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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法规范文1
关键词:暂估价;实际性条款变更;审计意见;指定品牌标准
前言
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时而会遇到法律法规体系规定得比较笼统,或各层次、各地方的规定不相统一的问题,界于法律法规体系边沿,如何理解和执行,关系到具体工作的推进及是否有违法规体系,需要结合实际作各方面考虑。但作为长期在项目建设一线工作的我们,更希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寻求更快达成项目建设目标实现的途径,本文意于通过实际工作中类似情况的处理方法,探讨能够两全的解决方式。
1对暂估价的理解和处理
1.1对暂估价的理解
暂估价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暂估价”一词最早出现于2005七部委的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而2003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的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其2013年修订版均没有提暂估价。而后在清单计价规范2008及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3及201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本省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等标准及规范层面均针对施工招标提到暂估价,并具体明确为“专业工程、服务、材料、工程设备”四个方面范围,而暂估价的出处27号令只针对货物招标,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所以,涉及到“专业工程、服务”等施工招标的暂估价,并没有政策法规层面的依据。
1.2暂估价的确定方式
七部委的27号令是唯一最早提及暂估价并规定确定方式的政策法规文件,第五条: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而其他标准、规范、办法等对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规定各不相同:(1)清单规范2013版的规定①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材料、工程设备供应商。②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并符合下列要求:a.承包人不参与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b.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发包,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7版规定①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优先采用由承包人招标的方式,但招标方案及控制价应经发包人批准。②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3)本省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2017版规定暂估价规模达到规定招标标准的,应依法组织招标,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1.3对暂估价招标的疑问
以上各规定均要求对达到招标标准的暂估价进行招标,但招标的组织方式各不相同。鉴于对以上问题的思考,笔者疑问如下:(1)将包含在经招标确定的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再行招标,存在重复招标的嫌疑,同时与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五条(六)“建设单位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的”的违法发包的行为有相吻合之处。(2)招标组织方式中,发承包共同招标或承包人招标的方式,均限制了施工总承包人依法承包暂估价的权利,因为其施工总承包的行业资质必然涵盖了暂估价包含的专业资质(如有)或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格。而由发包人招标,如总承包人未中标,则相当于工程分包,可能不符合发包人可以分包的范围,并增加总承包人协调分包商的难度;如总承包人中标,又因其对工程项目的了解而使招标的公平性受质疑。(3)施工招标中一般确定了工程计价方式,中标也有下浮率,所以笔者认为暂估价与变更签证、暂列金额的计价方式可以完全相同,并不需要通过再次招标来确定,暂估价单位的选择也应该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自主权。
1.4实际工作中暂估价的处理方法
综上分析,实际工作中我们尽量避免暂估价的出现,对于在招标时还没有深化图纸的项目,如中水处理系统、外线电缆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等,我们采用固定价格的方法,即在工程量清单中直接列出招标控制价使用的分项综合单价,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给出的单价填报以上分项价格,承担不按规定报价的风险。同时在合同中明确此类项目的计价方式,并执行投标下浮率。这样既能规避以上暂估价执行中的各种困难,又能保证计价水平跟施工合同相符,还能防止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起到较好的效果。
2招标后涉及实质性条款变更的公平性
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均明确要求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合同双方不得订立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实质性内容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现实工作中,往往由于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发包人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度欠缺、或承包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双方在合同谈判中同意了某些实质性内容的变更而签订合同,这对未中标人或潜在投标人都是不公平并且有违法律的行为,因为未中标人可能正是为了响应实质性条件而使作出的投标文件未能中标,潜在投标人也可能因为某些实质性条件无法响应而放弃投标。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规定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合同法》是实体法;程序法是为实现实体权利义务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招标投标法》是程序法。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正确、恰当地为实现实体权利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只有通过合法、公开、不受质疑的招投标程序,所形成的合同关系才是有效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才能得以实现。因此程序先于权利,程序法优先于实体法。这也是为什么要强调招标投标过程所确定的实质性内容不能在合同中改变的依据所在。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坚持谨慎编制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各项实质性条款,并且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论中标人如何要求,一律不得改变招标合同中的实质性,保证了招标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回避了审计的质疑,也为招标人后续的工程管理竖立了依法依规,不偏不倚的正面形象。
3对审计意见的不同看法及理解
某住宅项目,共58万m2,两层连通地下室,地上12栋独立住宅楼,由于规模过大,建安工程分为六个施工标段,每个标段各承担2栋住宅楼及相应范围地下室,招标时图纸未完善,无法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采用了下浮率中标方式。为能有效控制招标形式所带来的风险,并使各标段使用的材料设备标准统一,合同中对涉及外观、使用标准、装饰等材料工程采用了甲指乙供、指定分包的方式。以下是审计单位在结算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及我们的不同看法:
3.1审计对甲指乙供材料的认定
审计对甲指乙供材料做法认为违反《建筑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垄断市场和肢解发包工程的通知》(通知)等法律法规。但是,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要求、合同条件等,认为审计的意见有断章取义之嫌,甲指乙供的做法虽然存有瑕疵,但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不可否认它是发包人控制材料标准及价格的有效手段,以下就审计指出的问题一一反馈:(1)违反《建筑法》第二十五条“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设备由工程总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反馈:本条第一句话“按照合同约定…”引出了本条成立的前提条件,而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多处约定了发包人在涉及外观、使用标准、装饰材料选定上有通过发包人程序确定材料及供应商的权利,所以,本条审计意见与事实不符,引用法律有误。(2)违反《意见》第一条四款:“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时,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购入其指定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反馈:①《意见》日期在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后,无追溯力;②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有明确约定在先,不符合以上条款前提条件;③所有的甲指乙供材料及供应商的选定均按照发包人事先确定并公开的流程,邀请承包人推荐,通过公开竞价、内部议标等方式从中择优选出供应商,由各承包人与公开选择的供应商签订材料供应合同,以统一整个项目的品牌、质量、价格,此程序与上条款中“购入其指定的”实质不相符。(3)违反《通知》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行要求承包单位购买其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设备”。反馈:①《通知》针对行业特权垄断市场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与本项目中的材料供应不相符;②审计摘录条款不全,本条款中另一句话:“建设单位需要自己定货采购的,要在合同中明确其责任和要求”并未摘录,而本句话是发包人采用甲指乙供方式的依据,审计存在以偏概全错误。
3.2审计对指定分包总承包服务费的审核
审计对指定分包总承包服务费由约定的8%核减为3%,理由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参照《清单计价规范》(规范)(2008)4.2.6中参考范围3%~5%确定。反馈:①“不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具体法律条文,3%的审计审核数据按《规范》总承包服务费的参考范围内的一个值作为依据,很不严谨;②《规范》中总承包服务费是定义“招标人进行发包”的范围,而本项目是定义“发包人参与选定的由承包人发包”的范围,两种总包服务费的定义与实质完全不同;③《规范》第4.3.6中:“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自主确定”,我们按本项目总承包服务的内容确定为8%,并征得承包人的同意,经过严谨的审批程序;④确定程序通过“工程联系单”往来于各参建单位,已形成了合同组成文件,审计的审核有违合同及审计要求。
3.3审计对总价合同的核减
本项目室外配套工程以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签订,审计对总价合同擅自进行核减,并认为借总价合同逃避审计,使投资增加。反馈:①室外配套工程经公开招标流程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依法合规形成,受法律保护,审计审核没有依据。②《最高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③本项目非属须政府审计范围,审计权利源于我们的委托而赋予,逃避审计的说法没有依据。④固定总价合同在所有合同形式中,最能保护发包人利益,承包人承担大部分的风险,所以不存在为此增加投资的说法。通过三个回合的意见反馈和调整,审计最终出具的报告均采纳以上意见,使建安工程核减率从初稿的3.63%下降至终稿的0.64%,发包人的结算控制效果明显。
4指定品牌标准的合法性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会涉及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技术要求,并出现参考品牌,但是,这一做法常受到微词,理由源于:①《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②《建筑法》第二十五条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但在实际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技术标准是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的一项重要条件,事关工程项目的各种材料设备使用的品牌档次标准以及控制价编制中材料设备价格取定的依据,否则无法保证控制价的价格水平及要求与投标人报价及实际采购相吻合。所以我们在材料设备技术要求中设置了参考品牌,但采用了“相当于”的字眼,品牌也一般有三个以上,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其目的一是方便招标人确定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标准及根据标准确定招标控制价,二是方便投标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设备的技术标准,准确地报出投标价格。这种做法的法律依据来自于《招标投标实施条例释义》对上述第三十二条第(五)款的解释:“应当使用技术经济指标体现使用性能质量需求,必须使用品牌体现性能质量需求者,使用“相当于”某品牌,且保证足够的竞争投标人”,所以合法合规。
工程管理法规范文2
一、关于前八个月工作的基本估价
今年以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高点定位抓规划,勤督实查抓项目,多措并举抓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一是城乡规划在体系完善、执法管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面完成了第四轮县城总体规划、3个修建性详细规划、4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编制,启动了高平新型城镇化试点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10个扶贫项目村村庄建设规划和部分贫困村基础设施修建性规划,前八个月共查处违法建设案件16起,拆除违章建筑1200平方米,县城规划区内乱修乱建、未批先建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二是重点项目在抓早抓实、合力推进上取得了较好进展。如期完成了新城西路建设、安定街改造工程,全力加快泾州大桥、城西供热管网扩建等工程进度;世纪花园B区建成4幢主体、2幢正在进行主体施工,星鼎花园住宅小区建成5幢多层主体;220套公租房全部开工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开工建设1690户,棚户区改造完成勘丈登记268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68户,延风片区45户安置楼建成主体,一些制约工程进度的难点问题正在得到解决。三是城市管理在设施完善、日常监管上呈现出新的变化。多方筹措资金,对回中广场、滨河公园破损路灯、桌凳、街路进行了更换和修补,对缺失的树木进行了补栽;组织各单位全面落实“五包”责任制和周五卫生大扫除活动,结合市县上半年工作督查和大云寺舍利安奉、西王母文化交流等活动节点,对城区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有效解决了一些影响城区环境的突出问题。
前八个月,全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尽管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城镇建设理念陈旧,规划编制特色不够鲜明。特别是在小城镇、中心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方面要求理解不深不透,对乡村发展实际缺乏深入调研,总体规划与修建性详规衔接不紧密,思路不统一,定位不准确,特色不鲜明,前瞻性、针对性、实用性不强。二是攻坚克难力度不大,个别项目进展不够理想。面对资金筹措、征地拆迁、补偿兑现等问题,一些部门和乡镇等靠思想、畏难情绪严重,工作一推一动,甚至推而不动,导致棚户区改造、安置楼建设等工程长期处于停顿状态;对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不提前进行研究,不主动衔接协调,致使公共租赁房建设等工程开工滞后,进展十分缓慢。三是部门之间配合不力,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规划执法方面,常态化巡查、管理、查处机制不够健全,对已经发生的违规建筑视而不见,处理过程中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导致一些区域乱修乱建问题屡禁不止;城市管理方面,个别单位“五包”责任制和周五卫生大扫除活动落实不够到位,多数时候为了应付检查搞临时突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摆摊点、“脏乱差”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改观。四是工作落实不深不细,各类遗留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在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和安置楼建设方面,政策宣传、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不到位,有的甚至将工程“一包了之”,涉及拆迁补偿、群众安置、农民工资发放等方面的集体上访和网络留言十分频繁。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除了个别的存在一定客观因素之外,主要还是我们的主观努力不够,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和乡镇的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深入进行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全力予以解决。
二、关于后四个月的重点任务和要求
目前,距离年底仅剩三个多月,真正能够用来推进项目建设的有效时间也就剩两个月左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针对前八个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一定要清醒认识,直面差距,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抢抓有效时间,狠抓薄弱环节,全力攻坚破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首先,要在规划编制上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县规划局要把规划编制作为推进城镇开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切实加大衔接协调力度,抓紧完成第四轮县城总体规划纲要市级评审,确保10月底完成规划成果评审,年底前完成报批及备案。要深入研究新型城镇化试点的总体要求,高质量完成高平镇总体规划编制,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道路交通、给排水等规划编制工作。要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部署,进一步修订完善小城镇开发及村庄建设规划,全面完成精准扶贫中心村修建性详规编制工作,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规划保障。
其次,要在项目建设上攻坚克难、加快进度。对涉及城镇开发建设的前置手续、资金筹措、征地拆迁等问题,要深入工地,现场办公,逐工程进行研究会诊,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按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分环节抓好落实。对年初确定的重点项目,要全面落实班子成员蹲点包抓责任制,按天排进度,按周抓督查,确保世纪花园B区、星鼎花园住宅小区、泾州大桥、城区供热管网扩建等工程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要切实强化部门、企业、乡镇协作配合,全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力争9月底公租房建设工程赶上进度要求,年底前2807户危房改造建成主体,棚户区改造征拆工作全面完成,城西片区安置楼全面开工。
工程管理法规范文3
关键词:施工监理;规范化管理;发展
目前,由于工程涉及到工程的质量、工程的进度、工程的投入资金和流动资金、工程的安全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工程的监理也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而且在施工过程中是动态的监理,首先要求监理人员具备专业相关知识,其次,要求制定一套完整的监理文件资料,建设管理体质和运行机制,最后,要求规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行为。坚持做好这几项工作原则,使工程监理健康稳定的发展。
1 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工程建筑管理制度建立至今虽然仅仅二十余年,但是广大监理企业和人民群众为我国工程管理的健康发展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并且在社会上逐步被认可,被肯定,伴随着2002年中国进入国际贸易组织(WTO)的成功进入,国外的众多企业开始纷纷进入我国市场,并掀起一股参与及竞争势头,我国的监管企业随之也与国际市场接轨,市场变大,市场变广,同时对监理企业的要求也越来越多,越来越严格,所以我们国内的监理企业必须做好自家的功课,放长线钓大鱼,不断的提高我们自身的素质和实力,为谋求更好、更宽的发展做好准备,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在市场上站稳脚跟,才能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不断的强大自我,我们的企业必须树立诚信守法,科学公正,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方针政策。只有更加严明,更加规范的制度才能使我们走的更远,众所周知,我国的工程建设管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的业务水平以及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以及对现场施工的协调能力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特别注重对外引进和内部培养专业性人才,而且我们还要特别注重总监的团队的发展。
2 我国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
这样的监理制度即有它好的一面也有它不好的一面,正如古语说的那样,任何东西都是一把双刃剑,利与弊关键在与我们怎么去看他,怎么去让它发挥好的一面,遏制坏的一面。在工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今天,难免会有浑水摸鱼,滥竽充数的人在阻碍我们的健康发展。例如,各大媒体曝的的某某工程基地在建造房楼层时,偷工减料,利用不符合规定的,假冒伪劣材料,来建造民用住房,在工程即将竣工时发生楼梯坍塌,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施工管理上我们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和需要整改的地方,如果楼梯没有坍塌,而是在居民入住后发生,无疑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悲剧的事情了。还有就是在施工的过程中,我们的施工工作人员,不能够按照施工管理制度进行作业,结果导致工程事故。所以,在我们施工作业的过程中,一定不要无视施工规章制度,检查企业所用到的施工材料等等,方方面面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来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得拖延。
3 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监理措施
现场的监理工作要规范化,还有监理过程的要规范化。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还需要建设工程的其他两大主力方,以及施工方的理解和积极的配合与支持,还有相关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质检站与安检站的大力支持,同时行业秀慧的引导与支持也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各个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才能使我们的工作做的更好。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是至关重要的
(1)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监理合同,以及检测设备的认定是必不可少的。施工单位总监团队的任名誉授权必须明确,领导班子的工作水准以及素质必须过硬,还有对监理工作日志,记录,必须做到责任个人志,分工必须明确,每一个园都必须清楚自己的职责。
(2)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一定要有详细正规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施工许可证。还有地质勘探报告,图纸,意见和反馈,以及审计和施工计划的变更必须及时,细致。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指明总包还是分包,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都要有单位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分包一句。还有管理人员的工作证,质量检测人员以及其他岗位人员的上岗证见。一些特殊上岗人员一定要配备特比的上岗证书才能够开始作业。而且还要定期组织专家,高层管理人员,定时开会,商讨相关工作的进度,以及计划。
(4)工程质量,进度,以及投资方面的管理;对于工程质量报表以及相关的数据,一定要按期限定时汇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按时审批。实际进度与预期进度要紧密结合。工程的延误与延期的审批,工程支付款的审核,以及一些相关费用的索赔管理要明确。
(5)施工安全管理的履行;监理的规划一定要明确建立的安全内容,在危险性较高的工程中要纤细说明,要按照严格的水准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内容,施工单位的安保系统,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记录报表,做到及时透明。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令其整改,而未做出整改的要立即停止其施工作业,而且要及时准确向建设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时时报告。
(6)公司要将每月的报表及时审核看,并通报,要求各项目监理部门对照自己引以为戒,要坚决杜绝不安全,不合法的行为发生。对于有过错的要严厉惩罚,有功劳的要给与奖励,更好的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我们只精诚团结,不断的努力,不断进取,才会有更好的发展。
(7) 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监理;比如对工程材料质量和生产日期的监理,对老化设备的监理,对消防安全设备的检查,对消防通道的监理等。
4 施工监理未来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对外开放和国际交往日益的扩大,建设监理制度进一步的改革,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开始面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其中被世界公认的管理模式是建设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为项目法人和总承包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比如专业化的咨询服务,作为咨询公司,必须具有“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始终贯彻这三点,使咨询机制达到国际化水平。未来的发展趋是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与监理单位三者,互相制约、互相协作、相辅相成的互利共存三方关系。只有三者互相协作才能提高工程的质量,节约工程的资金和能源,缩短工程的交工期限,为推动整个建筑行业有功不可没的功劳。
5 总结
总之,我国的工程监理体质还需有待提高,使其达到规范化是相关单位的工作目标,建立系统的监理机制,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手段,严格的规范化管理过程,证争取在企业的整个过程中,发挥监理的最优化,实现其对企业的重要性,最终,为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提供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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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汪绯.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与处理.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03)
[4]李继业、黄延麟.模板工程基础知识与施工技术/建筑行业实用技术丛书.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2
工程管理法规范文4
关键词:工程管理;本科教学质量;专业规范
中图分类号:G43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
10052909(2015)02001506
中国高等教育在经历了规模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之后,已进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的新阶段[1]。教育部针对新的形势,提出转变高等教育发展方式,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教育部要求各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并结合各专业教学改革的成果,研制各专业的指导性专业规范。为规范工程管理本科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规定本科学生应学习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应用。2008年4月,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指委”)根据住建部人事司与教育部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安排,着手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工程管理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以下简称《专业规范》)。《专业规范》作为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前后历经两届专指委,由重庆大学、天津大学、清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等国内高等学校专业教师,历时6年,经5次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9次重大修改,20余次局部及小规模修改,3次专题研讨性修改,1次审定性修改,于2014年9月最终定稿。
一、工程管理专业的沿革与现状
(一)工程管理专业的历史沿革
中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最早起源于土木工程学科,主要研究领域为建筑工程施工的组织和管理。20世纪50年代,为适应中国大规模基本建设对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1956年同济大学设置建筑工业经济与组织专业,西安建筑工程学院设置建筑工业经济组织与计划管理专业,学制五年[2]。这是中国在高等教育体系中首次将工程管理设置为独立的本科专业。
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与经济体制改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迅速增长,建筑业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工程管理专业人才需求也随之增加,国内部分高校相应恢复或开设了工程管理专业。如1978年原西安冶金建筑学院的建筑管理工程专业,1980年同济大学、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原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的建筑经济与管理专业,1981年天津大学的基本建设管理工程专业等[2]。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随着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对外向型、复合型国际工程管理人才需求的增多,以及国内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部分高校开始增设国际工程管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等专业。
19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建筑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房地产经营管理、国际工程管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等专业整合并更名为工程管理专业,隶属管理学门类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2012年,教育部颁布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又将“工程管理”拆分为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物业管理四个本科专业。
(二)工程管理专业现状
中国工程管理本科专业经过30余年的快速发展,其招生规模已成为管理学门类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中第一大本科专业,土建类本科专业中仅次于土木工程专业的第二大本科专业。根据专指委统计,2007年全国高等学校中有311所设置了工程管理专业,2013年达到406所,在校学生总人数为15万人,毕业人数2.8万人,招生人数3.7万人。
为指导全国高等院校工程管理专业建设与发展,原建设部于1989年成立了全国高等学校建筑管理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经两次更名,于2013年定名为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能是促进工程管理专业、学科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专业教育质量;制定相关指导性教学文件;组织编写工程管理专业主干课程教材;协助制定工程管理专业教育评估标准;组织与国外高校相关专业开展教学与学术交流[3]。
1998年,原建设部于成立了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1999年开始实施工程管理专业(本科)评估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有33所高校工程管理专业通过了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本科)评估,占设置工程管理本科专业高校数量的7.5%。且通过评估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实现了与英国特许建造学会(CIOB)、美国建设工程教育委员会(ACCE)的互认。
二、《专业规范》研制的指导思想
工程管理专业的发展必须结合当前中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生态化发展的背景,分析产业人才结构,抓住产业发展的方向,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应在人才培养质量、师资培训、课程教材、实践基地、创新能力训练等多个方面推进教学改革,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
(一)满足行业与企业对工程管理人才的需求
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经济仍将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建设行业人才需求巨大。同时,由于技术创新速度加快,各类工程在规模、技术、管理难度等方面都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局面,对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符合国家建设要求,跟踪行业发展,是工程管理专业在教学改革与创新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
(二)适应分层次、多模式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的要求
工程管理专业覆盖面广,涉及院校多,为更好地培养高层次 、复合型和能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一线人才,提倡各高等学校结合自身条件和办学定位,在分层次、多模式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中找准自身位置,分层竞争,特色发展。
(三)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的统一
工程管理专业教育应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目的,以适当的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为载体,巩固学生的基础知识、理论与技能,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的协调发展。
(四)保障新办专业的办学条件
新增设工程管理专业的高校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在师资建设、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以满足办学条件的要求。
(五)加强国际合作
应以培养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国际化视野与多元文化背景下的专业能力为目标,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开展专业国际认证,提升中国工程管理专业教育国际化水平。
三、《专业规范》研制的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专业规范》是对相关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是“底线和门槛”。但基本要求并不意味着就是低水平的要求,要充分考虑学科发展的前瞻性[4]。因此,《专业规范》的原则是多样化与规范性相统一、逐步拓宽专业口径、规范内容最小化、基本要求刚性化。
(一)多样化与规范性相统一原则
规范既坚持统一的专业规范标准,又留有可调整空间,允许各高等学校多样性办学,鼓励各高等学校办出特色,积极探索与实践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逐步拓宽专业口径原则
规范基于但不限于土木工程技术背景的工程管理专业来构建宽口径的专业核心知识体系。
(三)规范内容最小化原则
规范所设置的专业核心知识体系和实践体系占用总学时比例尽量少,尽可能降低学时学分要求,并提出学时或学分的控制范围,给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学习空间,以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各高校留够办学空间。
(四)基本要求刚性化原则
规范针对国内大多数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规定的教学内容标准和教学条件为基本要求,设置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应达到的基本标准与要求,各校在满足基本专业办学条件、教学内容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专业特色建设和要求,配备相应的师资、实验室、图书及教学要求等。
四、《专业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学科基础
根据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工程管理专业属于管理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专业,对应的一级学科门类是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主干学科是管理科学与工程,主要支撑学科有土木工程以及经济学、法学等。专业的主要管理对象包括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地下建筑与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矿山工程、水利工程、石油工程、电力工程等。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或其他工程领域的技术知识,掌握与工程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等基础知识,具备较高专业综合素质与能力,具有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在土木工程或其他工程领域从事全过程工程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国家执业资格,能够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投资、房地产、造价咨询等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教学和科研等工作。
(三)培养规格
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格应满足行业、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素质结构、能力结构、知识结构的相关要求。其中,素质结构由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构成。能力结构包括综合专业能力与表达、信息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知识结构按照了解、熟悉、掌握三种程度划分。
(四)教学内容
1. 知识体系
工程管理专业的知识体系由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工具性知识、专业知识四部分构成。专业知识包括知识领域、知识单元和知识点三级内容,是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学最基本的教学内容。
专业知识由五个知识领域构成:土木工程或其他工程领域技术基础、管理学理论和方法、经济学理论和方法、法学理论和方法、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知识单元是阐述或解决某一知识领域中某一问题的概念、定理、方法等知识点的集合。知识单元在内容上独立完整。《专业规范》规定的179个知识单元和631个知识点,是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见表1)。
2.实践体系
工程管理专业的实践体系包括各类教学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实验、设计、专题讲座与专题研讨等环节(见表3)。实践体系分为实践领域、实践单元、知识与技能点三个层次。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发现、分析、研究、解决工程管理实际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3. 创新训练
创新能力训练与初步科研能力培养应贯穿整个本科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在专业知识教学中,通过课堂教学实现创新思维与研究方法的训练;在实践训练中通过实验、实习和设计,掌握创新方法与创新技能;同时提倡和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实践与课外学术研究活动,培养创新能力,如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相关专业或学科竞赛,学术性社团活动等。
(五)课程体系
《专业规范》要求基本学时1 958学时,自主设置542学时。《专业规范》在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具性知识体系中推荐课程21门,对应1052学时;在专业知识体系中推荐专业课程22门,对应906学时,推荐专业选修课程10门,对应304学时。在实践体系中安排实践环节12个,其中,基础实验推荐24学时,专业基础实验推荐26学时,专业实验推荐8学时,实习推荐9周,毕业设计(论文)推荐20周。课内教学、实践教学及自主设置学时数(周数)分布见表3。工程管理专业与工程技术、经济学、法学等学科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交叉学科特性,为避免知识单元的割裂,建议各高校在设置课程体系时,应注重相关学科知识的融合,通过设置融合性课程等方式,有效整合课堂教学、实验、实习与设计等教学环节,形成完整、有效的课程体系。
(六)基本教学条件
规范对师资、教材、教学资料、实验室、实 习基地、教学经费等办学条件提出的要求属于基本办学条件,旨在保证专业的基本办学质量。其中在师资方面,规范提出的承担教学任务、教学组织、队伍结构、主讲教师等方面的要求,是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评估标准》及国内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七)主要参考指标
鉴于各高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基础不同,教学管理模式和方法也不相同,《专业规范》规定以下主要参考指标,供各高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1)本科学制:基本学制4年,实行学分制的高校可以适当调整为3~6年。
(2)四年制专业,总学分数不少于150~170学分,总学时控制在2 500学时左右。
(3)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20%。
五、结语
满足不断发展的工程建设人才需求,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实现学生知识结构中不同学科知识的深度融合与能力提高,着力培养学生的工程管理和技术专业素养,提高学生的工程管理实践能力、工程管理创新能力,是《专业规范》的研制目的。《专业规范》是对所有高等院校工程管理专业的最低要求,并非最低水平的要求。对于有较长办学历史或专业特色的院校,各校可以在保证达到《专业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增加教学内容或提高教学要求,以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对于一些新办专业的高校,所定的要求并不低,甚至是比较高的,必须经过较大努力方能达到。同时,《专业规范》较以前的专业培养方案及主干课程更为强调实践环节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并根据行业发展引入了信息化、可持续建设等知识单元,以对国内院校工程管理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指引。参考文献:
工程管理法规范文5
关键词:项目管理法;建筑工程;管理
要想做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就必须意识到项目管理的重要作用。项目管理法应用于建筑工程管理以后,既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施工效率,又提升了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为建筑工程的质量起到保障效果。所以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项目管理法,并学会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灵活运用。
一、关于项目管理法的论述
项目管理法就是由项目经理担任决策者和负责者,组织和管理施工过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合理的分配,竭尽全力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工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施工,同时要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建筑标准[1]。项目管理法适用于整个建筑工程,但对于不同的工程,项目经理要学会根据工程特点做出合理预测,对工程进度、质量指标和成本控制进行指导,督促各个部门高效运作,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项目管理法可以促进建筑工程有效运行,负责人也能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
二、项目管理法的相关内容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人物,也是工程的负责者和决策者,所以建筑企业需要谨慎任用。项目责任人除了需要具备超强的专业素养,也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每一项施工过程,明白每项技术应如何操作,拥有丰富的时间经验,还要具备管理和协调的能力[2]。因为项目施工是一项复杂庞大的工程,需要大家通力合作才能完成,所以项目负责人还应具备团队合作意识。此外,时代正在飞速发展,建筑行业的技术也在不断更新,项目负责人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将新的技术及时应用到施工过程中,使施工效率事半功倍,减少资源的浪费,节约施工成本。当世界正在不断发展进步,项目负责人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扛起建筑工程管理的重任。安全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首要宗旨,在项目开工之前,项目管理人需要预先制定好安全施工制度,并全程监督该项制度的实施。安全施工制度应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环节加强监督,将安全事故扼杀在摇篮之中。此外,还要对企业的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其纳入考核标准,并建立奖惩制度加强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工作意识,使他们深刻地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项目负责人还需以项目管理法为参考依据,建立建筑工程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员工的凝聚力,增强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3]。
三、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项目管理法的措施
1.落实责任机制为了确保项目管理法的作用能得到充分发挥,需要落实责任机制,将责任分配到具体负责人身上。项目负责人需要将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透彻,并对施工所需的各项技术进行了解。项目责任人一旦上任,就需要对整个工程负责,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管理。除了选择一位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以外,建筑企业还要成立一个综合素质高的领导团队,团队成员需要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并能协调处理各种冲突和矛盾。这样就可以保障管理团队的质量,对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管理团队监督责任的落实程度,确保项目责任人能认真完成本职工作[4]。2.确保各机构正常运行因为项目管理法的内容比较全面系统,涵盖了很多方面,所以各部门之间需要加强合作,互相协调配合,使各个机构都能正常运行,主要可以从这几方面入手:①制定管理机制。项目负责人要在工程施工之前,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规章机制,整理信息后分配责任,完成组织管理任务;②做好机构正常运行工作。在组织机构成立以后,所有部门按照上级指示开展工作;③调整组织职能。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管理对象就是工程项目,所以项目管理的工作都是围绕工程项目展开,管理机构的地位显而易见。项目管理职能包括组织设计、勘测和运行等,如果要做好管理工作,就需要预先确定施工组织形式,以施工作业队为先锋,这样可以实现两极管理,加强对施工进度的控制。3.加强工程监管力度项目管理法的应用可以实现对成本、工程进展和施工质量的监管:①节约施工成本。为了实现成本控制,项目负责人应详细了解工程总造价,然后对生产资料进行控制,将资源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减少资源浪费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提高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②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施工进展不会超出规定时间也是降低成本的一种方法。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设计好的图纸施工,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刻解决,根据施工情况适当调整施工进度,对施工过程实行动态监管。③加强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是决定工程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会严重影响到施工单位的发展和前途。因此,建筑企业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控制,对施工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同时,还应成立监管团队,建立监管机制,对施工质量实行全程控制。
四、结语
工程管理必须依靠项目管理法来执行,在项目管理法的作用下,建筑项目可以实现安全可靠地竣工。在运用管理法的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合理运用管理法,并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在控制进度的同时把握好施工质量,达成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季智敏.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成本管理与控制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11(3):114-115.
[2] 史纪.浅析项目管理法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与企业,2013,22(13):103-104.
[3] 张大平.浅谈项目管理法在桥梁施工现场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科技博览,2014,16(7):210-212.
工程管理法规范文6
【关键词】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远程监控系统设计与开发
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对缓解城市公共交通压力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是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城市环境改善的重要措施。但是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时候风险较大,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较多,严重地威胁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本文通过对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与远程监控系统设计与开发进行相应的分析,在完善管理发展与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基础上,结合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设计开发出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将远程监控系统运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风险管理之中。
1系统架构
基于轨道交通建设的实际并结合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在把握轨道交通信息系统架构设计过程中,我们采集和分析了计算机软件发展的最新开发技术和主流架构设计技术,同时也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和易维护等要求。基于上述因素考虑,该系统采用了 Microsoft Silverlight 开发平台。服务器终端平台采用 Windows 2003 server 操作系统,数据库采用 Microsoft SQL Server2005 技术,网站开发采用.NET 技术,WEB 采用 Win-dows IIS 服务。客户端平台采用支持 HTTP 协议的各种浏览器,客户端采用支持 HTTP 协议的多种智能终端,包括各种 PC、PDA 及多种智能手机,软件形式均采用独立程序运行模式,也拟兼容 Web 方式运行。软件开发平台以 Microsoft Silverlight 4.0为主,底层核心控件拟采用 C++开发的 ActiveX控件。系统架构分服务器和客户端两部分,独立程序采用 C/S 模式,Web 程序则采用 B/S 模式。在用户角色上分为常规用户和管理员用户。该信息系统的软件模块应采用分层次开发的框架设计,力求应用界面层、业务逻辑层(该层又分为业务逻辑模块和核心技术模块)及驱动和平台支持层。采用面向对象的开发理念,尽量做到模块之间的耦合度降低,同时模块详细设计上务必考虑可扩展性。软件结构如下:
2 系统功能
系统解决了传统管理模式下工程信息传递和交流存在的问题,如:信息内容的缺失、信息扭曲、信息传递的延误等,实现了工程信息存储的数字化和相对集中化、信息整理和变换的程序化、信息传输的数字化、信息获取的便捷和信息透明度的提高等。系统主要由我的关注、监测管理、风险控制、文档管理和综合管理等子系统组成。整套系统满足当前基本的数据传输、汇总及分析以及主流的视频监控技术。下图系统整体组织结构
系统可以根据某个特定用户要求进行图形和报告编制的模板定制,轻松实现图形绘制和报告编制。其灵活性就在于能满足轨道交通所有参建单位的制图及报告编制的需要。将专业人员从重复的工作中解放出来,有充分时间进行专业分析。轨道交通工程基本信息模块该模块为整个系统基础的模块,产生系统数据源"可以输入轨道交通工程的基本信息:工程名称!总长度!主管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时速!总编组!预计总工期!工程项目总额!项目简介等,实现工程的信息化管理"主要有4大块功能:
(1).基本信息输入
在工程建立初期,需要将工程名称、总长度、主管部门、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时速、总编组、预计总工期、工程项目总额、项目简介等数据录入系统,以保证后续功能的使用,这是工程安全管理的基础,在录入时,各字段都有有效值合法性检验,当输入不合法的数值时,系统自动提示,并不允许提交至数据库。
(2).浏览工程项目
该子功能是显示系统内所有的项目,并分页显示,管理员可以挑选自己关注或需要操作的工程项目,进行浏览详细操作,可以看到该工程的所有详细信息"同时管理员还可以对项目进行排序调整,可以把重要、紧急的工程调整到前面。
(3)修改工程信息
修改工程信息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当工程由于施工原因或者不可控的原因导致工程参数变化时,或者当初在录入数据时由于粗心数据有误时,这就需要对工程项目的部分参数进行修改,以保证下面的工作正常进行。
(4).工程信息检索
当管理员要寻找确定的某个工程资料时,可以选择工程的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简介等其中一项进行模糊查询,很快定位到需要的工程资料,从而进行相关的操作,方便快捷。
结束语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远程监控系统设计与开发是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形式,此系统的运用和研发,拓展了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的功能和管理范围。通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潜在风险并作出相应示警,能将潜在事故扼杀在襁褓中,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能够实现各个分散项目部的集中管理,通过信息共享,管理干预,使得决策层领导能够通观全局,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能够及时得到施工现场数据,并作出分析,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提高了工程建设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系统的全面使用,充分整合资源,不仅降低了施工成本,保证了施工质量,提高了各单位的工作效率,而且从根本上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及时处理的风险管理链条,保障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降低和消除安全风险。
参考文献
[1]王艳辉,罗俊,张晨琛.基于 GIS 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细心系统的设计与研究[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