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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1
关键词:学校;人口流动;义务教育
中国一直存在着外地子女在流入城市的教育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这一问题变得越来越为重要。较前些年来看,国家重视的一直都是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而流入城市政府关注的也一直是这个问题。上海是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之一,其面临的外来人口子女的教育管理问题也较为重要,而且近几年上海针对这方面的改革走的比较靠前,本文是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下进行简单分析。
一、上海外来人口子女教育管理的问题
1.部分学校产权不明晰
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并不全部是新建的,像南汇的淮南小学是购买的原有村校,南汇的博奥小学,则是租赁的厂房之后改建的,还有一些则是在村中集体土地上建造的。这些学校的产权并不明晰,对后期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后形成的资产归属问题留下麻烦。
2.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配套管理制度需要逐步规范
目前一些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存在集权管理的倾向,因为其举办者和管理者同属于一人,而有的学校虽然设立了董事会,但几乎从不开会,重大问题有一个人说了算。大部分的学校不具备相应的学校管理制度,没有正规的管理体系,学校的经营以及管理都处于较低的水平。
3.教师素质整体偏低
对上海市9个区县的抽样调查显示,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偏低,调查的1958名教师中,拥有本科学历的不到10%,大专以下学历的教师占到34.42%;没有任何专业职称的教师1010位,占到教师总数的51.58%,其中,包括假学历,假教师资格证、假职称等问题也同样存在,而且此类院校教师发展机会和途径有限,教师业务水平提升困难。
4.教学质量缺乏有效监控
根据政府下达的相关文件,各地调研区县也确实都在考虑将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纳入到整体教研活动之中来,但是课程教材的不同、教学进度的不一,教研人力资源紧张等等现实因素的存在,使这一项决策始终没能得到完美的解决与实施。所以,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教学质量的把握仍然还是靠其自己,要想提高学校教学的质量,在缺乏来自政府部门以及第三方的质量监督和评价始终是非常困难。
二、面向未来的对策建议
1.明晰学校产权并确定合理租赁标准
当前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存在部分学校产权不明晰、举办者要求回报等现实问题。建议政府组织第三方对学校进行资产评估,明确学校的Y产归属,并且进行另行登记。学校资产明确规定属于学校。在确定举办者明确的薪酬情况下,举办者不得以投资者的身份要求回报,不得以任何租赁形式赚取费用。对于闲置的公办学校校舍的租赁,政府对于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租赁价格应给与降低或是减免,鼓励并促进学校加强文化内涵建设。
2.健全民办农民工小学管理制度并逐步规范办学行为
当前我国大城市的外来流动人口日益增多,相对应的民办农民工小学数量也相应增加,所以,针对民办农民工小学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当前学校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建议以区为主加强管理:首先根据当地情况制定辖区内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学制;建立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质量监管体系,并且要将其纳入区县教研等专业机构的指导范围,为其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价提供积极相关的服务;统一辖区内的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使用的课程以及教材,对民办农民工小学要配备足够的教师,监督并督促其落实课程实施计划,完善教师的备课、考试、评价等常规管理的指导工作;因当前所有政策的实施可能会遇到一些现实问题,所以作为一种过渡期,在特定条件下,并且在教育部门的审核与监督之下,允许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合办初中部,已解决生源过多但公办学校资源不够的情况。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对教师的审批执行严格的上岗证制度,优化教师队伍,清退不合格的教师,并且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鼓励并激励毕业大学生到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任教;区县教研室要给予民办农民工小学教师足够的重视,将其教师培训、教学研究等纳入工作计划,加强民办农民工小学的教师业务能力和教育水平,逐步实现常规化、实效化和制度化;大力鼓励公办学校以托管、支教等形式帮助提高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教师队伍素质;对于各个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之间进行教学评比、先进教师评选活动等等,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从而促进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的提高。
4.完善对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常规管理
首先,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要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落实校长负责制,校长任职资格审批要加强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要健全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档案,并且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
其次,县区行政部门将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招生列入义务教育招生计划,并把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学生纳入学籍管理范围,在招生环节上,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妥善安排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
再次,在树立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良好形象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民办农民工子女小学的过程管理。对一些不符合规定、管理混乱、教学质量差的学校,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给予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相关处罚。
参考文献:
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2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需要各类人才的支撑,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恰恰是培养最基础性人才的着力点。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我国有着许多有益的尝试,但也往往出现上热下冷、实用型人才短缺等现象。在新形势下,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只有建立适合现代社会发展、企业需要的培训机制和培训体系,才能真正培养出新型的技能型人才和实用性人才,才能真正解决农民工的经济收入和生活状况的改善,才能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地方的稳定发展。我国近三十年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由于片面强调土地城镇化,忽略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口融合问题,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党的十提出建设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总理也指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农民工培养问题成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任务。因此,加强农民工专业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重要问题,也是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的关键问题。
一、我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现状
在2003年,国家先后颁布了《2003—2010年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规划》和《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扶持下,我国农民的科技培训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培养出一大批掌握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优秀人才,同时有效推广了实用的农业种植和栽培技术,为国家的农业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巨大贡献。通过“阳光工程”,吉林省在2012年共完成培训115690人,占总任务的79.79%,比2011年同期增长28%。其中,专项技术培训完成64793人,占任务数的83.06%,就业培训完成50897人,占任务数的76%。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的江苏省的阳光工程农民工就业培训也稳步发展,2011—2012年7月,江苏省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已培训20多万人,同时培养出大约3200名成功的创业农民。“雨露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对贫困地区的青壮年农民工进行有效地就业培训。该项目自2006年10月开展后,在社会上产生了重要影响。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在“雨露计划”中的财政支出超过了7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近30%;参加该项培训的青壮年农民工人数接近170万人,有效解决就业人数达126.7万人,为将近500万的贫困人口脱贫做出贡献。至2009年,山西省在该项计划的财政扶持金额超过了1亿元,参加培训者已经超过了6万人,其中成功转移就业的接近5万人,参加培训者的人均收入提高超过了4000元。
二、我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工自身的问题
1.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认识不够。我国大部分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老一代的农民工很多小学都没有毕业,新一代农民工有50%的人是初中毕业,由于文化知识有限,多数农民工就业在建筑行业、厂矿、企业等,从事一些体力和手工活,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他们认为只要有力气就行,人勤快就不愁找不到工作,对各个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的加快,各个行业就业技能和就业条件都有所提高,而农民工的整体素质还是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导致了国内各省都出现了“民工荒”的问题,特别沿海的城市,出现企业找不到人,民工找不到工作的现象。2.农民工思想保守,小农意识强。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很多乡村和城市距离比较远,精神文明建设比较落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完善,致使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不高。长期生活在自己的乡村,交往的对象也仅限于熟悉的父老乡亲,逐步形成了一些小农思想,思想保守,不愿意走出去接触外面的事物,不愿意到陌生的城市谋生,对文化知识的学习和一些技能培训总是带有抵触情绪。另外,有些农民工为了家庭的生计,也选择外出务工,但由于我国经济周期的正常波动中,有时会出现经济相对低谷和萧条的时期,这个时候的就业市场往往很不景气,农民工的就业压力相对较大,这个时候,很多农民不是选择找个技校或者培训机构来学习一些技能,拓宽自己的就业面,而是选择放弃,回乡务农或者等待下一次的机会。3.农民工支付学费的能力有限。一般情况下,一个农民工参加地方举办的一期技能培训费用多数在2000元左右,一般时间在3个月左右,加上每天的生活费及其他的费用,全部下来要花费4000元以上。这个数据对于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民工群体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是一些出国就业培训,费用就更高,这些都给农民工带来不小的经济压力。从以上两点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农民工的小农意识,对自己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到,只靠体力挣钱,收入不高,除了家庭的正常开支,所剩无几。由于受家庭经济条件的制约,大多数农民工不会去支付他认为不值得支出的费用。另外,相当一部分农民认为培训没有必要,也就不愿意支付参加非公益性就业培训的费用。即使参加培训,一旦与现实情况出现差异,参加培训的投入产出不成比例,他们就会放弃参加培训。
(二)政府管理问题
1.相关培训法律的缺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尚未对农民工就业培训、技能培训等相关活动颁布明确的法律条文。即使当前的法律法规,例如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农业法、劳动法等法规皆对就业培训在某一方面进行了阐述,但是这些条文律法不是专门为农民工培训而设立的,存在着客体制定不明确、法规内容针对性不强、规范性不够、奖惩措施不详细等诸多问题。由于专项法律的空缺,我国的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开展无法可依,在具体的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对农民工培训在法律方面的先天不足就表现得十分明显。2.培训资金来源不足。长期以来,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中央财政拨付、地方财政配套、企事业培训部门出资及参加培训者自付等四个方面组成。一直以来,农民工参与度都不高,各级财政部门是农民工培训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由于一些地方经济困难,地方财政没有足够的配套资金来支持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也没有能够及时得到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致使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得不到真正的开展,甚至有的形同虚设。虽然现在我国各地政府对农民的重视程度逐步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扶持也在逐步增加,但从市场供求关系和培训市场的均衡关系来说,这些资金还远远不够。3.监督和考核机制缺乏。要想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就要对培训部门和机构进行规范的管理,对培训部门和机构培训的形式、内容、师资队伍的配置、培训效果、就业率、证书的发放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培训部门和培训机构的师资、场地进行考核,这是整个培训体系构建和有效运行的关键,也是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的重要保障。通过职能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及时了解培训部门和培训机构在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做到对症取药,达到培训部门与被培训人双赢的效果,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农民工职业技能、就业培训监督和考核机制十分落后,未能形成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培训机制,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有些地方的培训机构为了套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扶持,把培训地点设在职业院校或者职业高中,利用假期时间培训,选派职业院校或者职高的学生来充当农民工进行培训,伪造各种相关数据成交上级部门,给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地方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让农民工更不愿意接受政府安排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培训市场和培训机构的问题
1.培训市场与培训机构信息不对称。虽然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但我国的培训机构还是挺多,各类培训机构充斥乡、县、市等各级行政单位,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带来积极的一面,也给农民工带来不少困惑。在举办培训的时候,有些培训单位纯粹是为了完成上级布置下来的任务,在进行培训前不进行任何的市场调查,不是根据地方需要和企业需要来进行相关技能的培训,而是培训机构能开什么就开什么,需与求的信息完全不对称,农民付出与得到的不能成正比,这也是农民工不愿意参与地方培训机构的主要原因。另外,由于农民工普遍文化水平较低,信息查询与获取的能力低,对于现代化的职业信息查询方式和网络知识还不能够很好地去掌握,有的也只能求助于政府职能部门和培训机构来获得相关信息。但一些承担着培训责任的主体单位为了更多地谋取利益,倒买倒卖一些不真实的信息,农民工得到的信息是无用的或者不完整的,造成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各行为主体间信息的不对称,脱离市场的需求,使城市劳动力市场需求远远高于农民工现有的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2.培训市场管理机制不完善。从职业培训机构的运行情况来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市场管理机制不完善,培训市场缺乏一定的管理条例和管理制度,培训的随意性较大。首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一般由政府出资组建,在教师的选聘、课程的设计、培训的时间、培训的地点和培训形式等也是政府做主导,在实际的培训过程中而忽视了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其次,在地方的培训中,很多地方政府将培训作为单纯的义务,奖惩与扶持不分明,同时也忽视了教育培训与义务教育的差异。最后,没有相应的培训机制和管理制度,培训机构就没有足够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没有一定的宣传和推广,农民工不能很好地去了解培训的政策、培训的内容,无形中就不能充分认识到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参与培训的随机性与自由性就大。另外,在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上,政府在人员准入、指责考核、奖惩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制度漏洞,从而导致服务效率低下,直接影响到农民工职业培训的供给效率。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途径
(一)构建现代化的农民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
随着信息时代和数字化时代的来临,社会生产力越来越高,对农民工就业水平和就业能力也越来越高了,我国现行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教育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时展和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必须构建适合现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主体参与、相互交流、相互补充的农民工职业教育体系。第一,地方职能部门整合地方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专门的农民工职业培训基地,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专业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第二,根据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课程,增加实践课的练习,进一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竞争力和适应力。第三,加强政府、教育部门、地方企业等部门之间的合作,相互沟通、相互监督、相互管理,共享共建共管培训教育资源,为农民工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积极提升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二)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体制,规范资金管理模式
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要想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必须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制,规范资金管理模式。首先,强化培训主体,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并规范资金的管理,设立农民工职业培训的专项资金,同时利用行政和经济手段促进各行为主体参与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其次,寻求社会合作,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增加农民工培训资金金额,减少农民工投入的培训费用,调动农民工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三)完善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
没有制度,不成方圆,有效的管理是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想培训机构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政府须建立一套符合自身条件的、合理的、科学的管理制度,强化地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详细的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规范培训机构物品、资源的管理程序,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等。首先,制定管理规程和培训服务细则。管理规程要详细地说明对各培训机构的管理方法、要求以及违反管理受到相应处罚的规定。培训服务细则要详细规定在培训前、培训中和培训后等相关服务的细节问题。其次,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一方面做到与培训人员及时沟通,另一方面还要做到上传下达,做到有信息及时沟通,有效提高培训的及时性和培训质量。最后,制定培训机构的培训制度,包括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农民的培训。制订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强化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服务技能,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制订农民工的培训计划,加强学习技巧的培训,提高农民工获取知识的方式方法;加强农民工各种知识讲座和技能的培训,有效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就业的技能。
(四)加强与社会的合作,建立多元化的培训机构
在当前信息化时代,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要转变思路,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寻求社会的力量,加强联盟建设,建立多元化的培训机制,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实现管理与服务的协同创新。1.与地方职业高校合作。为了加强高校资源建设和利用的社会化,很多高校正逐渐向社会开放,为民众提供学习的场所,为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提供场地和资源支持。因此,地方培训机构要把握好这个机遇,加大与地方职业院校的合作,特别是当地的农林院校,实行一帮一带的帮扶政策,共建共享教育资源、教师资源和场地资源。首先,利用教师资源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指导和知识阅读指导,为农民传授一些读书的方法、资料查询和利用技巧、网络视频学习方法等。其次,为农民工提供一些符合农民自身发展的专题教育,如信息素养的培养、基础法律的普及,或者开通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和专业的数据库为农民提供种植养殖技术、致富信息、农业技术等,为农民的创业就业提供信息服务和电子资源服务。2.与地方企业合作。培训机构的开展和运行如果没有配套的资金支持,存在的很多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培训机构就很难运行下去。要想解决实际问题,就要与当地的热心企业联合,寻求帮助,取得资金支持,并邀请企业参与培训机构的管理。与企业合作,共建培训模式,不仅可以取得企业资金的大力支持,还可以借企业自身的资源为农民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就业指导,为农民提供就业的实习机会和就业的岗位。同时,农家书屋还可以利用企业的信息渠道,为农民搜集创业就业信息、致富信息、再教育信息等。通过双向互动、互惠共赢的方式提升农民的职业技能,保障农家书屋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能协助企业的发展。
(五)加强培训机构的信息化建设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纸质资源不再是人们获取知识的唯一途径,教室也不是人获取知识的唯一场地。目前,大部分农民也有自己的智能手机,特别是现代的新型农民基本都会使用网络。加强地方培训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技能培训的网络化,满足农民工随时随地地获取信息的需求。通过培训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构建知识共享平台,通过知识共享平台农民可以及时了解培训机构的培训信息、资源建设情况等;通过知识共享平台,农民工可以随时链接网络资源,了解最新的知识、资讯、致富信息、技能培训信息和就业信息等,为农民的再教育和创业就业提供帮助,为培训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工职业技能的提高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杨良刚.关于新型城镇化下教育与农民工社会融入关系的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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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卫.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14.
[4]姚经.上海市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4.
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
一、企业劳动用工组织管理的意义
了解企业的劳动用工组织管理的意义对与促进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企业在建设的过程中,要认真了解劳动用工组织管理意义,同时还要加强传统管理的建设,完善企业的劳动用工组织的管理秩序,但是如果企业不好好的了解其劳动用工组织管理的意义,对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仅保持草草了事的态度或者对其管理不重视,那将会带来一大堆的麻烦,比如说企业与劳动工之间的纠纷,企业利益上的矛盾,劳动人员的利益、权利保障等问题,所以企业应重视劳动用工组织管理的意义。
二、现阶段企业劳动用工与劳动组织管理的现状
(一)企业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人员和劳动工的法律知识浅薄
在现阶段当中,企业所招聘的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人员都是一些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员,加上所招聘的劳动工也都是外地来的农民工,加上他们的学历低,对于法律的认识几乎是什么都不懂,所以在劳动工与企业劳动用工组织管理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时,由于两者对于法律的认识还远远不够,以至于合同内出现不平等的现象,导致了劳动工或者企业的利益受到了损坏,引发了人们所谓的劳动纠纷事件,严重的还会闹到法庭。
(二)企业自身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不完善,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众所周知,一个王国的发展离不开该国家的规章制度,好的规章制度能够让臣子们为其服务,企业也一样,要想让劳动工企业的发展努力干活,那该企业就要有很好的企业劳动用工的管理规章制度,一个好的规章制度才能服众,但是现今的企业把注意力过多的放在如何赚更多的钱上,而忽略了劳动用工管理的建设,导致其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完善,使得在于劳动工签订合同和支付劳动工报酬的时候出现矛盾,引起众多的纠纷问他等。
(三)企业劳动工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现阶段,有大部分的企业在劳动用工组织结构方面存在这很多缺陷,加上随着时代的进步,企业越来越结构化,把什么东西都划分得非常的仔细,以至于劳动工不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导致企业的建设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虽然说企业结构细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再是在实际当中,企业的结构细化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还会降低企业的工作效率,阻碍了企业的有效发展,间接的引起了一系列的劳动纠纷问题,劳动工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使得出现企业来办携款出逃,劳动工干活没工资的现象。
三、针对现状提出的相应对策
(一)提高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人员和劳动工的法律意识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不好好的学习法律知识或者不知道法律的信息,那我们有可能会触犯到法律,咱们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或者被侵犯,所以掌握好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维护我们的权利,避免上当受骗是很有用的,尤其是对于企业的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人员和劳动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企业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人员只有在了解相关的劳动法之后,才会制定处正确,符合情理,符合国家法律的劳动合同,才会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才能是劳动工的权益得到保障;而对于劳动工来说,虽人大部分的劳动工都是来自外地的农民工,加上学历又低,一心只想赚到更多的钱,以至于对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伤害这些事情都不在乎,所以出现了劳动工“流更多的汗水,赚更少的钱”的现象,只有在劳动工了解相关法律之后,才能有效的保证自己的权利不被剥削,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等,劳动工可以利用空闲时间学习法律,或者通过看新闻联播了解国家近期所颁布的法规法则等,这样自己所知道的法律知识也就越多。
(二)完善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的发展
一个好的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体系对于企业来说是很关键,尤其是在企业与劳动工签订合同的时候,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企业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一个好的劳动用工管理体系,正好可以做到这点,会让劳动用工组织管理人员在合法的情况下与劳动工签订合同,并且该合同是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且又可以有效的保障劳动工的权益。
(三)强化专业人士的培养和保护
一家企业是否受人尊重,决定因素的并不是说该企业多么的回赚钱,而是该企业的劳动工的素质是否足够高,素质高的劳动工会给企业带来效益,会促进企业的发展;而素质低的劳动工不仅不会给企业带来什么效益,有时候反而会影?甚至是阻碍企业的发展,我们都知道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战争都是没有烟火的,而决定这场战争谁赢谁输的关键因素是劳动工的素质,如果在战争期间,有劳动工向敌人透露自己企业的机密,那么该企业将会输的很惨,严重的还会破产,一个企业的破产,影响的不仅仅是企业老总,是一大堆的劳动工,他们将会失去自己赚钱的机会等。所以企业在聘用专业人士时,可以跟高校合作,聘请素质高的人才,或者企业可以定期的为自己的劳动工进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素质提高了,企业的发展也就会越来越好。
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
我市自1995年《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市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使之健康发展,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市已经基本确立。以劳动合同为契约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型用人机制为我市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对加强劳动管理,减少劳动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调查显示全市在岗职工131488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119912人。其中女职工62156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54603人;35岁以下的职工49201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46865人。其中女职工26991人,已签劳动合同的25139人;36—39岁的职工29884人,已签劳动合同的25821人。其中女职工11502人,已签劳动合同9709人;40—44岁的职工26435人,已签劳动合同23767人。其中女职工11264人,已签劳动合同9413人;45岁以上的职工25968人,已签劳动合同23459人。其中女职工12399人,已签劳动合同10342人。
二、我市劳动合同制度推进情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我市的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始于1995年劳动法颁布以后,10年来劳动合同制度经过了从不被人们了解到现在自觉执行的阶段。
一是宣传《劳动法》提高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认识。借宣传“劳动法”之机,积极组织宣传车,制作宣传板面,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品、宣传劳动合同的意义,使广大职工群众逐渐认识到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劳动力随着生产发展的变化,在各行业各部门之间合理流动,同时又要在一定时期保持相对稳定性,劳动合同制的建立有利于企业自的实现、有利于劳动者全面提高和实现自己的价值、有利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参与工作,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初期,工会组织认真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积极配合市劳动部门就把加强和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了点带面的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在基础工作较好的国有企业、国有转制企业及集体企业。选择试点指导企业专门制订了劳动合同管理的配套制度。如我市的3515工厂、漯河卷烟厂、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双汇集团、漯河直属库、银鸽公司等企业先后制定了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3515工厂先后制订了《全员劳动合同暂行规定》、《上岗(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未签订合同职工管理办法》等规定,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了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该厂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来,共终止解除劳动合同296人,未发生一起争议。漯河卷烟厂在1995年7月通过了《漯河卷烟厂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并多次修改和补充,最新一次修订是在2004年10月6日,又一次修订并指定专人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依法履行订立、终止、解除、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同时还利用计算机现代手段建立劳动合同台帐。世林(漯河市)冶金设备公司于1998年11月转制后,公司新出台《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并下发了《关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公司与职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职工中签长期合同的(10年以上和无固定期)占70%,5年以下的占30%。建立了劳动合同台帐,利用计算机进行动态管理,以随时掌握劳动合同情况,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三)工会积极配合政府,加强劳动合同的监督,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自1995年始,工会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近几年来,加强了监督检查力度,2004年至今通过检查补签劳动合同23269份。今年上半年我们配合市劳动部门共组织开展了四次专项检查活动。一是春节期间开展了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598家,涉及人员31000人,补签劳动合同3200份。追回农民工工资369.8万元。二是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行动,有力地打击了“黑职介”,通过检查,对15家非法职介结构予以取缔,三是5月份在全市开展了砖瓦窑场矿山企业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全市313家砖瓦场、涉及劳动者2.19万人,个体作坊192家,涉及人员1800人,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7.5万元,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5份,纠正用人单位不合理规章40条。四是从6月份至目前在全市正开展清理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专项检查行动。全市抽调市劳动局、市总工会的专兼职监察员和监督员70人,现已检查用人单位368家,清欠社会保险费897万元。对涉及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的案件及时处理。如:2005年5月市一旅行社招聘一名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压金3000元。在检查中我们严厉指出:劳动者有选择用人单位的权利,以收取押金来约束员工,就侵犯了劳动者自由就业权和劳动权。根据《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监察支队依法向该旅行社下达了《询问通知书》《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及时退回了押金。与员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合法规范的劳动合同等方式进行管理。再如:市一家房屋建筑公司,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且拖欠156名农民工工资,为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时核实了农民工工资。依法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直接支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60149元。
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大日常巡视监察工作,尤其加大对建筑、沿街门店劳动合同制度的巡查力度,并在建筑领域实行公告牌提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积极受理职工群众投诉、举报。今年上半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会共受理职工群众投诉举报案件303起,结案率达98%。检查用人单位756家,涉及劳动者4.42万元;补签劳动合同8120份,追回被拖欠的社会保险费897万元;下达各类法律文书351份,行动处罚30起,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5起,清理童工25人;取缔非法劳务中介机构17家,纠正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条款500条。
三、存在的问题
(一)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及履约率低。我市非公企业,招用的职工大都属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空闲时进城打工,农忙时回家种地。而企业在效益好时就招人,效益不好时就随时辞退职工,企业不愿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既使签了劳动合同也是一文空纸,也不履行,使劳动合同成了摆设。使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很难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由于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流动大,企业仅限于与职工签订合同,但职工频繁的流动和企业随意的解雇行为,使得企业劳动合同手续难以完善,企业也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如我市华强塑胶公司,正常用工一般保持在1万人左右,但每天要求辞工或不辞而别的劳动者不乏其人。目前该公司与大部分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由于频繁的辞工,使得劳动合同签订难、履约难、管理更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劳动者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干一天活拿一天工资”对签订劳动合同认识不足。同时来去自由,也不愿约束自己岂不美哉。另一方面是企业主对劳动合同管理不力,认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辞退不方便出了问题还要按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因此不愿意签订,也不愿意认真履行。
(三)劳动合同期限短期化倾向严重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法定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合理的期限是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更会使企业劳动力布局结构科学化。既能稳定劳动关系,又能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但近年来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种不容忽视的现象即: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从调查情况看,非公有制企业签订1年期的劳动合同比率已占95%以上。国有及转制企业也在想方设法或通过与职工协商,或利用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平等地位的心态缩短劳动合同期限。国有企业长期(包括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也从原来的80%降低为60%。企业通过缩短劳动合同期限达到减员、甩包袱的目的,这使劳动合同期满时间相对集中,从而加大社会失业量,加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压力,不利社会稳定大局。如:漯河中机公司,郾城啤酒厂转制后将全员劳动合同期限全部改为1年期限,由于合同短期化,使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逐步减弱,影响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企业长远发展。且进一步加剧职工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弱者地位,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用人单位滥用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法》及期配套法规和文件对试用期都有明确的规定,但目前对试用期的适用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现象。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在他们以试用期为由,在试用期辞退和辞职者不发给劳动报酬,试用期内随意辞退职工、所签劳动合同期限不包括试用期、随意延长试用期、试用期不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不管是用人单位有意或是无意其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在相当一部分企业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过后才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目的。
(五)劳动合同签订缺乏协商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之一是协商一致。即:指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必须由双方共同讨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但在实际中是企业拟定好劳动合同文本双方盖章、签字了事;更甚者是用人单位制订合同文本后,不与职工协商,职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签字同意的。(因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缘故)。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不按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的由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的一项法律责任,是劳动者应享受的一项权利。调查发现除国有企业执行较好外,在其它类型企业中存在着严重问题。部分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拒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埋下了争议的隐患。
(七)困难企业劳动合同制度难以推行。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有些企业经营形势困难,有的企业停产、半停产,有的企业已达到频临破产的境地,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度已名存实亡,有的已长期不续签,有的是暂时两不找,等出现问题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要求处理,埋下了影响社会不和谐的因素。
四、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劳动合同意识。应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树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意识,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违约行为,为劳动合同制的运行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合同的实行。促进《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促进就业法》《社会救济法》等重要法律的出台,为劳动合同制的推行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规范和增强劳动合同的可操作性。
(三)强化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机制。针对有些企业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另立土政策、土规定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和工会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职工申诉、举报制度。对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和不依法鉴证的用人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无效劳动合同和有违法内容的劳动合同,要坚决予纠正。对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人身和财产严重损害的案件,不仅从经济上进行处罚,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责任人要追究刑事责任。工会组织应更多地参与劳动检查,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5
【关键词】:建筑施工; 质量; 安全; 技术; 措施; 探讨
【 abstract 】 this paper mainly expounds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first, safety first, the quality of the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related to people's life, families the security of the property, it's well known that topic, this paper in hous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and the importance of the basis, from how to establish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building materials procurement, strengthen technology guarantee,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site control and strengthen the build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the paper proposes some measures and everybody discusses together.
【 keywords 】 : build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Security; Technology; The measure; explore
中图分类号:O21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房屋建筑施工涉及面很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也很多,如设计、材料、施工工艺、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等均直接影响着工程施工质量;每一工程项目确定,都有它不同的地点和环境,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的影响因素多,尤其是不可控因素多,所以容易产生质量问题。例如:使用材料的微小差异、操作的微小变化、机械设备的正常磨损,都会产生质量变异,造成质量事故。这样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就更显得极其重要。本人根据自己工作实践,就加强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进行探讨。
一、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技术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
1、有先进的质量管理、就能保证建筑施工有序进行
利用辽宁省质量标准进行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是现代建筑企业的基本要求。标准强调要素管理,突出了《质量手册》这纲领性文件和程序文件及业务证书的质量保证体系作用。项目经理要严格按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做好质量控制。同时,应建立“质量奖罚条例”、“质量分析制度”、“质量检查制度”、“用户回访制度”、“全面实行优质优价和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的规定”、“消灭质量通病措施”等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把功夫下在落实上,追求实际效果。项目经理部建立一整套质量控制规章制度,通过提高人的工作质量来提高工程实体质量。
2、有了先进施工技术、建筑施工就有了保证
施工质量控制与技术因素息息相关,技术因素除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外,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体现在施工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技术进步的作用,最终体现在产品质量上。一是要重视引进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二是要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3、有了优质材料、才能保证建筑质量
工程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房建工程的质量,如果没有高品质的原材料,就不可能建造出优质工程。从材料计划的编制、采购到进场后的验收、复检等,每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规定和控制。项目部必须严格按采购程序的要求执行,最好从指定的合格物资供应厂商名册中选择厂家进行采购,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对“三无产品”坚决不能验制投入库,杜绝不合格原材料,针对建材市场产品良莠混杂情况,还要对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施工项目所有主材要严格按设计要求选材,要有符合规范要求的质保书,对进场材料除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测外。
4、只有强有力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才能保证建筑产品质量
施工现场管理是保证建筑施工质量的关键。在施工现场,应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加强控制。一是监督检查工程施工机械设备、试验仪器、测量仪器是否齐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二是监督检查各级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运转是否正常;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是否到位,有无更换现象;工程款是否挪用,是否有转包和未经业主许可的分包现象;是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三是对工程质量隐患和不合格工程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并认真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质监通知的落实情况。施工单位要重视和落实监督工程师通知中所提出的问题,及时将整改后的书面信息反馈质监站。四是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按照相关规定,作好项目三个关键阶段专项检查。五是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把工程质量抽检情况、不合格工程整改情况、隐蔽工程的质量情况、大的工程设计变更情况及有关照片存档。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是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六是参加工地例会,听取监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情况,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并提出建议和要求。
二、有了施工安全管理、是建筑质量综合效益的保证,要求做到以下几点对当前建筑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施工安全无小事,建筑施工安全,是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头等大事,也是贯彻落实和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的最好体现。当前的建筑安全形势还比较严峻,建筑工地上一般隐患普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也能时常发现。有些施工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不重视安全,这是一种被动的局面,安全形势当然不能乐观了。
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文6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也有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和成绩,人民群众对房屋质量的要求也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另一方面,房屋建筑质量以及房屋使用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矛盾。因而我们必须提高对房屋建筑质量的要求,认真梳理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朔本清源才能有的放矢的进行解决。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
当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领域存在的普遍问题表现为裂缝、渗透及漏水几个方面,具体说来:
1.裂缝
裂缝包括结构裂缝和外部裂缝两大类。主要表现为沉降造成的裂缝、结构不良造成的裂缝、预制板出现裂缝、现浇板出现裂缝以及抹灰不匀形成的裂缝。一般情况下,沉降裂缝的成因在于最终沉积量超出了极限值,导致沉降量不均匀。而后集中裂缝的成因通常在于混凝土出现开裂,在结硬过程由于混凝土体积变化导致混凝土构件受热不均匀或者养护不到位造成裂缝。
2.渗漏
主要表现房屋建筑工程出现房顶渗透、地板渗漏、厨卫渗漏乃至管道渗漏等等,不但影响住户的生产生活,长时间不加以修补还会形成安全隐患。一般出现渗漏的原因在于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或者施工技术不恰当。而厨卫出现渗漏的原因则可能是管道穿过楼板时造成的地漏与漏断密封不严密,而管道渗漏则通常源于焊接技术的不到位或者检查不认真等。
出现上述质量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在对质量监管的疏忽,没有进行严密科学的验收程序,也不排除施工单位单方面的追求低廉的成本等。
三、当前房屋建筑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
1.施工的工人自我防护意识比较薄弱,素质低
施工队伍里面绝大多数都是农民工,知识水平比较低,所以比较缺乏自我防护意识,也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经常会出现违章操作的情况,安全事故出现的频率也比较大。工人的培训工作没有做到位,很多新进人员缺少必要的安全教育的经过。施工队伍里的特殊作业人员,岗位技能作业人员以及企业的三级教育都只停留在表面的形式上,所以安全意识的教育效果没有达到基本要求。
2.房屋工程设计出现的问题
房屋工程的设计会对整个工程的施工产生重要影响,它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之一,目前在房屋设计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程设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给工程项目带来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比如在进行钢筋净距的设计时,达不到规范的最小间距要求,造成混凝土浇注困难、振捣不实、强度降低、出现孔洞等现象;二是在设计的过程中部根据实际情况,对标准图集生搬硬套,对后期施工带来极大困难,且项目完工投入使用以后,容易出现诸多质量问题,可见前期房屋设计工作的重要性。
3.施工方面的原因
工程施工队伍素质过低。各施工企业内部新工人比较多,技术培训跟不上,工人技术素质较低,甚至个别工人对本身所施工部位在整体建筑物中所起的作用不了解,操作时不按规程顺序进行,这就很难达到质量标准。尤其是许多未经过专业训练的农民工涌入建筑行业,导致了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下降很快。农民工、合同工占总数的2/3,而他们大部分都是没有受过建筑施工的专业培训。
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对策
1.完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检验部门
完善监督管理检验部门,认真加强和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检测工作,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检测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在,我国很多建筑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测工作基础还相对的很薄弱,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人员整体技术和素质还达不到相应的工作要求,检测仪器的精度也相当的低,有些小的建筑工程队根本就没有相应的检测手段,根本就没有办法对建筑材料进行严格检测,为了有效地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最近几年,很多地方都建立起了建筑工程材料检测部门,也建立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始进行房屋建筑工程的检测和监督管理相互配合,全面开展监督管理检测工作。
2.严格重视房屋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的监督管理
各种房屋建筑工程材料在施工前必须经过严格的监督管理检测程序,确定建筑材料的质量性能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后才能投入建筑使用。由于建筑材料比较混乱,伪劣的建筑材料不断地流入建筑材料市场,这就给建筑材料的监督管理检测工作带来了相应的检测难度。
3.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
在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时,相应的部门一定要从建筑工程的实际出发,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综合考虑,因为建筑施工的质量控制与施工技术因素息息相关,因此有关部门要重视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要建立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建筑工艺流程、建筑质量标准和建筑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地培训和加强施工人员技术和工艺要求,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五、强化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现代化的房屋建筑施工工程必须建立一套严格、完整的质量体系以及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才能确保房屋在建筑施工时完全按照合理科学的规定开展施工,确保房屋的建设质量安全可靠。
1.严格遵循质量体系展开施工。
房屋建筑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质量标准体系进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房屋建筑的质量达标,避免发生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让住户住得放心,让用户用得开心。建立规范的房屋建筑施工管理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管理参与房屋建筑施工的全体工作人员
现代房屋建筑工程的规模较大,参与的工作人员数量也比较多,只有加强对各部门施工管理人员的有效管理和控制,才能真正提高其工作效率,才能确保其施工工艺、施工手段、施工流程达到质量安全标准。因此,无论是对高空作业施工员、地面机器操作员,还是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建筑企业单位都必须加强对他们的定期培训和实践锻炼,以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打好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的质量基础。
3.加强对房屋建筑施工工程所需材料的质量管理
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的购买、进场、存放和使用。只有对沙、石、砖、机械设备以及相关的零件等全部施工材料实施严格的质量把关,并确保其在经过安全质量检查后再投入使用,才能有效提高房屋施工的质量标准。严把材料购买的质量关,材料购买质量的控制是施工材料质量管理过程中的最关键关键。
4.必须严格控制房屋建筑施工的方法
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开展房屋建筑的施工,对提高房屋工程的质量意义重点。一般来说,相关单位应该提前考察施工条件并拟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并认真考虑方案的适用性以及实用性,经过不断修改,最终达成最合理的房屋建筑施工方案。保证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正确合理的施工方案,有利于实现施工质量达到最佳。因此,在设计房屋建筑的施工方案时,必须考虑方案图的合理效果和经济性,才能保证施工质量。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而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必须提升到前所有用的高度。为做好该项工作,既要提升质量标准,完善制度体系,还要充分发挥人员的积极因素,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和技能水平,从而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陈静波.浅谈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的质量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7期: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