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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考核指标范文1
为确保活动开展,肃宁地税局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对活动组织实施。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深入学习相关重要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对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布署,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到了每名干部职工。同时成立了以县局局长刘新岭任组长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工作部署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股。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综合宣传组、推进督导组、执法督导组。县局围绕任务目标、方法步骤等五方面制定缜密工作方案,并按照四个阶段制定具体工作要求和实施计划。
二、定章建制,强化规范,夯实“体制保障”
肃宁地税局将“干部作风建设年”和“夯实基础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对“干部作风建设年”的重点活动、重要制度及重点推进的工作,对日管工作和阶段性、临时性工作进行梳理,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
一是定章建制促规范。先后制定了《行风违诺追究办法》等八项制度,修订了《肃宁县地税局规章制度汇编》,将行风建设工作及地税工作全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狠抓明晰岗责,强化工作目标机制。将“干部作风建设年”的各项活动、制度及重点推进的工作,逐项分解到每一个人,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自我运行工作机制,大力推动作风建设成效向具体工作转化。
三是狠抓以考促管,强化考核机制。将网上申报率、欠税、发票审验、纳税评估等工作考核指标分配给每位税收管理员,由每位管理员主抓单项指标,制定相应考核指标表,定期进行考核,定期公布、点评,实现与奖惩考核挂钩。
四是狠抓跟踪问效,强化检查督导机制。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随时对单项工作、临时工作进行调整,县局领导向每个干部公布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标准,并建立了《临时工作考核办法》,强化督导,跟踪问效。
五是建立目标跟踪机制。开展“零违纪,零过错,零投诉”为主要内容的创“三零”活动,强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六是狠抓辨症施治,强化问责整改机制。每月根据督导情况,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况通报。对组织不,通过建设五项机制,引导大家严于律己,廉洁从政。
七是建立政务公开机制。将减免税、财产损失审批、公物采购、纳税定额、执法追究等全部进行公示,坚决做到公开透明,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立向纳税人述职述廉长效机制,由纳税人对每名税务干部的践诺和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干部整体素质。
八是建立提醒助廉机制。推出促廉提效“提示卡”制度,向全体干部职工印发有作息时间、值班工作、着装要求、服务标准、六条禁令五项内容提示卡片,并将卡片通过在办公桌摆放和随身携带两种形式对每一名地税干部职工进行岗位提醒和随时提醒,提醒人们依照五项内容具体要求严格做好纳税服务、值班防护、廉洁从税、遵守规章等事宜。
九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定期走访49名社会监督员,积极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向社会各界及纳税人发放邮寄征求意见测评卡的形式,开展“背靠背”咨询活动,向全县范围的纳税人邮寄征求意见信件460份、发放征求意见测评卡1200份。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表》,并在县纪检会阳光网站上全部公开,随时接受机关内部和社会监督。
三、选准环节,强力突破,打造“落实平台”
瞄准七个重点环节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强化思想引导,狠抓学习教育。按照活动计划,组织学习了各级领导重要讲话等相关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警示教育和艰苦朴素教育,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并利用县局网页和自办刊物开辟活动专栏,围绕学习内容、心得体会、活动动态等做好宣传、反馈。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成立有主管领导带队,由办公室及监察室组成的巡回检查督导小组,明确督导检查办法、标准、内容、时间和具体要求,每周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抽查。督导小组分包基层单位,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深入到基层单位,在检查各单位学习阶段各项要求落实情况的同时,对出勤、着装、局容局貌、税收执法、文明服务、学习笔记等方面进行抽查和提问,以全面提高学习活动的效果。三是强化制度规范,狠抓公示问责。根据督导情况,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况通报。对组织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对学习不认真、记录不规范、遵守纪律不严格、转变作风不明显的同志进行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四是强化正面引导,狠抓典型示范。开展了表彰“两先”(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积极用身边先进人物、先进事迹鼓励大家,提高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水平。五是以查促改,狠抓问题剖析。以开展这次活动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开展08年工作“回头看”,认真查找在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纳税服务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并根据队伍现状,着重解决在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我查摆、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把问题查深、查透,全面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目标及计划。六是强化因地制宜,狠抓载体增效。注意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积极“十七个一”活动。七是强化纳税服务整肃地税形象。开展“助难”上门服务、“提醒”上门服务、“开张”上门服务、“跟踪”上门服务。对认定有问题的纳税人,列入重点监督行列,在规定日期内进行约谈,告知相关纳税事项和法律责任,督促其尽快改进,并全过程跟踪纳税人改进情况。日前,已为248户纳税人免税13万元;为7户减免税9万元;为176户新办企业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合款3520元。组织大型宣传7次,深入企业送政策60次,入户300户次,开展税企恳谈会4次,利用手机短信、电话进行纳税提醒3500次,领导下基层调研16次。
作者单位:河北省肃宁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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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考核指标范文2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要采取多种形式传达学习党的十精神,把学习、遵守和维护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督促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党的章程,自觉遵守党的章程,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切实维护和其他党内法规。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发表违背中央、省委和市委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局党组的决定和工作部署不允许打折扣,更不允许推诿。
2、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认真开展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的第14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采取廉政党课、专题辅导、观看电教片、个人自学、试题测试、网络宣传、学习讨论等形式深化教育活动,丰富学习内容,增强学习效果。继续坚持“大宣教”工作格局,重点做好“6+1”项活动,建立健全分层施教机制,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做到廉政文化建设有组织、有教育、有阵地、有活动、有特色。
二、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为重点,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3、着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风建设事关党的形象。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要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无“小事”,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认真贯彻执行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17条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务实创新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及公开制度,倡导“三短一简一俭”,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会议纪律、作息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4、切实加强执行能力建设。围绕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现代化特大城市目标定位,高质量编制新区规划,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突出提质增效重点,严格执行《市规划局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程》,有效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强化政务督办,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联系群众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学习十、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提供优良作风保障,凝心聚力谋发展,真抓实干创业绩。
三、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5、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进一步细化责任指标,完善“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敢于担当,树立廉政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对自己所分管范围内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完善责任考核、严肃追究责任。认真开展对新任干部和新招录公务员的廉政教育和廉政知识测试。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健全和规范干部廉政档案管理。
6、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治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察、改革、纠风、惩治等惩防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反馈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市规划局廉政风险防控》规定,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坚持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力度统一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消除滋生腐败的病菌,为特大城市建设凝聚力量、保驾护航。
四、以创建机关服务品牌为重点,大力推动机关效能建设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范文3
6月8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各市和省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之后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具体安排部署了《试行办法》的落实工作。6月18日,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电视电话会议,并制定了《关于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用新的标尺考核干部实绩、衡量发展成果、引领发展方向,县委、县政府在认真总结以往各项考核的做法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照省、市《试行办法》,紧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初步制定了《关于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确定了考核指标体系,很快将印发全县各级各部门。
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是落实中央《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最终目的是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把考核工作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引导和激励广大领导干部把精力集中到干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督促干部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起说实话、办实事、抓落实、求实效的良好风气。说到底,就是为了把县第十六次党代会和县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努力实现突破发展、构建和谐山阳的各项奋斗目标。
这次全县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考核方法的确定、考核结果的评定与运用,一方面是按照市委、市政府今年下达给我县的考核指标确定的,另一方面又充分考虑了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并且紧贴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工作的实际。这次提出的全县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乡镇分为经济工作和党的建设两大类、15项指标,县直部门分为工作任务完成和班子队伍建设两大类、10项指标,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一个乡镇、一个部门的工作情况,总体上看是科学可行的,是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当然,考核指标的确定,可能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改进。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四点:
第一,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必须从现在做起。县委、县政府《试行办法》下发后,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尽快制定具体措施,层层分解任务,逐项细化指标。要夯实各级干部的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要求,提出质量标准,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干事,确保各项指标落到基层,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必须增强紧迫感。我们山阳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经济总量小、农业基础脆弱、工业科技含量低、财政困难、贫困人口多、农民增收缓慢、就业压力大等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突出,横向比发展还很滞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始终是我们各级干部的首要任务。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全县要实现“四个翻番”、“五个突破”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全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必须达到15%以上,可以说我们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压力很大。这就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工作的思路再清一些、责任再实一些、力度再大一些、措施再硬一些,不断完善发展思路,改进发展方式,真正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突破发展,真正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富裕人民。
第三,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必须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切实转变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扑下身子抓工作,深入实际干实事,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解决一个一个问题、克服一个一个困难、完成一项一项任务上,要咬定青山不放松,横下决心,舍得出力,不达目标,决不放手;要坚决杜绝心浮气躁、工作漂浮的现象,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搞短期行为,努力在全县兴起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把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一件一件地落到实处。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范文4
一、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人才高地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发挥人才网的平台作用,加强网上人才交流洽谈。*中心人才网经过几年的运作,已成为一个功能完善的专业人才网站,成为我局的对外服务网络窗口。网站每日浏览量与日俱增,平均为13000左右,最高时达到24000。网上人才交流、网上人才论坛等均运作良好。
(二)落实人才政策,优化人才环境。制定了《*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认真做好高层次引进人才易地安家补助费的兑现工作,兑现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易地安家补助费48万元。草拟了《关于开展*区第一届“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非公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了《*区首期人才公寓安置销售管理办法》,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开发150套人才公寓用于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
(三)突出引才重点,大力引进急需人才。一是继续开展赴外地引进人才招聘活动。4月21日,我区组织了31家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赴武汉参加大型人才招聘会,提供岗位1280个,接待应聘人员约4000人,达成初步意向1228人,其中高层次人才52人,本科932人,大中专及初级职称244人;12月1日组织了26家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赴**参加大型人才招聘会,接待应聘人员约4867人,达成初步意向1980人,其中硕士或副高以上21人,本科或中级以上439人,大中专及初级职称1520人。二是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本地人才交流工作。2月25-27日,举办了“九洲之约”春季大型综合人才交流会和春季人才招聘月活动,共有203家企事业单位参加,提供岗位4600个,进场应聘人员约万余人,达成意向近1000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1月4日,举办了秋季大型人才交流会。20*年*中心区人才市场共举办48场人才招聘集市,进场单位约2400家次,市场氛围进一步活跃。三是切实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高校毕业生落户、就业见习、自主创业等各项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6月9日组织了星星、杰克、海翔等7家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组成*招聘分团,赴*参加20*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共提供岗位248个,接待应聘人员约4000人,达成初步意向202人,其中硕士12人,本科132人,大中专毕业生58人。四是认真做好20*年度高校研究生来椒社会实践工作。20*年有5名*大学研究生到宝石、知青化工、区科协等5家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同济大学等高校的研究生也陆续来我区参加社会实践。五是协助企业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工作。协助海正集团完成新引进4名博士后科研项目的审查,帮助海翔药业集团开展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工作。海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建站以来共引进博士11名,开发了生物制药、化学合成、环境保护等技术创新项目,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四)狠抓育才环节,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更新知识课程培训考核工作。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和资格审查工作,共有24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评审。完成二级建造师、职业药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计算机软件师、经济师等15类1000多人报名考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的人员的考试录用和上岗培训工作,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共招聘39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多管齐下,多策并举,不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20*年组织培训或推荐到市里进行培训的高技能人才共有852名,其中技师182名,高级工670名。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人事工作稳步推进
(一)认真开展行政职能归并工作,完成了区级机关行政审批科的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区级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实现区级机关行政审批统一集中办理,职能归并,我们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区级机关行政审批科的审核审批工作,完成了全区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24个行政审批科的审核工作,并提交区编委会讨论发文实施。
(二)制定出台了《*区公务员绩效评估细则》,大力强化公务员能力建设。采取机关内部评价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相衔接,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试行公务员绩效评估制度。着重在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办事效率、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综合评估公务员的工作效能和工作业绩。通过开展公务员绩效评估工作,充分调动了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了行政环境,增强了服务意识,推动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迈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认真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和年度考核、培训等相关工作。经严格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相关程序,新录用了18名公务员。组织开展了对9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招考工作。同时,做好了全区行政机关、部分参依照事业单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全区共有164家事业单位,5986名事业单位人员参加考核,其中优秀834名,合格5*6名,不合格8名,未定等次58名。组织全区45周岁以下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基础课《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等6门课程的培训和考试。
(四)扎实做好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工作。按照控制总量、规范清理、人才派遣、合同管理的原则,严肃编制纪律,从严控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数量,对全区404个机关事业单位现有4985名编制外劳动合同人员核定了编外总量。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规范以及合同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等人员进行清理。对继续留用人员,一般采取人才(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避免了可能引起的法律纠纷。
(五)积极做好事业单位分类认定和人员聘用改革的相关工作,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调整、规范、发展、搞活的原则,实行政事、事企分开,从严掌握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的数量,大力发展公益性事业,合理界定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等四类事业单位的性质。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年检率达100%。举办了2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共培训了230人,培训率达92%。切实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好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把关、协调、监督”作用,严控机构人员膨胀。
(六)认真做好部分企业干部和企业退休干部的解困和稳定工作。20*年共发放了特困救助金4.1万元,24位企业干部得到了救助,209人次的企业退休干部和企业干部领取了51万元的住院医疗补助金。同时,做好部分企业干部的稳定工作,按照稳得住、控得牢、不上访、不集会、不游行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十七大”、省党代会、省市区“两会”、和“五一”、“十一”期间的社会稳定。
(七)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工资福利政策。一是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清理工作的指示精神,与区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清理的各项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企业工挂清算工作,共清算企业20家。三是及时完成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调查工作,为全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基础数据。
三、扎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就业局势继续保持稳定
(一)积极挖掘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为目标,以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为依托,坚持市场就业与政策帮扶就业相结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建立“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同时,积极组织举办就业再就业洽谈会,帮助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实现再就业。3月7日,与市工商部门联合举办了春季就业再就业推介会,与会用人单位42家,提供再就业岗位1800个,共有569人签订再就业意向书。4月18日和11月10日,在东方红广场和中心区人才市场先后召开了全区就业困难人员暨被征地农民就业再就业推介会,共有128家企业推出再就业岗位6418个,机关事业企业后勤勤杂岗位和公益性岗位71个,汽车驾驶技术免费培训名额130个。3600名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参加洽谈,达成初步意向2426人。20*年全区城镇净增就业人数7828人,完成考核指标的115%,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121人,完成考核指标的130%,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86人,完成区考核指标的1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就业局势保持了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
(二)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失业人员和外省来椒务工农民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针对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者普遍存在的素质低、缺乏技术特长的现状,我局通过深入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服务,切实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和外省来椒务工农民的就业技能,为他们尽早走上就业再就业之路助了一臂之力。20*年共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3726人。同时,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宣传和执法力度,认真开展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开设手机维修和销售、车床等职业技术资格培训项目,努力使技术工种从业人员都基本做到持证上岗。6月份,我局根据电力部门汽车驾驶人员集中,但持证率偏低的实际情况,组织*区电力公司的60名汽车驾驶员开展持证上岗培训。20*年我区共颁发《职业资格证书》7656本,涉及计算机系统操作、保健按摩、维修电工、烹调、美容师等17个工种。
(三)大力培育和发展公共职业介绍市场,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就业服务功能,逐步改善就业服务条件,努力形成高效诚信的“一站式”就业服务流程。区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开业一年来,已为13500余名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人员提供了各种免费的就业服务。
四、完善社会保障功能,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的通知》和《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落实了软件开发和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按照统一征缴机构、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的原则,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业务,实现统一征缴,统一申报,统一变更,分别支付,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
(二)大力推进养老保险扩面进程。加大宣传力度,深入非公企业和街道、社区,积极向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宣传社保政策。20*年全区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9114人,完成考核指标的157.1%,参保总人数达84525人。
(三)加大医疗保险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险的审核稽查制度。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到医院、定点机构和定点药店走访抽查。设立举报电话,在全区的23个定点机构和定点药店张贴醒目的举报电话指示牌,对举报事项及时予以核实、查处。20*年共稽核定点医疗机构40余家次,查处并严肃处理了2家定点医院冒名使用医保卡的违规行为。20*年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7026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27.7%,参保总人数达64673人。
(四)积极推进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工作,做好工伤认定等相关工作。“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员69000人”是2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我局紧紧抓住工伤保险扩面这个关键环节,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提交区政府正式发文实施。同时,以社会保险费“五险合征”启动为契机,以股份、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为扩面重点,切实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伤保险覆盖面。20*年全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69818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101.2%,参保总人数已达到121021人。20*年共办理工伤认定案件1149起,处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257人。与此同时,稳步扩大失业、生育保险覆盖范围,20*年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1237人,完成市里下达年度考核指标的175.58%,参保总人数达到60455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620人。
(五)全力做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20*年省里作出了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两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的重大决策,市政府也将其列入20*年为民办实事之一。通过详细摸底,反复研究,我局于8月份全面启动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物理体检、三大常规、B超、心电图和胸透等体检项目。20*年已完成体检8119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116%。
(六)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市政府20*年度为民办实事之一。我们根据*城镇居民的实际,按照“三个坚持”的原则,坚持制度全覆盖,坚持基本保障,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对所有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其他城镇居民作出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着重解决城镇居民的大病住院风险。在深入调研,多方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通知》,并逐步推开实施。
(七)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内容,实行社会化养老金发放。目前,我区14176名企业退休人员中,有12214名纳入街道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86.16%。同时,社区还承担了开展对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20*年我局为企业干部和职工办理正常退休760人,办理干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因工提前退休共128人。
五、加大劳动管理监察力度,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以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年共立案489件,结案488件,主动监察各类用人单位941家,涉及职工人数43149人(其中农民工33178人),为1067名劳动者追回应得工资、挽回经济损失达231.58万元,查获童工13名,行政处罚立案37件,处罚金额26.18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局还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一)开展劳动保障“春雨”、“春雷”行动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去年年底至今年2月15日,我局组织开展了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春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395家,涉及劳动者25769人,其中农民工22750人,解决拖欠工资284人,其中农民工239人,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71.87万元,其中农民工64.015万元,查获童工1人,行政处罚5000元,限期整改指定书11份,办理政府直线电话5件。今年4至5月份开展了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春雷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000余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询问通知书1份,行政处罚6件,行政处罚入库2.69万元。7月5日至8月28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明电[20*]28号文件精神,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我区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秩序。7月中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的小矿山、小砖窑、小作坊、无照无证的个体工商户、劳动用工不规范的用人单位以及非法使用童工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在小作坊和加工行业上进行深挖深查,对非法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进行了重拳打击。
(二)加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将劳资关系纳入法制化轨道。实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制度,20*年书面审查企业家数达到3360家,完成年度目标的127.8%。同时,进一步强化劳动合同管理。
(三)认真做好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以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恢复20周年系列宣传咨询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20*年共接受各类申诉211件,作出不予受理25件,正式立案186件,处理190件,裁决32件,调解144件,撤诉14件,受案率达100%,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39.98万多元,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范文5
一、科室(单位)绩效管理考核
1、绩效管理考核主要内容和考核方式
(1)、职能工作(60分)。2016年绩效考核指标注重关键节点,结合工作的难易程度,坚持跳一跳够得到的要求。考核由职能科室根据各科室(单位)职能工作目标任务,按季度对科室(单位)职能工作进度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即时扣分,年终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统计得分。
(2)、管理工作(20分)。按照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严守道德纪律、保持清正廉洁等五个方面16项内容,设置24个考核评分点进行标准化管理。管理工作指标参照局效能办统一设置(见附件)。根据上级检查通报和职能部门平时检查、抽查结果进行考核打分。
(3)、民主测评(20分)。由分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科室(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按照工作实绩、内部管理、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4个指标进行。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每项为25分,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测评结果。
2、考核结果运用及先进单位评比
先进单位评比最终得分计算方法:职能工作考核得分+管理工作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绩效管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达标(70-79分)、诫勉(69以下分)4个等次,科室(单位)人员发生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等情况的,当年度科室(单位)绩效评估结果降低二个等次,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及明查暗访查到被媒体曝光属实的,绩效评估结果降低一个等次。先进科室(单位)从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中依次产生;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认定负主要责任以及有弄虚作假,以及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未能完成的,考核结果在诫勉等次的,责成写出分析报告,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二、干部职工个人量化考核
作风建设考核指标范文6
在资讯发达、思维多元的今天,精神文明建设对一支队伍思想的统一、境界的提升、胸怀的扩展、共同价值观和共同愿景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市局精心提炼出的“忠诚、敬业、责任、敬畏、廉洁” 核心价值理念,能够进一步推进地税文化建设,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提升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地税事业和谐发展。而在这是十字箴言中“责任”体现得尤为重要。
一、责任意识的基本内涵
责任是一种能力,又远胜于能力,责任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品格。所谓的责任意识,就是清楚明了地知道什么是责任,并自觉、认真地履行社会职责和参加社会活动过程中责任,把责任转化到行动中去的心理特征。
地税干部的责任意识是融政治、经济、文化、道德、伦理于一体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领导责任、职业责任、社会责任、人本责任。领导责任概括来讲是指处于领导地位的领导者和领导班子在决策方面做到正确决策和科学决策:在用人方面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组织协调方面做到统揽全局、各方兼顾,在谋求发展方面做到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职业责任概括来讲是指地税干部执法为民、聚财为国,做到清廉治税,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忧。社会责任是指地税干部把本职工作与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联系起来,使其协调发展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和为经济发展服务上。人本责任是指地税干部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所要求承担的基本责任,要恪守做人的道理,不仅要对他人和社会负责,还必须对自己负责,以保证个人的发展。
二、地税部门强化责任意识的重要性
责任意识的弱化甚至缺失是导致目前地税工作诸多矛盾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强化责任意识是改进地税机关作风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地税形象的必要手段。
(一)强化责任意识是改进地税工作的基本要求。众所周知,现代民主政治是一种责任政治,没有责任意识,根本就不会有民主政治。只有确立了政治责任,并建立了相应的权力约束机制,政府的权力才具有权威性和感召力。因此,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负责任的地税部门,是当前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而地税部门的高效率和责任感,有赖于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作风。地税干部作为依法行使国家税收权力,执行税收公务的人员,在社会生活中负有特殊的使命,是国家税收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地税干部的各种行政行为不仅仅是个人行为,而是直接代表国家和政府,他们的言行对整个社会都会产生导向作用。地税干部能否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做好各项地税工作,关键就在于地税干部是否具备责任感和使命感,克尽职守,忠诚为民。
(二)强化责任意识是推动地税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地税机关的工作作风是地税工作本质和宗旨的外在表现,也是社会各界评价地税的重要标准。作风建设事关地税形象,影响到地税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关系到地税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的进退成败。而地税的作风是其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等具体表现出来的。因此,抓作风建设首要的问题是抓人的作风建设。地税干部的素质,能力和操守如何,直接影响着地税部门的工作效果。客观上讲,目前纳税人对税务部门作风的意见主要是对税务干部的作风不满。而地税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上之所以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追根寻源则在于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弱化。据此,转变地税作风的核心在于强化责任意识,必须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伦理教育,提高其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自律意识。通过制度建设和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其法纪意识,规范其工作行为和工作方式,提高其权力责任意识,从而使政府工作人员形成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良好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推动地税机关作风的改进,切实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责任型地税。
(三)强化责任意识是改善征纳关系的有效手段。地税部门不但肩负着依法为国聚财的神圣职责,同时承担着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责任。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就是说,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不仅仅是地税部门的工作宗旨,而且是法律赋予地税部门和其干部的职责和义务。然而在现实中确有一些地税部门忘记了自己的责任,背离了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损害了地税的形象,恶化了征纳关系。因此,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地税干部的责任,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和为纳税人服务的责任意识,把为民执政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切实为广大纳税人的根本利益而禅精竭虑,忠于职守,那么就会赢得社会各界的信赖和支持,地税部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就会得到改善和加强,地税工作才能更有效率,地税事业才能得到永续发展。
三、强化地税干部责任意识的对策
在新形势下,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地税干部责任意识弱化的问题,必须标本兼治,在正确把握新时期作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确定一些基本对策以强化地税干部的责任意识。
(一)强化地税干部的自律意识。所谓自律即自我约束,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税收工作制度。具体说,就是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要求自己。自重,就是要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地位和肩负的责任,认识到自己所掌握的权力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要把为国家工作和为纳税人服务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省,就是要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国家和纳税人的期望,认真查找不足,看看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有没有与自己身份不符的言行,与国家和纳税人的要求距离有多远,在知不足中求奋进;自警,就是自我警示,经常检点自己的生活,反思他人堕落的教训,始终保持一种如履薄冰的心态,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自励,就是要志趣高远,以身作则,处高位而不贪,处平凡而不移,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小节,始终保持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因此,强化地税干部的责任意识,首先必须增强其自律意识。同时,自律意识不是天生的,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培养。因此,要加强对地税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伦理教育,特别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对地税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通过思想教育培育其自律意识,使其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常行利民之事,为党和人民的利益鞠躬尽瘁。
(二)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化意识,自律是关键,制度是保证。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的,对于那些缺少自律或自律不严的人来说,制度约束 尤为重要。制度约束的意义在于告诫人们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事实说明,只有把地税干部的道德和工作规范、准则、要求以及相应的评价,奖励措施等同制度的形式一样固定下来,贯彻下去,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地税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责任意识。因此,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自律承诺制度,业绩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形成即具活力又具约束力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体制,为提高地税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责任意识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