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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管理制度范文1
一、以往的线索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匿名举报多。匿名举报的占举报线索总数的60%以上,这些举报没有使用真实姓名或者使用假名或者假托他人名义甚至不署名,文化程度不高,字迹不清,内容要素也不全,事实笼统,举报中心人员又无法及时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情,大多数难以成案。这不利于打击职务犯罪。
(二)多头举报多。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线索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已经受理但外单位或上级检察机关又转来的同一举报信件,即多头举报信件。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举报人为了引起各部门的广泛注意,实际上,各部门收到举报材料后,都会把举报材料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逐级审批分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多头举报不仅会浪费时间还会泄露秘密贻误战机,造成了各部门的重复劳动,效率低下,各部门相互之间可能会推诿扯皮。
(三)举报线索未按规定做到由举报中心统一管理。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是检察机关受理、管理举报案件线索的专门机构,对举报线索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举报材料应由举报中心统一管理,归口办理。侦查工作与案件线索的受理、管理相分离,也就是侦查部门不直接面向社会受理案件。但在实践中,除举报中心直接受理的线索外,对于业务部门直接受理的线索,办案中自行发现的线索,由于没有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一直都是举报线索归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实践中,有很多职务犯罪线索都是业务部门直接受理或干警在办案中发现的,但因种种原因,这些线索举报中心多数都未登记。而且,现实中举报人常常会向他信任的部门或个人举报;检察长和其他部门或者人员接受到犯罪案件线索,不及时批交或者移送举报中心,举报中心对线索统一管理成为空谈。这样就出现举报线索各自保管的混乱局面,就有可能发生部门或者个人拖办、私压,甚至截留举报信的现象,同时线索的保密性也得不到保证,有限的资源不能被最大限度地利用。
(四)举报线索的跟踪、督办、反馈流于形式,实际操作困难。对于举报中心移送给侦查部门的举报线索,按照规定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向举报中心通报回复处理情况、查办结果,举报中心在根据回复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而实践中,侦查部门不愿意也极少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举报中心。两部门缺乏沟通协调,导致举报中心对一些移送线索的处理查处情况难以掌握,其催办、督办、反馈答复、监督制约职责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致使举报中心不能及时答复举报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积极性,还可能激化矛盾,引发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等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同时,也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形象。
二、举报线索统分级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
经过多年的实践, 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探索举报线索的有效管理模式, 完善举报线索管理的制度。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认识到,线索管理机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按照统一的流程, 配以相关的制约机制, 才能既有效发挥线索功用, 又能确保管理的规范安全。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举报线索分级管理制度包括统一管理、加强保密,分流处理、分类管理,跟踪监督、超期预警,整合线索、综合分析四个环节
(一)统一管理、加强保密。
严格执行高检院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该院领导和其他业务部门获得的线索,均应及时移送举报中心统一管理;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宜移送的,应当报检察长批准;对在侦查中发现的新线索,坚持备案制度;严禁未经举报中心受理、登记、分流而擅自办理案件。同时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如属来信报案、控告、举报的,信件由指定的专人拆封,非指定人员不得擅自拆阅。举报线索管理应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举报线索的性质、被举报人身份,确定密级和查阅、调取权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因办案需要须查询或调取举报材料的,应经举报中心主任批准;查询、调取要案材料的,应报检察长批准。
(二)分流处理、分类管理。
举报线索经过审查评估以后, 根据管辖和可查性大小, 由举报中心分为若干类, 分别作交办、移送、缓查、存查、转办等分流处理, 并规定一定的办理时限。评估以后的线索可以分为五大类: A 类线索为交办类, 即党委、人大、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案件或线索。举报中心受理后, 要即时向检察长汇报并按照检察长指示交由相关部门办理; B 类线索为移送类, 即本院受理的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线索。此类线索由举报中心移送本院侦查部门,移送举报线索, 应当移送举报材料原件, 并附移送函和查处情况回复单; C 类线索为缓查类, 即可查性一般但根据现有办案情况暂无法安排力量查办或者查处时机不成熟的线索。此类线索列入缓查档案, 每季度清理一次, 时机成熟的再按移送类处理; D 类线索为存查类, 即暂时不具备查办价值或者经初查未成案的举报材料。此类线索可以作为日后办案参考, 一旦查证相关事实证据, 该线索可以立即激活成案; E 类线索为转办类。即不属于本院管辖范围或者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线索。此类线索由举报中心转交其它检察机关或者相关职能部门。线索的分类处理的关键是要突出对重点案件的掌控和关注, 根据各类线索的不同特点, 增强举报线索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跟踪监督、超期预警。
线索分流以后,本院侦查部门查办了没有、查办到什么程度、有没有超期、查办质量如何, 这些都是线索管理的后续工作, 如果对这些均缺乏有效的跟踪监督, 就会导致线索离开举报中心以后就处于半失控状态。因此, 建立实时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对于提高线索成案率, 确保查办质量很有必要。鄱阳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在对受理的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编号的基础上,逐案填写《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首办流程登记表》后存入线索信息库。设立超期预警系统,跟踪分流、初查、立案等环节,在每个办理环节期满前三日由线索管理员向承办人进行催告。对于移送的线索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举报中心进行反馈, 属于本院管辖的,有关业务部门应当在三个月内将查处情况书面回复举报中心,逾期不能回复结果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分包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 风险管理; 董事责任保险; 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一、风险管理的定义
(一)风险的一般含义与特征
风险的基本含义是对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但是到目前为止对于风险的定义国内外学术界众说纷纭,尚无一个适用于各个领域的公认定义。在理论上,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种:第一种观点把风险视为机会,认为风险越大可能获得的回报也越大;第二种观点把风险视为危机,认为风险是消极的事件,可能带来损失;第三种观点介于两者之间,也更为学术,认为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此不确定性意指:发生与否不确定、发生时间不确定、发生的状况不确定以及后果的严重程度不确定。只要某一事件的发生存在着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能性,那么该事件即存在着风险。
风险首先具有普遍性的特征,即每个人及各行各业随时都面临着各式各样的风险;其次风险具有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只能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幅度,而不能彻底消除风险;再次风险具有损失性,只要有风险存在,就一定有发生损失的可能;最后风险具有可变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
(二)风险管理的定义
风险管理是指各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及风险控制等方式,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导致的损失后果,预期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目标的管理过程。
风险管理理念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提高竞争能力的主要关注点,企业的生存与灭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如何应对风险,取决于企业有没有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和严密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企业风险理念的建立和落实,必须依靠企业内部所有员工的参与和支持,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灵活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和应对风险的目的。
二、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产生
在商业活动的层面上,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分为两大类:首先是市场风险,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具有竞争能力以及被竞争对手取代的可能性是不确定的;其次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背景下产生的委托风险。企业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委托的关系,即者为委托者的利益工作,而产生的经济后果由委托者承担。从风险分配的角度来看,企业股东承担的风险有两方面:市场风险和所聘用董事及高管的能力的风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风险则为履职风险和利益冲突风险,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谨慎和诚信义务谋取自身利益而损害企业利益应承担的风险。
企业因为生存发展的需要必须承担市场风险,这部分风险可以通过内部的风险管理机制进行有效地管理,而企业所承担的董事能力风险则是企业自身选择的结果。企业股东与董事及高管之间的委托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对董事及高管能力的认可,当董事和高管的经营决策失误给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损失时,应由企业承担,而不是由董事及高管承担。在很多时候,这种后果非常严重,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致命的创伤。同时,由于董事是否发挥其应有的能力并不容易被界定,缺乏客观的依据,即使有时董事及高管勤勉和无私地为企业的利益尽职尽责,也难免会因为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给企业带来损失,以致招来诉讼风险。因此,在上述情况下,企业及董事有转嫁风险的潜在需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及股东保护权益机制的不断规范,企业及董事所面临的责任风险越来越大。为了消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后顾之忧,保障和鼓励他们放心大胆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同时,也为了分散企业在遭受诉讼面临巨额赔偿时的风险,于是董事责任保险作为这样一种专门的风险分散和利益保障机制出现在人们面前。董事责任保险的出现具有市场必然性,它是指如果董事及高级管理者因被指控于任职期间工作疏忽或行为不当(不包括恶意、违背忠诚原则、信息披露中故意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违反法律的行为)而应向第三方承担赔偿义务时,由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限额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产生之初是为了分散董事及高级职员在正常履职过程中所承受的经营责任风险,以保护董事及高级职员的合法权益,鼓励其大胆经营开拓创新。但更深层次地讲,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的出现也同时保护了股东及受损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在董事责任保险出现之前,即使董事及高管给股东带来了损失,但由于企业支付能力较弱,加之股东诉讼时间长程序繁琐,受损股东缺乏上诉的积极性;而董事责任保险的出现则将企业应承担的损失转嫁给了支付能力较强的第三方——保险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股东保护求偿的积极性,保障了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强化了股东对董事及高管的监督作用。
三、风险管理视角对董事责任保险发展的促进作用
企业的风险管理理念贯彻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及风险监察等一系列过程中,比较注重预防和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董事责任保险的理论发展中处处体现着风险管理的思想。
分包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公路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
引言
从我国公路建设的现状来看,施工技术的更新已经成为了一种大的趋势,与此同时,公路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也被列为了该领域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随着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的持续推进,各个施工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成为了公路施工企业获得市场份额的主要途径,而这种制度也使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稳步有序推进,使整个公路工程的实施更为高效科学。
1工程分包管理的优、劣势及重要作用
1.1工程分包管理的优势
工程分包管理的主要优势主要包括:(1)此方式使整个施工队伍的施工水平获得了显著的提升,而整个施工团队也因此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施工效果。(2)工程分包的实施为统一的工程管理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如此,整个工程的运行成本也因此大幅节约,与此同时,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以及应有的经济效益也获得了稳固的保障。工程分包管理是一种高效的处理方式,为公路工程施工提供了足够的资源,同时使主体结构的施工更为便捷,从而为整个工程的科学有序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1]。
1.2工程分包管理的劣势
工程分包管理的劣势包括:(1)由于分包管理制度的实施,使整个公路施工的难度大幅增加,无形之中也增加了整个公路工程的管理工作量。(2)公路承包单位往往以自身经济利益为重,将分包价格压得过低,并选购一些价格便宜而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以从中谋取高额的利润,给公路工程的质量埋下了隐患。(3)施工单位不够重视甚至忽视工程分包合同中诸多细节性的分包项目,使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严重低于预期。
1.3项目分包管理的重要作用
有效的项目分包管理能够切实增强工程管理团队的核心竞争力,并有效提升中小型施工企业的专业化水平,更为高效地促进施工企业的稳定科学发展。而对于专业分包队伍而言,分包管理则有助于其管理水平的提升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此同时,在现代化机械设备的使用和专业技术的操作方面也会更为娴熟,推动施工企业获得长效稳定的发展。
2公路工程分包管理现状
2.1缺少分包管理的认知
当前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仍然以自身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分析工程的分包管理,不能切实发挥分包管理的长效优势。分包管理所体现的是以一种合力和尖端技术的联合保障相关工作的科学实施,因而如果企业依旧以短期经济效益为基点,分包管理的优势将不能得以充分发挥。
2.2不重视公路工程审计和计价工作
从当前我国公路工程分包管理的执行状况看,执行力度的不足和关注度不够都是亟待改善的重要方面。与此同时,分包项目的审计工作也存在疏漏,尤其是施工过程中和竣工后的审计工作,未能从实质上起到推进作用。分包管理人员对工程计价的计算始终重视度不够,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另外,未能有效地对工程计价实施科学精准的结算和审核,最终导致经费超支的情况出现[2]。
2.3未严格控制工程材料质量
企业大多是以全包的方式执行公路工程的分包管理,但相关的材料人员未能就材料的质量做出严格缜密的审核,同时,对材料市场的行情也是知之甚少。如此,在购置材料的过程中就会出现材料质量不达标或价格过高的情况。分包合同中未能明确具体的细节材料,使各个分包单位只顾各自利益而选用价格便宜但质量低下的材料,影响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
3公路工程分包管理的有效途径
3.1完善公路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制度
(1)组建专业的招标管理团队,其中包含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和预算控制人员以及材料选购人员等,使其有效地完成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工程成本预算和工程推进等相关的工作,保障各方面工作高效精准。(2)制定适宜的分包工程招标文件,与此同时,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关工程施工的资质,确保相关工作稳定有序实施。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好中标的分包单位之后,招标管理团队应尽快按照公路管理制度和公路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和签订相关的工程分包合同,并监督分包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所制定的细节内容进行施工[3]。
3.2重视审计和计价结算分包工作
(1)为防范可能出现的分包工程计价重复和虚报工程量的情况,计价工作人员应以工程设计的图纸为准严格审查递交的工程计价数目和实际的工作量。与此同时,确保工程计价工作以公司设定的审查制度为准实施,并在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有效促进其管理水平的提升。确认审计合格之后即应立即放款,切不可出现超支的情况。(2)在具体结算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内的项目实施,如存在新增的项目,应反复审查确认之后再结算。审计工作关乎工程的整体质量以及最终能够获得的经济效益,应予以高度重视,对施工工程的成本和原材料的质量都做到严格的控制,为分包管理工作的高效科学的推进提供切实的保障。
3.3完善分包合同细节项目
公路工程企业应严格按照既定的原则实施分包,即先签署项目合同再具体施工。为避免出现合同纠纷,合同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合同的内容应与工程的具体情况一致,包括具体的施工技术、施工工期以及施工管理等各个细节。另外,应请公司相关人员就合同的相关内容实施审核并确定合同标准,以上工作达标之后方可签订合同[4-5]。
3.4提升分包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
(1)完善人员培训制度和奖惩制度,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并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激励工作人员,提升其业务水平。(2)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具体实施,持续推进施工技术的改进和革新,并逐步推进各类新技术和新工艺的推广和普及,以更为科学地推进分包管理工作。
分包管理制度范文4
【论文文章摘要】现代医保制度对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品种、待遇等方面存在着二元对待,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社会贫富分化加剧。同其他公民一样,农民为国家建设、改革开放做出了巨大贡献,却难以享受到改革的成果,实际上不具备公民的地位,至少无法与城市公民相提并论。这与现代社会盛行的人权精神及公民的平等宪法权利是格格不入的。笔者在前期学者研;基础上,提出从现代医疗保障角度论证.平等权,并在平等权框架内重新构筑现行医保制度,提倡“以制度促进平等,以平等改良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对现行医保制度进行了法学思考
一、关于现代医疗保障制度的讨论
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增加农民福利,保障公民权益意义重大。然而鉴于中国社会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现状,现代医保制度却显示出其缺陷的一面,即对城镇、农村居民的不公平对待反映了当下中国农民平等权的实现依然差强人意。这与中央的惠农政策、和谐社会理念是极不相符的。笔者本着“以制度促进平等,以平等改良制度”的理念,提议实现城乡平等,减少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以保障农民权益,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农民的实有权利与宪法法律规定极不相符。农民平等权需要作为一种新的权利概念加以提出。在中国,农民是大多数,只有维护大多数者利益的政府才是宪法上的合法政府,因而政府首先要维护农民阶层的平等权。因此,对于政府,需要转变执政理念,更加重视宪法法律,更加重视实现农民平等权,这样才能巩固自身的合法性基础。体现在社会保障领域,需要本着实现农民平等权的原则对现行医保制度进行改革,着重体现对农民阶层的社会关怀,彰显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理念。
二、农民平等权的法学思考
(一)法理之维
在中国社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平等的权利意识并不强烈。生活在相对封闭和传统环境中的农民,平等观念和权利意识尤为缺乏。农民阶层权利意识淡薄,其不会主动主张权利,往往在支撑不下去时会爆发其力量。农民平等意识缺乏和权利意识缺损,却使农民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一没有提出异议的意识、渠道和法律依据。这为农民不平等提供了巨大的存在空间,并给予了农民不平等顽固的生命力,这是农民问题最根本的原因,也是解决农民问题最大的障碍,它使得国家和社会在解决农民问题的道路上举步维艰。获得医疗保障,是公民对政府的权利;增强平等观念、提高权利意识则应当是公民对自己提出的要求。公民(尤其是农民)权利平等观念的增强,对于增进自身福利,保障自身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平等权是人权的三大支柱权利之一,是一种基本人权,是人之为人的人权意识内要求类的平等的一种社会关系。人权作为一切个人享有的权利,是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的。这种人权的普遍性实质上体现的就是平等权,它要求反对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反对歧视。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平等权体现了人权的原理和精神,是人类追求幸福和要求全面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权利。只有从人权的角度认识平等权,我们的认识才有理论的深度和政治的高度。
(二)宪法分析
权利平等是宪法的重要原则。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一条是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一般规定,体现了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以及权利和义务的平等。
平等权既然作为一种权利,一种基本人权,在法律上的设立,意味着国家负有保障与救济的义务,当平等权利受到侵害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实现时,采取保护措施则是国家的应尽之责。一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有没有平等权的确立和平等保护条款的设立,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人民在基本人权上的平等享有程度,也反映了一个国家法治和文明的程度。没有平等,则法治失去灵魂;没有平等权,人民也就无法保护自己的基本人权不受侵害,也难以得到国家的平等保护。所以,作为保障人权的国家法律,必须体现平等、保护平等,即立法上要平等。特别对于弱势群体,更要关注其平等权,在法律上更要强调其平等权的实现。在某种意义上,我国衣民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权利最易受到侵害,毫无疑问属于弱势群体,其权利实现和保护理应受到国家立法的倾斜。在宪法和有关的法律中应予以优先体现和保护农民的平等权,而不应给予广大农民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三)历史根源
现实生活中农民的不平等状况具有深厚的历史根源,并且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然而从医保制度的架构看,既有平等观念的缺失,又有制度建立的失衡,具体表现在:“挖农补工”不平衡的经济发展战略和不公正的二元户籍制度在客观上抑制了农民自由、平等发展的可能,而农民在政治参与上的不平等又在主观上消减了农民维护利益、争取公正的机会。最根本的,农民平等观念缺乏和法定平等权利缺损,为农民不平等提供了产生和发展空间,并使之获得顽固的生命力,阻碍农民问题的破解。一言以概之,不平等是农民问题的根源。正确地解释农民问题的根源,能增进对农民问题的认识,而且将有利于农民问题的有效解决。
分包管理制度范文5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内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内容众多,与工程管理内容类似,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总负责,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的分包负责,建立起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控制计划与控制措施;二是进度管理,对施工进度实施实时动态的跟踪管理,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业主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留足充足的设计与施工时间;三是成本管理,总承包方建立项目成本管理体系,控制项目施工中各方面消耗的成本加以控制,防止索赔或额外费用的发生;四是安全管理,施工总承包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产生责任制,确保实现施工安全目标;五是现场管理,施工总承包方对施工现场进行统一设计、布置和管理,加强场容、环境、水文、地质、消防、卫生等管理;六是合同管理,加强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的履行管理;要素管理,加强人力资源、材料、机械、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降低管理成本。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式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式很多,并可互相渗透进行管理,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目标管理,属于主动管理模式,总承包方对分包方提出总目标及阶段目标,对各分包商进行管理;二是跟踪管理,保证目标完成并能满足相应要求,及时跟踪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避免发生延迟与损失;三是平衡管理,能抓住施工顺利完成的关键环节,使之更加有条不紊,预测工程施工中的矛盾并采取对策措施;四是计算机辅助管理,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能使总承包信息管理效率大大提高,提高总承包企业的管理与决策水平。四种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式间的关系如图2。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制度与资质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制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制度应包括计划、责任、绩效、核算等内容。计划制度,是指为各方面形成合力,服务项目施工总目标,贯穿项目施工全过程,根据施工单位与合同制度制定详细的年度、季度、月份计划,及时上报给监理公司;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追究方法,要求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确保参与工程每个人、每件事都有负责;绩效制度,是为保证计划和责任制度的落实,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的一种激励控制手段,应明确绩效评价标准与方法,完善绩效监督和奖惩体系;核算制度,是上述制度实行的基础,能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其效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手段进行情况与效果控制,将核算落实到最小控制单位。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资质完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的资质体系,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资质。特级资质标准,主要从企业资信能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科技进步水平、代表工程业绩等方面加以严格规定,明确企业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以上,净资产为3.6亿元以上,企业3年内平均工程结算收入为15亿元以上。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标准,主要从企业工程质量、企业资信能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等方面加以规定,考察企业已建成的大坝、拦河闸、水电站、排水泵、隧洞等工程及拥有的相关设备,企业经理、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的管理经历、职称、人数。企业注册资金,3年内最高工程结算。完善资质体系可限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范围,一般由特级或一级资质企业来负责总承包及项目管理业务。
三、结语
分包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水电工程;项目部;介入式分包管理
某水电工程项目部在项目分包管理上积累了一套成熟的管理经验,从工程项目分包策划,分包单位选择、准入,现场施工管理及服务,分包单位考核,对分包单位组织建设、人文关怀及后勤保障服务,到分包项目完工评价,每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将责任层层分解,把项目部的管理制度与分包单位的管理对接,将管理理念延伸到分包单位,从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分包项目介入式管理体系。
一、某水电工程项目标准化建设管理
项目部编制了《项目管理策划》和《项目经济策划与分析》、《分包策划》,编印了《管理手册》和涉及项目管理、经营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设备物资管理、干部管理、员工管理、营地管理、分包单位管理、民工营地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全覆盖的制度体系。为了加强现场管理,项目部编制了《标准化管理手册》,围绕人员、设备配备,现场管理、过程控制、临建项目等制定了84项标准。采用流程图和表格的形式把职责和管理要点固化在一张纸上,避免管理漏洞,实现了无缝管理。检查人员用打“√”等方式来检查和确认任务是否执行到位。为了推动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与项目部管理制度快速对接,充分发挥项目管理各层级的作用,项目部积极指导、帮助分包单位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同时,帮助分包单位培养技术、经营、安全、生产、质量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使项目部的管理与分包单位的管理链接,实现了一体化管理。
二、某水电工程项目部介入式分包管理的内容
现根据某水电工程实例对其在建设中的分包管理形式、重点等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在项目部介入式分包管理背景下如何有效的对工程进行全面的管控。
1、施工管理
施工管理主要是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把控,其包括施工计划、技术方案、物资准备、合同文件、资金分配等施工中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内容,通过介入式分包管理来促使各个项目计划可以落到实处,并严抓施工中的重点,保证施工过程可以做到统筹兼顾,在项目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对施工过程中重点部分进行严格的管控,以此来保证水电工程分包管理内容可以执行落实。
2、质量管理
在此水电工程中,为了使工程质量可以得到保障并创造出精品工程采用了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共同进行质量管理的模式对工程进行控制,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上以合同的形式来确定管理层及管理人员数量,并对各方管理职责进行明确,采用经济手段来促使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避免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3、安全管理
为了保证水电工程可以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其内容覆盖了分包单位、建设单位等,明确了其中各项权责及义务,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标准、全面,以下将其分为三个部分。
(1)现场安全管理的精细化。在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其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及预防,例如现场施工防护、水电安全管理、危险警示标语、材料安全管理等,使施工现场可以得到有效的管控,降低安全事故发生几率。
(2)安全检查的常态化。项目部需要制定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将安全检查工作作为日常必须执行的管理职责内容,以此来促使分包单位提高对安全施工的认识,并在有效的检查监督下可以依照安全施工标准来进行施工,同时对原有的安全检查细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安全活动开展的经常化。如开展安全月活动、安全咨询活动、安全演讲比赛等,防洪防汛应急演练、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分包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4、经营管理
以经营策划为准绳,使技术方案与经营紧密结合,做到“分包阶段化、单价统一化、计量精准化、任务动态化。”为了控制成本,项目部对新进场施工队伍严格按合同和《标准化手册》进行验收,达到要求,才允许进场。在施工过程中,实行职工代管制,每个分包单位明确至少有1名职工进行管理,代管职工必须了解所管辖分包单位的组织架构、人员组成、工资发放情况、工程施工进度、经济纠纷、人员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立即报工区主任、项目部主管领导。合同部最终审核内部签证,实时纠正不规范、不按合同清单签证的行为,防止分包合同背离施工指令,同时做到及时签订合同终止协议书。
5、设备物资管理
所有分包单位设备必须检查合格后才能进入工地现场,防止带病设备易进难出的现象发生。在严把进口关的同时,对已进场设备建立台账及设备卡片档案,全面掌握设备的使用状况。作业人员需经过上岗证登记、审查和备案。日常设备管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工作前检查、工作中检查和工作后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属运输车辆和特种设备进行日巡检。项目部成立专业的机动设备检查小组,每周在机修厂对所有机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立即维修,设备管理人员监督实施。对特种设备及重要施工设备,每周用一天时间对每一台设备进行细致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检查通报,第一时间整改闭合。
6、资金管理
资金在工程建设、经济活动中起着血液作用,为了保证分包管理中资金流畅、健康,项目部在分包工程的资金管理中坚持按照经济策划管控,坚持“预算先行、计划指导、严格控制、及时调整、确保受控”的思路,严格控制资金。
7、农民工权益管理
为切实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利,项目部建立了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为确保民工工资发放到位,项目部在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由项目部民工工资管理部门签字认可方可办理支付手续。为确保民工工资发放到位,项目部将其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民工工资,待民工工资发放到位,经综合治理部门确认后再支付剩余工程款。
结语:在当前项目管理模式下,分包单位是施工项目组织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分包单位能否管理好是项目成败的关键。某水电工程项目部按照“策划好、管理好、M织好、服务好、培训好、考核好”的“六好”要求,开展对分包单位管理工作,营造项目与分包单位的双赢环境,努力实现项目与分包单位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政伟.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初探[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