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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区位论文范文1
关键词:经济地理学;探究式教学;模式创新
地理学是研究人地关系的学科,其中人类经济活动与地理环境的关系十分关键。经济地理学主要研究经济活动的区位、空间组织及其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是地理类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学好经济地理学对于地理类专业的学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现有经济地理学教学中存在缺乏创新思维训练;学习内容太多,重点不突出;实践少且以认知性为主;缺少创新实践;学习评估方法单一等问题。探究式教学法又称“发现法”[1]。近年来,相关学者对探究式教学的特点[2-3]、类型[4]和模式[5-6]等进行了一些探索,并在高等学校的地理课程教学中进行了实践[7-8]。李小建主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经济地理学》[9],注重与国际接轨,突出理论构建,在全国高校中广泛使用。该教材的理论框架比较适用于探究式教学。自2007年开始,课题组以该教材的内容体系为基础,构建经济地理学探究式教学模式。该模式包括思维方式的培育、主要理论点的课堂教学和相关的辅助教学及激励三个层面(图1)。其中,基本思维理念贯穿始终,体现在各个环节。主要理论观点是课程的主干,通过理论点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全课程的主要理论并可以运用理论解释一些实际问题;课外阅读、认知探索、专题研究及评估考试等辅助手段进一步加强基本理论的贯彻,加深对重要理论的理解。
一、贯穿经济地理学的科学思维理念
经济地理学研究中,整体论、还原论、系统论对其理论的形成都有重要作用。但经济地理学中的经典理论,多数与还原论有关。还原论的基本原理,是把复杂的事物简化,把高层次的现象用低层次的规律概括,把整体的问题分解为基本元素,从而发现事物间关系的最基本原理[10]。比如,区位论所形成的基本思维逻辑就是把研究的问题进行简化假设,从而推出基本理论。再逐渐放宽假设,逐步接近现实世界,把原理论进行修正。得出较好的解释客观世界的理论。与之比较,整体论强调世间各事物之间的联系。系统论强调事物联系的系统特征。这很符合地理学中的许多客观事实。这些思维方式对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均十分重要。但由于经济地理学的理论与相关地理条件之间具有很强的关联,为了培养学生形成批判性、创造性的学习习惯,我们在“经济地理学”教学中,引入一种基本思维方法。即“前人观点――相关条件――现实条件――新的观点”思维方法(图2)。通过该方法的训练,培养学生根据中国国情,探索相关的适应理论的能力。与思维方法相关联,我们还在“经济地理学”课程的探究式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文献收集能力,提出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成果展示能力。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进行人格培养,包括求真务实的态度、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团结合作的精神。
二、着重课堂教学的基本理论点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在经济地理学探究式课堂教学中可采用“定理―例证法”。所谓“定理―例证法”就是指在精选出经济地理学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的案例和数据对其进行例证,以加深学生对经济地理学基本理论点的理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基于李小建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经济地理学》(第二版),挑选出15个经济地理学课堂教学的基本理论点(各理论点在教材内容体系中的位置,见图3),并针对各具体理论点,提出例证的思路。
(1)经济地理学的定位。要点:研究对象、学科发展以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例证:比较经济地理学与自然地理学、经济学的区别。
(2)杜能农业区位论。基本观点:空间距离影响农业生产类型和结构。例证:村庄周围土地利用类型,城市周围土地利用的空间分异,技术变化对农业区位的影响。
(3)韦伯工业区位论。基本观点:工业活动趋向于费用最低的区位。例证:以不同行业(或部门)为例,分析运费、劳动力、土地、优惠政策等方面产生的费用对区位选址的影响以及区位效果。
(4)中心地理论。基本观点:中心地职能越高,服务半径越大,数量越少。例证:居民点的规模与数量关系、商业网点等级与数量的关系。
(5)史密斯的收益性空间界限。基本观点:企业在一定收益性空间界限内布局,纯收益最大是最佳区位。例证:收益性空间界限和工业区位模型的关系,企业家经营能力和水平与区位模型的关系,政府政策对区位模型的影响。
(6)普雷德的行为区位矩阵。基本观点:区位选择的合理性取决于决策者的信息量和信息利用能力。例证:微软的选址,外资在华投资的选址。
(7)区位论新论。基本观点:新产业区位呈现新特点、新因素对产业区位具有新影响。例证:金融业区位、创意产业区位、住宅区位,技术、外部性等因素的影响。
(8)企业空间扩张规律。基本观点:企业空间扩张呈现接触扩张(近邻效应和距离衰减)、等级扩张(市场规模)和通道扩张。例证:3种类型的企业的空间扩张。
(9)跨国公司区位。基本观点:合理布局各组分的区位使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例证:世界大型公司的分布,外资在中国的区位变化。
(10)区域产业结构演变理论。基本观点:区域产业结构逐步向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演变。例证:某区域产业的纵向发展,不同发展阶段的区域间比较。
(11)区域空间结构演变理论。基本观点:空间结构演变表现为低水平均衡――非均衡――高水平均衡,点――线――网络的变化特征。例证:一个区域空间结构的时间演变,不同发展水平的区域间比较;叶大年的对称分布规律,陆大道点轴理论。
(12)区域经济增长机制。基本观点:区域优势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提,偶然因素启动区域增长,路径依赖锁定区域发展模式,收益递增加快区域增长。例证:美国的道尔顿地毯产业集群,中国南庄村钢卷尺产业集群。
(13)区域经济差异。基本原理:区域经济差异与收入水平呈倒“U”字形关系。例证:发达国家例证,中国例证。
(14)区域间关系。基本观点:区域间因发展梯度不同,技术和产业由高梯度区域向低梯度区域的推移;发达区域依赖欠发达区域的资源、劳动力和市场,欠发达区域依赖发达区域的技术、资本、信息。例证:国家间的产业转移,中国的产业转移。
(15)贸易与区位。基本观点:区域间因比较优势不同带来区域间的分工;规模收益递增也带来区域间经济活动差异。例证:中美之间的贸易,美日汽车贸易。
三、相关的辅助教学及激励
1.拓展学生的课前阅读
课前阅读有助于提高学生独立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增强课堂教学的效果。阅读文献的过程中,学生会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新问题,加上知识基础的千差万别,因此需要教师把好第一关“合理设计阅读材料和阅读提示”,让学生带着提示去阅读,做到有的放矢。在文献选取方面,我们遵循以下原则:(1)选择与前面15个理论点相关的经典文献;(2)列出学生阅读文献时所必须弄清的主要问题;(3)每个理论点列出文献5篇左右;(4)以中文文献为主,侧重中国案例文献。学生可以在独立阅读的基础上,分小组交流各自的阅读体会。
2.加强学生的认知探究
经济地理学的实践教学包括认知性实习(感性)、学理层面实习(理论验证)和探究层面实习(反思,发现)三个不同层次的体验与训练。认知实践可将google earth的观察、室内模拟、实地考察等多种方法相结合,其中实地考察是认知探究最重要的途径。根据课程重点内容可包括企业区位、企业与区域发展关系、区域之间关系、全球化等方面。鉴于经济地理学现象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各地可根据区域特点,有不同的侧重(如东部地区院校可侧重跨国公司投资区位、跨国公司空间组织和全球―地方关系;中西部地区院校可侧重新型城市增长、城郊农业、专业村和农区空间结构重构(村镇合并);东北地区院校可侧重国有企业的区位、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河南大学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两校开展了以考察中部经济发展为主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业集聚区和农区(城郊农业、专业村)等。同时考虑到生源地(主要来自河南以及中部其他省份)和教学的整体性,也选择了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较快的青岛市、日照市作为实践教学基地,着重跨国公司投资区位、全球―地方关系等方面的认知与探究。
3.引入相关专题研究
专题研究作为基本理论掌握和知识应用能力的整合平台,在经济地理探究式教学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在教师指导下,以课题小组为单位开展相关专题研究。课题小组通过制定课题研究方案,收集、整理和分析数据,进行理论分析,最后形成调研报告或论文。这样,既培养了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又能够使其系统地整合所学的经济地理学理论知识,提高知识应用能力。专题研究的选题可以遵循热点问题和理论问题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实地调查相结合、普遍性与地域性相结合以及科学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就研究内容而言,各个地区的高等院校,应该结合区域的经济地理现象,选择合适的课题。比如,在城市经济地理研究方面,可开展商业网点、大型零售业区位、城市交通、房地产等方面的研究;在农区经济地理研究方面,可从农户、农户群等微观角度,选择典型农区,开展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粮食生产等问题的研究,以及农村居民点空间分布变化研究。
4.改革评估考试
传统的考试模式、评价体系是以考查学生学业成绩为主的纸笔考试形式,只能在认知方面考查学生学习到的书本知识及运用这些知识解决书面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分析解决实际经济地理问题的能力,缺乏对人的多元化、人性化和动态化的评价。探究式教学要求对传统的评估考试方面进行改革,建立一种“全程式-多元化”考核模式。我们在建立新的评价体系时考虑以下原则:(1)强调能力,主要考核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认识与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的能力、成果展示的能力。(2)强调创新,考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发散性思维;(3)强调新思路、新观点、新方法。具体操作层面就是从学生课前阅读、课堂讨论、认知与探究、专题研究和卷面考试等多个环节开展全过程、多元化、发展性评估。比如,学生总成绩中课前阅读占10%,课堂讨论占10%,认知与探究占10%,专题研究占20%,卷面考试占50%。
四、结论与启示
探究式教学在中国尚处于探索阶段,理论上的研究成果、尤其是高等教育中的理论研究成果还比较薄弱。在教学实践中也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我们围绕特定的《经济地理学》教材,进行了相关方面的一些探索,力图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创新:(1)在理念上,引入了科学思维训练的教学理念,训练学生形成经济地理学科学思维定式:“了解前人观点――观点形成背景条件――现在经济地理条件――可能得出的新观点”。(2)在内容上,基于教材的知识结构,精炼教学内容,突出各部分的理论要点,构建了立体化的教学框架,使教学内容清晰明了。(3)形成了探究式的教学方法体系,即课堂内的“理论―例证法”、与课堂外的“认知―探究逐步递进法”和“热点追踪―理性分析法”。通过这些教学方法,一方面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另一方面训练学生的科学思维素养。(4)在考试评估上,从学生课前阅读、课堂讨论、认知与探究、专题研究、评估考试等多个环节开展了全过程、多元化、发展性评估,突出对学生的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考察。
对河南大学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实践结果表明,所提出的探究式教学模式大大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转变了教师的教学方式和思维方式,并促使师生关系进入良性互动状态。学生的相关创新成果获得了国家级的大学生创新奖励。相关高校可根据自己的特殊性,不断探求,改善经济地理的教学方法,拓展地理类专业教育的改革思路,优化地理类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为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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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区位论文范文2
内容摘要:土地督察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制创新是提高督察绩效的基础。本文以“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试点研究”项目为背景,探讨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基础理论,并构建了新的理论体系,以有效支撑划区分级工作的进行,从而进一步促进科学发展的土地督察新机制的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土地督察业务中的应用。
关键词:土地督察 划区分级 理论 青海省
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是在2004年由国务院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正式提出的,2006年国务院又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50号文),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至此正式建立。经过六年多的研究探索以及不断实践,土地督察取得的成效斐然,已经逐步建立起以例行督察、土地管理形势分析报告、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督察、专项督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督察、问责制督察、耕地保护政府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和土地巡察制度等为核心的土地督察业务,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土地督察体系。但由于当前土地督察人员少、资源保障不足以及不断严峻的土地管理形势等问题的存在,土地督察必须做到事半功倍,因此,如何搭建基础理论平台引导创新型督察方式的产生,构建新的理论体系指导有效的土地督察新机制的建立具有积极而重要的研究意义。本文结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试点研究》项目,结合可持续发展理论、土地利用区域理论、弹性理论、行政监督理论等,以及土地督察的权责,阐述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理论,以适应现实督察工作的需要,切实有效地提高督察工作的效率。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认知
(一)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内涵
任何理论体系的研究与构建,首先取决于概念的提出与明晰。概念的界定是任何科学研究不可或缺的,特别是研究中所出现的尚未得到学术界一致认可的、理解存在偏差的以及为满足特定研究而需要的名词,对其概念的界定显得尤为重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是对督察机制的一种创新型研究,关于其内涵国内外没有相关解释,根据青海省试点研究成果,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内涵如下: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是指对督察区内的处于不同类型区和级别的单元实施差别化的土地督察方式。
土地督察类型区:按照地域分异规律,从土地利用类型、土地开发利用方向与途径的相似性、差异性角度,对督察区域内各单元进行归类,以区分监管类型区。
土地督察级别:依据土地督察工作要求,通过采集和处理与土地督察业务相关的各项指标,建立警戒度分等标准,对督察区域内各单元的警戒度进行评定,以明确单元级别。
(二)土地划区分级督察有关过程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主要是在近三年土地督察工作成就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青海省试点经验,划区分级要根据督察省份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从土地督察的职责与职权出发,综合分析耕地保护、土地利用与调控、土地执法、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影响因素以及新增建设用地规律,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结合自然状态、经济地理区位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采用模糊聚类法和多因素综合评价法进行土地督察划区分级,并提出差异化土地督察办法。结合青海省土地督察的实际情况,对督察权行使绩效的考核以及划区分级督察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从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以期切实有效的提高土地督察效率。同时通过对预警指标的研究,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进一步选择合适的预警方法制定相应的预警模型,进行预警督察的研究,为督察的后续发展提供参考方向(见图1)。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基础理论
(一)土地利用区域理论
这里的土地利用区域理论不同于农业区位论、韦伯的工业区位论等区位理论。它主要是关于人类活动的空间分布及其空间中的相互关系的理论。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的区域较大,不同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又有极大的不同,考虑到研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扩大化的区位理论的指导意义显得有些不足,而区域理论的指导意义更强。土地利用区域理论强调的是不同区域的土地有不同的客观条件,也有不同的主观条件,进而带来不同的土地利用状况。它涉及的区域范围更为广阔,可以是一个县级城市区域,也可以是几个市级的区域之间,也可以是省域之内,侧重点在于不同区域土地利用状况不同,区域范围限制不大。督察划区也是根据区域土地不同的利用状况进行划区,划区的目的是进行差别化督察。
(二)弹性理论
在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过程中,弹性理论主要强调的是一种动态的思想,一种协调的思想,一种多样性选择的思想。划区分级督察是在土地利用情况复杂、人员配备不足、督察效率不高的状态下产生的新的土地督察方法。针对复杂的土地利用状况,督察方式需要灵活调整体系和时序,构造弹性督察思路,落实行政自由裁量权。督察人员的不足需要土地督察部门根据划区分级的状况协调人员与资源的配置,针对不同的情况也需要有可变的应急机制,强调督察的弹性思想。同时,划区分级的结果要适时调整,对划区分级督察的过程和结果保留一定的弹性空间,以期达到科学合理的利用。
(三)行政监督理论
土地督察制度是一种行政监督制度,同时土地督察又属于一种专门性的特殊行政监督,因为它是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需求。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研究过程中,应该以行政监督理论作指导。首先划区分级的成果应该有利于实现土地督察部门对相关政府部门用地情况的监督过程,包括督察的现势性以及有效性都应该得到提高;其次是划区分级督察的研究不仅要体现督察部门对政府部门的督察作用,还应该有效引入公众监督的形式,体现公民权利,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实现全方位土地督察。
(四)可持续发展理论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目的从近期来看,就是采取因地制宜的督察方式,监管好耕地,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行划区分级土地督察,能够缓解当前土地督察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有效防止土地违规违法,实现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双重目的。从长远来看,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为协调土地供给和土地需求是土地资源持续利用的永恒主题,也是土地督察的目的之一。在土地督察的划区分级过程中,要遵循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理论需要明确督察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状况,只有在对督察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状况特别是不同区域的差异有了详细的了解之后,才能采用正确的方法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划区分级,根据土地供需形势和矛盾的不同,通过差别督察,推动差别管理和利用,各地各部门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思想认识要有一定的提高,高瞻远瞩的目光与对后代负责的态度是合理划区分级的必要思想准备。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创新理论体系
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理论体系具体来讲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
宏观上倡导开放和嵌入思想,称之为开放式理论和嵌入式理论。
所谓开放式理论是指土地划区分级督察中应该放开传统的督察思维、督察理念、督察方法等的束缚,从督察区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提高土地督察效率为目标,包括督察本身的效率和对督察客体行为监督的效率,为促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实现,采取更为科学合理的督察方式完成土地督察工作。国家的土地督察制度属于一种新生的制度,其理论体系和操作框架正在逐步完善当中,目前迫切需要创新体制机制,开放思想,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改善方式方法,区别对待,分清主次,提高督察效率,改善督察效果。
嵌入式理论简单来讲就是分级的成果应该在划区的成果中得到应用,分级不能完全独立于划区之外。由于划区分级督察特定目标的存在,区域土地分级的独立进行不仅会使相关的研究工作缺乏连续性,而且造成分区过程的实效意义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从督察部门应用划区分级督察成果的角度来看,划区与分级成果的有机结合也是现实工作的必然要求。
微观上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宏观理论的有效运用;二是根据阶段特点形成自己的指导理论。从涵盖的方面来讲,它主要包含督察类型区的划分以及督察警级的确定。
(一)督察类型区
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中对于区域的划分采用的是聚类分析的方法。在选择划区因素的基础上,进行聚类分析,得出初步的分区成果,然后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咨询相关专家学者对分区成果进行定性修正,得出最终的督察类型区。
首先从宏观上看,划区的方法较多,一般多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方法、聚类分析法、因素限制法、主导因素叠置法、专家评价法等,土地督察分区不是简单地按类似性进行归类。在划区方法的选择上需要开放思想,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摒弃传统分区方法,采用聚类分析法,才能够做到统筹考虑、全面分析,揭示出各区依法利用土地、耕地保护与土地执法力度的差异性,科学划分出土地督察类型区,分类指导各区土地督察工作。同时在划区的过程中,应该突破行政界线的限制,抛开行政管辖的影响,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有选择地进行区域合并,减少大量地类图斑的操作对研究科学性以及成果实用性的影响。同时考虑不同区位对土地监管需求的不同,地类图斑的合并标准也应有所差异,从而最终利用土地利用类型的不同形成科学有效的分区。
其次在微观上,划区研究的过程应该注意突出可持续发展理论。划区因素的选取、划区方法的选择是根据科学研究的模式确定的,采用聚类分析的方法确定的初步分区结果是科学研究的理性产物。但初步分区成果需要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征询相关专家学者的意见,选择恰当的角度进行定性修正。修正的过程不仅要适应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土地督察工作的进行,同时也应该考虑资源、环境等的可持续发展。因为类型区的划分是督察部门今后工作的依据,合理的调整可以使区域土地资源配置能以督察的形式得以保障,从而体现督察业务的人文关怀,有益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二)督察警戒级
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在分级上首先是根据不同地类选取不同的分级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形成以图斑为单元的土地督察级别图;然后再确定指标折算当量,计算县域单元级别的分值,从而建立以督察类型区为基础的县域土地督察级别图。
从宏观上看,督察警戒级的确定一是需要遵循嵌入式理论,即首先综合考虑项目区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土地利用因素等选取合适的指标,然后采用层次分析法形成以图斑为单元的督察级别成果;然后再确定指标折算当量,计算县域单元级别的分值,在督察类型区里形成督察级别成果,使得督察级别的划分有机结合到督察类型区的划分成果当中去,使得提高督察部门督察对象更为明确具体,切实提高督察效率,同时体现“严明勤廉,为国督察”的核心价值观。二是突出开放式理论,具体表现是这里的分级是对不同的地类采用了不同的分级指标。传统的分级方法一般都是对目标区域选取相同的影响因子,但在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研究中发现,青海省地域辽阔,但土地利用类型却有很大的地域性和差异性,所以指标体系采用了两层,第一层是土地利用类型,第二层是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对分级造成影响的特定因子。对于第二层指标来看,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中影响土地督察等级的因子肯定是不同的;对于第一层指标来看,因为分级最终是在形成的督察类型区中进行,而督察类型区的划分体现了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特征和方向,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在同一督察类型区中对土地督察分级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对不同的类型区采用不同的分级指标表面上看加大了工作量,但实际上从实用性上看却是减少了工作量,提升了其科学性。尤其划区的过程中在开放式理论的指导下进行了整体性合并叠加,形成的土地利用图斑并不是很多,所以分级也更有了针对性。
从微观上看,督察警戒级的确定还应该遵循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思想。在分级指标因素的选取中,由于影响因素众多,尤其是针对不同的类型区还采用了不同的二级指标因子,因素的合理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是因子之间应该具有相对独立性,虽然真正独立的因素并不存在,但是因子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却是必须考虑的。其次是因子的选择过程中要剔除过多的定性指标,对于比较重要的定性指标也应该选取比较容易量化的,更多的采用定量指标,这样对项目的实际操作性是一种较好的支撑,便于形成科学的、具有可控性的操作体系,为以后项目的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三)预警督察
预警督察是指从青海省土地利用执行情况和土地督察情况出发,系统分析不同级别区域土地利用执行与督察现状及存在问题,通过相关分析选取土地督察预警警兆指标,明确警情、确定警度(巨警、重警、中警、轻警、无警),采用最优的数学方法建立土地督察预警模型,对不同级别区域土地督察警情进行预测,确定土地督察警情级别,警度预报,为土地督察决策提供依据。
土地督察预警与警情分级涉及很多因素,此前没有被研究过,其作用机制也不清楚,难以对各因素之间关系、结构作精确描述。因此在微观层面上,应该把土地督察作为一个系统,从灰色系统理论的角度看,土地督察可以视为一个“灰色”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部分信息是已知的,部分信息是未知的。从整个系统出发,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并确定其警戒线,将这些指标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趋势进行对比,并对现在的状况进行警情评价,根据警兆指标预报的警度,进而获得对策,即利用灰色预警方法对土地预警级别变化进行预测。
在预警指标选择的过程中,同样应该遵循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指导思想。因为在警情、警兆指标中,很多评价指标表现的很明显,但在数据的获取或是指标的量化过程中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甚至缺乏具有说服力的确定方法。因此也需要更多的采用可以量化的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进行预警系统的建设。
另外,预警系统的建设应该遵循动态原理,同时预警模型的确立也要适应动态原理。因为预警是对将来一定时期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预测报警,那么它就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所以指标的选取也应该有考虑到它的动态性,对于静态的指标就失去了意义。
(四)督察绩效
土地督察绩效是国家土地督察局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土地督察活动所得到的劳动效果、社会效益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比率关系。从本质上讲,督察绩效是一种特殊的投放与产出的比率关系,是由土地督察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反映。
通过对督察工作岗位的分析、工作流程的分析、绩效特征的分析、理论验证、要素调查,确定了督察权行使指标、督察效果指标、科研成果指标和督察成本指标等构建督察绩效考核体系。
从宏观层面来看,绩效考核体系指标的选取运用了嵌入式理论作为指导,根据划区、分级、预警的特点选取了有针对性的指标,是对前面工作的补充和检验。尤其是各指标层下的影响因子的选取,更是开放性的选用了对行政人员来说相对敏感的指标,能够更真实的体现督察的绩效,促进督察工作的有效进行。
从微观层面上看,绩效考核应该遵循横纵结合的思想。横向考核是指通过将与考核对象处于同一时期并具有相同性质的其他对象来与考核对象进行比较,且以此为基础来确定考核目标目前所处的状态。它包括同一个督察区片内处于同一督察级别的不同督察单元之间的比较;同一个督察区片内不同督察级别之间的比较;不同督察局之间条件相似地区的督察绩效比较。纵向考核的办法主要是在各评价尺度上进行绩效考核分值和时间的一个序列分析,它主要是指考核同一对象不同时期所处的状态,对同一对象进行一个时间序列上的评价。与划区分级督察相对应,纵向考核也可以在四个层面上来执行,分别是督察单元的纵向考核、各级的纵向考核、督察区的纵向考核和督察局范围内的纵向考核。
结论
本文以“青海省土地划区分级督察试点研究”项目为依托,简单介绍了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基本概念及相关内容,重点研究了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理论体系,包括开展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基础支撑理论以及划区分级督察特有的理论体系。根据划区分级督察的特点以及实际需求,通过研究认为其新的理论体系主要分为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宏观上需要遵循开放式理论和嵌入式理论,微观上则是宏观理论的有效运用与阶段指导思想的有机结合。从督察类型区、督察警戒级、预警督察和督察绩效四个方面进行宏观微观理论分析,为划区分级督察研究的有效进行以及成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撑。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看,支撑理论是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的基础,创新理论则是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研究的灵魂。基于成熟的理论搭建的理论平台可以有效指导土地划区分级督察的研究,其研究成果也具有积极而现实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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