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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省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和管理,维护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市场正常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招标投标参加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省重点工程,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计划委员会下达的对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工程。
第三条省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办)负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省的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工作。
第四条省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省重点工程的建设施工(包括土建、安装和装修)均应依照本规定实行招标,但经省重点办确认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宜实行招标的特殊工程除外。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工程招标应当主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初步设计和概算已批准;
(二)已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并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三)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第七条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招标,下同)或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招标,下同)的方式。经省重点办审查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条件之一的,可以采用议标方式。
参加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人;参加议标的投标人不得少于2人。
第八条采用议标方式招标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可供选择的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预计费用与工程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二)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下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具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
(二)具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三)具有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的能力。
第十条项目法人招标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组织招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人组织招标;
(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要求投标人提供与投标有关的资料;
(五)会同评标委员会制定评标标准和办法;
(六)组织编制标底;
(七)依据确定的评标原则和办法,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招标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确定的招标程序组织招标;
(二)对评标情况和其他有关数据、资料保密;
(三)不得侵犯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五)接受省重点办和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招标人招标。
招标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招标人招标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项目法人的委托组织和参与招标活动;
(二)按规定或约定收取招标费;
(三)项目法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招标人招标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招标协议并完成协议中规定的事项;
(二)对的招标工程各项数据和资料予以保密;
(三)不得侵犯项目法人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
(五)接受省重点办和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招标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法人向省重点办办理招标登记;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三)招标通告;
(四)接受投标人投标申请;
(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六)通告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七)向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
(八)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九)编制标底(参考价,下同);
(十)成立评标委员会;
(十一)接受投标书;
(十二)确定评标标准和办法;
(十三)开标;
(十四)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
(十五)发《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
(十六)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公开招标应在规定的报刊上刊登招标通告。
邀请招标或议标,必须向有资格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法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工程的地点、内容、工程量和工期要求;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费用、地点和时间。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招标人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招标文件只发送给有足够能力履行合同的投标人,但参与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或资格审查的当事人不得参与投标。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二)是否具有本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资质;
(三)现有人员、设备和施工方法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的要求;
(四)最近3年是否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
(五)最近3年的资信状况。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提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必需的资料。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
(二)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要求开、竣工的时间等);
(三)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四)工程款和预付款的支付方式;
(五)项目法人提供相应投入的作价及其价差处理声明;
(六)投标书的编制要求及其送达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七)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
(八)评标的原则;
(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的数额和方式;
(十)中标后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的数额和方式;
(十一)合同书及主要合同条款;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招标文件不得有针对或排斥某一投标人的内容;不得有限制提交投标、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其中一种形式的内容。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招标人应按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回。
招标文件的收费标准应以招标文件的编印实际成本为依据。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招标人应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在招标文件售出后如需补充、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补充、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招标人撤回招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第二十二条项目法人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市场供求状况,自主确定招标工程的标底。标底必须绝对保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干预项目法人对招标工程标底的确定。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平等参与投标;
(二)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编制投标文件、确定投标报价;
(三)要求项目法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答疑,并可踏勘现场;
(四)控告、检举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引诱项目法人、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采用或不采用某种程序、作出或不作出某一决定;
(三)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四)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五)根据项目法人、招标人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六)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七)中标后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八)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项目法人签订并履行合同,非经项目法人审查同意,不得将合同分包。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申请投标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二)现有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和业绩;
(三)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和业绩;
(四)自有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五)最近3年资信和履约状况;
(六)最近3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安全情况;
(七)现有主要施工工程(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的工程)情况。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综合说明;
(二)施工方案及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
(三)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的主要技术措施;
(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工程总进度表;
(五)投标报价;
(六)对合同及合同主要条款的确认;
(七)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的印鉴;
(八)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项目法人、招标人应对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投标文件予以签收备案;对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项目法人、招标人应不予开启并退回。
投标人提出修改设计、合同条件等建议方案,并作出相应报价的,可与投标文件同时密封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供项目法人、招标人参考。
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应当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第二十八条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送达的投标文件以正式函件进行补充、澄清或修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撤回通知。
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第三十条建设工程的开标由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主持,邀请投资方、投标人、项目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采用议标方式招标的,可以不公开进行。
第三十一条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项目法人、招标人应当在接受投标书前组建评标委员会,并报省重点办审核备案。
评标委员会由项目法人、招标人、主要投资方、项目主管部门、省重点办、省财政厅等单位的代表以及受聘的经济、技术和法律方面的专家组成,其总人数应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数据、资料和其他情况。
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格式和印鉴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无效:
(一)未密封的;
(二)无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的印鉴的;
(三)填写未按规定的格式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
(四)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的;
(五)内容违法的。
第三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人的报价及单价进行复核分析,并对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拟投入的机械设备、工期、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审比较,按排序向项目法人推荐1至2个中标候选人,同时作出书面评标报告。投标的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投标人的必要澄清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实质性修改。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文件均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或出现其他情况可能影响招标投标的公正性的,可以建议项目法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本身或二者同时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不是招标文件或工程本身原因造成的,项目法人报省重点办批准后,可以拒绝所有投标。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因正当理由拒绝所有投标的或投标人都撤回的,项目法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第三十六条项目法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及时将结果书面报省重点办和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重点办有权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一)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程序的;
(二)中标结果显失公正的。
第三十八条项目法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为办理施工前有关手续的依据,同时退回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
《中标通知书》由省重点办统一印制。
第三十九条项目法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合同规范文本签订书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送省重点办备案。
合同签订后,项目法人应当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项目法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重点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宣布招标无效:
(一)工程应进行招标而不招标的;
(二)隐瞒工程真实情况的;
(三)不按规定程序招标的;
(四)接受贿赂的;
(五)与投标人串通以排斥其他投标人的;
(六)泄露评标情况和其他有关数据、资料的;
(七)无正当理由拒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
(八)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重点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投标无效或者取消其一年内参加省重点工程投标的资格:
(一)隐瞒投标真实情况的;
(二)行贿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的;
(四)工程转包或擅自分包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投标人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人和招标人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三条省重点办、项目主管部门、投资方、项目法人、招标人、投标人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行贿受贿或者违反保密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项目法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撤回招标文件的,应退回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双倍返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退回招标文件。
第四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定标之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四十六条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法人无故拒签合同的,双倍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无故拒签合同的,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文2
大型工程的投资是多元化的,投资多元化必然涉及到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问题。作为建设管理的主体,项目业主对工程总体规划与设计实施强有力的统一领导与管理。
社会化管理使业主的工程事务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少,项目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降低建设成本。工程项目业主由此可以集中精力管理重大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定思路、定标准、定制度,一手抓规划设计,一手抓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在总体上就把握住工程建设的方向。各建设分指挥部、社会专业机构各司其职,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工程要按照无标底招标采购的方法
通过对大量工程招标经验的总结和思考,工程项目业主只有从管理制度上、管理方法上采取措施,才能真正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标与采购。
工程招标核心思想和总则是:在工程招标采购中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无标底工程招标是在大型工程建设中采用的一套完整的工程招标方法,它的核心是在工程招标时不编制招标的标底,通过一套严密、科学的招标操作程序和评标办法来决定工程合同的授予者。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按市场规律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排除任何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当然实行无标底工程招标,需要很高的条件,它要求招标者必须具有十分丰富的工程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对工程所具有的深刻的判断能力。即在无标底招标条件下,招标者应具备的评标方法和指标参数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的严密编制、工程招标的有序组织以及对投标单位资质管理和选定等的综合能力。
三、强化合同管理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工程项目业主认识到,大型工程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1、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2、树立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工程工程。
3、选择确定符合工程建设特点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通过合理的合同结构实现和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目标结构和运作。
4、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在大型工程的大部分主要工程上均实行闭口总价合同,锁定建设成本;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工程合同价以中标价格为基础再增加3%作为工程不可预见费用,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四、项目管理方法分析
通过对项目目标控制方法的不断研究和实践,大型工程在工程管理和控制的具体方法方面形成了一些较有特点、较为成功的做法:
1、通过规划设计、科学技术、工程招标控制项目投资。(1)在大型工程的投资控制工作中,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招标等方面入手,控制工程的投资,节约建设成本。工程项目业主坚持以规划设计为重点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以极大的精力投入于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工作,进行设计方案的比较和改进。(2)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依靠科技来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方案、设备选型等各项工作中,均设立相应的研究课题,投入科研经费,开展大量有关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试验和实验,取得许多科研成果。(3)通过重点强化工程招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以最合理的合同价获得最好的技术方案和最强的工程保障能力。此外,通过实行工程闭口总价合同,充分依靠和发挥财务顾问、财务监理的专业作用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方法,使大型工程的实际投资被控制在计划的目标投资值以内。
2、独立平行的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工程项目业主以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工程质量的根本保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3、依靠科技缩短建设工期。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存在的主要影响因素。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国际惯例;对策
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我国建筑市场发展越来越快,为了保证建筑市场实现规范化管理,建筑行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国际惯例对建筑工程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实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国际惯例接轨,这样才能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才能满足相关部门对建筑行业规范化发展的新要求。笔者根据自身经验,对实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对策进行了介绍,以供参考。
1 招标文件管理方面
招标文件是建筑工程中具有较强约束力的文件,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是招标活动需要遵循的重要章程。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招标与国际惯例接轨,相关人员必须对招标文件进行规范化管理,这样才能提高招标文件的质量,使其发挥出更大的效用。
1.1 评标标准需要符合国际通用标准
在我国建筑工程的招标文件中,所采用的评标标准需要逐步向国际标准过渡,相关人员在优化的过程中,要采用国际通用的合理低价中标标准。在传统的招标文件中,多采用的是百分制评标法,这种方式的评标指标并不合理,在评标的过程中所用方法技术含量比较低,这极大的制约了投标人管理水平的提升,在评标的过程中,有时并没有邀请经济专家进行评审,在招标的过程中,有的单位对评标标准随意更改,还出现了违规操作以及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为了更快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相关人员比较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管理,保证招标文件制定的规范性,这样才能营造出良好的竞争环境。采用国际通用的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标准,可以实现建筑企业经营利益的最大化,还可以提高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维护建筑市场竞争的秩序,降低腐败现象的滋生,提高了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1.2 招标文件需拟定招标项目合同条款
在传统的招标工程中,招标文件并未拟定招标项目合同条款,而且文件的其他条款中只体现了对投标人的邀请,并没有体现出投标人权利与义务。我国对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同项目关系有着一定要求,二者不得重新拟定违背投标文件的协议,所以,为了保证招标文件的合理性,相关人员需要在招标文件中,增加拟定招标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招标管理机构中,还要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以及业务能力,这样才能保证招标文件拟定的合法性以及严谨性。
我国相关部门对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传统的合同文本已经不再适用于项目工程管理,在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下,对合同法以及招投标条例都进行了细化,而且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接轨,这也是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在招标文件中,还需要加入工程质量保修期,在实际检测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工程设计方案中并没有标明合同使用年限,这对拟定合同带来了一定难度,为了尽快对国际惯例接轨,相关监理部门需要加强对施工设计方案的审核,保证设计达到相关标准才能投入使用。
2 加强对投标人资格的预审以及认证
招标项目的投标应当具备承接该项目的能力,这是保证项目中标后,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招标项目的前提,是招标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为此,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权并且应当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且在审查过程中应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以下问题:招标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长官意志”和“走过场”问题;实行业主推荐投标人办法;初审合格后转或转圈盘与业主推荐相结合办法确定投标人办法。上述这些做法既不严肃又不科学,而且严重违反了“公开、公开、公正”的原则,也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有关招标公平性的规定。
为克服对投标人资格预审中的违法行为,建议: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既要合法又要切合工程实际,因此招标管理机构应依法严格审查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规定。建立监督机制,如公证机关参入监督,增大资格预审的透明度,促进建筑企业提高综合实力及竞争力。应禁止采用业主推荐办法、转圈盘办法或转圈盘与业主推荐相结合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以保证所有符合国家规定或招标项目要求条件的、愿意参入竞争的建筑企业成为潜在的投标人,并参入投标竞争,这样可以克服招标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不正之风及杜绝不合格的投标人,包括“皮包公司”参入投标。
3 加强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保密性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贯彻“公平”、“公正”原则,防止招标方及有关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泄露标底或其它可能妨碍公平竞争的信息,防止投标方以不正当手段参加投标竞争,如串通投标、向招标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等,因此《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保密问题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并规定了违法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招标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及招标方和投标方都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社会、招标方和投标方各自的利益。《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从编制标底开始,在整个招标活动过程中,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都对其有保密义务。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因此,对潜在投标人的保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答疑、踏勘现场和接收投标文件等。
结束语
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很快,但是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却出现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这可能导致建筑行业无法达到我国加入WTO后对建筑市场规范化的新要求。为了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相关人员必须对现行招标文件的标准以及投标人资格进行重新设置以及审核,要按照国际化标准对传统管理制度进行改革,还要不断的优化预算方法,做好设计图纸的优化以及地质勘探工作,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招标文件是建筑工程的前期工作,在传统的招标评标标准下,容易出现不正当竞争以及腐败问题,而采用国际通用合理低价中标方式,可以有效改善这一问题,从而保证我国建筑市场更加规范。
参考文献
[1]建设部2002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J].工程建设与档案,2002(1).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
1前言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也更加多样工程的管理模式也更加多样,建筑工程的招标管理也逐渐的走向成熟和完善走向成熟和完善。发挥合同管理在投标阶段的作用,可以有效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效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确保建筑工程招标更加公平透明,规范建筑工程行业的招标行为范建筑工程行业的招标行为。
2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密切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密切,两者是相辅相成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建筑工程招标是具有竞争性质的工程项目发包的交易方式目发包的交易方式,合同是实现招标目和结果的法律保障形式式,两者共同履行建筑建筑工程法定程序和步骤,共同制约建筑工程各方筑工程各方,对建筑工程质量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2.1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从理论上讲属于合同管理的一部分分,招投标的结果最终都会以合同的形式确立下来。招投标从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阶段从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阶段,是形成有效的合同管理的基础基础。招投标的谈判过程实质上是为形成合同的竞争性条款款,招标人通常以最小的成本达成符合工程质量建设要求的条款条款。
2.2合同是对招标过程的规范化
招标的成果是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的成果是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最终以契约的形式将双方招投标的成果确立下来以契约的形式将双方招投标的成果确立下来,从而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的规范下得到有效的保护权利与义务在法律的规范下得到有效的保护。合同作为一种事前规范事前规范,是管理机构用科学统筹的方法实现全面系统管理的基础的基础。建筑合同的订立通常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同时又对招标条款进行必要的升华招标条款进行必要的升华,能对工程的技术性要求、复杂环节节、投资规模进行有效规定,使招标成果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内,得到更细化和更完善具体的规范,从而确保招标文件有法律效力律效力。
3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
发挥合同管理在招标阶段的作用发挥合同管理在招标阶段的作用,需要将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紧密结合标工作紧密结合,使合同在招标过程中切实发挥管理作用,从而使招标过程更加透明而使招标过程更加透明,使招投双方的行为更加规范,切实解决招标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决招标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审查不严格问题。
3.1减少两者分离的弊端
由于招标管理与合同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由于招标管理与合同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加上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认识的不足工程合同管理认识的不足,使招标机构只注重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审查,精力主要用在加强标底的保密程序,关注开标环节,实际上却造成了招标文件履行不到位际上却造成了招标文件履行不到位,招标细节不能有效的在工程建筑过程中落实等问题工程建筑过程中落实等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可以将招标与合同监管充分的结合招标与合同监管充分的结合,形成对招标的链条式管理,从而掌握招标监管工作的主动权掌握招标监管工作的主动权,使招标的管理更加有效和标准。
3.2加强对招投标的审查
通过建立正式的招标合同的审查监督机制通过建立正式的招标合同的审查监督机制,可以在合同的检验审查阶段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检验审查阶段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切实纠正在招标过程当中存在的各类不合法行为在招标过程当中存在的各类不合法行为,使招标过程得到全面的监督管理面的监督管理。切实减少由于招标行为不规范而引发的工程质量问题质量问题,保证招标规定的工期、资金等方面都得到有效落实实,还能切实避免不必要资金浪费,使招标的过程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格的监管。
4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应当从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细节出发阶段的细节出发,切实按照健全招标管理制度,强化招标监督程序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的原则,严格规范建筑工程招标秩序,使招标工作处在规范严谨的氛围下进行使招标工作处在规范严谨的氛围下进行。
4.1完善建筑工程招标办法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招标管理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招标管理,必须明确和细化必要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建筑工程招标覆盖范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执行相应规范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执行相应规范。对非法招标行为给予必要的法律惩罚标行为给予必要的法律惩罚,要及时全面的核准公示招标的事项事项、中标的结果、招标机构等信息,使建筑工程招标管理行为处于更加严密的监管范围内理行为处于更加严密的监管范围内,使招标程序更加规范合法合法。
4.2加强招标资格预审工作
随着建筑工程招标范围的扩大随着建筑工程招标范围的扩大,工程建设方想了解更多投标方式的详细信息投标方式的详细信息。主要包括:首先了解项目经理和建筑工程师等人员的素质情况工程师等人员的素质情况,其次,了解投标方的企业资质和有无相关建设经验等无相关建设经验等,第三,了解投标方是否有相关的专利技术等等。这就要求招标管理部门加强对招标资格的预审工作,使必要的信息得到在权威的平台进行必要的信息得到在权威的平台进行,从而保证招投标双方的共同利益方的共同利益。
5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
为了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为了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使最有资质和最适合该项目工程的企业中标工程的企业中标。招标机构应当依据招投标法,设立完善的招投标专家资源库善的招投标专家资源库。首先,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配置专业齐全的招标评审专家名册业齐全的招标评审专家名册,切实改变专家只负责评标的现状状。其次,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工作,严格考核和评价评审专家的业绩和行为审专家的业绩和行为,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专家不得继续担任评审专家担任评审专家。第三,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每年适当补充新的专家进行评审专家库的专家进行评审专家库,实行评审轮换制度,切实杜绝评标专家的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行为家的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行为。
6加强招标机构管理
要严格按照国家对招标管理机构的要求要严格按照国家对招标管理机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地方招标机构的管理方招标机构的管理。首先,取消地方非法设置的招标管理环节节,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招标环节进行审批,取消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不当做法消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不当做法。其次,招标机构严格禁止以歧视性的要求作为评标的加分条件以歧视性的要求作为评标的加分条件,确保招标制度的一视同仁同仁。第三,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的审核备查制度格执行项目法人的审核备查制度。第四,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监督招标机构组织开展招标工作。第五,对招标机构有损害招投标双方利益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惩。第六,招标机构必须与行政部门脱钩,从而不存在利益上的从属关系的从属关系,使招标机构更加公正。
7结论
建筑工程的招标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建筑工程的招标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技术性程序性较强的工作性程序性较强的工作,发挥合同的法律约束效力,使招标行为在合同框架下得到更规范的确立在合同框架下得到更规范的确立,发挥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和价值,是实行合同管理的意义所在。
作者:侯威 单位: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文5
关键词: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研究实践
龙滩水电站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十大标志性工程和“西电东送”的战略项目之一,是红水河梯级开发的控制性工程。工程已于2001年7月1日开工建设。
龙滩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上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境内,设计总装机容量630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43亿元。1999年12月26日,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出资33%)、(出资32%)、广西开发投资公司(30%)、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出资5%)共同发起组建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电力体制改革后原国家电力公司和原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划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为保证龙滩水电站的顺利建成,项目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深化改革,对在当今社会环境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研究与实践。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1.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项目的管理组织在建设这样宏大的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传统的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方式,业主班子将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时,项目业主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了按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这一构想就是要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行龙滩水电工程建设的社会化管理。
作为电站建设的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电站的建设及运营,对水电站总体规划与设计实施强有力的管理。公司在各参建主体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倡导管理创新,通过贯彻对合同主线实施“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思路,促进各参建单位形成自觉的质量品牌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及顾全大局的观念,使工程进展较顺利,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均得到有效的控制。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作用,加快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运作,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公司管理机构设置为“九部”,即:工程建设部、计划合同部、机电物资部、工程技术部、财务管理部、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环保移民部、人力资源部。目前,正式职工85人。除此之外,充分借用和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将部分专业工程委托社会化的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其的实施进行管理。这样,形成了水电站项目业主与社会专业机构是以经济关系建立起来的具有特色的大型项目的工程管理组织结构模式,实现了工程项目的社会化管理。在工程的具体事务管理中,水电站项目业主又是按市场化经营的方法进行运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水电站建设管理提供服务,使水电站建设得到有力的社会支撑。如水电站项目中某些设备的采购、货物的仓储、设备和大宗材料的运输、有关的辅助服务等均按市场原则通过经济合同来实现。社会化管理使业主的工程事务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少,业主班子的人员规模可以降低至最低点,项目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降低了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由此可以集中精力管理重大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定思路、定标准、定制度,一手抓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一手抓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这样在总体上就把握住了水电站建设的方向。各社会专业机构在统一的规范和规则下,各司其职,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还可得到社会上最优秀的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水电站建设服务。
2.工程招标采购的方法
2.1.项目招标
龙滩水电站工程项目分标按照标界清晰,便于合同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干扰的原则,将工程项目分标如下表:
序号合同名称备注
1.左岸导流隧洞及左岸岸坡工程葛洲坝集团公司中标承建
2.右岸导流隧洞及右岸岸坡工程江桂联营体中标承建(江南水电工程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3.大坝工程七局八局葛洲坝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七局水电八局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体)
4.地下厂房工程1478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水电第七工程局水电第八工程局联营体)
5.升船机工程待招标
6.大法坪砂石系统工程葛桂联营体中标承建(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7.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制造水轮机有东方电气集团中标制造发电机有哈尔滨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制造
8.大坝及引水系发电系统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制造待招标
9.升船机设备制造待招标
针对招标项目规模大、技术要求高,项目业主在2001年初即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并报原国家电力公司备案,规范了招标工作程序。对项目立项、招标组织、招标程序、招标方式及投标条件、标底编制、评标委员会、保密事项等都作了规定,明确了责任。对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对象为目前正在龙滩工地施工的六家大型施工承包人投标。对部分监理等服务项目和零星机电设备项目,采用询价后的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投标人不少于三家。
招标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2.1.1.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2.1.2.认真组织开标工作,保证竞争的公平和有序性。所有的招标项目,均采用公开开标,开标时有公证员现场公证,公司监事会和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过程监督,保证开标过程的公正。
2.1.3.认真组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过程的合法、公平、公正、合理。公司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联合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来执行,外聘合格专家在评标委员会专家总人数的2/3以上,评标办法在开标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和独立评标。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2~3命中标候选人,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定标的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评标的整个过程有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监督,监督全体评标人员都能遵守评标纪律,避免外界干扰,使整个评标工作都能按照既定合法程序进行,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2.2.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践
无标底工程招标是在龙滩水电站建设中采用的一套完整的工程招标方法,它的核心是在工程招标时不编制招标的标底。它不是以“标底”作为工程招标的衡量准绳和评标尺度,而是通过一套严密、科学的招标操作程序和评标办法来决定工程合同的授予者。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按市场规律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排除了任何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质上对招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条件下,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必须要有真正坚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的精神和勇气,要敢于战胜自我。其次,实行无标底工程招标,需要很高的条件,它要求招标者必须具有十分丰富的工程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对工程所具有的深刻的判断能力。即在无标底招标条件下,招标者应具备的评标方法和指标参数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的严密编制、工程招标的有序组织、以及对投标单位资质管理和选定等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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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大量工程招标经验的总结和思考,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只有从管理制度上、管理方法上采取措施,才能铲除腐败的温床,彻底消除工程招标中的负面影响因素,真正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标与采购。由此,龙滩水电站形成并确定了工程招标采购的总体构思,其核心思想和总则是:在工程招标采购中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工程招标采购中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水电站项目业主根据龙滩水电站的实际,进一步对工程招标采购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探索,研究如何从制度上、技术上清除各类消极因素存在的可能性,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设计出一系列有关工程招标采购的组织方法、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具体包括:无标底工程招标的方法;科学公正的评标办法;承包商资质信用的预审控制方法;招标采购的组织机制;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工程招标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实施闭口总价和固定单价合同的措施等。
3.合同管理
3.1.合同管理的特点
龙滩水电站建设管理完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的主线,其主要特点是:
3.1.1.严格合同的预管理。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
3.1.2.严格合同的签订程序。每一份合同的签订之前,合同文本都经各业务职能部门会审把关,然后甲乙双方要进行平等协商,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减少合同执行难度。
3.1.3.严格按合同办事。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3.1.4.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合同履行结束,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
龙滩水电站建设的合同管理只刚刚开始,随着工程的进展,必然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还有待于项目业主去研究去解决和实践。
3.2.强化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
随着我国的经济由计划机制向市场机制的转轨,大型建设项目的管理也势必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龙滩水电站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3.2.1.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3.2.2.树立水电站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水电站工程。
3.2.3.选择确定符合水电站建设特点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通过合理的合同结构实现和保证水电站项目管理组织的目标结构和运作。
3.2.4.根据水电站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在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大部分主要工程项目上均实行闭口总价合同,锁定建设成本。强化合同准备工作,从技术上和经济上采取措施,创造和建立实施闭口总价合同的前提条件: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的界面与工程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4.工程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通过对项目目标控制方法的不断研究和实践,龙滩水电站在工程管理和控制的具体方法方面形成了一些较有特点、较为成功的做法。
4.1.通过规划设计、科学技术、工程招标控制项目投资。在龙滩水电站的投资控制工作中,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招标等方面入手,控制工程的投资,节约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坚持以设计为重点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以极大的精力投入于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设计方案的比较和改进,由此才有左右岸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的改变,经过设计优化的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节约了大量的投资。控制水电站项目投资的另一思路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先导,依靠科技来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设备选型等各项工作中,均设立相应的研究课题,投入科研经费,开展了大量有关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试验和实验,取得许多科研成果。这些研究成果的应用既解决了工程难题,又为节约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严格、严密的工程招标是控制投资的又一思路。通过重点强化工程招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以最合理的合同价获得最好的施工队伍和最强的工程保障能力以及可靠施工技术方案。此外,前期工程通过实行工程闭口总价合同,充分依靠和发挥监理的作用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方法,使龙滩水电站的实际投资被控制在计划的目标投资值以内。
4.2.独立平行的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水电站项目业主以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工程质量的根本保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对于工程监理工作,在具体的做法上采取了特殊的措施,即在所有的工程监理合同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同时与施工单位各自独立平行地进行全部工程的质量检测,包括必须使用独立平行的检测仪器和工具;独立平行地实施质量检测;获取独立平行的检测数据和资料;提交独立平行的检测报告等。这样在每一个工程上,都能同时得到分别来自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自独立的两套质量检测与评估报告,可以切实掌握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确保得到一流的施工质量。
4.3.依靠科技缩短建设工期。对于为期6.5年左右的建设工期,首先是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存在的主要影响因素。针对关键问题,事先研究制定解决的方案,超前采取措施进行了一系列技术实验和系统研究等。在得到了解决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难题的系统方案之后,水电站项目业主紧紧抓住2007年7月1日水电站第一台机组发电的进度控制总目标不放。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工程的设计工作,为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的顺利展开积极创造条件。在进度控制工作中,以进度大节点作为控制的关键,保证落实大节点目标;建立工程协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实施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科学的进度规划和有效的进度控制,为确保了龙滩水电站发电目标的按期实现。
4.4.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加强水电站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龙滩水电站制定了有关工程文档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其中,采取的一个有效管理方法是赋予业主档案资料室在档案管理中的一项特殊权力:工程合同尾留款的支付签发权。水电站项目业主在工程合同中均约定,预留合同价款3%~5%的工程尾留价款,作为工程保证金和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的保证金。合同规定,工程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经业主档案资料室认可接收,签发归档交接单之后,才能获得最终尾留款的支付。通过经济制约手段,有效、及时、规范地健全了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工程项目档案。
运用上述这些管理思想与方法组织与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使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成绩:
4.4.1.水电站的设计起点高、意识超前,通过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的构想,圆满成功地解决了远期与近期建设的有机协调,实现了规划设计的可持续发展。
4.4.2.通过水电站总体规划的不断优化和调整、通过合理的设计来节约投资;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提高项目建设各阶段、工程各方面的科技含量,实现了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节省了相当的建设资金。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范文6
龙滩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上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境内,设计总装机容量630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43亿元。1999年12月26日,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出资33)、(出资32)、广西开发投资公司(30)、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出资5)共同发起组建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电力体制改革后原国家电力公司和原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划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为保证龙滩水电站的顺利建成,项目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深化改革,对在当今社会环境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研究与实践。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1.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项目的管理组织在建设这样宏大的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传统的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方式,业主班子将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时,项目业主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了按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这一构想就是要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行龙滩水电工程建设的社会化管理。
作为电站建设的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电站的建设及运营,对水电站总体规划与设计实施强有力的管理。公司在各参建主体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倡导管理创新,通过贯彻对合同主线实施“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思路,促进各参建单位形成自觉的质量品牌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及顾全大局的观念,使工程进展较顺利,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均得到有效的控制。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作用,加快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运作,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公司管理机构设置为“九部”,即:工程建设部、计划合同部、机电物资部、工程技术部、财务管理部、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环保移民部、人力资源部。目前,正式职工85人。除此之外,充分借用和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将部分专业工程委托社会化的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其的实施进行管理。这样,形成了水电站项目业主与社会专业机构是以经济关系建立起来的具有特色的大型项目的工程管理组织结构模式,实现了工程项目的社会化管理。在工程的具体事务管理中,水电站项目业主又是按市场化经营的方法进行运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水电站建设管理提供服务,使水电站建设得到有力的社会支撑。如水电站项目中某些设备的采购、货物的仓储、设备和大宗材料的运输、有关的辅助服务等均按市场原则通过经济合同来实现。社会化管理使业主的工程事务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少,业主班子的人员规模可以降低至最低点,项目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降低了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由此可以集中精力管理重大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定思路、定标准、定制度,一手抓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一手抓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这样在总体上就把握住了水电站建设的方向。各社会专业机构在统一的规范和规则下,各司其职,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还可得到社会上最优秀的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水电站建设服务。
2.工程招标采购的方法
2.1.项目招标
龙滩水电站工程项目分标按照标界清晰,便于合同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干扰的原则,将工程项目分标如下表:
序号合同名称备注
1.左岸导流隧洞及左岸岸坡工程葛洲坝集团公司中标承建
2.右岸导流隧洞及右岸岸坡工程江桂联营体中标承建(江南水电工程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3.大坝工程七局八局葛洲坝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七局水电八局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体)
4.地下厂房工程1478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水电第七工程局水电第八工程局联营体)
5.升船机工程待招标
6.大法坪砂石系统工程葛桂联营体中标承建(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7.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制造水轮机有东方电气集团中标制造发电机有哈尔滨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制造
8.大坝及引水系发电系统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制造待招标
9.升船机设备制造待招标
针对招标项目规模大、技术要求高,项目业主在2001年初即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并报原国家电力公司备案,规范了招标工作程序。对项目立项、招标组织、招标程序、招标方式及投标条件、标底编制、评标委员会、保密事项等都作了规定,明确了责任。对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对象为目前正在龙滩工地施工的六家大型施工承包人投标。对部分监理等服务项
目和零星机电设备项目,采用询价后的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投标人不少于三家。 招标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2.1.1.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2.1.2.认真组织开标工作,保证竞争的公平和有序性。所有的招标项目,均采用公开开标,开标时有公证员现场公证,公司监事会和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过程监督,保证开标过程的公正。
2.1.3.认真组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过程的合法、公平、公正、合理。公司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联合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来执行,外聘合格专家在评标委员会专家总人数的2/3以上,评标办法在开标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和独立评标。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2~3命中标候选人,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定标的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评标的整个过程有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监督,监督全体评标人员都能遵守评标纪律,避免外界干扰,使整个评标工作都能按照既定合法程序进行,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2.2.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践
无标底工程招标是在龙滩水电站建设中采用的一套完整的工程招标方法,它的核心是在工程招标时不编制招标的标底。它不是以“标底”作为工程招标的衡量准绳和评标尺度,而是通过一套严密、科学的招标操作程序和评标办法来决定工程合同的授予者。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按市场规律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排除了任何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质上对招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条件下,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必须要有真正坚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的精神和勇气,要敢于战胜自我。其次,实行无标底工程招标,需要很高的条件,它要求招标者必须具有十分丰富的工程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对工程所具有的深刻的判断能力。即在无标底招标条件下,招标者应具备的评标方法和指标参数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的严密编制、工程招标的有序组织、以及对投标单位资质管理和选定等的综合能力。 通过对大量工程招标经验的总结和思考,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只有从管理制度上、管理方法上采取措施,才能铲除腐败的温床,彻底消除工程招标中的负面影响因素,真正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标与采购。由此,龙滩水电站形成并确定了工程招标采购的总体构思,其核心思想和总则是:在工程招标采购中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工程招标采购中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水电站项目业主根据龙滩水电站的实际,进一步对工程招标采购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探索,研究如何从制度上、技术上清除各类消极因素存在的可能性,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设计出一系列有关工程招标采购的组织方法、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具体包括:无标底工程招标的方法;科学公正的评标办法;承包商资质信用的预审控制方法;招标采购的组织机制;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工程招标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实施闭口总价和固定单价合同的措施等。
3.合同管理
3.1.合同管理的特点
龙滩水电站建设管理完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的主线,其主要特点是:
3.1.1.严格合同的预管理。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
3.1.2.严格合同的签订程序。每一份合同的签订之前,合同文本都经各业务职能部门会审把关,然后甲乙双方要进行平等协商,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减少合同执行难度。
3.1.3.严格按合同办事。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3.1.4.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合同履行结束,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
龙滩水电站建设的合同管理只刚刚开始,随着工程的进展,必然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还有待于项目业主去研究去解决和实践。
3.2.强化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
随着我国的经济由计划机制向市场机制的转轨,大型建设项目的管理也势必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龙滩水电站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3.2.1.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3.2.2.树立水电站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水电站工程。
3.2.3.选择确定符合水电站建设特点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通过合理的合同结构实现和保证水电站项目管理组织的目标结构和运作。
3.2.4.根据水电站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在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大部分主要工程项目上均实行闭口总价合同,锁定建设成本。强化合同准备工作,从技术上和经济上采取措施,创造和建立实施闭口总价合同的前提条件: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的界面与工程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4.工程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通过对项目目标控制方法的不断研究和实践,龙滩水电站在工程管理和控制的具体方法方面形成
了一些较有特点、较为成功的做法。 4.1.通过规划设计、科学技术、工程招标控制项目投资。在龙滩水电站的投资控制工作中,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招标等方面入手,控制工程的投资,节约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坚持以设计为重点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以极大的精力投入于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设计方案的比较和改进,由此才有左右岸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的改变,经过设计优化的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节约了大量的投资。控制水电站项目投资的另一思路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先导,依靠科技来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设备选型等各项工作中,均设立相应的研究课题,投入科研经费,开展了大量有关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试验和实验,取得许多科研成果。这些研究成果的应用既解决了工程难题,又为节约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严格、严密的工程招标是控制投资的又一思路。通过重点强化工程招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以最合理的合同价获得最好的施工队伍和最强的工程保障能力以及可靠施工技术方案。此外,前期工程通过实行工程闭口总价合同,充分依靠和发挥监理的作用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方法,使龙滩水电站的实际投资被控制在计划的目标投资值以内。
4.2.独立平行的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水电站项目业主以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工程质量的根本保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对于工程监理工作,在具体的做法上采取了特殊的措施,即在所有的工程监理合同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同时与施工单位各自独立平行地进行全部工程的质量检测,包括必须使用独立平行的检测仪器和工具;独立平行地实施质量检测;获取独立平行的检测数据和资料;提交独立平行的检测报告等。这样在每一个工程上,都能同时得到分别来自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自独立的两套质量检测与评估报告,可以切实掌握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确保得到一流的施工质量。
4.3.依靠科技缩短建设工期。对于为期6.5年左右的建设工期,首先是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存在的主要影响因素。针对关键问题,事先研究制定解决的方案,超前采取措施进行了一系列技术实验和系统研究等。在得到了解决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难题的系统方案之后,水电站项目业主紧紧抓住2007年7月1日水电站第一台机组发电的进度控制总目标不放。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工程的设计工作,为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的顺利展开积极创造条件。在进度控制工作中,以进度大节点作为控制的关键,保证落实大节点目标;建立工程协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实施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科学的进度规划和有效的进度控制,为确保了龙滩水电站发电目标的按期实现。
4.4.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加强水电站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龙滩水电站制定了有关工程文档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其中,采取的一个有效管理方法是赋予业主档案资料室在档案管理中的一项特殊权力:工程合同尾留款的支付签发权。水电站项目业主在工程合同中均约定,预留合同价款3~5的工程尾留价款,作为工程保证金和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的保证金。合同规定,工程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经业主档案资料室认可接收,签发归档交接单之后,才能获得最终尾留款的支付。通过经济制约手段,有效、及时、规范地健全了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工程项目档案。
运用上述这些管理思想与方法组织与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使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成绩:
4.4.1.水电站的设计起点高、意识超前,通过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的构想,圆满成功地解决了远期与近期建设的有机协调,实现了规划设计的可持续发展。
4.4.2.通过水电站总体规划的不断优化和调整、通过合理的设计来节约投资;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提高项目建设各阶段、工程各方面的科技含量,实现了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节省了相当的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