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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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

自财政部颁布[1998]58号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在提高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管理水平,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水平发生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医疗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新医改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后取消了药品进销差价从而减少了医院药品收入,为此乡镇卫生院购入大量医疗设备增加检查收入来提高医院的整体收入。乡镇卫生院的固定资产比例不断扩大,旧制度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方面越来越表现出其局限性和不足,急需进行改革和完善。2011年7月1日,财政部下发了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将企业会计制度的核算方式引入其中,新增了固定资产清理等业务和科目的处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旧制度中的缺陷和不足。本次研究主要围绕新医院会计制度下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工作进行讨论。

二、对新医院会计制度下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工作的讨论

1.新制度中没有增设固定资产残值或减值的会计处理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医疗设备的技术水平更新周期越来越短,而这些设备大多属于高科技、高精密度的产品,其价值下降速度较快。在乡镇卫生院的设备中有相当一部分都属于贬值、报废或接近报废,报批程序较为复杂。但是只要卫生院的管理者没有对其进行核销,那么固定资产总值就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加,最终形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庞大账面价值。这种问题的出现让财务报表无法准确反映价值的减少,而根据新制度中的要求,卫生院不需要在期末对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估算,也不会对可能出现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存在着与旧制度相似的弊端,不符合谨慎性的要求。

所以,乡镇卫生院应当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在年终时进行逐项检查,如果因闲置、损坏、技术陈旧等原因出现了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就要将二者之间的差额或可回收金额的全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借记“其它费用”,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时,也要根据固定资产本身的特征、实际使用情况和性质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合理确定。

2.在对固定资产确认标准进行提升的同时没有设置低值易耗品项目

在旧制度中,固定资产指的是价值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和价值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这种定价范围过于宽泛,不利于固定资产核算工作量的降低。在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的确定标准修改成为“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大于1年,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因此,卫生院的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这种变化对固定资产的种类和评定标准进行及时更新,避免因理解上的错误而出现差错。

新准则相对于旧准则来说,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达到固定资产评定标准、而耐用时间超过了1年的设备和仪器,却没有设置相应的低值易耗品项目进行管理与核算。如果能够设置这一项目,那么在少量购入时,即可将其列入当期指出;对于单价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也可进行分期摊销,可借记“长期待摊费用”或“待摊费用”,贷记“低值易耗品”,从而使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更加详尽。

3.对于捐赠或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

在新制度中,对于捐赠或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着按照物品的成本比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或是在相关凭据金额的基础上加入相应税费的规定。按照所确定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设备安装或是本科目,按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根据差额贷记其它收入科目。文章认为,这种收入计入的方法,是对利润和收入的虚增,如果能够将其计入净资产核算将会与实际情况更加匹配。

4.增设累计折旧项目,使固定资产核算的精确度得到提升

在旧制度中规定,每月按照固定资产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年限由制度统一规定,这种方式让卫生院无法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导致其不同设备的提取比例与方式存在很大差异,会计核算的可比性较差。而新制度则借鉴了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让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部分能够得到有效体现,进一步提高了固定资产核算与监督的水平。

在执行新制度的过程中,对于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核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是固定资产的分类,一方面从时间上确定固定资产的提取折旧开始及终止时间,另一方面从空间上确定哪些固定资产应进行提取折旧,哪些不应进行提取折旧。其次是对全部的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有效话费,以便对不同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方法进行合理确定。

按照上述做法完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账户的累计余额的计算,并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账户。这样一来,就能够让固定资产的账面和实际价值在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准确的反映,从而为客观、准确的进行财务分析提供依据。

三、如何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水平

1.实现网络化管理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让卫生院固定资产的网络化管理成为了可能,因此,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构建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体系,实现资产由入到出的全程管理,在将各责任中心的终端连接到一起之后,进行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以便使固定资产管理更具动态化特征。具体可以参照如下方法:首先,确保固定资产由科室建档到报废,都能够被及时的跟踪检查,做到全面覆盖,没有疏漏。其次,单件管理可采用条码技术,从而在简化清查工作的同时便于进行盘点与日常核查,进一步降低年终清查工作的强度。最后,各科室应设立固定资产的计算机账目,并通过专业系统自动完成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金额的计算,待进行信息汇总后,即可实现全院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的计提。

2.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乡镇卫生院的固定资产大多实行多部门管理,一旦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就容易导致核算与管理工作的混乱,例如,在房屋等设备交付使用后,没有及时办理竣工交付手续,或是为了逃避税款而不开具发票,财务人员也没有及时的估计入账,就会导致账目与实际固定资产之间的差异。又如,在固定资产的使用科室调换或搬迁时,如果没有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就会导致固定资产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容易造成固定资产流失。通过上述问题我们可以看出,高素质的财务人员是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工作质量提升的基本保障,因此,乡镇卫生院除了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制度外,也应注意做好对专业人员的培训,从而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新制度的积极作用。

四、结语

在新制度中,对于旧制度存在的固定资产核算问题及缺陷进行了解决,使得乡镇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例如对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后继改良性支出等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说明与规定,不过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文章认为,在医院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进行、并且逐步向企业化管理方向靠拢的今天,会计核算工作应多借鉴一些企业的方式和方法,以便通过先进管理制度和经验的使用让固定资产管理核算工作变得更加完善、更加规范,从而为管理人员制定卫生院未来发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乡镇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范文2

2012年为加强对各级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以洁净的卫生环境、优美的院容院貌,优质的医疗服务秩序,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树立卫生单位的卫生示范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乡镇卫生院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卫生院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现就卫生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市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专管,强化卫生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组织、协调好广大干部职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搞好环境卫生治理,扎实有效改善卫生院院容院貌,为群众营造了一个优美、整洁、有序的就医环境。

二、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本次综合整治重点是:卫生院院容院貌、院内环境美化、绿化和硬化状况,院内外环境卫生;办公室、门诊部、诊疗室和病房卫生保洁;医疗设施摆设整齐有序、医疗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医务人员着装和仪表、健康教育制度健全与否;厕所卫生等项目。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乡镇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 乡镇卫生服务中心 财务创新

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是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的特殊福利性事业单位,它肩负着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健、预防服务的责任。近年来,随着新医疗卫生改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日益深入, 乡镇卫生院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和重视,它所获得的资金投入也逐年增加,呈现出了较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由于体制原因,乡镇卫生院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还存在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对于我国的乡镇卫生服务中心而言,财务管理是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它是有效保障乡镇卫生院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基本前提。加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创新已经成为了农村卫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部分。目前,我国大部分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中,会计工作存在着较多问题,这也是乡镇卫生院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本文对新形势下的乡镇卫生院会计创新策略进行了探讨。

一、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会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新形势下,我国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会计管理中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缺乏理财观念

缺乏理财观念,导致财务管理人员对财政的管理比较随意,资金可以随意使用,往往对财务用处不向上级报告。此外,在购买和销售药品时,也不注重细节,缺乏理财观念。

2、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制度

我国大部分的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这导致核算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受到怀疑,缺乏说服力。内部监督制度不完善是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内部监督制度,导致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财务收支不明。

3、缺乏内控制度

目前,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的配置、职责的划分和会计机构的设置等具有不合理性,一些会计机构的设置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在用人方面,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任人唯亲的现象比较严重。职责的划分不明确,导致财务工作人员偷税漏税和随意报销的情况比较常见。

二、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创新策略

在上文我们已经讨论了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所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接下来通过具体的分析讨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会计创新的策略,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性和综合素质

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是财务管理机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科学的指导和培训,来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乡镇卫生院服务中心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部门,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任用应通过严格考核评选,经上级机构批准后正式聘用。

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业务操作应规范会计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该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填制虚假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

重视乡镇卫生服务中心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使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得到更好的发展,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应安排会计人员定期进行教育学习和考核。

乡镇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开展会计技能培训和会计理论知识的学习教育,使财务管理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会计理论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升财务人员的道德水平。不管是在培训还是实际工作中,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会计工作人员都应提高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按规章制度办事,禁止违法违规。

2、加强内部财务的监督,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

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采取公平、公正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公益。

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内部财务的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财务人员进行规范的管理。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制定岗位轮换制度,实现对财务人员之间的互相牵制。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应按照《会计法》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不正当的财务管理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杜绝这种不良现象的发生,减少会计人员和各种不符合法规情况的出现。

建立独立的内部审核机构。内部审核机构相对财会机构而言,具有独立性。内部审核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工作进行审核。

结合以上所说,在目前我国卫生医疗体制不断改革的背景下,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经费投入在政府财政上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乡镇卫生院现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政府的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卫生院的财务信息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所以卫生院内财务管理必须要有效开展起来,这样才能够满足新时期基层卫生院发展的需求。只有真正认识到乡镇卫生院会计管理的重要性,从实际财务管理情况出发,进一步加以完善和优化,才能为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稳定的内部环境。

【参考文献】

乡镇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范文4

为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着力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争取把个人承担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至30%以下,农村卫生和农村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每万农业人口执业医师人数达到1名、执业助理医师人数达到1.5名,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4‰以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以县为单位达到98%以上,平均期望寿命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加1岁。

二、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

(三)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农民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参合农民数逐年稳中有升。不断提高筹资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按规定落实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加强新农合即时补偿工作,确保一次报账率90%以上。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工作。开展大病统筹按人头付费、病种付费、总额预付以及分段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合理控制医药费用。积极探索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四)提高新农合监管能力。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乡经办机构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市县乡三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农业人口在20万以下的(含20万)县级经办机构配6至8名专职人员,每增加10万农业人口增加1名,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5名,编制由县(区)政府解决,乡级经办机构配备2至3名专职人员。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按县级人均不少于0.5元、乡级人均不少于1元,分别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随新农合制度发展逐步提高。探索工作经费县级集中管理模式。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实行县级网上审核,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三、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五)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及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及非目录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落实配备政策,统一网上招标采购,统一执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三张网”报销目录,并落实有关补偿政策。积极探索已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机制。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多渠道补偿收入由医疗服务收入、各级财政补助收入、医保补偿收入、风险基金等构成,统筹用于卫生院房屋维修、设备维修和人员经费支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核定补助、绩效考核”的原则,县级财政按政策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将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采取当年预拨,下年结算办法实施。

四、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七)积极开展创建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活动。切实加强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创建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落实。2011年具备基本创建条件的县(区)要积极参加第四轮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创建。到2015年,力争60%以上的县(区)达到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标准。

(八)加强基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到2015年,建立起基本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力争8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所有县(区)拥有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和监管机构。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室。

(九)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到2015年,实现县县有标准化综合医院,60%的县级中医医院在硬件设施和内涵建设上达到县级医院标准化水平,50%以上的县达到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优化管理运行机制,综合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落实传染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快中医中药事业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实现每个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十)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县(区)政府负责在每个乡镇举办一所标准化卫生院,不得以任何名义采取拍卖、承办、租赁、分散经营等有损其公益性质的经营方式。乡镇卫生院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外,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要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五、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十一)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落实县级补助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补助到位。根据本地公共卫生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当充实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宣传,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十二)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光明·微笑”工程、农村改厕、农村妇女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项目。

六、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

(十三)完善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管理机制。县(区)卫生行部门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管理中心,在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原则,对所辖乡镇卫生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药品费用由县卫生行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统收统支。未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的2011年底前必须组建到位,已经成立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的必须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提高运行效率,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撤并。

(十四)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保障机制。足额发放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省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给予补助后,县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经常性财政补助不少于上年度预算规模。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绩效综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在核定收支、核定补助不变前提下,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完成医疗服务任务后取得的利润用于乡镇卫生院事业发展和发放绩效工资。

(十五)稳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逐步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方面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到2015年,60%以上的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凡已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优先作为新农合门诊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机构,引导农村居民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要保护好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做好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发放和考核等工作,不得向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

七、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

(十六)健全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和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努力建设一支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定向为乡镇卫生院培养医学生,招聘执业医师,招募“三支一扶”医学院校毕业生,开展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选拔培养农村专业技术带头人,加强对口支援、卫生人才服务团工作。鼓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对农村卫生人员在职称晋升、待遇政策等方面予以优惠。继续开展“从事农村卫生工作三十年荣誉奖”和“优秀乡村医生”的表彰活动。

(十七)完善乡镇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总量管理、卫生行政部门统筹调剂”的原则,及时将省编办下达的乡镇卫生院编制落实到乡镇卫生院,要求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占总岗位的90%以上,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岗位占总岗位的20—40%左右。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合同管理,定期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在编制范围内对乡镇卫生院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八、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组织领导

(十八)明确农村卫生工作政府主导地位。县(区)政府要把农村卫生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不断解决农村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动态性的突出问题。要切实承担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应尽责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卫生投入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提高政府对农村卫生和医改工作的投入比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调控基金。

乡镇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范文5

加快完成医改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步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现就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2011〕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16号)精神。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基层体系建设与公立医院发展相结合。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国家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让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满意。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做好扩面提标。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率达95%以上,实现全社会应保尽保,政府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2.提高保障水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二档报销封顶线分别提高到7万元、12万元。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将耐药结核病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最高限额提高到5万元/人·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加大救助力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将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贫困大学生、低收入等特殊困难群体。完善门诊救助,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高于50%。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大力实施低收入困难群体重大疾病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

4.加强基金管理。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强化政府对医保基金的监管职责,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责任,确保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5.加强费用控制。大力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医药费用支付方式,转变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费责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大处方的查处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二)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1.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现市级采购配送,零差率销售。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启动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2.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执行基本药物配备政策,全县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按比例配备基本药物,并首选基本药物。规范基本药物使用,继续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严格执行《市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诊疗及基本药物使用指南》,指导基层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和医疗保障支付政策,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目录报销。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纳入基层医疗单位考核体系,与财政补助和绩效工资等挂钩,提高基层单位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3.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充分利用县药品监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追溯的能力,控制用药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卫生局)

(三)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今年完成9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推进一个民营三甲医院建设;新建2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县卫生局、财政局)

(四)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

全面实施基层卫生人员三年轮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科学制定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农村卫生人员岗前规范化培训制度,对考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护专业毕业生实行规范化培训,使其达到相应技术水平。2011年,选派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38名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一个月到一年;选派乡村医生514名到乡镇卫生院短期见习;通过网络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300人;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和公共卫生人员78人;安排1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对38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进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10名二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现场帮扶工作1年;免费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16名本科医学生。(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调整镇卫生院的工作重点和服务模式,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管理”三位一体的职能,切实发挥好乡镇卫生院作为群众健康“守门员”的职责。足额核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的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行院长竞聘制和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探索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稳定基层队伍。(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编办、财政局)

2.健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和调节基金调控线。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绩效工资政策培训和宣传,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发挥医务人员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民主管理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细化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及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理清政府补助的内容和方式,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发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差率形成的减收和实行绩效工资的增支,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予以足额补助。(责任单位: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六)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十二五”卫生事业规划,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布局。加快建立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纵向的业务合作关系,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到所在医院有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执业活动,逐步实施首诊在社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县医院之间双向转诊制度,发挥县级医疗机构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措施。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先诊疗后结算、便民门诊等措施,方便患者就医。继续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增加实施病种数量,扩大临床路径实施范围,促进合理规范诊疗。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和“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有效控制门诊、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研究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完善院长选拨任用、激励约束措施,推进医院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将实施便民惠民措施与推进综合改革、探索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相结合,使两者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形成持续内在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七)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落实人员和经费。按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2名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标准,配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并对全体人员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培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人25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编办、财政局)

2.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乡镇卫生院工作重点,使工作重心从诊治疾病为主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移。严格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向全县人民提供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国家和市下达的任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镇达75%以上,农村达60%以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加强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培训和管理,制定出台《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严格考核措施,落实补助政策,确保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医改工作力度。调整充实医改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常务工作和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医改办要充实医改办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协调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医改工作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财力保障。做好资金测算,多渠道筹集资金,健全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要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经费,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要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确定的任务、改革进度和绩效考核结果,将财政补助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加强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乡镇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范文6

坚持以学习十七大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建设和谐社会为主题,以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做好卫生应急、预防保健和卫生执法工作,严格卫生行业管理,狠抓医疗质量,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为目标,狠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

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四、突出食品安全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两个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管。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规范从业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暴光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或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确保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超范围行医、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认真清理违法医疗广告。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严肃查处不经审批聘用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开展技术人员资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无资质的上岗人员,严肃查处违规医疗机构。结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工作,认真规范乡医执业行为,查处违纪违规乡医。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普及消毒知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供水人员体检和培训。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监督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制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对16家放射工作单位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开展个人剂量检测,确保放射安全。