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包队伍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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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专业分包队伍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总承包企业;分包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目前,伴随国家建设日新月异的发展,工程建设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这就造成建筑业市场普遍存在不规范行为,如:建设单位为降低造价和运营成本普遍采用垫资、压低造价和拖欠工程款等行为,使得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低。分包企业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其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来降低工程成本和规避风险成为分包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建筑业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形式。随着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持续加剧,这种理想的组织结构形式由于受建设方、房地产开发商垫资、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不规范市场行为的影响,束缚了专业施工企业的发展,使这种理想的组织结构形式未能起到预期的理想效果。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选用大量的外部劳务队伍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会越来越多,如何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已成为众多施工企业面临的一项共同课题,尤其在工程劳务分包管理上,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降低分包成本,是当前施工企业亟待解决的一项难题,我们必须在如何建立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机制上进行探索,并在实践中形成一些管理制度。

一、如何优选施工队伍

1.施工队伍的选择上明确标准。

规定选用分包队伍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必须满足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竞标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接公司的工程项目分包任务。

2.实行竞标制度。

建立工程分包评标小组,以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评标结果的真实有效,对新上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队伍,根据中标工程特点及总包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在总包单位所掌握的合格分包商中进行筛选,选出3~5家分包队伍对其发出邀请,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上报标书,通过评标小组人员的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中标的分包队伍。

3.坚持标准,不受干扰,集体审定。

总包单位评标小组成员应认真对投标企业资质、施工业绩和标书进行评定,按照“择优选用”的原则。首先看他们的业绩、信誉、能力,综合素质是第一位的,从好中再选优,报价并不是最主要的标准。参加评标的人员背靠背地对分包队伍进行打分,最后集体评议确定。实践中,分包队伍招标会受到一些来自内部或是外部的干扰并不奇怪,但只要坚持标准,控制质量,对不合格的队伍,关系再好也不招用。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好的履行合同,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

二、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由于工程承包市场竞争激烈,业主处于主动地位,我们承包方很难得到公平、公正,更不奢望对我们明显有利的合同。这就要求我们将项目管理的重点放在分包合同的管理上,通过加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从而减少合同纠纷的产生。分包人由于急于签定合同从而放松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对合同条款未作详细推敲,如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量的计算方式及工程款的支付,工期和安全的规定,各种验收和保修责任、违约责任及违约后的索赔费用等等,特别是违约责任及索赔依据,这样直接导致了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要求分包人就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因素,将其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总包单位应加强对经济索赔的条款的研究和其使用技巧等措施来“扬长避短”取得我们应得的利润。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合同确定了工程施工的总体和详细的目标,而工程施工是在履行合同,实现合同中所承诺的目标,因此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来保证合同的实施。

1. 实行专人专管制度。

项目部设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并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合同管理队伍。

2.强化制度管理。

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队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健全劳务分包合同内容。

总包单位与分包队签订分包合同,要做到“全、细、实”。所谓全,就是合同中的分包内容要全;细,就是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子目要细,不能缺项,漏项;实,就是合同中对分包队的要求要实事求是,便于操作。明确分包内容及其承包范围,特别要注明现场内不发生其它用工,各种迎检用工及文明施工均包含在其价格内,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的降低人工费的支出。

4.提高分包队伍管理能力。

分包队应培育适应市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专业化施工能力是分包企业逐步进化为专业施工企业的必由之路,但是,就目前建筑市场分包队伍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职工素质还远远不适应市场竞争力的要求,差距甚远。总包企业必须花大力气加强对分包队伍实行全方位管理,督促帮助分包队提高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实现总包方项目管理目标提供保证。

5.加强施工现场跟踪管理。

总包项目部要配备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对口管理,对分包队的施工过程要跟踪检查、监督。

6.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

总包项目部要每天检查掌握分包队人员进场情况、施工进度、流程安排、质量控制、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工期拖延,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分包企业用工管理。

分包企业必须向总包项目部报送进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每一进场人员必须与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书并经过三级教育且持证上岗,持证率必须达65%,特殊工种持证率必须达100%。在日常工作中,要不定期开展用工检查,监督分包企业实行 “月清月结”制度,严格按规定发放工人工资,杜绝劳资纠纷上访事件的发生。

8.加强分包结算管理,杜绝现场清工的发生。

分包人为了承接工程往往压低报价,但在结算时要求项目为其出具清工明细来增加分包人利润。这就要求总包单位项目部应提高意识,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及相关施工协议,在合同签订之前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用工,将其融入合同或协议中。如确有合同以外用工,项目应派专人记录分包人每天的出勤人数计出勤时间,以便结算时做到“有理有据”。

四、施工过程中分包管理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施工质量不符合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

在合同中已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创优目标,施工前总包方已作技术交底,但分包队质量意识淡薄,操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策:加强动态检查,研究质量缺陷,分析原因,指定改进计划,下达整改通知单,对照合同要求和质量管理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实施和监督劳务队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进入下步施工。

2.施工现场劳动力影响。

劳动力不足,各工种配合施工方法不当,造成工期滞后。对策:及时与分包队沟通,限期增加劳动力,并督促实施,协助分包队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流程,并作出弥补工期承诺和措施。总包方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实施奖罚措施,确保工期。

3.分包方无安全意识。

分包队安全意识淡薄,盲目施工,违规操作,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线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等,造成诸多安全隐患。对策: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脚手架搭设拆除、塔吊安装拆卸、现场安全防护等重点项目施工要有专项施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现场专职安全员要跟踪检查、监督,对特殊工种无证上岗人员要督促分包队加大培训投入或调整作业人员,对不戴安全帽和不系安全带的工人要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手段,强制督促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施工交点处扯皮现象。

分包队逃避自身义务,主体施工与装修施工未完工作量交点扯皮。对策:对照合同,分清责任,对应完成施工的一方不愿承担责任,总包方有权将未完工作量另派员施工,其费用在未完工作量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分包队大局观念淡薄。

分包队大局观念淡薄,只顾强调自身管理,并且总是内敛的,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对策:对照合同中要求分包队承担并服从配合总包工作义务条款,现场管理采取奖罚措施,以强制性手段强化劳务队主动配合,服从总包管理的行为,弱化分包队内敛行为,以文件和教育形式提高分包队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6.分包队管理能力不足。

分包队内部管理不力,造成施工现场材料浪费,丢失现象严重。对策:工程分包合同中有明确条款,工程所用材料由总包方供应至现场,分包队实行限额领料,超耗自负,节约有奖,工程竣工盘点后,对分包队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总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也不可忽视材料的管理,一是加强教育,制止工人操作过程中的材料浪费现象,二是加强值班保卫人员教育,协助分包队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材料损失。

五、对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展望。

随着市场开放性程度的提高,国外投资商和承包商的进入,建筑行业的政策、法律、法规逐渐国际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筑业专业分包体系,优化分包结构,将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需要,将会逐步促进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分包企业的发展。不善管理,不求发展,单凭有人就能承接工程分包任务低劣素质的劳务分包队伍将会逐步被市场淘汰。

随着市场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总承包企业将走专业管理的道路,总包对专业分包的依赖度进一步增加,更多的施工任务要寻找专业化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和利润率

专业分包队伍管理办法范文2

2020年度,本人立足本职,尽职尽责,各项分管和负责工作开展较好,经营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本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业、从政,既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项目的发展。在平常工作中,坚决的贯彻各项方针,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密切联系员工,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现对本人2020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管理创效为依托,强化规章制度建设

以提高效益为中心,抓好承建工程、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认真执行建造合同准则及细则,建立建造合同管理的动态机制,完善建造合同准则执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推行全面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精益化管理水平。项目部结合管理创效年活动在成本控制方面下大力气进行控制,初步形成了以项目前期测算、每月材料核销、每季度成本分析的成本控制模式。

1、狠抓合同管理,降低项目部经营风险

抓好合同管理,提高项目运营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一是要提高项目部对业主的合同管理、结算管理、调概和索赔(补偿)管理水平,特别是要抓好工程计量、变更、调概和调差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认真做好工程变更的取证、调概、索赔和结算工作。妥善把握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对金额不是很高、不足以影响整个项目最终经营结果的问题应及时争取在过程中分散处理,对涉及面较大、有一定规模、对项目最终经营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可争取集中处理。增强合同风险意识,建立合同风险监控机制。

二是要完善项目管理策划制度。各类施工及管理项目均应纳入项目管理策划制度中来,做好各类项目开工前的全面流程梳理和风险评价工作,包括施工方案的讨论确定、经济技术对比分析、施工作业面质量、安全交底、施工生产的组织规划、施工队伍的资源准备、施工过程中可预见的其它重点、难点分析等,各部门紧密配合、把好每个环节、层层落实,消除由于准备或估计不足带来的过程风险,从而加强成本管理,在成本控制上体现精益化。

三是项目部要优化配置社会资源、统筹安排好项目部资源,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盘活项目部的各类存量资产。

四是要认真分析、专人负责、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及时清理已发生、未能及时办理结算的项目,要重点清理已完工未结算、已发生工程变更未理赔、已发生工程成本增加未补偿的项目。

五是要从项目部管理的每个职能部室、每个环节层层落实责任风险,从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资源、资金、成本、劳资等各方面查找潜在风险,分析造成风险存在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和改进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强化风险意识。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已完单元工程项目的验收、结算管理力度,规范单元工程验收的现场管理、完工工程量签证资料、完工结算清理等环节的闭合工作,缩短资金回笼周期,促进后续生产。

七是要通过分公司、公司平台了解、研究其他项目取得成功管理经验的管理方法,对比项目部管理及时进行总结、研究、提升。

2、项目前期测算

项目部开工后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项目部审核后的施工方案等对项目部总体进行了测算,找出了盈亏平衡点,并且在测算中根据单价组成确定了分包思路、分包模式和分包单价。同时在测算的同时找出了有利于和不利于项目部的施工项目,并根据项目的特点着重制定了后期的施工变更的方向。对不利单价进行变更使其变为有利单价。

3、材料核销

项目部对各施工队伍、拌合站进行每月一次的材料核销,这不仅查找出了各施工队和拌合站在材料使用上的节超情况,找出了存在的原因,并且通过对超耗材料的扣款和拌合站的绩效考核使得项目部的材料用量处于受控状态,加大了节约减少了浪费。

4、开展经济活动分析

项目部每季度都会进行一次全面的经济活动分析会,使得每季度项目部的盈亏情况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出来,并且对每项的亏算情况进行逐一的排查和说明,这样不仅给项目领导的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也给项目部全体员工在思想上建立了一种成本意识。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 狠抓工程分包管理,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水平

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目标,促进项目部的精益化管理。

一是要完善合格分包商准入制度、违约清退制度,建立分包商现场负责人登记制度,建立分包商履约评价制度。

二是要根据股份公司、公司、分公司的分包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项目部分包管理办法及分包合同范本,进一步完善分包工程招标管理规定,规范分包工程招标制度,选择信誉好、能力强、业绩优的分包商进入分包市场。

三是要积极探索创新工程分包和利用社会资源的新模式,制定分包工程管理规划,建立、培育一批优秀的分包商资源,构建更长远、更牢靠和更高层面的战略合作关系。

四是要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从分包队伍引进、合同谈判、签订、合同交底、履约检查等全过程严格按分公司、公司及项目部的分包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对分包队伍的资源、技术管理力量的考察和监督,通过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的考核提高分包队伍的施工生产效率,注重项目部职能部门对分包队伍的现场管控能力和协调服务意识,增强分包队伍的履约能力,努力为分公司、公司培养信誉良好、实力强的战略协作伙伴。

7、项目部引用的劳务

项目部引用的劳务由与项目部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具有劳务输出资质的劳务输出公司派遣,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由劳务派遣公司委托项目部按月发放,各项保险由项目部代扣代缴。

项目部对各架子队的劳务人员实行严格的进退场制度,强化入场教育、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教育培训和岗位证办理等工作,并督促各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进场后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办理上岗证等相关证件,强化劳务人员日常管理。

8、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率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避免因拖欠工资发生劳务纠纷,项目部在分包协议中约定了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条款,并按协作队伍结算产值的1.5%扣留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过程中项目部除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加强控制外,还严格了工资保证金返还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并安排项目部财务部、合同部、综合办的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各架子队农民工的工资是否足额发放每一个农民工兄弟手中及调查等工作。

9、规范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促进项目精益化管理

按照工程局有限公司和分公司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使其运行规范,促进项目精益化管理。项目部通过文件《关于成立贵广铁路第二项目部建造合同领导小组的通知》(路桥贵广铁指二项目[2009]143号)成立了建造合同领导小组,并将财务部设立为执行办公室,同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且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根据建造合同准则实施及细则的要求,建立财务预算和报告制度。二是完善项目部预算、定期组织成本分析,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的预测进行动态管理与调整。三是提高测算水平,确保工程项目合同收入、合同成本的合理预计。四是要完善对于操纵建造合同收入、合同成本产生的人为利润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严肃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利润的确定。

二、强化学习,拓展领域,提高专业技能和自身素质

经营管理工作是一项繁琐的工作,作为项目部总经济师的我更要做到纵观大局、统筹兼顾,每一项工作都要高标准严要求。在工作中,我以身作则,通过自身的模范作用,带领分管部门内职员在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还要求他们积极学习新知识,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2010年度,通过我和分管部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标段有关经营管理、物资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都高效高质完成且无一差错,保证了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提高法律事务的体系建设

针对项目部梅岭隧道出口施工队伍野蛮施工,质量安全达不到施工要求,且占据工作面耽误整个项目部生产经营的恶劣时间,项目部合理运用法律手段起诉影响项目施工的云南恒宏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通过先予执行的法律方法收回了营地及工作面,保证了施工进度及整体生产计划。

在保证进度的同时,增强了法律风险的知识,并通过沟通学习,培养了一批了解法律程序,熟悉风险控制并能制约不良分子及恶性事件处理的人才,加强了后备人才的锻炼。

3、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项目部高度重视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部原有的考核制度进行了两次修订,先后试行了360度满意度评价及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的方法,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最终确定了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沟通满意评价为主的考核方法。在考核过程中针对项目部施工特点执行前后方区别对待的考核方法,从而避免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同吃饭”的情况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专业分包队伍管理办法范文3

关键词:合作共赢 人本管理 工资代付 文化引领

要管理协作队伍,用好民工兄弟,必须要在管理理念、用工思路等方面提高认识。

1 必须清醒认识农民工队伍的性质及特点

农民工及其组织作为项目施工中作业层主要组成部分的现实状况将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我们应重视对农民工队伍的研究,抓住规律、为我所用。从本质上来讲,大部分农民工队伍较为松散,具有临时性、动态性、裙带性、地域性、趋利性的特点。农民工队伍在不断成长壮大,表现出了技能化、专业化、企业化的趋势,一些队伍已经实现了质的飞跃,成为颇具实力的专业及劳务公司。但总体看,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弱,易盲从;同时由于农民工队伍中存在着相互挂靠、多层分包等不规范管理,可控性较差。

2 必须树立互助双赢的理念

中央倡导和谐发展,对农民工问题高度关注,出台各种政策保护其权益,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已经落实到了建筑市场;其次,以农民工为主的协作队伍已经成为绝大多数施工企业作业层的主要力量,已经成为了工程施工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次,随着基础建设的持续发展,一些协作队伍的实力也在逐渐增强,市场的供求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好的协作队伍更是十分抢手。这就需要我们从思想深处把协作队伍真正当成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力量,把协作队伍定位为合作者而不只是被管理者,让职工与农民工共同受益。

3 必须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3.1 在协作队伍考察方面应深入细致。在外协队伍的选择方面,除了应严格落实以公司为主、项目部参与机制和市场准入机制和招(议)标程序外,对初次合作的协作队伍还应进行多方调查和实地考察,不能只听介绍,必须到驻地考察其实力,包括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资金等情况;通过对施工项目的业主、监理等不同侧面、不同渠道调查协作队伍的施工实力、资信、业绩,做好充分论证。公司应定期对协作队伍进行动态性考核,制定科学的评价办法,对协作队伍资信、施工能力、民工工资发放等履约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给协作队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

3.2 在协作队伍选择方面应以我为主、兼顾各方。必须审慎处理有关各方介绍协作队伍的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过多方考察和实地调查后认为确有实力的,我们可以选择;经过具体合作证明可用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还有一些协作队伍只是空壳公司或是实力很差的松散队伍就应当婉拒,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以情感人,把协作队伍的选用放到事关项目成败的高度,耐心沟通、争取主动,始终做到以我为主、实现多赢。

3.3 在协作队伍管控方面必须抓住四个关键

①应及时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要克服困难,坚持“先签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签订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一定要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条文,做好合同的文本处理,使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避相关风险;要力争采用专业分包、工序分包或劳务分包的方式签订合同,禁止与自然人(包工头)、无资质的建筑队等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次分包、层层分包、肢解合同。其次,要解决好合同严密性问题。合同宜采用标准文本,合同内容要字斟句酌、反复推敲,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以免后患;要落实合同的评审制度,严肃对待和运用评审结果。

②应控制好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责无旁贷。很多问题的发生就在于协作队伍从农民工工费上做手脚,并把责任转嫁给企业。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把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为此,要建立农民工实名制档案,采用全过程控制发放制、项目部制、个人签收制等举措,确保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农民工手中,形成“操之在我”的工资发放制度。

③应控制好工程款的拨付。杜绝超付工程款是防止企业陷入被动的关键。这就要求公司、项目部完善严格的工程款拨付制度,形成多方监管、相互制约的制衡关系,决不能搞一人说了算、凭感觉办事。项目部要强化算账意识,在验工计价中要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制度办事,公司要严格管控拨付款,力争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合同、统一单价、统一台账;“四不结算”,即没有合同不结算、超出合同及补充条款数量不结算、超出合同单价不结算、不符合劳务管理办法规定不结算;“五不付款”,即领导签批的白条不付款、结算签认手续不完备不付款、结算依据不明确不付款、不使用统一规定的格式不付款、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签字不付款。在拨付工程款时特别要重视辅助材料等小额料款,注意随时计量、及时扣回,以免积少成多、留下后患。要注意代扣营业税金、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

④应处理好与协作队伍的纠纷。随着项目的展开,出现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要本着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依法办事的原则妥善处理矛盾。对于协作队伍的合理诉求,应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坦诚地交换意见、协商解决;对于协作队伍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掌握实据、晓之以理、晓之以法、敢于碰硬,把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对一些曲解中央亲民政策和打建筑市场制度漏洞擦边球、搬弄事非、漫天要价的协作队伍,决不能示弱。应建立协作队伍管理预警机制和清退机制,并纳入企业项目管理办法中,形成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内容,以使各级管理者能早发现、早处理不合格协作队伍,以控制风险、争取主动,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3.4 在协作队伍管理方面应做到刚柔相济

不管协作队伍水平如何,如果疏于管理,最后吃亏的只会是企业。加强对协作队伍的管理与服务是我们的应尽之责、当务之急,应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要处理好“热情服务”与“有效管理”的关系。为协作队伍提供必要的服务,调动协作队伍的积极性,是实现公司根本利益的需要。必须坚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农民工生活工作环境,把农民工纳入“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和“两节”慰问范围,使之与正式职工同劳动、同学习、同娱乐,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政治待遇和合法权益。管理需要尊重,只有使农民工感受到企业关心与温情,最大限度地消除抵触心理,现场各管理措施才能落实到位。

专业分包队伍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劳务用工 模式 外部劳务 管理

一、前言

目前,我国企业在施工项目的劳务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我国企业在劳务用工方面的成本大大增多,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所以,要对企业施工项目的劳务用工和劳务管理进行研究。

二、企业劳务用工现存问题

1.存在混岗现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劳务用工发展速度迅猛,客观上已经形成了企业编制内外的劳动用工“二元结构”,突破了临时性、辅和替代性的“三性”岗位范围,在具体作业过程中存在着“混岗”现象,而同工不同酬的劳务用工现状,对广大劳务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热情造成了严重的挫伤。

2.用工关系复杂

多元用工形式的引入,打破了企业一元化用工形式的宁静。劳动关系从企业与在编员工的单一劳动关系,发展成为了劳务派遣机构、受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三者之间的三重劳动关系,既存在劳务关系又存在劳动关系,还有岗位关系,使得用工关系变得复杂化。

3.劳动争议较大

劳务用工的最大特点就是劳务派遣机构雇用劳务工却并不使用劳务工,而用人单位使用劳务工却并不直接和劳务工间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力经营模式的本质就是“雇用”与“使用”的分离性。而劳务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在自身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上划分得不清晰,导致在劳务纠纷产生时,极易出现相互推卸责任或义务,劳动纠纷难以解决的现象,使得三方对簿公堂的尴尬局面时常发生。

三、依法规范劳务用工模式

1.劳务分包:主要适用于工艺成熟的常规项目,要求劳务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五证齐全。主要设备由项目部负责,小型工具式机具由劳务队自带;与劳务队签订以工费为主的单价承包合同进行劳务分包。

2.专业工程分包:主要适用于专业性强的项目,且须在业主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使用。要求劳务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五证齐全,主要机械设备由其自带,必须与劳务队签订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3.内部专业化分公司自带劳务:主要适用于有利于培育公司专项施工能力且对安全质量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工序,如混凝土集中生产与供应、机电安装、地基基础、装饰装潢、钢结构施工等。所需劳务均由分公司签订临时用工合同。

4.零散性劳务用工:主要用于弥补公司短缺的部分非关键岗位的临时用工、可替代的季节性用工。由项目部与其签订临时用工合同。通过这四种模式的规范使用与有效结合,既避免了违法分包的风险,又缓解了企业固定用工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还提高了内部专业化施工能力。

四、强化外部劳务管理

1.外部劳务的利弊分析

1.1外部劳务的好处

1.1.1可以减少企业的在职员工数量,从而降低企业的成本

企业的员工数量越大,意味着企业承受着越多的社会压力和经济压力。社会压力主要表现在众多的职工依靠企业生存,如果企业的经营业绩不理想,会降低企业的社会影响力;而劳务外包则可以灵活应用劳动力,从而减少企业的在职员工数量,从而降低企业的成本。

1.1.2企业可以优先选择实力更强,技术水平更高,更易于管理的劳务分包组织

劳务分包是通过层层比选、重重考核后决定的劳务分包组织,企业掌握着主动权,可以从容的选择最优秀的劳务分包组织,减少了企业的管理难度。

1.2外部劳务的弊端

1.2.1实际操作中,在队伍的选择上对所要使用的劳务队伍不认真考查筛选,其施工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资金状况如何,不甚了解,甚至连有无法人资格,“三证”是否齐全也不过问,只是凭关系,凭亲友的介绍就进行工程项目发包。

1.2.2在工程的发包上“长官意识”严重,随意修改合同项目,增加项目、费用,根本不考虑劳务队伍能力;二是有的外包工程项目根本就不签合同,上场就干,各个部门控制无依据,考核无标准,形不成严密的管理,出现了问题谁也不负责。

2.强化外部劳务管理的措施

2.1建立并完善外用劳务管理办法

企业要按照国家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市场需求及企业的实际状况,仔细分析和研究,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建立一个合理可行的外用劳务管理体系,为各个工程项目及部门提供管理依据。

2.2规范使用制度

多数施工企业及其工程项目对劳务队伍的使用极为混乱,应明确用工指导思想,即“以我为主,为我使用,合理有序,考核业绩,注重实力”,坚持劳务使用的制度,即“基地化、弹性化”,禁止外部劳务在重要岗位上操作。一定要和有关的劳务公司和企业签订用工协议,一些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是临时聘用的,也应该将其纳入相关的企业和劳务公司,严禁签订个人用工协议。这样一来,自有职工队伍施工生产主力军的作用得以充分施展,同时也体现出外用劳务队伍的辅助能力,防止劳资纠纷的发生。

2.3严格资质审查

是外用劳务队伍若要加入施工企业,必须要经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要做到“三严”,即严格审查综合实力(设备、技术、资金、业绩等),严格遵循评价程序,严格遵循申报审批程序。一部分外用队伍通过关系被列入施工企业合格承包商的名录,有的甚至打着国有企业某某项目部或工程处的旗号,通过上交一部分“管理费”,挂靠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牌子。进行资质审查时,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把关,若有必要可对其负责施工的项目或其所在地考察,施工前必须先签合同。

2.4加强动态管理

第一,在管理的技巧及办法方面对项目经理加强教育、培训,使其明白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极为重要,摒弃以包代管、重包轻管的不正确的管理思想观念。

第二,在项目职能部门中开展管理办法宣贯,使其充分理解并掌握实施动态管理的方法。

第三,秉承“两个原则”,即“教育、使用、管理并举”及“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三个方面”即抓好选派技术监督人员及现场代表的工作,对施工全程推行“旁站”的方式,所有职能部门应该做好本职工作,亲临现场,加强管理力度,对工期及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管,保证安全施工;抓好工程物资验收计价及采供等工作,阻止效益的流失;抓好外部劳务制度化管理,经常开展工艺纪律、安全质量、形势任务、遵纪守法及政策传统的教育,坚持优良的技术、政治及管理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及信誉。

五、强化经济管理手段,避免经济纠纷

1.坚持量价分控,严防成本风险。对劳务队伍结算应实行量价分控,即劳务队伍所完成的工程量必须由当班技术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由总工审核后交计划部门根据合同单价进行计价,同时要求设备物资部门对在施工过程中劳务队使用的周转器材、工程设备、建筑材料等进行盘点,完善手续,防止材料浪费现象的发生。

2.坚持制度落实,防范劳资风险。为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按时发放到位,保证其合法收益,采取按月工资或在结算时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手中,有效规避劳资风险。

3.坚持及时结算,避免经济隐患。

3.1督促项目部及时结算。

3.2实行公司审批制,防止效益流失。项目部先将结算资料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公司审批,然后按审核批复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项目部组织办理结算签字手续,并在结算完成后将竣工结算书面资料报公司成本管理部审批。

3.3及时签订竣工结算书。每个合同完成结算后,均由项目部组织施工队签署竣工结算书,双方签字确认后交由成本管理部存档,劳务合同即执行完毕。

3.4坚持真情相待,实现和谐共赢。项目部将外部劳务纳入项目部员工进行规范管理,不把他们当外人,不断改善施工生活环境,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积极鼓励他们为项目出谋划策,以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促进双方和谐发展,合作共赢。

六、实行绩效考核,完善薪酬模式

在薪酬的制定和发放上,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发放相应的薪酬,而并非工作好坏一样、干多干少也一样。首先,应完善对员工的考核机制,对员工不应只进行年度整体化考核,而应注意在日常的工作中,定期进行考核,从而不断规范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督促他们在平常的工作中,能严肃认真完成工作要求。同时,考核的范围要全面,不仅要对员工的工作成绩进行考查,且要对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等进行同时考查,以促进考核方式的不断完善。其次,薪酬模式要合理,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将劳务员工的各种应得报酬均涵括其中,岗位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业绩奖励、岗位补贴,以及技能工资等,应全面进行评定,最终计算出劳务人员的应得薪酬。再次,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应切实将绩效工资落实到位,并根据企业情况,树立内部的劳务员工工作典型,以督促和鼓励所有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他们的工作效率,以此优化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模式。

七、结束语

总而言之,企业在展开施工管理的过程中,要重视优化劳务用工模式,对外部劳务加强管理,从而提高施工的效率,确保企业能够尽可能的节省施工的成本。

参考文献

专业分包队伍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建筑;劳务;管理

1 建筑劳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建筑行业劳务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低,劳务工人普遍缺乏专业、系统的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未真正实行

现阶段,我国建筑业的劳务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相应的培训系统严重滞后,在建筑行业日趋现代化的背景下,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建筑生产活动的需要。

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令通过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对包括建筑行业在内的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进行了明确。2002年建设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教[2002]73号),规定“在建设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其范围是“建设行业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施工、生产、服务的技术工种。”但事实上除政府强制的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人实施持证上岗外,建筑行业其他工种基本上全部是无证上岗。

1.2人数众多、人员流动性大、作业队伍不稳定

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61万人,其中从事建筑业的占18.4%。

在我国,建筑劳务工人是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建筑产业工人,同时,由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决定了他们的身份是农民,从而有“农民工”一说,其角色可以在农民和工人之间转换。这种身份的不明朗现象也是造成建筑劳务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作业队伍不稳定的原因之一,从而导致相对稳定的建筑产业工人群体无法形成。

1.3劳务工人权益得不到保障

建筑劳务工人工作时间基本上不固定,通常无法享受国家法定假日;无法享受基本的社保医保;工资被拖欠等。

1.4建筑劳务管理法律法规未得到良好实施

对一个市场的监管和控制,最重要的手段是立法,以法律的手段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行为,使建筑劳务管理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目前,我国针对建筑劳务工人管理、劳务分包管理等问题已经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但是未得到良好实施。

1.5劳务队伍信用缺失

目前建筑劳务队伍信用缺失严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劳务包工头在承接劳务作业时,往往声称自身队伍人员数量、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等方面实力如何雄厚,然而进场后,却要人没人、要管理没管理,使施工承包商的工作陷入被动。其二,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行为:劳务包工头可能会承包部分辅料,为节约成本以次充好或者削减少用甚至不用;劳务工人为提高效率偷工,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其三,出现建筑劳务工人“过度维权”的现象,如今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有很大提高,政府对其诉求的重视程度也今非昔比。然而物极必反,农民工维权事件不断,其中一部分,可以称之为“过度维权”,例如恶意讨薪;更有甚者,出现了一些专业对工地敲诈勒索的队伍,屡屡得逞。在农民工维权问题上,因为常会演化为,政府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一边倒地偏向于如今已并不弱势的所谓“弱势群体”,从而使承包商蒙受损失。

1.6建筑劳务仍然是包工头在承揽,劳务公司流于形式

虽然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提出从2005年7月1日起,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基本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但时至今日,建筑行业劳务分包作业的承揽主体仍然是包工头。

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及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9]1349号)中明文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须提供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这个通知催生了一批专业办理施工许可证且以此收取费用的劳务公司,此类劳务公司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系密切,一般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此类劳务公司即退出实际工作。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建筑施工企业不愿意与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包工头又不是法人,不符合法定劳动合同主体,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项目部同样不具备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资格。这样,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会选择一劳务公司,让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这类劳动合同往往有名无实、无法真正履行,主要作为应付政府检查和规避风险的工具。

1.7劳务承包陷入了层层转包的怪圈

劳务队伍在达到一定规模后,包工头的角色基本上就变成了业务承接者,通常将工程项目的劳务总包下来,然后分专业转包给专业队伍,现场由各专业队伍自行管理,工作上由各专业包工头与项目部管理人员接洽。专业队伍往往是由几个人一组的小班组组成,目前这种小班组最多的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档”或是“夫妻加儿子”,也实行承包制。每转包一次,利润就被抽取一次。这种模式造成工人为了保证利润一味追求速度,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2 建筑劳务管理现状的成因分析

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经济步入高速发展期,工程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对建筑劳务工人需求量极大,而此时恰逢建筑施工企业实行管理层和劳务作业层两层分离,劳务层从企业剥离出来,时至今日,原建筑企业劳务层已趋老化,大量文化层次低无技术专长的农村人员进入城市成为建筑劳务工人。劳务工人地位在近年得到提高,虽然值得欣慰,但也使因工人技术水平低、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工程质量差等问题难以追究,使工人可以大胆地偷工。虽然政府一直在探索并陆续出台了法律法规用以规范建筑劳务市场,却收效甚微。因此造成了上述诸多问题。

3 规范建筑劳务工人管理的途径

包工队式的劳务用工将长期存在,目前管理是混乱的,农民工无序流动、无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给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同时从业主方到施工单位、再到包工头、最后到工人,层层拖欠,最终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加之劳务工人无法享受社保和医保等基本权益,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针对对这些问题,必须探讨解决的途径。

3.1建立健全劳务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制度,坚决贯彻建筑劳务工人持职业资格证上岗制度

国家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人,必须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其它如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基本都是无证上岗。事实上,后者在建筑施工中的从业人数更为庞大,对建筑质量的影响也大,持证上岗势在必行。

在建筑劳务用工培训中政府应起到主导作用,制定政策并指导建筑劳务培训行业的发展,用人单位有义务组织建筑劳务培训,支付应承担的职工培训经费,培训机构应承担建筑劳务培训的职能。培训经费可以借鉴我国香港的成功经验,《香港工业训练条例》规定:香港建造业训练局专门负责建筑工人培训,所有造价超过100万港元的工程,都要向训练局缴纳训练税,税率为工程造价的0.4%,专门用于建筑工人培训[1]。

3.2施工企业建立劳务分包队伍内部资源库,与部分有实力、讲信用的劳务队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有需要时从资源库中选择。甚至可以与部分班组长和少数优秀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与其他员工同样的待遇,培养其对企业的归属感。这样,可以将一部分班组稳定在企业可控范围内,减小因流动性大造成的管理难度。

为保障建筑劳务工人权益,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颁布了《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劳务发包人应与班组成员签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保金”。

3.3建立劳务工人信息系统和个人诚信评价系统

2013年3月22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建筑劳务企业及班组长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3]429号),决定建立劳务队伍的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对于劳务工人,还应建立个人的诚信评价体系,可以将工人的职业技术等级、个人诚信记录、安全培训合格记录、平安卡、社保等信息集于一体,持证上岗,成为劳务工人的个人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劳务工人个人信息系统后,施工承包商就可以选择符合要求的劳务工人,主管部门对承包商雇用的劳务工人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监管,对违反者进行处罚。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了建筑劳务工人的管理难度。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颁布了《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劳务发包人直接选择的班组,劳务发包人应为其成员在市建设宣教劳保中心建立诚信档案,班组成员由劳务发包人推荐并在劳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是否能够有效地实施,我们拭目以待。

3.4将劳务工人安全培训专业化、社会化、机构化

建筑劳务工人每到一个新项目就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在安全方面每次都被当成初入行者,做了大量重复工作,浪费时间、精力和资源,工人常常不配合,也加重了承包商的负担。企业对建筑劳务工人的安全教育是一种不正规的培训,因为企业并不是培训机构,没有培训资质,对工人的教育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工人不能获得足够的、专业的安全知识,不能替代专业安全培训,故不应该被认可。现有的安全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承包商在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时减轻责任的手段,往往流于形式。工人应到专业化的培训机构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应当将安全知识作为建筑劳务工人应当具备的素质,作为行业准入条件之一,并在一定年限组织其进行知识更新(相当于继续教育)。要将劳务工人安全培训社会化、机构化,通用性、标准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应由政府培训机构完成并发证,证明其已学习了安全知识、具备从业能力,未经专业机构安全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工人不得从事建筑劳务工作。承包商只进行针对具体项目的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教育。

3.5 建筑劳务分包发展到如今,短期内杜绝包工头承包劳务不可能做到,可以探索一些新的方法,不能“堵”就“导”,规范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比如,前面提到的施工企业建立劳务分包队伍内部资源库是方法之一;还有,既然是层层分包,是否可以将劳务作业划分成区域直接发包给小班组?班组长由从工人中选的优秀人员担任,这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人收入,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

总之,在现有的体制下,建筑劳务管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一旦改革,不仅涉及这个行业的体制,还触及到一些部门利益。要改变这种现状,一方面有赖于政府在建筑劳务管理上有所作为,在政策层面上打破原有不合理的格局,建立新格局;另一方面也有赖于我们广大从业人员不断地探索,共同努力,从而使我国建筑劳务管理真正走上规范化道路。

参考文献

专业分包队伍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合同管理重要性存在的问题管理的策略发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重要性

合同作为项目管理活动开展的最基本依据,其贯穿了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不但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施工价格、工期目标、质量目标、义务及责任,而且合同管理是其他项目管理体系的工作指南,对项目管理起到了总体控制作用。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激烈的竞争中,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不惜以低价获得中标的成功,然而低价中标成功的背后是企业的管理水平的竞争。同时因为建筑企业作为承包方往往又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常常受到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风险随时都可能发生,正是因为客观因素的存在及不确定性,施工企业必须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合同管理意识。没有合同管理就没有管理目标,没有管理目标则没有项目管理体系的形成,当然也就很难实现项目管理的盈利目标,甚至导致项目瘫痪,无法运作。

随着市场竞争的越来越激烈,以及施工市场与国际接轨,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管理分支,而且被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认可,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管理部门出现,而这些专业的管理人员及部门所起的作用也在不断被重视,因为合同管理不是潜意识中简单的统计工作。专职的管理人员不但要精通合同管理的基础知识,而且还要了解法律、熟悉工程的施工措施、方法。因为只有懂得施工技术、了解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的综合性人才,才能在不利的施工条件下及时的发现问题,并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以便能够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目前的项目管理中施工企业都设置了合同管理部门,专业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的总体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工程项目的进度与成本的分析,在进度、成本出现偏差时能够及时发现,为项目成本管理提供最基础的决断资料。

由于工程项目的大小不同,不同的工程项目需要设置不同的合同管理部门。对于小型工程项目可设置专职的合同管理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合同管理即可。但是对于大型工程项目,由于合同关系复杂,风险因素比较多,因此就需要配置专职的合同管理队伍或委托咨询公司进行合同管理,这样会大大提高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并会很好的提高经济效益,但是由于专业的咨询公司费用比较高,势必会增加工程的施工成本。这样就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不断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成立自己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才能达到既能节约成本,又能优化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是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是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大多数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3、是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许多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4、是合同管理与相关的管理衔接得不好。合同管理机构与其它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沟通,不能够博采众家之长,合同管理与相关的管理相互脱节,造成“1+1<2”的结果。

5、是对合同相对方缺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严,对其资质缺乏跟踪调查。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对合同执行情况缺乏监督。在对方违约后,维权意识不强。

6、是有些企业合同审批程序复杂,办事拖拉,造成合同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签定。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策略

1、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再到履行完毕,都有业务、法律、财务、经济稽查、质量管理、工程技术、使用等部门的人员参加。

2、是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成立了合同管理委员会作为企业最高合同管理机构,总经理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采取“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与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对合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吸引一些优秀的人才加入到合同管理中来。

3、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办法、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审批制度、合同台账管理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相对方管理制度等,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强抓执行力度。

4、是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互相取长补短,依靠集体的智慧强化合同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设想

四、以发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为例,笔者提出以下设想:

1、发包合同管理

对发包人的合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了合同体系的策划、合同评审、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实施、实施控制以及合同的后评价等。对于企业而言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因此在合同签订之前的所有工作都是由企业专业的管理团队来完成的,而合同的实施及过程的控制却由企业委派的合同管理人员或团队来完成,虽然企业在过程中起到了指导及监督作用,但是由于委派合同管理人员或团队水平的差异,也自然会造成不同的管理结果。

1.1对发包人的合同管理涉及的方面主要有: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而对于企业而言承包工程的最终目的则是以盈利,因此成本控制在过程控制中又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是工期控制,还是质量控制等所有工作都是在为成本控制服务。关于成本控制最简单的计算公式就是:收入>支出。

而如何实现收入增加,同时控制好费用的支出则是成本控制的关键所在。实现收入增加的途径主要是在维持正常报量的情况下加强索赔管理,增加额外收益。而控制支出费用减少的措施一方面严格控制好分包结算,另一方面优化设计方案减少开支,并做好物资管理等相关辅助工作。

1.2索赔管理

在质量、工期等满足发包人的情况下,正常的报量工作几乎不会受到影响,在此种情况下可以维持正常的工作开展,但是工程的利润空间却是一成不变的,如果成本控制不当甚至会导致亏损,而索赔管理则弥补了利润空间一成不变的缺陷。

索赔发生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是由于当事人的一方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其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受到损失的一方向违约方提出补偿要求。在工程施工中,索赔是指,承包人非自身原因发生的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发生的损失,而向发包人提出的经济或工期补偿。索赔的种类不同,所遵循的依据同样各异,同时索赔具有很强的时间局限性,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作为合同管理人员,不能局限于合同自身的管理,而且要注重自身能力的培养,能够在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在项目施工中,常见到的索赔形式主要有:

1、赶工费用补偿2、人员、设备降效索赔补偿

3、窝工索赔补偿4、施工环境变化导致的费用增加

5、设计变更6、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

1.3统供主材管理

材料在水利水电工程中占据的比重比较大,很多工程项目材料占得比例可高达60%,甚至更高,因此控制好材料的消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控制成本的增加。水泥、钢材、粉煤灰、炸药等主材在多数工程中都是由发包人供应,在投标时已经在合同中明确了价格,因此施工企业不必担心合同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风险差别,而是专注于材料的管理。

业主单位虽然负责供应主材,并承担了购买过程中的一切风险,但是施工单位并不是可以任意的浪费材料,而是采取了材料核销制度进行控制。在合同中发包人单位已经明确了工程项目的单位耗量,在进行中间支付时会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进行材料核销,核销的基本原则是:

合同耗量=上报工程量×合同单耗

耗量差值=实际领用量-合同耗量

在一定时期内,发包人单位会对耗量差值价格进行调差,超出了合同范围之外的领用材料则按照市场价格并加上一定的管理费用进行扣款,因此在统供材料管理中,施工单位仍然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即管理风险。因为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材料单耗与合同规定的单耗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该差异并不能在材料核销中得到反映。对于耗量差值为正数,可以视为减少成本。而耗量为负数时,则要考虑施工因素或者管理因素,是施工方法造成的差异还是管理疏忽造成的浪费。

材料耗量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材料计划的参考依据,上报材料计划要考虑进度、库存,同时也要考虑实际耗量,只要考虑周全才不至于在施工中出现库存不足或者出现积压。材料不足会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而材料的积压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的施工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同时还有可能出现材料浪费或者倒卖等不必要的损失。

2、分包合同管理

目前大型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正在向现代化的管理方式转型,为了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效率,降低施工成本,在大型企业中不断出现了管理层与作业层的分离。而大型企业则扮演着管理层的角色,其充分利用社会上专业队伍资源,作为自己的分包队伍,这样既可以充分施展大型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同时还可以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技术水平。正是因为这一趋势的形成,分包则是必然的选择,而如何做好分包合同管理则关系着大型企业能否顺利履行合约的关键。

2.1在分包管理模式中采用主要有全分包、工序分包。对于全分包来讲施工企业可以减少很多管理上的工作,管理相对比较简单,而且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也比较少,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开支,而且可以转移风险,对主承包商来说是比较有利的。对于工序分包来讲则相对比较复杂,因为工序分包涉及的方面比较多,还要派大量的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协调,不但增加了成本,而且加大了风险因素。

2.2由于分包管理模式还处于转型阶段,很多企业的分包属于半分包,既不属于全分包,也不属于工序分包。对于资金实力比较强的分包队伍,能够投入足够的人员、设备满足生产,其可能更接近于全分包。但是对于资金压力比较大的分包队伍,其只能投入部分施工设备,而其他设备必须有主承包商来投入,这样反而增加了主承包商的资金压力及风险。目前的管理模式中无论是两种分包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其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主承包商必须投入大量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协调管理。正式因为这样的半分包管理模式,企业更应该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合同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