风险及负债筹资成本必然相应增加,以致负债的税前成本超过了利息税前投资收益率,权益资金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额度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必须确定负债的总规模,将负债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即负债筹资所带来的收益要能抵消由于负债筹资比重的增大所带来的财务风险及筹资风险成本的增加。

C.企业分支机构的创建形成的所得税纳税筹划

在新的企业所得税税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进行了统一规定,企业以及取得收入的组织都是纳税人,对于那些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单位应该进行汇总和计算所得税。从这一层面上来讲,企业在创建自己的分支机构时也要进行纳税筹划,并且对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以及其注册地点进行必要的选择。

D.会计政策的选择有利于纳税筹划

所谓会计政策主要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使用的基本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时也要对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必要的筹划,会计政策中也存在很多方面可以实施纳税筹划,比方说,存货计价法、固定资产折旧法、收入确认等等方面。在当前,融资租赁是一种比较流行的实现纳税筹划的方法,在融资租赁的各种费用中,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及安装交付使用后的利息可以不被计入纳税部分,此外,对于租入设备的改良开销,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短于五年时间内摊销,如果是企业自身的设备只会增加纳税部分。因此从这两方面来看,融资租赁更能够很好的起到减轻税收负担的作用。

总之,税收筹划可以促使企业合理安排其经营管理活动,特别是财务管理活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因此,税收筹划不只是在税负上避重就轻,更重要的是通过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有利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增强企业纳税意识,从而促进其社会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陈 斌.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之道.现代企业教育.2007.04

纳税筹划与税务筹划范文5

【关键词】财务管理;企业投资;纳税筹划

企业在投资之前,必须进行投资策划及其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投资决策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投资活动的成败,决策的本质就是一个比较选择的过程。因为方案是多种多样的,决策要对各方案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佳方案。投资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它既是企业诞生的唯一方式,也是企业得以存续和发展的最重要手段。

一、纳税筹划的企业投资规模的选择

根据相关的企业投资理论,项目规模的大小会直接影响企业将来的生产经营规模及生产过程中的纳税水平,反过来,企业的税赋水平也制约着投资规模的确定。首先,投资规模的大小决定纳税人身份的界定。我们知道,增值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它具有普遍征收的特点,适用于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出口商品,及加工、修理修配等领域的各个环节,因此,大部分企业都会遇到缴纳增值税问题。而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差别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指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年应纳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如果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确定的投资规模,使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适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则按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纳税,否则以一般纳税人身份纳税。因此,投资者便可以在分析、比较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赋水平后,对拟定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使其适用低税赋纳税人身份。其次,投资规模继而影响企业纳税的绝对水平。而企业应纳税额现金支付的刚性约束也反过来制约投资规模的确定。一般情况下,规模大,企业的获利能力大,纳税的绝对额也大;规模小,获利能力小,纳税的绝对额也小。依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依托于法定税率和企业账面记载的应税收益额,而不考虑这种账面意义的收益所实际取得的现金流入状况。

但企业纳税行为规范却是,只要体现出账面或会计观念下的应税收益,企业就必须依法及时足额地动用现实的现金予以缴纳,否则会受到税法的严厉制裁,使企业利益遭受极大损害。由此可见,在课税条件下,由于按会计收益计算的应交税额与应交税款按现实现金支付的刚性约束矛盾的客观存在,使企业规模最大化在纳税目标的约束下,并非是最优的。因此,投资者在确定投资规模时,必须充分考虑纳税现金支付的刚性约束,即合理确定纳税目标约束下的投资规模,避免因规模最大化导致税前账面收益极大化,由此发生的纳税现金需求超过企业现金供给,给企业带来诸如声誉受损等不利影响。

结合纳税筹划活动对企业投资规模进行界定,首先要对企业自身营运能力进行分析,即通过对存量投资重组、潜能开发及增量投资优化组合的分析,确定投资的既有能力、潜在能力和追增能力;其次要把握企业外部环境变动情况,利用预测手段来把握经济环境发展态势,决策投资规模的大小;此外,还需要对税前收益最大化的投资规模进行实证分析。投资规模因该趋近于企业营运负荷能力的极限,即投资的追加边际成本等于其边际收益,此时投资规模是适宜而且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规模的确定依据是企业运营能力和外部经济环境,因而必须注意到其动态演进的变化特征。

二、企业投资方式的选择分析

不同的投资方式,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有所不同。投资是企业得以存续和发展的主要手段,对投资主体来说,盈利是投资的主要目的,而所得税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投资决策中所得税筹划就成为了重要的内容。投资在方式上可分为两大类,即直接投资 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形成各种形式的企业,其生产经营成果既要征收流转税,纯收益还要征收企业所得税;间接投资的交易须征收证券交易税(目前仍征收印花税),其收益则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投资的综合评估主要考虑投资回收期、投资的现金流出和现金流入的净现值、项目的内部报酬率等财务指标。我们需要考虑的税收因素主要是指影响这些指标的税收政策。投资者首先要判定其投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应征收的税种、税率以及征收方式等,这一切都将影响企业的税费负担,并因此进一步影响到投资者的税后收益。这需要投资者在估算销售收入的时候必须考虑销售税金及附加,这样才能搞好纳税筹划。比如某企业有A、B两个项目可投资,假设这两个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没有差别,并且预计两个项目投产以后,年含税销售收入均为100万元,外购各种允许扣除项目的含税支出均为90万元。已知A项目产品征收17%的增值税,B项目产品征收5%的营业税。不考虑其他因素,请进行投资决策。

(1)计算A项目税后销售收入净值:

A项目年应纳增值税(万元)

A项目增值税后生产经营所得(万元)

A项目应纳所得税(万元)

A项目税后利润(万元)

(2)计算B项目税后销售收入净值:

B项目年应纳营业税(万元)

B项目营业税后生产经营所得(万元)

B项目应纳所得税(万元)

B项目税后利润(万元)

(3)A、B项目税后利润差额:

A项目与B项目税后利润差额(万元)

通过以上比较可知,由于两个项目的应征税种和税率存在差异,在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A项目将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税后利润,故应该选择A项目。除了流转税外,直接投资更重要的是要考虑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待遇。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定了很多税收优惠待遇,包括税率优惠和税额扣除等方面的优惠,比如设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其他诸如第三产业、“三废”利用企业、“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等都存在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投资者应该在综合考虑目标投资项目的各种税收待遇的基础上,进行项目评估和选择,以期获得最大的投资税后收益。

参考文献:

[1]刘泓.浅析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J].中国外资,2013(04)

纳税筹划与税务筹划范文6

关键词:纳税 筹划 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对税法的能动性运用,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策划活动。一个成功的筹划方案可以为企业实现税收负担最小,这也要求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能制订成功的筹划方案,而且应该是一个最有效的沟通者。沟通能力主要表现在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上。 

纳税筹划人员如何将纳税筹划方案通过自己的沟通技巧获得税务机关认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筹划人员应良好的具备职业道德,严格分清涉税事项、涉税环节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不得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纳入筹划方案,从而避免将纳税筹划引入偷税的歧途,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涉税风险。 

二、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 

在一般人看来,纳税筹划是涉税问题,理所当然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事实上,企业财务工作只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进行正确核算与反映,很多具体业务不是财务单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入手,即在财务处理过程之前,有的甚至应该在业务发生之前,就要知道税收对业务的影响。以上文瑞都国际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实务操作为例,纳税筹划方案整体设计(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财务部门完成,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专题研究通过后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由公司领导统一协调,工程、营销、财务等部门密切配合。 

因此,纳税筹划不能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而是决策、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的统一协调。企业要做好纳税筹划,必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加强业务过程的税收管理,加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按照税法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操作,对各涉税环节统筹规划和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筹划效果。

三、纳税筹划的风险及防范 

纳税筹划风险指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失败的可能性。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不依法纳税的风险。即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处罚;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的风险;三是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税收筹划风险。例如在企业改制、兼并、分设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涉及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现筹划失败的风险;四是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针对纳税筹划可能的风险,企业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纳税筹划风险意识。企业纳税筹划人员通过学习税收政策,可以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既然纳税筹划方案主要来自税收法律政策中对计税依据、纳税人、税率等的不同规定,那么对相关税法全面了解就成为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这种全面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纳税方案的风险,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纳税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可以提高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综合衡量税务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  

2.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纳税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是集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各方面专业知识为一体的组织策划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谋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l办作能力等素质,否则就难以胜任该项工作。 

3.企业管理层充分重视。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管理,这不但要体现在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管理意识中。由十纳税筹划具有特殊目的,其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时刻保持警惕,针对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保持筹划方案适度灵活。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税制、税法、相关政策为了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会不断地调整或改变,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必须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适时更新筹划内容,评价税务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转嫁风险,比较风险与收益,使纳税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收益。 

5.搞好税企关系,加强税企联系。由于税法规定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幅度区间,加之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筹划人员对此很难准确把握。这就要求一方面,纳税筹划人员正确地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正确应用财会知识,另一方面,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使纳税筹划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使纳税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从而避免纳税筹划风险,取得应有的收益。 

随着纳税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纳税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为企业只要有纳税筹划活动,就存在纳税筹划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纳税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