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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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办法范文1

2020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x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及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及预警工作。

二、防治重点

x县近几年成为地质灾害多发区,已被省厅、市局确定为重点防治地质灾害最多的县份之一。根据x省农业气象中心的预报资料,我县今年汛期降水总量将高于前几年,高强降水,容易造成洪水并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在公路沿线、x沿岸及靠近丘陵山地的村屯和矿区等,极易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发生,应着力抓好以上几个重点地区的灾害防治工作。

三、防治措施

(一)迎兰乡山区地带以稀性泥石流、崩塌、山体滑坡为重点防治对象。x村公路东侧山角下,是洪水汇聚的主沟,历史上曾发生过泥石流,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汛期派专人进行巡视监测。二是落实

防灾工作明白卡

防灾避险明白卡

。三是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组织抢险队伍。四是设立警示牌,有险情时禁止行人、车辆通行,附近居民要搬迁避让。

(二)x沟泥石流隐患点位于x乡x村东

1

公里

处。汛期遇强降雨,汇聚渠沟后的洪水极易下泄,形成泥石流,公路和民房将直接受到严重威胁。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一是加强乡、村地质灾害防灾知识的宣传,继续增强群众防灾意识。二是落实

防灾工作明白卡

防灾避险明白卡

。三是在隐患点明显地段设立警示牌,有险情时禁止行人靠近和车辆通行。四是建立县、乡、村三级监测网络,根据气象预警预报,及时增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测、指挥。五是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必要时及时转移灾害威胁的居民、财物、牲畜。

(三)对x龙化x煤矿原三采区防洪大堤断裂进行治理。为防止汛期险工垮坝,回灌采区,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成立由x煤公司领导组成的防汛抢险指挥部。二是继续对坝体进行加固。三是汛期派专人对坝体进行监测、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上报。四是认真组织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和车辆。

(四)x县x镇x村西山崩塌。该隐患点位于x县x大桥西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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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x县

红星公路西侧为陡峭的山体,x紧靠路基流经。多年来,汛期发生的滑坡和泥石流经常覆盖并冲毁公路阻断交通,对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构成威胁。该隐患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一是禁止在崩塌体前缘取土、切削边坡;二是在崩塌体多发地段设立警示牌;三是汛期加强监测、巡查,遇有重大险情与有关部门联系,禁止车辆通行;四是实施综合治理工程。

(五)x桥镇、x岗镇、x乡、x乡、x镇等乡镇的山区靠近公路、村屯地带,特别是x镇、x镇靠近山区一带村屯在汛期要加强巡逻,建立起监测网络,成立应急分队,组织抢险队伍,采取应急措施。

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办法范文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和谐”为目标,以“监测预防”、“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为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我县加快南明珠、临港新城建设保驾护航。

二、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

截至目前,通过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措施,全县原有的36处地质灾害点已减少至34处。

1、滑坡。全县共有22处,即中型1处,小型21处。

2、地面塌陷。全县共有5处,均为小型。

3、崩塌。全县共有6处,均为小型。

4、泥石流。全县共有1处,为小型。

以上34处地质灾害点的具体分布情况见《县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一览表》(附表一)。

三、灾害威胁的对象、范围

1、滑坡、崩塌可能发生点(块段)低处的固定居民、采矿工人、路过群众、建筑物及其它财物。

2、地面塌陷可能发生区域上部耕作与居住的村民、放养的牲畜以及建筑物。

3、可能被泥石流冲击的公路、农田水利设施、农作物、过往群众以及建筑物等。

四、灾害重点防范期限、对象

5至9月份,是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时期。全县34处地质灾害点均纳入本年度的防范对象。其中,根据全县地质灾害点的实际,鱼岳镇北街社区文庙山滑坡、鱼岳镇南门村四组狮子山采石场崩塌、鱼岳镇南门村五组白云山采石场滑坡、县自来水厂梁家山周边崩塌、陆溪镇铜山村二组陈家湾矿区不稳定滑坡以及高铁岭镇临江村二组滑坡等6处要作为全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对象。

五、防治措施

1、强化宣传力度,增强防灾意识。县国土资源局、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颁布日等重要纪念日,采取拉横幅、贴图片、开动宣传车广播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讲地质灾害科普知识、防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安监局、住建局、民政局、水利局、交通局、教育局、气象局和各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兼任,具体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县住建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和各镇人民政府以及全县所有采石企业在内部相应组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班,明确专班责任人(见附表二、三),落实工作经费,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管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办法范文3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重点防范期

我区地形地貌起伏较大,海岸线较长,花岗岩山体多,地质构造相对复杂。近年来,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和城乡建设活动的增加,地质地貌发生许多新的变化,受汛期降水影响,极易诱发崩塌、泥(渣)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的特点,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7—9月份。

二、地质灾害隐患分布

我区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和泥(渣)石流。

崩塌主要分布在生产矿山及已关闭采石场的矿区范围内和挖山平整场地形成的厂区周边。目前,中航船厂厂区东、南部边坡,三进船业厂区办公楼北部陡崖存在崩塌地质灾害隐患。

泥(渣)石流主要分布在镇和镇采石场集中开采区内。开采剥离产生的废石、废渣堆放在冲沟内,未及时清理或搬运,汛期遇到强降水极易形成泥(渣)石流。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对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因地制宜进行削坡减重处理,将边坡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坡脚要建拦石坝,坡面栽种植被,顶部做好疏排水工程,划定危险区域并进行隔离,在醒目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志,并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及时处理危岩体,并制定相应避让措施。对泥(渣)石流隐患点,在设立警示标志的同时,要将冲沟内堆积的废石、废渣及时清理,或异地堆放,或建拦石坝,以消除或减轻汛期灾害造成的损失;遇到恶劣天气,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

2、加大建材开采区监管力度。对正在开采的采石场,要安排专人随时观测作业面周边的情况,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或撤离施工人员进行避让;对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的采石场要限期停产整顿,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对已关停的矿山,要安排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对边坡进行监测,及时处理各种灾害隐患;处理难度大或不宜采取工程措施的,要设立警示标志,提醒游人主动避让。

3、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国土资源分局对新上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正在进行的建设项目要加大巡回检查力度,避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已经出现地质灾害隐患的,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治。公安、供电等部门要大力配合监管工作,对破坏地质环境、加重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要停止爆破物品和电力供应。

4、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查清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制定和落实防灾治理措施;国土、建设、农经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搞好灾情监测预报工作。

5、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和定期巡查制度。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认真做好汛前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巡视检查和防灾、避灾明白卡的发放工作;要逐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应急行动方案,明确受威胁范围、监测预报方法、预警预报信号、转移疏散路线、避灾防灾地点、应急抢险措施以及各环节责任人等。发生险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

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办法范文4

许昌市煤炭资源丰富,大小煤矿随处可见,由于长时期人工过度开采或不规则开采留下大体积采空区,且大多采取自然塌落法,不进行回填,加上爆破震动,引起顶板岩体裂隙,稳定性变差,在地表水下渗作用下,易发生塌陷。塌陷则必然引起地面变形、裂缝,直接威胁煤矿区及附近人民生活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危害大,造成较严重的经济损失。据统计,仅禹州市110个地质灾害点共造成毁房9434间,毁田885.87hm2,毁坏路段650m,人员死亡27人,直接经济损失6073万元。其中地面塌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24.5万元,占总损失的99.2%,死亡1人;滑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6万元,占总损失的0.75%,死亡26人;崩塌及河流塌岸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表3)。各乡镇灾害损失情况,根据所在地理位置和地质环境不同,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差异较大。其中鸠山乡损失680.9万元,磨街乡损失620.9万元,方山镇损失1219万元,神垕镇损失539.5万元,古城镇损失96.5万元,方岗乡损失30.6万元,文殊镇损失682.5万元,梁北镇损失181.5万元,朱阁乡损失184.0万元,苌庄乡损失155.2万元,浅井乡损失195.0万元,鸿畅镇损失1487.4万元(表3)。襄城县境内的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在500万元以上。

地质灾害隐患及损失评估通过对禹州市内地质灾害调查点进行认真系统的分析,共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90处,各种地质灾害隐患点共威胁农田614.13hm2,房屋14432间,道路3610m,煤矿一座,威胁人口20137人,直接经济损失预测8398.4万元。其中地面塌陷威胁人口19056人,直接经济损失预测7816.7万元;滑坡威胁人口782人,直接经济损失预测342.8万元;崩塌威胁人口159人,经济损失预测6.9万元;不稳定斜坡威胁人口160人,经济损失预测232万元。38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2015年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经济损失预测评估为:鸠山乡1157.2万元,磨街乡1234.1万元,方山镇1053.5万元,文殊镇1226.0万元,梁北镇330.0万元,古城镇93.0万元,方岗乡656.5万元,神垕镇926.0万元,浅井乡257.5万元,苌庄乡134.5万元,鸿畅镇1330.1万元(表4)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分级评价标准,对区内110个地质灾害点进行评价,评价结果:重大级1处,较大级15处,一般级94处。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和已发生但还存在较大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危害程度分级评价,禹州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0处,评价结果:特大级3处,重大级39处,较大级38处,一般级10处。

2环境治理研究

2.1许昌市环境治理现状近年来,许昌市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逐步认识到保护矿山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加强制度建设中、做好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同时,积极推进和组织矿山环境调查、规划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土地复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1.1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依据《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办法>办法》、《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许昌市先后颁布了基本农田、防震减灾、矿产资源、土地管理、污染防治、地质灾害防治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划及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为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提供法规保障,使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1.2监督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依法行政有了组织保障许昌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相继设立了地质环境管理科室,初步建立起市、县(县级市)、镇(乡)三级地质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体系,从组织上保障了全市矿山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有序地开展。一般大型矿山设置环保科、地质测量科、土地征迁科,中、小型矿山建立科或组,负责矿山环境监测、污水治理、矿山防尘、矿区绿化、土地复垦等工作;与矿山生态环境有关的矿山安全组织机构比较齐全,设置时间较长。

2.1.3控制源头,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新建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初步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矿山环境问题和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把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认真部署,相关部门、企业已制定了配套的规章制度,对危害地质环境、诱发灾害的行为进行约束,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建立了汛期应急调查制度、汛期防灾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汛期值班制度等,防灾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得到提高。

2.1.4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全市开展了有关矿山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公众的保护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及从业者充分认识到矿山环境保护与其自身安全健康的重要性,调动了矿业权人、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做好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2.2矿山环境治理现状许昌市制定了矿山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调动矿山企业及社会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治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促进了全市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1)2006年初,省国土资源厅及省财政厅以豫财办建[2005]330号文批准了“禹州市白庙矿业集团白庙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批复资金260万元。弃碴复耕工程共完成弃碴清理49050m3,土方开挖3850m3,土方回填平整7100m3,使基本农田增加0.8hm2;土地平整工程共完成弃碴清运9850m3,土方回填98300m3,土地平整82100m3,恢复良田14.67hm2;实施了生物工程,植树3100株。(2)2006年初,省国土资源厅及省财政厅以豫财办建[2005]330号文批准了“河南省襄城县紫云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批复资金200万元。治理共完成弃碴清理1120m3,弃碴回填15095m3,土方回填10500m3,人工回填平整26715m3,浆砌石工程510m3,施工便道1.85km,植树37145株。(3)2006年初,省国土资源厅及省财政厅以豫财办建[2005]330号文批准了“河南省禹州市吕沟煤矿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批复资金150万元。整治煤矸石堆面积0.1736km2,土地复垦4.26hm2。(4)2006年底,省国土资源厅及省财政厅以豫财办建[2006]333号文件批准了“河南省禹州市中锋枣园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批复中央财政资金200万元。土地复耕面积8.73hm2;将取土区翻耕3600m3;修筑挡土墙430m;修筑了施工便道0.43km;实施了生物工程,植树430株。(5)2006年底,省财政厅以豫财办建[2006]333号文件批准了“河南省禹州市磨街乡大涧村矿山环境治理”项目,项目申请资金803.13万元,批复资金200万元。治理工程共完成回填区平整0.72hm2;埋置排水管45m,改善山坡地表水径流条件;修筑挡墙140m,加固坡体内的平台陡坎,以保障坡体稳固;修建施工便道1.20km,保留了0.50km作为景观路,改善项目区内交通条件;对治理后的坡地进行绿化,绿化面积8.67hm2,种树13500株,恢复生态环境。上述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的开展,不但恢复和改善了这些矿区的生态环境,改善了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减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同时在煤矿塌陷区治理、矸石山治理和石料矿山弃渣、弃石治理等方面积累了经验,为下一步全市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3结语

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办法范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有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组织领导,于20*年开始实施,为使该项目顺利开展,分局专门建立“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绩效考评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局财务室、矿产资源管理科3名同志组成。

二、评估对象和数据资料来源设定。

1、评估对象为20*年度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的指标设定、实施过程与结果。项目有采矿权出让、废弃矿山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矿山使用权出让资金收缴及管理等四部份组成,共设12个明细指标。

2、数据资料来源设定,为保证项目支出绩效评估的真实性和计算的科学性,我们在市国土资源分局矿管处、*区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查阅近年历史资料、走访矿产开采竟买者、地质灾害防治点,实地进行勘测评估,收集资料,为客观公正设立评估指标值提供第一手参考数据。

三、评估考核体系

针对近年来项目开展现状,我们对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设定总体目标后,进行量化考核,设定100分为标准值,各指标以指标权量、工作量大小、资金投入额度等设立权数,对每一指标确定评分标准。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评,并确定90-100分为优秀、75-90分为良好、60-75份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项目基本评估

1、*年初区下达财政预算1120万元,因*年地灾防治项目计划发生变化,区财政实际下拨资金650元,占全年计划预算的58%,我们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局制订的财务管理,支出年初有计划,工程项目有合同;20*年共支付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费554万元(其中地质灾害防治210万元、废矿治理67万、测绘普查方案94万、村补偿40万、协议解除利息47万、公告费55万、其他41万)。

2、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在控制采矿出让总量的同时,对现有采矿点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全年共出让矿山使用权45只,应收出让金6656.91万元,实际上交区财政专户6656.91元,收缴率达100%。(2)确定规划期内废弃矿山治理目标18家,当年施工治理2家,它们是高桥镇湖西采石场、高桥岐阳大岙采石场,治理完成工程量为70%,目前工程进展良好。(3)建立完全辖区内地质灾害观测点28个,并当年治理了章水镇孔家村地质灾害点,工程完成年度计划的90%。(4)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有合同。

3、局绩效考评小组对20*年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专项进行初评,认为项目进展顺利,各项量化指标符合年初目标,未出现上下在的波动,实施项目总体处于优秀状态,自评得分98分。

五、项目实施成果

1、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实施改善了*区城市周边、风景名胜古迹及镇乡交通主干线两可视范围的生态环境,优化区域投资环境。

2、通过对废弃矿山的治理可使山体边坡达到永久稳定,并利用废弃矿山的宕山底土地,适量解决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

3、通过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可以确保交通道路畅通,使地质灾害隐患区百姓消除后顾之忧。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1、预算与预算执行存在一定偏差,项目指标设定各年度变动多,调整大,单体治理费用预算与实际结算存在一定偏差。

2、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在实际治理中,遇到属地的群众不理解与配合,相关政策处理很被动。

3、地质灾害防治的专业力量不足,防治技术、专业技能相对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应对地质灾害的需要。

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办法范文6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据初步调查,到2003年汛期止,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26处,有一定规模、危害程度较大、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地质灾害52处,其中:滑坡22处,体积108.27×104立方米;危岩崩塌21处,体积168.0055×104立方米;泥石流5处,体积20.76×104立方米;地裂带2处,分布面积1.23平方公里;不稳定岸坡1处,总体积0.26×104立方米;病害水库渗漏1处。特别是在每年汛期期间,因强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尤为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应急救援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救援工作的领导,保证灾害发生后救援工作有序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房管局,龙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相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所需的物资、资金、装备等;

3、负责灾区内的财产撤离、人员转移以及灾后重建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县国土房管局、建委、水利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尽快查明地质灾害的发生原因、影响范围,提出应急治理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分级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使灾情得到有效减轻和控制;对有灾害迹象而未发生的地域,要采取积极的防护措施,避免灾害发生。

2、县民政局、贸易局负责及时设置避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调配、发放救济物品以及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并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其次,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以及灾民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3、县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部门,负责尽快抢修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保证人民基本生活。特别是通信、交通部门,要尽量保证地质灾害应急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运送的交通畅通。

4、县卫生、医药部门负责做好伤员的医疗救护、药品供应和卫生防疫工作。

5、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的安全以及火灾预防与扑救。

6、县环保局负责灾区内对人体、土壤、水源等可能产生危害的因素进行监测、分析,积极采取消毒等防范措施。

7、县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及时预报,并提出应对防范措施。

8、灾害发生地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挖掘机、运输车、帐篷等救灾所需的工具、设备和物资。

三、应急抢险救援程序

(一)全县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迅速展开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灾害点进入临灾状态时,预警信号人应立即发出“明白卡”上确定的预警信号,受威胁群众听到预警信号后,应立即按照“明白卡”上确定的撤离路线转移到“明白卡”上确定的安置地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将灾情报告县政府,并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向县政府报告。

(四)地质灾害发生地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不同灾害类型采取相应救援措施。

(五)发生灾害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各街镇乡政府(办事处)按以下程序进行现场抢险,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1、立即组织营救受伤人员撤离现场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保护受灾区域内人员的生命安全。

2、迅速查清灾源体,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进行统计,确定其等级、成灾范围。并对可能发生的继发灾害和后续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判定、预测。

3、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并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措施;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应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性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4、对人体、土壤、水源等可能产生危害的因素,迅速采取消毒等防范措施。

5、对灾害点进行监测,直到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四、其他事项

(一)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所在街、镇、乡应在24小时内将灾害情况报告县领导小组。发生重特大地质灾害的,所在街、镇、乡应在1小时内将受灾信息报告县领导小组,6小时内上报灾情和救灾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位置,包括街、镇、乡、村、社等;

2、发生时间、伤亡人数;

3、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能将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类型;

5、地质灾害规模;

6、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7、发展趋势;

8、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9、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各街、镇、乡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电话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